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區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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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區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價值

摘要:社會的發展轉變離不開公共治理,公共治理與多元主體的參與密不可分。而在推動環境公共治理的理念下,首先要保障公眾的主動實質參與,就需要找到公眾參與這種相互協作治理的切入口。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西部民族地區的農民占比高于我國其他地區,最大程度上的公眾參與則是否可以考慮通過發展生態農業參與治理當中,這將會是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這對天然矛盾的最為有效的方式,使環境問題真正實現“不治而治”。

關鍵詞:民族地區;公共治理;公眾參與;生態農業

一、問題的提出

現階段,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依附性積累與不發達狀況創造了“經濟奇跡”,但不能忽視的是其背后所隱含的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如收入分配不公、生態破壞、環境污染,都值得人們駐足反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環保部在2013年2月首度承認中國存在群體性疾病“癌癥村”,且據相關專家的預估,已經逐漸往中西部擴散。這使得西部民族地區本身在經濟發展吃力的同時首當其沖所面臨的就是環境污染的治理問題。當下,西部民族地區的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全國甚至可以說全球性的問題,無論是生態環境建設還是經濟發展都是并重的。但生態環境建設與經濟發展這一天然的矛盾體正是制約著西部民族地區發展的關鍵。在面對嚴峻的環境壓力與經濟發展兩難的處境時,如何找到一條生態發展之路,這對民族地區而言至關重要。

二、西部民族地區發展生態農業參與環境公共治理的價值分析

美國學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以“公共池塘資源”治理為例,提出了在市場和政府雙雙失靈的情形下的社會自主治理機制。即公共池塘的共享者可以通過“自組織”有效地自主治理。該理論現已經被廣泛地應用于空氣污染、海洋環境污染、過度砍伐捕撈以及其他的環境污染和不合理的資源配置等問題。[1]然而由于公眾參與的缺位,導致西部民族地區生態治理的動力不足。其環境的治理這一重擔依舊靠國家來承擔,可想而知治理的效果。公眾參與生態環境治理若能成為自覺行動,則對于推動我國當前民族地區環境的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作為生態環境治理的重要主體,公眾參與缺位的現實,是我國環境政策面對的又一個亟須完善的內容。[2]那么,筆者認為,以發展生態農業為切入點來實現公眾參與的自主治理模式則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加之在環境開發與利用中去保護民族地區的文化產品,更是維護少數民族環境權益,實現公眾自覺參與保護當地環境的有效策略。

(一)生態建設是區域發展的必要前提

生態農業是解決包括西部民族地區在內的經濟、社會、環境問題的基本思路。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風險給人類生存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西部民族地區生態環境的建設存在著為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的潛在思維,無法擺脫惡劣的生態環境制約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模式。但不管是生態環境建設還是經濟發展最后都是落實到“人”身上,因此,人可以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與創造力去協調矛盾。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有效協調的選擇就是發展生態農業。這不僅可以有效地改善民族地區經濟落后的生活條件,而且對于保護環境有著非常大的作用。將生態環境建設定為西部民族地區發展的目標,是由西部地區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所面臨的環境問題決定的。例如:寧夏靈武沙棗的種植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種,大量的棗樹的種植,不僅在經濟上給當地的農民創造了福利,而且有效地起到了防止土地沙化問題。靈武的防沙治沙的經典做法還有分區推行的草方格加灌木的干旱造林治理方式,沙產業經濟林的引黃灌溉治理方式,鼓勵全民參與的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承包、租賃等方式依法治理荒山、荒沙、荒灘,重點扶持經果林、種植養殖等產業。靈武的黑色煤炭、白色羊絨、紅色長棗、綠色生態素有黑、白、紅、綠“四大特色資源”之稱。靈武的迅速發展,正是基于把當地資源優勢轉化成經濟優勢才是切實解決老百姓溫飽問題的關鍵這一認識。此外,寧夏還有很多資源與地理優勢。利用好這些資源優勢來實現實現“經濟功能”的同時轉向“生態功能”的自然過渡。生態建設是區域發展的必要前提,搞“先發展,后治理”的老路子對于西部民族地區而言,經濟條件是不允許的。

(二)在環境開發與利用中保護民族地區的文化產品,是維護少數民族環境權益,保護當地環境的有效策略

在工業化社會的沖擊下,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環境污染等因素都使得我國西部地區的人民生活狀況面臨嚴重挑戰,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低,貧困和人口壓力巨大,又不得不面臨環境資源開發問題。無論是從社會的公平角度考慮,還是從最大程度地維護與保障國家整體環境利益看,都應該更明確地對民族地區生態環境權利與利益給予極大地關注與保障。一個良好的生存環境是一項公民基本的人權。而生存權和發展權又是首要人權,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這是我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觀點。[3]基于資源的習慣權利恰恰是民族地區少數民族群眾為了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而行使的一種權利。因而在環境開發與利用中保護民族地區的文化資源,不僅是保護當地環境的有效策略,更是維護少數民族的環境權益。2018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加強環境保護,推進共建共享”,推進旅游與農業的融合,帶動鄉村振興。以“旅游+”為路徑,可以將田園風光、民風民俗、特色種植業等社會和產業資源,甚至荒山、荒坡、荒灘等閑置資源,進行整合開發。寧夏西吉龍王壩村被評為全國生態文化旅游村就是一個這樣的發展模式,龍王壩村將農房變客房;讓農民變導游;把馬鈴薯、芹菜汁、紅軍粉變成旅游商品,延伸了產業鏈;結合黃土窯洞、農民耕地的原生態場景等特色旅游資源,植入文化元素,將文化創意變成旅游收益。成為西吉縣農民純收入最高的鄉村,也成為了全國有名的鄉村旅游示范村。在旅游發展的帶動下當地特色文化產品的地位越來越凸顯出來。刺繡作為我國民間傳統文化,在國家的精準扶貧幫扶下已經融合了民族地區特色,是一個相當成熟的文化產業。調研發現,西吉縣成立的馬蘭回鄉刺繡給來學習刺繡的婦女免費培訓指導,這激發了許多婦女的就業意識。刺繡加入的元素不僅有紅色文化,還有民族和地區特色,顯得親切而深受人們的喜愛。刺繡作為文化資源開發的重要內容,可以說是文化衍生出的生態產品。之所以說是生態產品,生活中人們可以選擇用刺繡裝飾的服飾從而減少用動物皮毛制作的衣物。我國《環境保護法》第36條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和再生產品,減少廢棄物的生產”??梢姡l村生態產業的發展順應法律之義,也很好地協調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天然矛盾。

三、結語

歷史已經證明,生態影響文化,文化影響生態。不同的文化對生態的影響是不一樣的。生態保護需要人類理性。從世界各民族的生態環境來看,凡是處于傳統社會中民族居住的地區,生態保護往往比較好,生態系統也較平衡;凡是進入工業化、現代化的社會或正在進行工業化建設的社會,生態破壞就較為嚴重。“工業化—生態破壞—社會發展—保護生態”模式成為大多數現代化國家發展過程的一種模式。而中國少數民族在長期與自然的交互作用過程中,已經形成了一些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樸素觀念。為何不借鑒包含著維護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的最為純樸的文化內容呢?在環境公共治理視野下,應當以生態文明為理念,生態農業建設為切入點,確保公眾的實質性參與,構建西部民族地區生態環境的治理模式,在尊重地方性知識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西部民族地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應對環境問題才具有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M].余遜達,陳旭東,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35-67.

[2]張軍馳,樊志民,王倩.我國西部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的對策研究———基于環境政策視角的分析[J].河南社會科學,2011:19(3).

[3]張文香.中國少數民族生存權與發展權理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10.8.

作者:王海霞 單位:北方民族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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