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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教育相對落后,發展不平衡,缺乏高層次人才。為了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少數民族人才,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的進一步發展。國家在碩士生招生政策上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了相應的優惠政策,即“雙少政策”。“雙少生”指的是少數民族地區報考碩士生的少數民族考生。目前,享受“雙少政策”的考生主要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考生指的是報考邊遠省區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第二類考生指的是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9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第三類考生指的是符合少數民族高層骨干人才培養條件的考生[1]。 一、理論框架 “雙少政策”具有明確的目標、特殊的招生對象、獨特的招考方式與執行模式及重要的地位。從民族理論與政策上講,教育公平和社會均衡發展理論是“雙少政策”的價值取向,教育公平是實施該政策的基本出發點,社會均衡發展理論是該政策的根本依據。該政策堅持了教育公平的權利平等性原則、特殊差異性原則與不平等補償性原則,是解決經濟欠發達的民族地區教育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一)教育公平理論 教育公平是指全社會的成員都可以公平地選擇和享受各層次的公共教育資源。教育公平包括教育起點、過程、結果的公平。具體來講,就是指在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上要公平和均等。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少數民族的教育文化處于十分落后的狀態。新中國建立后,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文化雖然得到了巨大的發展,但是各民族和地區間的發展很不平衡,與漢族相比差距還在逐漸增大。“雙少政策”就是在高層次人才的培養上堅持了民族和地區間的公平。 (二)社會均衡發展理論 社會均衡發展是指人與人及自然、社會等各方面和諧統一的發展。其本質就是堅持各種利益關系的均衡,堅持以人為本。“雙少政策”是一種解決民族地區教育均衡發展的補償性政策,是培養民族地區高素質人才的保障和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生產力的有力措施。該政策的制定符合社會均衡發展理論,對于我國教育的均衡發展以及社會的全面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二、問題與調查 “雙少政策”的實施,確實增加了“雙少生”進入碩士研究生教育階段學習的機會,但在實施過程中卻存在著許多問題,沒有實現政策制定的預期目標?;诖?,本課題組以西南民族大學為例,從該校“雙少生”的學習狀況、工作意向等主要方面進行了調查。西南民族大學在校研究生中“雙少生”共有206人,本次發放問卷62份,有效回收60份,回收率達96.7%。據調查發現,在校“雙少生”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在校生基礎比較差。這主要體現在英語和數學的學習上,80%以上的“雙少生”都感覺英語和數學是學習中的攔路虎。享受“雙少政策”的考生錄取分數線要比國家線低20-30分,這就導致了“雙少生”在以后的研究生學習中比較困難。專業面窄且缺乏基本的知識儲備。大多數“雙少生”所選擇的專業都是文史類的,因為英語和數學等基礎較差,所以對較熱門的專業望而卻步。從上表中可以看出:首先,近三年來“雙少生”在該校的研究生招生中所占比例在逐漸下降;其次,“雙少生”集中分布在文科專業中對英語要求很低和對數學沒有要求的非經管類專業。 “雙少生”招生與就業的矛盾。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推進,民族地區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可是很多的高素質人才比如研究生并不愿意去邊遠的民族地區而是向往大城市,這種人才供求的不平衡就推動了國家關于“雙少政策”的出臺。首先,“雙少政策”出臺后確實給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注入了新鮮活力,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對各專業人才的需求是有限度的,一旦達到飽和,那么剩下的人該如何解決就業問題就成了國家的包袱。其實這也是現在研究生擴招帶來的普遍問題。其次,由于大多數民族院校都是文史類院校(大連民族學院除外),而一般文史類院校由于專業的原因就業率不高,“雙少生”所選擇的專業又是比較偏的一些冷門專業。 政策執行缺乏監督。根據教育部關于“雙少生”的招生文件精神,“雙少政策”的實施必須以“雙少生”、委培單位和招生單位三方面簽訂“雙少協議”為基礎。而政府制定的該政策的實施方式是缺乏信度和效度的。這種方式屬于經濟學中的委托-關系,它本身就具有可變性和虛假性。在政策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單位和學校之間存在著很大的信息不對稱,據調查,75%以上的“雙少生”都是抱著最大限度的跳出民族地區找一份好工作的目的,在調查中也發現當他們違反協議時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懲罰。這就使得“雙少協議”流于形式,成了一紙空文,沒有約束力。 三、理論模型與分析 “雙少政策”的實施是以“雙少生”、委培單位和招生單位三方共同簽訂“雙少協議”為基礎的委托-關系,為了更好地對“雙少政策”進行分析,本人針對“雙少生”和委培單位的相互期望建立了一個數學模型,模型如下: 前面已經提到過“雙少政策”的實施是以個人、單位、學校三方簽署協議為基礎的,從經濟學上講是一種委托-關系。為此,結合實際情況,本人標Ai,i=1,2,3;Bi,i=1,2,3。 二級指標Aij,i=1,2,3;j=1,2;Bij,i=1,2,3;j=1,2等。 其中:3i=1ΣAi=1,3i=1ΣBi=1,2j=1ΣAij=1,3j=1ΣBij=1#p#分頁標題#e# 其具體的取值受當時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學校導向等的不同影響而有些不同。假設:某單位對“雙少生”的期望在以上各種指標中能得到的實際值為Cij。相應的,雙少生從未來就業單位得到的實際滿足為Dij,于是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評價體系,如下: P=ΣAi*ΣAij*Cij-ΣBi*ΣBij*Dij 若P越靠近0,則說明其培養效果越好。 上述模型從總體綜合的角度進行了分析。為了進一步體現學校的社會功能而需要在雙少生未畢業時提供相關誠信教育給學生,以便雙少政策能夠順利執行。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社會的復雜性和事件的多重性應分不同的時間加以評價并及時控制,即會產生相應的利益機制,并起到監督的作用,以避免沒必要的損失(消除不平衡中的多余部分)[2]。 上面的模型更直觀地反映了在“雙少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委培單位和“雙少生”之間的期望問題,更確切地說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利益問題。那運用社會學的期望理論,根據“雙少政策”的實施原則建立了一個“雙少生和單位之間相互期望”的數學模型。在該模型中學校既是政策的實施者又是教育學生的培養者。具體分析圖示為: 如對以上三者六點給予適當權重,如一級指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不外就是盡量使“雙少生”和委培單位的利益要一致。 我國在不同時期和背景下產生的招生政策,都是政府為了解決當時教育的主要矛盾而制定的,并且在實施后也解決了大部分問題,獲得了成功。“雙少政策”作為我國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一項特殊政策,它為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進入研究生教育階段的學習提供了機會,也為我國民族地區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由于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潛在因素的影響,必然會帶來一定的社會問題。所以在肯定其積極一面的同時,也要對主要問題進行分析。下面主要按照委培單位、學校、“雙少生”三個方面對目前出現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 委培單位方面。在“雙少協議”的簽訂中,委培單位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從“雙少協議”上可以看到協議僅需要委培單位和培養方以及學生的簽章就可以。這里就有一個漏洞:“雙少生”可以依托社會關系來幫助他完成協議,委培單位不支付“雙少生”的學雜費,沒有任何損失的,順水人情何樂而不為。到時候雙方可以解除協議或用人單位單方違約。 學校方面。據調查,學校研究生部在錄取“雙少生”時是以“少民惠顧”的名義進行的。只要學生是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復試合格,并且在復試前能夠提交可以降分錄取的“雙少協議”,那么學校就會錄取。但是被學校降分錄取的“雙少生”在學校的學習和生活方面是按照一般學生的情況進行安排的,并沒有對“雙少生”的學習進行照顧,而且在“雙少生”畢業時學校也沒有對其進行回歸民族地區的意識方面的教育。 所以這就使得學校培養的“雙少生”面臨要么不合格,要么不愿回去的尷尬局面。 學生方面。據調查,90%的“雙少生”希望畢業時的工作待遇好、有發展前景、社會地位高。絕大多數“雙少生”都是把“雙少政策”作為自己獲得碩士研究生學習機會的門檻,實現接受碩士研究生教育的愿望,以增加自身的含金量。所以很多“雙少生”不管自己所考的研究生專業的就業面怎么樣,只要是個研究生就行。這就又增加了以后就業的困難。 四、對策與建議 為了真正實現國家制定“雙少政策”的預期目的,使“雙少政策”能夠真正成為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工具,提高民族地區的文化素質,培養一大批高級人才,促進民族地區科、教、文、衛事業的全面進步,筆者認為非常有必要對“雙少政策”的實施過程做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對“雙少政策”的實施過程加強監督。目前該政策的主要實施模式是工作單位、學校及學生個人簽訂“雙少協議”,這樣做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偏差,導致虛假委托現象的出現。所以政府應該加強對“雙少政策”的具體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具體說來,首先,對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辦人員進行監督和教育,讓其在招生過程中的程序公開、透明,并且使其對“雙少生”所提交的協議內容進行詳細地審核,看此協議是否符合政策宗旨。其次,政府號召社會對委培單位和“雙少生”進行監督,看單位領導和學生之間是否存在人情關系以及該單位所從事的行業是否需要該“雙少生”所報考的專業。 對報考專業進行約束。政府在制定“雙少政策”時,沒有規定哪些專業有利于民族地區的發展。僅從西南民族大學近三年的在校“雙少生”所學專業分布來看,從表一可以看出,西南民族大學的“雙少生”絕大多數所讀專業都是文科類,讀理工科的僅有兩三個人,在文科里70%以上的人所讀專業屬于傳統文史類,只有30%的人所讀專業是當今比較熱門的經管類專業。然而,民族地區由于特殊的情況最急需的高級人才是理工類和經管類專業的學生。這就造成了人才供求結構上的不平衡,最終只會造成大量的“雙少生”學不能用。 對“雙少生”進行回歸教育。學校應對在校“雙少生”進行思想教育,幫助他們進一步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樹立誠信意識和民族責任感,并對其就業方向加以引導。鼓勵“雙少生”堅持畢業后“回歸”的原則,回到民族地區工作。“雙少生”畢業后理應回歸到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為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做出貢獻,回報國家和社會對自己的培養。同時,應對“雙少協議”建立失信懲罰機制,一旦違反“雙少協議”可以規定高額的違約金;可以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公之于眾,讓社會監督。#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