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年度社會組織年檢工作通知,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年檢要求
1、強化監管意識。
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社區社會組織要依法依規接受年檢,自覺服從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登記管理機關要堅持“規范、依法”原則,明確年檢程序和申報材料,做好社會組織年檢業務指導工作,并進行年檢工作總結。
2、加強協調配合。
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通力配合,齊抓共管;社會組織將年檢材料報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初審,通過初審后,再報送注冊登記機關接受年檢。
3、強化鄉鎮責任。
鄉鎮民政辦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轄區內各類社會組織接受年檢,做好年檢資料,幫助社會組織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縣登記注冊機關申請初審、年檢,確保年檢質量。
二、年檢對象
在縣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社區社會組織。
三、年檢程序
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區社會組織到縣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服務窗口分別領取《社會團體年檢報告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報告書》。
2、接受年檢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⑴《社會團體年檢報告書》;⑵《社會團體登記證書》正、副本;⑶《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報告書》;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⑸審計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附資產負債表、年度損益表);⑹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3、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社區社會組織
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署的《年檢報告書》及其他材料,于2015年3月31日前報業務主管單位初審,2015年5月31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簽署初審意見的《年檢報告書》、《登記證書》正、副本及其他有關材料,報縣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服務窗口,接受年檢。對年檢合格的加蓋年檢合格戳記,不合格的下發《整改通知書》并限期整改到位。對逾期不參加年檢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或予以注銷,注銷后,至少3年內不得重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