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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對教學方式以及教學內容也具有了新的要求。作為職業院校當中的重點課程,更是需要能夠做好新技術背景下經濟法教學變化。在本文中,將就“互聯網+”背景下職業院校經濟法教學體系改革進行一定的研究。
關鍵詞:“互聯網+”;職業院校;經濟法;教學體系
在高職院校教學活動開展當中,經濟法可以說是其中的重點教學內容。在“互聯網+”背景下,即需要高職院校能夠積極聯系專業特征做好教學體系的改進與優化,以科學方式的應用更好地滿足教學需求,培養出更多優秀的技術型人才。
一、改革意義
在“互聯網+”背景下,對于學生的各方面能力也具有了新的要求。就目前來說,雖然我國很多高職院校都具有經濟法課程的設置,但不同專業存在對同一本教科書進行應用的情況,且在教學方法方面也存在不足,缺少對應實踐平臺的建設,并因此對學生的能力提升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對于經濟法這門課程來說,其自身具有較強的復雜性以及專業性,需要學生能夠以飽滿的興趣參與到其中,對此,即需要能夠積極做好課程體系的改革,在優化教學方式方法的基礎上更好地滿足學生需求。
二、改革方式
在“互聯網+”背景下,對經濟法教學體系進行改革的方式有:一是新型平臺應用。在具體教學中,可以對新型網絡學習平臺進行使用。具體來說,教師在課前可以對相關的教學視頻進行錄制,在完成錄制之后將內容上傳到網絡平臺當中,使學生能夠根據自身需求在課前登錄平臺進行知識的預習。就目前來說,經濟法課程當中主要有市場規制法律、法律糾紛解決途徑、社會法律以及基礎法律等板塊。在具體教學活動開展中,即需要能夠充分同專業方向相結合,在做好經濟法體系框架搭建的基礎上通過互聯網技術的應用使學生能夠有平臺有途徑做好重點章節的自主選擇,也可以根據自身的興趣進行相關知識的學習,以此實現自身專業綜合素質的提升。通過該方式的應用,則能夠為學生做好豐富教學內容的呈現,為學生自身意見與觀點的表達做好平臺提供,更好地滿足其學習需求;二是教學架構確定。在該教學體系確定中,即需要以互聯網為基礎,積極結合教學當中的實訓操作以及課堂教學。對于經濟法來說,其是一門具有較強實踐性的課程,只有在不斷的實訓與練習當中,學生才能夠更好地對其進行運用。同時,也需要能夠將經濟法教學落實在不同階段當中,在課程開始之前,教師可以要求學生依托視頻資源進行自主性選擇性的學習,在教學過程中,可以通過項目驅動以及問題驅動方式的應用開展教學,使師生能夠在課堂當中進行積極的交流。在課后,則可以對微課教學模式進行積極的應用,通過法律實踐方式的應用對學生的學習成效進行檢驗,通過微博、微信等方式的應用同學生開展互動式自主學習,通過該方式的應用不斷提升學生對法律的興趣,使其能夠積極地參與到相關創業實踐活動當中;三是柔性課程建設。在高職教育當中,其目標即是對更多的應用型人才進行培養,對此,在實際教學活動開展中,即需要將學生的應用能力提升作為重點開展。根據專業的不同,在課程設置、人才培養目標以及發展路徑等方面都存在差異,且對經濟法課程的掌握情況也具有不同的要求。對此,即需要在實際教學活動開展中能夠根據具體職業發展路徑的不同對不同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學習標準進行制定,通過柔性課程標準的制定更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如對于經管類專業,可以對經濟法課程進行專門的開設,要求學生在具有專業知識掌握的同時也具有良好的經濟法知識,以此使其在未來工作中能夠對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良好的處理。而對于非經管專業,則可以將經濟法作為創新類課程開展,即允許對法律具有興趣、在創業方面具有需求的學生進行選修;第四,優化考核方式。在實際教學當中,做好知識考核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內容,也是對學生相關知識實踐能力性進行檢驗、提升興趣的重要方式。對此,則需要將理論知識與應用能力進行同等地看待,以此為基礎對具有多元特征的評價體系進行探索。就目前來說,很多學校在經濟法課程開展中都對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使用,對于該方式來說,其考核方式較為單一,無法對經濟法學習的真正意義進行體現。在理論知識考核方面,雖然具有一定的必要,但卻缺少對學生應用能力的考核。對此,即需要在未來考核當中將經濟法實操以及實踐納入到考核內容當中,將應用理論與能力放置在評估想當中,實現經濟法課程考核評估方法的優化處理。具體來說,可以通過角色自定義的方式對不同類型企業進行組建,以此對企業運營、破產、組建以及倒閉等過程進行模擬。也可以分校區的方式做好案件法庭模擬,觀察不同小組學生的表現情況等,通過該方式積極調動學生積極性,使其能夠充分參與到實踐中,在完成考核目標的同時實現其能力的提升。
三、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對“互聯網+”背景下職業院校經濟法教學體系改革進行了一定的研究。在未來教學當中,需要高職院校能夠有針對性的做好教學體系改革,真正實現培養水平的提升。
參考文獻
[1]于立華.應用型本科高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6(17).
[2]何文妍.高職院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的認識與思考[J].湖北函授大學學報.2016(12).
[3]李濱晶.新媒體背景下本科經濟法“微”教學模式探析[J].金融理論與教學.2016(2).
作者:劉景春 單位:安徽公安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