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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統孝文化的內涵
“孝”作為中國社會所特有的道德倫理準則,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歷代統治階級都極為關注和崇尚。所以,中國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關于“孝”的文化體系。孝文化是中華民族在漫長的生產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形成的,不同時期給它注入了不同的內涵。孝文化可從狹義和廣義兩個方面來理解。狹義孝文化是指社會、家庭在為老年人提供物質保障、精神贍養、情感慰藉等方面的思想觀念、社會倫理、制度規范和價值取向。簡言之,孝文化就是關于孝的觀念、規范以及行為方式的總稱。廣義孝文化包含精神層面、行為層面、制度層面及物質層面的內容,并將孝的內涵從家庭倫理進一步擴展到對國家效忠的態度上。傳統孝文化起源于農耕社會,農村孝文化起初只是調整農村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家庭倫理關系,并沒有家庭之外的社會規范。隨著歷史的發展,孝道逐漸與封建宗法制度相結合,農村孝文化逐步同社會的文化、政治、法律相融合。廣義的孝文化可以從以下四個層面分析。
(一)從精神層面分析,孝文化是關于“孝”的觀念體系,即“孝德”
“孝”字最早發現于殷商甲骨文中,這表明在公元前十一世紀人們就有了“孝”的觀念。西周以后,出現了大量關于孝的文獻記載?!稜栄?bull;釋訓》對孝的解釋是“善事父母者為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孝”字的象形意是指年輕人背著老年人,象征著和諧的親子代際關系,因而孝被看作是子女對父母的一種尊重和愛戴的美德??傊?,“孝”是孝敬長輩、贍養父母、善待老人的一系列觀念。孝文化歷來受到中國普通百姓和帝王將相的極力推崇。在古代,孝敬父母、光宗耀祖、效忠君國成為當時人們的崇高的價值追求。當民眾將孝行從個人行為和家庭行為擴展到社會行為,上升到國家層面,并形成統一觀念時,孝道及孝行就演化成了一種特定的文化,深刻地融入到了民族的觀念系統。
(二)從行為層面分析,孝文化是關于踐行“孝”的具體活動,即“孝行”
第一,最基本的“孝行”包括養老、敬老、送老、祭老?!抖Y記•祭統》:“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養老就是照料老人生活起居,使老人吃飽穿暖。敬老就是精神上尊老愛老。送老就是老人過世之后,按照本民族本地方禮節風俗為其送葬、盡孝。祭老則是清明或老人的祭日,子女舉行祭祀儀式對老人寄托哀思。第二,家庭孝敬,包括夫妻和睦、父慈子孝、家庭成員間的和諧友愛。家庭中夫妻之間要平等和睦,創造良好的家庭氣氛;父母對子女要關心、照顧,要盡心盡責養育子女,教育子女要相互幫助,共同進步,還要教導子女成為有益于國家和社會的人。第三,要建功立業,光宗耀祖,效忠國家??鬃釉?“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即一個人最大和最理想的孝行就是建立功業、揚名于世、顯赫父母。這里的孝除了指家庭中子女對父母的孝順,還指在社會上小輩對長輩的尊敬、禮讓。孝的最終衍伸是效忠國家,就是人們要聽命于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封建社會君、國一體,孝就表現為愛國。一個人的成長、立業、處世,始終都貫穿了“孝”。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孝”是社會穩定的前提和基礎。
(三)從制度層面分析,孝文化是關于“孝”的倫理準則,即“孝道”
以血緣關系為鈕帶的“孝道”宗法制度早在周朝初期已經制定,使孝成為一種正式的人倫規范和禮儀制度??酌先鍖W則提出了孝的具體倫理道德規范。“三綱五常”說,使“孝”最終成為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和政治制度,統治者標舉“以孝治天下”。宋明時期,統治者更是大力宣揚孝義、倡導孝行,在選拔和考核官吏時把是否孝敬父母作為首要標準。至此,孝的本義從家庭倫理延伸到社會道德規范,從人際關系擴展到政治法律關系。
(四)從物質層面分析,孝文化還包括關于“孝”的物質載體和活動載體,即“孝形”
孝文化在中國綿延數千年,孝文化的價值理念、制度規范的傳承和弘揚都需要一定的物質和活動載體,包括與“孝”相關的人物、傳說、典籍、民俗、禮節、碑文、建筑等方面。對“孝”論述的論著如《孝經》《禮記》《女兒經》等文化典籍;有以孝命名的城鎮,如孝感;有豐富多彩的孝的故事傳說、孝的代表人物;有眾多的關于孝的遺跡碑刻等。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這一民俗活動歷經六百余年從未間斷,就是典型的孝的活動載體。這些物質和活動載體都是當前傳承和弘揚孝文化的寶貴財富。
(一)強調精神贍養
自覺善事父母是新農村孝文化的基本內涵,兒女要自覺奉養父母,使雙親頤養天年。善事父母包括物質供給和精神贍養兩方面。物質供給是善事父母的較低層次和基本要求,指盡己所能,從物質上為父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精神贍養則是較高層次的奉養,在滿足老人物質需要基礎上關注其精神需求。當前新農村的孝文化則應更多關注“精神贍養”。(二)強調“生命價值”《孝經•開宗明義》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要踐行孝道,首先要保證行孝者和被行孝者生命的健在。為人子女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才能行孝,即珍愛自己的身體和生命,也是孝行的體現。當今社會的生存壓力大,個別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點困難挫折就輕生,留下年老孤獨的父母。這是一種非常不孝的行為。
(三)建立“平等原則”的新型孝道
舊的孝道強調子輩對父輩的絕對順從,是條“單行線”。新型孝道則是“雙行線”,核心在于子輩與父輩的平等對話,而不是對父輩權威的盲目順從,更不是父輩對子輩過分縱容。新型孝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礎上的平等交流和理性之愛。
(四)及時行孝,厚生薄死
現在年輕人的工作和生活壓力很大,有很多人認為,等自己的生活條件好了再來孝順父母。然而,“子欲孝而親不在”,“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可能會突然離世,行孝已晚。有人為了彌補缺憾,并受封建迷信的影響,花費大量金錢和精力辦豪華葬禮。社會主義新農村新孝道應破除舊時代的喪葬陋俗,大力提倡趁父母健在時做到物質和精神贍養,并建立社會主義的文明喪葬新風。
三、余家山頭村“女兒節”及其特征
(一)余家山頭村“女兒節”的來歷及所體現的精神內涵與文化內涵
衢州市作為“南孔圣地,孝賢故里”,近年大力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樹立了儒家文化發展的典型。農歷正月十八為衢州市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相傳余氏始祖守益公(明洪武年間)有一女兒,守益公非常疼愛該女。在女兒出嫁后,因思女心切。守益公在每年正月十八都叫其女回家盡孝。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由此得名,歷經二十二代子孫的傳承,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甚至在時期也不曾中斷。每年正月十八,出嫁的女兒都會回到娘家團聚。在過去,女兒上午回家孝敬父母,下午到余氏祠堂祭拜祖宗,參加村里的民俗活動。“女兒節”當天的主要活動有:請佛賜福、祭祖、走馬燈、舞龍燈、唱戲等。而今的“女兒節”與古時不同的是,它擴大了活動范圍,女兒們會帶上親戚朋友到娘家聚聚,并與同村的“女兒”交流工作和致富信息。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是村民自發組織的。代代相傳不間斷,是因為它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活動形式簡單而隆重,是因為它過濾了繁文縟節,遺留了文化的精髓;活動內容豐富而務實,是因為它真正體現了孝、德、倫、禮等這些最博大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觀的精神內涵。“十八十八,女兒回家。”這個專為女兒而產生的習俗,在古代是破除男尊女卑傳統的表現,在現代是孝文化、和諧社會的最好體現。2011年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已列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并且確立了“尊重女性、崇尚孝道”這一宏大的文化主旨。正是從那一天起,余家山頭村的“女兒節”被賦予了新的生命力,走向了更高的文化層次,注入了更豐富的文化內涵。
(二)余家山頭村“女兒節”的特征
1.濃郁的地方性。
女兒節民俗活動內容有著濃郁的地方色彩,請佛賜福、祭拜祖先、走馬燈、舞龍燈、唱大戲等都是地方上流傳甚廣的習俗,體現了地方民俗節慶特點和鮮明的地方性文化特色。
2.悠久的歷史性。
余家山頭村“女兒節”孝文化作為傳統文化,歷經六百余年、二十二代子孫傳承,至今從未間斷過,在當地形成了一道獨特的民俗文化景觀。
3.獨特的超前性。
在古代重男輕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女性地位低下,根本就沒有發展個人才能的機會,因此不可能會以女性的名義來設立一個節日,而余家山頭村卻恰恰相反,傳承著尊重女性的“女兒節”。這符合現代社會所提倡的男女平等與和諧社會的宗旨。
四、社會主義新農村孝文化建設的基本路徑
(一)加強學術研究,把握新農村新型孝文化的時代內涵
余家山頭村已經開了兩次較大規模的有衢州市文化局負責人、文聯、作家協會、民俗專家、大學教師參與的孝文化研討會。對當代新農村孝文化展開了深度研究:認真理清社會主義新農村條件下孝的當代涵義、當代特征及當代價值;結合當前農村實際情況,了解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需求;針對當前新農村養老資源匱乏的現實問題展開系列研究,為新農村孝文化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及方法建議。
(二)孝文化教育常態化
孝文化教育包括兩方面,一是對青少年的孝文化教育。對農村青少年進行新孝道理念教育,使青少年懂得尊重、愛戴、孝順自己的父母。這也是愛黨愛國的基礎和前提。要把孝文化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范疇,學校要開展各種活動對青少年進行孝道教育。二是對全體村民開展孝文化教育。無論何時,家庭永遠是農村老年人的第一生活場所。家庭的和睦及家庭成員對孝文化認知和踐行狀況,直接決定著老年人的生活品質。從當前農村家庭養老的需求者增加,而養老資源的供給者減少的現實困難出發,政府要對村民展開各種形式的孝文化教育,使每個人對“孝”都能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設立專門機構落實農村孝德制度,建立孝德管理長效機制
要落實好農村孝德制度,使孝德管理工作日?;捅仨氃O立專門機構。在村委會建立孝道獎懲機制,樹立孝德典型進行表彰,促使村民孝德觀念的養成。余家山頭村每年“女兒節”都評選并表彰“好女兒”“好媳婦”。2011年評選出了“好女兒”26名、“好媳婦”46名并予以表彰,還建立了“孝慈善”基金。該基金針對本村生活困難家庭的老人予以幫助,為該村的孝文化建設作出了貢獻。2011年9月,該村好媳婦邵玉仙被評為柯城區第一屆“十佳道德模范”———孝老愛親模范。
(四)要強化法制監督,建立健全老年人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
與輿論壓力和道德約束力相比,運用法律規范人們的孝德行為、強化人們的孝德意識是很有必要的。政府要完善對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機制,做到每個鄉、鎮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個村都有法律援助聯絡員和調解員,不斷把援助的觸角延伸到農村的每個角落,使農村養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部分農村家庭嘗試簽訂了《家庭贍養協議書》和《繼承財產辦法協議書》等,減少了多子女農村家庭中的贍養糾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政府可以對這些有益探索進行宣傳和推廣,對解決當前農村龐大的老年人群的養老問題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五)倡導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衛生保險
在我國廣大農村,老人們多固守“養兒防老”的觀念。農村群眾對社會保險機構的養老保險缺乏認識和了解,更不會有購買養老保險的意識。所以,政府應大力宣傳社會養老保險產品,并在廣大農村逐步推進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同時要加強立法工作,使新農村的養老保險走上法制化軌道,以消除村民對養老保險的疑慮,解決好制約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瓶頸。
作者:李芳 韓艷 單位:衢州學院社科部 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應用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