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廉政建設一報告三評議考核制度,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月度報告的對象。
黨委,紀委,各單位(部門),各村(居),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村“兩委”成員。按月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形成書面報告。
二、月度報告的內容。
黨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紀委報告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各單位(部門),各村(居)報告具體責任落實情況;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村“兩委”成員報告個人具體責任落實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本單位(部門),本村(居)工作人員勤政、廉潔自律以及其他黨風廉政建設所有要求的事項。
三、月度報告的要求。
月度報告于次月5日前上報。黨委主體責任報告分別報送縣委、縣紀委。紀委監督責任報告報送縣紀委。各單位(部門)、村(居)、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村“兩委”成員具體責任報告報送鄉紀委。
四、黨委月度報告形成后
首先,黨委主要領導要對報告進行自評;其次,機關工作人員對黨委主體責任報告進行測評;第三,對黨委主體責任報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評議。紀委月度報告形成后,首先,紀委自評;其次,黨委對紀委報告進行點評;第三,對紀委監督責任報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評議。各單位(部門)、村(居)具體責任報告形成后,在自評的基礎上,黨委進行點評,然后進行公示,接受社會評議。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村“兩委”成員具體責任報告形成后,在自評的基礎上,紀委組織測評,然后進行公示,接受社會評議。
五、月度報告通過“自評、點評、群眾評議”三個環節的評議,查找不足,防患于未然。
同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存在問題的單位(部門)、村(居)或個人,依照情節分別給予提醒警示、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本制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