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轉移接續養老保險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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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轉移接續養老保險論文

一、歐盟成員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

歐盟的一體化進程始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與我國城鎮化建設相同,在此過程中同樣伴隨著大量人員在歐共體內部跨國流動。這種大規??鐕D移就業的頻繁出現,促使各歐盟成員國政府逐漸意識到需要盡快形成能夠滿足各成員國不同利益訴求的,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體化。因此,為了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協調利益,在歐共體的促進下,歐盟成員國的社會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政策以《歐共體140/71號條例》和《歐共體574/72號條例》為統一的法令形式得以建立和完善。該政策能夠在不改變現有成員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前提下,實現了協調制度差異及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雙重目標,為流動人口在歐盟內部自由擇業轉移其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為我國當前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需要緩解各方利益沖突提供了有益的參考。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遵循分段記錄、累計繳費年限、最后接管、按比例支付的原則,具體操作流程大致可以分為申請養老金、核算養老金以及支付養老金三個階段。

(一)申請養老金

申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至少六個月,取決于申請人在各國參保經歷的復雜性),應向曾經工作過的某個國家(通常是申請人最后工作國所屬的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領取養老金的書面申請,同時詳細說明個人的身份信息及參保信息。申請人能夠申請領取到多少養老金,通常與其工作國所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有很大關系,因為歐盟成員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各不相同。例如,某女性申請人在丹麥工作過15年,之后回到法國工作直到退休。根據相關規定,法國女性退休年齡為60歲,丹麥女性退休年齡為67歲。那么當其達到60歲時,只能申請領取到應由法國支付的養老金;當其達到67歲時,才可以申請領取到應由丹麥支付的養老金。所以,歐盟成員國這種不同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就會形成因申請人不能領取到全部養老金而需要依賴社會救助來維持其基本生活的情況,結果會增加法定退休年齡較早的參保國的養老負擔。

(二)核算養老金

核算養老金階段要先后經過兩個環節:一是在工作國內部核算應支付的養老金;二是在歐盟成員國之間核算養老金的支付比例。舉例說明,如果某申請人曾分別在英國、德國、法國工作繳費5年、8年、12年,則累計繳費年限為25年,那么在工作國內部核算的結果為應支付繳費年限為25年的養老金,在三個工作國之間核算的支付比例分別為5/25、8/25、12/25,兩個環節的數據相乘即可以核算出三個國家分別應支付的養老金。同時,如果申請人在某國繳費的年限超過該國規定的最高繳費年限,那么可忽略支付比例,直接按最高待遇支付養老金;如果申請人在某國繳費的年限沒有超過一年,那么則由申請人退休前工作所在國接管其在各成員國的零散的參保時間。

(三)支付養老金

在支付養老金階段,每個歐盟成員國應分別將核算認證后的養老金通過申請人的銀行賬戶按期足額支付。如果申請人居住在歐盟,則只需開通申請人居住國所在地的銀行賬戶來領取養老金;而如果申請人沒有居住在歐盟,則需在每個核算認證后的歐盟成員國所在地的銀行開通賬戶來領取養老金。雖然歐盟成員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可以跨國辦理,但其人工成本和相關投入遠高于國內同等事務的耗費,且跨國支付養老金的郵資與銀行費用也較高,所以我國在借鑒時不能忽視其經辦成本。

二、美國雇員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

早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美國就建立起了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我國身份差異化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相似的是美國制定了不同部門的養老金計劃,如前所述,主要包括公共部門養老金計劃(PSP)以及私人養老金計劃(PPP)。美國政府為了保證參保人員在不同部門的養老金計劃之間進行轉移接續時的利益不受損害,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可以為我國身份差異化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對接提供有益的參考。美國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政策,主要針對公共部門以及私部門。其中,公共部門養老金計劃以1984年為界,之前為公務員退休金制度(CivilServiceRetirementSystem,簡稱CSRS),之后為聯邦雇員退休金制度(FederalEmployeesRetirementSystem,簡稱FERS)。所以,當前美國雇員的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主要是三種計劃之間的對接:一是CSRS計劃與FERS計劃;二是CSRS計劃與PPP計劃;三是FERS計劃與PPP計劃。

(一)CSRS計劃與FERS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

雖然美國公共部門的兩種養老金計劃并行,但只是過渡時期的特殊情況,體現了美國公共部門養老金計劃的社會化與市場化趨勢。兩種計劃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CSRS計劃只出不進,直到所有參與CSRS計劃的人死亡為止。同時,CSRS計劃在FERS計劃引入的情況下,將會面臨因為沒有資金持續流入而難以為繼的困境。據測算,CSRS計劃的賬戶積累將于2026年減少為零。為了能使新老養老金計劃循序漸近地實現銜接轉移,政府準備通過從FERS計劃的賬戶積累中借款來滿足CSRS計劃的支付需要,所借款項將由政府財政撥款分年度償付,我國政府應學習借鑒美國政府承擔改革成本的財政制度。

(二)CSRS計劃與PPP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

美國公共部門的CSRS計劃與私部門的PPP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主要通過公務員退休金抵消計劃(CSRSOffset)實現。CSRSOffset是CSRS計劃的一種特殊形式,參保對象主要是既參與了CSRS計劃,又有資格參與PPP計劃的人群。兩種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是按照時間限制原則,用社會養老保險稅來抵扣CSRS計劃的繳費。例如,如一名雇員受雇于公共部門,并參與CSRS計劃滿5年后,離開公共部門到私部門工作超過1年,并繳納了相應時間的社會保障稅后又重新回到公共部門,并繼續參與CSRS計劃,那么該雇員應該參與CSRSOffset計劃,用已交的社會保障稅抵扣CSRS計劃的繳費,同時取消社會保障養老金的福利;若該雇員離開公共部門,參保私部門養老金計劃未滿1年后又回到公共部門工作,則直接重新納入CSRS計劃,取消社會保障稅的福利。同時,我國在借鑒時應關注這兩種計劃對接的三種特殊情況:一是參加CSRS計劃的公共部門雇員繳費如未滿5年,則不具備享受CSRS計劃權利的資格,也就不能實現后面的轉移接續;二是參加CSRS計劃的公共部門雇員退休年齡要受到工作年限的限制;三是CSRS計劃的轉移接續不接受之前未參與過該計劃但參與了私部門養老金計劃的新進人員。

(三)FERS計劃與PPP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

美國公共部門雇員的FERS計劃可以與私部門雇員的PPP計劃完全對接,因為兩者的體系構成相似,均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計劃、聯邦雇員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以及聯邦節儉儲蓄計劃三個支柱體系構成,這不僅有利于人員在公共部門與私部門之間的自由進出,而且還順利解決了公共部門雇員養老金計劃與私部門雇員養老金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問題。當參與了FERS計劃的公共部門雇員在正常退休年齡以前“跳槽”到私部門,則不僅其原有的FERS計劃中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計劃部分的資金可以轉移,而且聯邦節儉儲蓄計劃賬戶也可以轉為私部門的養老金計劃。

三、國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對我國的啟示

當前指導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雖然兩個辦法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部分群體的流轉,但對于跨統籌區、轉換身份轉移的人員來說,與國外政策相比仍顯不足,因此吸收借鑒國外成功的對接辦法,有助于完善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首先,針對我國當前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且各統籌區的社會養老保險水平相差較大的現實,可以借鑒歐盟成員國經驗,采用分段計算的辦法來保障跨統籌區域流動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權益。其基本思想是流動人員在工作地繳費,分段記錄繳費信息,累計合并計算繳費年限,按比例分配養老金,且養老金可以通過信息網絡進行全國結算,當流動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可在退休地領取養老金。分段計算的對接辦法可以確保流動人員在為工作地做出勞動貢獻的同時,能夠積累相應的養老金權益,在退休后分別計算和領取在不同統籌區域內的各繳費地積累的養老金。其次,針對我國當前“碎片化”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現狀,不同身份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差異較大的現實國情,可以借鑒美國經驗,建設良好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轉移接續的制度基礎,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制定促進人口流動的居住地戶籍管理服務制度;二是建立標準統一的垂直經辦管理服務體系;三是搭建全國聯網的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四是制定政府承擔隱性成本的財政支持制度。

作者:周卉 單位:遼東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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