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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城鄉體育發展是我國城鄉經濟社會文化一體化發展戰略在體育領域的集中反映,是構建社會主義體育強國、實現中國體育在21世紀繼續前進的根本性發展戰略。加強城鄉群眾體育的協調發展研究,加強對農村體育的扶植,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健身體育的差異,是體育領域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的全民健身體系的一項十分重要的課題[1]。要做好城鄉體育統籌發展的工作,就必須正視和妥善解決城鄉體育發展的中間環節———“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發展的理論矛盾和實踐滯后問題,從源頭出發,加強“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與城市體育的關聯與互動,把二者的發展真正融入到中國城市化發展和城市體育闊步前進的洪流之中,實現共同發展和全面進步。以往的研究主要是把“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單列出來加以分析和研討,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城鎮體育”發生在廣義農村地域,而“農民工體育”盡管包含了鄉鎮企業務工人員的體育活動在內,但主要還是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在城市地域內的體育活動,不在農村體育研究的范圍之內;二者雖在與農村體育都有關聯上具有共同性,但在具體發展上,尚缺乏制度性保障和針對性舉措,使之真正如城市體育般日新月異。盡管“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在開展場域、參與群體和項目選擇等重要特征上存在差別,但由于二者之間從產生的背景、發展的先后繼起性和雙向交流的廣泛性和長期性等方面存在著密切的聯系,以及二者處在統籌城鄉體育發展戰略實施的中間環節的共同特點,有必要放在一起加以梳理和討論,要把它們放在城鄉群眾體育統籌發展的系統中整體考慮,使二者與城市體育之間開展要素的雙向互動和優化配置,排斥孤立、割裂、片面發展的推進方式[2]。
1“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概念及其相互關系
1.1概念梳理———“小城鎮體育”的社區性與“農民工體育”的城市性狹義的小城鎮是指除設市以外的建制鎮,包括縣城;廣義的小城鎮還包括了集鎮的概念,強調了小城鎮發展的動態性和鄉村性,是我國目前小城鎮研究領域更為普遍的觀點。1993年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對集鎮提出明確界定:集鎮是指鄉、民族鄉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經縣級人民政府確認由集市發展而成的作為農村一定區域經濟、文化和生活服務中心的非建制鎮。因而集鎮是農村中工農結合、城鄉結合,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心,是今后我國農村城市化的重點。已有研究對小城鎮體育人口、體育消費、活動地點、項目選擇和發展依據與對策等的論述較多,而對小城鎮體育概念問題卻表述模糊。呂樹庭、裴立新引用《辭?!返亩x描述了“小城鎮”的概念:小城鎮是介于城鄉之間,在農村中發展和建立起來的、具備城市的一些基本功能,以非農業人口為主的小型社區,是一定區域內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服務中心,是連接城鄉的橋梁和紐帶[3]。對“小城鎮體育”概念的研究,較為典型的是孔靖、高菲菲從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的描述:廣義的小城鎮體育涵蓋了社會體育、家庭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等,狹義的小城鎮體育是指在城鎮社區范圍內,依托社區力量,以社區內外的自然環境和體育設施為物質基礎,以全體社區成員為主體,滿足社區成員的體育需求,增進社區成員的身心健康,鞏固和發展社區感情,就地、就近開展的區域性群眾體育[4]。上述“小城鎮體育”的定義在參與主體、活動內容等方面界定模糊且充滿歧義,沒有明確“小城鎮體育”的農村社區體育性質。“小城鎮體育”是指生活在小城鎮的農村居民在本地基層體育組織和體育社團引領下、利用本地體育資源開展的與健身休閑行為相關的體育活動的總稱,既包括了身體鍛煉行為,也包括相應的運動競技、體育消費等小城鎮社區體育活動。
與“小城鎮體育”的概念模糊與定義匱乏相較,“農民工”和“農民工體育”因其日益凸顯的群體力量和薄弱地位而備受研究者的重視,定義較為準確和完整。如魯長芬等指出,農民工是指具有農村戶口身份卻在城鎮或非農業領域務工的勞動者,是中國傳統戶籍下的一種特殊身份標識,是中國工業化進程加快和傳統戶籍制度嚴重沖突所產生的一類弱勢群體[5]。孫娟、蔣偉浩認為,農民工體育是社會體育的組成部分,是指農民工,包括男、女、老、幼及傷病殘者自愿參加的以健身、養生、醫療、游戲為手段,達到健美、健康、康復、娛樂和休閑為目的的體育活動[6]。楊子江、田雨普研究認為,農民工體育是具有農村戶口身份卻在城鎮或非農業領域務工的勞動者,在余暇時間參加的以健身、娛樂為主要目的的身體運動。從本質上講,農民工體育與農民體育已經有了較大的距離,相反,城市社區體育的特征卻愈加明顯[7]。
1.2關系新解———“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融合性與互斥性
“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是近年來體育社會學研究的熱點問題,作為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中間環節,從基礎概念到存在的問題、從發展途徑到應對策略,研究成果已經不少。然而,研究中存在著口號化和趨同性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和反思。事實上,“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盡管共同構成了城鄉體育統籌發展的中間地帶,但其各自的發展卻具有既相互融合又互相排斥的關系。在過去30多年改革開放的歷史背景下,中國社會結構和社會分層的重大變局之一便是伴隨著鄉鎮企業發展而催生的小城鎮集聚與農民工群體擴張,二者的關系在于:一方面,發展小城鎮經濟需要大量的農民工勞動力,農民工群體的壯大首先歸因于鄉鎮企業的發展和小城鎮的勃興;另一方面,隨著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和鄉鎮企業發展模式的衰微,小城鎮的產業集聚能力低下且無法構建完整的產業鏈,大量第一代農民工和他們的家庭與子女,無法繼續在家鄉的小城鎮謀生,轉而直接奔向大中城市,這又表現了小城鎮與農民工的互斥效應。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農民工群體必然成長為新一代中國產業工人主力軍的趨勢,農民工這個來自農村和小城鎮的龐大群體必將反哺小城鎮體育并最終帶動農村體育的發展。可見,伴隨著城市化背景下中國人口轉移的歷史進程,“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既存在著互斥和融合的關系,又內涵著互為因果的關聯,二者的發展必將越來越靠近和融入到城市化和城市體育發展的進程之中,實現統籌發展的戰略目標。#p#分頁標題#e#
2“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研究的背景與價值
2.1“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研究的宏觀背景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尤其是21世紀新階段黨中央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以來,中國農村發展和農民生活發生了深刻的根本性轉變,歷史賦予了中國農村和中國農民全新的發展契機,農村區域經濟的集聚發展和農民向城市的人口轉移正在迅速改變著中國城鄉社會的面貌。
改革開放30年的中國體育,伴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和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取得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已躍居世界體育大國行列,并且正在向社會主義體育強國大踏步前進[8]。在這樣一個偉大征程中,如何解決好、發展好占中國人口80%的農民的體育問題,如何有效發展農村體育從而實現中國群眾體育的均衡和快速發展,顯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2.2“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研究的微觀價值
在統籌城鄉體育發展戰略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發展中“,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因其特殊的開展場域和參與群體而引起學者和政府的日益關注。小城鎮既具有城市的部分特點和功能,又與農村有著天然的密切的關聯,自然是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中介和橋梁。具體而言,小城鎮植根于農村,但卻離城市更近,其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受到城市的影響更大,因此其體育發展的基礎和水平也往往高于邊遠的農村地區,同時對邊遠農村地區體育發展具有示范和導向作用。農民工體育伴隨著進城務工人員數量的不斷增長,呈現出日益城市化的特征,這些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不僅用自己的雙手澆筑了城市的參天大廈,更以自己在城市獲得的包括體育知識和技能在內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反哺著他們的家鄉。農民工作為一個日益龐大的城市化群體,其體育需求不容忽視,其體育貧困和體育排斥問題已經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9]。農民工在現代城市生活中遭受到如制度、經濟、文化、社會組織和地域空間等多維因素的社會排斥,導致體育話語權的缺失[10]。上述情況的存在和日益凸顯,必須引起政府和學術界的廣泛重視,從制度建設、文化宣傳和理論創新上下功夫、做實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鄉體育統籌發展中的失衡問題。辯證地看待“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和城市體育發展的互動關系,把二者放在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格局下進行細致入微的研究,找到有效發展策略,具有豐富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3理論之辨———“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辨析與解讀
3.1“小城鎮體育發展戰略”的理論辨析
在農村體育研究中,小城鎮體育與鄉鎮體育存在著混同現象,聶明阮指出:我國農村體育發展的戰略重點是基層鄉鎮,其切入點是縣城和中心鎮,農村體育以鄉鎮為重點是基于其在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及其本身所具有的聚集、吸納和擴散功能所決定的。近二十年來,我國的小城鎮建設特別是建制鎮取得突破性發展,鄉鎮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建制鎮比改革開放之初增長了十倍,并已成為農村城鎮化的主流[11]。多年來,學者們對于“發展以鄉鎮為重點的農村體育發展戰略”鮮有疑義,即小城鎮體育的戰略價值得到了充分認可,究其原因,一是以小城鎮為重點帶動農村區域經濟發展是政府工作報告里的成文,具有權威性;二是作為聯系城市體育和農村體育的橋梁與紐帶,小城鎮體育發展具有中間性和基礎性。然而,小城鎮作為一個當代中國社會發展中的特殊場域,其亦城亦鄉、非城非鄉的交叉性質問題至今為理論界所爭論,也在政府發展規劃和文件報告中存在混同現象。當我們追根溯源探尋小城鎮發展戰略思路的源頭,就會發現“小城鎮體育發展戰略”存在一定的理論局限:中國推動小城鎮化戰略的目的是要把星羅棋布的鎮作為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地方。陸學藝在論述農村勞動力轉移時談到:“過去費孝通教授提過‘小城鎮、大問題’,現在強調的是小城鎮、大戰略”,這就是新說法了。農村人口涌向大城市是不行的,辦法是開放縣以下的城鎮。”[12]小城鎮化的發展戰略是從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到允許他們“離土不離鄉”,再到允許他們離鄉進入小城鎮,這里包含的歷史進步是顯而易見的。在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農村經濟和鄉鎮企業獲得高速發展,小城鎮戰略的主張符合當時鄉鎮企業的發展要求。但到了90年代后期,鄉鎮企業的發展受自身的體制缺陷、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不僅不再能夠繼續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在有的年份還排擠出大量的勞動力[13]。這種狀況說明小城鎮承載產業發展和吸納人口的能力還非常有限,通過單純的發展小城鎮體育帶動農村體育發展只能停留在理論層面而難以深入推進也就是必然的了。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實現小城鎮的城市化發展是未來我國發展的重大戰略步驟,在這個過程中,小城鎮體育與城市體育的協調發展是必然的選擇。然而,隨著小城鎮青壯年勞動力的大量進城務工和經商,小城鎮體育發展出現了新問題。首先是留守家庭日益增多,小城鎮體育發展的目標人群發生著變化;其次是先發地區與落后地區的區域差異在不斷加大,這種差異來自于地理位置、經濟水平、人才儲備和文化習俗的差異,這種差異性導致了小城鎮體育的戰略重點存在區域差異。表現在小城鎮體育發展實踐中,一方面是隨著較先進地區小城鎮居民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而出現的小城鎮體育向城市體育快速推進的趨勢,另一方面,是廣大欠發達地區小城鎮體育發展的停滯和落后狀態。當代中國小城鎮體育發展存在著經濟、人才、文化和市場的多重考驗,迫切需要政策引導、人才培育、文化滲透和市場參與的綜合措施加以解決。
3.2“農民工體育”的再解讀
與“小城鎮體育”的亦城亦鄉、非城非鄉的交叉性質極其類似,“農民工體育”的尷尬也在于其亦工亦農、非公非農的交叉性質。據統計,截止2006年我國農民工總數就已達到了2.1億,這個數字包含了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和在鄉鎮企業工作的農民工,并扣除了二者重合的部分[14]。可見,從絕對數量上看,農民工群體已經是我國人口中的重要一支,與此同時,從當代中國產業結構升級、人口結構變遷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的現實中,我們看到了中國農民工群體發展的必然方向,即農民工群體終將成長為中國新一代產業工人的主力軍。因此,農民工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必須引起政府和理論界的高度重視,解決好、發展好廣大農民工的體育需求是中國群眾體育發展的必然選擇。然而,回到現實,農民工體育問題卻因為其體育話語權的缺失而呈現出體育貧困和社會排斥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從性質上分析,農民工體育盡管依然保存著一些農民體育的痕跡,但是從本質上講農民工體育與農民體育已經有了較大的距離,其城市社區體育的特征卻愈加明顯。在當代體育社會學和體育發展戰略的研究中,農村體育和社區體育都是研究的重點,而農民工體育的研究則比較尷尬,只涉及到農民工的體育貧困問題與社會排斥問題,罕有針對性策略和明確發展戰略,這從另一個角度彰顯了農民工體育問題的嚴峻性。21世紀新階段,黨和政府提出了加快城市化發展進程的戰略構想,這不僅為我國區域發展和城鄉統籌發展戰略提供了嶄新的路徑,也為農民工體育的發展指明了戰略方向。#p#分頁標題#e#
3.3“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與城市體育發展的關聯與互動
我國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產業鏈不完整、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不足的情況,既有理論根源,也有國際發展經驗的佐證。事實上,產業經濟學家早就得出了結論: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和發展速度較快的國家和地區,工業和其他城市非農產業(如服務業)發展快,對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強;相反,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和地區,現代工業部門和其他城市非農產業不夠發達,總體上對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較弱,雖然在城市生活的誘惑下,農業剩余勞動力也會流向城市,但其中有較大一部分可能成為城市無業游民或者既不穩定的臨時工,其中有一部分人則會因在城市找不到工作而流回農村重操舊業[15]。正如馬克思在早年就指出過的:在工業國的英格蘭,工業后備軍是從農村得到補充,而在農業國的愛爾蘭,工業后備軍則是從城市、從被驅逐的農業工人的避難所得到補充[16]。由此可見,我國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小城鎮體育發展問題和農民工體育權益問題,是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城鄉二元結構限制、文化認同不足與制度建設缺失共同作用的結果,需要有針對性舉措加以處理和解決。而城市化發展和城市體育進步的實踐為上述兩個問題的解決提供了發展的路徑:“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因其位置的中間性和實踐的廣泛接觸性,正在受到城市社區體育日益增長的影響和示范。有相當比例的小城鎮居民自身早已脫離了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方式,日益城市化;廣大農民工群體一年中的絕大部分時間工作和生活在繁忙的現代化城市之中,其自身的際遇恰恰就是整個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與城市體育發展的關聯性不斷增長,從參與主體、活動內容到人員流動,無不體現出城鄉體育互動發展的新趨勢和新格局。
4實踐之思———“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與城市體育的統籌發展策略
4.1逐步改革城鄉二元結構下的限制性制度,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縮小城鄉差距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影響我國農村發展的主要障礙,取消這一結構要循序漸進。首先是打破城鄉戶籍限制,使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享有同等基本權利,按市場經濟規則,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和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17]。其次是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解決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后顧之憂。
對此,中央出臺的跨省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接政策樹立了一個典范。只有讓來自農村和小城鎮的農民工在自由流動中無后顧之憂,才可能調動他們生產生活的積極性,也才可能激發他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進行體育消費的主動性。再次,要逐步消除體育管理和體育經費配置的地域壁壘,這種政策引導不僅是解決城鄉體育發展不平衡的必要手段,也是協調區域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不平衡問題的戰略選擇。只有城鄉體育發展更加協調,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權益更有保障,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宏偉戰略才能最終取得勝利。
4.2加強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體育技能和體育意識培養,引導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體育體育技能欠缺、體育意識淺薄和體育興趣不足是制約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參與體育文化活動和體育競技運動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各級政府和用人企業逐漸意識到豐富和發展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社會文化生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升區域和企業競爭力的有效手段。但在具體的體育參與技能培養和體育文化意識塑造上,尚缺乏系統性、可操作的流程和辦法。政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不斷加強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體育健身技能和體育競爭意識的培育和塑造,逐漸激發其體育興趣,使之逐漸掌握科學的健身鍛煉方法和競技運動知識。在這個過程中,現代化的城市社區體育無疑是最好的典范。因此,引導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就近學習和融入城市社區體育文化活動之中,在實踐中逐漸消除城鄉居民的體育文化差距,是有效而必然的舉措。
4.3強化組織建設和骨干人才培養,提升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體育活動的層次和水平我國城鄉基層體育組織建設一直較為落后,在邊遠農村和小城鎮地區的體育基層組織還不夠系統化和專業化,這些地區的體育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仍然十分匱乏。與此同時,廣大農民工在城市流動務工過程中所在的城市社區和他們服務的企業也缺乏相應的體育組織機構和專職人員。上述情況的存在導致“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與城市體育的發展差距有日益拉大的趨勢,造成了統籌城鄉發展戰略的中間環節處于尷尬境地,嚴重阻礙了城鄉體育統籌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因此,在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道路上,必須十分重視強化“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組織建設和骨干人才培養,依托基層政府和體育行政部門,聯系專業院校,從組織、資金和人才培養與引進等多維度強化小城鎮體育組織和農民工體育組織的建設,緊緊抓住人才這個第一要素,引領和帶動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活動發展,不斷提升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體育活動的層次和水平,逐步縮小與城市體育的差距。
4.4豐富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文化,給予其更多的體育人文關懷要十分重視和不斷豐富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文化,給予他們更多的體育人文關懷,逐漸營造起良好的體育文化氛圍。注重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工作生活環境中的體育設施建設與更新,完善以小城鎮社區和農民工周邊城市社區為中心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充分考慮地域化和群體性的傳統與文化習俗,在基層體育社團的引領下,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文化活動和競技體育比賽。加強對城鄉統籌中間環節人群的體育人文關懷,讓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真正融入并享受到城市化、現代化的體育設施和體育服務。對暫時欠缺物質條件的弱勢群體,應通過政府補貼和企業集體出資的途徑促進其體育資源的分享。與此同時,小城鎮周邊和農民工群體周圍的城市居民及其體育社團,在自身享受到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體育現代化的過程中,要加強人文理念和平等觀念以及社會責任的學習和自律,逐漸消除歧視心態和排斥心理,從思想和心動上真正接納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使其融入城市社區體育之中,實現統籌發展、共同前進的戰略目標。
#p#分頁標題#e# 4.5提升“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產業化水平,促進城鄉體育產業的共同發展加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城市化進程,改變城鄉二元的經濟社會結構,是中國未來轉型發展的戰略重點。只有不斷加速城市化,才能將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中來,依靠中小城市的人口擴張和產業鏈整合構建新型中國城市化發展路徑。在這個過程中,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知識和體育需求必將隨著城鄉人口流動和文化交流而不斷增長,這對于促進城鄉體育消費發展,從根本上帶動城鄉體育產業化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的體育消費發展了,城鄉體育統籌發展才具有更為穩固的物質保障,也才能最終從根本上拉動“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發展。在依靠城鄉體育消費拉動城鄉體育發展的道路上,要始終著力解決好小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群體在經濟、文化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匱乏問題,變社會排斥和體育貧困為日益融合和共同發展,同時注重城鄉體育市場的一體化發展,在政府引導和監督下,依靠市場配置好體育資源,為“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發展提供好物質保障,同時注重社會公平,從而最終實現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宏偉目標。
5結語
實現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是中國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努力縮小城鄉社會差距,逐步改變城鄉二元分化的社會結構,是中國社會變革的政策指向;在這個過程中,體育的發展和變革必將表現出與時俱進的特色與追求。在統籌城鄉體育發展的視域下探究“小城鎮體育”與“農民工體育”的發展方向問題,是一個新的理論嘗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城鄉體育共同進步的高度,重新審視城市體育對小城鎮體育和農民工體育發展的導向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不斷提升小城鎮體育的發展水平、持續增強農民工體育的發展動力,使二者向著融入城市體育發展的方向前進,實現中國體育的城市化與現代化,是統籌城鄉體育發展、實現從體育大國向體育強國邁進的必然要求,為未來中國群眾體育的均衡發展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