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實施意見,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搶抓機遇,推動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健康發展,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讓民營企業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為完成三大歷史任務、交出兩份優異答卷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減輕民營企業負擔
1.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落實好國家、省、市出臺的減免稅政策和新出臺的肺炎疫情防控稅費優惠政策,廣泛宣傳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系列政策解讀、培訓輔導等活動,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升級完善網上報稅等信息化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助力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區稅務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2.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落實企業用人、用地、用電、用氣、物流等降成本政策,切實減輕負擔。全面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階段性減免緩繳社會保險費、援企穩崗、網上免費培訓政策,及時出臺或完善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等,確保政策及時高效落地。(牽頭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3.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繼續抓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強化督導落實,加快清償進度,督促各部門對欠款分類逐項制定清欠計劃,對清欠額度大的欠款主體掛牌督辦,無分歧欠款2020年6月底前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以解決,嚴防新增欠款。(牽頭部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二)化解民營企業融資難
4.支持企業直接融資。鼓勵民營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提升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入庫企業質量,加強對接引導,實施定向培育,推進精準服務。積極協助民營企業落實上市獎補資金,有效降低企業掛牌上市成本。落實《企業掛牌上市工作考核辦法》(張政辦字〔2018〕10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掛牌上市工作的實施方案》(張政辦函〔2019〕44號),發揮部門工作合力,努力形成“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良性循環發展格局。(牽頭單位:區金融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5.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認真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有市場發展前景、訂單充足、誠實守信的民營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限貸、壓貸。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出適合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的信貸產品,適當提高對中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信貸有效供給能力。(牽頭單位:區金融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三)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6.放寬市場準入。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領域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民營企業在投資金額、產能規模、土地供應、采購招投標等方面設置附加條件和準入門檻。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參與補短板建設,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民營資本投資的混合所有制企業。(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財政局)
7.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深入推進部門內和跨部門聯合抽查,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均以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結果部門共享、互認互用。建立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實施差別化監管,對誠信守法企業減少抽查檢查頻次。(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8.優化審批流程。持續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建立企業代辦制度,為企業的全生命周期提供“管家式”服務,著力推進“一網通辦”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企業登記注冊網上辦理,設企業開辦專區。(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稅務局、公安局分局)
9.完善信用體系。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記錄,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共用,推動在行政許可、公共資源交易、招商引資等管理服務中使用信用信息,引導民營企業依法規范經營。健全企業守信制度,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向社會公示嚴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企業失信信息。(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0.實施生態環境差異化管控。堅持科學治理、精準治理、差別管控,嚴格落實涉氣企業排放績效評價和差異化管控措施,嚴禁“一刀切”。對符合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條件的民營企業,及時納入清單范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不停產、不限產。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推行服務式、預防式、體檢式生態環境執法。充分利用無人機、在線監測、分表計電、遠程執法等非現場執法手段,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對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堅決依法治理,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四)完善政策執行方式
11.強化政策宣傳。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推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解讀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政策措施。及時匯集、、宣傳涉及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創業創新、金融市場、權益保護等各類方針政策、服務信息和權威解讀。(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區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2.搭建創新平臺。支持企業實施技術創新,加快培育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從培育創新主體、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完善創新體系、優化創新發展環境等方面為民營企業科技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實施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提升計劃,支持新建一批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體系。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引進來”設立研發機構,支持民營企業建設各級科研平臺,開展技術、人才、市場及資源合作。(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學技術局);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3.支持民營企業做強做優。支持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組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入庫工作,推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延鏈、補鏈、強鏈,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4.推動縣域特色產業振興。圍繞市級重點特色產業集群,大力實施“六個一”工程,對產業指數、參與標準制定修訂、打造區域品牌、建設檢驗檢測平臺、推動特色產業龍頭企業發展,依據《關于大力培育和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實施意見》(張政字〔2018〕10號)幫助企業申請相應獎勵。(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5.加強民營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民營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軟環境,分層分類為各類人才提供居留落戶、社保醫保、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項目孵化、職稱評審、所得稅退返等高效便捷服務。落實人才政策,打造青年人才驛站,免費提供一站式臨時住宿、就業創業指導、政策信息、培訓交流、社會融入等服務。(牽頭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分局、區醫療保障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稅務局)
(五)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16.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定期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實施黨政領導干部包聯民營企業制度。樹立和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典型,提升民營企業家政治榮譽感。講好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故事,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保持政策連續性,健全涉企政策評估制度,完善政策調整程序,出臺涉企政策應征求企業家代表意見,并設置合理過渡期。(牽頭單位:區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商務局、區工商聯,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7.完善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機制。加強黨對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支持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指導民營企業設立黨組織,創新黨建工作方式,團結職工群眾,建設先進企業文化,推動民營企業聚焦實業、做精主業,守法合規經營,履行社會責任,提升民營企業黨組織工作覆蓋質量。(牽頭部門:區委組織部;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工商聯,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六)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18.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執法、司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注意保障民營企業經營者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嚴格防止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當干擾和不利影響。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進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要求企業停工停產或采取停電、停水、停氣等措施限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隨意實施檢查和罰款。強化對涉民營企業產權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監督,營造公平公正的訴訟環境。(牽頭部門:區司法局;責任部門: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局分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區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由區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區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專班,緊密結合“營商環境建設落實年”活動,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壓實工作責任,充實工作力量,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政策和舉措落地生效。
(二)精準落實政策。精細梳理有關涉企優惠政策,緊密結合“三創四建”活動,區直部門牽頭落實,共同幫助企業及時有效解決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幫扶服務工作,大力開展“進企業、送政策、送服務、解難題、促發展”活動,問計于企、問需于企。以規模以上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為重點,實行聯系服務重點企業“四個一”工作機制,一企一策制定幫扶方案,拉條掛號,建立臺賬,限時辦結。
(三)強化督導考核。加強跟蹤督辦和跟蹤問效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等形式進行督導調研,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行動拖延遲緩、落實不深不細、服務不到位的及時通報。進一步完善工作考核體系,探索實行第三方考核評估機制,對區直有關部門涉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將評估結果納入“營商環境建設落實年”活動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