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銀行信息披露體制建構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中小銀行信息披露體制建構,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中小銀行信息披露體制建構

 

一、《新巴塞爾協議3》框架下銀行信息披露要求   新巴塞爾協議的信息披露制度的重點在于通過信息披露來達到市場力量對銀行的股東進行約束的目的。市場約束能否發揮作用依賴于市場參與者是否能及時獲得銀行財務狀況及其他信息,即準確、及時和全面的信息披露,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有效發揮市場約束應有的作用。新協議從這幾個方面來對信息披露作出要求:一是信用風險披露。新巴塞爾協議披露中要求銀行在計算信用風險的資本要求時,從標準法和內部評級法中任擇一種;二是市場風險披露。新巴塞爾協議中要求商業銀行采用標準法模型或內部模型法來分析各類資產的風險狀況和風險程度,對市場風險信息披露不僅要進行定性披露,還要進行定量披露;三是而操作風險披露。新巴塞爾協議要求所有的銀行都要按照協議規定的三種方法的一種來計算經濟資本,進而控制操作風險,這三種方法為基本指標法、標準法和高級計量法。我國中小銀行一般指除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外的其它銀行類金融機構,譬如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就目前我國中小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情況來看,與國際標準還相差甚遠,中小商業銀行在信息披露方面是非常欠缺的。離巴塞爾協議要求的全面、及時、準確、規范的信息披露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因此,提升的空間很大,我國中小商業銀行在監管部門和政策環境的制約下,在新巴塞爾框架下,必須走上完善信息披露的道路。   二、完善中小銀行信息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助于提高中小銀行的內部治理水平   完善治理結構可以使商業銀行內部形成有效的監管制約機制,各利害關系相關者的權、責、利能夠實現合理的均衡,實際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之間的矛盾就不會困擾經營決策,治理效率就會提高。隨著股改的深入和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中小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必然要面對嚴峻的考驗,而為爭取更大的資源優勢,任何商業銀行都不會放棄因披露治理效率高所產生的利好信息的機會。一方面,中小商業銀行進行高管應聘時,由于管理人才對銀行內部結構不熟悉、財務狀況不清楚,往往會造成大材小用或者不能勝任等影響中小商業銀行內部管理的情況。如果中小商業銀行進行會計信息和股權結構信息的披露,供求雙方信息完全透明化,高管對其崗位的職責了如指掌才能做到游刃有余。如此一來,中小商業銀行的內部治理會因為信息披露帶來的人才招聘高效率而穩步提升;另一方面,中小商業銀行發展到一定階段勢必要爭取上市。會計信息、股權信息等重要信息的公開化也是為其上市增加條件、創造機會。一旦中小商業銀行上市,融資難等困擾中小商業銀行的問題都會有所緩和。加之,上市也會進一步促進中小商業銀行完善內部公司治理,如此良性循環是中小商業銀行長治久安的保障。   (二)有助于提高中小銀行在金融市場中的競爭力   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和國內外市場環境的變化,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正面臨著嚴峻的競爭壓力。與國內外各大商業銀行相比,中小商業銀行在資金、規模、技術、人才等方面均處于劣勢。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11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存款占全國存款總額的46.65%,貸款份額占比達39.62%,而中小商業銀行僅為21.6%和24.95%。在全國金融資產總額中,國有商業銀行占比達60.57%,而中小商業銀行僅為35.11%。①由此可見,在傳統的金融市場中,中小銀行生存和發展的市場空間極其有限,優質客戶資源已多數被大型商業銀行瓜分掉。大型銀行能取得優質客戶資源說到底還是其贏得了市場的信任,客戶對這些銀行的盈利能力、安全保障很有信心。中小商業銀行應該借鑒這種理念,牢牢抓住市場的信任才是關鍵。可是中小商業銀行的網點少、市場占有率低,又沒有資金進行廣泛的宣傳。所以,利用信息技術,在銀行網站對其銀行業務和成績進行全面、及時的披露是最適合中小商業銀行樹立良好形象、贏得市場的辦法。中小商業銀行進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可以詳細介紹本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對產品的優勢進行全面描述,關鍵是適當的披露一些成績,提高中小銀行競爭力都是建立在信息真實可行的基礎上。一旦贏得特定的客戶群,中小商業銀行產業鏈短、市場反應迅速等優勢就會得以發揮,進一步鞏固其行業內地位就是輕而易舉了。因此,中小商業銀行為了發展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加快銀行商譽的樹立,推動銀行的長遠發展,有必要加強信息披露制度建設。   (三)有助于中小銀行引進外來資本   之前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金融產品單一,伴隨著金融產品不斷創新,人們的目光不僅局限于存款業務,而是轉向具有更穩定、更高收益的金融產品,從而儲蓄被分流。由于存在儲蓄分流風險,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也隨之增加。中小商業銀行由于自身發展的局限,負債業務一般是當地的部分小企業和居民的存款,隨著儲蓄的分流,中小商業銀行原本就不多的負債資產雪上加霜。中小商業銀行所表現出的這種資本饑餓癥,暴露出中小商業銀行再融資手段嚴重依賴外部市場,而不是通過內部治理來提高資本經濟化使用的能力。誠如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稱“不融資,銀行沒法開門”。想要和實力雄厚的國有銀行以及大型股份制銀行爭奪資本,中小商業銀行就必須選擇多元化、長效性的再融資渠道,那么中小銀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將有助于中小銀行引入多元化的融資方式。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將會明確具體的投資項目、完備的投資人保障制度等等,激起了投資人的投資熱情就不怕融資沒有門路,只要銀行產品優質、信息披露運用得當,嗅覺靈敏的投資人就會蜂擁而至,中小銀行引資難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而且,合理化的信息披露讓中小商業銀行在一定程度上隔絕了市場對于其引資的影響。就算遇到經濟下滑,中小商業銀行也能鑒于自己合理的投資理念而保證資金流的充沛和優質。   (四)有助于提高監管效率   一般來說,中小商業銀行風險的特殊性更為強烈,所以,加強中小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受到了監管部門以及公眾的高度重視。從監管者角度,監管所需要的信息絕大部分是來自于銀行的財務信息。信息是否全面、真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監管效率,只有銀行重視信息披露,監管者才能夠及時、準確的發現銀行的風險,措施才能到位。從公眾角度,如果中小商業銀行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加強銀行資金去向的透明度和準確度,存款人對銀行的信任感才會逐步上升,發生擠兌和體系崩潰等連鎖反應的概率也就大大降低了,這無疑對消除銀行風險集中帶來的隱患有相當大的作用,這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監管者的監管壓力。#p#分頁標題#e#   三、當期我國中小銀行信息披露的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銀行對信息披露的理念認識不足   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度無論是立法、實踐還是關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都主要是從監管者的討論和規定披露制度?,F在的立法理念是提高監管效率、控制商業銀行風險、確保金融安全。這種立法理念決定了商業銀行制定披露信息的具體方式和程序時主要從財務信息,風險狀況,資本結構方面,卻很少從保護投資者,存款者的切身利益保護方面進行披露。目前,實踐中出現的銀行理財者、信用卡用戶由于商業銀行經營不透明,導致金融消費者利益受損的事件層出不窮,銀行交易中的欺詐違法違規事件也屢禁不止,追溯其根源就是對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目的和理念的錯誤認識導致的。   (二)中小商業銀行內部治理不健全、信息披露意愿不強   中小商業銀行作為地方性或區域性金融機構,是地方最為重要的金融資源,地方政府占據其主導地位。這一特征決定了中小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地方政府具有地方社會經濟管理者和股東雙重身份。這種特殊的內部結構模式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中小商業銀行與本地大多數企業有較多長期業務關系,當地客戶資信和需求狀況銀行職員也較為了解,從而可充分利用地方的資源,降低運營成本。這些優勢在公眾內心樹立起了“政府扶持”概念,提高了銀行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終究是不會放棄對中小商業銀行的控制權,那么,中小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組織結構最優化就不可能達到;其次,中小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基礎薄弱。中小商業銀行在發展初期是一個地域經營機構,程序簡單,決策鏈條短,市場反應快,這使得其不習慣、不熟悉現代公司治理的文化,所以公司治理在中小商業銀行中基本是流于形式。治理結構不健全的結果是沒有真正對銀行所有權負責的委托人,因而也必然沒有強烈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不能建立有效的激勵、監管和約束機制。   (三)信息披露法規不完善,缺少定量信息和信息披露技術手段   首先,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可以準許你的法律規范基本沒有。作為規范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正式法律文件,《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僅僅對信息披露的整體原則做出了要求,對中間業務的信息披露具體要求并沒有詳細闡明。其次,與風險管理相關的定量信息中小商業銀行相對匱乏。新巴塞爾協議要求,對表外業務銀行需要提供充分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主要針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我國商業銀行絕大部分采用定性和指標披露,而少有使用“數據模型”的方式進行定量披露,這主要是源于我國銀行衡量、檢測風險的技術方法掌握不全面。最后,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缺少中間業務的會計信息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中間業務收入和相關資產負債期初期末余額的數據是僅有的會計信息披露,某些中間業務的風險表內或者附注都沒有列報和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企業僅僅披露與各類金融工具風險有關的描述性信息和數量信息,而計量風險的方法以及這些方法的使用細則都沒有詳細規定。對于衍生工具只是進行表內和附注期初期末金額的披露,對其風險的揭示非常有限。   四、完善我國中小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改變中小銀行不正確的信息披露理念   中小商業銀行應該成功轉變信息披露理念、占領市場的好時機。中小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理念在于不僅要控制商業銀行風險,確保金融安全,更要強調保護各利益相關者權益。在買方市場下,以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為中心,建立健全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度。只有這樣的信息披露理念才能真正建立一套合理、實用的信息披露制度,既能確保金融安全,又可以促進銀行業的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的安定和諧。   (二)加強中小銀行內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積極性   一是要解決信息披露問題,必須健全治理結構,他們是相生相克的一對主體,完善的信息披露可以健全公司治理,而健全的公司治理又可以完善信息披露。目前,中小商業銀行關鍵是建立合理的股權結構,通過合理的股權結構,分散控股股東的股權,找到真正對銀行所有權負責的委托人,激發銀行強烈的信息披露要求,將中小商業銀行由被動式的信息披露逐步轉變為自愿性的信息披露;二是要建立審計委員會。公司治理需要引入問責制度,確保董事和高管人員知道他們的責任和義務,他們必須對銀行負責,必須要保有忠誠度。為此,建立審計委員會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可以幫助股東更好地履行責任。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是確保下面呈報上來的信息是否準確、是否完整的關鍵,較高的獨立性可以使其成為外部審計渠道和內部審計渠道的一座橋梁,通過它可以將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很好的結合,完善內控制度。   (三)加強中小銀行中間業務的信息披露   中小商業銀行對中間業務信息披露的改善,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是業務信息,科學的會計反映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披露了中間業務的風險狀況,按照會計核算程序反映和監督業務本身的變化和結果,不同類型的中間業務信息在會計報表中需要得到充分的披露,為投資人構建一個大致的風險框架;二是風險信息,分別針對不含期權期貨性質的中間業務和含期權期貨性質的中間業務,要求除了要提供其業務信息,即按衍生產品種類,各種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約價格、會計期初市場價格、會計期末市場價格需要按照合約期限分別反映,還要根據商業銀行的不同風險技術管理水平,采用相匹配的風險計量模式和數據模型,計量和分析具體的風險程度。   總之,我們知道,中小商業銀行由于其區域性地方性的特點,具有人緣、地緣、信息、社會關系網絡、經營方式靈活等大型商業銀行所不具備的優勢。這些特點使中小商業銀行能夠成功地開展關系型銀行業務,對信息和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規避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對于披露資產證券化的產品也是比國有銀行和大型股份制銀行方便和準確。面對資金少的困境,與其被動的尋求創新產品的買家,不如完善信息披露,利用金融創新產品的高透明度提高人氣、帶動銀行進行特色發展。#p#分頁標題#e#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