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經濟法學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經濟法學教學方法探討
一、三種主要教學方法在經濟法教學中的具體運用
經濟法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在教學內容及體系上具有其特有的屬性,故此,在運用講授法、案例分析法和審判教學法三種基本教學方法時具有特殊的要求。
首先,講授法在經濟法教學中具有重要地位。理論知識是一種形而上的東西,它與生活實踐有一定的距離。理論體系的復雜性使學習者在短期內搞清它們顯得很困難,尤其當學生在一學期學習很多門課程,并且課時有限的情況下更難。經濟法教材編排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理論性偏強,因此學生在學習時要有一定的背景知識和概括能力。經濟法編排理論性強的原因,第一是因為它是一門新興學科。經濟法的發展從19世紀末期開始,歷史很短。經濟法在中國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以后。經濟法長期以來受到其他部門法學者的質疑,不被認為是一門獨立的部門法,頂多是行政法的一個分支。所以,在編寫經濟法教材時需花大氣力在理論上說清經濟法和其他部門法的區別,在教學安排上使經濟法理論部分占有三分之一的分量。
二是由于經濟法分則所包含的子部門法數量較多受教材所限,不可能給每一子部門法較多的章節和字數,對各分支法的編寫也主要是宏觀概括,概括出它們的理論和制度框架,不可能對具體條文進行細述。為了讓學生認清經濟法存在的客觀性,認清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的區別,并對經濟法的體系有一個完整的認識,就必須在有限的課時里,從理論上進行講授,才能達到經濟法的教學目的。故此,理論性所占比重較大,因此經濟法教學必然要把講授法放在首位。
其次,案例分析法在經濟法教學中也具有重要地位。案例分析可以以事說法,將法律規定與現實結合起來,直觀生動。經濟法教學中的很多內容是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法的。比如,在反壟斷法一章中,如果只是用講解的方式來教學,可能就變成對條文的簡單注釋,效果不好。反壟斷法的案例很多,比如具有代表性的“美國司法部訴微軟”案。筆者在教學時就下載了一些典型案例讓學生研讀。學生在閱讀這些案例的過程中,將我國的反壟斷法律和這些典型案例的審判過程進行了對比,從法律適用到反壟斷的訴訟進行了消化吸收。不僅是反壟斷法,其他分則部分的部門法都可以用案例教學法來豐富教學內容。網絡時代也使案例教學法成為一種經濟實用的方法,很多的案例都可以在網上收集到。不過,教師在課前要對使用的案例要進行篩選,使其能夠與教學內容相契合。還有,很多案例只有審判的結果和大致依據,沒有審判法理的分析,所以還需要教師從理論上對案件審判的法理進行分析。如果問題設計得好,案例教學能夠啟發學生的思維和探索精神;如果問題設計得不好,那么學生就不能將案例的分析上升到理論高度,就需要教師在教學中多講,唱主角。
再次,審判教學法在經濟法教學中也有較好的效果。帶學生到法院旁聽,可以使他們能夠切身感受經濟案件的審判,將法律與經濟活動聯系起來。比如,筆者曾帶領學生到法院旁聽了一場美容消費者權利被侵害訴訟案件的審判過程。在該案中,消費者在一家美容公司辦理了“貴賓卡”,享受終身免費美容服務,后來,該美容公司轉讓給了他人。收購人,對終身美容服務做出了不同的理解,要求消費者另外對美容化妝用品繳費。這個案例雖然很小,但是卻具有代表性,因為它涉及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等權利。通過觀摩審判過程,學生受到了一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教育,不再認為該部法律是簡單的,從而培養了學生對經濟法學習的興趣。除了外出旁聽,模擬法庭也可用于日常教學中。經濟法的模擬法庭不同于民法的模擬審判,經濟法的案件審判結果牽涉的因素較多。比如,外商投資的案例,它不僅要依據外商投資法律規范,考察是不是屬于國家允許投資的領域,還要考慮市場并購、國家安全、產業政策和市場融資等問題。這種案例就無法采取庭審的方式,而必須采取問題辯論的方式,讓大家從各個角度來考慮政府會做出什么樣的決定。經濟法教學中的很多內容,由于體現的是政府對市場監管和調控的內容,由此相關的法律決定是政府經濟管理部門做出的,而不是法院,所以這種模擬審判就變成模擬政府決策,必須通過問題辯論的方式進行。這是經濟法審判教學的獨有特點。此種模擬決策要求學生不僅要懂得相關的現行經濟法律規定,還必須聯系國家的現行經濟政策,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得出案例最終的結論。這些都對學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不能僅僅只懂得法律的條文規定,還必須了解并掌握國家當前的經濟政策。
二、經濟法教學方法的完善
經濟法學本科學習反思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國際經濟法學課程是法學專業本科生的14門主干課程之一,也是法學院學生的一門必修課程。在北京大學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等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教材中,陳安教授主編的《國際經濟法學》(第4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為不少法學院的授課教師所采用。該教材根據陳安教授的“國際經濟法學邊緣性理論”確定了比較龐大的內容體系,包括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海事法、國際經濟組織法、國際經濟爭端處理法等八個部分。 經過多年的研討,該理論已為我國絕大多數國際經濟法學者所認同。不少的國際經濟法學課程教材也采取了基本相同的內容體系。對于初次接觸該門課程的學生而言,由于缺乏直接接觸和感性認識,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理論基礎及其龐大的內容體系往往使得他們感覺無法系統地了解和掌握該學科內容。由于課時有限,教學內容的講授需要進行選擇、突出重點,另外,還要使學生比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學科理論和內容體系,為此,該學科教學方法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 基于上述情況,國際經濟法學是一門學習和教學都存在較多困難的課程,它包含與國內法不完全相同的理論和制度體系,不但要求教師和學生理解和掌握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等學科的理論基礎,而且要求教師和學生系統地了解國際公法以及國際經濟法的具體制度。因此,國際經濟法學的教學方法就成為授課教師關注和思考的重要問題。 國際經濟法學課程是一門基礎性、國際性、發展性突出的法學專業課程,根據作者的教學心得,在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本科教學中,結合其鮮明特點來運用教學方法可以產生較好的教學和學習效果。 一、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基礎性與傳統教學方法 如上所述,國際經濟法學的內容體系龐大,而且包含學生不熟悉的知識體系和知識背景———國際社會與國際關系。可是,教師是無法在五六十個課時內將該課程的理論基礎和具體制度充分展示給學生的。為此,很多法學院開設了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海事法等選修課程,以使學生更全面、更細致地了解國際經濟法的各項制度。由此可見,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教學突出其基礎性的特點。換言之,在國際經濟法學的教學中,教師應當首先重視該學科基本理論的講授,尤其是與國際公法的基本理論相聯系,并以此為基礎,盡可能與國際經濟貿易的實踐相結合,展開介紹國際經濟法部門法中的各項法制。例如,對于國際經濟法的主要法律淵源國際經濟條約,一方面要強調國際公法中的國際條約法原理與其學習上的密切關聯性,另一方面要結合國際條約法原理講授具體的國際經濟條約,這樣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學效果,使學生既能夠明確學習國際經濟條約的角度,又可以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所學內容。事實上,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基礎性也是由其基本理論的特殊性所決定的。國際法體系是學生不太熟悉的法律體系,為了使學生能夠系統掌握國際經濟法學的具體內容,幫助學生打好扎實的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基礎就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教學任務。對此,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方法是最為有效的教學方法。 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方法包括講聽式或講記式,即教師講授、學生聽講和記筆記,因為課時有限,課堂提問和討論的時間不多。 這種方法有助于學生全面了解和掌握該課程的基本理論和知識背景。 不過,這種教學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其形式有些刻板枯燥,學生的學習較為被動。 多媒體教學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傳統教學方法的弊端,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參與性。 多媒體教學不僅可以省去板書時間,提高授課效率,而且可以形象地展現抽象的國際經濟法學理論知識,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效果。為了充分發揮多媒體在教學中的作用,多媒體課件的制作要求就要提高,換言之,課件的內容應該豐富充實,擴展教學內容,能較好地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當然,多媒體并不能完全代替教師的講授,教師需要通過多媒體的展示突出講授課程內容的重點,指出難點內容并作出分析,拓寬和強化學生學習的廣度和深度。 二、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國際性與雙語教學方法 作為國際法法律體系的主要部門法之一,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和具體制度具有突出的國際性特征。這是由其調整對象———國際經濟關系的特點所決定的。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主要淵源是國際經濟條約,此外,對于國家經濟關系或國際經濟活動的規范,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間國際組織還制定了大量的國際軟法文件。就這些內容而言,外文尤其是英文的條約文本或相關文獻的學習是非常重要的。為此,雙語教學方法成為教師廣泛提倡的教學方法。 中國政法大學等一些高校法學院陸續開設了國際經濟法學雙語課程,對其雙語教學正在進行積極探索。 不過,目前該課程的雙語教學中存在諸多問題,面臨許多瓶頸,難以保證教學效果。例如,合適教材的選擇、教師資源短缺和師資培訓、教學內容的安排以及教學方法的運用等問題[1]。另外,國際經濟法學的課時已明顯不足,如果完全采用雙語教學,課時不足的問題會更加突出。國際經濟法學課程內容的學習難度是較大的,這無疑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和對學科知識的系統掌握。不過,就國際經濟法具體法律制度的一定內容進行雙語教學的探索是很有裨益的,有助于加深學生對國際經濟法學國際性的認識。例如,國際經濟條約的英文文本往往是作準文本,以其作為講授內容,不僅能幫助學生更為準確地理解條約規定,而且可有效促進學生對國際經濟法專業法律英語的學習,提高他們閱讀和理解英文文獻的能力。因此,在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等選修課程中開展雙語教學倒不失為一種理性的選擇[2]。盡管上述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完全得到解決,但是我們應當明確,雙語教學對于培養既掌握國際經濟法律制度又熟悉外語的、具備國際交往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的國際型、復合型高素質人才具有重要意義。#p#分頁標題#e# 雙語教學模式的建立、發展改進是法學(包括國際經濟法學)教學方法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就國際經濟法學的國際性而言,比較研究的教學方法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說來,在國際法的理論中,國際法的立法主體就是國際法主體———國家自身,具體而言,國際法的主要淵源———國際條約的制定者就是條約的締約國。在締結或參加國際條約時,主權國家不可避免地會考慮其國內法制。 國際經濟條約是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在講授時,教師有必要介紹各國相關國內法制的主要特點,使學生對國際經濟條約的締結以及國際習慣法的產生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深化學生對國際經濟立法問題的認識。 三、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發展性與網絡教學方法 隨著全球化、信息化時代的來臨,作為國際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國際經濟關系的發展性是明顯的,相應的,國際經濟法律制度也隨之變化發展著。 當代國際經濟立法的主導者仍然是主權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尤其是國際經濟組織為國際經濟立法提供了必要的場所,而他們的網站則包含了許多重要的國際經濟法律制度制定、修訂的信息。例如,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網站是學習和了解國際公法的編纂和逐漸發展的有用資源,世界貿易組織網站是學習和了解世界貿易組織法和國際貿易爭端解決制度的重要資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網站是學習和了解國際貨幣金融法的主要資源等。為了引導學生關注和追蹤了解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發展情況,實時了解國際經濟法制發展中的前沿問題,網絡教學是一種有效的手段。 網絡教學是信息技術手段在教學中運用的一部分,其運用在國際經濟法學課程的教學中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除了一般利用網上教學資源進行教學內容的自學以及通過網絡課堂與學生進行教學互動等方式之外,網絡教學的形式應該更加廣泛地實現對互聯網資源的真正利用,通過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南方中心等有關政府間國際組織和第三世界網絡等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網站,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立法動向及其發展趨勢。作為教師,不僅自己要經常、及時地了解網絡資源,而且要把網絡資源介紹給學生,教給學生利用網絡資源的方法。這樣,教師的課堂教學就會事半功倍,學生的自學能力也會有很大提高。 這種重視網絡資源的網絡教學方法能更好地體現出多媒體教學的創新性法學教學理念:變“以教師為中心”為“師生共同探索”,變“以教材為中心”為“教材和課外讀物并重”,變“以課堂為中心”為“課堂與課外并重”,變“以傳授知識為中心”為“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并重”,變“以學會為中心”為“以會學為中心”[3]。 另外,鑒于國際經濟法學的綜合性、邊緣性特點,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注意說明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國際商法、國際私法、各國的涉外經濟法及民商法等相鄰法律部門的關系,尤其是其間的交叉與重疊。 綜上可見,在授課當中,教師應當根據法學課程的特性采取各種教學方法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 動性。 四、國際經濟法學課程內容的繁復與學習方法的強調 如前所述,用以調整超越一國國境經濟關系的國際經濟法是一個涉及國際法與國內法、“公法”與“私法”、國際商法以及各國涉外經濟法、民商法等多種法律規范的邊緣性綜合體。相應的,國際經濟法學成為一門獨立的邊緣性法學學科[4]。作為一個具有綜合性的邊緣性學科,國際經濟法學的內容體現了突出的繁復性特征。為了幫助學生系統了解和掌握該學科的內容體系,教師必須重視在授課之初向學生介紹并強調學習方法的有關事項。 國際經濟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為了幫助學生較快地熟悉課程內容,首先,教師應當告訴學生學習基本理論和具體法律制度的角度和路徑;其次,告訴學生學習資料的類型、種類和不同學習資料的研習方法;第三,告訴學生必要的學習工具,如工具書、重要的專業書籍和專業期刊、主要的網絡資源;第四,提醒學生保持對重大國際經濟活動或事件的關注等。其中,外文資料及其學習方法是教師應當著重介紹和強調的。教師應該在教學過程中經常鼓勵和指導學生對外文資料的學習。學習方法的了解和掌握,不僅可以幫助學生盡快地進入本學科的學習狀態,而且可以推動學有余力又感興趣的學生進一步深入探知,鍛煉其自學能力和研究能力。 除了學習方法之外,學習思維和視角也是教師應當提醒學生的。國際經濟法學的基礎性、國際性、發展性和繁復性都要求學習者采取一種宏觀的思維方式和全球性的研究視角,其視野應當始終關注國際社會和國際經濟關系。 五、學生學習能力的培養與互動式教學方法 此外,還有一些能夠很好地促進師生互動、增進學生學習能力和運用能力的教學方法值得教師采納。 例如,對于一些重要的經典案例和現實案例,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方法有助于加深學生對國際經濟法的理論、立法實踐和爭端解決實踐的理解,尤其是其理論和實踐的相互聯系、相互影響,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培養其嚴謹的邏輯思維和歸納概括的能力,增強其實際運用法律資料的能力,使其能夠逐漸積累綜合的職業能力。為了促使學生能夠主動地參與教學過程,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并拓展學生的知識,在設計和運用案例教學時,教師應當對案例的選取、案例的呈現、案例的思考問題、案例教學的目標和案例評價總結等環節進行精心準備。 #p#分頁標題#e# 在案例教學中,首先,案例的選擇需要體現案例的教學價值,實現上述案例教學的目標。其次,案例教學的時間需要合理計劃。 一般而言,案例教學適宜安排在一章相對完整的教學內容之后,這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 再次,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應當要求學生找出案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培養學生發現問題的能力。最后,在案例分析總結當中,教師不僅需要向學生提示有關法律規則的適用和案例問題的解決,而且需要引導學生掌握分析方法和分析思路。 又如,為了鍛煉學生的獨立思考和表述能力,拓展他們的思維視角和視野,在課堂教學中組織學生討論某些問題不失為一種很好的教學方法。首先,問題的選擇需要考慮該問題涉及的法律原理和法律實踐,考慮體現問題討論價值的爭議性。 其次,在討論過程中,教師應當引導學生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辯論,鼓勵學生自由發揮、大膽論證、相互評論、敢于質疑。最后,在評議總結時,教師應當提示學生注意相互之間的學習,尤其是彼此不同的思考角度和思維方式,使學生明確辯論結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辯論而獲得豐富的思維視角和開闊的知識視野。 討論式教學方法的目標是通過辯論澄清模糊認識,使零星的、散亂的感性認識上升為條理性的、系統的理性認識,實現知識的升華,以及提高學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能力[5]。該教學方法不僅有助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學生在自由討論、激烈爭辯的氛圍中求得共識,獲得新知,而且還能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鍛煉獨立思考和求異思維的能力,而這些能力都是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其學習和未來工作中非常需要的[6]。 在教學過程中,經常有學生提出希望教師能夠講授與司法考試有關的問題。筆者認為,授課當中兼顧提及司法考試的知識點,有利于實現師生互動,增強教學效果。概言之,“教學有法,但無定法,貴在得法”。 總之,教師應當根據國際經濟法學的學科特性來采取和創新教學方法,而且,應當通過教學方法的有機組合和合理配置運用多層次的互動式教學方法,這樣就能充分發揮各種教學方法的綜合效應,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切實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
經濟法學困境與出路
摘要:
2016年,黨在十八屆六中全會中針對建設“有限政府”與“服務型政府”提出了新要求,我國政府職能轉型進行新時期。經濟法作為控權法應對限制政府權力提供法律支持,但目前我國經濟法學在控權規制上卻存在問題,因路徑依賴而陷入困境。本文以此為視角,分析經濟法學在控權方面的困境與解決路徑,以期為經濟法學發展做出理論貢獻。
關鍵詞:
經濟法;控權法;權力
19世紀,隨著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全能政府”開始向“守夜人”[1]方向發展,經濟法理論開始形成。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國家陷入經濟危機。同期,羅斯福新政開創了資本主義經濟政府干預模式,而為限制政府權力,經濟法學進入控權時代。與西方發展相比,我國經濟法具有特殊性,這與我國經濟發展方式有關。而從計劃經濟向改革開放變更的過程中,經濟法也應實現有“市場調節”向“權力控制”的轉變。但目前,我國經濟法學在權力控制方面存在一定問題,本文以此為視角,分析我國經濟法的控權困境并提出問題解決路徑。
一、新時期經濟法困境分析
我國新時期經濟法困境主要變現為控權能力不足,具體可分析兩方面,一方面:經濟法學缺乏相應的控權理論;另一方面:經濟法學缺乏關于相應控權制度配套措施的研究。從控權理論角度分析。經濟法控權理論的核心在于明確權力內涵與邊界。而我國經濟法由于歷史與現實兩方面原因導致經濟法缺乏相應控權理論。我國長期處于計劃經濟時期,為建立其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同時由于政府完全干預,使得經濟法缺乏控權空間。而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我國依據特殊國情逐步建立其市場經濟制度,而由于發展環境特殊,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采用了與西方“自然形成”相反的“頂層設計”模式。這使得經濟法在一段時期內受困于國家經濟的發展需要而不能發揮其控權的能力。因而,我國經濟法自建立起,其主要職能變為市場干預,其制度設計也以市場干預為主,缺乏相應控權理論。而隨著我國逐步進行政府智能改革,構建“有限政府”。學術界也開始了關于經濟法控權理論的討論,形成了以市場自由調節為主要觀點的“市場派”與政府干預,設定權限,進行監督的“政府派”[2]。目前,學術界未能就控權理論達成一致。而依據不同的學術理論將設計不同制度成果,因而目前我國未能建立其相應制度。綜上,我國經濟法缺乏相應控權理論。從控權配套措施角度分析。我國經濟法學缺乏關于控權制度相應配套措施的研究。具體表現為:缺乏控權實施機構的相關研究、缺乏控權監督機構的相關研究、缺乏關于經濟法與其他法域聯合控權的研究。筆者認為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有兩點:第一為缺乏相應的實踐支撐,我國經濟法缺乏控權經驗,司法實踐中缺乏相應案例可用于理論分析。因而理論界無法做出有效實證分析,從而無法對上述實證與類實證問題做出分析。第二為我國法律具有特殊性,我國法律的法理學基礎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同于西方自由、民主、平等的法治理念,我國的法治理念體現出我國特殊國情。因而,西方配套措施建設經驗只能起到參考作用,無法形成有效支撐。
高校經濟法學論文
摘要:當前經濟法學的理論體系尚未完全形成,導致在本科階段經濟法學教學出現各種問題。由于各高校在本科階段的經濟法學教學各有不同,給學生的學習帶來一些問題,甚至會對我國整體經濟法學教育帶來消極影響,嚴重阻礙經濟法學的學科發展。在當前的本科教學中,經濟法教學的大體過程是依據現有經濟法學領域中的基本共識開展教學,將一些學術上的分歧剔除,所以在教學過程中,各高校必須探索出一條適合經濟法學教學的方法和規范。
關鍵詞:經濟法學;高校教學;困境與選擇
前言
由于我國教育事業不斷改革,為我國的學子們提供了更多高等教育機會,但是隨著連年高考人數的增多,各高校也在出現教學質量下降的情況。在經濟法學教學過程中,同樣出現了一些問題,高校應該積極尋求解決教學困境的辦法,為今后的經濟法學教學指明方向,進而推動經濟法學學科的發展。
一、高校經濟法學教學面臨的困境問題
1.教學目標不統一
近年來,教育界對于經濟法學的爭議之一就是它的歸屬問題,經濟法學究竟是職業教育?還是精英教育?亦或是通識教育?這一爭議尚未獲得定論。這一爭議的出現是源于高校對經濟法學的教學目標的定位不同,雖然經濟法學是法學的重點課程,要求經濟法學的教學目標應與法學教學目標相統一,但是各高校都有自己的經濟法學教學要求,難以將經濟法學教學目標與法學教學目標相統一。對比各大高校的教學大綱不難發現:雖然各高校的教學大綱不同,但都要求學生能掌握經濟法學基本內容,但是由于各高校的大綱內容存在差異,所以導致了各高校的教學目標不完全相同。而除了基本內容之外的知識,各高校就會顯示出較大的差異了。例如一些高校會要求學生能夠分析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而另一部分高校則要求學生能夠掌握一些經濟案件的分析方法等。由此可知各大高校中,在本科階段經濟法學教學目標存在一定差異,對職業技能方面的看法也各有不同[1]。
法學類經濟法教學模式對比分析
作者:齊晉 單位:太原大學
一、引言
經濟法課程是會計專業的必修課程之一,其開設的目的就是要使會計專業學生畢業后在工作、生活中養成良好的法律應用能力,為國家培養懂法律、知經濟的復合型會計人才。同時,在會計專業的后續教育中,學生所參加的各類會計資格考試科目中幾乎都涵蓋了經濟法課程的全部教學內容。因此,會計專業學生學習經濟法可以使自己順利通過資格考試。在目前會計專業的課程體系中,經濟法課程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視,但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有必要對這些問題加以研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二、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與會計專業經濟法課程之差異
如前所述,產生會計專業經濟法課程諸多問題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們對于法學專業經濟法與會計專業經濟法在認知上的差異。
(一)教學目標的差異
在法學體系中,經濟法是一門重要而獨立的學科,其開設的目的是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為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因此,在教學目標上,法學專業經濟法是培養學生能夠正確的認識經濟法內涵,并具有正確的指導思想和科學的研究方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在會計專業體系中,經濟法是基礎核心課程,其開設目的是針對會計專業職業崗位的需求,著重要求學生以崗位需求為導向,最終以培養高素質的經濟型會計人才為目標。可以看出,法學專業經濟法的教學目標是以國家為導向培養高素質法學專門型人才,而會計專業經濟法的教學目標是以經濟為導向培養高素質經濟型會計人才,二者在本質上截然不同。因此,我們需要在教學目標上予以區別,明確各自的教學目標,更好的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
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
摘要:高校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普遍存在課時不夠、教學方式單一、教學效率低下的問題。通過案例教學、課堂討論等方式,增強課堂教學的趣味性,同時輔以一定的社會實踐,有效提高課程教學的質量,培養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進而達到課程教學的目標。
關鍵詞:教學方式;案例教學;實踐
一、當前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概況
(一)設置專業及課時安排
當前高校非法學專業開設經濟法課程的大多是經濟及管理類專業,主要包括人力資源、會計、工商管理、金融、國際貿易等。這些專業將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課。同時,不少高校的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亦有將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選修課進行開設。在課時的安排上,基本上都是在40課時至52課時之間。課程設置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對大學生進行經濟法律的傳授,使學生系統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理論及法律法規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1]
(二)教材選用
與法學專業偏重理論性的教材選用不同,非法學專業經濟法在教材選用上傾向于帶有基礎性及實踐性內容的教材。市場上經濟法教材很多,沒有官方指定用書,教材選用大多由授課教師依據專業的特點及自身的喜好而定。在馬工程教材出來后,陸續有一些高校要求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材也要采用與法學專業一樣的由教育部統一指定的教材。這種適用于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材顯然偏重于理論性,對于缺乏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非法學專業學生來講教材內容過于深奧,難以適應教學的要求。
特殊性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論文
一、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學的特殊性
1.學習主體的特殊性
經濟管理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學生作為課程學習的主體并沒有多少相關法學背景知識。大多數高校的經濟法課程都是安排在大二、大三階段,與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基礎知識課程有一段間隔,且任課教師多為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教師,在教學時弱化法律基礎這部分課程內容,導致學生在學習經濟法課程時與法律基礎知識無法很好對接。同時,在學生對經濟法課程的認知、學習熱情、學習方法、學習效果等方面,較法學專業學生也有一定的差距。但由于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的經濟學、金融學等基礎知識掌握較好,反而對經濟法課程的部分內容比較容易理解。因此,課程內容的選取應該更多地考慮到適時原則、量力原則和滿足原則。
2.經濟法課程內容的特殊性
近年來經濟法作為一個部門法已經在學界達成基本共識,經過多年的研究也確定其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宏觀調控法以及市場規制法。但多年來由于受“大經濟法”觀點的固有影響,經濟法課程內容除了上述三個方面外,還包含民法、商法、訴訟法等內容。就學生的未來應用角度,經濟法學以外的民商事法律可能更貼近實際,但是因此也造成了學界的經濟法學和所謂“經濟法課程”內容產生沖突,實屬不該。同時,經濟法相關教材五花八門,有針對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材,也有針對各種考試的經濟法教材。單看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適用的經濟法教材,體例多種多樣,包含法律法規眾多,品質參差不齊,內容設置缺陷也是不一而足,以民商法內容為主已經不甚稀奇,有的教材放棄了經濟法基礎理論部分直接用民法基礎理論取而代之,有的教材混淆相關概念。對于學生來說,教科書很可能就是他們了解經濟法這門課程的主要渠道,如果產生了錯誤的第一印象,學習了錯誤的知識,后果將會很嚴重。
3.教師要求的特殊性
經濟法課程的學習主體以及課程內容的特殊性也對教師本身提出了特殊要求。除了法學相關知識要深厚、保持與法學前沿問題接軌,教師的知識面也一定要廣博。法學是注重邏輯思維的一門學科,如果只按照法學教育的思路去面對非法學專業的學生,不一定能夠取得相同的結果。教師應該對經濟管理類專業知識與思維也要有所涉獵,與經濟法學知識相互結合,才能在經濟法教學中游刃有余,滿足教學的實際需要。教師的責任心也要更強,如面對學生對經濟法課程學習熱情不高的情況,不能對課程敷衍了事,充分的課前準備、情緒飽滿的課堂表現、細致耐心的課后輔導,都能夠激發學生學習的熱情。教師在教學中的作用不僅是傳道授業,也是引領者、示范者。尤其是法學教師,對于法律精神的弘揚,對法的信仰,遵循法律的謹慎態度都會在潛移默化中傳遞給學生。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教師以學術和道德為重,對學生尊重、用心,學生自然會感受到,進而親近教師,構建和諧師生關系,反過來促進課程教學。
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內容重構
摘要:雖然課程名稱相同,非法學專業與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其實不是同一門課程,這種不同,首先體現為課程內容的不同。但是,現行非法學專業開設的經濟法課程大都借鑒了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的內容,沒有很好地體現出這種不同。本文嘗試對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內容重構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探索課程內容重構的路徑,建構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內容體系。
關鍵詞:非法學;經濟法;課程內容;重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為了培養具有一定經濟法律素養、適應社會需要的復合型人才,在經濟管理、財務金融等應用型非法學專業普遍開設了經濟法課程。由于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本身的邊緣性,目前,該課程的內容體系,仍然是在“經濟法”學科體系的基礎上所作的增減和修補;各種課程內容重構的實踐,本質上還不是從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本身的性質和目標出發所作的構建。本文試圖對非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內容重構的必要性和路徑做一番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經濟法課程內容體系的具體設想。
一、課程內容重構的必要性
為什么要重構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內容?一個基本的理由是: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與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存在實質的區別。那么,這種實質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呢?從邏輯上說,認定一門課程與另一門課程存在實質區別,可以從課程的培養目標、課程性質和應用場景這些基本面去判斷。事實上,與法學專業相比,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在培養目標、課程性質和應用場景三個方面存在實質差別。以下是具體的分析:
(一)課程目標不同,決定了課程內容重構的必要性
法學專業總共有十四門專業核心課程,這十四門專業核心課共同服務于奠定各法學專業的基本法學素養這一人才培養目標。作為法學課程的經濟法,其課程目標是:養成經濟法領域的法學素養。相應地,經濟法課程在內容上必定是涵蓋了經濟法學科領域的學科發展背景、學科基本理論和基本法律制度在內的完整知識體系。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只是非法學專業的課程體系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其課程目標是:養成非法學專業人才的經濟法律素質。很顯然,經濟法律素質與經濟法領域的法學素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層次。因此,非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不可能采納或“借鑒”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內容,必須重構其內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