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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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路徑

摘要:“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是德國經濟騰飛的秘密武器,企業與學校、實踐與理論、學徒與學生等相對要素均可視為這種職業教育模式中的“雙元”,師資配置機制是其持久散發制度魅力的關鍵因素,法律規范制度的完善是其穩步發展的重要保障。“雙元制”是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的重要參照,以“雙元制”審視我國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建設“雙元制”模式下高素質職業教育師資隊伍,需要塑造全社會“崇尚技能”良好風氣、建立規范的職業教育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完善繼續教育等配套政策、以“雙元制”為基準修訂《職業教育法》。

關鍵詞: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職業教育教師

“雙元制”(DualeSystem)是德國職業教育模式的代名詞,被視為德國經濟騰飛的秘密武器,促使德國職業教育模式成為世界矚目和效仿的標志。2019年1月24日,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促進產教融合校企‘雙元’育人,借鑒‘雙元制’等模式……強化學生實習實訓。”新時代職業教育的現代化對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對制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發展的師資隊伍建設問題予以高度的重視。

一、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解讀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的核心在于學生在正式踏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之前,在不同教育階段均有機會接受職業教育培訓,在企業以學徒身份接受實踐訓練,在學校以學生身份接受理論學習,企業與學校、實踐與理論、學徒與學生等相對要素均可視為這種職業教育模式中的“雙元”。

(一)“雙元制”開始的階段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開始于小學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后學業的第一次分流。學校設置方式既保證了所有學生小學學業結束后都能進入初等義務教育階段繼續接受教育,同時也滿足了學生興趣發展和身心發展實際需要,更為實踐能力較強的高素質技術工人培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初中階段結束后,畢業生還要進行第二次分流。德國高中設置有普通類高中和職業類高中。職業類高中基本以專門性的職業學校為主,即“雙元制”體制中的學校一元。無論接受何種初等中學教育,畢業后均可按照個人意愿選擇進入不同高中學習。從實際情況來看,接受“雙元制”職業培訓的學生主要來自主體中學和實科中學。德國學生在高中學業完成后,可以自主申請進入不同類型的高等院校學習。如果是選擇就業,德國教育體制也能滿足直接就業學生后續的深造需求,即設置有??茖W校,滿足繼續教育需要。

(二)“雙元制”進行的地點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中的“雙元”,最直接的表征就是培訓、教育的主體分別為企業和學校,這是一種“雙線并行”、“雙管齊下”共同培養人才的體制。企業工廠、生產車間和學校課堂教室、校內實訓場所分別構成了不同內容訓練、學習的空間。在德國,大多數企業都設有專門的培訓基地,擁有專門的培訓人員,即使是沒有足夠培訓能力的中小企業,也會采取各種辦法參與職業教育。因為對于企業來說,參與職業教育、培訓學徒是德國職業教育法制框架下的義務,也是企業應承擔的基本社會責任,更重要的也是在為企業發展培養、儲備高素質的技術人才。對于學徒來說,是以準員工的身份在企業接受培訓,能夠直接接觸先進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在結束培訓后能夠立即從事相關的專門技術操作。企業和職業學校作為培訓、教育地點,分別受到不同的法律、規章制度的約束。按照德國法律規定,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是在國家公法即聯邦法律《職業教育法》調整下進行,但企業培訓學徒實施過程,還制定有專門的《職業培訓章程》,企業需要嚴格按照章程中培訓要求、計劃、期限等詳細的具體培訓規范進行。

(三)“雙元制”采取的方式

“雙元制”不單純表征為基于培訓教育空間不同的企業和學校二元,更深層次的含義在于企業和學校各自承擔的培訓內容和方式的不同。德國制定有按照職業崗位群劃分的培訓職業目錄。比如機電類職業培訓,下分鑄造專業、機床操作技術專業、鍛造和焊接專業、電工類專業等眾多類別,每類之下又細分為若干具體工種,比如機床操作技術專業下分車工、刨工、鉆工、研磨工等等。對于企業來說,培訓的主要是具體的專業實踐操作技能;對于職業學校來說,一般先進行整個職業領域的基本知識教育,隨著年級增高逐漸聚焦具體專業,直至其獲得相應專業資格。企業培訓側重的是技能和實踐能力,職業學校教育側重的是理論知識。在企業培訓期間,以師傅帶學徒的實踐訓練方式為主,師傅傳授學徒的主要是操作技能和職業經驗,目的是讓學徒直接感知和熟練操作生產工具,便于正式走上工作崗位時能夠立即投入工作,避免二次培訓。在職業學校,以專業課程學習為主,受訓者是以學生身份接受傳統的學科知識教育,這既包括與職業相關的理論知識,也包括作為一名學生應該接受教育的普通文化課知識。

(四)“雙元制”實施的保障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的長久運行,得益于德國的教育體制保障和法律保障。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自產生開始就帶有明顯的自覺性特征,尤其是相關法律規范的不斷制定實施,促使其發展快速化、制度化。早在中世紀同業工會時期,師傅培養就已經形成了規范的標準化體系。自1938年起,德國開始正式施行普通義務職業教育制度。二戰后,德國出臺《對歷史和現今的職業培訓和職業學校教育的鑒定》,正式使用“雙元制”稱謂,為后續職業教育模式的發展奠定了制度性基礎。1969年,德國又出臺《職業教育法》,對“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上升為國家職業教育制度高度,以法律保障其制度化發展。此后的《青少年勞動保護法》、《職業教育促進法》、《實訓教師資格條例》等,為“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的制度化、規范化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師資配置機制

(一)教師分類配置

企業中的培訓師并不是企業中的任一員工均可擔任。在德國,要成為企業培訓師,也需要一系列的資格和條件。德國聯邦政府頒布有《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條例》,這是稱為企業培訓師和企業培訓師進行專業培訓教學的基本依據,確保了企業培訓師的正規化、專業化和標準化。按照該條例,要成為企業培訓師,其自身需具有某一類別的職業資格證書、接受過相關專業職業培訓且獲得了專業培訓師證書、至少有三年以上專業實踐經驗。職業學校中的教師則分為三大類別:專業課理論教師、文化課教師和專業實訓課教師。相對于企業中以實踐為己任的培訓師來說,職業學校中的這些教師統稱為理論教師。理論教師的配置遵循職業教育教師資格基本要求,實行學術性、職業性和師范性相統一原則。

(二)教師資格要求

要成為德國職業教育教師,需滿足兩個資格條件,包括報考資格、任職資格。德國對職業教育教師的來源設定了較高的準入條件,之一是報考人員已經獲得文理學校畢業證書,之二是報考人員已經在企業至少有過一年以上的實習經歷。在任職資格方面,德國的規定更為嚴苛。要獲得最后的職業教育教師任職資格,在校進行至少九個學期學業學習之后,需接受兩次考試。第一次對其專業知識和技能進行鑒定。第二次是在進入預備教師期兩年后,對其實踐經驗和能力進行驗證性考試。這兩次考試均為國家級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

(三)教師培養模式

德國職業教育教師有“物理型”和“化學型”兩種培養模式。“物理型”教師培養模式指的是在進行專業教育的同時進行師范教育,二者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教育,疊加于教師培養過程中。“化學型”教師培養模式指的是將師范教育融入于專業教育之中,二者雖然教育性質不同,但在教師培養過程中二者高度融為一體。相對于“化學型”這種專業與師范相融合的培養模式,“物理型”教師培養模式也被稱為疊加型教師培養模式。疊加型教師培養模式是德國當前較為廣泛采用的職業教育教師培養模式。

三、“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下我國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四維路徑

(一)營造一種氛圍:形成全社會“崇尚技能”良好風氣

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遠遠超脫于技術層面,之所以持久散發著制度魅力,源于其已經內化為德國的國家文化,彰顯著國家對技能的尊重、對人才培養規律的尊重。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需要塑造職業技能的崇高地位,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崇尚技能”的良好風氣。崇尚技能,本質是對人的崇尚與尊重。一要重視技能培養在各類型各階段教育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二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個人學習興趣,創造條件滿足個性發展;三要樹立以技能為榮導向,大力開展職業技能類競賽活動,激發職業技能創新活力。職業教育教師是營造崇尚技能良好社會風氣的推動者,培育學生高尚的技能觀、塑造學生美好心靈同樣是其重要職責。

(二)確立一種標準:形成規范的職業教育教師資格準入制度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從2019年起,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相關專業教師原則上從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高職以上學歷的人員中公開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從應屆畢業生中招聘。”這在職業教育教師準入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可以從源頭上保證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準入質量。職業教育是國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廣義上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高中、職業培訓、高等職業院校在內各級各類教育形式?!秶衣殬I教育改革實施方案》中主要對“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專業課教師資格進行了具體的準入限制,對保障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必將起到促進作用,但對其他形式的職業教育形式來說,也需要相應的職業教育教師資格準入標準。應該將從事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工作的人員進行整體統籌考慮,形成通用于各級各類職業教育教師的資格準入制度規范。

(三)建立一套保障:完善入職、晉升、流動、繼續教育等配套政策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建立100個‘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教師每年至少1個月在企業或實訓基地實訓,落實教師5年一周期的全員輪訓制度。”《方案》充分考慮了高等職業院校現有師資實際情況,對實踐素養欠缺的教師有意識地進行素質提升培訓,這將從整體上補齊當前職業教育師資隊伍質量參差不齊的短板。對于高等職業教育院校教師而言,除了能夠入職參加工作之外,還面臨著職稱晉升、待遇保障、聘任流轉等諸多現實需求。建設高水平的職業教育師資隊伍,需要充分正視和考慮職業教育教師道德這種現實需求。當前,在教師職業發展政策方面,國家頒布了眾多政策文件和規章制度,大大保障了教師發展需要,但職業教育教師盡管屬于教師范疇,應該接受相應制度調整,但職業教育教師也有其特殊之處,比如職稱評定、薪酬待遇等方面,均應從其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其特殊性,以配套政策保障職業教育教師職業發展。

(四)修訂一部法律:以“雙元制”為基準修訂《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適用于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該法對職業學校設置、職業培訓種類、企業培訓要求、政府管理體制等均做了基本性規定。實施二十幾年來,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也不能否認的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出現了新的發展需求,形成新的社會發展形勢,在倡導“雙元制”職業教育的當下,需要對該法進行與時俱進地修訂完善,以更好地促進職業教育發展?,F有《職業教育法》在職業教育教師方面,僅在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中作出規定:設立職業學校需要“有合格的教師”,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有與培訓任務相適應的教師和管理人員”。這是職業教育機構成立的必備條件之一,遠遠不能滿足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全部需要。尤其在“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下,需要與“雙元制”相適應的《職業教育法》,這對高素質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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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術永 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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