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監管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稅收監管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稅收監管

房地產行業稅收監管芻議

作者:牛杰 單位:山東省青州市財政監督局

私設賬戶,隱匿預收賬款。有的企業通過少申報銷售房產數量和預收賬款少交稅款,只給檢查組提供部分售房合同,瞞報預售數量,多次催要,其拒不提供。檢查組通過到房管部門查證其備案表的備案數量,與企業提供的售房合同數量及預收房款對照,查出以個人存折隱匿預收款1000余萬元,偷逃稅款60余萬元。

模糊核算,渾水摸魚。(1)預收賬款籠統核算,偷逃土地增值稅。財稅字[1999]21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區別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類型,科學合理地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并適時調整。我市現在執行的預征率是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2%。某企業商用房與普通住宅房預收款不明細核算,偷逃土地增值稅,預售商鋪1613萬元,按住宅房申報土地增值稅,偷稅16萬余元。(2)開發成本不設明細賬,亂中取勝,偷逃企業所得稅。國稅發[2009]31號《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與扣除時,必須按規定區分期間費用和開發產品計稅成本、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與未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開發成本不按開發項目明細核算,人為增加完工項目的成本、費用,偷逃所得稅。項目開發成本不設明細科目,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統統在一個項目帳中,在結轉收入、成本時人為操縱利潤。

不按已售房屋所占比例結轉土地成本,調節利潤,偷逃所得稅。某企業年底結轉已售房屋收入時,未按已售房屋比例分攤土地成本,而是將該項目土地成本全部結轉,多轉成本826萬元,少交所得稅206.5萬元。

以商品房抵頂應付款,偷逃稅款。某企業欠市城建投資公司土地款1211萬元,未在賬面反映,以31套商品房抵頂土地款,不進行賬務處理,偷逃各項稅款79.9萬元。某企業以商品房抵頂建筑商工程款407萬元,偷稅26.6萬元。

開發企業投資人以開發的商用房注冊經營酒店,權屬已經轉移,開發企業不作銷售、投資賬務處理,偷逃稅款。涉及2個開發企業投資人以開發的商用房經營四星級酒店,應由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稅數額,足額征收稅款。

政策不清,漏繳城鎮土地使用稅。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認為既然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繳納房產稅,所以也無須繳納土地使用稅。有的企業認為只要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就無須繳納土地使用稅,還有的企業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稅減免等優惠政策以及征用的集體土地和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也無須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等?!冻擎偼恋厥褂枚悤盒袟l例》(國務院1988年第17號令)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土地,屬于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權至再次變更該項土地權屬期間,按土地所在地的等級范圍和稅額標準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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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監督管理問題探究

摘要:稅收監管體系應符合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稅收調控和稅收征管水平,成為建立新的、完整的稅收征管機制的可靠保障。對此,本文分析和探討了我國現行稅收征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建議,為我國稅收制度的有效推進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財政;稅收;監督;管理

一、我國財稅監督管理的現狀

就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而言,財稅監督管理活動僅體現在行為層面。大多數稅務人員往往注重監督的形式,往往忽視其監督工作對促進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因此,要有效完善稅收綜合治理機制,就必須啟動行為管理,為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創造有利環境。稅收立法的管理應從內部入手,充分滿足管理要求,合理配置資源,提高和發展財稅管理的整體水平。要不斷完善稅收征管體系,必須整合國內外稅收監管專業知識,建立可靠的稅收監管體系,加強各種管理方法的整合。要完善監督治理,增強執行任務的能力。目前,我國稅收管理制度不斷更新。然而,管理不穩定等問題往往是由于管理部門人員不足和部門員工責任分工不明確造成的。因此,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體系,首先要解決監管體制和執行能力薄弱的問題。對稅收制度的控制機制必須輔之以不斷的改進和實施,以確保各種監管程序與現行管制形式的目標和條件相一致。因此,必須完善對整個稅務系統財稅職能各個方面的監控,為經濟社會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完善稅收職能與稅收的監督管理必須有效結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體系。

二、我國財稅監管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和稅收監督的法律建設不足。我國當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法治為基礎的市場經濟,要實現法治經濟,就必須在稅收監管方面實踐法治。但是,從目前所有市場經濟體的角度來看,我國財政稅收在立法方面還相對滯后。地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要更加完備、全面,中央和地方稅收也要更加完善。稅收制度的差異使其無法進行相應的規范和調整,從而導致彼此之間不必要的摩擦和沖突,從而導致所有控制機制的實施出現一定的停滯。由于稅收監督管理的立法過程并不清晰可見,不能為稅收監督管理創造一個全面的法律保障,因此稅收控制機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稅收監督形式相對落后。我國絕大多數長期的財稅監督重點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日常監督有限,監督檢查相對較少,對資本的監管相對較弱,在稅收管理領域以及監督各地區會計質量方面存在嚴重缺陷。以上問題說明,我國的財稅調控機制存在著一定缺陷,違法事實經常出現,因此財稅監督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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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大企業稅源管理模式創新

摘要:大企業稅源結構較為復雜,業務跨度較為廣泛,在企業稅源管理中要重視對大企業稅源的規范管理。系統選擇稅源模式,能提升稅務管理質量。本文在闡述大企業稅源管理模式應用問題的基礎上,就大企業稅源管理模式的創新策略展開分析,期望能建立適應市場環境和當前稅收政策的稅源模式,優化企業稅源管理結構,促進稅務機關較好完成其經濟與社會職能。

關鍵詞:大企業;稅源管理;模式;選擇

一、引言

稅源管理是現代企業營銷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指的是稅務管理從稅前監控、稅中征收、稅后稽查及稅款轉交等環節開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從本質上講,稅收來源于經濟,要充分保證稅源、稅收的穩定性,就必須重視市場大企業等經營主體的稽查管理。我國稅務管理的大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負政策,稅務機關在稅務管理中,扎實推進“放管服”縱深改革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了實現了稅收征管向授權的轉變。全新稅務管理模式下,“以信治稅”成為企業稅務管理的基本理念。基于這一理念,還應建立高度適宜的稅源管理模式,然而結合當前大企業稅源管理現狀來看,大企業在稅源管理中存在政策引導及保證不全面、簡政放權和優化服務落實不到位、稅收監管不足、大企業稅收風險突出等問題,這嚴重地降低了大企業稅源管理質量,不僅影響了大企業經營效益,而且阻礙了我國稅務管理的現代化發展。因而在“以信治稅”要求下,還應推進稅源管理的系統創新。

二、大企業稅源管理模式應用問題分析

1.政策引導及保證尚不全面

大企業稅源管理中,開展政策引導及保證的根本目的在于確保稅源管理的規范性、穩定性,進而為我國稅務征管工作的開展提供指導。在2014年,我國就已經出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這標志著我國已經具備信用中國建設的頂層指導文件?;谶@一文件,稅務總局修訂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等諸多法律文件,這為大企業稅源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一定指導。但不可否認的是,大企業稅源管理中的政策引導及保證依據不夠全面。一方面,這些政策引導文件停留在頂層設計層面,相關補充性文件尚未完善,這使得在稅源管理中有指導文件但缺乏細化條例約束。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環境的發展,企業稅源結構逐漸復雜,而且業務的跨度較廣,這增加了稅源管理的難度。在實際管理中,現有的政策條例已經不能滿足新時期的稅源管理需要,有必要進行大企業稅源管理政策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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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稅控收款機的設計和發展現狀

摘要: 稅控收款機從上世紀 80 年代由意大利政府開始立法推廣使用,已經有將近 40 年的歷史。它的使用對意大利的財政稅收政策產生了非常積極的影響。在過去的幾十年里,越來越多的國家立法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尤其在疫情時代,稅控收款機對于稅收征管的穩定性和國民經濟大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文通過從稅控收款機起源、軟硬件設計要求、標準、國外使用現狀等多方面闡述了稅控收款機的特征和發展現狀。

關鍵詞: 稅控收款機; 稅控模塊; 稅控收銀設備; 稅控政策

0引言

什么是稅控收款機: 從形態上看,稅控收款機并非是傳統意義上的收款機,而是交易體系中的一部分。是整個財政稅收監管系統中的靈魂。稅控收款機由中央處理器、主顯、客顯、鍵盤、打印、稅控模塊、帶鉛封( Lead Seal)的外殼結構等部分組成。除稅務監管人員和經稅務部門授權的注冊維修人員外任何人都無權打開。在交易過程中,具有記錄、計算、打印、顯示、分類、斷電保護、稅控等功能的稅控收款機,能夠保證經營數據的正確生成、可靠存儲和安全傳遞,并可滿足稅務機關管理和數據核查等需求。作為一種新型電子設備,稅控收款機是加強稅源監控、保證稅收穩定性的重要手段。

1 稅控收款機對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

稅收是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國家依靠社會公共權力,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納稅人,根據社會公共需要和公眾需要依法納稅。稅收反映國家主權和國家權力,稅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強; 稅收是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之一,科學合理的稅制結構和稅收制度、規范的稅收監管政策,可以有效地保證稅收長期健康的來源。稅控收款機基于本身的嚴謹設計的特點和系統性的規劃,可以對國家稅收政策產生非常積極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以稅控收款機為媒介,對所有的納稅商戶創造公平的納稅環境。由于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人為的稅收監管往往會造成各個地區的監管力度不一致,例如發展地區往往會聚焦于大企業,對于小商戶采取放任或者弱監管的態度,而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由于大體量企業數量少,稅收監管人員會聚焦于小商戶,并且從這些小商戶身上產生腐敗。稅控收款機的推廣和應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地區不同造成的監管的不公平性。二是稅控收款機的推廣和應用有利于培養公民良好的納稅意識,削弱商戶偷漏稅收的意愿,對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延續性具有長遠的積極的意義。三是稅控收款機對于阻止國家稅收的流失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稅控收款機本身的特性,加上稅收警察或者稅收監管人員的輔助,把原本數量龐大很難管理的小商戶納入了標準化的統一管理,讓商戶的偷稅漏稅成本變得很高了。國家的稅收征收能力變強大了,對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帶來了非常積極的影響。

2 稅控收款機在國外的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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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分析下地方稅收風險監管研究

【摘要】近年來,大數據技術迅猛發展并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在大數據背景下,數據快速增長給地方稅收風險管理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增大了數據監管和數據管理的難度。文章通過分析大數據與稅收風險管理現狀,發現其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利用大數據分析管理稅收風險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大數據;地方稅收;風險管理;對策

2019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成立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該局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建立稅收云平臺來組織實施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戰略規劃、管理稅收數據以及稅收數據交換和共享;并在此基礎上統籌開展全國性、綜合性的風險管理特征庫,實現分析模型的建設、驗證和推廣。黨的四中全會將“數據”增列為生產要素,數字革命與大數據時代儼然已經到來,特別是數據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乘數作用已經日益凸現且更加重要,新的生產要素的來臨對于國家稅收征管與風險管理體系已構成挑戰,那么如何依據大數據時代的特點完成地方稅收風險管理是業界和學界亟待研究的課題。

一、大數據與稅收風險監督管理的現狀

隨著時代的變遷,大數據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當今社會的主題,許多大中型企業投入更多的資金進行大數據技術的研發,大數據技術的應用也促進了企業更好地發展。根據《2019中國大數據產業發展報告》披露的信息,國內大數據產業規模已經超過8000億元,研發資金總投入超550億元??偠灾髷祿夹g激發了大部分行業的潛能,既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又為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在我國地方稅收監管過程當中,就運用了大數據的方法,通過篩選稅收風險疑點來及時給企業發出明確提醒,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達到有效規避稅收風險的目的。這一舉措,進一步推動了地稅部門深化征管體制改革,加快了“放管服”政策實施力度。

(一)納稅主體與稅收監管數據演化

當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以空前的廣度、強度和速度跨地區、跨國界擴張轉移,不僅經濟規模在擴大,經濟結構、經濟主體、交易方式也在改變,特別是以數據作為基本要素的稅收和經濟活動,使得大數據作用空前重要。作為經濟主體的納稅人,數量、結構、經營與核算方式等方面都在發生迅速的變化,到2011年我國進行了稅務登記的個體納稅人為2400多萬人;2018年為1.67億人,增加了約1.4億人。企業集團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集團業務擴張和多元化經營漸漸打破行業、國界、區域的限制,導致稅源國際化的趨勢愈加明顯;企業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日趨電算化、專業化、團隊化;稅收籌劃、避稅手段層出不窮,納稅人的不遵從行為造成了大量的稅收流失,稅收監管風險不斷加大。而目前稅務機關征管資源有限,傳統的由稅收管理員“屬地管戶、各稅統管、單兵作戰”的粗放型稅源管理方式已難以適應稅源急劇擴大、稅源狀況日趨復雜的形勢,不利于降低稅收風險。稅收風險監督管理的流程包括:風險數據管理、風險數據審計、風險特征庫建設、風險特征識別、風險等級分類排序、風險分類推送、風險分級應對、風險績效考核等環節。在利用大數據系統進行閉環設計的流程中,需要使用實際操作完成分類把關、聯動運行的運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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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稅收問題研究

摘要:互聯網發展把人類帶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改變了以往的經濟生產方式,產生了新的經濟模式——共享經濟,不論是給我們還是政府都帶來了新的機遇與風險。財政作為政府管理重要抓手之一,非常有必要針對其發展專門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本文主要研究共享經濟下的稅收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了我國財政稅收在大數據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完善共享經濟發展相關的稅收政策建議。

關鍵詞:大數據;共享經濟;稅收

一、共享經濟的大數據時代背景概述

人類的網絡社會行為,包括電子郵件、聊天、購物、搜索、朋友圈、日志、點贊等,產生了諸如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規模巨大、類型多樣的存貯在各類介質上的數據。技術手段允許幾乎所有存在物的痕跡都可以被實時記錄,泛互聯網化將受眾的各種信息數據都暴露在網絡之上,他們的行為可被監測,“每一個人現在都是行走的數據生成器”,整個社會生活都可以以數據來表征。數據也呈現爆炸式的增長,大數據通過計算機、數學和統計學等技術將海量數據中有用的相關關系找出來,分析與某事物相關的所有數據,自動搜索出其中有價值的信號和模式,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例如對于企業新上市的產品,他不僅可以從產品經營效果入手,還可以在宏觀層面上分析產品的市場背景、發展潛力、顧客滿意度、市場競爭力等等,進而不同部門針對分析結果對產品銷售方案做出準確調整,改善客戶體驗、進行客戶拓展。我們把線上線下的數據融合在一個平臺上以后就形成一種共享,也進而產生了共享經濟,不夸張的說,大數據的核心戰場就是共享經濟。例如通過大數據的處理我們知道中國私家車數量日益增多,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私家車處于閑置狀態,而另一方面卻是人們在上下班高峰期或是天氣惡劣的情況下經常遇到打車難的困境。滴滴打車這種新型共享經濟發展模式就較好地解決了汽車資源分配(尤其是汽車使用權)極為不平衡的現實困境,在更大社會范圍內重新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提高汽車使用率,也有助于環境保護。大數據產業正在成為新常態下經濟新的增長點,是有助于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對經濟的意義很大,甚至不可替代。

二、共享經濟帶來的財政稅收問題

由于共享經濟發展過于迅速,我國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共享經濟已經存在或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約束,以至于共享經濟的很多方面都存在著監管空白,造成了很多問題,尤其在稅收方面,共享經濟形態日益多樣化,稅收方面面臨很大挑戰。

(一)法律法規不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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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及監管制度構建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我國公益事業蓬勃發展,慈善信托作為我國公益事業的重要內容之一,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來促進其有序發展。鑒于此,本文以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及其監管為切入點,從制度構建角度出發對如何促進慈善信托發展進行了研究,希望能夠通過對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及監管方案的設計為促進慈善事業穩健發展提供一些參考依據。

【關鍵詞】慈善信托;稅收優惠;監管;制度

一、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及其監管制度構建的現實意義

當前社會環境下,激發民間慈善的積極性和活力,動用民間力量開展慈善活動,幫助政府完成部分社會治理的內容,是我們公益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據《2019慈善信托發展研究報告》,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備案慈善信托273單,財產規模29.35億元,2019年我國新增慈善信托數量119單,較2018年增長37%,慈善信托在推動我國慈善事業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而目前在開展慈善信托相關活動過程中,政府卻是先征稅再運用于慈善的方式,這不利于對民間力量的充分利用。通過設計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制度、構建其監管制度來推進慈善信托發展,為慈善信托涉稅操作指明方向,具有一定現實意義。

二、設立環節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制度及其監管保障措施構建

1.對享有稅收優惠慈善信托明確實體條件和具體程序。慈善信托在設立時要想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相應的實體條件和具體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同時相關部門也能在這一環節起到監管的作用。從實體條件角度出發,慈善信托主管機構應當重點考察設立初衷,基于慈善目的進行必要的報酬支付且不高于法律規定金額,同時具備獨立核算的慈善信托專戶,并由主管機構年檢,以上實體條件都符合之后慈善信托才能夠享有稅收優惠;從具體程序角度出發,主要涉及到兩個部門,主管機構對慈善信托設立進行登記、備案可以作為程序上的第一步,而稅務部門在對慈善信托設立符合主管機構的,要重點對其是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二次審批,審批材料應涵蓋登記、備案材料等,而且主管部門和稅務部門還可通過實地走訪、資料分析等多元化方式開展審核監管事宜,為慈善信托在設立環節做好第一道防線。2.應對捐贈票據開具權利范圍進行拓寬。現階段,《慈善法》對慈善信托開具捐贈票據的權利進行了設定,明確規定受托人如為慈善組織則可以開具捐贈票據,但是如果受托人為信托公司就不可以開具捐贈票據,部分慈善信托則采取與慈善組織聯合協作模式開展業務,依托有稅前抵扣資格的慈善組織向委托人開具捐贈票據。這種模式不僅操作復雜性過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慈善信托設立的積極性。鑒于此,應對開具票據權利范圍進行拓寬,通過稅收政策上的扶持使信托公司取得開具捐贈票據資格,在慈善信托成立后直接由信托公司為委托人開具捐贈票據,2019年底全國正常經營的信托公司數量為68家,在捐贈票據管理上也具備可控性。

三、運作環節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及其監管制度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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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作家的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問題

[摘要]網絡作家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作家,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其收入越來越多元化。目前,網絡文學作家的收入主要來自平臺福利、閱讀訂購和讀者打賞收入以及改編收入、出版收入幾個方面。網絡作家的這些寫作相關收入,是否應該按個人所得稅法“稿酬所得”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以及相應的稅收征管問題是現階段值得思考的問題之一。此外,個人所得稅改革后,網絡作家收入的計稅方法發生變化,對其稅負產生了較大影響。

[關鍵詞]稿酬所得;網絡作家;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

關于稿酬所得,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中是這樣定義的———“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不難看出,是否判定為稿酬所得,取決于兩個條件:一是以圖書、報刊形式,二是必須出版或發表。那么,在網絡文學盛行的今天,網絡作家的寫作相關收入,是個人所得稅法中所稱的“稿酬所得”嗎?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改革后,稿酬所得的計征辦法發生了很大變化,將對包括網絡作家在內的文字工作者產生哪些影響?本文從網絡作家的收入談起,探討改革后網絡作家個人所得稅的變化,分析相關稅收問題。

1網絡作家的收入

據2018年1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4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7年12月,網絡文學用戶規模已達3.78億,占網民總體的48.9%。在行業內部,各網絡文學平臺對于創作者的扶持力度也在不斷加大。當然,并不是所有的網絡作家都有很高的收入。目前,網絡文學作家的收入主要來自平臺福利、閱讀訂購和讀者打賞收入以及改編收入、出版收入幾個方面。

1.1平臺福利

平臺福利是網絡寫作平臺給予作者的資金支持,不同級別的網絡作家獲得的資金支持不同。平臺福利大致分為三部分:一是網站給予平臺所有作者的福利,簽約作者每月能獲得一定金額的收入保障;二是網站會給有潛力的新人作者發放“培養基金”,這種福利并非常態,數額也不固定;三是網站給“大神”級別的作者特殊獎勵,留住知名網絡作家,這種福利獲得者人數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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