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業城鎮化建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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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企業城鎮化建設論文

一、流通主體:以人為本,推進農民市民化

(一)提升吸納就業能力

 一是要激活各類流通主體發展新活力,大力支持小微流通企業發展,提高大中型流通企業競爭力。通過培育流通主體創造穩定的就業機會,發揮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主渠道作用,為城鎮化推進提供支撐能力。二是要延伸流通產業鏈條,向生產、研發、營銷、服務等上下游鏈條延伸,鼓勵流通業新業態產生,為農村轉移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三是流通業要為農村轉移人口提供技能培訓機會,使農民快速適應城鎮的用工需要,提高流通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農民對未來生活質量的預期。

(二)增強綜合服務功能

城鎮化必然伴隨著大量的農村人口聚集到城市,社區商業、商場、購物中心、娛樂休閑等城市商業設施緊缺,城市需要新增大量商業配套服務設施以滿足不斷增加的消費需求。另外,遷入城市的居民需求層次呈現多樣化。因此,流通企業要抓住機遇,擴大商業設施的建設投入,消化城鎮化帶來的需求增量;更要增強綜合服務功能,覆蓋各類消費群體的訴求。流通企業要綜合考慮城鎮規模、城市定位、居民需求、農村轉移人口等多方面因素來配置流通設施、布局流通業態;不斷提高服務管理水平、豐富經營內容;注重城鎮商業網點數量配比同人口與市場規模相匹配,業態、業種和層級同購買力與消費特質相適應。

二、流通載體:公益先行,完善城鎮基礎設施

我國城鎮化建設處于高速發展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是提升城鎮質量的首要條件。從某種角度來看,城鎮化過程也是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現代化的過程。流通基礎設施作為流通的載體,要滿足產業升級需求、農民市民化需求、區域經濟一體化需求。未來,要穩步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公平共享,加大公益性流通設施建設力度,解決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瓶頸,以進一步提高城鎮承載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的能力,促進城鎮整體功能發揮和持續健康發展。

(一)加大公益性設施建設力度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公益性流通設施的需求數量日益增加,但是目前流通設施過度商業化,供給不足。在城鎮進程中,要加大民生型、基礎型、保障型、環保型和公共服務型等5類公益性流通設施的建設力度,滿足城鎮化對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發揮公益性流通設施多方面的功能,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維持生產持續穩定、保障供給、穩定市場、有效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然事件、促進流通現代化。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

一是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發揮政府性資金的引導作用和乘數效應。關系到經濟社會穩定、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公共流通設施,如中央儲備庫、地方儲備庫、應急物資儲備庫、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商務預警公共信息平臺等,由政府直接生產。二是放寬市場準入,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民營資本和外資投資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有效途徑,積極構建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適當引入競爭機制,允許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性流通基礎設施供給,打破政府壟斷的低效率。注重發揮外資的積極作用,采取項目融資的方式,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到城鎮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中。三是發展多樣化的流通設施融資方式。引入項目融資方式,如采取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經營—移交)、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經營—轉讓)等方式。積極創新銀行參與流通設施建設的融資模式,鼓勵銀行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選擇企業融資或者有利的項目融資方式發放貸款。對于投入大、投資回收期長、規模效應明顯的流通設施,如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冷鏈設施、跨省區中繼性物流中心等項目建設要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方式,維護投資者長期穩定的收益。

三、流通格局:因地制宜,優化城鎮結構布局

流通產業要按照“因地制宜、城鄉協調、以大帶小、功能完善”的原則,構建高效、有序、協調、合理的新格局,實現“城鎮化格局更加優化”的發展目標。

(一)推進流通體系城鄉融合

建立開放共享、雙向互動、互補共贏、良性發展的城鄉一體化流通是實現以城帶鄉、建立城鄉連體的城鎮新格局的關鍵。一是流通規劃城鄉一體化。構建相融互補、層次分明、相互銜接、覆蓋城鄉的流通業規劃體系,統籌城鄉流通業發展。二是城鄉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打破城鄉界限,實行城鄉開放互通,逐步形成城市和農村互為市場、互為依托、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互動局面,實現各類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平等交換。三是信息資源城鄉共享。建立覆蓋城鄉的流通信息平臺,市場供求信息與生產的“雙向對接”,減少生產盲目性,產供銷實現無縫對接與良性循環。農民及時了解農產品市場供求、價格和災害預報等信息,城市生產企業掌握農村市場的需求信息,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把握市場宏觀調控依據。

(二)構建城鎮級差流通體系

堅持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是城鎮化的必由之路。以聯結城鄉的小城鎮為切入點,以中小城市為重點,以大城市為龍頭,構建級差流通網絡體系,增強城市凝聚力和輻射力,是實現由大城市優先發展向大中小城市互補協調發展轉型的重要工程。一是重點發展聯動城鄉的小城鎮流通業。小城鎮是中國城鎮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未來,小城鎮總數控制在1萬個左右,每個小城鎮人口規模在3萬以上。積極把小城鎮流通業打造成聯動城鄉發展、吸納農民就業的關鍵節點,有效推動“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體系的發展。二是積極完善中小城市流通業的功能。中小城市是中國城鎮體系的主體,其城市數量占全國設市城市總數的78.63%,其城市人口占全國設市城市總人口的55.31%,其中占73%的中小城市分布在內地。中小城市既是參與城市群產業分工、承接大城市功能轉移的主要載體,又是加快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平臺。中小城市流通業要擴容增量,布局新業態、新業種。通過發展流通業提高中小城市的集聚效應,提高對農民工市民化的吸引力。三是著力打造龍頭大城市流通業的高端形態。大城市是中國城鎮化發展的核心。根據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的預測,上海、北京、廣州、深圳在未來10年將進一步發展成為超巨型城市,天津、武漢、重慶、沈陽將發展成為巨型城市,南京、濟南、青島、哈爾濱、成都、西安、長春、大連、杭州將發展成為特大城市,100萬—300萬人口的大城市將達到40個以上。針對大城市的發展趨勢,引導上海、香港、北京向流通業的高端形態———世界商貿中心發展;引導深圳、珠海、青島、大連等若干有潛力的大城市發展成為具有影響力與知名度的國際大都市,培育一批區域性商貿中心城市。通過大城市商貿流通的跨越發展推動中國流通體系向高端形態邁進、實現區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帶動地區乃至國家競爭力的提升。

(三)優化城鎮微觀商業空間

未來,要依據地區的資源稟賦、地理位置、人口狀況、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等因素,因時因地制宜,科學編制城鎮商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商業設施,優化城鎮商業發展空間。一是要擴大增量,講究質量,滿足需求。城市商業規劃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護同步,改變城市商業設施疏密無序的狀態。二是遵循規律,科學規劃商業設施建設速度和數量,適度超前,合理布局,錯位發展,防止重復過剩和建設滯后。根據實際情況,在一些流通業發達的新城區可以采取跨越式發展。

四、流通方式:提升品質,推動城鎮內涵式建設

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既要重視“量”的擴大,更要重視“質”的飛躍,由注重數量的外延式、粗放型增長到重品質的內涵式、集約型發展。流通發展方式要順應現代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從偏硬件設施建設、市場規模擴張,向環境友好、生態文明、智慧低碳、集約有序轉變,建設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緊湊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

(一)發展綠色流通

發展綠色流通是把生態文明理念植入產業發展,通過制度和技術創新實現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一是打造綠色供應鏈。商品的采購、包裝、加工、倉儲、運輸、銷售、消費等諸環節融入綠色低碳指標,實行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資源節約。二是推動綠色流通企業發展。引導流通企業實施綠色低碳經營戰略,鼓勵企業采用綠色低碳技術、設備和材料,嚴格執行節能標準,最大限度降低流通企業的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在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等重點行業推進綠色流通的創建工作,培育一批“3R”(Reduce、Reuse、Recycle)綠色示范企業。三是建設綠色流通服務體系。推動綠色產品認證和技術認證。建立流通領域能源管理體系。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推進綠色流通信息化建設,將綠色流通納入制度化和標準化的發展框架。

(二)探索智慧流通

城鎮化建設必然伴隨著信息基礎設施的完善,這為流通業發展提供了重要契機。反過來,城鎮化需要智慧流通的支持,從而有效推動四化同步的實現。一是發展智慧商業。以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移動終端技術、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創新商業模式,支持智慧商業示范點培育,建設智慧商業集團,打造一批未來商店,培育一批O2O商業企業和平臺典型。二是發展智慧物流。將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和現代管理手段運用于物流業,實現物流的自動化、可控化、可視化、網絡化、信息化、智能化。構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搭建物流信息化網絡,打破地區封鎖,實現物流信息合理共享、應用和調配。托盤、貨架、運輸車輛、集裝箱、倉庫門禁等物流設施設備嵌入RFID電子標簽等物聯網技術,幫助物流管理系統實時掌控各項物流進程,實現物流全程可視化監管,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傳承商業文化 

發掘城市的商業文化資源,融貫區域特色的商業文化,保護、恢復和開發一些標志性的商業文化遺址。舊城改造與新城建設相結合,保護稀缺而不可復制和再生的城市商業歷史文化資源,促進商業功能提升與歷史文化保護相結合。注重在新城區商業布點時融入傳統文化元素,與城市的自然人文特征相協調。打造商旅文一體化特色街區、民族風情小鎮,推動地方特色商業發展。

(四)集約利用土地

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的原則,改變“土地城鎮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鎮化”速度的狀態,由過去片面注重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品質和內涵為中心,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建設緊湊型城鎮。一是優化商業地產使用效率。充分挖掘土地資源的利用潛力,激活現有閑置土地資源。提高單位經營面積效益,形成緊湊、集中、高效的城鎮商業用地格局,解決流通業土地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結構性矛盾。二是盤活現有土地存量。統籌分散在各區的舊城改造,有效利用地下人防工程等主動開發城市核心地段地下空間。啟動城市二度空間綜效利用方案,點線面結合,打造立體商業。三是控制商業地產開發。防止開發商借機“圈地”和“囤地”,規制零售企業的規模擴張和大型商場的擴建,改變企業盲目占用土地資源搶占網點的現象,避免土地資源粗放使用。

五、流通體制:推進改革,提升城鎮治理水平

流通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要堅決執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國《決議》提出的“推進國內貿易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改革任務,以現代流通綜合試點為抓手,先行先試,改革流通體制,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提升城鎮治理水平。

(一)管理體制

流通管理體制改革,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中介組織這四組關系。一是減少政府直接干預,強調發揮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突出政府部門的服務功能。政府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減少破壞市場的微觀干預,主要職能定位為建立健全流通法律體系、完善產業政策、加強市場和信用監管、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二是承認地方政府作為獨立利益主體和權力主體,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主觀能動性。改變中央政府對商品流通自上而下一管到底的做法,賦予地方政府相應的調控權限,鼓勵地方政府探索運用經濟手段管理商品流通,在貫徹執行中央政策時發揮先行作用、補充作用和調整作用。同時,中央政府要通過立法手段和經濟指標建立相應的監督和約束機制,保證地方政府價值取向和行為規范的合法性;明確地方政府的權力界限,各級地方政府按照行政事務規模和范圍劃分管理權限。三是從根本上解決部門職能分工問題。借鑒發達國家建設經驗,將商務、工商、食藥、質檢等相關部門合并組建流通綜合管理部門。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制定部門的權力清單,使各管理部門業務既有分工又能充分協調配合,避免管理部門的職能交叉。四是破解流通中介組織發展困境,提升實力承接政府管理職能轉移。流通中介組織要突出專業性,充分發揮維護市場秩序、規范企業行為、監督落實政策等方面的作用,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各種信息服務,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和政府的管理成本,彌補政府制度供給的不足。

(二)競爭體制

一是降低區際貿易中的“轉運成本”。著力消除各個地區對外地產品征收的各種“經濟關稅”,加快清理區際貿易中各地制定的地方性壟斷政策。二是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我國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條款,明確違法行為的界定原則和方法以及相應的處罰措施,加大違法成本,構建以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主體的競爭法律體系。改變多頭執法的執法體制,成立獨立的競爭法律執法機構,提高執法效率。三是加強市場規則和信用制度建設。針對食品安全、電子商務等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加強立法規制。加快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主體信用、稅務管理、交易結算等信息資源集成,著力構建信息共享、分類監管的流通誠信體系。

(三)立法體制

流通領域要加快研究出臺統領流通的上位法———《流通法》或《市場法》。針對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的出現和發展,填補流通領域現存的立法空白區域,修訂過時的流通法律法規,制定商業網點規劃、電子商務、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融資租賃管理等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修訂《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建立權責統一、獨立、高效的流通執法體制,全面實現統一的市場監管。創新執法監管方式,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商務綜合執法改革。

(四)企業體制

一是推進流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以市場化為導向,推動各類流通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流通企業進行兼并重組,完善國有資本進入退出機制。推進石油、糧食、煙草等領域的國有流通企業產權改革,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流通企業改革重組,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流通企業。放松股權比重限制,國有流通企業新增投資傾向于公共產品和公益性流通設施領域。二是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分工協作發展格局。鼓勵民營流通企業加快股權重組步伐,組建企業聯合體,引入更多公司治理機制。對流通企業主體的培育和扶持從單一企業扶持轉向對供應鏈上所有企業扶持。

作者:陳麗芬 單位:中國社科院經濟所 商務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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