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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夢根 單位:北京師范大學國民核算研究院
近年來,在由聯合國、世界銀行等發起設立的21世紀促進發展的統計伙伴關系(PARIS21)及其他國際組織的倡導下,旨在提升統計能力的國家統計發展戰略(NSDS)問題備受關注,成為一國加強統計能力建設的核心平臺,制定和實施NSDS已成為各國政府加強統計能力建設的核心政策。陳夢根(2008)從設計的角度對NSDS的內涵、基本原則、核心要素和工作步驟等內容作了系統闡述[1]。本文將從實施的角度進一步探討NSDS的實施模式、實踐進展和國際經驗,評估中國開展NSDS工作的行動進展,并對中國加快實施NSDS和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提出若干政策建議。
一、NSDS實施模式
NSDS旨在設計與實施一個發展統計的國家戰略,以提高統計能力,改進統計體系的績效。NSDS覆蓋整個國家統計,遵循戰略管理和公共統計的通用原則,為一國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指明了途徑,是一國為發展統計所實施的未來4-5年的一整套戰略舉措和一系列行動計劃[2]。各國在創建和實施NSDS時應對戰略過程進行細致周密的計劃和管理,如圖1所示,完整的NSDS過程一般包括以下五個環節:(1)創建NSDS、制定路線圖;(2)國家統計能力評估;(3)提出國家統計體系發展的愿景、使命;(4)制定NSDS實施的行動計劃;(5)戰略實施、監控和評價。NSDS每一個階段都包含大量的細致工作,創建和實施NSDS必須高度重視過程管理。好的戰略關鍵在于執行,通過采納相應的行動計劃以實現戰略規劃目標,并確保這些改進的可持續性,戰略實施是NSDS過程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1]。實施NSDS一般需要政府強有力的政治支持來加以推動,動員更多的資源支持,才能取得最大成效。從實踐上看,實施NSDS主要有兩種模式:
1.單部門模式
所謂單部門模式(sector-wideapproach),是指特定部門為了提升能力和改善服務供給,在本系統整體或局部領域實施發展戰略規劃的一種形式。在該模式下,發展戰略規劃一般由本部門統一領導,包括經費收支和政策部署,教育、醫療衛生和農業等領域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時常常采用單部門模式[3]。該模式的主要特征有:(1)戰略規劃僅限于覆蓋本部門,政策框架保持前后一致;(2)本部門最高行政機關領導戰略制定與實施過程;(3)利益相關者和捐助方納入本部門戰略規劃體系;(4)部門內采用統一的戰略實施機制和行動計劃。
2.全系統模式
所謂全系統模式(system-wideapproach),是按一定程序以跨部門的綜合、協調的方式實施某項戰略規劃的形式。在全系統模式下,NSDS一般從國家(統計委員會)的層面來開展相關工作。全系統模式的關鍵要素包括:(1)制定了一個清晰的NSDS規劃文本,并獲得強大的政治支持,由國家層面的機構領導實施;(2)跨部門對話協調機制,增進各部門統計工作的共識和一致行動;(3)與利益相關者的磋商機制,包括用戶、捐贈者、獨立研究機構等;(4)組織保證,包括人員培訓和機構調整方案、組織結構與制度框架(法律、政策、制度文化、管理變化的能力);(5)績效監測系統,測度、評估與報告統計系統進步(強化可計量性);(6)與戰略規劃對應的中長期預算方案,對戰略資源做出系統安排,包括融資機制、政府預算及會計審計系統。從目標上看,所有關鍵要素旨在可持續地提升國家統計能力,改善本國統計產品與服務(見圖2)。在全系統模式下,NSDS高度重視監測、評估和報告工作,以便及時了解戰略實施的動態進展[3]。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戰略規劃與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包括統計協調機制的功能發揮狀況);(2)(統計局之外的)其他部門統計發展戰略實施的效果;(3)投入、行動和產出;(4)財務管理系統;(5)統計能力建設的結果;(6)最終結果或影響(如減貧目標是否實現或國家發展規劃實施狀況以及社會影響等)。
3.優劣比較
一般地,采用單部門模式實施發展戰略的好處在于:(1)規劃實施具有強有力的行政控制,戰略成功的概率更大;(2)便于資源分配和政策實施,降低協調成本;(3)戰略實施報告與反饋路徑明確,減少多頭報告和部門協調工作,降低交易成本,避免重復勞動;(4)便于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成效,增加改革的動能和政策砝碼。若一國統計行政部門涵蓋了本國統計體系的主體或絕大部分業務,實施NSDS可以采用單部門模式,或者是針對某個統計項目的改進方案(如房價統計改進項目、CPI統計改革方案等),也可以采用這一模式[3]。
對多數國家而言,統計系統不同于教育、醫療衛生和農業等部門,這些部門業務更多地局限于本部門之內,而統計工作與其他部門的聯系更緊密,財政、金融、教育、農業、醫療衛生等部門一般都有相對獨立的統計業務和機構[3]。NSDS采用單部門實施模式缺點明顯:其一,規劃方案僅從本部門出發,未能考慮其他部門統計需求,對統計發展(包括愿景、目標、產品、服務等)不易形成更廣泛的共識;其二,缺乏與其他部門統計工作的協調,難以建立一致性框架來指導統計工作,易造成重復建設;其三,單部門模式下NSDS可能與國家其他發展規劃、其他部門統計發展方案脫節或步調不一致,可持續性較差。全系統模式著眼于一國整個統計體系,不僅包括以國家統計局或統計辦公室形式存在的綜合統計系統,也包括存在于金融、財政、海關、教育、醫療衛生、農業等職能部門或專業領域中的統計工作系統,通過實施協調一致的戰略規劃,全面提升本國統計能力。在國際實踐中,多數國家采用全系統模式實施NSDS[2]。其優點在于:第一,由于統計工作分散于不同部門,各部門獨立、分散地采取不同行動方案改進統計產品與服務,彼此缺乏溝通與協調,容易造成重復建設,全系統模式將國家統計體系納入統一戰略框架,有助于協調各部門行動,以有限資源最大限度地促進統計發展,提高統計資源利用效率;第二,全系統模式高度重視戰略協調機制,有助于形成更廣泛的共識,調動所有利益相關者的積極性,更妥善地確定、安排統計改革的優先次序,尋求最大公約數,實現統計能力建設的最優化發展;第三,全系統模式獲得的認可度高于獨立方案,有助于擴大(部門間)協同效應,確保NSDS與政府其他政策相一致,增強改革持續動力;第四,全系統模式著眼于從整體上提升一國統計能力,有助于提升統計改進行動的公眾關注度,確保統計系統績效改善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二、NSDS國際實踐
(一)歷程回顧
1.早期發展階段為了幫助各國開展統計能力建設,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歐盟委員會于1999年11月18-19日在巴黎聯合舉辦了一次會議,發起建立了21世紀促進發展的統計伙伴關系(PARIS21)。此后,PARIS21與世界銀行、IMF等國際組織一起倡導和幫助發展中國家創建和實施NSDS,以改善本國統計體系的績效。2004年2月,在摩洛哥馬拉喀什召開的第二屆國際發展成果管理圓桌會議通過了《馬拉喀什統計行動計劃(MAPS)》,呼吁各國制定統計發展戰略,為加強國家統計能力建設提供一個平臺。#p#分頁標題#e#
2.快速推進階段2004年11月,PARIS21秘書處編制了《國家統計發展戰略設計指引》,為各國制定和實施NSDS提供理論指導與實踐指南,由此帶動發展中國家進入設計與實施NSDS的高潮。PARIS21曾經提出的一個目標是要幫助所有低收入國家在2006年底之前設計NSDS,從2007年開始實施NSDS,到2010年能夠生產千年發展目標(MDG)所涵蓋的各種指標[4]。與此同時,世界銀行、IMF、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亞太經社理事會、歐盟統計局等機構也從不同角度或層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幫助各國政府改善統計系統的狀況[5]。目前,多數欠發達國家都已積極開展NSDS規劃工作,部分行動較早的國家已完成首期戰略并著手準備下一期規劃,如不丹、尼泊爾、湯加、薩爾瓦多、安哥拉、蘇丹等,實施NSDS對提升本國統計能力成效顯著[6]。在2008年世界銀行針對《馬拉喀什統計行動計劃》開展的一項獨立評估中,高度評價了NSDS在改進監測MDG所需數據和提高發展中國家統計能力方面的作用。2009年11月16-18日,在塞內加爾達喀爾舉行的PARIS21專題研討會通過了《達喀爾宣言》,認為2000年以來的NSDS工作已經取得巨大成就,但仍有不少工作有待推進,并呼吁各國在2014年前應注重從制定戰略規劃轉到執行這些計劃。
(二)最新進展
PARIS21一直定期或不定期地統計、報告國際NSDS工作的進展狀況,觀察國主要包括國際開發協會(IDA)借款國(相對貧困國家)、下中等收入國家與部分上中等收入國家。統計表明,世界各國對NSDS工作普遍非常重視,非洲、亞太地區總體實施情況較好,涉及國家也較多,而拉美和加勒比地區進展較慢,歐洲涉及國家較少[6]。其中,亞太地區多數國家都積極支持NSDS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42個觀察國中多數都已開展或計劃開展NSDS工作,僅土庫曼斯坦、朝鮮兩國尚無制定NSDS的計劃,占比為4.8%;非洲53個國家大多已開展NSDS工作,進展也較快,僅索馬里因戰亂和政局不穩尚無開展NSDS工作的計劃;拉美與加勒比地區NSDS工作進展相對較慢,16個觀察國中有5個國家尚無計劃開展NSDS工作,占比為31.3%;歐洲各國普遍經濟發達,統計體系發展水平較高,少數相對落后國家也積極開展NSDS工作,在PARIS21的統計中歐洲包括阿爾巴尼亞、馬其頓、烏克蘭、波黑、科索沃和摩爾多瓦等6個國家,都已實施NSDS。
根據PARIS21的最新統計,截止2010年11月,國際開發協會(IDA)79個借款國中有35個國家正在實施NSDS,占比為44.3%;28個國家正在設計或等待實施,占比為35.4%;戰略到期或沒有但正計劃制定戰略的國家有9個,占比為11.4%;尚無計劃開展該戰略的國家僅7個,占比為8.9%(見表1)。其中,亞太地區27個觀察國中有11個正在實施NSDS,占比達40.7%;8個國家正在設計或已設計完成、正等待實施,占比為29.6%;戰略到期或沒有制定戰略但計劃制定的國家有6個,占比為22.2%;沒有實施NSDS且尚無制定戰略計劃的國家僅2個,占比不到10%。歐洲3個觀察國均已設計或實施NSDS。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區9個觀察國中,5個已正式開展NSDS相關工作,占比為55.6%;而另外4個國家尚無開展該戰略的計劃,占比為44.4%。在非洲40個觀察國中,僅1個國家沒有開展NSDS的計劃,占比僅為2.5%;而有36個國家已經實施和正在設計或等待實施NS-DS,占比高達90%。總的來看,IDA借款國NSDS工作自2004年以來進展明顯加快,特別是非洲和亞太地區實施情況較好,成效也最為明顯,不少國家已完成首期戰略并著手下一期規劃。
在PARIS21觀察的38個中低收入國家中,共有20個國家已實施NSDS,占比為52.6%;9個國家正在設計或等待實施,占比為23.7%;戰略已到期或沒有但正計劃制定的國家有5個,占比為13.2%;而尚無計劃開展該戰略的國家僅4個,占比為10.5%(見表2)。從分地區情況來看,亞太地區15個觀察國中有3個尚無開展NSDS的計劃,1個國家戰略到期或沒有戰略但計劃開展,11個國家處于開展NSDS的不同工作階段,已開展或計劃開展NSDS工作的國家占比達80%;歐洲3個觀察國都正在實施NSDS;拉美和加勒比地區7個觀察國中有1個尚無計劃開展NSDS,另外6個國家已開展相關工作,占比為85.7%;非洲開展NS-DS工作的總體情況較好,13個觀察國中9個已開展相關工作,另外4個戰略已到期或正計劃制定。根據表1和2來看,IDA借款國(相對貧困國家)與中低收入國家NSDS實施情況大體差不多,前者中無開展NSDS工作計劃的國家占比略低于后者。
(三)經驗分析
縱觀NSDS的國際實踐,有以下幾點經驗值得借鑒:
第一,NSDS已成為統計能力建設的核心平臺。進入新世紀以來,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成為各國實現統計現代化的必由之路,NSDS作為統計系統發展的長期規劃,為一國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指明了途徑。多數發展中國家通過實施NSDS有效提升了本國統計能力,統計系統的實際工作績效明顯改善。以非洲為例,該地區各國社會經濟發展普遍落后,一直是PARIS21、世界銀行等機構推廣NSDS工作的重點區域,起步較早[5]。2004年5月在亞的斯亞貝巴舉行的第一屆非洲統計發展論壇呼吁各國加強信息交流,通過技術與財政合作、協調來支持非洲國家制定NSDS。2005年,PAR-IS21與非洲開發銀行、非洲經委會、IMF和世界銀行聯合推出了“促進非洲統計能力建設參考性區域戰略框架”,旨在幫助非洲各國開展統計能力建設。目前,98%的非洲國家已開展NSDS工作,對改進非洲國家統計工作效果極其顯著。
第二,全系統模式是實施NSDS的基本模式。大多數國家采用全系統模式實施NSDS,覆蓋整個國家統計體系。例如,個別國家如塔吉克斯坦和肯尼亞早期在實施統計發展方案過程中某種程度上接近單部門模式,后來在PARIS21、世界銀行等的幫助下也轉而采用全系統模式實施NSDS。為了支持各國更好地運用全系統模式開展統計能力建設,PARIS21專門制定了《采用全系統模式實施國家統計發展戰略指引》,為各國政府提供詳細的操作指導。PARIS21還指出,實施NSDS應積極與其他統計發展過程或框架結合,如2008年版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執行、國際比較項目(ICP)活動、聯合國農業與農村統計項目等,統籌安排,共同推動統計體系的整體發展[5]。一個成功的案例是老撾,在PARIS21的支持下,老撾2010年將不同部門所實施的三個獨立統計發展計劃統一納入NSDS框架,為了幫助老撾改進農業與農村統計工作,PARIS21還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一起將農業統計發展規劃也納入NSDS過程,重新確定優先需求和安排要素投入,從全系統的角度來促進老撾國家統計能力建設,目前這些行動已初見成效[6]。#p#分頁標題#e#
第三,實施NSDS應以機構調整與功能實現并重。統計體系應不斷改進統計的生產、編制、傳輸、、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運轉狀況,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提高對用戶需求的滿足程度。理論上,統計體系在機構配置上的固有缺陷勢必弱化統計體系的協調性,進而影響統計政策的執行力與統計工作的效率,阻礙統計能力的提升。PARIS21在全系統模式實施指南中強調,一國實施NSDS應通過機構調整、完善來促進功能實現,全方位地提高統計體系的總體效率,更好地服務于用戶、服務于社會。從國際范圍來看,主要發達國家統計機構一般按統計業務、工作流程、管理服務進行分劃,建立與所承擔特定功能相對應的機構設置。在功能分工的模式下,統計體系能采用矩陣管理,更好地整合統計工作,各機構分工明確,避免交叉重疊。一些轉型經濟體傳統的統計系統采用按專業劃分來設置機構,實施NSDS時紛紛轉而采用按功能分劃或以專業和職能相結合的機構設置模式,如塔吉克斯坦設立國家統計委員會協調各部門統計工作,對原有機構設置進行了全面改革與重組,確立功能分劃的機構設置模式[5]。中國目前的統計機構設置仍接近于專業分工模式,國家統計局對其他政府部門(如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文化部、衛生部等)統計工作的協調能力較弱,而綜合統計系統與部門統計系統之間的協調障礙極易導致統計工作的重復和不一致,并增加基層單位的負擔。借鑒國際經驗,中國實施國家統計發展戰略,應采用按功能分劃的思路進行機構重組與職能調整,克服現行統計體系所存在的部門分割、職能重復等弊端,加強國家統計體系的協調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四,實施NSDS應積極爭取國際支持。多數發展中國家政府都為創建和實施NSDS提供經費、人員和技術等各種資源,同時積極爭取國際援助,以獲得更多的外部資金、技術與智力支持。例如,非洲國家在創建和實施NSDS過程中,多數都得到國際組織或多邊/雙邊合作的資金與技術支持,并通過非洲統計機構(AFRISTAT)加強地區統計發展合作[7]。目前,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PAR-IS21、聯合國等機構提供多種項目支持欠發達國家促進統計發展,諸如:(1)世界銀行統計能力建設信托基金(TFSCB),由英國、荷蘭、德國、瑞士、法國、加拿大等多個捐助方出資,為受援國(特別是IDA成員國)提供小額贈款,實施期最長為三年,截至2008年該基金已批準為100多個統計項目提供資金,阿富汗、不丹、波利維亞、加納等數十個國家(包括中國)開展NSDS工作都獲得了該項目支持;(2)統計能力建設規劃貸款項目(STATCAP),布基納法索、烏克蘭、肯尼亞和塔吉克斯坦是該項目第一批受惠國,尼日利亞、孟加拉國、玻利維亞、印度、吉爾吉斯斯坦、蒙古、俄羅斯、斯里蘭卡、烏干達等許多國家都獲得過此項目支持;(3)國際開發協會優惠貸款;(4)地區性開發銀行、聯合國相關機構、歐盟以及多邊/雙邊援助等也是獲得國際資金支持的重要來源。
第五,實施NSDS應高度重視可持續性問題。實踐當中,少數國家在統計發展規劃完成后,短期內實現了某些進步,但在接續的時間里可能由于人員、經費短缺等方面的原因又重新回到原來的狀態,使得改革成效喪失。以塔吉克斯坦為例,在1997年重獲和平之后不久,國家統計委員會即著手制定了為期3年的綜合改革方案(2000-2002),但由于缺乏經費支持,不少目標根本沒有實現,一些可貴的統計改進后來也復歸原狀,后來在世界銀行等的援助下重新開展NSDS工作。因此,實施NSDS應高度重視可持續性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統計產品與服務的改進具有持續性[6]。一個比較好的做法是非洲地區實施的同行評審,在PARIS21的支持下,加納、坦桑尼亞、贊比亞、布基納法索、馬拉維、莫桑比克、尼日爾等先后開展了同行評審行動,通過對NSDS不同階段的主要行動、成效、經驗與問題開展外部評估,不僅有助于不同國家交流和學習經驗,而且通過同行評審得到更為客觀的意見反饋和增加透明度,有助于確保NSDS中統計進步的可持續性發展[7]。
三、中國的行動及評估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統計體制,健全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加強宏觀經濟調控部門間的信息共享”。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也先后多次對統計發展做出重要指示,為制定和實施NSDS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于是,國家統計局開始加快采納國際標準,推進統計現代化,籌劃國家統計發展戰略工作。2004年11月,國家統計局與世界銀行達成協議,合作開展中國統計體系改革發展戰略研究,探討適合中國國情、并與國際規則接軌的科學、可靠、高效的統計體系目標模式。從2004年開始,世界銀行通過統計能力建設信托基金(TFSCB)對中國開展國家統計發展戰略工作提供資金支持。2005年初,世界銀行課題組運用數據質量評估框架(DQAF)、數據通用系統(GDDS)等框架,對中國統計能力進行了全面評估。同年7月,國家統計局和世界銀行在北京聯合召開中國統計體系改革發展戰略研討會,就中國統計改革的總體發展戰略、實現途徑、組織體系、調查體系、調查方法、法律體系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8]。2005年11月,國家統計局與世界銀行課題組《中國統計體系改革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全面評估中國統計體系現狀,并就中長期戰略規劃進行深入研究,正式啟動了國家統計發展戰略設計工作。
經過較長時間的研究與論證,中國目前已經完成國家統計發展戰略的編制工作,形成了統計總體規劃(SMP)的文本,規劃草案已經初步通過審查[6]。但是,從行動上看,相對于國家“十一五規劃”而言,統計總體規劃的工作進度已然落后。正如世界銀行課題組(2005)所指出,中國政府統計部門在將戰略目標付諸行動與將戰略轉為工作計劃時邁步較為謹慎,尚未做出系統性的總體部署與安排[8]。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NSDS需要強大的政治支持來推動,統計系統在中國屬于相對弱勢部門,對NSDS的社會關注與政治支持仍有待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我國統計體系不僅包括統計局主導的綜合統計體系,還包括不同職能部門中的專業統計體系,NSDS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由國家統計局主導來設計和制定NSDS比較容易,但國家統計局作為一個副部級單位,對其他部委統計部門的協調能力較弱,若要其他部委與國家統計局共同行動將規劃方案付諸實施則較為困難。
中國實施NSDS旨在建立一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功能健全、高效的現代統計體系,統計總體規劃對作為國家“十一五規劃”組成部分的統計制度改革做了詳細描述,要點涉及:(1)統計基礎設施建設;(2)組織開發;(3)數據建設;(4)物質條件和裝備;(5)人力資源開發[6]。但規劃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諸如:其一,尚未制定具體的戰略實施計劃,統計總體規劃主要涉及統計發展目標、愿景、使命、原則等較為宏觀的問題和發展藍圖,在付諸實施時需要一個更為具體、詳細的行動計劃支持,提出明確的行動方案與日程,確保統計總體規劃目標的實現;其二,統計總體規劃提出了中國統計發展的科學思路,但未明確戰略實施的重點以及有針對性的改進舉措;其三,NSDS強調應與其他統計發展過程充分協調,但規劃草案相關論述較為籠統,并未針對NSDS實施與SNA(2008)執行、ICP項目等過程的結合與協調做出具體安排,有待在實施行動計劃中加以明確。#p#分頁標題#e#
為此,中國開展NSDS工作的下一步重點是盡快制定戰略實施行動計劃[6]。一般而言,戰略實施行動計劃應覆蓋全系統模式的關鍵要素(除戰略規劃文本之外),內容包括:一是加強組織保證,設立國家統計委員會,統一領導和部署NSDS實施,協調不同部門的統計發展行動;二是建立良好的跨部門對話機制與利益相關者蹉商機制,以便有效溝通和協調不同部門間、統計生產者與用戶、國際機構、捐贈方等之間的關系和行動,確保各方利益共享,最大限度的調動各方對統計總體方案實施的支持;三是制定實施NSDS的資源動員與財務預算方案,確保NSDS的可持續發展;四是以跨部門合作的方式建立績效監測系統,以及外部同行評估機制,加強NSDS實施的過程監測與績效管理。
戰略實施行動計劃的關鍵在于明確戰略實施重點,采取適當、有效的改進舉措[8]。針對中國統計體系的現狀,戰略實施的重點主要在于:(1)從機構觀的視角出發,對現行統計機構進行重組與整合,如設立國家統計委員會,調整與協調政府綜合統計系統與部門統計系統的關系與職責,調整中央統計系統與地方統計機構的關系,完善縣鄉級統計機構;(2)從功能觀的視角出發,對統計系統各部門進行職能調整,按功能分劃的思路改造和重組現行的統計體系,提高系統工作效率與政策執行力;(3)進一步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加強對SNA(2008)的研究、開發和執行,作為實施國家統計發展戰略的中心內容之一,促進國民賬戶體系與最新國際標準相一致,提高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質量;(4)進一步完善統計制度與方法,如修訂《統計法》與其它統計制度,加強國家統計的治理、管理、協調和籌資的法律框架,為國民統計和指標建立科學的方法和標準,完善統計指標體系、分類標準、數據、調查方法等[9];(5)實施全面數據質量管理,從統計生產、傳播、和使用等整個過程改進工作效率,提高統計系統的運作能力,包括現場調查、數據加工、數據與數據使用等方面;(6)建立統計生產者和用戶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機制,識別用戶的優先需求,建立超前、準確、高效的統計咨詢服務體系,增加對用戶使用統計(數據)的指導,積極培育與支持統計分析、創新和實驗的發展,特別是對微觀數據的開發與利用[8];(7)加強統計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財政投入,發展綜合信息技術,包括計算中心、統計信息網絡與數據庫、企業名錄庫、樣本框、地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建設與完善;(8)加強統計人才隊伍建設,增加人力資源投資,包括職員技能開發、職業培訓等。
四、政策建議
(1)積極推動統計總體規劃的采納和實施,全面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正如TENDULKAR(2009)所指出的,統計基礎設施建設與國家有形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一樣,都有助于促進經濟發展和繁榮[10]。NSDS已成為國家統計能力建設的助推器,中國應將創建和實施NSDS作為國家統計能力建設的核心政策,從國家戰略的層面、高度全面推動統計能力建設。統計部門在中國社會一直處于相對弱勢,統計總體規劃遲遲未能實施,某種程度上也是受此影響。統計工作者和研究人員務必加大宣傳和呼吁力度,為統計發展爭取更廣泛的公眾支持、輿論支持和政治支持,決策層盡快正式批準、采納和實施統計總體方案,動員更多資源支持NSDS實施。
(2)按全系統模式制定NSDS實施行動計劃,協調不同部門的統計發展行動。中國統計體系正面臨著巨大的機遇與挑戰,應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實施國家統計發展戰略[6]。中國已完成NS-DS設計工作,形成了統計總體規劃文本,但行動進展緩慢,下一步工作的重點是盡快推動統計總體規劃的采納和正式實施,按照全系統模式要求制定統一的戰略實施行動計劃,明確實施工作重點,制定詳細的行動方案和具體的日程表。根據總體行動方案和實施重點任務進行分解,厘清不同部門統計體系的NSDS行動和職責、任務,推動不同部門加強統計協調與合作,加快統計總體規劃的整體實施步伐,確保統計發展戰略目標實現,持續推進統計能力建設。
(3)NSDS實施應與SNA(2008)執行結合,統一部署。SNA作為世界主流宏觀經濟統計的基本框架,在一國統計體系中居于中心位置,SNA(2008)是在SNA(1993)基礎上修訂形成的最新版本,維持了原有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框架,但在許多方面做出了重大修訂,以更好地反映經濟形勢的主要變化以及統計業務和研究的新進展,集中體現在資產、金融部門、全球化及相關問題、一般政府和公共部門、非正規部門等五大領域。中國應將SNA(2008)實施納入NSDS過程,首先,在NSDS實施行動計劃中將SNA(2008)的研究、開發和執行作為工作重點之一,統籌考慮,加強SNA(2008)的研究開發,作為提升統計能力建設的基礎;其次,應盡快設計和制定SNA(2008)實施戰略,作為NSDS的一個子戰略,加快SNA(2008)的采納實施,改革和完善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以此推動中國統計體系的現代化,與國際標準接軌。
(4)將全球ICP項目活動納入NSDS框架,統籌安排。ICP項目已成為影響巨大的全球性統計合作框架,參加的國家和地區由1968年初創時的10個增加到2005年的146個。2008年3月,聯合國統計委員會39屆會議將2011年定為新一輪ICP的調查基準年,參加本輪ICP項目的國家和地區達180多個,中國也首次全面參與(上一輪中國有11個城市參與)。ICP項目的實施與統計能力建設密切相關,2005年(第七輪)ICP項目的成功執行不僅為國際比較和各國經濟領域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基礎,而且充當了增強各國國民核算和價格統計領域能力建設的重要平臺。因此,一方面,中國應將2011年(第八輪)ICP項目納入NSDS框架,妥善部署和開展相關各項工作,通過推廣ICP項目的工作理念、制定符合國際標準的基本方法框架和統計調查體系、開發新的統計培訓模式等行動促進統計能力建設;另一方面,應將ICP項目活動與中國價格統計體系發展結合起來,改革和完善消費者價格指數、生產者價格指數、房價等價格指標的編制工作,全面提高我國價格統計能力。
(5)加強NSDS國際合作,廣泛爭取外部資源支持。中國在實施NSDS過程中應積極爭取外部的技術、智力和資金支持,同時,加強國際合作也有助于加快戰略實施步伐。聯合國統計委員會、世界銀行、PARIS21、IMF、歐盟統計局等國際機構提出了大量有關統計體系組織、運行與能力建設的原則、方案及相關文獻,為各國創建與實施NS-DS提供技術援助,并通過多種形式為發展中國家統計能力建設提供資金支持[2]。此外,其他國際間多邊或雙邊統計發展合作也是獲得外部支持的重要渠道。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在積極爭取外部資源支持和加強國際統計合作時應保持國家統計發展戰略的本國主導權,實現本土化發展。#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