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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養老保險繳納的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設立養老保險的目的是預先籌集資金進行積累,提前為人口老齡化做好準備,是公平和效率的共同體現。然而,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并不理想,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僅僅是一個名義賬戶,“空賬”現象的發生給企業養老保險的運行帶來了較高的風險。本文主要研究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的中國,如何運用精算技術和方法,保持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
關鍵詞:
企業;養老保險;精算管理
1、引言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各項社會保險制度尚不完善,再加上人口老齡化嚴重,導致我國尚不成熟的養老保險制度突顯出各種矛盾,需要在舊的養老保險制度上進行設計與創新,從而適應我國人口結構的改變。我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部分積累制,退休工作人員的養老金一部分來源于現收現付式的籌資方式,一部分來自于完全積累式的籌資方式。這種方式將職工在職時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與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相掛鉤,有一定的激勵作用,同時又根據實際情況對養老金進行再分配,既能起到激勵作用,又能體現社會公平所在,理論上應該成為一種優秀的養老保險制度。然而,隨著世界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人口結構變化極大,導致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不再適用,必須對企業養老保險進行精算管理。
2、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平衡精算分析
2.1社會養老保險進行精算管理的必要性
養老保險的收支平衡是指養老保險的繳費收入以及這些費用的增值收入在發放完各年的退休金和養老金后,末期結算余額為零。養老保險收支不平衡是指末期結算時出現了支出大于收入的現象或者是支出后仍有剩余的現象。當養老基金收大于支時,通過降低收費標準或者是放寬養老保險基金發放政策等措施,很容易實現收支平衡;而當支大于收時,必須通過提高繳費率或是減少養老基金的發放來維持平衡,如果提高繳費率就會給企業和職工更大的經濟壓力,不利于國家經濟的發展,如果減少養老基金的發放,就會引起退休職工的不滿,不利于社會穩定,如果用政府財政資金來填補漏洞,就會給政府帶來財政壓力,所以說,當養老保險出現支出大于收入時,無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解決,都會有一定的難度和弊端。此時,需要利用精算方法分析各種因素,對未來養老保險收支情況做出精準、詳細的預測,防止養老基金的缺口再度形成,維護社會的穩定。
2.2影響社會養老保險收支平衡的重要指標
影響社會養老保險收支平衡的重要指標主要有替代率和繳費率。
(1)替代率
替代率是指退休后養老基金的水平相對于職工在職時工資的水平。替代率又分為平均替代率和個體替代率。平均替代率是指所有職工退休金的總和與所有職工在職時工資的總和的比率,用該比率表示退休群體養老金的收入水平;平均替代率是指個人退休后養老金與一年或幾年前在職時的工資的比率,表示退休后的收入相對于退休前收入的水平高低。替代率是影響養老保險收支平衡的一項基本要素,替代率高,則養老金支出較高,必定繳納率也就高,要避免出現收不抵支的現象,就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替代率。
(2)繳費率
繳費率是指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金額與工資收入的比率。繳費率高,繳費收入就多,養老保險收支平衡就有保障;繳費率低,繳費收入就少,就會出現收不抵支的現象,甚至出現赤字。因此,要根據企業經濟發展的情況、職工工資水平的高低制定合理的繳費率,不能因為養老保險繳費率過高而影響企業的經濟運行,導致國民經濟受到影響,得不償失。
3、社會養老保險精算管理的路徑
3.1確保養老保險應收盡收
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是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來源。要加強社會保險費用的征繳工作,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把符合繳費條件的企業和人員統統納入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建立企業和個人的參保繳費數據庫,并根據繳費情況進行實時更新,努力提高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和公信力,激發企業和個人的參保積極性,不斷積累養老基金,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2完善社會養老基金的調劑機制
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不斷發展與進步的必然產物,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需要集合社會所有力量共同完成。因此,社會養老保險要提高統籌層次,實行“大數法則”和“平均準則”,最大限度的集中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降低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中的風險。繳費人數越多,繳費率就會越接近最低平均水平,養老保險基金的調劑作用發揮的才越充分。所以,我國要繼續推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政策,并逐步邁向全國統籌,從而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的風險防御功能。
3.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社會養老保險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對維持退休工人基本的生活水平,保障社會穩定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因此,國家財政對于承擔社會養老保險費用有著重大的責任。在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職工不需繳納費用,職工退休后需要的費用是國家操作,通過企業向職工發放的。社會保險制度成立之后,養老保險基金直接向退休工人發放退休金。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較晚,國家沒有資金的儲備積累,導致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既要承擔現在的養老所需費用,又要承擔制度建立之前的職工退休所需的費用,只能靠提高繳費率來維持收支平衡。然而,繳費率的提高使很多職工無力參保,無法享受應有的社會保障,同樣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因此,國家財政部門要將社會養老保險支出作為一項重要的支出列入到財政預算中,增加對社會養老保險的投入,讓更多的人體會到社會主義制度的美好。
4、結論
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的重要標志,是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決策。面對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只用進行養老保險的精算管理,對養老保險的支出與收入進行精準的預算,確保收支平衡,才能充分體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優越性。
作者:謝琛 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
參考文獻
[1]王金濤.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銜接問題與對策研究.社會保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0(學位年度).
[2]柳清瑞,王虎邦,苗紅軍.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優化路徑分析.《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