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證券期貨市場稅收策劃思路,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證券期貨市場稅收管理的現狀 (一)證券交易印花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屬于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征,A股基本稅率為0.1%且單向征收,基金和債券不征收印花稅。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征收印花稅。印花稅構成政府財政收入來源的一部分,但由于它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使其更為重要的角色是政府調控證券市場的工具。在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歷史中,印花稅稅率隨著股市行情的低迷和高漲而幾經調整。我國最早在1990年7月對深圳二級市場的股票交易雙方各征收0.3%的印花稅,政策執行不到半年的時間,將稅率上調至0.6%,以平抑暴漲的股價。1991年10月鑒于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至0.3%。在隨后的時間里,印花稅多次調整,引發了著名的5.30大跌、4.24行情和9.18大救市事件。 (二)企業所得稅 證券投資收益包括資本利得和股息紅利(或利息)兩部分,根據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對證券投資收益的稅務規定,對于國內企業,利息收入(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給付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按25%比例繳納企業所得稅;購入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于外商投資企業,股票轉讓凈收益需并入應稅所得。納稅人來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實際繳納的稅款低于扣除限額的,可以從應稅額中按實扣除;超過扣除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年度應納稅額中扣除,也不得列為費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納稅額扣除的余額補扣,補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的計算公式為: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外國的所得額/境內、境外所得總額。 (三)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對個人在投資股票過程中從股份公司獲得的投資收益,包括股利和紅利,按照股份公司派發的股票面額計繳個人所得稅。另外,對股民個人因證券公司招攬大戶股民在本公司開戶交易,從取得的交易手續費中支付部分金額給大戶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應按稅法規定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證券市場營業稅是對各金融機構(主要是證券公司和各類證券交易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按5%的比例計征企業營業稅,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五)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經國務院批準,關于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如下:第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價差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第二,對證券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第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價差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證券期貨市場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一)企業所得稅的籌劃 1、經紀人傭金。證券經紀人,即證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與證券公司營業部簽訂委托合同,為公司招攬客戶、開展客戶服務等活動,并按客戶交易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傭金作為勞務報酬。這部分報酬構成證券行業所特有的業務支出——經紀人傭金支出?!蛾P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做出了明確的說明: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雇員、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作為稅前可抵扣的限額,超過此限額部分不予抵扣。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出發,如果能夠將經紀人傭金這部分費用轉變為公司的職工薪金支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此類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尚械牟僮鞣椒梢钥紤]改變簽訂勞務合同的方式:將業績出色的那部分證券經紀人發展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2、轉移定價。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增添了關于“特別納稅調整”的規定:企業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稅務機關應對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企業或者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勞務所得額按照合理的辦法進行調整。關于此處類容,建議證券期貨類公司應關注如下方面:第一,常規性反避稅條款。該條款賦予稅務機關對公司不具有商業目的的關聯交易安排作出納稅調整的權利。為了避免稅務機關對交易價格作出不必要的調整以降低財務風險,證券公司應秉持獨立交易原則,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時,嚴格按照市場價格收取費用,并妥善保存相關交易的證明資料。[1]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企業于年度內發生的關聯購銷金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且其他關聯交易金額(關聯融通資金按利息收付金額計算)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應按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的關聯交易同期轉移定價文檔。因此,公司應編制完整的關聯交易業務往來報告,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一并上交稅務機關。第二,防范資本弱化的條款。所謂的資本弱化就是指企業通過加大債券型融資而降低權益性融資在總融資中所占比例,來增加稅前扣除金額,以降低企業稅負的一種行為。稅法規定一般企業的關聯方債資比為2:1,金融企業為5:1,超過此比例的那一部分借款將不能在稅前扣除。但《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中提出了新的標準,規定盡管企業的債資比超過了規定的比例,但只要能夠提供相應的資料以證明其交易的公平性,那么向關聯方支付的利息是可以在稅前進行抵扣的。這一點提醒證券期貨公司只要能研究透徹轉移定價的相關規定,并能提供同期資料,就可以對稅務進行籌劃,減小稅務風險。#p#分頁標題#e# 3、針對上市公司融資者的稅收籌劃。母公司與旗下的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節稅的目的。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在合并納稅時,利用我國企業所得稅兩檔照顧性稅率,將盈利性好的上市公司與虧損的非上市公司進行資產置換,就可以用虧損子公司的不良資產來沖抵上市公司的應稅所得額,達到稅收減免的好處。 (二)營業稅的籌劃 對于證券期貨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證券公司可以將融資租賃業務轉換為投資業務,投資收益變的看起來不那么固定,從而避免繳納營業稅。但這種稅收籌劃要注意的是:稅法規定投資性收益無須繳納營業稅,但是如果投資性收益一旦被確認為是固定性收益,稅務機關就會將此項投資業務當做經營性租賃業務處理,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來征收營業稅。此外,證券公司可以通過在名義上延長融資期限,從而減少每個納稅期限的應稅營業額,從而得到延期納稅的好處。對于金融商品轉讓、證券經紀業務和其他業務,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補償較少賣出價格或者手續費收入的收益,達到減少營業稅額的目的,其中,補償的方式有:以其他名義直接從對方取得資金補償;在對方直接或者間接列支或者報銷相關費用等。另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修訂后的《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在境內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實施細則對此做出了說明:只要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即便勞務發生在境外,也應負擔繳納營業稅的義務。這點對跨國證券業務的開展影響較大,證券期貨公司應對境外機構與國內公司合作所帶來的營業稅扣繳義務問題予以關注。 (三)個人稅收的籌劃 證券期貨行業中,個人投資者涉及到的稅種主要包括資本利得和印花稅兩個方面。在我國現存的稅收制度下,對個人在股票轉讓過程中的資本利得暫不征稅。股票轉讓過程中的資本利得指的是投資者由于買賣股票的價差所產生的資本性收入。但投資股票所得的股息、紅利要繳納所得稅。因此,投資者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考慮將股息、紅利收入轉變為資本利得來減少稅收。具體方法為:將每年于股票分紅派息后購入的除權股票,待股票增值后,于轉年派息分紅前的較高價位出售。[2]這樣就成功地實現了股息紅利向資本利得的轉變,避免所得稅的產生。證券交易印花稅方面,僅對股票交易征收,而國庫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期貨等交易不征收印花稅這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行空間。投資者可以賦予股票、企業債券、國庫券以不同的投資權重來建立投資組合,從而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 三、總結 證券期貨市場作為我國資本市場的核心部分,其市場行情波動起伏較大,證券期貨公司的經營業績也隨之波動,經營風險較大,因此,對證券期貨公司來說,在現有的稅法體系下,結合相關規定和自身經營特點,進行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以降低經營風險,進而降低證券期貨公司的財務風險,這一舉動是非常必要并且意義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