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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刊作品是作者和編輯建立聯系的平臺和紐帶,編輯和作者猶如共同推動學術出版和知識傳播的“雙子星座”,二者處于“高度配對”的互動關系之中。一方面,高水平論文作者憑借知識產出的主體位序引領話語權的發展走向,而編輯則憑借自身的編校技能探尋知識產品的最高效傳播。誠然,作者與編輯之間的互動關系是編輯學研究的核心議題,有研究者將編輯學定義為“研究編輯活動的性質和社會功能以及編者、作者、讀者相互關系的學科”。對于學術期刊,尤其是專業性學術期刊而言,作者和讀者不僅相對固定,而且在不同時空下角色可以相互轉換,即在很大程度上,讀者就是作者(或潛在作者),因此,“編輯的作用主要體現在與作者的關系中”。編輯與作者的關系不僅是建構編輯學的基石,也是編輯實現其自身價值的平臺。厘清作者與期刊編輯的關系,有利于作者和編輯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構建健康有序的學術共同體,進而提升社會科學和文化成果的傳播效率。縱觀既有研究,關于編輯和作者的關系,基本體現在“編輯為作者作嫁衣以及如何更好地為作者作好嫁衣的舉措方面”。誠然,“為他人作嫁衣”的認知觀念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編輯為作者提供編校服務的角色定位,但亦存在特定的局限性。在學術期刊評價競爭日趨激烈的外部環境下,編輯人員的素養與編校質量顯得愈發重要,亟待重新對編輯與作者進行定位。本文以“嫁女”與“選媳”來詮釋編輯與作者的互動關系,拓展了編輯與作者角色的全新認知空間。
一、“為他人作嫁衣”:編輯角色定位的單向度互動
(一)編輯“為他人作嫁衣”的合理性
在出版編輯界,編輯與作者的關系常被戲謔為“(編輯)為他人作嫁衣”。“為他人作嫁衣”出自唐代詩人秦韜玉的《貧女》一詩,“苦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裳”。此詩語意雙關、含蘊豐富,通過一個待嫁的貧窮繡女傾訴其抑郁惆悵心情的獨白,表達詩人懷才不遇、寄人籬下的感恨。而將編輯與作者的關系比喻為“為他人作嫁衣”,意指在期刊的生產過程中,編輯基于作者的稿件,進行純粹地文字和技術加工;然而作品出版后,作者獨享論文的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權(含人身權與財產權),而編輯卻常常隱身于后,他們在論文出版過程中付出的辛勞和發揮的作用被有意無意地忽視。這與貧女常為他人作嫁衣而自己卻無緣穿上,確有相似之處。有研究者曾調查了國內公開發行的440種科技期刊的編輯署名情況,其中,有244種未注明編輯,169種只在封面或目次頁上籠統地標注編輯或當期執行編輯,僅有27種期刊的每篇文章注有責任編輯。毋庸置疑,將編輯與作者的關系概括為“為他人作嫁衣”有其合理性。首先,它體現了期刊出版以作者為中心的觀點,彰顯了作者的主體性地位。編輯和作者之間的基本關系是建立在作者為編輯供文、而編輯為作者提供編校服務的基礎之上。誠然,沒有作者提供作品,即便是編研一體的編輯,也會遭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如果沒有作者供稿,學術期刊便沒有了學術生命力,編輯便失去用武之地;其次,體現了編輯為作者服務的一面。服務意識是學術期刊編輯應具備的基本職業素質,是編輯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編輯個人社會價值的體現。編輯只有心系作者、作品,傾心于“為他人作嫁衣”,才可能編出高質量的刊物。正因為其合理性,有人認為,“為他人作嫁衣”應該是編輯修養的永恒主題。一代又一代的編輯人執念于此、隱于幕后、甘為人梯、無私奉獻。
(二)“為他人作嫁衣”的局限性
然而,盡管“為他人作嫁衣”能解釋編輯與作者的關系,有其合理性,但它越來越多地被這一關系中的重要一方———編輯,尤其是新一代編輯所詬病。第一,編輯與作者的關系,不同于貧女和富家女的關系。前者屬于精神產品生產過程中上下工序的協作關系,是社會分工的結果,無高低貴賤之分;而在“為他人作嫁衣”中,貧女和富女間是基于雇傭勞動的受雇者與雇主關系,且隱藏于其后的,是階級社會里由不平等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的等級制度和階級對立關系,存在著高低貴賤之分。第二,“為他人作嫁衣”所體現的編輯與作者的地位并不平等。“為他人作嫁衣”過于突出作者的主體性,而將編輯刻意地置于從屬、輔助性的地位,編輯似乎僅僅是被動地為作者提供服務。實際上,在雙方關系中,編輯也是“主體”,同樣具有主體性。“嫁衣”做得好壞,建基于編輯經驗的豐富性、學術視角的敏銳性、學術功底的扎實性以及工作態度的嚴謹性。只不過,相對于作者的主體性,編輯主體性作用的發揮常常顯得相對滯后一些。換言之,作者的主體性主要體現在投稿前的準備及創作過程,而期刊編輯主體性的發揮主要體現在作者投稿后對稿件的選擇、修繕過程。當然也有例外,比如,編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學科發展情況進行年度或刊期選題策劃,繼而有目的性地向作者約稿、征稿,引導作者向其選題策劃靠近,這是編輯主體性先于作者主體性的一種表現。此外,盡管編輯勞動具有很強的“隱匿性”,但無論古今中外,一個優秀的編輯是介入到作者的創造性勞動過程中的。“在此過程中,編輯主體不是簡單地處理稿件,不是原原本本地傳遞作者的價值觀,而是動態地締造自我價值,并通過融入自身的價值評價,完成文化傳播的使命”??梢?,編輯工作已實現由傳統的以文字加工為主向參與性創作為主的轉型。正源于此,有研究者認為,“為他人作嫁衣”體現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編輯所處的地位,是傳統編輯價值觀的體現。隨著編輯出版業的改革發展,隨著專業期刊編輯學術素養的提升及日漸專業化,期刊編輯角色發生了很大變化,編輯的主體性得到了極大的發揮。編輯逐漸從幕后走到前臺,積極地發現、挖掘、培養一批有潛能的作者,和作者共同創作出更好的滿足讀者需求、且得以更好傳播的優秀作品,甚至利用學術期刊平臺直接培養學術新人,服務學科發展。因此,需要重新審視“為他人作嫁衣”這一傳統的期刊編輯與作者的關系,構建新時期反映新特征新形勢的編輯與作者的新關系。第三,“為他人作嫁衣”過于強調“作嫁衣”的結果,而對“作嫁衣”的過程關注不夠,對“來料”(作品)本身的質量更是重視不夠。一方面,在為他人作嫁衣的過程中,編輯實際上付出了較多的時間和精力。然而,“為他人作嫁衣”僅強調了“作嫁衣”這種功能(最突出的體現在文章的發表方面),而對于嫁衣做得好壞,是“量體裁衣”還是“削足適履”,并未給予過多關注。另一方面,“嫁衣”是否合體,除了有賴于編輯的“裁衣”技術外,更取決于“來料”本身的特性及可塑程度。“來料”是一塊價值不菲的絲綢,還是一塊粗爛不堪的破布,因來料質量的差異可能導致“嫁衣”成品質量的差異,而“為人作嫁衣”的觀點片面強調了編輯的加工技巧,而將來料的質量置于不顧。第四,“為他人作嫁衣”的價值觀,更多地傳遞的是編輯在編輯加工環節中的奉獻精神。編輯長期為他人加工編稿,付出艱辛勞動,用“作嫁衣”這一形象生動的比喻,來稱頌其職業道德,贊揚其甘作“人梯”、甘當配角的敬業奉獻精神,需要肯定,且至今也不該加以否定。這本來是件好事,可是濫用“作嫁衣”的比喻,無形中構成了對編輯的道德綁架,因為它過于強調編輯的犧牲和奉獻,使編輯職業具有濃厚的悲劇色彩,這可能會削弱編輯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壓制編輯人員的創造性。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編輯為他人作嫁衣”雖然有一定合理性,但并不能很好地概括作者和編輯之間的選擇、合作與共贏的關系,因此,重新對二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新的探索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它關系到作者與編輯主體作用的發揮和學術期刊及學術作品的良性發展,而“嫁女”與“選媳”是對編輯與作者關系的一種新的詮釋。因為,編輯的作用不僅僅是為作者服務,他同時也處在對作者及作品的持續選擇之中,并接受著作者的選擇。
二、“嫁女”與“選媳”:作者與編輯的多向度互動
(一)“女兒”(作品)———架起作者與編輯的橋梁
當作者將作品交與編輯,就如同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給對方。此時,作者創作的作品就像一座橋梁,把編輯和作者牢牢連接到了一起。投向學術期刊的文章猶如作者的“女兒”,而作者更像是培養“女兒”長大的“家長”。待“女兒”長大成熟,家長就要為女擇婿(尋覓合適的期刊發表),沒有幾個家長愿意自己的女兒成為“剩女”。一方面,女大當嫁,為適齡女兒尋覓佳婿是“家長”應盡的義務;另一方面,“家長”每年或每幾年要接受其“東家”的科研任務考核。在主客觀條件的促使下,為“女兒”尋找一個“好人家”,是每一個家長的愿望和追求。只有找到了“婆家”,“女兒”才算有了正經歸宿,“因為一個沒有出嫁的女兒在娘家是沒有合乎社會文化之法的地位的”。人如此,文亦如此。一篇稿件,從前期的選題、文獻搜集、到實地調研,再到落實于筆端,最后呈現在期刊編輯的眼前,這一過程可謂篳路藍縷、殫精竭慮。所以,無論他人如何評價,這個“女兒”在家長眼中無可挑剔,視如掌上明珠。實際上,在信息非對稱的情況下,家長擁有關于其“女兒”的絕對的信息優勢。對于“家長”而言,在培養“女兒”的過程中是否用心,培養的“女兒”是其貌不揚、庸脂俗粉,還是才貌雙全、秀外惠中,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然而,出于對“女兒”的負責,更為了能借“女兒的婚姻”提升自身及家族的影響,給自己帶來利益,絕大多數家長在將“女兒”自薦給學術期刊之前,會對對方的出身、地位等進行詳盡地了解,唯有如此,才可放心地將“女兒”交付給對方。當然,其中也不乏有“攀高枝”者和“亂點鴛鴦譜者”。在為“女兒”擇婿的事情上,除了有“媒人”介紹這種捷徑外(成功的幾率依舊模棱兩可),絕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會主動將其“女兒”自薦給精心選擇的對象,即直接向期刊編輯部投稿,從而與原本素昧平生的編輯建立起了直接的聯系;不過,有時期刊編輯也會主動向有名望的學者約稿,希望學者能夠將其某個“女兒”(如果是學者最喜歡的“女兒”,那更是求之不得)嫁給自己??梢?,無論是“媒人”介紹、家長自薦還是期刊主動要約,“女兒”(作品)均成為架起“家長”與期刊編輯的橋梁。嫁與娶都很重要。對女方(作者)而言,嫁的人是誰,關系到“女兒”的生活品質和娘家的榮辱;對男方(期刊)而言,娶的人是誰,決定著男兒的層次和高度。所以,無論是“嫁女兒”的作者,還是為期刊“選媳婦”的編輯,對于婚嫁都極為慎重,高層次的作者和優質期刊的編輯尤為甚。
(二)“女兒”成為“媳婦”的可能性
“女兒”是連接起作者與編輯的媒介,且家長迫切希望將“女兒”嫁給心儀的期刊,但是否能成功聯姻,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女兒”本身是否優秀,只有少數大家閨秀因出身高貴而“一女百家求”;而絕大多數平常人家的小家碧玉待字閨中,能否成為所心儀的期刊的“媳婦”,還必須得經受住一番考驗。在此過程中,期刊編輯根據期刊的刊文標準、日積月累的編輯經驗為期刊選擇合適的“媳婦兒”,具有主導性作用。首先,家長(及其“女兒”)與學術期刊是否“門當戶對”。“女兒”作為橋梁建構了家長和期刊編輯之間的關系,這一關系是階序性的,門當戶對則是階序性的重要表征。“門當戶對”,舊時指在男女雙方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情況相當的情形下,最適合結親,它是青年男女婚配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至今仍有深遠影響。作者(及其“女兒”)和期刊是否門當戶對,一方面是指作品的選題是否符合期刊的選題要求,另一方面,在期刊尤其是優質期刊獨大的情況下,門當戶對也潛在地指作者的出身(學歷、畢業院校、師從何人等)是否能達到期刊的最低準入標準。越是優質的期刊,可能對門當戶對的標準要求越高。所以,學術期刊編輯首先要做的工作是,判定來稿是否符合刊物的要求。當前的學術研究呈現兩種趨勢,一是科學研究分工越來越細化,二是跨學科的綜合研究日漸興起。在這種背景下,判定來稿的選題是否符合刊物的要求,需要編輯具備深厚的學科素養和綜合化的學術視域。如果作品的選題不符合期刊要求,作者出身也未能達到期刊要求的標準,那作者與期刊之間并不是門當戶對的關系,即使作者(及其女兒)“芳心暗許”,但期刊未能“惜玉憐香”,這注定是一場一廂情愿的單相思旅程;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期刊心儀某位出身高貴的人家“女兒”,想通過與之“聯姻”,來提升期刊的影響力。這與古時“有兒欲娶婦,須擇大家兒”如出一轍,理由在于,“縱使無姿首,終成有禮儀”。這里也存在門當戶對的問題,即期刊能否入“貴族”之眼,如果不入眼,一樣不會產生皆大歡喜的結果。而只有門當戶對且雙方一見傾心者,才有可能會成就一門好姻緣。所以,盡管“嫁入豪門”是絕大多數人的追求,但“豪門深似海”,唯有門當戶對才是作者(女兒)與期刊能夠繼續交往的首要前提。在婚姻市場上,女性的地位要依靠出生家庭(甚至家族)的地位來體現;在學術界,亦是如此。如果“女兒”是因為第一種門當戶對(即選題問題)而未被期刊選中,那是家長“選錯了人”,被拒絕也是正當的,此時,重新選擇合適的對象(期刊)即可;如果是因為第二種門當戶對(即出身問題)而被拒絕,那是家長“看走了眼”,接下來,選擇有眼光的對象即可。不過,隨著期刊競爭日益激烈、期刊運行日漸規范,“內容為王,質量第一”是絕大多數學術期刊的選文標準,因出身引起的門不當戶不對問題將日趨減少;如果是期刊主動登門拜訪,希望家長能將“女兒”嫁過來,一般不會發生前兩種門當戶對的問題,倘若發生,可能是因為對方未能看上期刊。其次,“女兒”與學術期刊能否“情投意合”。“門當戶對”是家長(及其女兒)與期刊能夠繼續交往的前提條件,但最終能否結為“秦晉之好”,還要看“女兒”和學術期刊是否情投意合。一見鐘情、兩情相悅不僅是家長及其女兒的追求,也是學術期刊的向往,可以高效地促成金玉良緣,又可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然而,這樣的“天作之合”只是少數,絕大多數人家的“女兒”要成功地嫁出去,需要經歷各種磨合。一方面,女兒是否“天生麗質”,在“形體”上(如字號、行距是否合適、排版是否具有美感、表述是否文從字順等)是否有瑕疵?能否入得了期刊編輯之眼;另一方面,“女兒”在內涵上能否達到學術期刊的標準,且與外在形態相比(外在形態的不足可以通過后續的“整容”或“微整形”來彌補)相比,學術期刊編輯對未來“媳婦兒”的內涵更為關注。“女兒”如若能夠溢于文辭,定會得到學術期刊編輯的愛慕。再次,編輯為期刊選“媳婦兒”如同選秀。對于學術期刊,尤其是優質期刊而言,選媳婦兒有嚴格的要求,如同清代選秀女入宮,設置了層層篩選程序。只有能讓編輯怦然心動者,才會得到首次“留牌子”的機會①;如果“女兒”難以被編輯欣賞,這就意味著她被“撂牌子”,只能退出,另擇佳婿了;被編輯留牌子的“女兒”要繼續參加復選,她還要經歷外部人———評審專家的把關,且把關人同樣會做出留牌子或撂牌子的抉擇,當然,無論是留牌子還是撂牌子,他都會給出翔實的理由。對某個女兒而言,如果送審的所有專家給出的均是“撂牌子”的決策,那么,該“女兒”在此遺憾出局。唯有被專家“留牌子”的,才有進一步前行的可能。接下來,編輯在審稿專家宏觀的審稿評價基礎上,結合期刊編輯規范,給作者提出具體的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見,并限定期限,由家長對“女兒”的不完美之處進行調整,可能是微整形,也可能是傷筋動骨大變身。當然,家長如果對期刊編輯部的意見有異議,可以商榷,但商榷的能力既取決于家長的影響力,也取決于期刊的辦刊包容性;家長也可以中止選秀的進程,但絕大多數家長不會這么做。只有雙方達成共識且相互滿意(尤其是期刊編輯部滿意),才最終可以訂立“婚約”(即編輯部開具用稿通知書)。然而,訂立婚約并非意味著“女兒”能夠順順利利地嫁人,這中間可能發生變故。比如,當編輯發現訂婚對象被許配給多家(即一稿多投),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地即時終止婚約,而對于訂婚對象的家長而言,哪怕以后他再有更優秀的“女兒”,期刊編輯部也可能因其誠信問題,不會予以考慮。當然,娘家人“悔婚”的情況也存在(比如因數據涉密不能公開等原因),除非其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則,不但會令準親家惱羞成怒,更有甚者會影響其學術前途。
(三)“成婚”后的多方互動
訂立“婚約”后,“娘家人”和“婆家人”即將成為一家人,他們的主要目的是如何將“女兒”變為更完美的“媳婦兒”,這一過程由娘家人和婆家人合力完成,且以婆家人為主導,娘家人為主要參與者。比如責任編輯不遺余力地提出修改建議,讓娘家人修改,而娘家人也會全力配合。作品的正式出版,宣告作者與期刊編輯部聯姻成功。對于“女兒”而言,其不僅擴張了娘家的關系網絡,而且對自身具有重要意義———獲得一定的社會地位,即在學術共同體的正式地位此后,“女兒”成為嫁女(出嫁女兒的簡稱),其“娘家”希望與“婆家”維持良好的姻親關系,這不僅是因為嫁女是其女兒,同時也因為聯姻家族之間的階序性關系能夠給己方帶來各種形式的補償。比如,不菲的“彩禮”(稿酬)以及將家族的其他女兒源源不斷地嫁過來的可能性。從表面上看,嫁女確實脫離了娘家,但其并未被娘家排斥、疏離出去,并未與娘家完全脫離了關系。相反,嫁女與娘家關系密切,并在制度性文化的許可范圍之內發揮出一定程度的能動性。“女兒”永遠屬于娘家,但其帶給娘家的榮耀,要通過其婆家的地位(期刊的等級、排名、受眾認可度等)予以體現。而對于期刊編輯部而言,經過精挑細選娶到的“媳婦兒”也可以為夫家爭光,比如下載量、引用量,如果能夠被其他文摘轉載/摘,那更是錦上添花了。
三、從“為他人作嫁衣”到“嫁女”與“選媳”的揚棄
編輯與作者之間的關系從“編輯為他人作嫁衣”發展到“嫁女”與“選媳”,編輯幾乎融入了身心的各個方面,無論是人格還是行為都顯示出要求自身獨立的意識和特征,自覺與自省成為一種常態。然而,在新形勢下,當我們將編輯與作者的關系詮釋為“嫁女”與“選媳”時,并非完全否定“編輯為他人作嫁衣”,而是對之進行的一種揚棄。首先,從目的來看,無論是“為他人作嫁衣”,還是“嫁女”與“選媳”,二者的最終追求具有一致性,其根本旨歸是通過學術期刊這個平臺,讓“女兒”(媳婦)———學術論文得到最好的傳播、推廣,實現其學術價值的最大化。所不同的是,在“為他人作嫁衣”中,編輯的工作是錦上添花,而在“嫁女”與“選媳”中,編輯的工作是沙里淘金。其次,從過程來看,編輯惟有秉持“為他人作嫁衣”的奉獻精神,以“人”為本,強化服務意識,以良好的服務態度、完善的服務內容和便捷的服務方式,為作者做好服務工作,才能大浪淘沙、沙里淘金、為期刊選到令人滿意的“好媳婦”。然而,編輯在作嫁衣時,絕不是一人孤單獨舞,而是與作者合跳雙人舞;編輯絕不是僅在文字上、在編輯技術方面下功夫,而是在文章出版的多方面、全過程充分發揮主體性;編輯也絕不是不顧來料質量、為所有人(哪怕一無是處)作嫁衣,而是為經過層層挑選的秀外慧中的“女子”作嫁衣。再次,從結果來看,對期刊編輯而言,他是為期刊找到合適的“媳婦”并在找到后盡己所能地使之更為完美,所以,一方面,“嫁女”與“選媳”是同一過程,而作嫁衣是“選媳”的后續環節;另一方面,編輯即便是為人作嫁衣,他也不是為一般意義上的“他人”而做,而是為千挑萬選的“自家媳婦”而做,屬于家務事,不足為外人道也。唯有如此,才可能將強加于期刊編輯身上的道德標簽撕去,將被逼走向道德制高點的編輯解放出來,使他們將編輯作為事業而主動追求,而非被動為之。編輯工作是以作者的精神產品為工作對象。在新的時代背景下,重新審視并正確詮釋學術期刊編輯與作者的關系,既是編輯學必須解決的一個基礎性問題,也是培育更多高水平的學術成果的客觀必然要求。筆者認為,較之傳統的“為他人作嫁衣”,作者“嫁女”與編輯“選媳”的聯姻關系,更符合學術成果向規范化的出版作品轉化的現實過程,更體現作者與編輯基于不同角色的主體性地位和主觀能動作用,更有利于構建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基礎上的新型和諧的編輯與作者關系。因此,“嫁女”與“選媳”是對作者與編輯關系的一種準確的、合乎現實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