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下醫患關系現狀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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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下醫患關系現狀及對策

【摘要】在和諧社會的背景下,隨著人們對于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增加及醫療工作領域業務的延伸和拓展,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對于和諧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文章通過文獻查閱的方式,對現代醫患關系的現狀、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途徑進行探索。結合當今醫患關系的特點,從現代醫療衛生體制、醫院與醫生、患者與家屬三方面探討了現代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又從政府、醫方、患方及其他方面對建立和諧醫患關系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和諧社會;醫患關系;醫療缺陷;對策研究

醫患關系是醫務人員和患者在醫療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特定的醫療救助關系,其不僅僅是單純的醫務人員和患者之間的關系,而且是整個社會關系在醫患交往過程中的一個集中體現。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是和諧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協調發展的外在表現,是提高診療水平和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的前提條件[1]。近年來,醫患關系頗為緊張,暴力傷醫等惡性事件頻頻上演,日益激化的醫患矛盾不僅影響到患者的就診環境和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療衛生行業的和諧和穩定。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根據醫患關系現狀,分析醫患關系緊張和醫患矛盾激化的原因,進而有針對性地探討改善醫患關系、維護醫療服務行業秩序健康發展的途徑就顯得十分必要。基于此,我們從現代醫療衛生體制、醫院及醫生、患者及家屬三方面探討了現代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并提出了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方法和措施。

1醫患關系現狀

近年來,醫患關系日趨惡化,相互之間缺乏信任和理解。2014年,據中國醫師協會《醫患關系調研報告》[2]顯示,74.29%的醫師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認為當前執業環境“較差”和“極為惡劣”的分別達到47.35%和13.8%。2016年,對182名醫生和121名患者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24%的患者認為醫患關系僅僅是醫療服務的“供求關系”,18.2%的患者表示要對醫院和醫生時刻戒備,以防“吃虧”,10%的患者表示想通過給醫生挑點小毛病,以得到更好照顧或減免一些醫療費。醫生的職業安全感普遍下降,62.8%的醫生表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舉證倒置,在一定程度上動搖了其從事醫學的信心,12.9%的醫生表示對患者存在戒備心理[3]。據2016年北京社會科學院的《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5—2016)》顯示,北京市醫療糾紛訴訟案件數量持續增長,7年間增長近2.4倍。而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16年全國法院共審結醫療損害賠償事件20833起,其中調節案件6498件,撤訴3572件。醫患關系仍呈現緊張狀態。

2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

2.1政府原因

2.1.1醫生和患者之間經濟利益的博弈導致醫患關系緊張

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對醫療衛生行業進行市場經濟改革,逐步將醫療機構推向以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商業化發展之路[4]。醫療機構為求生存和發展,勢必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醫療衛生服務費用,從而必然會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醫生和患者之間經濟利益的博弈導致醫患關系緊張?;颊邔⑦@些怨氣全部發泄到醫院和醫生的頭上,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醫患關系的緊張和醫患之間的沖突。

2.1.2醫療保險體系不夠健全

因我國醫療保險體系及運行機制尚不健全,導致患者無力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使大量患者的家庭出現“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現象,這也是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雖然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醫保制度已對人民群眾廣泛覆蓋,但實際報銷比例和納入報銷目錄的疾病種類有限,使患者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負擔較重。此外,大量的外出務工人員、無業人員、在校學生、職工家屬等個體原因未能參保而就醫就診仍需自費,因此,就診過程中難免會出現較多的醫患矛盾。

2.1.3醫療責任保險體制不完善

目前,診療過程中出現的醫療風險多由醫院或患者承擔,尚缺乏完善的醫療責任保險體制,也沒有建立由醫院、醫生和患者共同承擔和繳納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醫院、醫生和患者之間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都沒有得到明確的法律上的規定。在整個醫療活動中,有的醫生為患者診治時小心翼翼,如覆薄冰,也有的醫生因無需承擔醫療過錯損失而在診治過程中缺乏責任心。同時,由于在診療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及醫患之間的利益博弈,使得患者及家屬對醫院及醫生缺乏信任,在這種氣氛下,醫患之間自然容易產生敵對情緒,醫患關系由此變得緊張[5]。

2.2醫方原因

2.2.1醫院運行機制不完善

就目前而言,由于政府對公立醫療機構的投入不足,一些醫院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弱化了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有些醫療機構以向患者提供有償服務來獲取醫院的運行費用、人員工資及發展經費。醫療機構只有在服務好患者的同時,獲得更多的收益,才能維持醫院的日常開銷及長遠發展,以擴大醫療隊伍,同時吸引更多的患者前來就醫。因此,在這種追求經濟利益的大前提下,一些“大處方”、“亂檢查”、“過度用藥”等誘導需求的現象就隨之出現,最終難免引發醫患沖突。

2.2.2醫患之間缺乏溝通

中華醫院管理學會維權協會的1項調查[6]表明,80%的醫療糾紛不是由于醫療技術引起的,49.5%的醫療糾紛是由于服務不到位造成的。醫護人員對患者缺乏必要的人文關懷,也是造成醫患關系不和諧的重要原因。現今,很多醫生不善于與患者進行溝通交流,對患者及其家屬因疾病而產生的痛苦、焦慮及無奈熟視無睹,不懂得通過細致耐心的勸導來緩解患者及其家屬的情緒,從而造成患者對醫生的不滿。

2.2.3少數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水平低下且缺乏必要的職業道德素養

少數醫務人員因醫療技術水平及職業道德不佳而表現出的不良從醫行為,嚴重損害了醫療衛生事業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同時也加劇了患者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不信任和醫患關系的緊張。此外,個別醫生為了單位或個人利益,置患者利益于不顧,做不必要的檢查、重復檢查、變相索要“紅包”等,個別醫務人員因接受了醫藥代表的商業賄賂,不顧醫院和有關部門的嚴令禁止,開大處方、開貴藥、亂開藥;又有個別醫務人員為獲取更多的個人利益,將患者介紹到個體醫院、民營醫院等等。這些現象都嚴重損害了“白衣天使”在公眾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從而導致患者在與醫務人員的交往過程中,常常懷疑醫生是否會有個人利益的傾向,對醫生的診療建議和方案充滿不信任,更加劇了醫患之間關系的緊張。

2.3患方原因

2.3.1某些患者和家屬對醫務人員及醫務工作的復雜性缺乏理解

某些患者和家屬不理解醫務工作,也不了解疾病的復雜性和醫學發展的局限性,對治療結果的期望值過高,往往認為“我花了錢就應該把我的病治好”,一旦治療結果沒有達到患者及其家屬的預期,就會懷疑醫院及醫務人員沒有盡職盡責,由于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由此容易產生醫患沖突。醫學本身是一項高技術、高風險的活動,醫療技術及設備的變化有時會趕不上疾病發展的過程,患者及其家屬沒有看到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所承擔的巨大壓力,對醫務人員缺乏必要的理解和信任。

2.3.2患者利用正當法律途徑維權的意識較弱

患者對一些法律途徑缺乏了解,一旦對醫療結果不滿意或對醫務人員有意見,就會以極端的手段來“鬧醫院”,向醫院索取經濟賠償,這也是引發醫患沖突的一個重要原因。

2.4社會原因

就目前而言,社會輿論存在嚴重的負面導向作用。大部分的新聞工作者都是以客觀公正的立場看待醫療糾紛的,但也有少數不負責任的記者為達到炒作的目的,在報道醫療糾紛時,不以事實為依據,單方面的僅以患者家屬的陳述為依據,甚至不惜以夸大客觀事實來博取大眾的眼球,這樣是不道德的。同時,在社會公眾眼中,醫患關系中的患者必然屬于弱勢群體,在發生醫患糾紛后,社會公眾在某些新聞媒體機構的誤導下,往往不分青紅皂白地站在患者一方,利用聚眾、醫鬧等手段使得醫療機構和醫生處于被動、孤立無援的境地,這樣不僅不能給患者帶來實質性的利益,反而會進一步激化患者與醫院、醫生之間的矛盾。

3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穩定和諧的醫患關系是醫療工作開展的重要前提。醫療活動中的檢查、診斷、治療等都需要醫患雙方的通力合作才能順利進行下去,醫生和患者之間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良好關系,能夠顯著提高醫患之間的合作程度,有助于醫生對患者的疾病做出正確的診斷和實施相應的干預治療。同時,融洽的醫患關系也是對患者的一種心理慰藉和社會支持。臨床實踐證明,專業知識和臨床技能相仿的醫生在診療同類疾病患者時其療效會有較大差異,這就說明診療效果不僅取決于醫生的醫療技術水平,同時也取決于醫生與患者之間的關系狀態。由此可見,融洽和諧的醫患關系對于疾病的治療和患者的康復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因此,構建和諧穩定的醫患關系意義重大。

3.1政府方面

要實現醫患關系的和諧發展,必須發揮政府在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中的主導作用,堅持醫療衛生服務的福利性和公益性,解決人民群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

3.1.1完善政府對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

加大政府對于公益性醫療機構的投入,根據衛生資源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合理分配衛生資源。對于運行盈余的醫療機構,其收入按比例繳納國家財政,來反哺整個醫療衛生事業;對于運行虧損的醫療機構,國家財政應確保其正常運行和支付工作人員基本工資[7]。

3.1.2全民醫療保障體系亟待完善

繼續大力發展農村新農合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爭取實現農村城鎮地區人員全覆蓋;加大財政補助,不斷提高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擴大報銷科目范圍;支持并鼓勵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號召保險機構開發能滿足群眾多樣化健康需求的健康保險產品,實現全社會的互助共濟;建立并推廣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險網絡平臺,爭取早日實現全國醫療保險一卡通[8]。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的目標。

3.1.3加強對藥品的監管力度

嚴格藥品準入審批制度,實施藥品從注冊、生產、流通、銷售的全方位監管;推行藥品專營制度,杜絕流通中亂加價現象;建立全國統一的藥品管理機制,嚴格規范藥品的種類和價格,在此基礎上加大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藥品種類,相應減輕患者醫療衛生費用支出。

3.1.4完善醫療立法及強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通過法律,明確醫療糾紛中政府、醫院、醫生及患者等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使醫患雙方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通過法律來規范和約束醫患關系,使之協調發展。

3.2醫方方面

3.2.1加強醫療機構自身建設

醫院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努力提高醫務人員診療水平,增強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促進自身發展;建立以醫療質量、護理質量為基礎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獎懲結合的原則[10]。

3.2.2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及重視醫德醫風教育

在增強自身診療水平的同時,使廣大醫務人員樹立挽救生命、造福大眾的高尚品格,以及無私奉獻的奉獻精神,樹立醫務人員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思想統一到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患者提供高質量醫療衛生服務上來。

3.2.3加強醫患溝通

醫院要堅持以人為本,建立醫患互信、尊重、體貼、關愛患者、變“以疾病為中心”的現象為“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對患者實施人性化關懷,提供人性化服務。通過有效手段鼓勵和引導醫生和患者之間的交流,使醫務人員主動走進患者和家屬中去,建立醫患互信關系。

3.3患者方面

3.3.1正確認識醫學科學的風險性和局限性

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健康和醫學科學,使其知道疾病的治療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疾病在不同人的身上也會因個體差異及疾病發展程度不同等原因產生不同的治療效果[12]。因此,需正確認識醫患之間的分歧,并積極尋求正確的途徑和方式來解決,以避免極端暴力。

3.3.2讓患者與醫生一起參與到與疾病的斗爭中去

疾病的治療是醫患雙方共同的責任。人們平常應該多關注自己和家人的身體健康,改變不良生活方式,積極應對疾病并配合醫生進行診斷和治療?;颊咴诩膊〉脑\斷和治療過程中,不能無知、被動地接受,而應主動參與、客觀知悉、理性選擇、積極遵醫,最后寬容接受,不能毫不負責地將自己的健康事情全盤交給醫生負責[13]。

3.4其他方面

3.4.1引進第三方機構參與醫療糾紛

目前處理醫療糾紛主要有訴訟法律、行政部門協調、醫患雙方協商3種方式,但此方式存在不能及時、公正地解決醫療糾紛的缺陷。日照市莒縣成立以“第三方”身份調節專業性矛盾糾紛的第三方機構——醫患糾紛調解中心,使全縣醫療糾紛總體數量有了明顯降低,這種通過第三方機構參與醫療糾紛解決的方式,對于醫療糾紛的解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較好效果,值得進一步探索。

3.4.2規范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

媒體負有輿論監督的特殊使命,報道時始終應堅持真實、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正確宣傳醫患之間的問題和現象,引導醫患建立良好協作的關系,并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引導人們通過正確的途徑解決醫療糾紛,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創造一個有利于我國醫療衛生事業良性發展的輿論氛圍[15]。

參考文獻

[1]丁玉寶.和諧社會視野下醫患關系研究[D].濟南:山東師范大學,2013.

[2]新華社.政協委員關注醫患關系不主張自己孩子學醫[N/OL].(2014-03-08)[2017-08-12].金羊網-羊城晚報.

[3]大遼網.遼寧醫患關系調查報告出爐10.7%醫生內心委屈[N/OL].(2016-12-25)[2017-08-12].

[4]黃霞.公立醫院醫患關系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學,2010.

[5]弓憲文.信息不對稱下的醫患關系及其管理研究[D].重慶:重慶大學,2004.

[6]劉俊榮.經濟因素對醫患關系的影響及評價[J].中國醫院管理,2007,27(3):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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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候東亮.醫患關系研究[D].鄭州:鄭州大學,2006.

[9]霍曉媛.討論法治與和諧社會的構建[J].法治與社會,2009(1):1-2.

作者:霍添琪 韓明林 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醫院管理研究所 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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