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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論文范文1
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工作人員所處理的實驗對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時,通過在實驗室設計建造、使用個體防護裝置、嚴格遵從標準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規程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受實驗對象侵染,確保周圍環境不受實驗對象污染。
關鍵字: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
.實驗室的生物安全問題
生物安全不僅是實驗室工作的需要,也是防止醫院感染、人畜共患病,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需要,更是防止外來生物危險因子侵入和反生物恐怖的需要。同時,實驗室生物安全還涉及公共安全。
...實驗室生物安全影響因素
.....氣溶膠產生包括離心、旋轉、勻漿、接種等環節。
....2潛在傷害注射器等銳器、酒精燈、玻璃器皿等引發的傷害。
....3標本的濃縮來自臨床、現場、培養、濃縮等環節。
....4毒株和細胞野毒、減毒、疫苗株、毒素產生等。
....5標準操作程序(SOP)
..2實驗室職業暴露感染的途徑
實驗室職業暴露可發生于實驗室工作或逗留的任何時間。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血液等方式傳播。
..3實驗室學生生物安全潛在風險影響因素
目前,臨床實驗室安全防護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實驗人員的安全意識。實驗人員對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認識是能否搞好安全防護工作的基礎。只有認識到位,才能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生物安全防護規章制度并付諸實施。臨床實驗室實驗人員必須從思想上對實驗室安全防護有深刻的認識,以科學的態度制定切實符合臨床實驗室實際情況的安全防護措施[3]。
2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現狀
建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首先要領導高度重視。領導在思想上認識到該體系的建立有利于本單位的管理和發展,確保不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讓職工充分理解一套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是規范實驗操作,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危害的一種有效保護。其次建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既要滿足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法規的要求,又要滿足實驗室認證、認可機構、法定管理機構的要求,還要考慮與單位的其他體系兼容性,應是一個多方位相互相容的管理體系。
2..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概念
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是指為實施生物安全及質量管理所需的組織結構、程序、職責、過程和資源。組織結構是實驗室為實施生物安全相關工作按一定的格局設置的部門,并明確隸屬關系和相互聯系及協調方式,是實現生物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的組織保證;程序是為實施某項生物安全活動所規定的途徑,為完成某項具體工作所遵循的規定;職責是規定各個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崗位職責,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以及在工作中失誤應負有的責任;過程是將輸入轉換成輸出的一組彼此相關的資源和活動,輸入是實施過程的基礎,輸出是完成過程的結果,該過程應是增值的,其價值的來源就是過程投入的資源和活動所應產生的結果;資源是指人力資源、財務資源、物資資源、時間資源、信息資源,它是管理體系的硬件,是其運行的物質基礎。
2.2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的學習
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要符合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的生物安全管理體系,必須滿足國家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的要求。因此,首先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與實驗室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建立的管理體系相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涉及的法規、標準更多。實驗室資質認定滿足《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實驗室認可滿足《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7025:2005)[.0]和《實驗室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CNAL/AC05:2003)[..]。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既要滿足實驗室認證認可的要求,又要滿足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的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的相關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9489-200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02),《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尸體解剖查驗規定》,《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50346-200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等。
3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運行與改進
管理體系建立并運行后,日常的監督是不可缺少的,并做好監督記錄。監督記錄不僅要記錄日常工作中的符合性結果,還要記錄工作中出現的差錯現象,同時提出糾正措施,并加以改進。內、外部審核是管理體系實施與維持的重要環節,通過對體系的符合性、實施性和效果性的內、外審核,找出問題并針對這一類問題進行整改。管理評審在管理體系的實施、維持與改進上起著重要作用,質量方針與目標必須由設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并對管理體系的有效性與適宜性做出評價,同時對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決定。能力驗證在管理體系運行中占有重要地位。實驗室間的技術比對、能力驗證是衡量單位技術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履行科學、準確、公正、客觀的質量方針、追求技術進步為目標的實踐工作。開展質量控制是維持管理體系良好運轉的一個關鍵因素。進行質量控制的方式有很多,除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質量考核外,同級之間可以進行實驗室之間的比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在標本的收集、運送、分離培養、鑒定過程中所選用的染色液、培養基、試劑、診斷用品、細胞、雞胚、動物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嚴格控制試劑質量,按照實驗技術規范要求選用相應等級的檢驗試劑,與檢驗結果密切相關的試劑在使用前應用符合性檢驗等方面進行質量控制,要對培養箱、低溫冰箱等實驗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校正,對標準菌毒種進行檢查、定期傳代等。質量記錄是闡明所取得的結果或提供所完成的活動的證據。對所做的事情都應進行詳細記錄,沒有記錄就等于沒有做,環環相扣。如從最后的報告結果可溯源到儀器設備的使用、培養基的配制記錄等。在管理體系的運行中客戶的抱怨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客戶是我們關注的焦點,是上帝,只有樹立服務意識,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對客戶做到安全、熱情、周到、廉潔的服務,才能提高客戶的滿意率,提升單位的信譽度。持續改進使生物安全管理體系不斷完善、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是提高管理體系有效性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持續改進,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是建立和運行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宗旨,是單位的一個永恒的目標。我們既要重視日常的改進活動,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找到問題的根源,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減少錯誤的發生,使改進活動得以持續,也要重視重大的改進活動,如對管理體系文件中不合理的要素進行修改,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評價等,使管理體系不斷地得到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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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論文范文2
學術界有專家認為,1987年頒布的《檔案法》對我國有關主體的檔案利用權利進行了法律確認,檔案利用權利已經是一項法定權利。但是,從《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中不僅看不到有關檔案利用權利的明確表述,而且從相關規定中也無法自然推導出檔案利用權利就是一種法律權利。《檔案法》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在規定檔案利用行為時表示有關組織或公民“可以利用”已經開放的檔案或未開放的檔案(對后者又做了特別限制性規定)。事實上,“可以利用”通常會出現在兩種情況之下:一是公民或組織具有法定的檔案利用權利;二是公民或組織可以從檔案館開放檔案的行為中獲益。雖然上述兩者在目標指向上均表現為公民或組織檔案利用過程或結果的實際發生,但它們顯然有著明顯區別。如果公民或組織是在履行檔案利用權利,則其檔案利用行為理應受到各種保障或救濟,一旦其檔案利用權利受到損害就應得到來自行政或司法渠道的救濟;如果公民或組織是從檔案開放過程中受益,那么自然不會對檔案開放主體(主要是指國家檔案館)的檔案開放行為提出任何非議。從《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的文本解讀上看,它們在涉及公民或組織對開放檔案的利用行為時,似乎都有意或無意省略了“權利”一詞,而且通篇法律文本也未設計對公民檔案利用權利進行保障或救濟的任何措施。因此,筆者認為,迄今為止在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中檔案利用權利并未被確認,它尚未成為一種法律權利,仍然只是一種應有或事實上的權利。
由于不同的權利主體基于同一檔案客體對象會因利益目標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權利類型并伴有普遍的信息權利沖突現象,因此,從權利協調與平衡的原則和要求看,公民或組織基于某一檔案客體對象所產生的檔案利用權利始終都是有限度的,它必然會受到檔案開放或公布權、檔案秘密權、檔案作品著作權等相關權利的制約。因此,設計合理與合法的檔案利用權利控制機制就成為我國檔案立法的重要內容。
二、現有法律法規對檔案利用權利的過度限制
任何權利的構成都包括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權利內容等基本要素,對檔案利用權利限度的分析也可從這些角度分別進行。
1、檔案利用權利主體上的限制
檔案利用權利主體是指有權利用(而不是現在法律文本中表述的“可以利用”)已開放和未開放檔案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我國在有關立法中習慣于將權利主體表述為“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而對外國人或者組織作特殊處理或者規定。例如《檔案法》第二十條就規定了對檔案(半現行與非現行文件)利用主體的具體范圍為“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而沒有將“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納入到利用主體的范圍之內。為了處理這一局限,有關部門出臺了《外國組織和個人利用我國檔案試行辦法》。一般而言,外國人或外國組織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后只能利用國家檔案館已經開放的檔案。從信息公開立法的國際趨勢看,信息獲取與利用權利主體一般具有無限性特點,習慣于將本國公民、法人或者組織和外國公民與組織均作為等同的權利主體對待。筆者認為,上述趨勢雖然可以給我國檔案立法提供借鑒,但從理論上還是應區分清楚檔案利用權利主體和檔案利用主體的界限。檔案利用權利主體是指我國公民、法人或者組織,而檔案利用主體除包括我國公民、法人或組織之外,還應包括外國公民或組織。他們與我國公民、法人或者組織等檔案利用權利主體的本質差異在于:首先,外國公民或組織不能要求我國開放某類檔案,而我國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組織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要求開放某些檔案或申請利用某些未開放檔案;其次,我國公民或組織可以通過行政援助和司法援助要求有關部門開放某類檔案或收回已開放的檔案,而外國公民或組織則無權要求。由此可見,在檔案立法中理應區分檔案利用權利主體和檔案利用主體的不同?,F階段我國檔案立法文本中對我國公民、法人或者組織的檔案利用行為僅用“可以利用”來界定則遠遠不夠,法律文本理應明確賦予他們檔案利用權利主體的地位,而“可以利用”的表述僅適合于對外國公民或組織檔案利用行為的概括。
2、檔案利用權利客體范圍上的限制
從我國法律制度關于檔案開放利用客體對象范圍的界定看,它僅限于國家檔案館保存的檔案。《檔案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一般是自其形成之日起滿30年向社會開放;《檔案法》第二十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教學科研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利用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以及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保存的檔案;《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保存的尚未向檔案館移交的檔案,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組織以及中國公民如需要利用的,須經檔案保存單位同意。從上述一系列規定可以看出,《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有兩個重要限制:一是始終將檔案開放客體對象限制在“國家檔案館的檔案”這一范圍內,雖原則性提出有關主體也可利用未進館的檔案,但將開放利用決定權交給了檔案保管單位;二是雖然規定有關主體可以利用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但是,由于上述《檔案法》第二十條明確授權制訂“利用未開放檔案辦法”的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至今沒有出臺“有關規定”,因此,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館藏未開放檔案的利用還是一個“無法可依”的領域。①這表明機關檔案室收藏的檔案和國家檔案館收藏的未開放檔案均不在現有檔案開放利用法律制度的調控范圍之內。因此,檔案利用權利客體對象目前僅限于國家檔案館保存的已開放檔案。
3、檔案利用權利行使目的的限制
檔案工作基本原則指出檔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其言下之意就是所有主體(團體用戶或個人用戶,甚至包括國外用戶)可以因各種需要(公務或私人目的)利用檔案。這一理念在《檔案法》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體現?!稒n案法》針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上述利用主體均為團體用戶)利用開放檔案和未開放檔案均未明確限制其“利用目的”。但有關規定顯然未將公民個人因“個人休閑”、“個人利益”等不屬于“各項工作需要”范圍的檔案利用目的包涵在內。這就意味著公民出于“個人休閑”、“個人利益”等利用目的利用未開放檔案的行為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與此相類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這意味著對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貫徹自由使用原則,但自由使用原則并不適用于被動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生產、生活、科研等活動特殊需要”的信息公開申請限制極大地蠶食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利用范圍。
三、檔案利用權利適度擴展及其實現的基本途徑
隨著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權利要求的提高,檔案利用權利也應進行適度擴展。這種權利擴展首先體現在對檔案法律政策設計上的要求。
1、設計覆蓋文件管理全流程的信息開放政策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指向的客體對象是處于形成、處理或保存等所有階段的政府信息,某一政府信息只要屬于主動或被動公開的范圍,不管其運動到什么階段或收藏與保存在什么地點均應公開。這就意味著保存在機關業務部門或文書處理部門、機關內部檔案部門和國家檔案館等不同地點的政府信息均應執行統一的開放政策。但與此不相容的是,《檔案法》對處于國家檔案館保存階段的檔案開放政策則另有具體規定,而且這些規定又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存在矛盾沖突。從法律位階和政策效應上來看,《檔案法》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具有否定作用。這就導致了在文件全流程管理中,現行、半現行文件的開放政策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而非現行文件的開放政策適用《檔案法》。由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作為立法指導思想,而《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強調的是以“檔案保管和控制”作為立法指導思想,所以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開放度明顯高于《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這就導致了現階段我國文件與檔案開放利用政策中存在著明顯的前松后緊現象,即處于現行與半現行階段的文件開放利用政策相對寬松,而處于非現行期的文件(即國家檔案館的檔案)開放利用政策卻相對嚴格,顯然,這不符合伴隨著時間推移,信息機密性遞減而其作用范圍應該逐步擴大的一般規律。因此,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法律位階或制訂《文件與檔案法》(或稱為《文件法》)將有利于從文件管理全流程上統一文件與檔案的開放政策。
2、形成對檔案利用權利科學控制的基本機制
正如前文分析的一樣,檔案利用權利是有限度的,對檔案利用權利的限度必須進行科學的分析和控制。對檔案利用權利的科學控制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對檔案合理利用行為進行合法化確認;二是從源頭上設計檔案開放與公布權行使機制。
對檔案合理利用行為進行合法化確認是在對檔案利用行為進行合理化程度分析的基礎上,通過法律法規對這些合理利用行為進行認可的過程,它影響和決定著檔案利用權利本身的內容及其可能實現的廣度和深度。由于檔案利用過程中不同信息權利之間矛盾沖突的普遍存在(例如檔案控制權與獲取權的沖突、檔案開放權與保密權的沖突等),這就決定了檔案利用應是合理和合法的利用,并且合理的檔案利用行為也應得到有關法律法規的確認,例如檔案利用行為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如果僅就檔案利用權利本身設計檔案利用控制機制那么便是一種片面思維。這是由于檔案利用是對已開放檔案和未開放檔案的利用,檔案利用權利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檔案開放程度。因此,要建立和完善檔案開放審查機制。筆者認為,在檔案開放審查機制中起決定作用的是檔案開放審查與決定主體的政策執行意識、能力與水平。從開放檔案信息的義務與責任、對檔案信息的理解力等方面看,檔案開放審查和決定主體不僅包括國家檔案館,還應包括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主體。只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依法開放與公布的檔案,任何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法人或組織無論出于公務或私人目的均可對其進行利用。
3、制定未開放檔案申請利用的科學程序
檔案利用權利指向的客體對象既包括對已開放檔案的利用,也包括對未開放檔案的利用。《檔案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教學科研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利用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而且,該條款同時明確,“利用未開放檔案的辦法,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規定”。但從具體實踐看,現階段我國利用未開放檔案的辦法始終沒有出臺,檔案利用工作的著力點集中在已開放檔案利用上,而相對忽視了未開放檔案的利用工作,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了公民檔案利用權利的實現。針對公眾檔案信息個性化需要不斷增多、公民檔案利用權利實現的要求和進一步提高綜合檔案館管理績效的客觀形勢,綜合檔案館和有關檔案機構均應適時啟動未開放檔案的申請利用。從保障未開放檔案申請利用的程序合法要求看,綜合檔案館和有關檔案機構可以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關于信息申請公開的規定執行。從政策銜接要求看,對處于不同運動階段的文件信息適用相同的依申請公開程序既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上驳氖?這種針對未開放檔案申請利用的有關規定或辦法已經在我國一些地方性檔案立法中開始出現。2008年修訂的《上海市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利用和公布辦法》在第八條就詳細規定了公民和組織利用檔案館未開放檔案的程序辦法,這極大地保障了公民和組織的檔案利用權利。
4、開發具有保障檔案利用權利實現的文件管理系統
檔案利用權利的實現依賴于數字檔案館或電子文件管理系統的功能完備。由于電子文件數量不斷增長和種類日趨復雜,因此,開發建設功能完備的數字檔案館與電子文件管理系統就成為文件與檔案利用權利實現的基本保證。從國際范圍看,一些國家的數字檔案館或電子文件管理系統項目均將保障利用作為其建設的重要目標之一。美國國家檔案文件管理局(NARA)建設電子文件檔案館(ERA)系統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保障具有合法權利的政府部門及公眾不管在何時何地都能利用文件與檔案。突出“在線利用”的文件管理系統功能(而不僅是保管或備份功能)設計對推進有關主體檔案利用權利的實現將產生重要的保障作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論文范文3
【關鍵詞】 橋梁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 abstract 】 with the highway and bridge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inue to increase,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security issues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emerges. How to carry on the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afety management is the modern bridg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he top issue facing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s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ersonnel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means, i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quipment, is effectively reduce ke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accident cost the key. Scientific analysis of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help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optimize and rectification, promot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 keywords 】 bridge construction; Safe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U44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橋梁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隨著本國公路建設的飛速發展,公路通車里程迅速增多,橋梁數量也隨之增加。而橋梁施工管理的嚴謹有序、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建造和使用過程中,關于橋梁橋體坍塌的事故頻發,直接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而事實上,針對橋梁施工進行一定措施的處理,就會抑制不必要的事故發生,為橋梁施工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能提供保障,進一步減少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
橋梁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很多,本文不能一一解答,其中主要的有加強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培養施工人員的心理素質,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保證措施,以及實際施工整個過程中的安全對策。
二 加強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培養施工人員的心理素質
1、加強安全設施的檢驗管理,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 對于橋梁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企業還要定期對其進行校驗,確保其能夠達到安全防護的目的,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通過定期的校驗能夠有效減少由于安全繩斷裂造成的人員傷亡,保障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
橋梁施工多采用預制結構、現場吊裝的形式進行施工,其施工過程中大型起吊設備等設施較多。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現場技術人員、質量管理人員要格外注重起吊過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通過強化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
2、加強施工人員心理素質的培訓,確保施工人員的人生安全
由于橋梁施工一線工人多數為就近的農民工,他們缺乏影響的安全意識與相關培訓的現狀。橋梁施工企業應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的培養,強化現場監督機制,以監督機制促進工人安全防護工作的開展。雖然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工人進行相關培訓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工費用的支出,但是其在另一方面也減少了企業安全事故處理費用的支出。安全管理培訓工作可以安排在天氣因素不能進行施工的間歇進行,以此達到既不影響工期又能使工人在雨天有事可做的目的。通過安全培訓工作培養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
3、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的考核制度是做好安全施工管理的堅實保障要嚴格安全施工管理考核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推動安全生產水平提高。對安全施工管理檢查結果優秀的給予獎勵并總結推廣其先進經驗,對安全施工管理存在問題和隱患的要限期整改,特別嚴重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
三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保證措施
1、 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會因為外界環境因素的影響(外界因素主要包括社會因素、環境因素、勞動管理方法等)因此,要對施工人員在不同環境情況下產生的不良情緒進行綜合的探析,要消除施工人員的不良心理情緒,這就要求基層管理人員在日常的施工過程中要深入施工人員周圍,觀察收集施工人員情況,及時發現其心理變化動向,從而降低因施工人員的情緒問題導致的操作安全問題。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防止人員過勞因為工程施工人員工作強度大,工作量大,因此就要合理、適時的安排人員的休息時間。 2、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完善獎罰制度,提高員工積極性工程質量項目經理要完善相應的獎懲制度,通過建立工程質量監理獎懲制度。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操作、隱瞞質量、弄虛作假、擅離職守等人員行為所造成的事故進行相應的處罰;對工作積極認真,事前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或班組要給與表彰獎勵,從而提高員工認真工作的責任心。 做好機械保養與維護。機械的維護工作要通過相關的專業機修人員在計算機的輔助管理下給與維護,機械操作人員要做到配合、監督工作,在日常操作中要對機械認真觀察,做到一日三查,對設備進行基本保養,謹慎操作。
四實際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對策
1、 腳手架在施工中的運用
對橋梁施工中的腳手架等臨時工程應進行安全檢算,腳手架的搭設一定符合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開挖基坑時應根據規定的基坑邊坡開挖,嚴禁采用局部開挖深坑,從底層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灌筑砼基礎時,應搭設灌筑平臺及運料走道,并設置防護欄桿;墩身鋼筋、模板安置前,一定搭設腳手架平臺、欄桿及上下扶梯,橋墩臺整體模板吊裝前,應使模板連接牢固,內撐、拉桿、箍筋上緊,吊點正確牢固。起吊時,應拴好溜繩,并聽從信號指揮,不得超載;橋梁墩臺施工,應搭腳手架,其上滿鋪木板,安置欄桿、扶梯,在腳手架四周掛安全網。
2、掛籃施工安全對策:
每施工一個節段,掛籃移動到位后,各連結接頭一定進行檢查。普通螺栓連結松動的重新扭緊,焊縫開裂的要重新補焊;嚴格檢查后錨系統,各錨件發生了非彈性形變時一定進行更換;為防止千斤頂穩定,應加工硬質方木塊作幫助支撐;灌注混凝土整個過程中,應常常實測掛籃變形量;掛籃四周采用密目防護網實行全封閉作業。防護網有一定的抗風性,由于車輛的高速通行,防護網的連結一定牢固可靠,才氣確保車輛通行或刮大風時,防護網不翻起,防護網有一定的強度,掛網應能確保碎石、鋼筋頭、螺栓滑落時不至于砸穿掛網;為了防范被墜落尖銳物或較重的物品撕破防護網,在掛籃底部再增加一個鋼板防護平臺,由角鋼和薄鋼板焊接而成;橋面設置1m圍護欄,防止灌注頂板混凝土時,混凝土掉入高速公路上,砸壞車輛,污染路面,且保護橋面施工人員安全;各類機具不得侵入限界。
五 結束語
安全事故發生關系到家庭和社會的穩定和諧,安全管理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大事,每個單位及個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安全生產事故多發行業,更要加大人力財力投入,確保安全生產的穩定。我們相信有政府的強力監督、有領導的大力支持,只要做到齊心協力、落實職責, 群防群策,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必然會避免,一定會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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