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面對貨幣升值壓力的經驗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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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面對貨幣升值壓力的經驗借鑒

 

一、日本經濟崛起與日元升值壓力   1.日本經濟崛起。二戰后,日本相對于美國經濟實力逐步增強。1955年,日本GDP還僅占美國的6%,德國的56%,但到1968年就已超過德國,僅次于美國。從GNP增長率來看,1961-1971年,日本平均GNP增長率為10.4%,超過美國的3.6%。1973-1980年以及1981-1985年,受尼克松沖擊和兩次全球石油危機沖擊的影響,日本經濟發展勢頭有所放緩,平均GNP增長率分別為4.1%和3.8%,但仍然高于同時期美國的2.5%和2.4%水平。從勞動生產率來看,1961-1971年,日本平均勞動生產率為9.8%,遠遠高于美國的2.9%,這也與20世紀70年代后,由于日元嚴重低估且匯率穩定,日本出口在趨勢上大于進口,經常項目保持持續性順差相吻合。1973-1980年以及1981-1985年,日本勞動生產率雖然有所降低,分別為6.1%和5.3%,但仍高于美國同期的1.6%和3.7%。從失業率來看,1961-1971年日本平均失業率僅為1.2%,低于美國同期的4.8%。1973-1980年以及1981-1985年,日本平均失業率雖然有所上升,分別為1.9%和2.5%,但遠好于美國同期的6.6%和8.3%。從通貨膨脹率來看,1961-1971年以及1973-1980年,日本的平均通脹率分別為5.6%和9.5%,高于美國同期的2.8%和8.5%。但進入20世紀80年代后,日本和美國通脹形勢出現反轉,1981-1985年,日本平均通脹率降至2.7%,低于美國同期的5.3%(見下頁表1)。20世紀80年代,美國面臨貿易和財政“雙赤字”,里根政府試圖通過高利率政策吸引外資和解決國債購買問題,并維持國際收支失衡,但高利率讓美元走強并令脆弱的制造業雪上加霜。1984年,美國貿易逆差高達1090億美元,其中對日貿易逆差約占一半。為此,美國許多制造業部門、國會議員等利益集團強烈要求政府干預外匯市場,更多經濟學家也加入了游說政府改變強勢美元立場的隊伍,要求日元兌美元升值。相比于美國經濟頹勢,1985年,日本GDP占美國GDP比重已達32%,并取代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債權國,日元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儲備貨幣,日本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日本制造”商品行銷全球,對美貿易順差增加和日元資產需求上升都對日元升值形成內外壓力(王允貴,2004)。因此,在1985年“廣場協議”簽署之前,日本經濟實力就已達到改變對美經濟關系的地步,而協議的最終簽署只不過是日美之間經濟關系再調整的反映。   2.日元升值壓力。1949-1971年,日本實行固定匯率制,日元與美元匯率一直維持在360日元兌換1美元的狀況。然而,隨著日本從20世紀60年代后各項宏觀經濟指標不斷接近甚至大大優于美國,日元兌美元的升值壓力陡增。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以“史密森協定(SmithsonianAgreement)”簽署為標志,日元兌美元匯率跌至308日元兌換1美元。隨著1973年日本正式實行浮動匯率制,日元升值壓力得到釋放并由此走上了一條升值之路。從1973年至1980年,除石油危機造成日元1973-1975年短暫貶值外,日元基本上保持升值態勢,從1974年的300.94日元兌1美元升值到1980年的203.60日元兌1美元。1985年“廣場協議”簽訂時,日元兌美元匯率為240∶1,但到1988年1月就升值到了121∶1,并于1994年突破了80日元兌1美元的大關??傮w來看,20世紀70年代以后,日元升值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3-1985年,屬于緩慢升值期,這一升值階段的特點是幅度不大,但周期較長持續了10多年;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屬于快速升值期,這一升值階段的特點是幅度較大,沒有太多的反復(見圖1)。從日元兌美元匯率走勢來看,日本經濟的黃金增長期是戰后的20多年,但日元升值則相對滯后了10多年。從美國對日元升值施壓來看,雖然有學者認為戰后日本與美國結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對其有很強的依附關系,因此,當日本對美國構成挑戰時,日元面臨的升值壓力比對美關系相對松散的德國馬克大一些。但筆者認為這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歸根結蒂還是日本戰后經濟相對美國持續高速增長以及對美貿易持續順差等內在壓力所致。   二、德國經濟崛起與馬克升值壓力   1.德國經濟崛起。戰后德國通脹嚴重,生產發展緩慢,商品供應不足,直到1952年,經濟發展才接近戰前水平,但在隨后的二三十年,德國許多宏觀經濟指標都要好于美國。從GNP增長率看,1961-1971年,德國平均GNP增長率為4.2%,超過美國的3.6%。1971-1981年,德國與美國持平,同為2.5%。但是,1981-1985年,德國平均GNP增長率僅為1.2%,低于美國的2.4%。從勞動生產率看,1961-1971年,德國平均勞動生產率為5.5%,高于美國同期的2.9%,這也與在此期間德國經濟穩定發展,國際收支順差,并在1971年外匯儲備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的情況相吻合。從1973-1980年以及1981-1985年,德國平均勞動生產率分別為4.0%和3.9%,均高于美國同期的1.6%和3.7%。從失業率來看,在德國經濟高速增長的1961-1971年,失業率僅為0.8%,遠低于美國同期的4.8%。1973-1980年以及1981-1985年,受德國經濟下滑的影響,失業率有所上升,分別為2.9%和7.1%,但仍比美國同期的6.6%和8.3%要低。從通脹率來看,1961-1971年,德國平均通脹率為2.8%,與美國同期持平。從1971-1980年以及1981-1985年,德國平均通脹率有所上升,分別為4.9%和3.8%,但仍低于同期美國的8.5%和5.3%(見表1)。   2.馬克升值壓力。德國戰后實行的是固定匯率制,1949-1960年,馬克與美元匯率一直維持在4.2馬克兌1美元。隨著德國經濟高速增長,貿易順差持續加大,1969年德國政府主動將馬克與美元匯率調整到3.66馬克兌1美元,但仍沒有徹底反映德國經濟日益強大的現實。為了維持馬克與美元的匯率穩定,德意志銀行大量購入美元,從而導致外匯儲備快速增加,基礎貨幣(BaseMoney)大量投放,并直接威脅德國物價穩定。1971年“尼克松沖擊”發生后,面對美元大幅貶值,為避免通貨膨脹,德國宣布實行浮動匯率制,馬克升值壓力也隨之開始釋放并走上了一條升值之道??傮w來看,馬克兌美元匯率走勢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4-1979年,馬克兌美元匯率保持了升值態勢,從2.59馬克兌1美元跌至1.83馬克兌1美元;第二階段是1980年至1985年,德國經濟增速下降和受1978-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機沖擊影響,馬克兌美元匯率出現了短暫貶值,從1.82馬克兌1美元升至2.9馬克兌1美元;第三階段是1985年“廣場協議”簽署達成了包括馬克在內的世界主要貨幣兌美元上調,加上德國經濟實力回升,馬克兌美元匯率迎來了持續升值,從1985年的2.94馬克兌1美元跌至1995年的1.43馬克兌1美元(見圖2)。#p#分頁標題#e#   通過回顧日本、德國經濟崛起與日元、馬克升值壓力之間的關系,可以發現二者之間存在以下四個鮮明特征:第一,相關性:日德相對于美國經濟實力增長引致日元和馬克升值;第二,滯后性:日元和馬克快速升值階段與日本和德國高速經濟增長時期并不完全同步,前者存在一定的時滯性;第三,階段性:本幣升值并非貫穿于一國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主要發生在起飛到成熟或者經濟破壞后的重建階段;第四,誘發性:日元升值雖然不是日本經濟泡沫破滅的“元兇”,但日本政策應對失誤導致“失去的十年”(LostDecade)甚至二十年,還是由此而生。在此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日本和德國存在諸多相似之處,二者都曾經是全球經濟體系中最為耀眼的“明星”,都經歷了持續的貿易順差,但與日本有所不同的是,德國對外貿易順差更多集中在歐洲,對美國雖然也有貿易順差,但遠不如日本貿易順差主要集中在美國,而且差額比較大,因此,馬克遭受來自美國的升值壓力相對要小一些。   三、日本、德國應對本幣升值壓力比較   20世紀60、70年代后,如何應對經濟高速增長過程中不斷面臨的本幣升值壓力一直是困擾日本和德國的難題。然而,由于日本和德國政府分別采取了不同的宏觀經濟政策組合,因此,這也給兩國經濟增長和穩定帶來了截然不同的影響。由于比較研究重在異,而不在于同(白欽先,1989),因此,以下將主要從日本和德國在面對本幣升值時所采取的不同匯率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和資本流動管理等政策搭配來進行比較分析。   1.被動大幅升值與主動漸進升值的匯率政策。面對經濟崛起時期本幣面臨的內外升值壓力,德國和日本走上了兩條完全不同的道路。具體而言,日本政府干預市場經濟色彩極為濃厚,在20世紀70年代較長時間內,日本銀行一直通過干預來壓制日元升值,但最終囿于國內外形勢又不得不允許其大幅升值,從而喪失了對整體經濟的可控性,直接導致了70年代的高通脹和80年代末的泡沫經濟。相反,德國對匯率調整更為主動,馬克匯率變化軌跡相對日元更為平緩。德國在每年預先宣布次年的貨幣增長率指標,以讓公眾相信央行確定的物價水平和通貨膨脹在可控范圍內的基礎上,漸進地完成了馬克升值過程。以外匯儲備變動率的標準差為例,1973-1979年,日本外匯儲備變動率的標準差為0.34,而德國為0.20,日本央行在外匯市場干預上顯然更為頻繁(張斌、何帆,2004)。   2.依附于匯率目標的貨幣政策與獨立自主的貨幣政策。通常情況下,一國尤其是大國,如果面臨內外均衡沖突,一般都會優先考慮內部均衡,但20世紀70年代以來,日本在國內物價穩定和匯率穩定之間,日本政府選擇了更為偏重匯率穩定的政策,試圖通過低利率來抵消日元升值的影響,最終導致大量流動性流向房地產市場和證券市場,導致嚴重的經濟泡沫(EconomyBubble)。20世紀80年代末泡沫經濟破滅給日本銀行業造成了巨額呆賬、壞賬,銀行信貸配置中介功能失靈,日本經濟陷入了信貸緊縮和通貨緊縮的雙重困境。相反,在應對馬克升值期間,德國央行的重心是國內經濟均衡,如物價穩定和經濟增長,馬克匯率處于相對次要地位,沒有像日本通過連續減息來抑制馬克過快升值,反而實行加息政策來抑制通脹,對馬克匯率波動采取了一種善意的忽視(BenignNeglect)。1985-1987年德國馬克兌美元累計升值達99%,與同期日元升值幅度相近,但并沒有像日本陷入經濟金融泥潭而難以自拔。   3.依附于匯率目標的資本管制政策和放松資本管制。日本在1973年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后,由于資本自由流動增加,日本銀行多次通過干預外匯市場來避免日元幣值過度波動,直至1979年才正式取消資本管制。資本管制在日本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短期成效,但也使國內產業政策調整嚴重滯后,并最終導致比不實行資本管制的德國更為劇烈的匯率波動。一國經濟在崛起初期進行資本管制本意是避免資本自由流動對本國匯率穩定造成過度沖擊。然而,從德國的經驗來看,自20世紀70年代初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后,除了對國際短期資本流入稍有限制外,基本上取消了資本流入管制。1974年后還徹底允許資本自由流動,這主要源于奉行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的德國較早看到了資本管制的低效率和高成本以及對這一政策的執著和堅守(王信齊,2011)。   4.政策搭配應對失誤和政策組合應對有效。日本政府在“廣場協議”后實施“雙松”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是導致日本泡沫經濟的直接根源,而隨后通過從緊的貨幣政策把泡沫擠破又是造成經濟崩潰的主要原因。此外,日本沒有充分利用日元升值的大好機會推進產業結構升級,依舊延續了汽車和家用電器等“夕陽”產業,錯過了以信息、生化等行業為代表的“朝陽”產業,并將房地產等相關產業定為主導產業。由此可見,在本幣升值條件下,改革措施和宏觀政策搭配不當會給一國宏觀經濟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相反,馬克總體升值速度雖然很快,但德國貿易順差以及出口并沒有受到很大的沖擊,這主要得益于德國政府不斷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并遵循市場規律,根據市場發展順勢而為,增強了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而德國企業也視馬克升值為一條“鞭子”,不斷鞭策自己提高生產效率,加之匯率政策從屬于貨幣政策,以及舉國上下對經濟自由主義信念的秉持,德國最終實現了馬克升值與經濟平穩發展的雙重目標。   四、對緩解我國人民幣升值壓力的啟示   當今的中國與20世紀60、70年代后的德國與日本有諸多相似之處:在本幣升值之前經濟崛起大國都經歷了持續高速的經濟增長,經濟增長最終轉化為匯率升值的動力。三個經濟體的經濟外向型程度都較高,甚至都是貿易“立”國,貨幣當局都面臨維持物價和匯率穩定的政策權衡。本幣升值前三個經濟體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資本管制(盛松成、周鵬,2006)。然而,由于目前人民幣升值的宏觀經濟環境與當年的日本和德國不同,因此,還不能機械地照搬別國的經驗,人民幣升值策略的制定要更多地考慮我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實際需要。   #p#分頁標題#e#

1.坦然面對經濟崛起時期人民幣升值壓力。人民幣升值雖然是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必然結果,但鑒于日元被動升值的歷史教訓,人民幣升值應建立在我國經濟金融健康與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之上,升值幅度與節奏應與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狀況相適應。具體而言,應區別對待人民幣升值壓力類型,對于外部性升值壓力,如金融危機后美歐日發達經濟體、甚至巴西等新興經濟體為轉嫁危機提振本國經濟而要求人民幣大幅升值,要與其進行“有理、有利和有節”的斗爭,具體可采取“無為而為”的策略(劉剛,2010)。但是,對于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結構性和階段性升值壓力則應采取“疏堵結合”的策略。相比較而言,一國面臨的結構性升值壓力更具長久性,若本國貨幣匯率長期失調或者低估會造成資源配置扭曲或低效,不利于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并導致社會資源向貿易部門過度集中,造成非貿易產業發展嚴重滯后。日本當年制造業發達和服務業落后并存的“二元經濟結構”就是最好的佐證。   2.實行對外貿易與海外投資多元化策略。根據日美匯率博弈的歷史可知,日元貶值(升值)與日美貿易順差(逆差)之間并不具有正相關的關系,但美國卻以對日貿易逆差為幌子不斷逼迫日元升值(劉剛,2012),由此而來的啟示則發人深省,即一個國家的對外貿易必須逐步實現多元化和分散化,尤其是新興經濟大國和老牌經濟大國之間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實現貿易“雙贏”,避免因雙邊貿易過度失衡而導致“貿易戰”和“匯率戰”。鑒于目前歐美國家深陷金融危機泥潭,居民購買力下降的條件下,我國一方面應生產一些適銷對路和性價比高的出口商品,另一方面應創造條件增強與危機外圍國,如東南亞、非洲和南美洲等一些國家的貿易聯系。在實施“走出去”策略時,要鼓勵技術需求型企業、市場需求型企業和資源需求型企業走出去(邱嘉峰、王珊珊,2009),而對于產業轉移應有所區別,要避免因升值幅度超過實體經濟部門承受能力后,出現大批企業破產或向房地產等虛擬經濟部門以及海外轉移,造成失業率急劇上升和有效需求內部不足的問題(夏國棟、胡德,2007)。   3.增強外向型小微企業應對人民幣升值能力。與日本注重以獨立知識產權為主進行研發,堅定發展自主品牌不同,中國參與經濟全球化是以生產要素為基礎,主要從事加工貿易,“中國制造”的價格優勢是由于社會內部生產要素價格抑制處于扭曲狀態,勞動者工資、環保成本等生產要素長期被嚴重低估,在全球產業價值鏈中仍處于“微笑曲線”的底部(劉剛,2011)。然而,這些外向型小微企業吸納了我國龐大的勞動力大軍并為當地政府創造了可觀的稅收收入,因此,提高外向型小微企業應對人民幣升值的能力事關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和社會安全與穩定等核心利益?;诖耍庀蛐托∥⑵髽I必須建立內生的創新機制,進行獨立自主研發并創立自主品牌,以促進小微企業產品的結構性變化。與此相適應,我國政府應制定財政、金融、稅收、科研自主創新轉換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鼓勵外向型小微企業進行產業結構升級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轉型,甚至可以考慮建立中國出口產品特別是勞動型密集產品出口的卡特爾,并通過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合作,建立中國大宗出口產品的國際卡特爾(賈根良,2010)。   4.繼續推進我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由于匯率是一種價格機制,因此,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實質就是提高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而不是簡單調整匯率水平(王元龍,2005)。有鑒于此,我國應逐步取消結售匯制度,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逐步淡化中央銀行在匯率形成機制中的主導地位,增加人民幣匯率自由波動的幅度。同時,進一步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此外,我國金融業不僅要對外開放,而且要對內開放,應積極扶持為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提供融資的民間金融機構,提高融資效率,鼓勵私人投資。只有當我國利率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時,貨幣錯配(MoneyMismatch)現象才會逐步消失,人民幣升值壓力也可通過多種市場化手段予以消化。最后,當我國資本與金融賬戶最終實現完全自由可兌換時,長期以來被迫通過以外匯占款形式發行基礎貨幣的局面就會大幅改觀,我國獨立的貨幣政策也將由此得以實現(張志華,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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