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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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發展論文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1

關鍵詞:農村金融體系問題思考

經過多年的改革與發展,我國已建立了以合作金融、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為基礎的農村金融體系,但它們之間的功能既有重疊,又有空缺。因此,必須對它們進行革新、調整和補充,以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一、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金融力度不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政策金融體現國家意向。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一是作為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長期以來資金撥付有限,且資金不能按時到位,有時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籌資成本上升,制約了農業發展銀行的發展;二是對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與農業發展銀行承擔的農村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存在一定的矛盾;三是業務單一。本來政府建立農發行的目的就是要給農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但后來成了農副產品收購銀行,僅在農產品的收購、儲備、調銷等純政策性方面發揮作用。而農村很多需要政策性支持的事情,如農業的開發,農業科技的推廣等方面作用較少。

2.商業金融嫌貧愛富。農村商業銀行,全國數量較少,尚處于初始發展階段,人們的認識尚不全面,具體的經營中表現為制度不健全,運行不規范。農村商業銀行的資本不足及所涉業務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經營發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商業金融要賺錢就必須考慮交易成本和風險。大部分農民需要小額、頻繁、多樣的貸款,交易成本相對高一些。風險管理方面,商業金融對農民擔心較多。發展空間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體很少,對從事農業的資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傾斜保護。

3.合作金融名存實亡。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撐。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發展中日益突顯出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體制不順、歷史包袱沉重等一系列問題,已經逐漸失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嚴重影響到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和效益提高,逐步成為制約扶植“三農”發展的瓶頸。

4.民間金融缺乏規范。農村民間金融作為一種非制度化的體系,適應于農村傳統的固有經濟模式,再加之其形式的多樣性和靈活性,在農村的金融體系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已經成為農村經濟融資的主要渠道。農村民間借貸在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擴大農戶生產經營資金來源、促進農村個私經濟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目前民間借貸來源主要是地下錢莊等。因此,我們也不能忽視其由于缺乏監管所容易引發的問題。首先,由于民間金融活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適用的法律法規支持,民間借貸風險大,容易引發債務糾紛。而且民間借貸具有為追求高盈利而冒險或投機的一面,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和影響社會穩定。其次,民間借貸其利率比銀行同期利率較高。一方面加重了農民和中小企業的負擔,另一方面嚴重影響了國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貫徹實施。

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思考

鑒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以上問題,應當從以下幾方面為切入點,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以實現農村金融又好又快發展。

1.在政策金融方面,拓寬政策性銀行服務功能。針對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單一,難以發揮政策性金融的職能的局面,重新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業務范圍,增加資金投入,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首先,要根據國家農業政策在作好收購資金封閉管理的同時,資金的運用要支持農村的社會發展和公共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交通、水利、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資力度。一是支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二是支持農村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地區平衡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村社會化、現代化建設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三是支持農業產業化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抓住重點企業項目進行支持,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四是全面支持貧困地區人口盡快脫貧解困。緊緊圍繞穩定地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穩定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重點支持有助于直接解決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和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其次,加大財政投入規模,使農業發展銀行的資本金充足。最后,加快農業發展銀行管理的各項立法,使各項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貫徹落實。

2.在商業金融方面,把農業銀行辦成真正的商業銀行。按照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的基本方向和市場定位,商業銀行要按照商業化原則不斷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用一定比例的資金來支持農村,決不能把農村的資金抽到城市中去。農業銀行可以成立專門的涉農貸款分支機構,利用自己熟悉農村市場、充分發揮農業銀行在縣域的資金、網絡和專業等方面的傳統優勢,為農村金融市場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精準化的金融服務產品。在經濟較發達地區,農行應設立更多的金融產品,擴充服務功能,發揮對農村經濟強有力的拉動作用,控制農村縣域金融的優質資源。重點支持商業化程度高、資金需求量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縣域以上工商企業。鼓勵農業銀行在改革中,通過市場化手段,整合農業銀行多余的機構和人員,或改制成農村信用社、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和農村保險機構。對農行剝離的扶貧貸款業務,國家采取招標方式由多家金融機構平等競爭貼息優惠。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2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金融構如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是目前必須認真研究的課題。本文從轄內農村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及金融服務狀況的調查入手,分析了轄區農村金融在支持“三農”發展和服務中還存在哪些難題和障礙,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承德市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情況

(一)金融支農力度不斷加大

據統計,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560.4億元,比年初增加129.6億元,其中涉農金融機構貸款余額231.4億元,比年初增加61.6億元.占比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長34.4%??h域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為208.6億元,占全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37.2%.比年初增加46.6億元,增長22.3%??h域金融機構貸款中,三家“農”字金融機構貸款占比達到78.1%,其中農業發展銀行30.1億元占14.4%,農業銀行19.6億元占9.4%,農村信用社l13.7億元占54.5%??h域貸款中81%為涉農貸款。從貸款投向看,農戶貸款106.3億元,比年初增加27.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4.7%,農村各類經濟組織貸款25.1億元,比年初增加7.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70.2%;從貸款用途看,農林牧貸款49.2億元,農村基礎設施貸款38.1億元。截至2009年6月末,轄區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產業化貸款余額為7.5億元,其中,僅農業發展銀行投放農業產業化貸款就達4.19億元.農業銀行2.7億元。

(二)央行積極開展窗口指導

人民銀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繼續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擔保機制.改進服務方式,采取多種有效措施支持有實力的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有效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出臺加大對“三農”信貸投放的扶持政策,為金融機構積極拓展“三農”服務保駕護航。一是利用小額擔保貸款等方式加大對農民212返鄉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如豐寧縣支行在組織農村信用聯社深入企業和農戶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工哺農”、“以農促工”的窗口指導意見,并指導農村信用聯社在工礦企業較多的鄉鎮開辦了“農戶借款、企業擔保、農戶到擔保企業務工、企業用農戶務工收入還款”業務,截至2009年6月末發放此項貸款余額5647萬元.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積極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活躍農村消費市場;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鄉鎮企業、縣域經濟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發揮其輻射拉動作用,擴大農民工就業市場容量,鼓勵和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四是加強外匯管理和政策宣傳.為出國務工農民提供優質外匯服務;五是成立反假貨幣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貨幣工作站掛牌.約有400多名反假貨幣義務宣傳員,縣域反假宣傳員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農金融服務產品不斷增加

農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實行信貸“增量、擴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轄累放農戶貸款77.39億元,農戶貸款面達59%;全轄建立農戶信用檔案40萬戶,評定信用戶29.38萬戶、授信企業500余家.總授信額度達50億元。創新和推出了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勞動力轉移培訓貸款、財政貼息貸款、社團貸款和“個貸企還”等新型信貸產品。同時切實加強農村支付清算系統建設,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轄377家基層農村信用社開通了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6月末,累計發放農民工銀行卡4萬余張。為農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農業發展銀行在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方面實現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兩方面投入資金達14.3億元,比年初增長101.5%。農業銀行今年以來利用“三農”課堂.對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進行培訓.通過發放惠農卡.推廣小額農戶貸款業務,提高了辦貸效率,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8個縣支行分別組建了“三農”業務工作組,并選派業務骨干充實“三農”業務客戶經理隊伍,全行“三農”業務工作人員已達75人,占員工總數的8%。截至6月末,農行累計發行惠農卡65734張,發放小額農戶貸款18000萬元,分別比年初增長1.1l倍和6.53倍,農戶小額貸款授信7500戶23250萬元;為1761個農戶注冊了個人網上銀行,為1075個農戶注冊了個人電話銀行.發展趨勢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承德市商業銀行不斷延伸業務觸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縣區設立分支機構4家,發放貸款13.22億元,成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供給不足難以滿足農村資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轄區縣域經濟依然相對落后,經濟總量小、綜合實力弱、主導產業不強、經濟結構單一,以及基礎設施條件落后,交通不發達.加之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不斷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的放慢,全市鋼鐵冶金、建筑材料、房地產等主導產業面臨著愈加增大的市場風險。另外縣域信用環境建設與銀行貸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農業自然災害等多種因素,難以吸引金融資金向農村的流動。從調查情況看,農村改革和農村經濟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但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資金比較有限,很難滿足農村資金需求。2008年縣域生產總值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21.6%,而縣域金融機構貸款2008年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8.6%.貸款增速大大低于縣域經濟增速.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很好的滿足快速發展的農村經濟需要。二是近年來全市農村資金外流問題呈日益加劇的趨勢。2008年末,全市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比為43.5%,較2006年下降11.1%,縣域金融機構上存資金達175.39億元,較2006年增長了106.4%。三是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余缺不能相互調劑,一些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不足,而農行有資金但無機構,兩者不能有效結合,金融機構存量資金不能發揮作用。四是郵儲銀行資金有余,但因成立機構較晚,貸款種類較少,信貸資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資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農”。如承德市郵政儲蓄銀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億元,貸款1.38億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低難以提高金融服務質量

據調查,2009年6月末,全市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427家(其中縣城以下機構313家),金融從業人員3156人.與2000年相比機構減少176家.與1995年相比減少35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覆蓋率較低.目前有l0個偏遠行政鄉沒有金融機構,成為金融服務的空白區。如農業銀行豐寧縣支行最多時有11個營業網點,目前只保留縣支行1個網點,縣城以下無營業網點。農村金融機構單一,全轄縣及縣以下農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機構的75.6%,郵政儲蓄銀行66家(其中代辦機構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農村金融服務質量難以提高。

(三)金融產品短缺難以滿足農村金融多樣性的需求

一是農村既有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也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既有種植業、養殖業,也有個體工商業、運輸業,既有內銷企業,也有外貿出口企業.不同的客戶對信貸產品的需求不同,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轄區農村信貸產品品種有限,僅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助學貸款、抵質押貸款等少數金融產品,很難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二是信貸資金供求結構不盡合理據調查,全市前7個月的信貸資金投入是歷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的多,投入“三農”及實體經濟的少,金融機構對“三農”提供的信貸服務中,生產性貸款多,生活性貸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發放個人消費貸款5.41億元,僅占其貸款總額的5.04%。三是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對周期長、額度大的資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農村信貸仍以短期化、小額周轉性貸款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短期貸款余額99.29億元,是中長期貸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農業貸款風險較大,信貸投放有偏離農業的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計投放貸款954萬元,而鐵礦采選行業貸款就達790萬元,占比高達83%,農業貸款所剩無幾。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小額貸款限額一般在1萬元左右,只能滿足簡單的農業生產,對于規模經營的資金需求明顯不足。同時,貸款期限設置不盡合理。

(四)結算和現金服務不到位難以滿足新農村多元化經濟結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轄區共開立各類結算賬戶1809505戶,其中鄉鎮賬戶619007戶。個人結算賬戶占總開戶的99.2%,所有金融機構全部接人個人身份聯網核查系統。但是轄區鄉鎮現代化支付系統覆蓋率低,支付結算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目前農村的支付結算仍以現金、支票和匯兌等傳統結算方式為主。

(五)金融資金高利率難以體現對農村經濟的支持

農業屬于弱勢產業,受自然條件影響非常明顯,風險較大,并且農業利潤較低.在貸款利率上應給予優惠,但事實并非如此。農村信用社在對“三農”貸款利率的執行上全部實行上浮,并且浮動幅度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間.有的一浮到頂,達到基準利率的2_3倍,沒有真正體現對“三農”貸款利率上的優惠,與國家大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時,貸款難的問題依然突出,據調查,87%的農戶認為目前貸款不能滿足其生產和生活需求。農業貸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農民負擔,又降低了農業利潤,同時農村資金偏離農業問題的存在,不利于“三農”健康發展。

(六)嚴格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制約了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的發揮

一是貸款審批權限的限制。目前,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縣級支行除存單質押貸款外。基本上沒有其他貸款發放的審批權,貸款審批權集中在省市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對小企業和產業龍頭企業貸款審批權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發達地區符合上級行規定貸款條件的企業較少,有的即使符合條件但由于金額較小,貸款審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投放的積極性。貸款責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學、不合理問題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發放的積極性,造成信貸人員不敢放貸、不愿放貸。

三、對策及建議

(一)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競爭有序的金融體系

一個分工有序、競爭充分的金融市場上.金融組織的結構應當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組織.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組織。因此,要加快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步伐;引導農業銀行、農發行縣支行加大農田水利、農業開發、農產品加工及其生態環境建設的支持力度;發揮農村信用社多年在縣域經營經驗等優勢,在服務“三農”中繼續發揮金融主力軍作用;加快郵政儲蓄銀行建設,督促郵政儲蓄資金“取之于縣,用之于縣”;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讓不同類型、多種資本本著市場的原則進入農村,擴大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試點范圍,提高農村銀行機構網點覆蓋率,形成種類多樣、自由競爭、覆蓋全面、互補互助、分區高效的銀行服務體系。放寬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使用限制,搞好區域內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余缺的調劑,按規定在農村吸收的資金70%投放到農村使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二)人民銀行不斷完善對農村金融的信貸支持政策

鼓勵所有金融機構履行其社會責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對“三農”的資金供給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增加農業投入,并根據農業生產特點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實行彈性利率政策,適當向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與“三農”經濟密切相關的二、三產業傾斜。二是適當限制支農資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確處理農村信用社自身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的關系。三是規定國有商業銀行投入支農資金的比例,財政按比例給予貼息,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所需要的支農資金。四是人民銀行適當降低縣域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對縣域和城市存款實行差別準備金管理。五是限定國有商業銀行資金上存比例,同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將盈余資金調劑到當地農村金融機構,為當地農村金融開辟更為廣闊的資金來源渠道。

(三)積極推進金融創新,提供適合于農業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金融部門在貸款投放上要積極配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把貸款投放到農村最需要的地方,促進“三農”又好又快發展。可以針對農村經濟的需求,積極進行信貸產品創新。一是貸款流程創新。充分考慮農業經濟的實際,重構適合縣域農業經濟的信貸流程,打造在無需擔保抵押的“少、短、快”資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貸產品創新。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量體裁衣,設計符合農業經濟需求的創業貸款、商鋪租賃貸款、整貸零還貸款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三是服務領域創新。在服務縣域地區傳統項目貸款的基礎上,不斷拓展金融服務農業經濟的領域,開拓在家庭作坊、勞務輸出、專利創業項目等領域的信貸,根據不同的貸款對象,適當擴大擔保抵押品范圍,解決小企業和農戶貸款難問題滿足欠發達地區農業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完善貸款責任追究辦法

各級金融部門要結合信貸規模,積極調整貸款投放結構,簡化信貸審批程序,應根據不同地區農村資金需求情況和小企業、農戶生產經營和誠信狀況,適當下放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實行“綜合授信”,使其能夠在確定的融資額度內隨時獲得貸款,為農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務。制定科學的貸款獎懲管理辦法,對支農工作突出的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給予獎勵。對貸款出現的風險,應分清主客觀原因,有區別的實行貸款責任追究,切忌實行“一刀切”,達到責權利相統一,保護信貸人員貸款支農的積極性。

(五)引導農村金融合理利率定價

目前,幾乎所有亞洲國家都已經放開了對小額貸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利率水平。國際經驗證明,農村金融能否成功與利率政策關系極大,哪里分開了小額貸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規金融活動就能夠順利的開展起來。農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價不能“一視同仁”,要分類客戶,制定差別化利率,同時考慮不同經濟收入農戶的承受水平,在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方面因人而異,滿足農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3

1.1制度供給主體的影響因素

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不協調的制度原因主要在于供給主體不同。制度供給主體包括國家、組織和個人。有效組織是經濟完善制度的關鍵,因為組織會以創新的角度去實現自身的目標,達到利益最大化。但是現階段許多金融組織產權關系模糊不清,以農村信用社為例,它作為農業銀行的基層結構,在所有者權益或者虧算方面,很難界定由誰享受或承擔,在實際的運營過程中,社員進行入股以及得到的分紅與以往的存款及所得利息沒有實質性的差別,導致社員的產權沒有獨立性。個人也是金融制度中的主體,但由于農戶在改革中沒有太多發言權,這就使金融制度創新受到很大阻力。另外作為制度的主要供給主體國家,很多時候所提供的金融制度并不適用于農村經濟的發展,比如農村信用社由省級政府管理。在面對政治、經濟、軍事等壓力的情況時,國家可能為短期利益最大化,犧牲農村經濟利益。所以在進行制度供給時,以國家作為金融制度改革的唯一主體,很容易與農村金融與經濟實際情況脫軌,出現不協調的情況。

1.2制度變遷模式的影響因素

制度變遷模式主要包括強制性與誘致性變遷制度。前者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制度模式,農村金融與經濟的不協調很大程度是政府強制供給的結果。這種制度模式下信息具有滯后性,是創新率以及有效性低的表現,受到外部因素環境影響時,很容易造成農村經濟癱瘓的情況,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系模式下經這種制度模式被廣為使用。另外一種誘致性制度一般指企業或個人自行組織和實行,經過國家確認的制度模式,制度的彈性有效率比較高,創新成本比較低。改革開放以后,誘致性制度模式開始用于城鄉企業之中,促進了經濟的飛速發展。金融體系的不完善抑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主要原因在于農村金融制度以政府行為為主導,農村經濟主體缺乏自主性,如農業發展銀行的成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等。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經濟的發展也受到很大影響。

1.3制度創新環境的影響

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制度的創新環境為前提,創新環境中最有效的制度便是創新激勵制,農村金融體制與經濟制度創新不協調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農村金融制度中缺乏激勵機制?,F階段國家的金融管制一直比較嚴格,尤其對民間金融不認可,因為它沒有法律地位,所以經常以打擊的手段將其抹殺,導致整個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性。另外對農村金融制度的創新需要太多的成本,新制度體系代替舊制度過程中,會影響到很多政府部門以及金融組織的利益,所以在沒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制度的創新改革很難得到支持。同時農戶的創新能力也沒有得到重視,沒有完善的制度體系來保障農民的實際話語權,所以在金融制度完善過程中很難發揮作用。

2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不協調發展的制度分析

2.1信用制度分析

制約金融發展的因素很大程度上來源于信用,但農村經濟中,金融信用體系一直不夠完善,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F階段農村的企業信用體系與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導致金融機構很難對企業及個人的經濟活動做出信用的評估。另外農村獲取消息的渠道過于狹窄,經濟信息開放的程度很低,企業及個人在信息量掌握方面都很欠缺。同時金融機構也無法合理地分析農村企業及個人的經濟活動。

2.2法律制度的分析

從一定程度上分析,我國農村金融主體在法律法規體系中缺乏制度保障,如產權制度和治理結構等。金融債券方面很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使農村金融機構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嚴重阻礙了金融機構的發展。

2.3監管制度的分析

農村的金融監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很多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是為內部利益以及監管權利服務的,忽視了農村金融需求主體的利益,另外現階段的正規監管機構以及非正規的金融監管機構都缺乏健全的規范體系,大多以無序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導致監管不能真正落到實處,農村金融方面問題日趨增多。

2.4中介制度的分析

當前農村金融業務主要體現在企業和個人的貸款方面,很多個體企業中存在做假賬、虛假報稅等現象,導致金融機構很難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對個人貸款用方面也難把握,加之中介機構的虛假審計信息頻頻出現等,使農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受到很大阻礙。

3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不協調發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信用體系

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需要加強企業與個人的信息統計,并利用計算機進行信息儲存與傳遞,保證金融機構與金融需求者的信息溝通。此外必須要采取責任制與獎懲制,使每個部門嚴格執法,減少金融生活中的失信現象。

3.2創造農村金融法律環境

現階段農村企業及個人必須擺脫計劃經濟的束縛,將自身融入新的經濟體制模式下。法律法規體系需要不斷完善,明確企業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及利益。同時農村信貸金融機構也需要不斷健全法律法規,為農村金融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3.3完善農村金融監管制度與中介制度

農村金融監管方式需要逐步調整,根據農村實際情況,以現代化方式和理念進行金融管理,主動采取風險控制與防范的措施,將監管工作做到透明化,使監管制度更加完善。此外對于農村金融的中介機構,需要逐漸轉變意識,使整個行業向市場化以及競爭化方向邁進,以相關的政策規范引導中介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同時要多引進發達國家的金融管理經驗及組織形式,完善農村金融中介制度。

4結論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4

關鍵詞:農村政策性金融外國經驗啟示

一、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實踐

(一)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政策性金融體系,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和服務,并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農村金融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主要包括:①農民家計局。其任務主要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和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②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其任務是對農村非盈利的電業合作組織和農場等發放貸款,用于架設大型電線、組建農村電網、購買發電設備以及電話通訊設備等。③商品信貸公司。其職能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或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借以提高農民收入。這種通過農業穩定和保護局的地方機構或生產信貸協會向農戶提供農產品抵押貸款,從銷售和生產方面實行政府干預,增加農場經營收入。④小企業管理局。該局的主要職能是專門為不能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援助,以促進、幫助小企業發展,維護小企業利益。所謂小企業是指進行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如農產品收獲儲存,為農場管理、土地規劃提供服務的經營性企業等。

(二)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

在日本的農業金融中,除存在大量的具有民間互質的合作金融機構外,還有由政府組織、推動或直接辦理的政府金融機構。政府農業金融機構由政府給予不同程度的財政干預,如提供貸款資金、補貼貸款利息、補償損失和債務保證等,確保其順利貫徹政府的既定農業經濟政策。

日本農業中的政府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資金來源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一般會計和產業特別會計歷年所撥入的預算資金;一部分是向資金運用部、簡易人壽保險及郵政年金等處的借入資金;還有一部分即為以貸款回收款為主體的自有資金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貸款業務,主要是向森林漁業的公共事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貸款一般由公庫直接貸放,或委托合作金融系統貸放。就其提供的農業貸款來說,有土地改良貸款、農地購置貸款、綜合設施貸款、農業結構改善貸款和自耕農維持貸款等。

(三)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印度實施綠色革命,以推動現代化農業技術為中心,輔之以農業信貸、財政補貼、價格支持等措施支持農業發展。與此同時,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組織也逐步發展和完善。主要包括:①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該行成立于1982年,是當前印度最高一級的農業金融機構,是印度有權監督和檢查農村合作信貸機構、地區農業銀行的業務發展,資助商業銀行的農村信貸活動。②地區農業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地區商業銀行不追求盈利,不是按商業經營原則辦理業務,主要建立在農村金融機構較為薄弱的地區,在一個特定區域內活動;貸款主要發放給生產急需的貧困農民,除提供與農業生產發展有關的農業信貸,還提供其所需的消費貸款;目前農業銀行已成為印度不發達地區貧困農民得到開發貸款的主要渠道。③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印度1963年建立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主要向各種農貸機構提供中長期農業發展信貸資金,接受和管理國外農業貸款援助資金。該機構主要為大型農業基礎項目提供貸款,其中以水利貸款為最多。其資金來源中50%以上為外資,該機構同時對農貸機構信貸活動進行監督。

(四)法國農村政策性金融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發展過程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其特點是“上官下民,官辦為主”,既承擔普通的農業貸款業務,由于國家政策緊密結合,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和國家發展規劃的項目。它由三個層次構成:最高層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它是會計獨立的官方金融機構,也是全國農業信貸互助銀行,負責協調省轄基層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業務,分配管理資金,并可辦理轉賬、投資等業務;基層是到訪農業信貸互助銀行,主要負責吸收和管理活期存款及儲蓄基金,由個人及成員入股組成,按合作制原則經營。它主要資金來源于其在農村由機構網絡吸收的存款和發行債券。資金運用主要有提供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普通和優惠貸款,此外還向農業經營、鄉村公路建設、農業組織等與農業有關的項目投資,以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業技術水平。

二、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經驗特點

1.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廣泛,主要有政府資金、發行債券、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存款、郵政儲蓄資金、向國外借款等方式。①政府資金。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均在很長一段時期都由聯邦政府出資。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是國家通過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投入財政資金組建的。②發行由政府擔保的債券。如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發行的統一債券。這種做法可以適應中長期的資金需求,又有政府的擔保,常被視為一種政府債券,很受歡迎,籌資能力較強。③向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泰國等發展中國家的這一做法還比較普遍。對于金融業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來說,一般都由中央銀行直接發放或充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最后貸款人”,作為中央銀行行為規范化進程的一部分。④少數機構吸收存款。比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吸收活期、定期、儲蓄存款。⑤郵政儲蓄資金。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郵政儲蓄資金和郵政簡易保險。

2.十分重視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和政策性金融的互相補充。有的國家既重視政府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又注重利用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實行官民并列模式。如美國在全美十二個農業信貸區,都有一個由聯邦土地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和合作銀行組成的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還有由美國農業部直屬的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和農業電器化管理局組成的政府農業信貸機構。有些國家甚至將政策性金融機構與互助合作性質金融機構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法國的農業信貸銀行是一種“上官下民”的所有制模式,它的中央機構-國家農業信貸銀行是公有性質的,由政府所有,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農業互助信貸合作社均為合作性質,實行自治,有自己專門的管理機構和權力機構。

3.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如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了《土地銀行法》;1963年頒布了《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法案》。目前,美、日等發達國家也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業的監管嚴密規范。如美、日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專門法律有美國的《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關于農業信貸、信用保險的專門法律有農業信貸法、農業信用保證、保險法等。同時,在政策上提供許多優惠,鼓勵和保護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具體如減免稅收、注入資金、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補貼以及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制度,來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

4.各國都把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作為金融政策性支農的一個重要舉措。各國都認識到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化解轉移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因而,其對發展農業保險均十分重視。以美國和歐盟為例,美國自1938年頒布《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以來,其農作物保險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出政策并與私營保險公司混合經營、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的四個階段。而法國是典型的私有化主導型農業保險國家,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印度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互助合作性質,從1974年~1975年開始,印度綜合保險公司試辦農作物保險,推出了農作物保險試行計劃。

三、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不足且來源較為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資本金、發行金融債券、財政支農資金、中央銀行再貸款、境外籌資、業務范圍內開戶企業單位的存款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實撥資本金較少,僅為10億元,其余為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以貸款的形式劃轉的資產和財政退稅轉增的資本金。資金不足,然而其來源除資本金和吸收少部分企業存款外,主要依賴于向中央銀行再貸款和發行金融債券,資金來源與所承擔的任務之間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

(二)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較為狹窄

從1998年開始,為了配合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國務院決定將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扶貧開發貸款等專項貸款業務從農業發展銀行劃出,其職能變成了單一的糧棉收購銀行。隨著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的深化,糧棉市場全面放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活動受到極大的影響,貸款規模明顯下降,業務單一的問題愈發突出,在2003年、2004年糧棉油貸款分別為6809.77億元和7104.26億元,占當年農發行貸款總額的99%。農業發展銀行業務的單一導致其難以擴大發展,同時也限制了對其他涉農產業如農產品科技研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政策性資金支持。

(三)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經營困難重重

農發行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需要資金的扶持,也離不開資金的回流。但是由于農產品的市場風險性,地方企業對資金的擠占挪用以及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風險管理落后等原因,農發行的貸款難以回收,信貸資金流失嚴重。再加上農發行辦公費用的快速增長及機構規模的日益臃腫,高成本與低經營利潤的矛盾使農發行的發展步履維艱。

(四)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分散風險的需要

目前,我國農村保險業基本處于停滯甚至倒退的狀態,國外的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起來,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農業生產的風險也很難分散。

四、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對我國的啟示

(一)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

目前,我國農發行的資金來源單一,主要是央行再貸款形式。央行目前正努力試圖改變這種資金供求體制,以切斷政策性資金需求與央行基礎貨幣的直接聯系,保持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央行提供給農發行的再貸款,已由1997年的8167.79億元調減為2005年年初的5699億元。從2004年7月開始,農業發展銀行首次以市場化方式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截止到2005年9月,累計發行17期金融債券,共籌集資金1901.7億元。此外,利用政府擔保從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獲得低息優惠貸款,從而降低資金成本。

(二)隨市場變化靈活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運用

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與泰外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相比顯得不夠靈活,主要還是支持糧、棉、油收購和一小部分的扶貧、開發貸款。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必要學習國外經驗,隨市場變化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的內容,在縮減糧食收購資金金融支持的同時轉而支持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較大比例地提高對農業開發、生產、產業化服務等的貸款比重,對經濟與生態能協調發展的農、林、漁業等一些獲利能力較低的生產經營項目給予低息貸款的支持,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促進生態環境的改善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制定農村政策性金融法規,完善監管

借鑒國外經驗,我國必須加強農村金融的立法工作,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客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范和管理辦法、委托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要加強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就應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農業政策性金融監管體系,突出中國銀監會的權威性,完善中國銀監會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

參考文獻:

【1】應寅鋒張婷對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的思考山西財經大學學報[J]20062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5

關鍵詞:農村金融;新農村建設

1農村金融對新農村經濟建設的作用

1.1農村金融促進鄉鎮和私營企業的發展

通過農村金融信貸的支持,中小型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利用獲取到的資金發展起了自己的業務。隨著規模和業務擴大,以及為了滿足適應市場化和國家化的需要,都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也帶動了小城鎮建設,從而帶動了企業產業的發展,這些都歸功于農村金融的支持。

1.2農村金融帶動了農村信息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在“三農”的開展過程中,引進農業所需要技術、購置優良品種和進行農用設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術人員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隨著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進一步完善,將給激發農村經濟發展的積極性,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產業化的步伐。

1.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農民需要農村金融來服務于自己的生活和生產

農民發展農業、養殖業以及擴大生產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些資金的來源就依靠農村金融來解決。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僅僅滿足于以往的貸款和還款業務,更加傾向于更豐富和方便的服務,比如:結算業務,投資業務等等。農民的生產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農村經濟的發展的質量在一定程度上都與農村金融有直接的關系。

2農村金融發展和改革的建議

2.1大力發展新農村經濟,實現農村金融需求與金融供給的均衡發展

金融和經濟發展是離不開,是一個整體,經濟決定金融,沒有一個個的經濟體,金融就很難發揮其作用,因此,農村金融服務滯后的現象,只有不斷地通過在供給中創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給,才能真正的解決這一問題。

2.2建立和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根據農戶和企業發展多層次性和多樣化的要求,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競爭性的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允許農發行逐步開展信貸以外的咨詢、項目融資、企業并購等金融業務,以增強其盈利水平,催進其可持續發展;開發適合新農村建設所需金融品種和服務,使農村金融資源總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貸款的風險管控機制,遵循信貸資產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通過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農村金融機構協同運作,能夠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要,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健康、快速發展。

2.3優化農村金融信用環境,為農村金融健康運行提供良好的環境

政府部門應該加強農村金融環境建設,切實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強化農村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為農村信貸風險控制提供依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建立更加靈活的擔保機制,為貸款發展農村經濟掃除障礙。新晨

2.4引導和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

長期以來,由于農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民間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所以在農村金融市場多元化、競爭性的發展過程中,不能忽視其作用,同時要重視民間金融的規范和引導,加強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放寬市場準入提交,杜絕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

3結語

總之,只有不斷的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范和發展適合新農村特點的金融體系,才能更好的為新農村經濟的發展服務,滿足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魏雅麗.中國農村金融成長中的政府行為研究[D].暨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4.

農村金融發展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農村金融金融缺失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地區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日益多樣化和高度化,但目前的農村金融體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與金融服務遠遠不能適應其要求,出現農村金融的缺失。農村金融缺失的原因很多,制度經濟學認為,農村金融的制度缺陷是農村金融缺失的一個重要根源,因而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構建一個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農村人口占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農業在我國是安天下、穩民心的基礎產業和戰略產業。隨著農村工商業的迅速發展和農村經濟產業化、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資金需求呈現剛性增長態勢,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也趨向多樣化。但是,在現階段農村金融體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與金融服務遠遠不能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相對落后于農村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步伐,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受到嚴重的資金“瓶頸”。這種農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使農村陷入了一種“資金少——效益差——農村貧困——資金更少——效益更差——農村更貧困”的惡性循環當中,嚴重制約著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使得許多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缺乏金融支持而無法正常啟動。

一般認為,農村金融支持的缺失與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不高密切相關,但從理論上講,相關的制度安排不合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導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制度經濟學認為,金融制度是一種節約交易費用與增進資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其產生與變遷既不是隨意的,也不是按照某種意志與外來模式人為安排的,它并不僅僅是一種有形的框架,而是一系列相互關聯的演進過程的結晶。也就是說,我國農村金融扶持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因素引起的。因此,中央連續5年的1號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提出要針對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建立一種既能彌補“市場失靈”,又能避免“政府失靈”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回流農村,建立健全功能齊全、結構優化、產權明晰、機制完善、監管有力、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全面發展,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要。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完善農村金融支持的制度安排。

一、國家或政府層面

首先,應該完善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建設,強化農村金融支持的制度環境。-_一方面,根據農村金融的特點,加強農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一是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臺專門的農村金融服務法、農村金融監管法,如《農村金融法》或《農村合作金融法》等,就農村金融性質、法定存款準備金、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使各種合法資金放心進入農村金融組織,結束農村金融機構長期以來參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經營管理的無序局面;二是借鑒國外的實踐,制定有關支持或鼓勵農村金融發展的法律法規,如《農村金融服務促進法》、《農業保險法》等,支持農村金融的發展;三是要盡快修訂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為農村金融的良性運轉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處理和協調農村經濟金融事務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地方政府要自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絕不應有的行政干預。

其次,國家和政府應該大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村信用擔保和失信懲罰機制。一個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是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因而要著眼長遠,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建立起有效的農村信用體系,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在這方面,應該充分發揮國家和政府的主導作用。一方面,是政府要帶頭講誠信,提高行政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機關要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列為政績考核指標,以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農村信用環境工作機制。此外,工商、稅收、金融、司法、新聞媒體等有關部門要聯手打擊逃廢債務行為,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多種手段對失信者進行嚴厲懲罰,為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另外,國家還應該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體系的配套改革,包括農村土地產權政策、財政金融政策、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等改革,比如構建農村金融財政補償機制和稅收優惠機制等。

二、金融機構層面

(一)正規性金融層面

我國農村地區的正規性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四個部分:農村信用社、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和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即農業發展銀行。由于他們各自的立足點不同,因而應該根據各自的業務重點進行相應的體制創新,以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第一,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堅持農村信用社支農地位不動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活其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金融紐帶的作用,真正成為服務“三農”發展的社區性金融機構,但目前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出現了“去農化”傾向,有著強烈的商業化趨向,主要表現在“合作”性質退化,“商業”性質增強。因此,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務必堅持“三農”方向,防止“去農化”,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能動搖。當前要著力抓好法人治理結構和機制建設,大力抓好經營和發展,壯大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實力,進一步增強支農服務功能,發揮好支農主力軍作用。

第二,大力推動商業性金融立足農村市場,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是大方向,但這并不意味著將從農村市場全面退出,應該通過市場化手段發揮支農作用,在農村市場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即在加強風險控制的同時,發掘優質客戶,并根據農村市場的特點,積極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開發出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存、貸款種類,在支持“三農”的同時,兼顧自己的盈利目標,開拓經營范圍。

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增強其“三農”服務功能。一是對農業發展銀行重新定位,將其營業網點鋪設到縣級及中心鄉鎮,并延伸服務對象,在做好傳統的糧棉油購銷儲備信貸業務的同時,應適當拓寬業務范圍,積極介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開發推廣、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辦理其他金融機構、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轉貸、委托業務,開展形式多樣的支農活動,探索農村政策性金融的新路子。二是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的作用,將開發性金融推進到“縣域經濟”和“三農”領域。進一步擴大國家開發銀行的“開發性金融”的功能,使國家開發銀行能夠參與“三農”開發,發揮開發性金融的杠桿作用,引導金融資源流向農村。

第四,加快郵政儲蓄機構的改革,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充分發揮其網絡優勢,更好地為“三農”服務。目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已被批準籌建,其業務重點將是面向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與其他商業銀行形成良好的互補關系,來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民間金融層面

由于我國農村地區正規性金融的長期缺失,使得農村民間金融異?;钴S,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農村民間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監管,蘊含著極大的金融風險,影響到農村地區的安定與團結?!虼?,應該積極推動民間金融合法化,引導民間金融的合理、健康運行,使之成為農村正規金融的有效補充。可制定《民間融資法》等相關的法律使民間金融合法化,這樣既可以規范民間金融行為,又能使其獲得應有的權益和保護;同時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減少行業行政許可審批,允許民間以多種形式興辦金融業,特別是大力發展小額信貸組織和互助合作金融組織,條件成熟時可考慮設立民營銀行,構建競爭性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更好為“三農”服務。此外,銀行監管部門不僅要加強對民間金融的監管,更要根據實際情況,在民間金融組織內部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管機制,及時、準確地披露經營狀況和經營風險。

三、其他層面

首先,應該積極探索建立形式多樣的農業保險機構。一是要根據農業生產特別是種養業的風險特點,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連續三年的中央的1號文件也在不同程度上強調了要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這充分表明國家應該成立農業風險基金,組建專業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貫徹國家農業保護政策,經營管理國家農業風險基金,為農業信貸機構提供風險保障,監督和管理眾多農業保險基層機構。二是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農村合作保險,組建以農民為主體的地區性合作保險組織。三是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展農業保險業務,開發適合農民需要的險種,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保險需求。通過上述措施,在農村地區形成一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體、農村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為輔的多層次保險體系,保障農業發展和農村信貸資金安全,更好地為“三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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