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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首次得到了全面而清晰的表達:“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確從(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社會(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個人(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三個層面進行表述。首先,核心價值觀的國家層面注重的是理念構建,它從經濟、政治、文化和生態等各個層面為國家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依據,也從意識形態的戰略高度對國家發展提出了整體目標。其次,核心價值觀的社會層面講求的是制度建設,它為公共領域的規范與公民德性的建設提出了要求,這既是對個體進入公共領域、參與政治生活進行制度上的規范,也是為政府關注公民權利、推進個人福祉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最后,核心價值觀的個人層面強調的是道德提升,它圍繞社會、工作、家庭等領域明確了個體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個體發展進行了規范和指導。核心價值觀的三個層次互相關聯,形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對個體的價值取向、社會的價值需求和國家的價值目標進行了闡明。對于學校德育工作來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分層有著特別的意義——它為德育的整體設計指明了方向。十八大報告強調,一切教育活動都要將“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為最終目的。這一論斷凸顯了德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核心位置。但在強調德育的重要性時我們也需要注意避免一個可能存在的誤區,那就是,將“立德樹人”的“德”直接等同于某種“獨善其身”式的“私德”,將德育的目標片面理解為促進孤立個體的內在發展。事實上,德育的目標并不僅僅在于培養擁有高尚道德情操的個體,同樣在于塑造擁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和超越一己之身、關注普遍價值的理性存在。在北京大學的講話中指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顯然,不僅是核心價值觀個人層面所關注的道德提升,國家層面所關注的理念構建和社會層面所關注的制度建設同樣需要依托德育工作展開,它們同樣是“立德樹人”的重要任務。同樣,“人的全面發展”不再僅僅指向個人的內在完善,它也對個體、社會與國家三個層次的上下貫通與有機整合提出了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提出既在理論上闡釋了“德育為先”的基本方針,也在實踐上為我們進行德育的整體設計提供了重要指導。首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于個人、社會、國家三個層次的劃分深化了德育的內涵:德育應使人達成小我與大我的貫通為一,將“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貫徹在道德提升、制度建設和理念構建的方方面面中,貫徹在個體、社會與國家的互相促進與共同完善中。其次,社會主義價值觀對德育工作的開展提出了具體要求。在上海考察中指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注意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常化、具體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個人都能感知它、領悟它,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實際行動,做到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在此有兩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一是內化與外化的平衡,二是大德、公德和私德的貫通。為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們需要深化德育內涵,構建德育系統,通過德育的整體規劃來保證個體、社會與國家三個層次的有機關聯與有效統一。
二、德育系統的縱向延伸:內化與外化的平衡
盡管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樹人”與“全面發展”為德育工作提供了基本方向,兩者的關系依然需要進一步解釋。“立德樹人”揭示了一切以人為目標的教育活動都要將“立德”作為基本前提。我們需要堅持德育為先的基本方針,為德育尋求某種穩固的理論內核。“全面發展”強調受教育者的個體發展與個體實現必須得到充分的尊重。這兩點可以分別用“共性塑造”和“個性培養”來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分層揭示了“共性塑造”與“個性發展”的內在關系。首先,當我們強調核心價值觀的國家層面時,我們確實是從意識形態的戰略高度進行宏觀理念的構建,以此來為整個國家的發展提供方向上的指引。然而仔細考察“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內涵我們會發現,這些宏觀理念并非是壓在個體之上的沉重負擔,相反,它們作為對人類文明精華的理智表述,是一切個體追求自我完善行為背后的真正精神依歸。在此,“大我”的完善為“小我”的實現提供了理論指引,而共性塑造也就充當著個性發展的精神基礎。其次,當我們強調核心價值觀的個體層面時,我們確實是在關注個體在社會交往、職業發展、家庭生活等諸多活動中成就的各種道德品質。然而,當“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這些具有強烈精神內涵的價值觀念被確定為個體道德提升的著力點時,道德提升就不再僅僅關乎個體的內在完善,它必須通過外化于行的過程,在公共領域中得到真正的樹立。這樣一來,在道德提升的過程中,不同個體對于自我實現的共同追求就最終匯集為文明建設的整體提升,并指向宏觀理念的現實。在此,“小我”的完善為“大我”的實現提供了現實基礎,而個性發展也就成為了共性塑造的實踐保證。最后,處于國家層面和個體層面之間的,即核心價值觀的社會層面,主要關注的是公共領域的制度建設與公民德性的建立。這一層面的倡導既對個體進行了最為直接的張揚,也對個體進行了最為嚴格的約束。一方面,它們將每一個體看作獨立的自由主體——對自我實現擁有絕對權利,另一方面,它們又將每一個體看作是社會共同體的普通一員——對理念落實負有絕對義務。歸根到底,只有當我們成功地從自我發展轉向公共福祉,從個體之人轉向人類整體,我們才能在堅持人的全面發展與自我完善的同時,保證宏觀理念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展現。可以看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個體、社會與國家的分層并不是一種靜態劃分,而描述的是抽象理念的內化與個體本質的外化所達成的某種動態平衡。一切個體的自我完善必定會伴隨著“外化于行”的實踐活動,為宏觀理念的實現提供現實基礎;同樣,一切宏觀理念的現實運行必定會伴隨著“內化于心”的精神影響,為具體個人的實現提供理論指引。將這一結論運用于德育的整體設計,我們就能夠從縱向延伸的角度進行德育系統的構建,即達成共性塑造與個性發展的均衡。一方面,在德育活動中講求共性塑造,就是在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的原則,強調個體發展必須依據宏觀理念而展開。在共性塑造的維度下,受教育者必須明確人的自我限定,服從社會需求與國家意志,在具體社會關系與文明形態中中尋求自我的定位,將小我看作是大我的自然產物。另一方面,在德育活動中講求個性發展,就是在堅持人的全面解放與全面發展,強調一切宏觀理念的實現過程都不能壓制個體自我實現的基本訴求。在個性發展的維度下,受教育者必須明確人的無限自由,主動為自身的一切行為負責,擔負起特定的社會職責與文化使命,將大我看作小我的自然延伸。
三、德育系統的橫向鋪展: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的貫通
為了繼續完善德育的整體設計,我們需要結合核心價值觀的三個層次,對德育體系的構建進行更為細致的探討。有如下三個問題:其一,內在于個體的德性品質究竟如何通過“外化于行”,最終服務于宏觀理念的實現?其二,外在于個體的意識形態究竟如何通過“內化于心”,最終服務于具體個體的實現?其三,外化過程與內化過程究竟如何在公民德性的建設中得到貫通?事實上,這三個問題恰恰可以與核心價值觀三個層面的具體內涵,即“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相互對應。在此我們需要對“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的意涵進行說明,解釋核心價值觀的三個層面分別在什么意義上可以被歸結為一種“德”。
1.“嚴私德”與德性品質的養成。
我們可以將核心價值觀的個體層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為“嚴私德”,它主要關注德性品質的養成。如最早將“德育”一詞引入現代漢語的王國維認為,教育的宗旨就在于“使人為完全之人物”。而德性的建立,正是成為“完全之人”的關鍵。王國維對德育的強調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他強調德性的建立是內發而非外鑠的,促進個體的自我覺醒與內在完善是德育的關鍵;其次,他強調“教化”與“風尚”之緊密關聯,唯有當個體建立起作為立身之本之德性,我們才能進一步從政治、社會、文化乃至意識形態之角度談論各種道德風尚的形成。但是“嚴私德”的提出并非倡導某種“獨善其身”的避世哲學。相反,自我完善的最終依歸是理想人格的建立和人性的完善。我們關注的并不是孤立的原子個人,而是在社會發展與國家建設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文化人與理性人。個體對于內在價值的追求必定在外化為行的過程中得以升華,凝結為某種影響與指導一切個體發展的文明精神與普遍價值。而不同個體追求自我實現的行為也將形成合力,與宏觀理念的實現關聯起來。相應的,在進行德育的整體設計時,我們也需要將“個性發展”看作是“共性塑造”的必要前提,將個體的全面發展看作一個將個體的“內在德性”不斷“外化于行”,為宏觀理念提供現實根據的實現過程。
2.“守公德”與社會風尚的樹立。
我們可以將核心價值觀的社會層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為“守公德”,它主要關注社會風尚的樹立。在此,公共領域的制度建設和公民德性的樹立成了德育的核心問題。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強調教育要以“公民道德教育為中堅”。新國民的道德教育必須圍繞“公民的塑造”與“公共精神的培育”而展開。在此,公共領域的引入引發了對于“自我完善”的全新理解,我們關注的不再是個體的自我覺醒,而是各種社會、文化共同體中自我與他人的共同福祉。個體與共同體有著雙向關聯:一方面,個體不再將“內在修為”看作是道德核心,而是意圖從“修身齊家”進一步擴展為“治國平天下”,將共同體的完善看作是自我完善的自然擴展;另一方面,個體也更為清醒地認識到特定社會文化情狀在其自我發展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將自我完善看作是共同體完善的邏輯后承。結合兩個方面,談論自我完善,既是在探討公民個體如何在自我發展過程中為社會共同體提供力量,又是在探討社會共同體的制度建設如何造就出具有公德的公民個體。“守公德”的提出最為明確地體現了德育的“實踐轉向”:一方面,每一個體意圖在包羅萬象的公共生活中發出自己的聲音,明確自己的價值;另一方面,每一個體也能夠自覺地按照社會共同體的需要進行自我規定與自我限制,為其他個體的自我實現提供服務與幫助。落實到德育系統的構建中“,守公德”關注的是社會風尚的樹立,其根本任務在于引導受教育者將自我的內在發展與宏觀理念的貫徹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同時展現出來。相應的,在進行德育的整體設計時,需要取得“個性發展”與“共性塑造”的均衡,將受教育者培養成為真正擁有公共精神的出色公民。
3.“明大德”與意識形態的建設。
我們可以將核心價值觀的國家層面的德育要求概括為“明大德”,它關注的是意識形態的建設。德育不能直接等同于意識形態的灌輸,但意識形態的建設必須成為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德育的整體設計中占據重要的位置。從具體內容來看,意識形態的建設與德性品質的養成似乎是完全分離的。后者從具體個人出發,關注每一個體最為直接的生命經驗,而前者就宏觀理念出發,關注人類文明的整體形態與發展方向。作為特定社會關系、歷史條件與文明形態的產物,每一個體具備的一切自我發展與完善的需求都為特定意識形態決定與影響——無論個體對于這一情況是否抱有清醒的自我意識。而“明大德”的核心,就在于從理智上認識到意識形態對每一個體生命產生的影響,認識到宏觀理念的邏輯進程如何規定著每一個體的自我發展。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明大德”的要求是在宣傳某種過于嚴苛的歷史決定論,用宏觀理念的實現來壓抑個體生命的涌動。相反,它恰恰是要鼓勵個體超越一己之身,在“大我”的實現中尋求“小我”的完善,將超越維度引入到個體的生命經驗中。必須承認的是,由于意識形態教育無法直接觸及個體的生命體驗,它容易流于形式主義與教條主義,表現為一種生硬粗暴的思想灌輸,壓制個體生命自我發展的自然需求。解決這一困難的方式并非是取消意識形態教育本身,而是將意識形態的建設納入到個體的自我認識與自我反思過程中去。唯有當個體能夠對各種決定社會變遷與文明發展的宏觀理念進行充分的理智思考,獲得對普遍價值的理智認同,他才能真正建立個體生命與宏觀理念的關聯,將意識形態“內化于心”,在人類文明的整體進程中去理解其自我發展與自我實現。落實在德育系統的構建中,“明大德”關注的是意識形態的建設,其根本任務在于引導受教育者將“實現大我”落實在“完善小我”中,將宏觀理念的邏輯關聯看作是自我實現與自我完善的必然。相應的,在進行德育的整體設計時,我們需要將“共性塑造”看作是“個性發展”的必要前提,將“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看作是一個不斷將宏觀理念與意識形態“內化于心”,不斷將超越維度引入個體生命的實現過程。
作者:彭宗祥 汪力 單位:上海理工大學研究生工作部 上海理工大學校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