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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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摘要:當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不斷改革,并且逐步深化,在此過程中,其用人機制發生了相應轉變,在部分事業單位中有一些編外人員,這些人員屬于“流動人口”。使流動人口老有所養是國家和單位的重要目標,因此,在很多省份中啟動了事業單位流動人口養老保險工作。

關鍵詞: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

“流動”所指的并不是身份,流動人員同樣有干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等,這只是表明其動態性。對于很多流動人員來說,都有其后顧之憂,所以,對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出現問題的原因

(一)部分事業單位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不重視。流動人員養老保險繳納政策有著相應依據和宣傳,很多事業單位對政策是了解的,不過,并沒有對其做到足夠重視,沒有一個較為全面和明確的認知,其認知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那么流動人員也不需要繳納,國家最終會為其養老保險買單。還有一部分事業單位有意忽視,逃避養老保險繳納,正是因為如此,很多時候都會采取強迫協議等手段,使得流動人員只能夠采取仲裁等方式對自己的正當權益進行維護。這種問題使得管理者和流動人員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耽誤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流動人員自身的問題,其自我保護意識比較薄弱。在事業單位中,所聘用的流動人員有著普遍特征,主要包括年齡小和自我保護意識弱等。其中,部分人員可以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性,但是,在就業壓力不斷加大的條件下,他們選擇了放棄自我保護。

(三)在仲裁和監督方面,存在盲區,結案的時間過長。在原先的勞動保障部門中,有監察部門,主要的工作是對企業單位進行勞動監察。在原來的人事部門中也有監察部門,主要負責監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尚未明確規定對流動人員進行監察。事業單位流動人員的仲裁也是如此,當事業單位流動人員和單位出現矛盾需要仲裁的時候,原勞動保障部門的答復是,這屬于事業單位需要對人事部門辦理,而原人事單位也會推脫責任,答復是只受理在編人員,流動人員仲裁不在此范疇中。

二、事業單位流動人口養老保險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緊抓重點,實現有效突破。在本地區,流動人員分布比較集中,主要包括報社和交通等等。根據工作的重點,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從經辦機構的角度來說,可以對服務方式進行相應改變,從在家坐等轉變為上門服務。有效明確政策,在較大程度上提高用人單位思想認知。為了流動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其一,事業單位所需要盡到的義務是強制性的,必須對其進行有效解決,其二,參保的時間越早,主動性越強,越有利,流動人員養老保險補繳政策,需要將工資現比例作為重要依據進行繳納,并且按照天數加收2‰的滯納金。當下流動人員的檔案工資是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每一年檔案工資都會做出相應上調,參保的時間越早,基數就越低,同時滯納金數量和時間有著比較密切的聯系,兩者成正比例關系。要使得流動人員在較短時間中納入參保范圍,從積極參保單位的角度來說,可以對減免滯納金的方法進行充分應用,由此降低準入門檻。對于被動參保的事業單位,部分滯納金是不能夠減免的,主要是由于仲裁等原因參保的滯納金。除此之外,還可以針對重點部門,對小型座談會進行有效召開,實現政策和相關新問題的了解等,并且在第一時間對其進行有效解決和處理。

(二)對于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來說,宣傳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和任務,需要從橫向和縱向的角度對其進行加大宣傳力度,有效保證宣傳效果。從橫向角度來說,政策宣傳需要有一定的寬度,可以對多種新興渠道進行充分應用,主要包括電視和網絡等,由此加大宣傳力度。當下,網絡已經覆蓋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通過對其的應用來構建包括流動人員和事業單位等的信息平臺,從而對政策信息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實現相互之間的有效溝通和交流,對相關問題進行全面解決。從縱向角度來說,政策宣傳需要有一定的深度,實現省、市等多個層次的聯合,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協理員的作用,有效落實宣傳工作。

(三)政府有著一定的監督作用,需要對其進行充分發揮。在每一個月和季度的時候,政府部門會通過新聞媒體公開社會保障信息,對于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參保的和繳費不足的,需要給予相關領導一定的懲罰,并且與多種指標相聯系,主要包括評比先進等,從而形成合力,使得政府監督職能得到充分發揮,對勞動保障工作的有效開展進行全面推進。

(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監察力度。需要對勞動監察部門和人事監察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范疇等進行相應明確。對于屬于其監察范疇中的內容,需要對其進行全面、詳細地監察。在事業單位中,部分流動人員沒有參保,這不只是個人的責任,也有單位的責任,勞動監察部門和人事監察部門需要加大監察力度,使得全社會對其做到足夠關注和重視,使其進一步成為監察工作的重點內容。

三、結語

通過對事業單位流動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研究,從中發現,我國事業單位中流動人口越來越多,參保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強化,所以,由于養老保險所產生的個人和單位之間的矛盾也會不斷增多,在此情況下,必須對其實際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對矛盾進行有效化解,實現和諧社會的構建和健全,為流動人員的正當權益提供有效保護,解除其后顧之憂,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1]《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解讀[J].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15(08):44-48.

[2]陳麗艷.新一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義[J].中國市場,2016(16):119+121.

[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J].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15(03):54-56.

作者:王絮微 單位:石家莊市新華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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