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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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整治方案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總體要求

對全鎮涉粉塵爆炸企業進行全面整治,辨識管控企業粉塵爆炸風險,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加大整治力度,健全監管臺賬,強化責任落實,督促涉粉塵爆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完善規章制度,加強教育培訓,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全鎮涉粉塵爆炸企業,特別是專項整治開展以來發現的隱患問題但未進行徹底整改實現閉環的涉粉塵爆炸企業。

整治重點:

(一)建構筑物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二)除塵系統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3.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點燃源的措施。

5.除塵系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6.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20區是指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在正常運行時,空氣中的爆炸性粉塵云持續(長期或經常短時頻繁)存在的場所,如粉塵容器內、料斗、料倉、施風除塵器和過濾器、粉料傳輸系統、攪拌機、研磨機、干燥機等)。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9.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四)粉塵清理

10.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

三、工作分工

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鎮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指導和督促,鎮安監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F將工作分工如下:

鎮安監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內涉粉塵爆炸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級領導要堅持“一崗雙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嚴密組織,做好管線工作中涉及粉塵作業企業和使用場所的爆炸檢查工作。

四、整治步驟

涉粉塵爆炸企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擬制方案

1.鎮安監辦公室結合涉粉塵爆炸企業數量和行業分布,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搞好協調分工,精心組織安排,增強排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相對本行業涉粉塵爆炸企業全面徹底進行排查摸底,特別要核準粉塵作業場所人數,排除非涉爆企業。

(二)業務培訓,提高素質

督促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涉粉塵爆炸專題安全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關操作規程和標準規定, 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三)自查自糾、整改隱。

涉粉塵爆炸企業要依據粉塵防爆相關法律規章、標準規范等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圍繞建構筑物、除塵系統、防火防爆、粉塵清理4類10項問題、隱患,認真組織對本單位涉粉塵爆炸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作場所、崗位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并建立隱患整改檔案,防范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四)集中整治。

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開展集中整治。要將粉塵涉爆企業執法檢查納入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采取專項檢查、交叉互檢等形式,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和專家作用,逐條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明確整改責任和任務及完成時限,加強跟蹤督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對未落實專項整治要求、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或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堅決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導思想

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若干意見》提出的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精神和國務院提出的“隱患治理年”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減少或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棉花企業火災事故為目標,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全市棉花企業消防安全。

二、專項治理范圍

轄區內從事棉花收購、加工、儲存、運輸的企業、站點、作坊。

三、時間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8月22日—8月25日):為了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由塞力克副市長為組長,公安、發改、安監、工商、質監、消防等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抽調專人,對棉花企業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產棉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培訓、檢查階段(8月25日—9月15日):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采取專業人員強化培訓與收購前企業自我培訓的方式,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抽調專業人員對各棉花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員進行專業培訓,棉花收購前各企業組織對季節工進行自我培訓,確保所有從業人員達到“一懂三會”,即:懂消防法律法規、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操作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同時,各產棉縣(市、區)政府組織專門人員按照《*市棉花企業驗收細則》(附后),對轄區各棉花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堅決依法取締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棉花企業。

(三)專項抽查階段(9月16日—9月25日):市政府抽調各成員單位人員組成專項抽查組,按照比例對各產棉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驗收,檢驗各地專項治理成果。具體抽查比例為敦煌市、瓜州縣、金塔縣30%,肅州區和玉門市所有企業。

(四)總結階段(9月26日—9月30日):各產棉縣(市、區)政府組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于9月30日前上報市棉花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產棉縣(市、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和確保奧運會、殘奧會舉辦,改革開放三十年慶祝活動期間不發生問題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治理措施,強化管理,標本兼治,增強棉花企業防范火災的能力,保障企業的消防安全。各縣(市、區)政府要掌握基礎數據和基本情況,為市政府抽查工作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二)加強宣傳教育,推動這次專項治理取得實效。各縣(市、區)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要積極配合這次專項治理工作,大力宣傳專項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使這次專項治理工作能夠取得實效。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配合我鎮瓶裝液化氣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全面開展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基礎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嚴格落實餐飲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化解餐飲行業重大安全風險,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排查整治對象

使用瓶裝液化氣的餐飲類企業和餐飲類個體工商戶。

三、排查整治重點內容

(一)餐飲類企業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是否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

4.是否按照規定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生產經營場所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6.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本單位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并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

7.是否在每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火源、氣源、電源等部位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

8.是否存在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9.是否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保證從業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10.餐飲經營單位將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的,是否與承租單位(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二)餐飲類個體工商戶

1.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是否齊全,且在有效期內;

2.經營人應當對本餐飲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向其雇員明確必要的安全生產規定;

3.生產經營場所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經營人是否掌握并向其雇員告知其經營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處置方法;

5.從業人員是否熟知并掌握與本單位生產經營相關的應急處置方法;

6.是否在每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火源、氣源、電源等部位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7.將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的,是否與承租單位(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四、責任分工

(一)鎮安監辦:負責綜合指導各村(社區)開展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基礎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督促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類企業進行安全檢查,依法查處轄區內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二)各村(社區):負責安全檢查、指導轄區內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類個體工商戶落實餐飲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查處轄區內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并及時向鎮安監辦上報有關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違規行為,配合鎮安監辦開展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本次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基礎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不分階段、不分步驟,各村(社區)要堅持邊動員、邊排查、邊整治、邊問責,把宣傳發動、自查自改、執法問責、隱患整改貫穿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全過程。

(一)立即拉網檢查。即日起各村(社區)要對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全面排查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生產基礎隱患。對排查發現的風險隱患,要建立監督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驗收清單、執法清單、問責清單。要結合實際,分級分類精準檢查,明確檢查頻次,定準對策措施,切實做到隱患整改“五落實”。

(二)嚴格監管執法。要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安全服務,對檢查發現的基礎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依法采取執法措施,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單位,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

(三)全面落實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要堅持把保證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對查出的隱患要當作事故予以重視。對安全風險隱患,要列出清單、掛牌督辦,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閉環管理。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及時總結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時糾正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常態化的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要結合實際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協調推進本地區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單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層層壓實責任。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明確責任領導及具體職責,抓好監督檢查、執法問責、督促整改,督促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落實主體責任,抓全員發動、自查自糾、整改落實,確保排查整治取得實效。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要切實扛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依法全面履責,加強安全管理和崗位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將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實到每一個管理者、每一個員工、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確保安全發展。

(三)抓好督導服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持續開展專家指導服務,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使用瓶裝液化氣餐飲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各村(社區)要根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進展,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提高環境執法效能為抓手,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開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減輕面源污染;推進大氣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從源頭上遏制重金屬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強化日常環境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推進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為建設生態縣和推進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全面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繼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

全面檢查各項綜合治理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粘土磚廠、工業園區內各企業是否組織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重點落實解決閩鑫鋼鐵有限公司落后產能淘汰問題;是否制定控制總量消費、發展清潔能源的具體措施;是否組織對上述各項任務完成編制切實可行的年度計劃和工作時間表。

加大對重點工業企業的執法監管和查處力度。重點檢查南鷹電源有限公司、奧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點行業企業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達標排放情況,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情況。嚴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超標排放等違法問題,依法責令超標企業在整改期間采取停產、限產措施,對經過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

加強對本年度開始執行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宣傳和實施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和監測工作力度,推動企業升級改造污染物處理設施,確保電池產業、環保型磚廠等企業按期執行新實施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確保污染物排放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工業園區主導,推進網格化管理,對建筑施工場地和道路運輸揚塵、餐飲服務業油煙等方面存在的環境問題做到主動發現、及時處理、有效解決。各相關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結合各自職能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大巡查和突擊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

(二)結合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江流域重污染行業和紫陽石板材行業專項整治。

在近年來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和冶煉、鉛蓄電池的基礎上,加大對位于江流域的監督檢查力度。繼續保持嚴打態勢,鞏固整治成效,對停產整治企業,要嚴格驗收標準,未經驗收不得擅自恢復生產;對在產企業,要加強對特征污染物的監測,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危險廢物轉移的監管;對在建企業,要加強日常巡查,達不到環評要求的不得批準其試生產。

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應建而未建污染物處理設施、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對私設暗管偷排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對利用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責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處罰。對拒不執行停產決定的企業,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限期治理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報請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關停并處罰;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查屢犯、長期未解決的典型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掛牌督辦,集中查處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整頓一批嚴重污染的工業企業。嚴格執行《縣紫陽鄉石板材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點行業企業內部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并向社會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規范危險廢物管理,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各鄉鎮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充分認識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繼續把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作為政府重要工作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要在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全面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重點、目標、時限、責任人,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督查督辦。

要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國務院關于化解過剩產能及淘汰落后產能文件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5部門《關于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意見》(經國務院同意印發)、近年來環保專項行動排查整治情況、主要流域重點斷面水質監測情況等確定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要重點督查問題突出、污染較為集中的區域,及時發現薄弱環節,糾正存在的問題,指導鄉(鎮)和相關部門落實各項重點工作。圍繞工作重點對社會影響較大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三)創新工作機制,提升執法效能。

要堅持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三個機制,實行明查與暗查、日常巡查與突擊檢查、晝查與夜查、工作日查與節假日查、晴天查與雨天查五個結合,并對重點污染源和問題突出企業實行駐廠監督。確保監督檢查到位、查處執行到位、整改落實到位,用全方位、全時段、全角度的執法檢查預防、打擊和震懾環境違法行為。

(四)實行信息公開,引導公眾參與。

要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暢通投訴渠道,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邀請群眾參與執法檢查,保障群眾的環境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參與權。加大對投訴舉報反映問題的查處和督辦力度,認真調查媒體、網絡以及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環境問題,及時公布查處和調解結果,積極回應媒體報道和社會關注。制訂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等媒體,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環保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主動公開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將動員部署情況和實施方案上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階段(7月至9月)

集中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以及重金屬排放企業環保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檢查,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業。

(三)督查階段(10月)

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于10月中旬組織對本縣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于10月底前組織對我縣環保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推動我州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等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杜絕作業人員未經培訓從事礦山作業。

(一)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二)提升運輸系統

1.提升運輸系統要求符合設計要求;

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

3.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

4.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

6.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頂板邊幫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生產型材和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五)尾礦庫:要加大對危庫、險庫、病庫的治理力度,重點整治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擅自利用廢棄尾礦庫進行生產,沒有正規設計,超量排放儲存尾礦、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無主管單位或監管單位不明確,危庫未停產搶險、險庫未在限定時間內消除險情、病庫未按照規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個方面的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采取企業自查自改與監管部門督查相結合方式,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和重點,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督促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并落實整治方案。請各縣、市(區)安監局于月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送州安監局礦山科。

(二)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有關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市、(區)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企業自查報告上報截止時間為月日。

(三)檢查驗收。市和縣級安監部門要對企業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強督查,月,各縣、(區)市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州安監局對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級安監部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明確任務,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富有實效。各縣(市)安監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目標分解到相關單位、企業。對本地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等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市(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整改指令應于月日前下達完畢,提請當地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月日前上報相關部門。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各級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州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市(區)安監局掛牌督辦。

企業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通過深入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的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安全生產主體行為,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繼續推進和深化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促進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整治重點

1、建筑安全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貫徹落實省住建廳《關于印發<省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建安〔2011〕4號)、《關于印發<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贛建安〔2010〕6號)及《關于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實施意見》的情況;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督辦、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建筑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等三項制度的實施情況;在建工程項目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參建企業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

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贛建安〔2010〕16號)文件的情況。重點是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支模及深基坑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

(1)建筑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頂升、檢測、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情況;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腳手架工程: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特別是高層建筑懸挑腳手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搭設、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腳手架搭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及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的現場落實情況,各環節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4)高支模工程:施工現場的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交底、搭設及驗收情況。

3、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

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施工企業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吉市建安字[2011]15號)、《關于印發<市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吉市建安字[2010]22號)的情況;在建工程項目執行《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圖集》(JSJ/AB01-2011),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的情況。

三、時段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2年6月上旬之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施工、監理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6月中旬至9月,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學習宣傳及貫徹落實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上旬。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要立即監督、指導企業進行整改。

我局將在各縣(市、區)開展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對各地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2年11月中旬。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針對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要重點抓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的四個重點環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核、審批;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認真執行批準后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要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施工過程的監管和監測預警,確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處于受控狀態。要全面應用“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和“省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全過程實施動態監管,對本地建筑起重機械備案進行全面清理,堅決糾正起重機械異地備案現象,對于落實專項整治措施不力,特別是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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