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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聯網發展把人類帶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改變了以往的經濟生產方式,產生了新的經濟模式——共享經濟,不論是給我們還是政府都帶來了新的機遇與風險。財政作為政府管理重要抓手之一,非常有必要針對其發展專門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本文主要研究共享經濟下的稅收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了我國財政稅收在大數據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完善共享經濟發展相關的稅收政策建議。
關鍵詞:大數據;共享經濟;稅收
一、共享經濟的大數據時代背景概述
人類的網絡社會行為,包括電子郵件、聊天、購物、搜索、朋友圈、日志、點贊等,產生了諸如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規模巨大、類型多樣的存貯在各類介質上的數據。技術手段允許幾乎所有存在物的痕跡都可以被實時記錄,泛互聯網化將受眾的各種信息數據都暴露在網絡之上,他們的行為可被監測,“每一個人現在都是行走的數據生成器”,整個社會生活都可以以數據來表征。數據也呈現爆炸式的增長,大數據通過計算機、數學和統計學等技術將海量數據中有用的相關關系找出來,分析與某事物相關的所有數據,自動搜索出其中有價值的信號和模式,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例如對于企業新上市的產品,他不僅可以從產品經營效果入手,還可以在宏觀層面上分析產品的市場背景、發展潛力、顧客滿意度、市場競爭力等等,進而不同部門針對分析結果對產品銷售方案做出準確調整,改善客戶體驗、進行客戶拓展。我們把線上線下的數據融合在一個平臺上以后就形成一種共享,也進而產生了共享經濟,不夸張的說,大數據的核心戰場就是共享經濟。例如通過大數據的處理我們知道中國私家車數量日益增多,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私家車處于閑置狀態,而另一方面卻是人們在上下班高峰期或是天氣惡劣的情況下經常遇到打車難的困境。滴滴打車這種新型共享經濟發展模式就較好地解決了汽車資源分配(尤其是汽車使用權)極為不平衡的現實困境,在更大社會范圍內重新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提高汽車使用率,也有助于環境保護。大數據產業正在成為新常態下經濟新的增長點,是有助于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對經濟的意義很大,甚至不可替代。
二、共享經濟帶來的財政稅收問題
由于共享經濟發展過于迅速,我國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共享經濟已經存在或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約束,以至于共享經濟的很多方面都存在著監管空白,造成了很多問題,尤其在稅收方面,共享經濟形態日益多樣化,稅收方面面臨很大挑戰。
(一)法律法規不規范
稅收本身就是個很大問題,即使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有很大一部分商戶或個人偷稅漏稅,而共享經濟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規范更是給很多人鉆了空子,有機可乘。沒有了法律的約束,他們就可以不如實申報繳納相應稅收,國家有關部門也無處可查,從而造成了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其中,稅收流失現象比較嚴重并引起社會關注的領域主要有網絡直播和網絡約車。
(二)納稅主體難以確定
共享經濟形態多樣、業務多元、商業模式復雜,使得如何判斷、明確納稅主體存在很大難度。共享經濟的發展經營涉及的交易主體有:資源的供給方、共享經濟平臺、第三方支付平臺、資源的需求方。在一個完整的交易中,首先由資源的需求方將費用支付給第三方交易平臺,第三方平臺按一定比例扣除手續費后再將剩下的款項支付給共享經濟平臺,共享經濟平臺作為一個服務中心需要抽取一定的服務費,最后剩下的金額才會支付給資源的供給方。整個交易過程中,資源的供給者、第三方支付平臺、共享經濟平臺都通過付出相應的勞動而獲得合法收益,屬于應稅所得,故三者都應當被認定為納稅主體,但實際繳納稅款時卻不是如此。
(三)納稅客體難以劃分
共享經濟的實質是為了整合社會的分散資源,并沒有對業務的行業、從事業務的人群進行劃分,造成了它的行業界限比較模糊。就共享經濟平臺來說,共享經濟平臺在交易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我們很難進行區分,它可以是信息傳遞的中介服務,也可以是產品或服務的實際提供者。因此究竟應該按照增值稅的哪個具體的稅目繳納增值稅,很難作出抉擇。
(四)納稅意識淡薄
共享經濟給擁有某些資源的人群提供了就業機會,但是其行業準入門檻較低,從業人員往往只需要在網絡上進行一個簡單的注冊即可,沒有意識到還要去相關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明確自己的納稅人身份。最終導致稅務機關無法對這些從業人員納稅。
三、共享經濟下財政稅收政策治理策略
對共享經濟征稅,必然是一項難題,不但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體系,還必須充分考慮其現實可行性。大數據時代的發展對共享經濟征稅難的問題提供了很多便利的地方,數字經濟時代下可以通過對大數據的積極利用和加工,使工作更加有效。
(一)完善稅收體系
改善共享經濟稅收環境,最重要的就是要制定共享經濟的行業標準,規范從業經營者的合法身份。政府要積極的加以干預,不斷推進共享經濟的稅收征管改革,不斷完善共享經濟的稅制建設,增強稅制對經濟變革的適應性、稅制設計的合理性和前瞻性,提高稅制的寬容性與普遍適用性。
(二)加強稅收監管
制定資金池監管制度,防范金融風險,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加強稅收監管。同時提供適當的稅收激勵機制,推動共享經濟有序發展。
(三)明確經營者的納稅義務
結合共享經濟時代的特點,利用大數據時代的便利性,運用大數據技術改造稅收體系,從源頭解決問題。首先在推行網上電子稅務登記制度,解決從業人員納稅意識淡薄的問題,在第三方共享平臺實行代扣代繳制度,建立稅源管理協調共治機制,推廣電子發票,切實解決納稅主體難確定的問題,實現對共享經濟的稅收全面監管,提高現行稅制的公開性與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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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穆文靜 單位:華中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