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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甘肅關于推進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的社會工作有了顯著提升。因此,本文在社會工作專業的基礎認知上,以社會支持為切入點,分析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的現狀和問題所在,從社會工作的角度進行總結與反思,努力幫助低保家庭構建完善的社會支持網絡。
關鍵詞:城市低保社會支持網絡社會工作
一、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的成效與不足
(一)當前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的成效
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蘭州市的民生保障水平持續提高,2015年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6.28萬人,2021年減少至2.75萬人,比2015年減少了56.2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由2015年的515元提高到2021年的846元,比2015年提高了64.27%。2021年蘭州市獲得政府資助且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高達25.62萬人,其中獲得醫保救助的人數高達10.75萬人次;全市設有各類服務組織機構共計462個,其中包含53個社區服務中心與409個社區服務站等。共收到社會各界捐款1242萬元,捐贈物資價值51萬元;助困、助學、助醫、助孤、助殘、助老、賑災、扶貧、基金等方面共計支出善款1389萬元,物資支出51萬元。
(二)當前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的不足
1、低保群體的幫扶方式較為單一
對于城市低保群體的幫扶方式較為單一是當前制約蘭州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大多以物質幫扶方式為主,對于低保家庭精神層面的幫扶較為薄弱。而目前城市中有些低保家庭在心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但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導致社會資源匱乏,對這類人群的心理疏導做的不夠。
2、忽視城市低保家庭的內部差異
在城市的低保家庭中有各種類型的家庭成員,如老年人、病患、學生、殘疾人等等,不同類型的家庭成員有各自不同的需求。因此,單一的物質幫扶只是治標不治本。[1]
3、缺乏對低保群體的人文關懷
在對低保群體提供社會幫扶的過程中,政府與社會組織機構都處于主導地位,低保家庭被動的接收救助,使得低保群體的主觀能動性無法有效發揮,導致低保群體鮮少傳達出自己的真實訴求,工作人員更多的關注工作的結果而對低保戶的人文關懷較少,忽略低保戶的心理需求和感受。
二、社會工作介入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構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社會工作介入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構建的必要性
1、充分發揮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橋梁作用
社會工作者通過將城市低保群體中不同層次的家庭成員需求進行歸納、匯總、分析,再將社會中可利用的資源進行統籌規劃,通過社會工作專業的方法,為他們構建較為全面、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并為城市低保群體平衡個人與社會、周圍環境之間的關系。除此之外,社會工作者還可以與當地政府部門攜手,為低保家庭中有殘疾人、老人的家庭施以援手;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為心理存在問題的低保群體提供心理咨詢服務等。如此一來,社會工作的介入彌補了對城市低保家庭人文關懷和精神支持的缺失。
2、社會工作幫助方式具有可接受性
社會工作者在為低保群體搜尋幫扶資源的同時,還要注重對于低保群體的心理層面的服務,通過運用低保群體可接受的方式及時發現并對其進行安撫與疏導,提供相關幫助與服務,從而彌補正式社會支持中缺乏的不足。
3、加強城市低保家庭的非正式支持網絡
社會工作者可以利用社區相關活動,拉近社區居民之間的距離,促進社區居民之間的感情升溫,為低保家庭的社會交際增添渠道;同時,通過小區活動還能加強低保群體之間的聯系,由于他們之間存在同質性,所以更能理解彼此、關心彼此,形成低保群體之間互幫互助、團結友愛的氛圍。
(二)社會工作介入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構建的可行性
1、雙方的發展目標要保持高度一致
弱勢群體是社會工作的主要服務對象,因此,授人以漁、助人自助是其主要價值觀念所在,其服務宗旨是幫助弱勢群體切實解決困難。扶貧幫困是社會工作的發展起源,因此,其工作價值在為弱勢群體服務中充分展現出來。
2、有利于構建城市低保家庭社會支持網絡
個別案例、小組活動、社區幫助是社會工作的主要幫扶形式,社會工作者可以根據低保群體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三種方法對其提供專業的服務與幫助,提升低保群體的社會歸屬感,實現低保群體人員的個體發展。在制定城市反貧困政策和實施城市反貧困的具體行動中,運用社會工作的方法,可以使城市反貧困政策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能夠有效的提高城市反貧困的工作效率。[2]
三、低保家庭社會支持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因素
首先,由于受“家丑不可外揚”等中國傳統理念的影響,大多數低保群體都對于自身的困難有著自卑心理,不愿為外人所知曉,拒絕與外界的正常溝通和交往,導致社會支持網絡的阻斷。其次,因為政府在經濟和物質上的援助,導致一部分貧困家庭產生依賴性,認為能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就可以了,自身徹底改變的意愿和積極性不夠。再者,因生活的困難導致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因此而產生的負面情緒影響與家人的正常溝通,導致家庭內部支持缺失。最后,貧困家庭很少與親朋和社區鄰居聯系互動,社交范圍小,獲取信息和資源的渠道不暢通,缺乏對國家政策的了解,不懂如何利用資源和機會為自己爭取利益。
(二)客觀因素
一是幫扶形式較為單一。政府主要以物質幫扶為主,利用排查走訪等形式,了解各個低保群體的基本情況,并定期向這些家庭發放低保金,節假日之時贈送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由此可見,社區組織機構、政府等對于低保群體的幫扶方式有限,對于這個群體的心理疏導、精神支持等方面關注較少。
二是低保保障水平不高。2022年蘭州市五區的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846元提高到不低于914元,有些家庭的收入雖然高于最低標準(914元),但因家庭成員患病或子女上學等原因花銷非常大,而得到政府和社區的支持非常有限,生活依舊困難。
三是城市低保家庭成員能力有限。低保群體的文化水平普遍較低以及低保群體中存在患病、殘疾等問題是造成城市低保群體的主要因素,由于他們自身普遍從事體力勞動且薪酬不高,再加上家庭成員身體原因,使得低保群體收入水平不高,卻在醫療方面的生活開銷很大。
(一)正式社會支持層面
1.政府層面
政府部門要充分考慮復雜的情況,努力完善各項制度,保證充足的資金供社會工作機構運轉,為社會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政府需降低對城市低保家庭在教育成本、醫療成本、住房成本等方面的花銷,從而使低保群體的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并減少開支、緩解住房壓力等,最大限度地滿足低保群體不同類型的家庭成員的需求。
2.社會組織層面
首先,機構因其民間性和非營利性與普通老百姓打交道時會更加便捷有效,社會組織要繼續貼近基層群眾,了解低保家庭真正所缺所想,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其次,要加強與政府部門的合作,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制定扶貧政策、籌集和運用資金、評估后期成效。最后,社會組織要充分搭建好政府和低保群體之間的溝通橋梁,在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維護低保群體的權益的基礎上,及時準確的傳遞政府的政策,代表低保群體發聲,提升低保群體主動參與到社會事務中的能力和信心。
3.社區層面
首先,社區應該激活低保家庭參與社區日常事務的意愿和主動性,幫助低保家庭融入社區,使低保家庭建立起社區的主人翁意識,幫助低保家庭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同時大力宣傳國家針對低保群體的相關政策,使低保家庭能夠享受國家的政策支持。其次,低保家庭的文化層次不高,社區應設置閱覽室供居民閱讀,除此之外還可以聯系各行業的能手為低保家庭教授生活知識和工作技能,也可以對感興趣的低保戶開展一對一的幫扶,為其再就業打下基礎。
4.社會工作層面
社會工作的開展進度與幫扶對象的變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花費大量人力與物力。因此,政府應當與社會組織機構樹立長期合作的意識,使得低保群體中的社會工作成為常態化,充分發揮出社會工作者在低保群體與社會、政府等之間的媒介作用,為社會支持網絡的行穩致遠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社會工作者還應與各類社會力量相結合,如公益組織、殘聯、婦聯等,充分挖掘救助資源,同時要激發低保人員的主觀能動,挖掘出其潛能,幫助其重拾對生活的信心。
(二)非正式支持層面
1.服務對象自身層面
不管貧困家庭是因病致貧還是別的原因,貧困并非與生俱來且不是無法不變的,僅僅是因為當下的某些困難阻礙了其發展。社會工作以優勢視角去看待貧困者,不管他們能力大小,也有公民最基本的權力,應該積極的參與到社區事務中并為自己發聲。低保群體往往比別人更頑強更隱忍,應該挖掘他們的優勢并鼓勵他們積極地面對生活,克服自己的非理性情緒,以積極的心態融入到社會中去。
2.親屬層面
低保家庭最需要的幫助就是現金資助,而政府的低保金額有限,不足以擔負日常生活、醫療費用、子女教育等費用。親屬作為每個家庭最重要的社會網絡資源之一,他們在經濟方面的支持對于低保家庭來說是最直接有效的,最重要的是,親屬能為低保家庭提供情感支持。因此社會工作者要鼓勵低保家庭加強與親屬間的聯系,完善低保家庭的親屬支持網絡。
3.鄰里層面
我們常說的“遠親不如近鄰”并非一句空話。因為地緣關系,鄰居是離低保家庭最近也是交往最多的人群,尤其在一些修建年份比較早的小區,鄰里之間彼此熟識,社工要多多鼓勵受助者與鄰居多建立聯系,形成互幫互助的氛圍,例如可以臨時幫助照看老人或患病家屬,監督鄰居家孩子寫作業等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和睦的鄰里關系會使人精神愉悅,對低保家庭來說是一種正向的情感支持。
參考文獻
[1]王希娟.城市低保戶精準幫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7,4(2):91-93
[2]李紅波.當前社會工作介入我國反貧困的必要性分析[J].貴州社會學,2011(12):40-44.
作者: 鄭苗 單位:甘肅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互動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