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信息傳達的文化形象設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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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信息傳達的文化形象設計論文

一、公共空間與信息傳播

1.公共空間的信息

人在公共空間的行為,即為空間信息傳達和接收的過程。空間信息傳達是空間應用特有的視覺語言,向身處其中的人表達信息的過程,其本質是以人的視覺來傳達符合人的認知和體驗規律的空間樣態和信息符號。這種視覺信息可分為功能信息和文化信息。“功能信息”屬于“顯性信息”,是在人們需要確認方位、尋找目標時所需要借助的一切空間中可以通過視覺認知的信息介質,比如建筑體形態、外觀裝飾、標識廣告牌等功能性信息;而“文化信息”屬于“隱性信息”,是相對內在的,屬于一個特定空間的信息品質,它負責提升空間的文化意義,需要通過深層認知和體驗才能獲取。這說明,如果一個城市由于環境構造的多方因素,如人口密集、交通擁堵,而減少提供公共的空間所場,就意味著這個城市缺失信息交流和傳播的重要媒介。

2.公共空間的信息可視化

依據信息傳播的理論,在空間中傳播信息是通過人的認知與體驗的視覺化過程來完成的。認知(cognition)一詞來源于拉丁文,原詞義為“gettingtoknow”,指的是獲得知識的過程,包括感知、表象、記憶、思維等,而思維是它的核心。人對空間的認知,就是將視覺感官收集的信息輸入到腦中,經過編碼、加工、儲存、轉化和再輸出的表現過程。而所謂的體驗,即是用心去感受信息、溝通情感,實現文化的傳遞。空間體驗不僅是指人的感覺刺激,而是針對特定的空間信息,如主題書店、概念商店、娛樂園等具有特指信息承載與傳播的公共空間。當然,認知與體驗在人的意識狀態上有主動與被動的區分,但在空間的信息傳達中,二者又不是單獨進行的。良好的空間認知會幫助人們深入體驗,而深入空間體驗也給人的認知貢獻完整的寬度和強度。二者相互依存和推動,為人在空間中獲取正確的信息提供條件。因此,公共空間信息的可視化,可分為感知空間、認知空間和符號空間。而不同的空間表現形式,具有不同的空間認知方式,分為空間特征感知、空間對象認知、空間格局建立三個層次。其中空間特征和空間對象則是空間認知模式構成的兩個基本要素。

3.公共空間的信息傳達

公共空間的信息傳達,首先有相對應的環境空間結構和視覺空間載體。環境空間結構,包括營利性組織(如城市建筑空間)和非營利性組織(自然景觀空間),視覺空間載體包括有形的(如建筑裝飾立面、環境裝飾墻面、特定空間識別平面等)和無形的(如空間載體的功能性、文化性信息等)。這種系統的內容是需要預期做出分析和策劃,并通過公共空間的表達方式來完成的。在信息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公眾的行為內容和方式已經被“符號化”,或者說被“品牌化”。因此,公共空間信息傳達的視覺形象表現,不僅是一個學術或者商業的概念,在今天已作為一種消費印象和欣賞偏好,涉及領域非常廣泛。比如選擇哪個城市建筑、哪家企業環境、哪所商業空間或者哪所學校環境,實際上就是選擇一種空間功能的形態和文化意義的載體。“公共空間信息形象”作為一個學術概念,是說這形象是原空間所沒有的而被拓展而來的。無論是商業的還是企業的空間,它們的獨特性與現代“空間”的性質是一致的,這就是“以人為本”的概念在一定空間中的視覺化。它們傳播的目標性也是與信息視覺傳達的目的性一致的。這是公共空間信息傳播的根本性和立足點。

二、公共空間與文化形象

公共空間的信息傳達,是由于空間形象本身的信息給公眾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公眾二次走入空間的可能性,驅使內部形象的信息賦予公眾互動流連而產生文化審美的交流特征,告訴人們這兒是什么,讓人了解并產生記憶。因此,公共空間的信息功能格局決定著不同形象的表達。

1.公共空間的信息格局

(1)空間外觀的信息格局。

公共空間環境往往錯綜復雜,一個規模龐大的公共空間,外觀形態的載體包括建筑外觀、引導地標、文化墻等設施的集合形象,有一種大容量、多信息的傳播格局,體現人與社會交流的信息傳播方式。一般情況下,人們通過這些外觀區域的識別,來確定基本的活動方式和產生認知的意義。如法國巴黎的阿拉伯世界文化中心是一棟“絕對現代”的建筑,它的建造使用了最前衛的營造技術、結構和釉料立面,鋁材裝飾覆蓋的結構局部,突出傳統阿拉伯建筑的原型成份,建筑外觀則用類似照相機光圈易變的控光裝置變換一系列阿拉伯文化中常見的幾何圖形,使人能夠對其做出清晰的認知。

(2)室內空間的信息格局。

公共室內空間是公眾獲取信息的核心區域,因此內部空間的信息配置非常重要。一般而言,公共室內空間的信息種類,需要按照空間的區域劃分,根據不同的人的行為方式來設置不同的信息載體,而信息可視化的形象設計就是立足于人與環境交流的視覺形態創制的。

(3)個體空間的信息格局。

如同商業公共空間主要劃分為大型超市、大型電影城、品牌零售店等空間業態一樣,個體的信息傳達方式是通過個體形象的設置,將人引入不同的功能區域,吸納消費者聚集活動,并通過垂直路線(自動扶梯、樓梯)連接次級功能空間以及輔助性功能空間,使信息形象的組織讓人產生文化好感和記憶來提高消費的持續力。因此,個體公共空間的信息格局呈現出視覺傳達的靈活性與多樣性,也體現出人與事物交流信息的個性化視覺語言的創新。

2.公共空間的信息形象

信息形象,廣義上就是信息的視覺形象,包含著信息理念的視覺轉換和傳播價值的視覺形式和符號。信息形象的認知關鍵是“信息的形象”,有別于“任意的形象”,是一種特指信息的形象表現。信息所指是與人視覺相關聯的形象、符號、色彩和立體的肌理形態以及光構成的運動形態等。在今天高度發達的信息時代,公共空間的信息形象包括建筑空間視覺立面形象、公共環境中的裝飾形象和特定空間的識別形象等。由于公共空間的信息傳達具有高度的視覺性和文化性,當人們對其信息視覺形象發生聯想時,形象內在的信息意義和視覺品質受特定空間形態的識別引導,就會產生特定意義的聯想和記憶,從而構成公共空間視覺形象的信息傳播效應。在此意義上,公共空間的視覺形象傳達也就是信息形象的傳達。對建筑空間而言,除建筑本身具有一定的實體形態外,建筑內外的立面裝飾形象,不僅是附加和延伸意義的空間信息形象,更是一種具有豐富內涵的視覺藝術產品,即是對特定空間形象注入消費功能與觀賞品質的理念,形成創意空間的信息形象設計,達成與觀者在空間導視中的信息溝通和審美。如建筑的外部立面形象設計、公共環境的景觀形象設計、企業文化的裝飾形象墻設計等。因此,公共空間信息形象,包含著視覺信息與文化意義同構的形式和內容,是一種文化的視覺形象。

3.公共空間的文化形象

公共空間的文化形象是公共環境中公眾想要看到并感受得到的形象,是人們對空間信息形象的文化認知和評價。文化形象是公眾在使用過程中所形成的對某一文化意義的看法,具有影響公眾生活經驗的傾向。因而是公眾直接透過空間形象本身,了解其意義信息所拓展的文化和價值所在。公共空間的文化信息形象設計必須按照確定的文化理念,來進行一系列的形象構成、包裝和推廣的創造過程,也就是通過塑造一個特定空間拓展形象的方法與途徑,形成新的生活空間的設計過程。這說明,公共空間的文化形象是體現人與人、人與環境、人與空間之間的視覺信息交流,并通過空間媒介將文化信息傳達給受眾的形象。這個形象不僅要完成簡單的視覺信息傳遞,而且要給人以生理和心理上的感染和滿足,實現視覺的文化信息溝通。因而文化形象的信息元素就必須表意清晰,具有很強的可觀性與可讀性,才有可能為受眾理解和接受,并積極地對其做出回應,實現文化信息的互動理解和交流傳播。如荷蘭埃德的“維曼印刷”是一座藝術印刷企業的大廈。建筑立面的底座呈深色,立面是白色玻璃體,與之形成強烈的反差,就像是公路邊上一個巨型廣告牌,建筑立面裝飾是荷蘭詩人施博爾(K.Schipper)的詩“Maskerade”。

三、公共空間的形象設計

公共空間信息是依據視覺形象來傳達,而傳達是由一個信息系統向另一個視覺形象系統的意義傳遞,從設計學的意義上講,傳達就是一種設計。理解這一點,會使設計思考更加清晰。公共空間的視覺形象設計,是用以呈現公共事物的標識及其相對應的形態、符號、色彩和綜合材料的形象設計,是顯示其個性并與其他形象區分開來的視覺識別樣式。任何空間的視覺形象,之所以成為信息的形象載體能夠被記憶和區分,首先因為它是原空間中不存在,要通過設計而成為具有獨特識別的符號形態,以整合和強化人們對一個或多個特殊信息予以認同。當人感知到某種空間拓展的形象符號時,就會產生相關的“意義聯想”。而認知程度的不同,所產生的意義聯想也就不同。因此,公共空間的形象設計實質上是由各種信息傳播的空間格局決定設計的成敗。設計的思考必須是同時把空間屬性、文化信息與受眾意象三方面具有個性的要求聯系起來,使設計行為成為設計師、設計物和受眾互為溝通信息的視覺形式,才能使設計與受眾達成“通而會心,感而知意”的審美體驗。有三種對應性設計的方式:

1.公共空間形象的識別性。

在公共空間中要完成一系列活動,首要解決的是空間形態的認知特征。一個沒有“可識別性”的形象,無論怎樣的形態都無法贏得公眾的青睞,原因在于公眾沒法在不同空間形態中尋找識別出具有文化意義吸引力的形象來。從公共空間的整體形態來看,是否能夠最大程度留住人,很大程度要歸功于文化形象的識別作用。公眾能夠在空間中獲得良好的心理感受,才能帶動更多、更持久的消費行為。識別信息的文化形象,既包括城市建筑外觀形象,也包括環境景觀、公共場所的識別形象等,都是通過不同的文化識別形象來構成人們生活的意義和價值。如法國的蓬皮杜藝術館。

2.公共空間信息的體驗性。

體驗信息與識別信息的區別,在于形象傳達作用于更深層次的認知。體驗信息在公共空間的傳播作用主要體現在不同空間的區劃,因而所轉換的視覺形象也是不同的。尤其在大型的公共空間中,不同文化信息的傳達,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文化形象的建構,是否促進人群在空間中獲取深層次的體驗經歷,并記憶空間所傳達的理念意義。如在商業公共空間中,對品牌體驗的空間信息理解,就是將二維的品牌演繹為立體文化活動的認讀,通過某一特定的名稱與概念來營銷商品和服務,借助人們對其個性生活方式、素養和興趣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來體驗品牌信息的定位特征和個性,由此完成商業的營銷目的。

3.公共過渡空間的象征性。

基于公共空間信息傳播的作用,將過渡空間,即承接空間的形象設計特征歸納為過渡空間的象征性形象表達。當人們需要從一種狀態向另外一種狀態轉換時,過渡信息作用于人們轉換需求的表達,形成象征性的形象樣式,為下一個狀態的發生提供時間和信息傳達的停留和預言,針對的是人在空間中的信息接受度。而過渡象征性形象表現出兩種形象語言:一是作為空間過渡的“連接形象”,連接空間的內部與外部、動態與靜態、私密與公共,從而實現公共空間信息傳達的連續性,避免不同性質的空間信息之間在形象塑造上的相互矛盾;二是作為心理過渡的“告知形象”,告知人們接下來另一種空間的體驗感受,這在很大程度上就確定了過渡空間形象表達的象征性特質。如世界博覽會場館中具有鮮明民族告知形象的中國館。這樣的對應性設計形式,能使形象設計的思考脈絡更加明晰,而不同的設計形式根據其特點、性質和目標,所表現出的創意重點不盡相同。這就說明在公共空間的文化形象設計,必須要針對特定信息概念與視覺表現語言的對應關系,針對不同的信息訴求和受眾心理的接受度來進行設計,這應是設計創新的關鍵所在。

四、結語

隨著城市空間的擴張、人口的增加、民族的多元變化,公共空間環境已經越來越呈現豐富多彩、寓意廣博的視覺形象。因而公共空間的信息傳播與文化形象設計,就是為公眾建立清晰的認知和體驗的生活行為,讓人在社會迅速發展中能動地使用空間,擴展生活體驗的潛在深度和強度,從而產生清晰愉悅的國家、民族的文化認同感和歸屬感。

作者:余毅 單位:四川美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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