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創建創新資源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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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創建創新資源探析

本文作者:吳素春 聶鳴 單位: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相關文獻研究

創新城市的概念最早由英國研究機構CO-MEDIA的創始人CharlesLandry(1994)提出,他認為創新型城市必須具備“三T”:技術(Technology)、人才(Talent)和寬容(Tolerance)[3]。隨后,很多國外學者從城市建設的影響因素[4]、城市產業[5]、城市治理[6]展開對創新型城市的研究,但研究視角拘泥于社會學,而且大都以某個具體的城市進行實證研究。與國外相比,我國對創新型城市的研究起步較晚。楊冬梅、趙黎明等(2006)較早對創新型城市進行系統研究,他們將創新型城市的內涵界定為:在新經濟條件下,以創新為核心驅動力的一種城市發展模式;一般是由區域科技中心城市發展演變而成,是知識經濟和城市經濟融合的一種城市演變形態;完善的城市創新系統是創新型城市的主要特征[7]。總體來說,國內對創新型城市的研究集中在創新型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構建與評價和國內外一些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經驗總結。對于創新資源集聚的研究,很多學者都是把它作為創新型城市的一個特征簡單描述。Gert-JanHospers(2003)指出創新型城市是孕育知識經濟的地方,一個富有競爭力的城市是集聚性、多樣性、不穩定性和良好聲望的結合體[8]。JamesSimmie(2001)認為城市創新主要源于典型的集聚經濟、相同部門企業的空間集聚,以及與其他更為高級的世界出口市場的聯系[4]。我國學者楊冬梅、趙黎明等(2006)認為創新型城市是創新資源高度集聚于城市空間的一種城市發展形態,是城市發展知識化和高級化的產物。建設創新型城市要具備一定的基礎和條件,如經濟較發達、政府治理效率較高、科技資源聚集等[7]。當深入研究創新資源集聚時,學者們更多的是立足于區域創新系統[9-10],這個“區域”可以是一個產業園區,也可以是縣域、市域,甚至國家。與創新資源集聚研究相比,學術界對創新資源流動的研究較少。有些學者側重于部門之間的創新資源流動[11],有些學者則研究了地區之間的創新資源流動[12]。

評價體系設計

目前對于什么是創新資源還沒有統一的定義,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即它必須是創新活動的執行者或服務者。普遍認為人才是創新的最重要的資源,教育和科技投入是創新的基礎。豐富的人力資源能為城市創造多元化的知識,掌握先進的技術并將技術成功商業化,提高城市的綜合實力。資金投人反映了政府、企業以及相關機構對創新活動的重視和參與程度,對人們掌握和使用知識進行創新和創造活動起決定性作用。知識儲備是知識經濟的源泉,也是城市創造力的源泉[13]。因此,文章選取R&D人員數量、R&D項目數、R&D經費內部支出、教育事業費和科學事業費反映創新的資源投入;知識儲備則由高校在校學生數反映。除了高校,研發機構和企業也是創新活動的主要參與者,特別是具備研發能力的企業,所以將研發機構數量和開展R&D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作為納入創新資源集聚的評價指標體系。

創新資源流動指標的選取比較困難,因為創新資源流動更多的是隱性知識的傳遞、擴散,嵌入在各式各樣的創新活動之中。技術成果交易額是衡量知識流動常用的指標,通過技術交易的資源配置作用,可以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使得大批科技成果實現了自身價值,進一步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由于外國直接投資能產生技術溢出,外國直接投資企業通過技術、產品和要素的聯系,將內含的人力資本、研發、管理經驗等無形資本向東道國擴散,這種技術溢出有利于東道國的創新[14]。因此,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可以作為衡量創新資源流動的一個重要指標。信息設施作為創新資源的物質基礎,是知識經濟時代信息創造和信息傳遞的介質和載體,尤其是互聯網,作為發展最快的信息基礎結構,對知識的傳播和普及起著重要作用[13]。因此本指標體系用移動電話用戶數和國際互聯網用戶數兩個指標表征信息化條件,間接反映創新資源的流動程度。另外,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對外貿易活動的內容不斷拓展,除了傳統的貿易形式外,還包括運輸、保險、勞務輸出、旅游等,特別是經濟技術合作。而城市的發展必須積聚充足的資金,采用先進技術,培訓專門人才,廣泛收集信息,發展對外貿易對于實現上述目標顯然具有特殊的意義。為此,進出口額也被納入衡量創新資源流動的指標體系。此外,隨著我國公共圖書館的逐步開放,公共圖書館成為了人們知識交流的場所,公共圖書館總藏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創新資源流動的潛力。

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發展創新型經濟,而創新型經濟是以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和新產品為著力點,以創新產業為標志的經濟。一直以來專利都是衡量知識產權的重要指標,所以可以用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來衡量創新型城市建設。根據世界銀行的關于東亞創新型城市的研究報告,創新型城市必須具備高新技術制造業、知識密集型商業服務組織(KIBS)和創意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狀況是一個城市技術創新能力的最好體現,故將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列入指標體系。由于新產品銷售收入反映了以市場需求為基礎的產品創新,比較客觀地揭示了創新成果的市場價值,所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這一指標不可或缺。創新活動的另一主要成果是其對產業結構升級和業態轉型的推動作用,該作用通過GDP和第三產業產值來衡量,這兩個指標還可以反映創新成果的轉化與再生產。要實現我國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發展目標,順應當前全球倡導的低碳發展的理念,就必須致力于將產業結構從能源資源密集型為主向知識、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的轉變,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同時,加快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和升級,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為此,單位GDP能耗和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是衡量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標。

實證研究

利用表1的指標體系,文章對19個創新型試點城市的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進行測量,并研究前兩者對后者的影響。文章選取2010年的統計年鑒,時期資料為2009年度,結合各個城市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主要數據公報,提取2009年的截面數據。其中,對于當年不可獲得的數據,筆者通過鄰近年份的數據推算;有些缺失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數據由筆者根據統計年鑒公布的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量和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計算;“教育事業費”和“科學事業費”均為政府財政支出。為了消除變量間在數量級和量綱上的不同,便于后續計算因子得分,先將原始數據標準化,計算公式為z=xi-xs,式中,xi為樣本觀測值,i=1,2,…,n,x為樣本均值,s為樣本標準差。#p#分頁標題#e#

由于選取的指標較多,指標之間可能會存在較強的相關性,而指標間的共線性問題會使研究結果產生較大的誤差。為了排除這些指標內在的相關性對研究的影響,以及減少指標過多造成的結果不穩定,同時又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上述數據,文章采用可以減低維數的因子分析法,統計工具為SPSS16.0。首先對原始數據進行檢驗,判斷其是否適合做因子分析,檢驗方法為KMO檢驗和巴特利特球形檢驗。一般情況下,KMO測度在0.6以上且巴特利特球形檢驗顯著,則數據適合做因子分析。利用統計工具得到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巴特利特球形檢驗的卡方統計量分別為205.964、103.972和202.643,相應的顯著性概率均為0.000,可認為相關系數矩陣與單位矩陣有顯著差異。同時,創新資源集聚的KMO值為0.748,創新資源流動的KMO值為0.687,接近0.7,創新型城市建設的KMO值為0.757,根據Kaiser給出的KMO度量標準可知原有數據適合作因子分析。表2給出了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各個因子的方差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對于創新資源集聚,前兩個特征值大于1,累積方差貢獻率為90.359%,所以提取前兩個因子。創新資源流動只有一個特征值大于1,但方差貢獻率為76.798%,占了特征值的絕大部分,所以提取一個因子就可以說明創新資源流動性。對于創新型城市建設,有兩個特征值大于1,累計方差貢獻率為85.533%,提取這兩個因子即可描述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

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顯示了創新資源集聚和創新型城市建設兩個綜合因子與它們的評價指標之間的內在關系。對于創新資源集聚這一綜合因子,結果顯示由2個主因子構成。第一個主因子與除了X5之外的其他因子都有很強的正相關,而這幾個因子都與研發投入有關,包括資金投入和人力資源投入,因此將其命名為創新資源投入因子;第二個主因子與X5密切聯系,為高校在校學生人數,這是進行創新活動的新生力量,因此將其命名為創新資源儲備因子。對于創新資源流動這一綜合因子,由于各個指標之間密切聯系,只提取出一個主因子,沒有旋轉后的因子載荷值,所以不妨直接將其命名為創新資源流動因子。對于創新型城市建設這一綜合因子,由2個主因子構成。第一個主因子與Z1、Z2、Z3、Z4、Z5和Z6有很強的正相關,這些因子與知識產出、技術產出和宏觀發展水平有關,因而將其命名為創新產出因子;第二個主因子對Z7和Z8有較大影響,這兩個因子都與環境有關,可以將其命名為環境貢獻因子。將標準化后的原始數據代入因子得分系數矩陣,計算出各個主因子的得分,再根據各個主因子旋轉后的方差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計算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對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進行排名可得,創新資源集聚度高的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一般也較高;同樣,創新資源流動性較強的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也一般較高,例如北京、上海和深圳的三個綜合因子排名都在前三位。為了進一步研究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影響,文章借助相關分析。根據散點圖(見圖1),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均是正相關關系。對創新資源集聚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排名做Pearson相關分析,得到相關系數為0.889,檢驗的p值為0.000,創新資源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相關系數為0.909,檢驗的p值為0.000。比較兩個相關系數,創新資源流動對創新型城市建設影響更大。

通過因子分析和相關分析,雖然得到了創新資源的集聚度、流動性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之間的關系,以及前兩者對后者影響的差異性,但是包含在因子中的能夠反映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個性與共性特征的信息卻被忽略了,為此需要利用聚類分析揭示這些信息。按照標準化后的指標值對城市進行Q型聚類,聚類方法選擇Ward法,度量標準為平方Euclidean距離,分析所得聚類樹,如圖2所示,樣本城市可以分成兩大類,北京、上海和深圳為第一大類,其余的城市為第二大類,其中第二大類又可以分成兩個小類。第一類:北京、上海、深圳。這三個城市的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綜合因子排名都在前三位,得分都很高,說明創新資源集聚度高,流動性強,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高。北京是我國創新資源高度集聚的城市,是政治、經濟、文化交流中心,資源流動性很強,創新產出因子得分為2.189,僅次于上海,但由于環境貢獻因子得分為-1.419,低于平均水平,所以創新型城市建設綜合因子得分屈居第三。上海雖然創新資源集聚度不及北京,但是上海已發展成為國際化大企業的區域總部或研發總部的集散地,創新資源流動因子得分為2.985,創新產出因子是所有城市中最高的,最終使得創新型城市建設得分位居榜首。深圳的創新資源集聚度和流動性都不及上海和北京,但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2009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8507.73億元,以高新技術產業為第一支柱產業,培育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提升城市的集成創新能力,加之注重環境治理,環境貢獻因子得分最高,使其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綜合得分反而高于北京。

第二類:南京、武漢、成都、西安、重慶、天津和杭州。除了重慶和天津是直轄市,其他城市都是省會城市,這7個城市的創新資源集聚度和流動性在樣本城市中都處于中等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位于第二梯度。這些城市的突出特點是聚集著眾多高校,如武漢被稱為“大學城”,而且不乏名校,創新資源儲備因子得分都較高。天津作為直轄市和港口城市,天然的條件使其創新資源流動因子要高于同類的其他城市。另外,除了重慶,其他城市的環境貢獻因子得分也表現良好,單位GDP能耗都接均水平,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較高。重慶的環境貢獻因子得分遠低于平均水平,單位GDP能耗高達1.181噸標準煤/萬元,這與它的產業結構有關。重慶產業以汽摩、建材、冶金、化學和裝備為主,這些產業大都是高耗能產業,高耗能產業的技改空間比較有限,工業節能需要從技術節能之外增加管理節能。第三類:嘉興、無錫、廈門、哈爾濱、鄭州、長沙、濟南、合肥和洛陽。這類城市的創新資源集聚度低,流動性不強,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偏下。其中,嘉興、廈門、洛陽創新資源集聚度排在倒數前三位,尤其是因為缺乏高校支撐導致創新資源儲備因子得分很低。值得注意的是,無錫的創新資源集聚度和流動性兩個綜合因子得分排名都在中等水平,但是它的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卻排在第6名,這要得益于它的環境貢獻因子,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6%,單位GDP能耗只有0.76噸標準煤/萬元。廈門與深圳有相似的政策環境和地理優勢,但廈門的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遠遠不及深圳,主要是因為:一方面廈門沒有注重創新投入,科學事業費、R&D經費內部支出、開展R&D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均不到深圳的30%;另一方面廈門進出口不理想,2009年進出口總額為433.1億美元,遠遠低于深圳的2701.6億美元,不能通過大量的進出口,獲得技術溢出,發展低碳經濟,從而提高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p#分頁標題#e#

結論與建議

通過對創新資源集聚、流動與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實證研究,我們可以得到三方面的結論:首先,創新型城市的創新資源集聚度和流動性參差不齊,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存在較大的差距,其中上海、北京和深圳遙遙領先。其次,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密切相關。創新資源集聚度高的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一般也較高;同樣,創新資源流動性較強的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一般也較高。最后,創新資源集聚和流動共同作用于創新型城市建設,與創新資源集聚相比,創新資源流動對創新型城市建設影響更大。只依賴創新資源的集聚或流動難以全面提升創新型城市建設水平,創新資源必須同時實現集聚和流動。為此,文章提出如下建議以供參考:

第一,加強城市創新資源的集聚度,包括吸引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支持科研院所的創新活動,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培養創新型人才等。城市本身具有集聚創新資源的天然的有利條件,但這個天然條件的作用畢竟是有限的,需要在機制、政策方面不斷完善,使創新資源集聚成為積極的自發的行為。首先是出臺激勵創新的相關政策,如對企業可行的創新項目優先貸款、設立創新風險基金、對創新產品減免稅、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等。其次是加大對科研院所創新活動的財政投入。結合城市的產業特點制定科技支撐計劃,合理分配財政投入,尤其支持重點產業關鍵技術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最后是營造創新環境,包括軟環境和硬環境,為促進創新資源集聚提供保障。

第二,提高城市創新資源的流動性,包括鼓勵產學研合作,加強城市間合作以及國際交流。在確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同時,要積極為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牽線搭橋,促成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之間以及產業內部企業之間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技術交易市場,實現知識需求和供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創新型城市產業集中、科研院所密集的優勢,加快研發成果產業化。對于城市間合作,可以通過建立城市戰略聯盟,構建跨區域的創新平臺,共享創新資源。在國際交流方面,一是進一步擴大進出口貿易,以進出口貿易為載體,獲取依附在產品上的新技術、新知識;二是與發達國家的城市締結國際友好城市關系,在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文化交流、城市治理、環境保護等方面展開全面合作,不斷學習發達國家的領先知識。此外,還要完善創新資源流動所需的基礎設施,為資源流動提供便利條件。

文章作為對創新資源集聚、流動與創新型城市建設關系問題的初步探討,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如采用的是截面數據而不是面板數據,不能反映創新資源集聚、流動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時間滯后影響情況;指標體系還不夠完善,特別是創新資源流動方面,幾乎都是間接衡量的指標;創新資源集聚和流動對創新型城市建設影響的內在機理尚未探討,這些不足和問題都是未來需要進一步研究和完善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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