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法律法規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法律法規網站知識檢索
無論是專業研究人員、法律工作者,還是一普通的市民,都有需要查詢法律法規的時候。法律院系的師生在教學科研或寫作論文的時候,需要查詢法規;公、檢、法等司法部門在法律實施中,需要依法辦事,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查詢;律師與市民為了訴訟的目的也是如此。 傳統的查詢方式有:(l)查詢專門的法規類定期出版物,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國務院公報》、《新法規》月刊;(2)通過查閱某些法規類內部資料,如上海市律師協會所編《律師業務資料》;(3)查閱有關的報紙,如《法制日報》等;(4)查閱各種類型的法規匯編。 在rr環境下,成百上千的法律類網站如雨后春筍般涌出,其中提供法律法規檢索的網站亦是五花八門,各具特色。但是法規類網站,其主辦者的專業水平、經濟實力、權威程度、維護狀況都良芳不齊,雖然網上諸多搜索引擎都列出一大申的法規類網站,但是并非都真正堪敷實用。本文僅就一些比較實用的站點作些介紹。 1法律法規大全式網站 1.1中國法院網法律文岸 中國法院網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成立,在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領導下,依托人民法院報社開展工作,其權威性不容置疑。它是全國最大的法律法規數據庫,并且提供免費查詢。在如今網絡上免費的午餐越來越少的情況下,這個網站提供給我們如此慷慨的免費查詢服務,如此豐富的法規資源,如此強大的搜索功能,如此精致的主頁設計,實在使人欣喜不已。 這個網站在法規收集方面是集大成式的。分為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中外條約、政策參考、所有類型五個庫。 在檢索方法上,最多可以同時設置四個關鍵詞進行組合查詢,比如,設定四個檢索關鍵詞,分別為:公司(詞一),股票(詞二),上市(詞三),條件(詞四),檢索國家法律法規庫,得252條檢索結果。其中最新的一條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X)3年12月28日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最老的一條是中國人民銀行在1卯1年1月1日的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1.2北大法律信息網法規中心 北大法律信息網是北大英華科技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創辦的大型綜合性法律網站。該網站主頁設計嚴整,內容更新及時,依托北大的學術背景,其權威性是毋庸置疑的。 該網站上的法規搜索,提供四個檢索字段,分別為:按法規標題查詢、按法規全文查詢、按發文字號查詢、按日期查詢。建有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全庫、中國地方法規規章庫、港澳臺法律庫、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庫、外國與國際法律庫。’例如,如果想要在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全庫中查詢標題中有“婚姻”二字的所有法規,則在法規標題框中輸人“婚姻”,查得有88護,其中最新的一條是民政部關于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2(X抖年1月19日民辦函〔么刀3〕1砧號),最早的一條是中央法制委員會關于“婚姻法”所規定之“革命軍人”范圍的解答(1953年7月1日),該網站收集法規之詳細程度由此可以窺斑見豹。而如果想要查詢所有的法律法規正文中包含有“婚姻”一詞的,則就采取全文查詢的辦法,查得有弘3條,比如其中一條:財政部關于加強收費基金管理促進擴大和培育內需的通知(財綜〔2(X犯」巧號),該規定文中多處提到“婚姻”二字,而依照標題查詢的方法是無法查到這個結果的。 這個網站上的檢索是要收費的,免費亦可以查得條目,但是無法看到全文。 2新法規查詢網站 由于法律法規的、修改、廢止是在持續地進行著的,所以對于新頒布或修訂的法律信息必須有個及時的了解,因此不少提供法規信息的網站都將最新法規信息作為一個專欄。另外也有專門介紹新法規的網站,該網站的欄目有:最新國家法律法規,最新地方性法規,本月熱點法律法規,立法背景材料。我們可以通過瀏覽這個網站,了解立法動態,并且可以取得新近立法的法規全文。比如在熱點法律法規中,我們看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年二月的(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X”年2月13日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等一系列當月的法律法規,點擊相關鏈接后我們就可以閱讀這些法規的全文了。 3查詢地方法規的網站 雖然在大全式的網站中建有地方性法規庫,但是各地亦自建有自己的專門地方法規網站。一般在各地方政府的網站中都有該地區的地方立法可供查詢。 4專題法規查詢網站 法規分類分為“權益保護”、“身份確認”、“捐贈、投資”、“教育、教學、就學”、“出人境”、“留學及人才引進”、“出境探親、定居、就業”、“回國探親、定居、就業”、“涉外婚姻”、“涉外收養”、“遺產、安葬”、“僑房”、“華僑農場、僑屬企業”、“外(僑)匯”等專題。 (l)北大法律信息網法規中心 目前提供中國法律法規英文版的網站尚不多,而北大法律信息網所提供的這方面內容,固然可資信賴,但是非注冊用戶還是要另找門徑。 (2)李忱k法律搜索引擎 比如在訴訟法方面,收錄了八十種中國訴訟法律法規的英文版。根據本文寫作時的檢索,該網站稱收錄了總共有儀眾)多種英文法規,相當部分都是可以免費查看全文的。
期刊誠信危機治理制度規范與倫理建設
當今,世界各國在學術誠信建設上都給予充分重視,從出版制度、行業規范、行為準則、道德自律、責任體系建設等方面進行誠信危機防范。美國政府成立了學術誠信辦公室網站,對學術不端行為、機構和學術期刊給予曝光,并限制這些主體接受聯邦政府基金資助,情況嚴重的,可被起訴并判刑;美國新聞出版自由委員會高度重視媒體的自律,呼吁建設期刊自律系統,建立起完善的自律組織、規約和懲戒程序,并發展職業道德。歐洲科學基金會(EuropeanScienceFoundation,ESF)和全歐科學院(AllEuropeanAcademies,ALLEA)經過討論研究,通過了《歐洲科研誠信行為準則》,制定了一系列編輯、出版機構倫理原則和行為規則。法國學者貝特朗認為,為了使媒體更好地服務于不同階層的人,有必要建立起媒體職業道德規范。我國也極為重視學術誠信建設,同志在《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反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法律的假學術行為,要注重誠信,樹立良好的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范。中國知網研發了學術不端檢測系統,實現對科技期刊,為防范學術不端行為提供了技術支撐;國務院、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制定了一系列規范出版行為的法律法規,對誠信建設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一些文獻研究重視科技期刊對學術誠信的保障作用,但忽視了科技期刊自身的誠信建設。文獻提出了困擾科技期刊誠信的3個原因:官本主義、市場異化以及監督缺位;文獻提出了科技期刊誠信建設原則,如利益沖突聲明、公開責任編輯姓名;文獻探討了編輯、作者、外審專家、讀者之間的誠信機制。這些研究成果對科技期刊誠信建設具有一定指導意義,但研究不夠全面和深入??萍计诳\信危機是由一系列原因引起,不能僅靠制度建設或倫理建設,還要深入分析轉型過程中科技期刊誠信危機的具體表現及其主要原因,二者有機結合,才能有效治理科技期刊誠信危機。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指出,“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這兩樣東西值得我們景仰與敬畏。在科技期刊誠信建設中,“頭上的星空”指的是客觀的出版環境,包括由出版法律法規、評刊體系、出版技術環境等各種要素組成的客觀出版環境;而“心中的道德法則”是出版人員職業道德修養。客觀的“頭上的星空”和主觀的“心中的道德法則”是科技期刊誠信建設的兩個方面。科技期刊作為科學知識傳播的守門人,肩負著促進我國科研成果傳播的使命,必須建立和完善出版制度,包括出版誠信立法和完善學術評價體系等;同時,推動科技期刊業界的行業倫理規約建設,以及出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建設等。
1轉型過程中科技期刊的誠信危機
1.1科技期刊誠信危機的嚴重后果
“誠信”一詞中,誠為誠實,不弄虛作假;信為踐諾,即踐行所作承諾或根據相關規定履行義務。誠信就是誠實地踐行承諾或履行相關義務??萍计诳\信出版是指科技期刊出版人員嚴格遵守出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公平公正處理出版過程中的每一道程序,最終滿足讀者對科技期刊的合理預期。科技期刊誠信危機是指科技期刊出版人員在出版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職業道德的行為,導致讀者降低對期刊的最終期望滿足度,當期望滿足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人們不再相信期刊辦刊人在出版過程中能持公平公正的態度,對期刊質量和期刊品牌產生懷疑,誠信危機就產生了??萍计诳\信危機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后果。(1)助長學術不端之風。科技期刊出版人員本應是學術誠信的把關者,并應在端正學術風氣、促進學術發展、防范學術不端行為方面起橋頭堡作用,但卻在工作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成為學術不端行為的始作俑者。一些科技期刊甚至成為追求不當利益的交易工具。(2)學術評價體系無法客觀反映科技期刊水平。學術不端行為造成了統計期刊的來源數據不準確,使得核心期刊遴選難以得到公平、公正、科學的客觀評價結果。(3)我國科技期刊影響力和公信力嚴重受損,使得國內大量優秀科技論文投向國外名刊。稿源外流現象不利于我國科技期刊質量的提高,進而影響了我國的文化自信??傊?,科技期刊誠信危機不利于傳播科學研究使命,不利于在世界學術話語權的競爭中掌握學術評價的主動權和提高我國文化軟實力,更不利于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
1.2科技期刊誠信危機產生的主要原因
誠信危機產生的直接原因是辦刊過程中存在誠信問題。在市場化經營理念左右下,一些科技期刊在出版定位和導向上向經濟效益看齊而忽略社會效益,存在一系列違反出版管理條例和道德倫理的出版行為。例如,有的出版單位以各種變相行為收取管理費、刊號費、版號費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費用等,這屬于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買賣刊號、版號違法行為;有的出版單位沒有嚴格實施三審制,將組稿、審稿、編輯加工等重要出版環節外包給第三方,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外包費”;有的出版單位利用評刊指標的缺陷,制造互引,人為抬高影響因子,達到“入核”目的;有的出版單位通過行政干預,打開審稿制度缺口,導致低質量關系稿、人情稿的發表等。諸如此類的誠信問題日益突出,導致科技期刊的信任危機日益嚴重。誠信危機的產生還有其深層次的原因。(1)轉型過程的復雜性。當前,我國科技期刊正處于多方面的出版轉型過程中,例如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由粗放型向集約型出版轉型,由單一的紙媒出版向全媒體出版轉變,以及從非法人出版單位向出版企業轉變等。轉型過程中涉及到一系列機制改革,以增加科技期刊出版的活力和競爭力,使科技期刊成為市場主體,自負盈虧。但轉型是在摸索中進行,其復雜性決定了在此過程中遇到一些挫折在所難免。(2)法制建設相對滯后。法律法規是科技期刊誠信出版的保障,但由于一些出版法律法規建設滯后于科技期刊的改革和發展,導致出版定位和導向偏離了已有規定;或法律法規缺乏震懾力,違法成本低廉,使得違反出版相關法律法規成為常態;或現有的法律法規缺乏監督機制,導致違法行為沒有被有效追究。(3)我國科技期刊出版倫理建設沒有得到重視,尚未建立起有影響力的科技期刊出版倫理規約等。(4)現有的科技期刊評價體系存在缺陷,對影響因子的過度依賴導致科技期刊過度關注期刊影響因子,進而人為操縱被引頻次來提高影響因子。
2科技期刊誠信制度規范
住院醫師衛生法律法規規范化培訓
摘要:目的了解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設置衛生法律法規課程的必要性及培訓形式、內容的改進方法。方法采用非概率抽樣的方法,選取正在參加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268名學員作為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結果97.0%的醫師認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培訓,100人左右的班級人數、4課時培訓時間、專題講座、開卷考試最受歡迎,醫師普遍希望了解各種衛生法律法規。結論有必要堅持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設置衛生法律法規課程,但培訓形式有待完善,培訓內容應選擇與臨床工作和醫療糾紛密切相關的衛生法律制度。
關鍵詞: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形式;培訓內容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醫學生畢業后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1993年原國家衛生部開始試點,2005年北京市要求住院醫師必須到北京市衛生局認定的基地進行規范化培訓。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提出,要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要求醫學院校本科生畢業后,在培訓基地接受3年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培訓以提高臨床診療能力為主,輔以醫德醫風、政策法規、人際溝通交流等內容。與此同時,相關的研究也日漸增多,且2009年后關注度顯著提高,科研基金和數量于2014年達到峰值[1]。但鮮有研究涉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衛生法律法規培訓的必要性及培訓內容和形式。為了了解衛生法律法規培訓的必要性,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本研究對正在北京市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師進行了抽樣調查,了解住院醫師對目前培訓內容、形式、時間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介紹如下。
1對象與方法
1.1調查對象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是正在北京市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選擇在2015年10月27日參加首都醫科大學衛生法律法規培訓的所有住院醫師,共268人。課題組于本次培訓結束后發放調查問卷268份,回收有效問卷26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100%。
1.2調查內容
期刊對文章撤稿或更正的態度探討
學術不端是科技期刊出版過程中無法避免的問題與挑戰,據《PLosOne》2009年5月29日發表的一篇系統綜述統計,學術不端行為在世界范圍內的期刊發表中都會存在。文章將從學術不端的定義和國家最新法律法規;出版倫理委員會(CommitteeonPublicationEthics,COPE)和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nternationalCommitteeofMedicalJournalEditors,ICMJE)中關于期刊更正與撤稿的定義、區別以及更正與撤稿的流程這3個方向解讀科技期刊處理學術不端問題的原則與措施。
1、關于學術不端的定義和國家最新法律法規
學術不端行為(scientific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出現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學術不端行為在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等。中國從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最全面的學術不端處理法規,該規定是由中國科技部部長王志剛簽發的科技部第19號令。該規定除了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做出明確規定之外,還對那些出售學術論文、捏造數據并代人撰寫或投稿的“論文工廠”提出了查處方案。
2、COPE和ICMJE中關于更正與撤稿的定義及區別
COPE與ICMJE是科技期刊出版過程中遵守并參考的權威規范,文章將對兩種規范對期刊更正與撤稿的定義及不同進行闡述:
2.1COPE對更正與撤稿的定義:(1)更正:√沒有嚴重違反出版或研究道德;√糾正不影響結論的小錯誤。(2)撤稿:√有明確證據表明,由于重大錯誤(例如,計算錯誤或實驗錯誤),或者由于捏造(例如,數據)或偽造(例如,圖像處理)而導致研究結果不可靠;√構成剽竊;√研究結果先前已在其他地方發表,而沒有適當地注明先前的來源或向編輯披露,也沒有允許重新發表或提出正當理由;√未經授權使用其中包含的材料或數據;√版權受到侵犯或存在其他嚴重的法律問題(例如誹謗,隱私);√研究不符合道德倫理要求;√在同行評審過程受到破壞或操縱的基礎上的文章;√作者未能聲明主要的競爭利益(又稱利益沖突),據編輯認為,這會不適當地影響編輯和同行評審對文章的建議和解釋。
2.2ICMJE對更正與撤稿的定義:(1)更正:誠實的錯誤是科學研究與發表的一個組成部分。某個編碼有誤或某個計算出錯可導致普遍性的差錯,以致在整篇文章中出現大量錯誤。如果這些錯誤沒有改變文章結果、解釋和結論的方向或意義,當發現錯誤時,應發表更正啟事。對事實方面的錯誤進行更正是必要的。(2)撤稿:學術不端包括數據造假和剽竊,但并不一定僅限于此。數據造假包括欺騙性地篡改圖像。錯誤嚴重到足以使文章報告的結果和結論不可靠,則可以要求撤銷。若調查證實有科學不端,應刊登撤銷論文的聲明。
特殊教育立法研究
一、我國特殊教育法律法規研究概述
(一)對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相關研究
通過文獻分析法和調查法,對我國特殊教育立法歷史和現狀進行研究。2003年以來的研究文獻中,10篇是大陸地區特殊教育立法的研究,1篇是臺灣地區特殊教育立法的研究。2013年北京師范大學趙德成發表《臺灣地區特殊教育法律的特點及啟示》一文,該文介紹了臺灣地區以《特殊教育法》為核心的特殊教育法律體系形成的歷程,并分析了其法律的六大主要特點。侯曉燕、張巖宇(2007)、郝曉岑(2003)、陳久奎、阮李全(2006)、徐巧仙(2004)對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的歷程進行了研究。其中侯曉燕、張巖宇(2007)對特殊教育立法的內涵進行了界定,將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的演變劃分為四個階段。郝曉岑(2003)總結了我國教育體系的結構特征并分析了目前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的層次。陳久奎、阮李全(2006)以人文關懷的視角,在考察特殊教育立法的歷史進程、分析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現狀的基礎上,闡釋了特殊教育立法的法理基礎,并提出和闡明了特殊教育立法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促使特殊教育事業進入法治的軌道。徐巧仙(2004)在介紹新時期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的概況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了我國新時期特殊教育立法的特征與功能。
我國特殊教育立法存在行政領導不到位、政策難貫徹;傳統教育體制與特殊教育規律存在著沖突;特殊教育法制環境不完善;課程和教學方法難以滿足特殊教育的需求等缺陷。于靖(2010)指出中國特殊教育立法存在立法層次低、體系不完善、法律用語不規范、缺乏操作性等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對特殊教育法律體系的完善提出相關建議。龐文(2011)對我國學術界關于特殊教育立法的研究文獻進行梳理,概述了現有特殊教育立法存在的體系不完善、立法滯后、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汪放(2006)在借鑒外國特殊教育發展及其立法經驗的基礎上,探討了教育公平與我國特殊教育立法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我國特殊教育的立法如何保障特殊需要人群受教育權的平等實現問題。此外,劉賢偉(2007)認為“全納教育”是有影響的國際共識之一。意大利、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是世界上較早實施全納教育政策的國家,擁有成熟和完善的“全納教育”體系。將這些國家的“全納教育政策”與中國的特殊教育政策進行對比,可以找出中國特殊教育政策的不足。國際與國內的教育發展形勢需要中國在“全納教育”基本理念的指導下完善特殊教育政策和特殊教育立法。
(二)對中外特殊教育立法的比較研究
一部分學者運用比較研究法,將國內與國外特殊教育立法的歷程、現狀及相關條例等方面進行比較,總結國外特殊教育立法的經驗。劉坤(2009)、鐘玲(2007)、侯?。?009)對美國特殊教育立法的經驗進行了總結,并分析了其對我國的借鑒意義。劉坤(2009)總結了美國特殊教育立法的兩大特點:即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及時改進特殊教育立法;特殊教育立法與評估標準想結合。鐘玲(2007)在分析美國《障礙者教育法》的起因、基本原則以及該法案的演變與成效的基礎上,與我國特殊教育法律法規建設作一比較。侯?。?009)總結美國特殊教育立法多年來所取得的成就及特點,同時,注意對其先進的特殊教育立法理念的分析。李繼剛(2009)認為特殊教育判例法在美國特殊教育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保障特殊學生的合法權益,及解釋、說明、修正特殊教育制定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韋小滿(2005)通過回顧美國30年來特殊教育立法中有關評估的法律法規的發展歷史,發現任何法律法規的建立都必須經歷一個由簡單到復雜,由一般原則到具體實施辦法,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過程。此外,還有劉頌、王輝(2000)發表的《特殊兒童家長參與的權利———英美兩國有關特殊教育立法的述評》一文,該文詳細介紹了并對比了英美兩國特殊兒童家長的法定權利。
二、我國特殊教育立法研究的主要問題
學術期刊編輯的法律素養
傳統媒體時代,鑒于信息獲取的不對稱性以及信息傳播的相對滯后性、封閉性,法律素養對編輯來說還不算重要,學術素養和文字處理能力才是編輯首要的素養。“互聯網+”時代,信息獲取的快捷性、法律規定的滯后性導致在傳統媒體時代不夠突出的法律問題更為嚴重,從而給編輯工作帶來巨大的挑戰。學術期刊的轉型發展更是將學術期刊及編輯推上法律糾紛的風口浪尖。如果編輯不具備最基本的法律素養,輕則會給工作帶來被動,重則會給期刊、編輯帶來官司。
一、“互聯網+”時代學術期刊編輯必須具備法律素養
傳統媒體時代,學術期刊編輯工作涉及的法律問題以作者的著作權為核心,涉及侵權等問題。“互聯網+”時代,學術期刊編輯工作涉及的法律問題沒有實質變化。不同的是,信息獲取的便捷性導致“一稿多投”等問題更為嚴重,法律規定的滯后性導致學術期刊編輯在應對新媒體等傳播方式時無法正確處理與作者的著作權糾紛,學術期刊的轉型發展使得編輯在處理媒體融合發展時對相關法律問題無所適從。這些都要求編輯必須具備最基本的法律素養。
(一)信息獲取的便捷性要求學術期刊編輯必須具備法律素養
傳統媒體時代學術期刊編輯最為頭痛的“一稿多投”問題,在“互聯網+”時代由于信息獲取的便捷性變得更為突出。“文責自負”一直是期刊應對投稿者學術不端行為及解決投稿者與被侵權作者之間糾紛的行之有效的擋箭牌,并且在傳統媒體時代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理論上,“文責自負”并不意味著期刊對作者投稿的完全采納,編輯要對作品是否符合編輯出版方針負責,對作品的規范化和完美程度負責,即編輯要保證作品符合出版標準。[1]傳統媒體時代,最常見的學術不端行為就是“剪刀加糨糊”式的拼湊。一方面,這種學術不端行為的投稿(紙質稿)的成本比較高,數量畢竟有限,危害也還不算嚴重;另一方面,學術期刊編輯識別投稿者的學術不端行為主要依賴于審稿專家及編輯個人的學術素養,因而以“文責自負”作為擋箭牌還是可行的。“互聯網+”時代,信息獲取的便捷性使“文責自負”的應對效力大大降低。就作者而言,各種數據庫和搜索引擎的便利性和快捷性使作者通過新式的“剪刀加糨糊”拼湊學術成果變得更加便捷,網絡投稿又大大降低了投稿的經濟成本。這就使得學術不端行為頻發,嚴重敗壞了學術期刊作為道德價值正向引導公器的良好期待和形象,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就編輯而言,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使編輯在識別學術不端行為方面的能力大大提高。在這樣的情況下,再用“文責自負”來應對社會各界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質疑就顯得蒼白無力了。因此,學術期刊編輯必須具備最基本的法律素養,站在法律的高度看待學術不端行為的本質及其嚴重性,提高法律意識,自覺運用信息工具抵制學術不端行為。
(二)法律規定的滯后要求學術期刊編輯必須具備法律素養
隨著互聯網的發達,我們已經進入新媒體時代。相對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新媒體是利用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由于新媒體迅速發展,作者發表學術成果的渠道日益開放,這就對紙質媒體的獨家發表形成了沖擊,相關的法律規定在應對新媒體的快速發展方面明顯滯后。例如,什么叫“發表”?在微信、微博上公開叫不叫“發表”?可能期刊編輯在檢測作者投稿的學術論文時,系統檢測結果是不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但編輯工作進入正常流程后,甚至是在要簽版付印時,突然發現投稿者的文章在微博、博客上“發表”過了,那么這個時候編輯該怎么處理?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處理不當,可能會導致期刊學術評價的降低,會引發期刊與作者的糾紛。這就要求編輯具備相應的法律素養,在遇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時,能夠運用基本法理對這些問題做出初步的判斷并妥善處理。
PPP模式在棚戶區改造的應用
[提要]本文整理了中國知網中PPP模式在棚戶區改造中應用研究的相關文獻,從文獻計量和研究內容兩個角度進行分析,理清該研究主題的研究脈絡和研究熱點;同時,結合文獻分析發現的優點和問題,采用SWOT法對棚戶區改造應用PPP模式進行分析,提出發展棚戶區改造項目PPP融資模式的對策建議,以便為后續相關研究提供參考。
關鍵詞:PPP模式;棚戶區改造;文獻;SWOT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1年,全年全國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165萬套,基本建成205萬套。棚戶區改造是我國政府推出的一項惠民工程,但是棚戶區改造又是一項準公共物品,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現階段未改造的棚戶區多為商業價值較低、實施難度較大的工程,面臨的最大困境就是資金問題。近年來,國家政府和地方政府連續發文,鼓勵支持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工程(PPP模式)。基于此,本文通過對PPP模式在棚戶區改造中的應用研究的相關文獻進行歸納整理,從文獻計量和研究內容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同時通過SWOT分析法對PPP模式應用于棚戶區改造的可行性進行分析,提出發展棚戶區改造項目PPP融資模式的對策和建議,以期為PPP模式在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應用提供參考。
一、相關概念
(一)PPP模式。目前,關于PPP模式的起源,一般認為英國的PFI模式是現代PPP模式的發端。20世紀80年代,時任英國首相的撒切爾夫人在公路、水務、國防、教育等方面大規模推行私有化,通過政府與社會合作來共同經營提供公共服務。1992年,時任英國財政大臣的拉蒙特將撒切爾夫人在公共服務方面引入社會資本命名為私人融資計劃(PFI),現代PPP模式由此萌芽。2015年5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統一PPP模式的定義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的重大創新,即政府采取競爭性方式擇優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訂立合同,明確責權利關系,由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依據公共服務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資本支付相應對價,保證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收益。賈康和孫潔根據人們對PPP的認識,并結合國內外機構和專家的觀點,就PPP做出了一個新的定義: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民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政府公共部門的職能并同時也為民營部門帶來利益。
(二)棚戶區改造。棚戶區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產物,通常指建成區范圍內平方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筑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區域。一般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等。棚戶區改造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的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2008年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棚戶區改造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規模推進實施。根據國務院2013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的規定,要全面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加大政策力度支持,提高規劃建設水平,加強組織領導,重點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及獨立工礦棚戶區、三線企業集中地區的棚戶區改造。
二、基于文獻計量層面分析
高校經濟法教學探析
作者:左玉玲 單位:沈陽技師學院
經濟法課程實用性特色突出,如果僅僅依靠教師說教來教學,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很難在課程上體現出來。近幾年,案例教學法等逐漸應用到經濟法課程教學中,但總體而言實踐環節仍不多,多媒體等現代化教學手段也沒有很好地應用在教學中,這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學效果和效率的提升。
成績考核評價機制仍不完善。中職院校的成績考核因為院校培養人才基本為技能技術型人才,所以在考核上基本遵循理論與實踐考核的方式,但是這種考核方式如何具體應用在經濟法這種理論性知識較強,同時對學生實踐也有較高要求的素質課程,還是處于探索過程中。中職院校經濟法課程的現狀是有的專業設定為考查課,有的專業設定為考試課。考查多以論文考核,考試課則以閉卷考試為評價。綜合看,現有評定成績方式單一,如何能結合學生的平時表現評定出綜合成績,體現出考核的針對性與靈活性,尚待商榷。
1.注重課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增強課程的實用性。經濟法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形成而逐步發展起來的一門課程。它包括經濟法學與經濟法規。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應當是在經濟法學基礎上的經濟法規的學習。
但就中職學生而言,考慮到他們文化基礎薄弱、法律知識欠缺,如果是單純的為了法規而學法規,其教學效果極其有限。另一方面經濟法規數量多、種類繁,要在課時有限的教學過程中熟練、全面把握是不切實際的。這就需要選取有代表意義的、與學生未來就業最息息相關的加以講解,注意理論與實踐的矛盾與統一。
2.經濟法課程的改革可以從教學計劃、教材選取、教學方法等方面進行。
①以教材選定為突破口,以教材的適用性與先進性作為選定標準。教材是教學的基礎環節,教學質量、教學水平與教材直接相關。因此,在教材上,應遵循“先進性”和“適用性”,體現“特殊性”和“差異性”。如針對廣告專業的學生可通過增添廣告法律法規內容,針對旅游專業的學生可把與專業相關的旅游法律法規穿插進去,這樣就能拉近教材和學生的距離,在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又突出課程的學術特色和時代特點,最終達到教材更好的為教學、為專業服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