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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預應力錨索及基礎灌漿(固結灌漿及帷幕灌漿)廣泛應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的超灌一直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一大難題。分析水利水電工程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施工中超灌的原因,在總結以往超灌漿管控措施經驗及問題的基礎上,探討較為系統的且適宜招標階段采用的綜合性管控措施,并介紹在國內多個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使用效果。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工程管理;招標階段;灌漿;超灌;管控措施
1引言
預應力錨索、固結灌漿及帷幕灌漿(以下簡稱“基礎灌漿”)廣泛應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的超灌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較為普遍的現象。有的工程超灌問題非常嚴重,對合同管理及工程投資影響很大,以致超灌成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一大難題。在水利水電行業相關示范性文件中,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文件技術條款、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對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施工的超灌沒有相應的管控措施。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實踐中,各業主針對其超灌通過努力探索,形成了一些管控措施,但尚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
2灌漿超灌的原因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實際情況分析,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施工中超灌的原因可大致歸納為以下兩個主要方面:
(1)客觀原因。如不良地質條件。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遇到不良地質條件,且在采取相應技術控制措施后仍需發生的必要的灌漿超灌,其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2)主觀原因。如施工不當、技術控制措施不力、弄虛作假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因施工不當造成的灌漿超灌、因采取技術措施不力導致的不必要的灌漿超灌、為謀求更多利益而弄虛作假的灌漿超灌等,其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自行解決,發包人不予承擔。以上兩類原因引起的灌漿超灌,從定性分析及其責任劃分上比較清晰,但由于承包人利益驅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實際中盡管采取了旁站監理、自動化監控技術等多種措施,但仍然經常出現灌漿超灌嚴重、責任難以劃分清楚,最終導致發包人不得不承擔大量的超灌費用,從而加大了工程投資管控壓力及審計檢查風險。因此,研究灌漿超灌的管控措施應從超灌總體上控制,并且重點應遏制主觀原因造成的超灌。
3以往常用管控措施及其問題
3.1錨索灌漿
在水利水電工程招標階段。建設業主單位目前常采用的錨索灌漿超灌管控措施情況如下:錨索項目按“束”計量計價,正常的灌漿量計入錨索單價內,當灌漿干水泥量超過錨索單價內的灌漿量時,其超灌部分按干水泥量以“t”計量,并按“水泥預算單價+人工和機械直接費×超灌單價系數(一般參考20%~35%取定)+稅金”計算確定單價進行結算。以上管控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體現在:一是超灌界定不夠嚴密,容易引起承包人投標報價時采取策略報價,人為降低錨索單價中灌漿耗量,導致結算時虛增超灌費用;二是上述超灌單價的計價方法中“人工和機械直接費×超灌單價系數”的確定容易發生爭議,并且該計價方法雖對錨索灌漿超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有一定利益可圖,故仍容易出現超灌失控現象;三是在技術上無明確的超灌控制措施要求。
3.2基礎灌漿
在水利水電工程招標階段。建設業主單位目前常采用的基礎灌漿超灌管控措施主要有兩類,具體如下:
(1)基礎灌漿按灌漿進尺以“延米”計量。給定每延米灌漿干水泥單耗量作為投標報價基礎,在中標后的合同實施中,當出現超灌時則根據每延米灌漿干水泥實際單耗量重新計算確定單價進行結算?;A灌漿所需的鉆孔,單獨計量支付。該類管控措施存在的主要弊端是:當出現超灌時重新確定灌漿單價的爭議大,且容易導致“低價投標、高價結算”的現象,影響工程招標效果,不利于工程投資控制。
(2)基礎灌漿按不同干水泥單耗量分段列項。按干水泥耗量以“t”計量,如固結灌漿(干水泥單耗量≤100kg/m)、固結灌漿(100kg/m<干水泥單耗量≤200kg/m)、固結灌漿(200kg/m<干水泥單耗量≤300kg/m)、固結灌漿(干水泥單耗量>300kg/m)。合同實施中根據驗收合格的灌漿單元內不同干水泥單耗量套用工程量清單中相應的灌漿單價進行結算?;A灌漿所需的鉆孔,單獨計量支付。該類管控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容易引起承包人投標報價時采取策略報價,人為將干水泥單耗量高的灌漿項目單價提高,合同實施中干水泥單耗量越高,獲利越豐厚,將更加促使超灌擴大,不利于灌漿控制和工程投資控制。
4綜合性管控措施研究
為減少水利水電工程灌漿超灌引起的合同爭議和全面有效控制超灌。研究在招標階段采取綜合性管控措施,主要包括計量支付控制措施和施工工藝控制措施,具體如下:
4.1計量支付控制措施
(1)錨索灌漿錨索灌漿超灌定義為所灌干水泥量超出2.5倍錨索孔全孔體積注漿量對應的干水泥量時。其超出部分干水泥量,方可按超灌計。錨索項目按“束”計量計價,所灌干水泥量在2.5倍錨索孔全孔體積注漿量對應的干水泥量以內時的灌漿全部費用均計入錨索項目單價內。此處“2.5倍錨索孔全孔體積注漿量”是參考水利水電定額測算并適當考慮裕量綜合取定的。超灌部分按“水泥預算單價×超灌單價系數+稅金”計算確定單價,其超灌單價系數根據錨索的干水泥單耗量參考“干水泥單耗量<200kg/m時超灌單價系數1.9、干水泥單耗量=500kg/m時超灌單價系數1.7、干水泥單耗量≥800kg/m時超灌單價系數1.4”進行插值計算確定,在具體招標項目應用時應根據當期水泥預算單價水平及工程地質條件等因素相應調整,且該超灌單價系數隨灌漿單耗量增大而變小。另外,在工程量清單中補充設置“錨索自由段包裹”項目,實行單獨計量支付,有利于在無粘結式錨索施工中促使承包人根據工程地質實際在必要時積極采用錨索自由段外包土工布和細帆布,以控制自由段灌漿,避免不必要的超灌。
(2)基礎灌漿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行業自從基礎灌漿實行按水泥耗灰量以“t”計量以后。普遍出現嚴重超灌的現象。因此,基礎灌漿(固結灌漿、帷幕灌漿)改用按灌漿進尺以“延米”計量,并在工程量清單中對所列灌漿項目設定相應的灌漿干水泥單耗量,其干水泥單耗量應結合工程設計提供的地質條件以及灌漿試驗數據情況并考慮適度裕量后綜合設定?;A灌漿超灌定義為灌漿單元的平均每米干水泥單耗量(即灌漿單元內所有灌漿孔的干水泥總耗量除以該單元內灌漿孔總長度)超過工程量清單中設定的灌漿干水泥單耗量時,其超出部分干水泥量,方可按超灌計。工程量清單中設定灌漿干水泥單耗量以內的灌漿全部費用均含在相應灌漿項目單價內,超灌部分按“水泥預算單價×超灌單價系數+稅金”計算確定單價,其超灌單價系數可參考“固結灌漿取值2、帷幕灌漿取值2.3”進行取值,該超灌單價系數的取值應適度傾向小值,盡量控制在成本價水平左右為宜。以上超灌單價系數在具體招標項目應用時,應根據水泥單價水平及項目地質條件等因素相應調整。為加強灌漿現場計量管控,一是約定用于灌漿施工的自動記錄儀的型號及技術參數要求及參考價格,采用由建設單位與承包人聯合招標、承包人采購的方式,加強灌漿自動記錄儀設備質量的管理,確保記錄儀計量的準確性;二是在工程監理招標中約定,監理人須對灌漿實行旁站監理,并要求隨投標監理大綱提交旁站監理方案,供評標委員會評審,以加強灌漿的旁站監理。上述計量支付控制措施均寫入招標文件中,作為承包人投標報價的基本條件,這樣可有效避免合同實施中雙方對灌漿超灌的計量支付產生爭議。上述計量支付控制措施中,錨索超灌計價體現了“超灌量越大,單價越低”的趨勢,基礎灌漿超灌計價盡量體現成本價,超灌量越大微利甚至無利可圖,這樣可促使承包人在灌漿控制方面因利益導向而形成自我約束的機制,有利于推動承包人在施工中主動控制超灌,從而遏制主觀原因引起的不必要的超灌。
4.2施工工藝控制措施
為有效加強招標階段對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超灌的預控。還應從施工工藝方面采取多種控制措施:一是在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文件技術條款中,針對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的超灌提出必要的、明確具體的工藝控制要求,如在錨索灌漿技術要求中約定“在無粘結式錨索施工中遇破碎巖體或松散堆積體時,應在自由段外包土工布和細帆布,以控制自由段灌漿量”、在基礎灌漿技術要求中約定“如遇注入率大、灌漿難以正常結束的孔段時,應暫停灌漿作業,對灌漿影響范圍內的地下洞井、岸坡、結構分縫、冷卻水管等應進行徹底檢查,提出控制措施經監理批準后進行處理”等等。二是在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標人針對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的超灌提出完整詳細的工藝控制措施,隨投標施工組織設計一并提交,供評標委員會評審。通過上述對灌漿超灌的綜合性管控措施研究,較好地解決了以往常用管控措施的弊端,有利于促使承包人形成自我約束的機制,遏制主觀原因引起的不必要的超灌。在水利水電工程招標階段,將上述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超灌的綜合性管控措施寫入招標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基本條件和要求,通過在國內雙江口、旭龍等多個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廣泛使用,實踐證明不僅保證了工程施工質量,而且有效控制了灌漿超灌問題,防范化解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風險。
5結語
預應力錨索及基礎灌漿(固結灌漿及帷幕灌漿)廣泛應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的超灌一直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一大難題,本文通過分析水利水電工程錨索灌漿及基礎灌漿施工中超灌的原因,在總結吸取以往常用管控措施經驗及弊端的基礎上,探討研究了較為系統的且適宜招標階段采用的綜合性管控措施,并通過在國內多個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以上綜合性管控措施主要還是從建設管理角度提出的權宜之計,要真正全面有效地控制灌漿超灌問題,還需行業內通過不斷完善灌漿施工技術標準,特別針對出現超灌后的工藝控制措施和標準,以及加強建筑企業的誠信體系及行業自律建設,才能徹底解決好灌漿超灌控制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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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洋,邵敏.關于水利水電工程中灌漿超灌費用的處理[J].四川水力發電,2012(12):52-55.
作者:吳述國 單位:國能大渡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