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學理論建設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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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學理論建設文化研究

一、倡導文化研究方法的合理性

筆者以為,只有把文化研究的方法引入民族文學研究,注重對其作一種文化的透視,才能夠真正把握民族文學的特性,并使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民族文學理論的建設成為可能。究其原因,其一,研究方法的選擇應該主要取決于研究對象本身的性質。民族文學首先是文學,這是毋庸置疑的,而文學的第一特性是審美性,從這點看主張對民族文學進行審美研究有其合理性。但這只是從一般情況而言。如果深入考察民族文學的性質就會發現,作為文學的民族文學有其特殊性,而且這種特殊性已然構成了民族文學的又一種顯著的特性,這就是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當代特別是新時期以來最有代表性的一批小說無不具有鮮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如《正紅旗下》、《茫茫的草原》、烏熱爾圖小說、《心靈史》、扎西達娃小說、《塵埃落定》、《攝魂之地》、《太陽部落》等。“這些作品或對民族文化資源作了新的闡釋,或對民族文化心理作了藝術描繪,或表現了不同文化碰撞中少數民族人民的心理困惑與嬗變等等。”基于民族文學的這個基本事實,研究的方法也必須與之相適應。正如關紀新所言:“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文學,是一種特殊的文學現象,對這一現象的研究,不能就文學而論文學,必須將其與相關的民族文化歷史命運的考察和分析結合起來,才能做出比較準確、深入的研討。”民族文學之所以會顯現出顯著的文化特色,其原因與民族文學作家對文學本身的認識有關。不妨看兩位作家的自述。侗族作家滕樹嵩在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之后,說過:“坦率地講,在這部作品中,我但能將我所屬的侗家這個民族,特別是這個民族的氣質,讓侗家山區以外的人們有所了解,就很滿足了。”侗族作家張澤忠也曾坦誠地說:“我是一位侗胞,當初選擇文學,無疑是想借文學這種形式,傳達我的思想情感,進行我的思索,為我的民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這兩位作家不約而同地表達了這樣的想法:選擇文學,是為了服務于自己的民族。而這種文學的服務,顯然不是“審美地表現”所能涵蓋的,或許應是“文化的表現”。這樣的創作意圖在民族文學作家中絕非偶然,而是較為普遍,它實際上也是民族文學作家民族認同感的體現。也就是說,民族文學作家往往傾向于從民族和文化的角度進行思考和創作,這可說是他們與漢族作家的不同之處。而這種創作意圖也就使得民族作家文學往往成了民族文化的載體,具有了濃厚的民族文化色彩。由此可見,從研究對象上看,對民族文學作文化意義的研究就具有了某種合理性。其二,在宣揚民族文化、挑戰話語霸權、反抗現代性和全球化的同質化威脅等創作意圖指導下,民族文學作家往往自覺地借助文學作品來傳達母族文化,甚至不惜以犧牲作品的審美性為代價,比如前幾年興起的“民族志寫作”就是如此。這就使得民族文學的文化現象異常豐富,呈現出一種學科綜合性。對此,單純的文學審美研究往往顯得捉襟見肘,無法道出民族文學的全部真相,甚至會產生誤讀。因為如果忽視了文化因素單從審美形態的角度考察,有時哪怕民族特色非常強烈的作品也看不出它與其它民族比如漢族的作品有何差別之處,甚至導致對這些作品價值的某種遮蔽。比如民族作家文學中,在一種宗教(文化)觀念指導下的現實主義敘事很可能被誤認為是一般意義上的所謂魔幻現實主義敘事,這就是單純以審美的尺度來鑒定民族文學作品所難免的誤解。而若把文化的因素考慮進去,就會明白這種從審美的角度來看顯得玄妙的敘事其實并不玄妙,只不過帶上了特定民族的宗教文化觀念而已。筆者在以前的研究中曾將之命名為“宗教文化敘事”,并發現它具有敘事學上的理論意義。其三,文學本來就是文化的形態之一種,對文學作一種文化的研究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當代的文化研究本是肇始于文學研究,而在當前很多時候卻疏離甚至放棄了文學,從文學研究的意義上說是走入了一個誤區。我以為,文化研究走到這個地步其實與某些研究者們誤解了文化研究的作用和沒找到合適的文學研究對象有關。文化研究不僅能夠以文學為研究對象,而且還可以照顧到文學的審美特性并與其有機地和諧共處(這并非意味著文化研究與審美研究不會沖突),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深刻地認識文學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間的內在關系并在具體的研究中加以有機地協調。為使文學為文化研究提供用武之地并發揮最大作用,選擇那些具有鮮明而豐富的文化內涵的文學作品頗為重要,而民族作家文學正是這種可以選擇的最好對象之一。

二、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價值

對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有何價值呢?首先,可以真正把握民族文學的獨特內涵,更好地闡釋民族文學,為民族文學的理論建設服務。在民族文學中,審美性往往被有意無意地懸置,而文化的內涵和價值卻得到凸顯。對此,僅從審美的角度給以否定是不公平的。我們應該根據民族文學的實際情況,把研究的目光更多地放在其文化性上。這不僅可以更準確地把握民族文學的獨特價值,甚至可能以此為立足點和契機,建構具有民族文學特色的新的文學理論體系,當然,這種文學理論體系是要把“文化”的維度包括在內的。在今天的后現代語境下,建立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性的文學理論已不再可能。與此相對的是,在“地方性知識”的基礎上建立一種“地方性的文學理論”反而成了大勢所趨。正如論者所言“:作為過去幾年里強烈抗議全球化的一部分,相當多的理論家認為,差異性的激增、向更為地方化的話語和實踐的邁進,成了當代場景的特色。照這種觀點看來,理論和政治應當從全球化及與之伴隨著、通常是總體化的宏觀維度的層面轉移開來,以便集中關注日常經驗的地方性、具體性、特殊性、異質性及微觀層面的東西。與后結構主義、后現代主義、女性主義和多元文化主義相關聯的一系列理論,就比針對更加綜合性或普遍性狀況的更一般的理論和政治,較為矚目于差異性、他者性、邊緣性、個體性、特殊性和具體性。”筆者以為,我們所倡導建設的“民族文學理論”就應該是這樣一種“地方性的文學理論”。這樣一種地方性理論的建立著眼于我國少數民族“地方性知識”的特質之上。帕里和洛德在《故事的歌手》一書中通過對口頭史詩的研究,發現了其有別于作家創作的獨特的創作和傳播方法,以此建立了口頭文學新的理論和批評標準,改變了人們以往對口頭文學的不正確認識,這種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可以給我們提供許多關于民族文學研究的有益借鑒。其次,為文學的文化研究探索一條新路。文化研究雖從文學起步,現在卻遠離文學,從西方到中國的發展皆是如此。有的文化研究雖然兼顧到文學,但往往對作品隨意肢解,斷章取義地隨意發揮,完全放逐了文學的審美特性。文化研究和文學研究真地無法兼容嗎?文化研究又應該如何在文學研究的領域大顯身手而又兼顧到文學的審美性呢?我以為,民族文學以其豐富的文化內涵,實際上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很好的研究平臺和實驗范本。或許,我們可以在對民族文學進行文化研究的基礎上,實現對這一問題的新的、有價值的理論突破。這是我國的民族文學給我們文學研究者的一種饋贈,這種研究也是頗具吸引力的。再次,可以帶來如文學史等其它研究領域的突破。一直以來,中國的文學史對民族作家作品采取了一種輕視或忽視態度,所謂的中國文學史基本上等同于漢族文學史,這種局面直到近些年才得到某些改觀,但要改變由來已久的偏見還有待時日。實際上,民族文學相對于漢族文學而言有很多獨特之處,對其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可以給既往的中國文學史帶來諸多挑戰。比如關于尋根文學的反思。20世紀80年代中期興起的尋根文學被公認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誕生了一些中國當代文學經典的作家作品,但在文學史認定的代表性的尋根作家中卻幾乎看不到民族文學作家的身影。實際上,從精神實質上說,所謂尋根就是尋“民族的文化之根”。尋根文學尋找的其實是“中華民族”的文化之根,而中華文化其實是一種多民族的文化。但“尋根文學”的代表作品所追尋的典型的文化形態如吳越文化、道家文化等說到底都屬于漢族的文化,并不能代表全部的中華文化,因為它并沒有把我國少數民族的文化包括在內。從這個意義上說,尋根文學所尋之根是不完整的。民族作家文學中不僅有尋根意義上的文學(盡管沒有被劃為“尋根文學”的范疇,如藏族作家扎西達娃的小說《西藏,隱秘歲月》、滿族作家邊玲玲的小說《德布達理》等),而且其發生的時間更早,持續的時間更長(一直到現在這樣的作品還經常可見),只不過它們尋的是各少數民族的文化之根。相對于當年“尋根文學”不徹底的尋根實踐而言,民族作家文學今天的尋根對我們國家和民族文化現在的文化轉型、文化反思和重建都不無啟示。總之,20世紀80年代的尋根文學其實是一次不完整和不徹底的尋根,而我國各少數民族的文學尋根發生更早,且一直延續至今,從精神內涵上說也有其獨特意義,對我們今天的文化建設不無啟發。如此看來,從文化的角度研究民族文學的思路就顛覆了以往文學史對“尋根文學”的一般認識,這對我們今后重寫中國文學史都不無參照意義。

三、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策略

必須說明的是,以前的研究并非沒有注意到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但大都將之限制在審美研究的框架之內,也就無形之中束縛了文化研究的深度。筆者所倡導的文化研究試圖轉換研究視野,更強調以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為中心來展開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以獲得更多的理論發現。具體的研究策略很多,已有論者從不同角度運用不同方法加以研究。比如有人從生態美學的角度來觀照少數民族文學,發現其獨特的生態文化意義。有人從當代少數民族的文化“混血”特點發現了當代少數民族文學的“混血”現象。而筆者所做的研究則是從民族(文化)認同的角度來介入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說。認同理論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一個從“本質的認同論”到“建構的認同論”的發展歷程。建構的認同論認為,認同是一種建構的行為和結果而非對于某種本質屬性的歸附。建構需要借助于手段,文學作為一種話語表意的實踐活動,是建構認同的一種重要手段。當然,認同本身的形態也是多樣的,比如民族認同、階級認同、性別認同等,筆者關注的主要是民族認同,而所謂民族認同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民族文化認同。在我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說中,文學對民族認同的建構表現得尤為豐富和復雜,這些小說往往通過特定的途徑和策略來完成民族認同的建構,如作品中的故事、人物、題材、文體、語言、敘事等都可能參與這種建構的過程。這種建構可分為顯性的和隱性的兩個層面,如故事、人物、題材等對民族認同的建構屬于顯性的,如文體、語言、敘事等的建構則屬于顯性的。當然,在實際的情形中顯性的建構和隱性的建構往往結合在一起。比如藏族作家阿來通過“重述神話”的小說《格薩爾王》,實際上完成了一次對藏民族的復雜建構,筆者稱之為“差異的建構”——小說《格薩爾王》是通過對藏族神話史詩《格薩爾王傳》的回歸與疏離的雙重張力書寫中完成的?;谌缟险J識,筆者所做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究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說是如何建構民族(文化)認同的,其建構的原因、策略、機制、手段、意義和限度等是什么?這種建構對民族作家文學文本造成何種影響?給民族文學理論和批評帶來何種啟示?等等。筆者的這一研究已經形成了一系列的學術成果,這里不再贅述。一直以來,審美的研究方法在民族文學研究中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筆者對這種方法并不排斥和否定,只是認為要針對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適時地采用文化的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為民族文學理論和批評的建設服務?;谶@種研究思想,在對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說的民族認同建構所作的研究中,一方面筆者注意到文學本身的審美特性,并讓審美價值成為我選擇理論個案的重要標準(這與一般的文化研究只關心個案對理論的闡發意義而不關心文本的文學價值不同);另一方面,鑒于民族(文化)認同的特點,我又積極地引入認同理論、文化研究、民族學、人類學等相關的知識作為理論資源,這就使得這種研究逸出了傳統的審美研究范疇,而在一種文學研究和文化研究的雙重維度中展開。這樣一種研究的思路是別開生面的,由此也獲得了許多新的理論認識。比如:民族(文化)認同的建構是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說一種鮮明的特點,是民族文學作家一種無意識或自覺的創作追求。這種民族認同建構賦予了民族作家文學以獨特的價值,比如宣揚了本民族文化、彰顯了邊緣寫作的意義等,但也有其自身的限度,如二元對立的邏輯建構原則、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悖論等。

四、結語

綜上所述,對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是一件很有必要,也大有可為的事情(盡管這種研究也并非萬能,仍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特別是在當前的學術語境下,文化研究大行其道且建樹頗豐。借助于這股學術研究的“東風”,相信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也會有燦爛的前景。

作者:樊義紅 單位:周口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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