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基于陸地邊疆的軟治理與硬治理綜述,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在我國面臨周邊國家戰爭威脅的形勢下, 在我國內地發展程度不高的歷史條件下,為迅速增強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實力,我國政府在內地治理與邊疆治理的選項上, 向內地治理傾斜是必要的,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邊疆地區面臨戰爭破壞的概率最大, 有限的建設資源如果很大部分投入到邊疆地區, 那么好不容易積累下來的社會生產力,最容易在戰爭中遭到破壞。我國政府的這種擔心是有道理的,故而選擇優先發展內地社會生產力,建設資源優先投入到內地的建設中, 是符合國家整體戰略利益的。相應地,廣大邊疆地區也就被政府放在“先放一放”的處境下。
在國家治理格局中, 對內地的積極治理取向和對邊疆的消極治理取向一旦形成習慣和模式, 就會產生巨大的思維慣性。 即使在“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成為時展主題”的今天,政府系統乃至全民對邊疆治理的理解仍然停留在過去的歷史條件和思維慣性下,而沒有開辟和發展出新的邊疆治理觀,更沒有形成全新的成熟的邊疆治理模式。特別是近30年來,在“世情”和“國情”都發生很大變化的條件下,構建全新的邊疆觀和邊疆治理觀, 探索形成嶄新的邊疆治理模式顯得必要和重要。從“世情”上看,周邊國家新的地緣政治格局在劇烈地變化和重組;從“國情”來看,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改革深入推進,促使區域利益、階層利益、民族利益等嚴重分化,邊疆問題層出不窮,我國邊疆治理面臨從所未有的挑戰。如果國家政權系統不能適應“世情”和“國情”的變化,變革和發展新的邊疆治理理念, 探索形成新的邊疆治理模式,那么,我國陸地邊疆治理將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危機,以西藏的3.14事件、新疆的7.5事件為代表的一系列社會事件的頻發,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本文試圖以“世情”和“國情”的變化為依據,充分尊重歷史發展的固有邏輯, 在全面把握邊疆問題的基礎之上,以政治學的研究視野,探究當代中國陸地邊疆的理想治理模式。
一、陸地邊疆的軟治理
1、邊疆軟治理的內涵及價值追求
邊疆軟治理指國家政權系統對邊疆地區及其各族群眾在經濟上實施幫助、援助、照顧的傾斜政策,在政治上實施平等、團結、互助的民族政策,在文化上實施平等交流、相互尊重政策,在精神情感上堅持愛護、關心和尊重的基本準則,以此爭取邊疆地區及其各族群眾對統一多民族國家的認同, 對國家政權的認同, 最終達到組織和動員邊疆各族群眾自覺維護邊疆和諧穩定,實現繁榮發展的治理過程。
中國古代王朝國家不同時期制定和實施的各具時代特色的邊疆治理政策, 是當代邊疆軟治理模式形成的主要源流。 中國古代“和親修好政策”、“屯墾就糧政策”、“移民實邊政策”、“輕徭薄賦政策”、“羈縻籠絡政策”等邊疆政策[3]豐富多彩,確保了邊疆各民族長期的交流融合和總體上的繁榮穩定局面。 中國共產黨的歷代領導集體在揚棄古代邊疆政策的基礎上, 進一步發展了體現邊疆軟治理要求的治理方式,制定了一整套促進邊疆發展、民族團結與國家認同的政策體系。如正在實施中的“西部大開發政策”、“興邊富民政策”、“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和諧寺觀教堂創建”、“廣播電視村村通” 等國家戰略工程,正是邊疆軟治理方式的具體體現。
邊疆軟治理的任務, 一是爭取邊疆各族群眾對國家和政權系統的情感認同, 以獲取實施有效治理的合法性及民心資源;二是加強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推進主流政治文化的社會化, 使邊疆各族群眾對統一多民族國家的認同和對政權系統的認同建立在理性的文化自覺的基礎上。 提高邊疆各族群眾對統一多民族國家及政權系統的情感認同和文化認同,是有效實施邊疆治理的前提和基礎。 情感認同和文化認同屬于兩個層面的政治認同, 情感認同是低層次的非理性的政治認同, 而文化認同則是理性的高層次的政治認同。 兩者具有相互促進的關系。邊疆軟治理具有自身特有的價值追求, 它決定著邊疆軟治理的行動邏輯:
邊疆軟治理首先強調“民本位”的價值追求。 必須確立生活在我國廣大邊疆地區的各族群眾是邊疆社會的主人, 是邊疆治理的主體, 是邊疆建設的主力,是邊疆發展的主角。 邊疆治理的首要價值目標,就是為了維護、 實現和發展邊疆各族群眾的根本利益, 為此邊疆治理政策必須明確地體現出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一切治理成果由群眾共享的根本要求。 這一方面是由黨的宗旨和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屬性決定的, 另一方面是只有真誠地體現出對邊疆廣大各族群眾根本利益深切關懷的邊疆治理,才能贏得邊疆群眾的認同、理解、支持和參與,這是實現邊疆優良治理的前提和基礎。否則,得不到廣大群眾認同、理解、支持和參與的邊疆治理,最終只會導致破產的命運。
對邊疆地區必須堅持特殊關懷, 這是邊疆軟治理的重要體現。我國陸地邊疆的特點是:自然地理條件大都很惡劣;交通基礎設施較為落后;經濟與社會發展程度較低;民族宗教關系、地緣政治關系特別復雜;鄰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均相對落后等。這些特點要求我國的邊疆治理必須堅持特殊關懷與照顧的價值取向。如果不強調這一點,就會造成邊疆地區與國家核心區之間的發展差距越來越嚴重, 邊疆地區越來越成為我國現代化的邊緣地帶, 這極易滋生社會的和政治的不穩定。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國家的安全、邊防的鞏固、邊疆的和諧發展都將成為空話。對邊疆必須堅持特殊關懷意味著:在宏觀層面上,中央政府要持之以恒地給予邊疆省區各種傾斜和照顧政策。邊疆省區同樣要持之以恒地給予邊境縣市各種傾斜和照顧政策;在微觀層面上,邊疆省區的各級政府要持之以恒地給予邊疆困難群眾在民生方面的特殊照顧和幫助。
始終以平等、 團結和互助為價值取向來處理邊疆民族關系。我國9個陸地邊疆省區大都是少數民族地區,特別是邊境一線,更是呈現出民族眾多、民族關系復雜的特點。所以,邊疆治理的一個核心任務就是處理好民族關系。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為指導, 在長期的民族工作實踐中總結出處理民族關系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團結和互助,事實證明,堅持這一價值原則是正確的,是能夠處理好我國邊疆民族關系的。 今后在邊疆治理過程中應始終堅持這一原則, 并進一步把這些原則內化于各項具體政策之中。#p#分頁標題#e#
堅持科學發展是邊疆軟治理的重要價值取向。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邊疆治理與國家核心區之間的治理,存在的共性問題就是在治理發展問題時,都出現了嚴重的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的困境。某些困境在一些邊疆地區更為突出, 造成有些邊境地區出現了生態惡化、民生凋敝、村寨消失、人口大量向內地遷移的狀況。邊境線地區,村寨減少、城鎮減少、人口減少,對于維護國家領土的完整、國防的安全都是極其不利的。所以,邊疆治理必須強調科學發展理念,堅持這一理念,最關鍵的是要鞏固和發展邊境村寨, 最好在邊境線一帶有較好基礎的村寨基礎上加速發展城鎮化,規劃和推進特色產業的快速發展,建設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吸引更多的人口到邊境一線從事生產和生活, 只有邊疆各項事業繁榮了, 才能促進國家安全和邊防鞏固。
合法性理念是邊疆軟治理的重要理念。 合法性問題是邊疆各族群眾對黨和政府的接受、 認可與擁護的問題。合法性問題是實施邊疆治理的基礎。邊疆各族群眾對黨和政府認同程度越高則合法性基礎越扎實。我國陸地邊疆遠離國家戰略腹心區,自然和社會資源稟賦先天不足, 經濟發展和社會發育水平相對遲緩,主流政治文化的傳播遠達不到理想的狀態,西方敵對勢力和民族分裂勢力加緊滲透和分化,在和我們爭奪民心; 加之傳統民族習俗與宗族勢力對世俗社會根深蒂固干預的慣性作用使然, 邊疆各族群眾對統一多民族國家的認同、 對執政黨及其政權的認同等, 在紛繁復雜的干擾面前還不是十分地牢固,政權合法性常常受到質疑和削弱。
2、邊疆軟治理的范疇
邊疆軟治理有其適用的特定的邊疆問題, 即邊疆軟治理范疇。邊疆軟治理的范疇主要有:邊疆發展問題、邊疆民族和宗教問題、邊疆政治認同問題等。邊疆發展問題是一個涵蓋面極為廣泛的系統性概念,涉及邊疆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政治發展和生態發展等具體內容。發展資源的先天不足性積淀了邊疆發展的脆弱性和依賴性, 如若不采取國家發展戰略的優先照顧和特殊政策的關懷,任由邊疆與內地在市場化的浪潮中同場競爭,只會把邊疆推向愈加貧困落后的境地。 邊疆發展問題是由諸多歷史與現實因素造成的特殊問題, 相對東中部地區,邊疆明顯缺乏自我發展能力,尤其在邊疆發展的起步階段只能依靠外部力量的推動來完成。我國政府在治理邊疆發展問題的整個歷程中, 根據中國國情逐步探索形成了軟治理模式, 即經濟上照顧、情感上關懷、文化上交融、治理方式上靈活。如在建國初期向邊疆派遣解放軍和民族工作隊,實施“交朋友、做好事”政策;社會主義改造中的“慎重穩進”政策和“直接過渡”政策;當前對邊疆實施的“興邊富民工程”、對邊疆的財政專項轉移政策、對口支援政策等,都是軟治理的明顯特征和要求。
邊疆民族與宗教問題是邊疆軟治理的一個重要范疇。我國9個陸地邊疆省區最大的特點就是多民族大雜居、小聚居,民族的宗教性和宗教的民族性特點十分鮮明,而且很多少數民族是跨界民族,這就造成我國邊疆民族及宗教問題具有國際性特點。 新中國建立以來, 民族及宗教問題一直是陸地邊疆治理中最為重大的問題。 我國陸地邊疆民族及宗教問題從總體上看屬于人民內部矛盾問題, 應該采取柔性加耐性的方式慢慢化解,逐漸解決,始終堅持陸地邊疆民族宗教問題的軟治理方式。但不能否認,在局部地區、局部領域,也存在民族宗教問題上的具有對抗性的敵我矛盾,如“三股勢力”問題。這種問題必須堅持硬治理方式。
邊疆政治認同問題。 政治認同問題因邊疆社會的特殊性相對內地顯得愈發突出, 邊疆特殊性具體表現在區域發展不平衡帶來的心理失衡、 現代化的劇烈沖擊對傳統民族文化的“肢解”、“三股勢力”的滲透與破壞對邊疆穩定的挑戰。 邊疆的國家認同借助于治理績效和主流政治文化的社會化而得到增強與鞏固。 中華民族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團結凝聚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斗的精神紐帶, 是樹立中華民族國族意識的思想基礎,因此,中華民族文化的建構與宣傳是邊疆軟治理的重要范疇。時至今日,黨和政府優良的治理績效加上十分成功的主流政治文化的傳播,使我國邊疆各族群眾的國家認同、政權認同、政策認同普遍較強,但不可忽視的是,由于我國陸地邊疆治理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加上治理方式跟不上形勢發展要求, 導致政治認同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失現象,給邊疆治理造成嚴重挑戰。
3、邊疆軟治理的基本要求
邊疆軟治理的方式是邊疆軟治理理念的具體運用。根據邊疆治理形勢的不斷變化,以下的四種治理方式可以單獨也可以配套靈活地運用于邊疆治理實踐中。
以正向情感為引導, 運用特殊關懷的政策及舉措。 正向情感是尊重、關心、愛護、照顧等感情的流露。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對邊疆傾注了大量的正向情感因素, 出臺了一系列體現特殊照顧的政策方針:解放初期,同志對西藏社會改革進程的包容態度直接促成了西藏地區的和平解放;隨“族際主義” 邊疆治理模式的強勢推行而不斷演進的黨的各項民族平等與團結政策, 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國歷史形成的包含民族隔閡和歧視在內的民族遺留問題,促進了今日邊疆民族團結繁榮總體局面的形成,是黨的成功執政經驗的縮影之一。 正確運用情感關懷治理手段,要把握好二點:一是應避免“政治作秀”式情感因素的干擾, 要讓邊疆各族群眾真切地從黨和政府的情感關懷中得到最實在的惠顧, 防止情感治理手段異化成遠離人民生活實際的“面子工程”;二是應把握好政權治理主體和社會治理主體情感式治理的平衡“節點”,不造成“撞車”效應和資源內耗,即注重公共權力和社會力量的互補互促性、 增強兩者之間的整體聯動性和綜合治理效應。
凸顯集中動員優勢,發揮援助最大功效。動員各層級政府、各類型社會組織,實實在在地實施援助是邊疆軟治理的最常用方式之一。 援助的種類與方式繁多,從援助內容來看,有財政轉移支付、各類經濟與財政補助、重大項目支持、基礎設施援建、人才資源輸送等; 從采取援助手段的主體來看, 有中央政府、發達地區、邊疆省區政府、社會力量等。援助具有物質幫助為主、體現人道主義精神和無償性等特點,援助手段往往與情感關懷結合在一起運用, 強烈的情感關懷意識與行動決定著援助的全面性與深入性。 強大的組織動員能力歷來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大優勢, 也正是這一優勢促成了動員全國力量支援邊疆全面建設獲得了巨大成就。 而且某些領域的援助除了促進發展外, 還衍生了諸如文化交融、 認同增強、公民意識培育等諸多附加值高的政治“副產品”。比如從新中國成立之初最一窮二白時期的“上山下鄉”、“邊疆大建設”等政治動員活動,到新時期的大學生“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制度等,既幫助了邊疆智力資源的累進, 同時也加強了民族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增進民族團結和諧。#p#分頁標題#e#
做好意識形態工作, 實現主流政治文化在邊疆的社會化。 主流政治文化是一國政權合法性建構最重要的支撐要素。 我國邊疆地區交通、通訊、文化等基礎設施落后, 加之敵對勢力和民族分裂分子猖獗且隱蔽性強的文化滲透,混淆了部分群眾的視聽,影響到他們的政治判斷力和鑒別力。 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媒介展開行之有效的政治社會化工作, 將有很大的可能出現意識形態空白點。實踐證明,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不去占領,必然會被敵對勢力所占領。 意識形態工作做不好,或者效果不理想,將對國家的安全、穩定和統一造成災難性的后果。主流政治文化在邊疆的社會化,具有特殊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特點,需要持之以恒地推進邊疆文化長廊、 廣播電視村村通、邊疆農村放映工程等文化工程建設,不留宣傳死角、不留敵對分子文化滲透的空地。還要正確處理好宣傳灌輸工作與邊疆治理績效兩者的互補互促性關系,前者是后者的鞏固與內化,后者是前者的物質支撐,實現績效和宣傳“兩駕馬車”的并駕齊驅。
重視公民道德建設,培植邊疆社會資本。軟治理以“社會人”為理論基點,特別注重個人的責任意識、集體意識、大局意識和道德自律等的培植。社會資本是社會的信用資源, 是決定社會運行成本高低的基本要素。換句話說,邊疆社會資本是邊疆各民族以及各民族成員個人的普通自律行為所產生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副產品。邊疆問題紛繁復雜,既有宏觀層面的發展與安全問題, 也有微觀層面的現代化與民族傳統的心理沖突。 因利益與文化多元化而導致傳統邊疆社會的解構, 邊疆群眾心理層面上的無所適從必然產生行為上的失范,從而增加邊疆治理成本。政府應從漸進式培育邊疆社會的公民意識、 表彰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中的先進事跡并樹立典型模范、 建立利益與文化沖突疏通機制入手, 增強公民的道德自律性,累積邊疆社會資本。
二、陸地邊疆的硬治理
1、邊疆硬治理內涵及價值取向
我國陸地邊疆始終面臨三大問題的困擾, 一是發展問題,二是民族問題,三是國家安全問題。 對發展問題的治理,只靠國家和發達地區的幫助、援助、照顧等軟治理方式, 僅僅能為陸地邊疆的發展提供一些有利的條件, 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越來越突出的發展問題,也就是外部“輸血式”的治理,永遠不能代替自我“造血式”的治理。 增強陸地邊疆自我發展的潛力和能力才是陸地邊疆治理的硬道理。 首先要培育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體系, 這是治理邊疆發展問題的經濟基礎; 其次要有完整的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這是治理邊疆發展問題的人才保障;再次要建立較高水平的公共服務體系, 這是治理邊疆發展問題的社會條件。
對于民族問題的治理,只強調平等、團結、互助等軟治理原則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顯然是不夠的,輕者遇到地方民族主義勢力、邪教勢力的挑戰,重者遇到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等的挑戰時, 這些軟治理方式肯定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失靈,甚至是完全失靈。 此時,以強調法治的嚴肅性、明確性、約束性、強制性就不可避免。也就是硬治理方式應該是治理邊疆民族宗教問題必不可少的途徑。
對于國家安全的治理方面, 使用軟治理方式來強化邊疆各族群眾對國家的認同, 對政權的認同當然重要, 但另一方面必須看到我國陸地邊疆始終是國家應對西方敵對勢力圍堵、滲透、顛覆、分裂的前沿陣地, 對于在境外和境內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敵對勢力來說,軟治理方式顯然是軟弱而無能的,也是打著“普世價值”瞞天過海的西方敵對勢力所樂見的。此時,專政的力量、法治的力量顯得必不可少,也就是硬治理的手段和方式必然成為一種治理途徑的選擇。
從以上分析可見, 所謂陸地邊疆的硬治理就是國家政權系統, 采取有效措施在經濟上增強陸地邊疆地區的發展能力和發展水平, 在社會政治領域明確各種社會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 嚴肅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有效打擊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政治穩定的犯罪行為的治理過程。
硬治理是相對于軟治理而言的另一種邊疆治理模式, 如果軟治理呈現標準的可調性、 方式的靈活性、手段的柔韌性、效果的長期性等特點,那么硬治理則體現出標準的明確性、方式的原則性、手段的強制性、效果的即刻性。陸地邊疆的硬治理它有三個方面的價值取向:
邊疆硬治理首先特別強調經濟發展。 邊疆地區具有很強的經濟發展能力, 也有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才能吸引更多企業、更多人才加入到開發邊疆、建設邊疆的行列,邊疆也才能夠留住足夠多的人口。相反,經濟發展沒潛力、經濟發展水平一直處于低水平,必然導致邊疆人口逐漸流失。沒有足夠人口鎮守的邊疆,談不上邊防鞏固,也談不上各民族間的頻繁交流和高度交融。
邊疆硬治理崇尚法治。 政治學理論和實踐已經反反復復證明了法治是治理國家最具公平性、 正義性的工具和方式。 國家法律明確地規定了各社會主體間平等的權利義務關系, 涉及邊疆治理的相關法律也同樣如此。邊疆硬治理崇尚法治,首先就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何種民族、不管你信不信仰宗教,不管你信仰何種宗教,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沒有例外。 同時,要求各社會主體在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的同時, 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不允許存在權利與義務失衡的普遍現象;其次強調嚴格依法辦事。 絕不允許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權及其行為, 更不允許有超越法律之上的所謂“潛規則”,一切權力行為都必須能夠找到法律的依據, 否則都應視為違法, 都應受到嚴厲的責任追究。
邊疆硬治理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的至上性。陸地邊疆是西方敵對勢力,國內“三股勢力”制造事端的重點地區,所以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政治穩定成為邊疆治理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之一。 為此,邊疆硬治理強調要堅決使用國家專政的力量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政治穩定的犯罪行為。
總之邊疆硬治理的核心在于運用國家政權及其法治的強制性、約束性和規范性,保證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和邊疆穩定。
2、邊疆硬治理的范疇
邊疆硬治理照樣有其適用的特定邊疆問題,即邊疆硬治理的范疇, 主要包括: 邊疆的產業發展問題、國家安全問題、非傳統安全問題等。
邊疆產業發展問題是我國陸地邊疆硬治理的核心范疇。 邊疆的產業發展是實現邊疆全面發展的根本推動力。 前面我們探討過以軟治理方式來解決邊疆發展問題, 其實現方式是國家政權系統通過主動調配外部資源輸入邊疆地區, 來夯實邊疆地區的發展基礎, 但軟治理的過度使用會造成邊疆地區的惰性和依賴性滋長, 不利于我國邊疆地區從根本上解決全面發展問題。 解決邊疆發展問題采用軟治理方式是重要且必要的,但過去多年的經驗證明,它只能起維系邊疆社會正常運行的作用, 而對增強邊疆經濟自我發展實力作用有限。 在經濟上沒有自我發展的強大能力, 就談不上從根本上解決邊疆的全面發展問題。 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 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支柱產業,是支撐一個地區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對于我國陸地邊疆同樣如此,所以,我們提出陸地邊疆的硬治理方式之一, 就是通過國家的宏觀規劃, 以市場機制作為配置資源的基礎性手段,培育和發展邊疆特色產業、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增強邊疆經濟的自我發展能力和發展水平,為全面解決邊疆的發展問題奠定基礎。#p#分頁標題#e#
邊疆的國家安全是整個國家安全體系中最為脆弱的環節,是國內外敵對勢力重點著力的地方。在當今世界并不安寧, 我國面臨的外部挑戰從所未有,“我國面臨的生存安全問題和發展安全問題、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①”。 在我國的邊疆地區,由于發展水平的落后、民族構成的多樣、地緣政治的復雜,自然成為國外敵對勢力推行“西化”和“分化”戰略的前哨和重點區域,也成為國內“三股勢力”尋釁滋事的主要地方。邊境線管理是邊疆國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我國陸地邊境線綿延2.2萬公里,存在兩大明顯特征:一是邊境線兩側山高谷深、山體相連、羊腸小道縱橫交錯,出入境通道隱蔽性極強,管理難度很大;二是邊境線兩側多數居住著同一跨界民族,語言相通、民族風俗習慣相近,歷史上具有割不斷的天然聯系, 極易成為國內外敵對勢力實施滲透、顛覆、破壞的切入點。治理須從源頭起,邊境線上的一點細微管理漏洞都易誘發影響邊疆安全穩定的深層次、新形式因素的不斷滋生。譬如敵對勢力的地下文化滲透與地下非法傳教活動, 蠱惑了大批邊疆各族群眾,為邊疆政治安全問題埋下了隱患。
非傳統安全問題泛指直接影響邊疆各族人民生活安定與生存質量的非法因素,包括走私、艾滋問題、跨境犯罪、非法跨國婚姻等等,如今已成為邊疆硬治理的重要任務。非傳統安全問題具有現代性、形式多樣性、隱蔽性和深層次的破壞性等特點,如艾滋問題, 對個人而言是致命的身心摧殘及做人幸福感的徹底喪失, 隨之而來是產生人性的裂變進而對社會的報復,導致家庭的破裂、社會負荷的增加,最終阻礙社會和民族的進步。 非法跨國婚姻在邊境一線已經成為一種較普遍的現象, 其中隱藏下來的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像一顆深水炸彈,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個時段,會引爆社會和政治危機。
3、邊疆硬治理的基本要求
邊疆硬治理模式以國家政權強制力作為后盾,強調法律、制度與權力的直接運用,為經濟發展提供必要動力和營造良好環境, 同時強力保障法制的實施和社會的秩序。
強調權利與責任的對等。 邊疆硬治理要求邊疆地區的各種社會主體在享有法定權利的同時, 必須相應地履行對等的責任和義務。 不管是作為個體的公民和作為群體的民族, 還是作為組織機構的政府機關等都必須如此。 譬如我國陸地邊疆民族自治地方數量較多, 作為民族區域自治機關在依法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自治權的同時, 必須同時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團結統一的責任, 自覺履行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責任。 長期以來在邊疆社會存在一些不良的現象,個別地方、個別組織、個別群體,以邊疆特殊性為借口,一味地強調權利的享有,卻忽視責任和義務的履行,造成邊疆社會一些特殊問題的滋生,影響了國家法制的尊嚴和權威。 這些現象須借助硬治理方式來解決。
強調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 邊疆硬治理要求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和法規之上, 盡可能使各種公共治理行為都有法可依。為此,不管是國家立法機關和行政立法機關, 還是邊疆地區有相應立法權的機關,必須針對邊疆問題的特殊性,完善邊疆治理的法律法規,并建立嚴格的監督體系,保障邊疆治理的法律法規得以嚴格執行和實施。
以法律規制作為實現治理目標的主要工具。 法律規制以其強制性、懲戒性、約束性、公平性和可預測性為特征,是實施邊疆治理最有效的工具。對邊疆問題的治理,都應納入法律規制的軌道,一是中央政府及邊疆地區的各級政府, 要善于以邊疆重大公共問題為切入點來建構邊疆議題, 并圍繞邊疆議題要做好立法工作,完善邊疆治理的法律法規,始終是實現邊疆善治的基礎;二是完善監管機制,保障所制定的法律法規得以嚴格執行,提高邊疆治理效能。
以行政規制作為法律規制的必要補充。 邊疆治理中的法律規制有優點,譬如其公正性、穩定性、規范性、可預期性等十分明顯,但它也存在缺點,一是在偶發性事務領域其可能沒有具體規定; 二是在較為微觀的領域其可能會失靈; 三是其復雜的實施程序會造成時間成本較高。這時,行政規制就成為彌補法律規制缺陷的最佳方式。 行政規制是行政權力以某種政治價值為標準的直接使用, 它具有靈活、便捷、快速的優點。 當然其也有缺點,就是實施的隨意性相對較大, 需要實施者有良好的道德和良知來自律。
三、實現陸地邊疆軟治理與硬治理的有機結合
自秦統一中國建立王朝國家起, 中國歷朝歷代就開始了邊疆治理的實踐和探索,我們熟知“治中夷邊”“、懷柔羈縻”“、駐軍屯墾”、“移民實邊”、“平叛安撫”“、改土歸流”等治邊政策都留下了很多值得研究和借鑒的智慧。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更是根據當時的世情和國情, 開辟了以處理民族問題為核心的邊疆治理道路, 初步解決了建國初期邊疆社會的各種紛亂和復雜矛盾,實現了人心穩定、民族和睦、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防安全。 盡管在期間,極左的治理思想使邊疆治理經歷了一些曲折, 但總體上仍然保持了邊疆的穩定和發展。
在新的歷史時期, 由于國際和國內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在大行其道的同時,極端民族主義、 宗教教旨主義、 恐怖主義等開始興起,使我國邊疆地區面臨的問題急劇復雜化,改革開放之前邊疆問題的核心就是民族問題, 只要處理好民族問題,其他問題就迎刃而解,而在當前的邊疆地區,除了民族問題外,邊疆發展較內地緩慢問題、國家安全問題、非傳統安全問題等等層出不窮。在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的條件下, 在國內改革開放政策全方位推進的環境下, 邊疆治理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固守一種邊疆治理模式顯然不能適應新時期邊疆治理的要求, 所以必須總結和梳理以往的邊疆治理的經驗和教訓,根據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的要求, 積極創新治理模式, 才能保證邊疆治理的有效性。
根據過去邊疆治理實踐, 我們梳理和歸納出邊疆治理至少存在兩種模式, 即前述的軟治理模式和硬治理模式。 客觀地說,兩種治理模式各有優缺點,強調或者偏重其中一種都會帶來治理上的偏差和治理效能的降低。軟治理模式的優點是通過照顧、傾斜和優惠政策的推行,在物質上幫助了邊疆地區,在心理情感上秉承了關心、愛護和尊重的精神,有利于邊疆各族群眾建立對國家、對政權、對政黨的認同;這種治理模式的缺點有三方面,一是過多的給予政策,容易滋生邊疆地區的惰性和“等、靠、要”思想,從而造成自我變革和發展能力下降;二是過多的“溫情”政策,容易滋生邊疆地區權利意識膨脹,甚至特權意識濃重,而義務和責任意識淡化,從而造成某些社會主體產生出諸多不講法紀,不講原則的行為;三是軟治理在實施中容易表現出“強者”對“弱者”的照顧和幫助,處于弱者的一方如果以“施舍我們”、“可伶我們”的心態來看待這種照顧和幫助,則很容易使自尊心受到傷害, 此時軟治理模式容易起到加深隔閡的負效應。#p#分頁標題#e#
邊疆硬治理模式的優點在于: 有利于增強邊疆地區自我發展的能力, 從而大大提高邊疆治理的效能;有利于邊疆地區嚴格依法辦事,提高邊疆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有利于嚴厲打擊各種犯罪行為,強力維護邊疆的安全、秩序和穩定。當然硬治理也存在諸多缺點:一是由于強調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嚴肅性、嚴厲性, 容易造成治理行為靈活性的下降和情感含量的下降。我國邊疆地區由于長期的封閉,造成仍然遺存著“重情感勝于法紀”的文化傳統,過度強調法制的治理容易造成各種社會主體的抵觸,甚至是抵制,會降低治理效果;二是過度使用邊疆硬治理模式,容易造成邊疆治理政策和治理行為“剛性”過強,而“柔性” 不足, 從而造成邊疆治理主客體之間關系的緊張;三是過度使用邊疆硬治理模式,容易忽視邊疆地區的特殊性和少數民族的特殊性, 治理中的教條主義滋生“,一刀切”治理方式泛濫,這樣會極大地影響邊疆治理的效果。
既然陸地邊疆治理中的軟治理和硬治理各有優劣, 那么理想的邊疆治理就是把軟治理與硬治理有機結合起來,使它們能夠揚長避短,在分工協作中發揮最大的治理效能。
首先,建構“中央政府主導、邊疆地方政府具體負責、社會整體協同、公眾積極參與”的邊疆治理體系, 為邊疆軟治理與硬治理的有機聯動提供多元治理的體制機制。 實現邊疆軟治理與硬治理的有機統一“,最重要的是要形成一個區域主義取向的邊疆治理戰略,構建一個由中央政府、邊疆地方政府、邊疆社會組成的治理主體結構”[4]。 中央政府為邊疆軟治理提供充足的財政支持和宏觀上的戰略規劃, 發揮集中動員優勢, 整合各類資源幫助邊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中央政府以強大的國家政權力量為后盾,履行以控制和防衛為特征的政治統治職能;邊疆地方政府主動地承擔邊疆治理責任, 具體組織實施國家的邊疆治理政策, 自覺增強應對復雜局面的治理能力,全面履行對邊疆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職能;有序地培育社會民間組織力量, 整合邊疆社會自身蘊藏的治理資源, 將閑散在邊疆社會中的治理資源有機整合進治理體系中; 邊疆各族群眾是邊疆社會的主人,要積極推進邊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擴大有序政治參與, 把更多的群眾組織動員到參與邊疆治理的洪流中。 只有建立起政府、社會、公眾之間各司其職、各盡其能、互補互促的整體推進式的三維結構, 邊疆軟治理與硬治理有機統一的目標才會落到實處。
其次, 實現邊疆軟治理和硬治理的有機統一要特別注意避免陷入兩個誤區,防止走入兩個極端。兩個誤區,是指“唯軟治理論”和“唯硬治理論”,前者認為只要全力投入各類資源支持和幫助邊疆地區搞好經濟建設, 邊疆的安定團結與和諧穩定局面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后者迷信權力和規章制度的萬能性,迷信監督控制的作用。 以上兩種錯誤認識對當代邊疆治理都有消極作用,正確的做法是權利(國家的特殊優惠照顧)與義務(法律規定的相應責任義務)的合理匹配,讓邊疆各族群眾在充分享受權利的同時,能夠自覺承擔國家法律要求的責任和義務。
再次,實現邊疆軟治理和硬治理的有機統一,要重視兩者之間的治理邊界。除了在某些領域,如邊疆政治認同建設與打擊“三股勢力”,軟治理與硬治理的邊界十分清晰之外, 多數邊疆問題交織著軟治理與硬治理的因素, 差別在于特定階段與條件下主要是適用那一種治理模式。象邊疆民族宗教問題,當體現出人民內部矛盾的一面時,應該以疏通、化解、教育的軟治理辦法為主;當體現出敵我矛盾的一面時,多采取規制、懲戒、打擊的硬治理方式。 許多邊疆問題與民族宗教問題一樣具有兩面性, 在特定的條件與階段下會相互轉化。 最初屬于軟治理范疇的邊疆問題在特定的環境條件發生改變時, 可以輔之以硬治理方式; 原初屬于硬治理范疇的邊疆問題在特定的環境條件發生改變時,也可以輔之以軟治理方式。實現邊疆軟治理和硬治理的有機統一, 關鍵是處理好兩者的相互轉化關系。
最后,實現邊疆軟治理和硬治理的有機統一,要厘清兩者的相互關系。 任何治理方式都有其走向僵化的傾向,當軟治理方式運用十分成功時,容易被過度開發和利用,甚至走向教條而呈現僵化趨勢,此時人們容易忽視或輕視硬治理方式的使用; 而硬治理方式運用很有效時, 人們又會迷信之而忽視軟治理方式作用。 其實,軟治理與硬治理之間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 各有優點, 又相互彌補彼此的不足, 軟治理成果的鞏固離不開硬治理提供的力量支撐與制度保障, 硬治理的持久效應依賴于軟治理在心理層面上提供的合法性基礎。 如果根據軟治理與硬治理間的強弱對應關系, 把邊疆治理模式分成四類:“強軟治理、弱硬治理”、“弱軟治理、強硬治理”、“弱軟治理、弱硬治理”、 “強軟治理、強硬治理”,前三種模式要么厚此薄彼,要么“軟”“硬”兩手都弱,顯然不是邊疆治理的最佳選擇,唯有“均勢有力、雙箭齊放”的“強軟治理、強硬治理”模式才是中國邊疆治理的現實訴求和未來選擇。
本文作者:方盛舉 呂朝輝 單位:云南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