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行政調解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切實完善一把手負總責、負責法制工作領導分管、各業務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確保行政調解職責全面落實。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通過調解及時化解行政爭議糾紛,研究解決行政調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同時,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社情民意和爭議糾紛的收集排査工作,抓早、抓小、抓苗頭,嚴防各類爭議糾紛激化和升級,努力將事態化解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要堅持調解優先,積極引導群眾通過行政調解理性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爭議糾紛。
(二)加強行政調解隊伍建設。各單位要把政治思想好、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干部充實到行政調解隊伍,根據需要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調解經驗的專業人才加入行政調解或調解員隊伍中,并公布調解人員名單。要結合本單位調解工作實際適時組織對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
二、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
(一)建立行政調解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行政調解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研究制定行政調解工作的具體措施,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各級各部門的信息溝通,指導各部門單位做好行政調解的相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臨時交辦的行政調解工作事項。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縣司法局負責;聯席會議實行聯絡員制度,由各成員単位確定一名具體工作人員擔任,并報縣司法局備案。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由相關的聯席會議成員參加),由縣司法局具體承辦。聯席會議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委派相關負責同志參加。聯席會議成員由縣公安局、縣信訪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經濟商務科技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縣醫療保障局、縣稅務局、縣檔案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二)建立重大行政調解案件報告制度。各單位應當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情況臺賬,按要求統計并報送本單位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情況。社會影響較大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復雜爭議糾紛,負責調解的單位應及時專題報告調解工作情況。
(三)健全行政調解工作協調配合機制。行政調解實行首問責任制,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與本機關職能相關的爭議糾紛,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進行調解,對法律關系復雜、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矛盾糾紛,由最初受理的部門牽頭,相關業務部門參與協調處理,對不屬于本機關調解范圍的爭議糾紛,應當報縣司法局確定調解責任單位??h司法局作為行政調解工作的牽頭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確保行政調解工作有序開展。
(四)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機制。行政調解機關可以邀請人民調解組織參與或者委托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對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的爭議糾紛,要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訴前、訴中調解工作;對人民法院提出的調解意見和指出的執法問題,要認真研究處理。
(五)健全行政調解工作社會參與機制。要注重發揮基層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和專家學者在行政調解中的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行政調解工作。
(六)建立行政調解宣傳長效機制。各單位要加強行政調解的宣傳工作,及時總結本地、本部門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并做好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了解行政調解、支持并選擇行政調解解決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