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權益法律保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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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權益法律保障分析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農村務工人員逐漸向城市流動,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留守兒童。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約,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以及參與權都有不同程度的缺失和損害。本文通過分析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缺失現狀,為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權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議。

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根據

2017年度《中國留守兒童心靈狀況白皮書》統計,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共有902萬。由于身邊缺乏至親的照顧,這類孩子不論是在生活上亦或是學習上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安排,這樣長期發展,對我國的城鄉一體化和建設新農村計劃帶來極大的阻力,也不利于整體社會的進步。所以,我們必須要盡快解決留守兒童的權益保護問題。

一、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的立法現狀

我國現行立法中,涉及留守兒童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多部法律,1989年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了“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我國是締約國之一。公約和國內立法比較全面地規定了兒童最根本的權利,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和參與權。通過研究我國留守兒童現狀,發現這幾項核心權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和受損情況。

二、農村留守兒童權益受侵害現狀

(一)生存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

父母是兒童的第一監護人,對兒童有監護職責。但留守兒童的父母由于常年外出務工,對子女須盡的照顧和監護義務基本不能實現,而留守兒童被留在農村一般由母親監護,即父親一人外出務工,留下母親照顧孩子;二是由父母的父母照顧,即隔代監護這兩種。但這兩種都存在不小的風險,前者會存在因為農村家務較多,生活壓力較大導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況,達不到理想的監護效果。后者由于他們年紀較大,且通常對孩子監護執行力不夠,對孩子過分容護,增加了農村留守兒童的成長風險和安全隱患。

(二)受保護權受到侵害

人身安全作為社會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也是行使其他權利的基礎。但是由于留守兒童無法被家庭或者父母很好的照顧,其自身對這些法律知識了解甚少,所以,人身安全權常常被侵犯。現實中常常能看到拐賣、打架、性侵等各種事件,同時公安部每年的安全信息中,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權被侵犯的事件或是自身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也大都以農村為主要發生地,以留守兒童為主要人物。家庭監護缺位、學校放任不管,使留守兒童遭遇種種人身安全問題,其中男性兒童多會被拐賣,而女性兒童多會受到性侵。亦或者拐賣事件。

(三)發展權和參與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由于農村信息閉塞且發展比較落后,很多農村留守兒童過早的喪失了上學的機會,生活上得不到很好的照顧,反而要照顧家中老人,甚至無法享受基礎的義務教育。此外,父母關懷的缺失、學校無法對他們進行有效監管,使得部分農村留守兒童變得缺乏親情交流,精神壓抑,自卑敏感,很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三、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障的建議

(一)貫徹落實兒童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

好的政策貴在可行、能行,而對保護留守兒童政策可以起到促進作用的途徑之一就是建立一個良好的實施機制,從而可以幫助政策實施的順利、有序,這也很大程度地推動了政策執行能力的提高,最終確保保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工作真正實施。同時監督工作完成進度的力度也需要加強,建立合理完善的反饋制度,根據工作的進行情況對政策進行及時的調整。懲罰制度也需要制定,同時配合法律,嚴格按照法律進行,分析問題,深入做好權益保障工作。建立留守兒童跟蹤回訪機制,確保政策施行的長效性。

(二)構建完善的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機制

首先,必須制定相關的法律條例作為解決留守兒童權益問題的理論基礎。其次,各級政府也要參與進來,尤其是縣鄉級政府,需要根據鄉鎮發展情況及時的改變政府職能,由管理改為服務,留守兒童的信息要及時收集、更新,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權益問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同時明確相關方面的責任,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鼓勵非政府兒童權益保障組織建設

非政府兒童權益保障組織可以有效地解決行政管理部門在維護留守兒童權益方面存在的問題。非政府組織可以建立一些扶貧的機構進行精準扶貧,保護留守兒童的最基本權利,為他們提供生活上的幫助或是教育上的資助,為他們解決生活上或是思想方面遇到的難題。合理運用媒體工具,將留守兒童的問題向社會大眾進行宣傳,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解決該問題中來,從而可以建立一座政府和社會良好溝通的橋梁。非政府組織的優點在于其靈活性,可以深入到基層群眾之中,對于他們的建議也可以更好的收集和向政府反饋。同時政府制定的新政策等也可以更快地傳遞給基層群眾。

四、結語

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所存在的問題非常嚴峻,因此要結合經濟政治等多方面進行解決,維護他們的權益,給予他們應有的社會福利救助和社會保護。我們還需社會、政府等多個組織的共同努力,不管工作開展遇到多大的阻力,我們都須全面做好針對該問題的工作,共建美好家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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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開元,張曉冰.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護及對策研究[J].中國青年社會科學,2018(4).

作者:李媛媛 周輝 單位:武漢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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