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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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與對策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我國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包括近年來取得的發展成就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以促進文化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

0引言

知識產權,是指“通過智力活動對人生經驗進行總結或創造得到的內容所產生的財產”,這種產權原則上由“創造者”享有。其基本特點是專有性、無形性和時效性。其中,最基本的屬性就是專有性。知識產權早在16世紀的工業革命時被首次提出,英國政府出臺了相關法律,保障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不僅可以激發創作者的創作熱情,保護其創作的專有性,更可以促進個人與企業的良性競爭、文化市場的有序運行。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穩中向好,科技水平逐步提高,我國的文化產業也發展迅速,已經進入以數字化和網絡化為先導的全新發展階段,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國GDP總量比重逐年增加,文化產業有望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而文化產業對知識產權的依賴性很高,目前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其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

1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成就

為適應文化產業發展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近年來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成就體現在法律完善、業界推動和政策跟進三個方面。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成就,見表1。法律方面,主要表現為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掌握和運用,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快速發展,保護力度得到進一步增強。1990年我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根據此法,藝術家作品保護期達到作者去世后五十年之久,期間原創者的所有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復權和收益權、著作權不得侵犯;2012年增加追續權規定,著作權法得到進一步完善。1984年3月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并于2008年12月修訂完善,“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業界推動方面,2011年中國產權實物論壇發表《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長沙宣言》,系統提出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具體要求,“知識產權實務界要謀求與各企業、各機構、各管理者、專家以及一切進行自主創新人員的精誠合作;鼓勵和幫助文化創意人才,將他們的無形財產轉換成專利價值、品牌價值加以保護;要按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要求,把對文化創意人才的保護,落實在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四個方面。”政策方面,2014年出臺的《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和2015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有力將我國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實施推向深入。在此期間,一方面,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指數大幅度改善,2013年到2017年,保護發展指數整體呈現穩中有升態勢。另一方面,知識產權環境發展水平進步明顯。文化產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人員數量、知識產權意識等各方面都得到快速提高。截至2018年,通過文化產業實務上的努力,我國文化產業已經步入知識產權保護較好、保護能力較強的創新型國家之列。

2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文化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整個文創行業的基礎,尤其是在互聯網發達的當下,如果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會嚴重影響整個文化產業的創新活動,沒有了創造力的文化產業,將無法發揮其經濟活力。然而,我國的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并不盡人意,主要存在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立法體系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猖獗等問題。文化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見圖1。一是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立法體系不完善。第一,現有知識產權保護產品范圍具有局限性。譬如創意,一方面代表一種大腦的智力活動產物,屬于原創性創新,另一方面又是不夠成熟的半成品,因此是否作為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有廣泛的爭議。第二,相關法律體系內部存在交叉分割,實際運作中難以為文化產業知識產權提供有效保護。比如文化資源遺產的權利歸屬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因此存在較大的模糊性和擴散性,難以界定產權歸屬。又如動漫產業中的角色定位、符號設計和故事情節等內容往往是融為一體的,需要整體性的保護,而非將其保護工作割裂為著作權、專利法和商標法等很多部門。二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主要體現在文化產業企業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和相關職能缺失缺位。我國目前絕大多數文化創意類企業成立時間較短、規模不大,雖然有創作成果出現,但是沒有制度保障和相關約定,不太注重防范知識產權的侵犯行為。一旦出現侵權情況,難以得到法律保護,從而降低創作成果向知識產權效益的轉化率。同時,一些企業品牌塑造和商標標識注冊不及時,導致自身品牌和商標被別人搶先一步注冊。三是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仍然猖獗。近年來,我國發生不少侵犯知識產權的事件,并且出現了一些經典案例。在商業競爭方面,加多寶侵權王老吉包裝設計,引發了轟動一時的王老吉加多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案。在文學藝術方面,郭敬明的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小說《圈里圈外》,引發了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甚至中國科學院名稱權及著作權也遭受了侵犯。

3知識產權保護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我國應該進一步健全對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積極采取相關措施,針對文化產業的不同領域,進一步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第一,擴大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范圍。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擴大著作權法等法律保護對象范圍,將創意納入保護對象,鼓勵文化產業人才參與原創和創新的積極性。完善現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彌合法律體系內部存在的沖突和矛盾之處,加大對文化資源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提高我國傳統文化在國際上的競爭力。第二,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文化產業企業綜合運用法律和政策工具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意識,減少不必要的申請條件、手續和業務流程,使企業家及管理者在經營過程中能主動的、有意識的尋求知識產權收益,在遭受知識產權侵權時可以及時舉證維權,不斷增強知識產權侵權防范機制。同時,企業自身還應當加強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定相關協議和保密條款,對創作成果的產權歸屬和商標品牌的注冊時間等進行明確規定。第三,加大執法力度。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侵權案件頻仍,跟執法力度偏弱存在很大的關系。因此,執法部門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分工合作、協調配合,加大執法力度,杜絕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侵權現象的發生,凈化文化產業企業創新環境。同時,進行普法教育,動員群眾,鼓勵社會大眾共同參與進來,對侵權和盜版舉報行為實行獎勵,塑造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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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鈺瑤 單位:西安北大科技園創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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