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師德培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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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師德培養策略

摘要:

培育幼兒教師師德是“治大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若烹小鮮”在一定程度上同樣適用于“育幼師師德”。辯證唯物主義論與心理需要層次說從理論上對此有所說明。為此,在幼兒教師師德培養中,也宜采取“若烹小鮮”的策略,如添加“配料”———提高幼師工資及待遇;掌握“火候”———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無為而治”———提倡幼師道德自我修養,等等,由此有效解決幼師師德失范問題,提升其素質與修養。

關鍵詞:

幼兒教師;師德;“若烹小鮮”;培養

幼兒教師師德師風的建設活動轟轟烈烈地開展開來,營造出濃厚的師德崇高性意蘊,重塑著教師的外在形象,并逐漸增強了人們對幼兒教師的信任。然而,隨著“虐童事件”的披露,師德問題再次被置于輿論的風口浪尖,拷問著幼兒教師的內在素養。這不禁令人深思:緣何師德建設活動屢屢開展,而師德失范行為卻接踵而至,呈現于公眾的視野?筆者認為,現行的幼師師德培育須采取“無為而治”,以達到“無不為”。誠如老子在《道德經》上所言:“治大國,若烹小鮮。”

一、“若烹小鮮”之于幼師師德建構的適切性解析

(一)“治大國,若烹小鮮”的內涵闡釋

“治大國,若烹小鮮”源于老子《道德經》第六十章,通過搜索文獻,查閱了一些名家的相關闡述,主要包括:南懷瑾的《老子他說》、傅佩榮的《傅佩榮譯解:老子》、曾仕強的《道德經的奧秘》以及林語堂的《老子的智慧》等,其內涵可概括為:治大國,就好像煎(煮)小魚一樣(不要經常翻動)。但就其解釋而言,還不能深刻體會其中的意蘊。為此,應回歸生活,體驗其真實的意境。通過多次觀察不同餐館烹飪小魚的過程,筆者發現其中的一些共同點,若要烹飪出美味的小魚,油鹽醬醋等調料用的要恰到好處,火候把握適當,不溫不火,然后蓋好鍋蓋,慢慢煎煮,不急躁、不折騰、不翻來覆去,適逢香味飄出,則可盛出。同理,治理大國須無為而治,不宜過多干涉,而是依照宇宙萬物自身本有的發展規律去引導、施行。具體而言,以下幾點需要特別注意。第一,調料到位。調料到位與否直接影響著小魚的可口程度,決定著人們的食欲。對于國家而言,其調料即國家的宏觀調控,應積極利用各種宏觀調控,控制好其中之“味”。第二,火候恰當。相比于調料,火候是外在的,沒有和食物直接接觸,但通過鍋發生作用,過猛或過弱則會導致食物燒焦或不熟。治理國家,須把握火候,意指制定良性的法律、法規,原因在于法律能通過約束或制裁人的違法行為間接作用于人。第三,無為而治。當調料與火候都掌控好的時候,需要蓋好鍋蓋,讓其慢慢地煮,切勿隨時翻動。治大國者,在頒布相關法律與宏觀調控之后,應實行無為而治,遵循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進行適當引導即可。概言之,治理大國應在遵守客觀規律的前提下,切勿干涉過多,應把握大的方向,制定良法以保障民生,適當宏觀調控以改善民生。培育幼師師德屬于治大國中的一部分,如何讓像烹飪小鮮一樣去培育幼兒教師師德,最重要的是找到與其相契合的客觀規律。

(二)育幼師師德“若烹小鮮”的現象透視

從個人從教的經驗來看,培育幼師師德應如“烹小鮮”,循序漸進。從學術視角觀之,心理學、哲學等為此帶來更為寬泛與可信的維度。

1.辯證唯物主義論:道德需要是幼師的一種基本需要

何謂道德需要?有學者認為,道德需要是人們自覺履行一定的道德原則和規范的內在要求。[1]還有學者認為:道德需要是為保證社會和諧、發展和個人實現自我肯定、自我完善而產生的對自律體系的傾向性。[2]還有另一種觀點認為:道德需要是作為道德主體的人在維持其積極平衡或內穩狀態過程中所產生的對道德的依賴性和傾向性。[3]以上關于道德需要的定義雖各有不同,但就其本質而言,則別無二致,其共同之處是道德需要作為個體的內在要求具有自覺性、自律性以及內驅型等特點。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人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體,具有生物性、社會性和精神性三大特征。人性是趨利避害的,人性是追求幸福的等觀點在學界得到廣泛認可。據此,那么人性的三大特征亦存有追求幸福的趨向。對此,恩格斯曾經說過:每個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種無須加以論證的、顛仆不破的原則。[4]373-374而道德作為一種上層建筑,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有著促進的作用:“道德本身是一個具有客觀性的利益調節器,其分配原則當然是按德分配。”[5]具體來說,從物質層面說,解決了物質的生產、分配等問題,促進了公平,提高了勞動者的積極性,最終讓社會的再生產不斷延續下去,以達到了德福一致。文化上而言,作為文化的動物,人不斷傳承和創造文化,是人的本質的規定性之一。也正因為如此,卡希爾大膽地假設甚至斷定人是會使用符號的動物。而道德作為文化的重要因子之一,在整個文化的大系統之下,有道德的人必然為他人所接受和認可,這樣的幼師是幸福的。精神層面上,道德具有超功利性,道德修養本身就是一個自我肯定和自我提高的過程。即使在物質方面和社會方面沒有得到相應的物質和文化認同,其人生也是幸福的,誠如包爾生所言“:外在的幸福并不總是落到明智和有德性的人身上,但有德性的人,也傾向認識到這一點。即使沒有得到它,他也能在心中發現幸福。”[6]綜上所述,道德是人的一種基本需要,是基于物質、文化和精神來說的,也就是基于人性而言的。以此類推,幼師追求幸福的一個必要條件是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修養,以滿足自己的道德需要。

2.心理需要層次說:道德需要以物質需求的滿足為基礎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說,人類生存的基本需要是人類保持自身存在的基本條件,也是參與現實生活的必備條件。而人類基本需要是由低而高逐步發展的,低層次的需要未得到基本滿足,難以產生高層次的需要。[7]因此,低層次的需要是高層次需要的基礎。一般而言,只有低層次需要得到充分滿足后,高層次需要才會出現。對此,我國古代亦有類似言論,如管仲曾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只有在糧倉充足、衣食飽暖之后,老百姓才會自覺地遵守禮儀、注重禮節,榮辱的觀念才會有條件深入人心。經濟收入是幼兒教師賴以生存的基礎。幼師只有在滿足生存的基本需求之后,才能更好地從事自己的職業發展。但就幼兒教師的工資待遇水平來說,普遍不高。以青島市為例,據相關資料顯示“:全市幼兒園教職工中,事業編制的僅占11%左右,近90%的非事業編制幼兒教師月平均工資只有一千多元,僅為小學教師的一半左右。農村幼兒園教師工資更低,只略高于當地農民的人均收入。”[8]青島市作為東部沿海城市,幼兒教師的收入如此偏低,更別說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因此,對于幼師而言,當他的基本需要還停留在物質生活層面,很難有更高的精神生活需求。而道德屬于精神層面的東西,當幼兒教師正處于追求基本的物質需求滿足時,就不會花時間與精力去提升自己的道德修養。更有甚者,有些幼兒教師為了追逐更大的經濟利益,其行為完全與師德規范相悖,如陜西、吉林、湖北等地接連曝出的“幼兒園集體喂藥”事件便證明了這一點。道德一種人性的基本需要,幼師的內在具有道德需要的追求,在培育師德時,遵循幼師道德需求的內在規律,不可盲目而行。另外,道德需要是以物質的需求為前提的,提高幼師的工資及其相關待遇是提高關鍵點。

二、培育幼師師德的對策探尋

基于對“治大國,若烹小鮮”的理解與分析,筆者從添加“配料”、“火候”恰當和“無為”而治這三大方面提出與之相契合的對策,試圖從根本解決幼兒教師師德失范問題。

(一)添加“配料”:提高幼師工資及待遇

添加配料是“烹小鮮”成功的先決條件之一。同理,若幼兒教師缺乏相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加之工作量的過度,則會導致其工作壓力大,工作為生活所困,甚至產生職業倦怠,毫無幸??裳?。在教師“德福一致”的規律下,這種情形勢必影響到幼師進行職業道德自我修養的動力。教師待遇的改善程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生存狀況。到目前為止,幼兒教師的待遇雖然在不斷地提高,但仍然無法與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相適應,出現幼兒教師擇偶難、住房難、醫療保障低等問題,導致幼兒教師壓力大,幸福感指數不高,尤其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幼兒教師。加之,受資金和政策方面的限制,中西部地區較少能提供機會和條件,難免造成師資的流失與轉移。[9]因此,培育幼兒教師師德的首要條件是解決幼兒教師待遇低下的問題。首先要逐年提高幼兒教師的工資水平,尤其是要解決合同制幼兒教師的工資問題,縮小其與在編幼兒教師工資待遇的差距。其次,應設立幼兒教師待遇補助金,用于補助“五險一金”等方面的資金缺口。再者,要制定教師考核制度和職稱評聘制度,加大師德評比比重。最后,完善學前教育經費的問責機制。監督相關部門執行學前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視責任情況可對負責人進行罷免。

(二)“火候”恰當:建立相關法律、規范

火候是“烹小鮮”的關鍵?;鸷蜻^大,容易燒焦、燒糊;火候過小,易產生回生的食物,不僅味道欠佳,對人體健康也不宜。法律就是一個調節器,對幼師的行為具有很強的指向與規范作用。如果缺乏強制性作為后盾,一些職業素養較低的幼師則會為所欲為,譬如一系列的虐童行為。因此,亟需出臺專門的《學前教育法》,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條文規定以及強制性的措施,包括對虐童等一系列侵害兒童利益的行為進行懲罰的具體的法律法規,從而加強對幼師虐童行為的打擊力度,使少數行為不端的幼師收斂暴行,不再侵害兒童。上文已論述專門的《學前教育法》的頒布是培育幼兒教師師德的保障。在法律未出臺前要做的是立法前的相關準備。一方面,需借鑒國內外的相關經驗,比如:江蘇、北京、青島、廣州、上海等省市已先后制定實施了《學前教育條例》,可為全國性的立法提供重要的經驗與參考;[10]又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等國的學前教育立法及其實施經驗均可為我國提供有益的借鑒。另一方面,需要注意學前教育立法的原則,不僅要立法,更要立良法。以下幾點不能忽略:其一,遵循學前教育立法的基本理念與價值取向,包括:“強化學前教育的公共性與公益性;強化學前教育的公共性與公益性;以公平和均衡為基本立法價值取向,優先保障并向農村和弱勢群體傾斜。”[11]其二,以憲法和《教育法》、《教師法》為直接依據。其三,突出幼兒教師師德的規范性,明確教師的職責范圍,力圖使其具體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三)“無為”而治:提倡幼師道德自我修養

“無為”并非意指無所作為,什么都不做。而是在“烹小鮮”的過程中,在配料和火候一定的情況下,不宜過多翻動,否則,“小鮮”易碎。同理,師德建設最主要的是教師自身的任務,并且教師本身具有自我修養和自我提高的內驅力。倘若干涉過多,則會使教師師德的自我修養流于形式?;ㄙM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師德活動上,則會使幼兒教師的自我修養失去主動性和自我反思的空間。如上所述,幼兒教師的師德培育作為人特有的一種自身活動,是人性的一種基本需求,亦是人的本質的必然要求。人的本質存在于“一個種的全部特性、種的類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動的性質,而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4]96而自覺的活動就是目的性的活動,自由的活動則是康德所言的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統一。對此,我們認為培育幼兒教師師德不宜過多地開展轟轟烈烈的活動,這樣會導致道德培育的內在驅動轉化為外在要求,不利于形成道德自由。對于教師的個人道德修養學界涉及很多,大多是基于心理學范式從知情意行角度出發的,視角相對單一。因此,可從幼師每日所面對的教育關系出發,借鑒曾子“吾日三省吾身”:一省與職業的關系;二省與人的關系;三省與教學的關系。具體包括以下七條:樂業、律己、愛幼兒、尊家長、敬同事、教學內容求真、教學方法求美等。自我反省是意識不足乃至不斷改進的前提,同時也是不斷審視自己內心,實現內在“良心”自我洗滌的應有之義,幼兒教師只有經過“三省”,才能正確處理好各種教育關系,為“育師德”奠定基礎。

作者:童宏亮 單位:西南大學教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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