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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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

摘要:本文利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2010年和2014年的面板數據,建立雙重差分模型,對“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進行實證研究。實證結果表明,“新農保”與60歲以上農民家庭基礎性消費支出顯著負相關,對60歲以上農民家庭高層次消費支出有負影響的傾向,但不顯著。進一步將樣本按家庭收入水平分類研究,發現“新農保”對不同收入農民家庭消費水平的影響存在差異性,但是不顯著。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農民消費水平;雙重差分模型

一、引言

養老保險問題一直是我國的重要民生問題,特別是農民養老問題更是重中之重。1986年起,政府在部分地區試行農村養老保險(簡稱“老農保”),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但是由于當時時代背景等原因,“老農保”的推行并沒有改善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為了解決新時代我國農民養老問題,2009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2012年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2014年“新農保”與“城居保”并軌,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預計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新農保”政策受到國家政府強力支持的同時也擔負著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帶動農民消費支出、拉動農村經濟發展的責任和義務??墒?ldquo;新農保”真的對農民消費水平有影響嗎?如有影響,影響程度如何?如無影響,為什么?本文采用中國家庭調查數據收集60歲以上農村家庭參保情況,對這些問題進行實證研究。

二、文獻綜述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自2009年提出以來,就受到各界學者的關注,但卻一直沒有一致的結論,反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論。一部分學者認為“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如范辰辰,李文(2015)對山東省的實地,張芳芳,陸習定等人(2017)對浙江省的調研,黃宏偉,胡浩鈺(2018)使用CHARLS2011和2013年兩期數據采用雙重差分法得出“新農保”對農村家庭生存型消費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另一部分學者認為“新農保”對農民家庭消費促進作用并不顯著,甚至出現抑制作用。于建華,魏欣芝(2014)運用“新農保”正式試點前后共6年的面板數據,建立PanelData線性模型,實證證明制度建立與否對農民消費水平沒有顯著影響。于大川,趙小仕(2017)認為“新農保”對農民的消費支出有顯著的負向作用。綜上所述,國內相關文獻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價值,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F有文獻雖采用較多實證模型實證分析,但是時效性較弱。此外,現有文獻大多從宏觀層面研究“新農保”政策的影響作用,對“新農保”政策前后具有針對性的對比關注較少?;诖?,本文的貢獻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本文利用CFPS2010年和2014年兩期全國性數據,采用更契合當下經濟發展的數據,讓研究更有時效性和科學性。另一方面,本文把消費支出分為基礎性消費支出和高層次消費支出,進一步把樣本家庭分為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使得研究對象、研究內容更具有針對性,為學者們進行此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三、模型構建與數據說明

(一)模型設定

本文通過對比2010年和2014年的農民家庭參加新農保前后消費水平的變化來估計“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為了減少不可觀測因素對實證結果的影響,本文利用面板數據的優勢,采用雙重差分方法解決內生性問題。

(二)變量設定

1.被解釋變量

CFPS調查問卷把居民消費細分為不同的種類:每月的伙食費、水電費、交通費等以及過去12個月的衣著消費、文化娛樂支出、旅游支出、家具耐用品、醫療保健等。在因變量的選擇上,本文通過對原始數據進行分類,把農民消費支出主要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基礎性消費,基礎性消費主要是農民的日常消費支出:食物、衣著、水電、交通通信支出及其他家庭雜事支出等;二是滿足較高層次需求的消費支出,定為高層次消費,包含醫療保健、家具耐用品、旅游休閑、購房、汽車等方面的支出。其中,CFPS調查問卷對基礎性消費支出均以“每月”為時間單位進行詢問,本文為了其與高層次消費較好的比較均把他們乘以12,以12個月為計量單位。高層次消費支出仍是按照調查問卷單位以“過去12個月”為計量單位。兩個層次的消費支出均為數值型變量,為方便比較分析,因變量采取自然對數形式。

2.關鍵解釋變量

關鍵解釋變量treatment為領取養老金家庭與未領取養老金家庭的虛擬變量,當賦值為1時,意味樣本家庭中戶主與配偶至少有一人在2014年領取養老金,賦值為0表示該家庭在兩年均沒有領取養老金。關鍵解釋變量aftert代表年份虛擬變量,將2014年賦值為1,2010年賦值為0。另外treat-ment×aftert是“新農保”制度與年份變量的交互項。3.控制變量農民的消費支出與其個體、家庭、經濟特征等有密切關系,本文將這三種影響因素細化為年齡、性別、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家庭人口規模,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資產積累。

(三)數據來源與統計描述

1.數據來源

本文所使用的數據來自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hinaFamilyPanelStudies,CFPS),其旨在通過跟蹤收集個體、家庭、社區的數據來反映社會的變遷,從而為學術研究提供數據基礎。CFPS調查問卷由四種問卷類型組成:社區問卷、家庭問卷、成人問卷和少兒問卷。本文使用的是2010年和2014年成人問卷和家庭問卷中的相關變量。在數據處理上,本文研究的主要對象是農村地區2010年未參加“新農保”的家庭,且該家庭在2014年家庭所在地區已經納入“新農保”試點,此外,該家庭成員2014年至少一名達到60歲以上。樣本選擇依據為:①受訪者家庭2010年未參加新農保;②受訪者本人及配偶在2010和2014年均為農村戶籍,且至少有一人在2014年時年齡達60歲以上。本文將家庭中的主要受訪者定義成一個虛擬“戶主”,剔除包含缺失值和異常值的樣本以及戶主2014年不足60歲的樣本后,剩下415個家庭樣本,其中228個家庭2014年領取“新農保”養老金,187個家庭2014年沒有領取“新農保”養老金,領取率達55%。

2.統計描述

如表1所示,2010年未參保家庭基礎消費均值為14917.91元,2014年參保和未參保家庭基礎性消費均值為22995.1元。2010年未參保家庭高層次消費均值17220.33元,2014年參保和未參保家庭高層次消費均值為13805.75元。這似乎預示著參與“新農保”對農民基礎消費有促進作用,而對高層次消費具有抑制作用。但是描述性統計沒有同時控制其他變量對消費的影響,因此還不能得出結論,需要進一步地進行實證檢驗。2014年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領取“新農保”養老金率分別為59.9%和50.5%,較接近。對于低收入家庭來說,2010年到2014年,基礎性消費增加了6847.975元,高層次消費減少了7642.89元??梢?,從2010年到2014年,“新農保”對低收入家庭基礎性消費起促進作用,高層次消費起抑制作用。對高收入家庭而言,基礎性消費增加了9312.35元,高層次消費增加了834.16元??梢?,“新農保”對高收入家庭基礎性消費和高層次消費都有明顯促進作用。由于沒有控制其他變量,仍需進一步的實證研究。

四、實證分析

在實證分析方法上,利用面板數據的優勢,采用二重差分法(DID)對模型進行回歸,在實證分析思路上:首先從總體上檢驗2010年和2014年“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然后把參與調查家庭年收入按從高到低排序,大于中位數的家庭視為高收入家庭,小于中位數的視為低收入家庭,考察“新農保”對不同收入家庭群體消費水平的影響。分樣本為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分別檢驗“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在實證分析工具上,本文利用的是stata15.0。

(一)“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總體樣本回歸分析

模型1為只估計“新農保”養老金、年份和兩者交互項對基礎性消費和高層次消費的影響,模型2是在模型1的基礎上加入其他控制變量。結果顯示,對于農民基礎性消費而言,模型1和模型2的交互項系數均為負,且模型2在10%的水平下顯著,而模型1不顯著,這表明“新農保”養老金對農民基礎性消費有明顯的負向影響。這一結果和描述性統計結果不符,原因可能是“新農保”養老金收入對于當下農村生活成本來說相對偏低,農民特別是60歲以上的農民家庭無勞動力或者勞動力少,在養老金難以滿足基本生活成本時,他們會會相應地減少當期消費。而對于高層次消費來說,模型1和模型2的交互項系數都是負,且都不顯著,這表明“新農保”對農民高層次消費有潛在的負向影響。這一結論和描述性統計結果相符,但是系數不顯著,可能是因為本文數據收集的是60歲以上農村家庭的數據,他們大多處于非勞動力階段,雖然對醫療保健服務要求強烈,但是由于可支配收入的欠缺,他們仍然會盡可能地降低高層次消費。從其他控制變量分析,家庭資產和家庭年收入與基礎性消費顯著正相關,家庭資產與高層次消費顯著正相關,可見家庭經濟實力對農民消費影響重大。對于基礎性消費,戶主性別對其也有顯著負影響,可能是60歲以上男性戶主相較于女性戶主而言對“新農保”標準持更悲觀的態度。對于高層次消費支出,戶主教育程度對其也有顯著負影響,可能是教育程度較高的60歲以上戶主雖然對醫療保健文娛休閑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他們對養老金標準的認知,以及對養老金未來的清晰測算,使得他們更謹慎的消費高層次消費。

(二)“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影響———分群體樣本回歸分析

在控制其他變量的情況下,“新農保”雖然對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消費水平有影響,但是并不顯著。雖然從回歸系數符號來看,享受“新農保”具有抑制低收入家庭基礎性消費和促進其高層次消費傾向,以及享受“新農保”具有抑制高收入家庭基礎性和高層次消費的傾向,但是這一結果不具有統計學意義。這與描述性統計結果不符??赡苁且驗?,雖然領取“新農保”能夠增加60歲以上農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但是并不意味著消費支出也會增加。因為領取“新農保”收入遠遠低于生活成本,而且隨著農村地區的發展,農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地提高,農民消費項目豐富化,微弱的養老金收入對可支配收入的細微提升,已經無法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從表4得出,控制變量在分群體樣本中和總體樣本中的回歸結果存在些許差異。第一,不管是在低收入家庭還是在高收入家庭,家庭資產對基礎性消費和高層次消費都是顯著正相關,這與總體樣本回歸結果一樣。第二,家庭年收入在總體樣本中,對基礎性消費支出顯著正相關。而在分群體樣本中,對低收入家庭基礎性消費支出顯著正相關,而且對高收入家庭高層次消費支出正相關,但是對高收入基礎性消費支出影響不顯著。第三,年齡和家庭成員在總樣本中不顯著,但對分樣本群體部分有顯著影響。年齡對高收入家庭高層次消費支出有顯著正影響,家庭成員對高收入家庭高層次消費支出有顯著負影響。年齡越高、家庭成員越少的高收入家庭高層次消費支出越多。因為年齡越高,家庭醫療支出消費越多,對于高收入家庭來說他們也有能力負擔得起消費支出;家庭成員越少的高收入家庭,收入越大于支出,相對的他們對文娛休閑活動支出就會增多。

五、結論及政策建議

對高收入家庭基礎性消費支出和高層次消費支出有負影響傾向。加大“新農保”對農民消費水平的刺激作用,政府及社會各界仍需加大努力。政府加大宣傳力度,從多方面增加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力度。農民積極參與“新農保”養老保險知識,正確學習相關政策。

參考文獻:

[1]范辰辰,李文.“新農保”如何影響農村居民消費———以山東省為例[J].江西財經學報,2015(1):55-65.

[2]張芳芳,陳習定等人.“新農保”對農村居民消費的影響———基于浙江省的調查數據[J].農業經濟問題,2017(8):17-24.

[3]黃宏偉,胡浩鈺.“新農保”養老金制度與農村家庭生存型消費效應———來自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的經驗證據[J].農業經濟問題,2018(5):18-26.

[4]于建華,魏欣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農民消費水平影響的實證分析[J].消費經濟,2014(8):66-71.

[5]于大川,趙小仕.社會養老保險與消費支出:來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據[J].當代經濟管理,2017(10):81-88.

作者: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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