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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自查表自查報告范文1
規范納稅人納稅行為,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全面掌控我區稅源現狀和變化動態,推進稅收征管工作的科學化與精細化,構建健康有序的財政稅收秩序;實現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為打造和合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為順利實現2012年全區經濟發展目標提供財力保障。
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區委常委、常委副區長為組長,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國稅局、地稅局、監察局、公安局、人行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稅收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對全區稅收大檢查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從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集中辦公,具體負責稅收大檢查日常工作。
組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區財政局局長
區國稅局局長
區地稅局局長
成員:區監察局局長
區國稅局副局長
區地稅局副局長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人行國庫科科長
區財政局副局長
檢查范圍、時間和時限
(一)區范圍內所有負有納稅義務的企業。
(二)檢查時間和所屬期限
檢查時間: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5月31日
檢查所屬期限:2011年度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和代扣代繳義務的情況。對涉稅違法行為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要追溯到前三年度。
檢查方法及步驟
(一)檢查方法
采取自查與輔導檢查相結合、自主申報與檢查核實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
(二)檢查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3月13日-3月15日)
區政府組織召開由財政、國稅、地稅、監察、公安、人行部門負責人及納稅人代表參加的全區稅收大檢查動員大會;各成員單位召開專業會議對稅收大檢查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新聞媒體單位廣泛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2、自查自糾階段(3月16日—3月31日)
國、地稅部門要根據稅收大檢查的范圍認真組織好查前告知工作,教育和引導企業領導和辦稅人員增強法制觀念,根據稅收政策進行全面自查。凡列入此次稅收大檢查范圍的納稅義務人,都要認真對2011年度納稅情況組織自查,并將自查稅款及時繳納入庫,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將自查報告及自查表于3月31日前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特別是基層所站、稅收分管員要在納稅人自查階段,及時對所轄戶進行輔導、排查,及時糾正征管不到位問題。
3、重點核查階段(4月1日—4月25日)
國、地稅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納稅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面不低于20%。抽查主要以2011年度納稅為主,發現重大偷稅問題可追溯以前年度。為確保公平公正、避免人為干擾,抽查工作以異地交叉方式進行,對此次稅收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總結處理階段(4月26日—5月1日)
根據檢查結果,對欠繳的各種稅款要采取強有力措施進行清繳,對欠繳各類稅款的企業和個人經催繳拒不繳納的,要動用法律手段進行收繳。各檢查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和深入剖析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原因,通過采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強化監督等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大檢查成果。重點核查階段結束后,國、地稅部門于2012年5月底前將稅收大檢查工作情況匯總上報至市稅收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根據各檢查單位上報的資料進行總結,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違法違紀問題提出全區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密切協作,建立分工明確、運作順暢、配合有力的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層層落實責任,認真完成大檢查個各項任務。
(一)明確分工。區財政、稅務部門要做好稅收大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對違反財稅法律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工作;人民銀行要協調市內各商業銀行對檢查工作給予支持配合,對檢查中涉及的賬戶查詢、資金凍結和稅款劃轉等事宜,要依法及時辦理。相關部門要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支持配合大檢查工作。必要時,監察、公安部門可以介入檢查,配合工作。
(二)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選準選好重點檢查戶。要抽調一批懂業務,會查賬,具有豐富稅收工作經驗的干部參加重點檢查。在檢查方法上,可采取進戶檢查、調帳檢查等多種形式,以保證重點檢查取得實效。在檢查中,要把處理事于處理責任人結合起來,對地方政府擅自出臺與稅收法律相悖的減免稅政策及時糾正,對、不履行職責的稅務人員要根據有關條例和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
稅務自查表自查報告范文2
現將《關于大連房地產清理、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大連市房地產清理、檢查工作方案
1992年9月5日,我市召開“開放大連市房地產市場新聞會”以來,在市政府提出的“放開市場、有償使用、公平競爭、統一管理”的原則指導下,全市房地產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進展,并以較快的發展勢頭逐年持續上升。但是,隨著各項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同時也出現了諸多突出的問題,有些是過去歷史遺留,有些是重新揭示出來的。為更好地加強城市建設管理,依法規范房地產市場,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防止國有土地收益的嚴重流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檢查的范圍
1、地域:
定于大連市城區四個行政轄區內,即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
2、時間界限:
1990年5月19日(即國務院5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之日)至1992年9月2日(即大政發[92]71號文《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綜合開發工作的決定》之日)期間,凡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屬物轉讓、出租和抵押的。
凡在1992年9月2日以后,已辦理劃撥用地手續,但改變其土地使用性質的;各類未經審批和越權審批的違法建筑;應交但未交納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費(稅)的。
3、內容:
追繳應交但未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費(稅)。
清理各類未經審批和越權審批的違法建筑,臨建及占道設施。
清理、檢查以行政劃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屬物進行非法轉讓、出租和抵押等隱形市場。
二、清理、檢查的重點及處理辦法
1、從1992年9月2日至今,凡應交但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的建設項目,一律追繳土地出讓金。
2、凡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利用劃撥土地進行私自聯建,后以商品房進行交易活動的建設項目,均須補辦土地出讓手續。
3、凡未辦理用地項目審批等手續及各類未經審批和越權審批的違法建筑,除補辦土地出讓手續外,并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4、凡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越權審批的臨建及占道等設施,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5、凡利用行政劃撥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屬物進行非法轉讓、出租和抵押的,除追繳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費用外,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6、凡已經市政府批準劃撥的土地兩年內未開發的,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大連市房地產清理、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 李振榮 市政府 副市長
副組長 王國庫 市建委 主 任
劉長德 市規劃局 局 長
張永林 市房地產局 局 長
鄭 惠 市開發辦 副主任
常文相 市審計局 副局長
成 員
黃叔平 市計委 副主任
張素英 市外經貿委 副主任
楊學軍 市城建局 局 長
姜 兵 市土地局 局 長
劉宗勝 市工商局 局 長
王廷翔 市財政局 總會計師
程鳳珍 市稅務局 副局長
呂東輝 市公安局 副局長
趙其良 市土地局 副局長
席振魁 市開發辦 副主任
許用智 中山區 副區長
周 達 西崗區 副區長
沈麗榮 沙河口區 副區長
王宗安 甘井子區 副區長
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大連市關于房地產開發管理的有關各項政策、法規,對此項清理、檢查工作進行領導和組織實施,以確保清理、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主 任 王國庫 市建委主任
副主任 姚先林 市建委副主任、開發辦副主任
趙其良 市土地局副局長、開發辦副主任
王惠武 市規劃局副局長、開發辦副主任
常文相 市審計局副局長
崔寶俊 市房地產局副局長
辦公室成員由市計委、建委、外經貿委、工商局、稅務局、財政局、土地局、
規劃局、城建局、審計局、開發辦、市建行各抽調人員組成。
辦公室由三個部門組成:
綜合部 主要任務是:協調、綜合等日常辦公事務。
稽查部 主要任務是:審計、征收、追繳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費(稅)。
清理部 主要任務是:清理、檢查、處理違法建筑、臨建及占道等設施。
四、方法和步驟
此次清理、檢查工作是在市房地產清理、檢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采取條塊結合的辦法。條條主要以審計、追繳、征收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費(稅)為主;塊塊主要以清理、檢查違章、臨建及占道等設施為主。
清理、檢查從5月20日開始到8月20日結束,具體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5月20日至6月5日,為各用地單位和建設單位及個人自查階段。各用地單位和建設單位及個人須按照市政府統一印發的“調查表”認真填寫,然后寫出自查報告連同上述“調查表”于6月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