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風險監管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公司聲譽風險監管淺析
作者:郜燦 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新華金融保險學院
聲譽風險,是由于社會評價降低而對行為主體造成危險和損失的可能性。在保險業,保監會2010年10月《人身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引》,把聲譽風險作為人身保險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提出聲譽風險,是指由于公司品牌及聲譽出現負面事件,而使公司遭受損失的風險。并且用負面新聞數即被市級或省級以上媒體曝光次數(包括網絡曝光)來衡量保險業的聲譽風險。作為經營風險的保險機構,聲譽是命脈,聲譽風險是最大的風險。在現在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進行聲譽風險管理,防范聲譽風險,已經成為一項重大任務。本文就人身保險公司聲譽風險的特點進行分析,并給出保險聲譽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人身保險公司聲譽風險相對于其他風險的特點
1.聲譽風險的產生具有多樣性。保險公司的聲譽風險來源于保險產品的各個環節。首先來看保險產品的銷售環節。保險商品有直銷和代銷兩種途徑。在我國,尤其是在壽險公司,大多數是利用間接營銷渠道即保險人保險公司招攬和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人雖然有利于保險企業降低保險成本,但是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問題。一方面由于保險人準入門檻較低,人本身職業素質不高,人對于保險合同的理解不深,無法向投保人全面地介紹保險產品而容易造成投保人對于保險產品的誤解;另一個方面,由于由于人制度本身的缺陷,人為了手續費而開展業務,欺騙投保人,造成日后的風險。另外2010年底“太平洋保險基層管理混亂,500人集體辭職”的新聞,引起了全國160多家媒體轉載,由此引發了保險人的生存困境、制度的道德缺失問題。這深刻展現了保險公司和人之間的矛盾。另外銀行保險也是保險營銷的方式之一,由于銀行保險存在很大的誤導現象,市場監管力度不夠。銀監會也下發文件,正式叫停了銀保駐點銷售,對銀保產品的銷售進行規范。其次保險的理賠環節。由于理賠環節涉及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實際利益糾紛,所以在這個環節也產生了很多矛盾。最后在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投資基金管理等方面也會產生聲譽風險。世紀保網2010年保險投訴分析報告:解讀人壽保險投訴焦點中指出人壽保險的投訴主要集中的銷售誤導、銀行存款被誤導、夸大收益率、拖賠等方面。
2.聲譽風險具有階段性。任何聲譽風險都有一個發生、發展、變化以至最后平息的過程,人身保險公司的聲譽風險也是如此。首先是潛伏期。這一階段危機的種子已經潛伏在保險公司的各個環節之中,但沒有顯現出來。在此段時期保險公司應加強日常管理,做到未雨綢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中。其次開始期。危機開始出現初期癥狀,有關事件已經發生并引起相關媒體注意,但未報道。保險公司應及時確認危機是否已經爆發。再次爆發期。危機爆發后,進入聲譽風險的事中處理。最后是平息期。隨著時間推移,報道重心會轉移到新的熱點問題,相應地社會對事件的關注會逐漸減弱,進入聲譽危機平息期。
3.聲譽風險的復雜性。一方面聲譽風險的計量具有復雜性。保監局目前是以負面新聞數來反映聲譽風險,這僅僅是評價的一項指標。聲譽屬于無形資產,計量十分復雜。而且聲譽風險的產生與其他風險的產生都是相關聯的,如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操作風險都可以引起聲譽風險的產生。另一方面保險產品本身的性質也讓保險聲譽風險具有復雜性。在國內,聲譽風險的產生原因不僅僅在于保險公司。很多消費者對于保險產品還不是很了解。很多人認為花錢買保險就就應該受到賠償,但是保險合同上注明了很多的除外責任。在被保險人進行理賠時,往往不能賠付,這也引起了投保人對于保險的敵視情緒,增加了聲譽風險計量的復雜性。
4.聲譽風險引發的危害性。一旦出現聲譽風險危機,將使公眾產生不信任感,直接讓人們產生對公司的服務以及行為的負面判斷,在今后業務競爭中處處受制約。保險企業尤其是這樣,保險企業就是依靠大家的信任,出售目前無形的保險產品,簽訂保險合同,來實現未來的收益的事情。尤其是壽險合同,很多都是長達十幾年。由于一部分人們對于保險產品不是很了解,本來保險公司聲譽的底子就薄。一旦出現了聲譽風險,這個聲譽風險會具有放大性,而且短期時間難以恢復,會讓民眾對于保險產生很壞的影響。所以這就需要壽險公司在各個環節做出努力,維護自身的良好聲譽。
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系統構建
外生性金融風險是由于銀行體系內在的脆弱性以及社會對風險誘因的過敏反應所導致經濟損失的可能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商業銀行之間的傳統分工已經逐步淡化、業務交叉與相互競爭已經成為現實,強化銀行金融風險監管特別是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已經不再是單一監管層面能完成的,需要銀行監管的各個層面的協同合作,因此建立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已經成為實現我國金融發展和穩定的客觀要求。 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是建立在新古典經濟學及帕累托適度理論基礎之上的。在新古典經濟學方面,本體系認為基層商業銀行金融市場的壟斷性、外部性、傳染性、脆弱性、公共產品、不完全及不對稱信息等因素,造成了基層商業銀行金融市場的失靈。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的隨機不確定性、加速性和傳染性等特點決定了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及銀行自身等各個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層面不能單純依靠自身來解決基層商業銀行的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問題,需要監管層面之間加強協同合作,構建統一的監管體系來糾正基層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失靈問題,控制和防范外生性金融風險。 一、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的監管層面構成 1.銀行業內部監管層面 銀行業內部監管層面包括銀行行業協會監管和銀行自身內部監管兩部分。銀行行業協會監管主要負責協調各商業銀行之間的監管關系,加強銀行相互之間的經營管理監督。健全銀行系統組織監管體系,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做好授信制度、人事控制、資金安全控制、程序控制、系統外生金融風險預警等系統協調工作;銀行自身內部監管是商業銀行為實現其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工程和機制。本層面監管主要負責維護內部組織機構有效運行,穩定銀行經營方針策略正常實施;對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進行監督;適當控制行為與職責分離;適當的測量、評估、監督和管理信息系統,修正和健全信息溝通渠道,主動披露銀行自身真實信息。 2.社會的外部監管層面 社會外部監管層面包括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基層行政機關、社會輿論、經濟法規及其他風險監管機構等。財政部監管主要負責宏觀經濟政策制定實施,協調國內外金融政策,平衡國內外銀行業監管層面差別;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負責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維持貨幣穩定,主要從宏觀上規劃控制商業銀行,規避風險,對整體金融風險進行預警,協調各種金融層面與銀行業之間的經濟和風險關系;銀監會監管負責對銀行進行監督管理,密切關注商業銀行貸款規模與通貨膨脹指數,保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防止商業銀行陷入負債性危機。防范和化解銀行風險,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擬訂有關銀行業監管的政策法規,負責市場準入和運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披露各銀行的經營管理實時信息;基層行政機關監管表現為地方行政機構、財政部門從自身出發結合當地實際,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監管地方商業銀行的外生性金融風險,對可能發生的地方性外生性金融風險進行行政預警;社會輿論監管主要包括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互聯網等輿論媒介,宗旨是規范信息披露和輿論導向,事前揭露、事中追蹤、事后總結,正確披露銀行相關信息;經濟法規監管主要由經濟法規制定、實施的部門負責。從監管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的法律層面上,規范基層商業銀行的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尋,適時調整和廢止監管立法;其他風險監管機構涉及中國證監會、保監會等,證監會負責監督商業銀行證券交易風險,保證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流動性,防止商業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保監會負責對銀行的存款保險進行監督,在保證銀行運行安全的同時,即時發出外生性金融風險預警。 二、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的運作 1.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溢出效應階段協同監管 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溢出效應階段是外生性金融風險發生的最初階段,也是風險傳導機制的第一環節。由于行政、執法不當或新聞炒作等外部因素的產生,誘使外生性金融風險開始萌芽、溢出效應產生。在此階段現行外生性風險監管體系的做法主要是以銀行自身監管調節為主,當事銀行與行政、執法部門及新聞傳媒之間進行溝通協商,縮小和控制風險引發因素的擴散。但此階段,以銀監會為主的社會監管層面,一般不給予監管協調,監管當局對風險重視不夠,預警機制與基層實際脫離,其相關措施宏觀性較強,微觀控制領域還處于空白階段。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的監管主要以協同為中心,從兩條線來處理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萌芽。一方面從銀行自身角度,協同和調節與行政、執法部門、媒體之間的關系,對于基層行政、執法部門的不當行為和措施,可以及時向更高層次的行政、執法部門提出申訴,要求公正處理;對于新聞媒體的不當報道應及時要求其澄清。另一方面是從社會監管層面角度,銀監會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將監管工作落實到基層,協助基層商業銀行搞好與各社會監管層面的關系協調工作。各級地方行政、執法部門,協同好銀監會和其他社會監管層面的工作,對銀行的行政、執法工作要公正透明。作為信息傳遞中介的監督媒體,要把握好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尺度,不謊報信息;同時媒體也要搞好各個監管層面的監管工作宣傳和經濟法規的宣傳,提高社會群眾的金融風險意識。 2.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喚醒效應階段協同監管 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的喚醒效應階段是外生性金融風險發展的第二個階段,也是溢出效應作用的直接結果。由于溢出效應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信息不對稱等原因,部分信息靈通人士開始率先提取或轉移存款?,F行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監管體系在本階段仍然是以銀行自身的監管調節為主,銀監會等主要的社會監管層面沒有介入調節監管,這種監管的狀態,也造成了銀行自身的監管麻痹,往往不能準確的識別外生性金融風險正在發生?;鶎由虡I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的監管特點是各個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層面要在明確分工基礎上加強信息溝通,加強各自外生性金融風險的預警系統的建設、對接與協同,啟動風險預警機制。由于部分提現和轉移存款的發生,銀行自身和銀監會等監管層面發出外生性金融風險預警信號并開始啟動以銀行自身和銀監會為主的內外雙向預警機制。改變以往監管系統對風險監控的偏見,建立網絡狀的風險控制組織結構,既要有完善的外生性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又要有垂直的外生性金融風險控制機構。同時要建立外生性風險衡量子系統、外生性風險預警子系統。在以往的風險監管體系中一般忽視了建立相關子系統,只是在宏觀上建設和控制,這樣缺乏信息的準確性和監管政策的有效性,在協同監管體系中把構建子系統作為一個重點環節。在此階段中,銀行自身要加緊儲備資金,同時加大流動資金的數量,縮短貸款期限,投資主要傾向于變現能力較強的周期較短的項目。銀監會等社會監管層面,密切關注銀行及金融市場的動向,及時協調各監管層面的監管工作,同時向存在危機的銀行發出預警信號,搞好整個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系統監管體系內部的信息溝通。#p#分頁標題#e# 3.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羊群效應、傳染效應階段協同監管 羊群效應階段是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爆發的主要階段,本階段中大量的存款客戶開始擠兌提款,銀行的存款基礎嚴重動搖,流動風險并發;傳染效應階段,是外生性金融風險擴散和蔓延的主要階段。外生性金融風險發生使當事銀行流動支付出現危機,銀行將向其他網點及金融機構請求流動資金支持,擠提將會迅速波及該銀行其他網點及周邊地區的其他金融機構。現行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特點是銀行自身的監管調節作用被忽視,銀監會等社會監管層面介入風險的控制監管,但監管層面各自負責自己職權范圍,部分問題重復監管現象嚴重,彼此之間協同性缺乏,整體上沒有統一部署?;鶎由虡I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的監管特點是各監管層面此時主要以監管控制為工作重點,協同調控,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減少和控制風險的損失與蔓延,遏止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協調各個相關的金融層面,調配資金充當最后貸款人,適當提供給基層商業銀行資金及信用支持,發出局部地區金融外生性風險預警信號;銀監會依法介入調查監管,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銀行系統監管層面,協調各銀行關系,緊急調配資金,補救缺口,調整內部組織體系。銀行內部監管,調整經營管理目標,查找外生性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并及時補救,向社會披露自身信息,樹立維持公眾信心?;鶎有姓C關,維持好當地金融秩序,對當事銀行給予適當的保護,防止擠兌和社會秩序混亂產生。社會輿論媒介層面客觀報道銀行的真實信息,穩定和樹立公眾信心。經濟法規監管層面,對當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適時修改不完善的監管法規。其他金融監管層面,適當配合監管控制外生性金融風險,并防止其擴散。在本協同監管階段,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為主體的相對獨立金融分工監管模式,應進一步加強各監管主題的協調機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和政策協調機制。針對當前基層商業銀行混業經營趨勢,采取適當統一的監管方法。中央和基層監督兩級相結合,以基層監管為基礎,實現以法規為依據的規范化監管,同時金融管理要具有靈活性和隨機適應性。監管主體要獨立監督,同時積極尋求財政、審計、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和幫助。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加強金融透明度分析,完善金融監管法規體系,真正實行依法監管。 4.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再溢出效應階段協同監管 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再溢出效應階段是由于風險監管控制不得當而使金融危機升級,在破壞金融體系的同時還導致了政府信譽掃地,政治動蕩等不良影響。現行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的運作方法是銀行自身及社會監管層面退出監管領域,政府采取強制行政干預。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在本階段的監管特點是發揮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銀行自身等多層金融管理部門的作用,協同處理外生性金融風險帶來的嚴重后果。金融危機解決的方案,應有各金融風險監管層共同協商解決。危機過后,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主要是協同處理好外生性金融風險的善后工作;協調各個監管層面共同總結和糾正外生性風險發生前協同監管體系中存在的缺陷與不足;重新尋求一個新的符合各監管層面監管初衷的監管方案,從而不斷優化協同監管體系,使之不斷進步與完善。中國人民銀行將責成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妥善處理好外生性金融風險善后工作,解除局部風險預警;銀監會將總結外生性風險監管經驗,出臺相關監管規定,糾正事前的一些不合理監管規定,繼續對銀行進行監督管理,密切關注商業銀行貸款規模與通貨膨脹指數,保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防止商業銀行再陷入負債性危機和外生性金融風險。銀行系統監管層面,運行新的資金配置方案,改革組織監管體系。銀行內部監管層面,重新審慎經營管理方案,重新改革內部組織機構、總結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教訓,改善測量、評估、監督和管理信息系統,修正和健全信息溝通渠道,恢復客戶信心,搞好風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鶎有姓O管部門,適時配合各基層金融層面恢復共建,適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輿論媒介監管層面,搞好風波后的正面輿論宣傳,重新幫助基層銀行樹立公眾形象。其他金融監管層面配合銀行危機后的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體系重建。 三、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的特色 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監管體系的監管層面構成和運作的整體特點,與現行外生性風險監管體系有很多不同之處。協同監管體系在繼承現有監管體系優點和健全完善運作方法的同時,剔除了現有監管體系中的一些不合理、不科學的因素,使監管效率大大提高,其突出特色主要表現在如下三方面:一是外生性金融風險協同系統監管體系與現行監管體系最大的不同就是強調風險監管過程中的協同合作,改變了以往監管體系中,監管層面各自為政,分工交叉、效率低下等狀況,提高監管層面的監管效率。二是本監管體系擴大了監管層面的范圍,打破了目前基層商業銀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的常規,將國家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列入監管體系之內,主張金融決策部門也進行銀行業的金融宏觀監管。三是在外生性金融風險傳導機制監管控制過程中,將風險預警建設看作是監管體系前期的重點工作。協同監管體系中的預警機制比現行外生性金融風險監管體系在風險傳導機制上要早一個效應環節,起到了早發現、早監管的預期作用。
區塊鏈金融監管風險與防范探析
摘要:區塊鏈技術促進金融的發展,但也存在著技術風險、人為風險和法律風險,因此需要對區塊鏈金融進行監管。對區塊鏈金融進行監管應借助“沙盒監管”模式,注重區塊鏈的特性,創新傳統監管,建立專門監管,使區塊鏈金融監管向功能性、技術化監管轉型;同時,明確監管主體,合理劃分監管職權,從基礎立法、監管執法、行業守法以及金融司法等方面加速技術性與法律性監管手段的融合。
關鍵詞:區塊鏈;金融應用;監管問題;風險防范
一、區塊鏈金融概述
2009年,中本聰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一文中,以比特幣為基礎,提出區塊鏈是一種通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體維護分布式可靠數據庫的技術方案。我國理論界對區塊鏈技術也進行了研究,有的認為區塊鏈是一種依賴密碼學和計算機科學的新技術,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分布式的數據庫,有的學者認為區塊鏈是采用分布式記賬技術的賬本。而學者們對區塊鏈的本質達成了一定的共識,認為區塊鏈是一種安全可信、去中心化、記載所有交易記錄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區塊鏈技術的根本特征是去中心化,因為區塊鏈是一個采取點對點傳輸方式的分布式賬本數據庫,在同一個交易中,節點與節點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中心化的系統控制者,使得交易之間更加便捷與自由。區塊鏈金融就是區塊鏈技術與金融行為相結合,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1.證券交易。在證券發行和募集時,通過分布式的節點與節點之間形成智能合約完成證券交易。該智能合約是由處于節點的證券發行機構與客戶之間自動匹配達成,而無需傳統的證券經紀人、資金托管人、登記結算機構等環節的介入,能夠節約人力、物力和時間資源。同時,由于區塊鏈內的數據不可篡改,每個節點之間數據更加安全透明。區塊鏈技術在證券領域的應用不僅能夠有效節約資源,同時還增添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2.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是相對于實體貨幣而言的,是一種能夠實現實體貨幣功能的以數字形態表示的網絡代幣。數字貨幣交易主要依賴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共識機制,讓位于節點雙方直接達成交易,無需銀行等機構的介入,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更加靈活;同時因為數據不能隨意被篡改,交易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2015年厄瓜多爾央行“電子貨幣系統”正式運營,并發行“厄瓜多爾幣”;同年,突尼斯發行國家數字貨幣eDinar;2017年,委內瑞拉發行以石油為價值支持的“石油幣”。我國央行也在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研究,于2016年便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相關研討會,隨后又成立了研究所,目前正在研發的數字貨幣叫DC/EP,DC即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
二、區塊鏈金融存在的風險問題
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金融領域,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數據更加安全,其能夠給金融行業提供新的發展路徑,帶來許多創新發展。在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的同時,不能忽略區塊鏈技術存在的風險問題。
1.技術風險。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帶來變革的科學技術,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攻堅克難。對于一個區塊鏈結構來說,其安全性在于使用非對稱性加密技術且節點較多,破解難度大;其穩定性在于安全技術讓數據不易被篡改或者毀損。目前,區塊鏈整體技術與網絡研發還處在建設階段,因此,區塊鏈與金融領域結合的條件并不完備。區塊鏈金融服務具備更高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但是這些優點受制于技術發展,倘若技術基礎薄弱,則其安全性會相對低一些。隨著加入區塊鏈進行交易的節點的增加,數據庫所需要的運算能力也相應增加,當運算能力達不到要求時,區塊鏈則無法進行有效維護,保存在區塊鏈數據庫的賬本則有丟失的風險。
風險評估在食品安全監管的作用
摘要: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歷來備受人們的重視,并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重點。為了提高食品安全系數,就要加大監管力度,還要開展風險評估。文章主要對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風險評估作用進行分析,并結合當前風險評估的應用現狀,提出相應的改進對策,促進風險評估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風險評估;食品安全監管;作用
食品安全已經上升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問題。如果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后果將不堪設想。近幾年來,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如果任由其發展,就會影響社會穩定與人們的身心健康。我國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使食品安全更有保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常見的方法是風險評估,筆者主要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淺出的探討。
1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的日益進步,人們越發重視自身健康,除了更加注重養生之外,對食品安全也提出了十分嚴格的要求。因此,很有必要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管,并完善相應的監管體系。在食品安全監管中,風險評估是一種十分實用而常見的方法,能夠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構建起到有效的指導作用。食品安全是人們非常關心的話題,各類食品安全問題也在各大媒體上得到曝光。常見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地溝油、蘇丹紅、飲料造假等,這些事件給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敲響了警鐘。因此,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有效運用風險評估方法顯得尤為必要。風險評估源于美國,其主要是用來評估人體健康安全風險的一種方法。在食品安全監管中運用風險評估時,需要確定恰當的方法,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1]。
2風險評估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應用的法律基礎
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應用風險評估這一方法時,需要相對完善的法律作為保障。明確規定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主要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施行。該法律明確了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要求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負責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了解農產品質量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與之相比,《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及其結果進行了明確規定,使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成為國之必需制度。這兩部法律對我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規定趨于一致,也充分說明風險評估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地位。
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風險與對策
商務部的《2017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1]指出,2017年全國醫藥電商直報企業銷售總額736億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長22.5%,其中B2C業務同比增長21.4%。部分企業的醫藥電商業務呈現暴發式增長態勢。2017年初,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審批(第三方平臺除外)取消,擬開展互聯網售藥業務的企業大幅增加。因此,在有限的監管資源面前,全面開展互聯網藥品交易安全風險管理,對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監管效率效能、保障藥品安全,推進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療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2-3]。
1風險識別
1.1問卷調查及分析方法
本課題組以廣東省為例,對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中存在的風險點進行調研,設計問卷,發送至各級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部門,由執法人員填寫,共回收有效問卷1383份。被調查人員中,男1055人,女328人,男女性別比為3.2∶1;平均年齡(36.16±8.45)歲,平均工齡(13.94±10.03)年,從事相關工作的平均年限(4.94±5.12)年;學歷以本科居多(76.70%),其次分別是大專(15.10%)、碩士(7.00%)、中專及以下(1.00%)、博士及以上(0.10%)。采用Epidata3.1軟件建立數據庫,采用雙人雙錄、互查互對的方式進行數據錄入。根據經濟水平、區域位置和傳統觀念將全省劃分了A,B,C,D4個區域(分別為968,201,98,110份),采用SPSS17.0統計學軟件分析。
1.2主要風險點
4個地區監管人員均認為人員數量不足為首要風險點,但對第二風險點看法不一。監管人員數量欠缺:4個地區的被調查者對該問題的看法無明顯差異,詳見表2。監管隊伍所缺專業人才類別:被調查者對監管隊伍所缺專業人才類別的看法見表3。4個地區被調查者一致認為,在藥品互聯網交易監管隊伍中缺乏衛生及醫學類、藥學類、法學類和計算機類人才。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4個地區被調查者的看法基本一致,詳見表4。監管資源缺乏:見表5。
2風險分析
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監管對策
1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的內涵及表現形式分析
(1)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的內涵分析
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則是在資金的營運過程中由于受到不確定性及偶然性的因素所引起的收益不確定性及資產的損失可能性。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自身有著鮮明的特征,主要體現在風險的偶發性,以及風險源于制度,和國有的商業銀行相比較而言,抗風險的能力比較弱,風險的轉化途徑也相對較少等。
(2)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分析
通過實際情況能發現,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主要體現在信貸風險及支付風險和經營風險這幾種形式上。其中的信貸風險主要是借款人不能按照先前的期約履行還貸付息協議,從而對信用社的經濟造成風險的可能性,這一問題也是引發農村信用社多種風險的根本原因。然后就是在支付風險方面,主要是資金不充分,對用戶的存提取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從而對信用社帶來了風險。支付風險是現階段農村信用社所面臨的重要的風險問題,最為突出的體現就是在備付率方面相對比較低,資金的流動性比率也不高。還有就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風險,這是比較隱性的一種風險,體現在投入的資金比例比較高虧損嚴重,甚至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
2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的成因分析
造成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體現在農村信用社資產安全的保障相對較差,其中在支持對象高風險性因素方面,由于農業的生產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相對比較大,農業面臨的價格波動的風險較大,農業生產規模小而在整體的競爭力方面就顯得比較弱。農村信用社服務對象的高風險性就進一步的加劇了農村信用社的風險,對其信貸資產的安全保障性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降低。其次,是由于體制制度的影響因素,在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上的不合理造成了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相對比較混亂,并形成了大量的壞賬,這也是風險形成的比較重要的因素。而在農村經營體制方面主要就是收到信用社人力限制,對保全生產隊在農村信用社貸款責任方面沒有作出統一安排,而擔保機制的問題缺失也造成了農村信用社貸款資產缺乏安全保障的一個重要層面。管理及經營體制的不順也會對農村信用社金融造成風險。再者,就是信貸技術及信貸制度的缺陷問題帶來的風險,從信貸技術的缺陷方面來看主要是對信貸技術的缺陷沒有得到及時的修正,農村信用社在對客戶進行信用的評估過程中多是通過歷史數據進行,對未來的償債能力卻沒有做充分的評估,這樣就不利于風險的有效防范。還有的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體系雖涉及到不同層面的定量指標,但在這一關系上的體現卻不是很多,并有著重復計分的現象存在。另外,就是農村信用社的內部經營管理不善的因素,由于產權關系和責權利沒有得到明確,這也使得管理的責任很難得到落實,這是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重要核心問題,對其風險防范有著重要的阻礙。受到產權制度改革的不徹底性的影響以及傳統體制的慣性影響,當前我國的農村信用社還是存在著產權關系不明確的問題,以及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現象存在。還有就是內部控制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內控制度流于形式的現象相對比較嚴重,這些都使得農村信用社的內部形成了很大的操作風險。
金融市場監管與金融風險思考
一、金融風險控制與監管的相關理論
(一)金融風險控制理論
金融風險控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上是指運用一定的手段對風險進行處理,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損失;金融風險控制廣義包括風險識別,預測,評估和預防的每一個環節,治理風險,減少損失為目標,是金融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在本文中,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是在詞的最廣泛意義上的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預測和評估金融風險是金融風險控制,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前提條件是其主要控制對象,防止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最終目的。
(二)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則
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理就是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保證利潤。
1.最低成本的原則。
主要包括金融風險控制的交易成本,執行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的費用。在金融風險控制的實現都應該先考慮如何以最小的成本,以達到最佳的成本。
互聯網金融風險原因及監管
1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凸顯的外在表現
1.1信用風險日益加大
在我國,各種模式的眾籌融資及P2P網貸平臺均存在很大信用風險。就眾籌融資來說,其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兩大方面。第一,項目發起人的信用風險。由于眾籌融資準入門檻較低,任何個人或企業均能在眾籌平臺上項目,這就存在發起人用虛假身份發起項目的風險,在項目募集成功后,平臺會一次性將所籌資金打入項目發起人的賬戶中,此后將不負責對后續事宜的監督,容易造成發起人挪用資金用于約定計劃以外的高風險項目,提高了投資人利益受損的風險。第二,眾籌平臺自身的信用風險。眾籌平臺的信用風險主要在于資金的托管上。在項目募集期間,投資者將資金劃撥到眾籌平臺的賬戶,募集結束后再將資金劃轉到募集成功的項目上,在這個過程中眾籌平臺充當了支付中介的角色,然而按照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眾籌平臺并不符合充當支付中介角色的資格。并且,眾籌平臺沒有設立第三方托管賬戶,一旦出現惡意吸收資金,將會使投資者蒙受巨大的損失。就P2P平臺來說,其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兩個方面:第一,根據我國《合同法》《貸款通則》及相關法律解釋,P2P網貸平臺充當的是“居間人”的作用,即:平臺只能充當信息中介,不能介入交易、吸收資金,從事融資性擔保或債權轉讓等活動。然而在實踐中,部分P2P平臺已經介入了交易,跨越信息平臺的定位,成為了信用平臺。資金的產生和運轉都由P2P平臺控制,容易產生非法集資和卷款“跑路”的風險。第二,P2P網貸平臺上的許多借款人是無法向銀行取得貸款的次級客戶,本身就具有較低的信用等級,其償付能力較差,容易產生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
1.2流動性風險不容忽視
互聯網理財門戶以余額寶為例,目前余額寶的七日年化利率在4%-5%之間徘徊,一旦利率下降或銀行提高自有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及購買起點金額,那么原投資于互聯網理財平臺的資金將大量流回銀行,由此引發的集中贖回可能會引起流動性風險。另外,遇節假日大量采購商品將產生扎堆贖回資金的現象發生,當平臺的備付金賬戶或自有資金不夠墊付時,也會產生流動性風險。就P2P網貸平臺來說,一些平臺為了爭奪客戶資源,許諾超過正常收益水平的利率,降低平臺的收益,只能依靠業務量的增長維持平臺的運轉,一旦由業務量增長帶來的收益不能彌補其經營成本,就會產生資金鏈斷裂。另外,有的P2P為了宣傳平臺,造成“繁榮”的假象,常會造超高回報率、超短期限產品———秒標。大量使用會使貸款標的產生異常,或造成到期無法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后果,這些都會加劇流動性風險。雖然一些平臺自身從事融資性擔?;蚺c擔保公司合作為出借人提供貸款擔保,但是高擔保杠桿率在業界已成為常態,不少平臺遠超10倍法定杠桿率,最高的擔保杠桿率甚至到達50倍以上,只要一筆借款發生風險,就有可能導致擔保公司血本無回。
2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凸顯的內在原因
2.1互聯網征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