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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論文范文1
主題詞:燃氣安全管理消防保證體系存在問題
1、概述
我國目前使用的燃氣主要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三個大類。燃氣產業的發展領域大致分燃氣汽車、城市燃料、燃氣發電、基礎化工四方面。
隨著燃氣事業日新月異的蓬勃發展,生產與消費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場所越來越多,情況也越來越復雜,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已跟不上燃氣事業飛速發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規、標準及規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顯了出來。近年來,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火災、泄漏與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層出不窮,其等級與數量也不斷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氣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也給社會的公共安全與穩定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燃氣事業的推進與發展。
因此,理清當前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有關部門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新體系時提供參考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正是從消防的角度,系統地對當前我國在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論述。
2、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現狀
根據1991年3月30日由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的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部門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勞動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察部門和壓力容器的主管部門。
作為消防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方面的業務,主要涉及:參與制定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執行;負責相關消防產品的檢測認證;對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上的相關場所、管線、設備、用戶進行防火監督管理;參與燃氣災害事故的處置;日常的消防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我國目前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有三個,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消防法規和規章非常多,如《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各省市的《燃氣管理條例》等;以及眾多的產品技術標準和工程設計規范,如《城市燃氣設計規范》、《汽車用液化石油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
3、我國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規劃、設計、建審、施工、監理、驗收、運行、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等環節,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分析、組織專家研討,以及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和黑龍江等地的調研,就目前我國在燃氣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
1)安全管理機制不適應燃氣產業市場經濟發展
燃氣產業涉及建設、能源、交通、勞動安全監察、農業等各管理領域,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門,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門頒布有關政令,對燃氣實施安全管理。但地方與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門之間的政令協調難度較大;同時我國南方和北方,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用氣差異也較大,要求同一種安全管理機制或法規有時勢必造成諸多不適應。
第10號令第四條明確了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和公安部分別負責安全監察和消防監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氣安全工作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但是,各地建設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協調,使得各地區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大多數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設主管系統設立了燃氣管理辦公室或者燃氣管理處,但由于受人員編制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部門履行著行業管理的職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職能,有的辦公室只有幾個人,忙于應付日常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通盤考慮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職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察等監督部門,或者讓燃氣供應單位自行強化安全管理。
此外,隨著科技進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我國的燃氣事業將得以迅猛發展。而國際上通行的由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保險業、企業主等共同參與進來娜計臘踩芾淼納緇嶧J繳形蔥緯桑渙硪環矯媯垢母錚嗽本潁蠶啦棵瘧歡卮蟀罄渴降南蘭嘍郊觳椋訊冉嚼叢醬蟆?nbsp;
2)法制建設滯后
我國目前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設力度明顯不夠,現有的法規嚴重滯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法規制定滯后。我國目前執行的較權威的燃氣規定只有1991年的第10號令,該規定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則意見,相關的法律責任也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中彈性太大,有一定難度。而且該規定至今已有10年,其間的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和行政部門的變化很大,迄今尚未進行修訂。
(2)各地管理法規不一。全國各地為了加強本地區的燃氣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號令的基礎上制定了各種各樣的燃氣管理條例、辦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氣的種類、數量、地理環境等情況不同,所制定的法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造成全國燃氣管理沒有較為統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頭,職能重疊,監督與管理的界限不明確,使得許多安全隱患無法得到及時整解。
(3)政出多門、缺乏協調。不同部委的法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給具體執行部門帶來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設部獨家的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中"城市燃氣安全"一章的多項規定與10號令有較大出入;關于輕烴燃料(碳5),農業部等七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大力推廣使用這種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單位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也曾聯合發文禁止在城市使用這種燃料。這些法規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層管理監督部門無所適從、難以把握,最終造成各部門推卸責任,管理上陷入混亂。
(4)政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關系重大,國外燃氣行業的經營者不敢以身試法,嚴格的法制管理將使違法經營者損失重大以至破產。我國目前對燃氣行業違章經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達整改通知或罰款,其罰款力度遠不足以震懾違法經營者,此外罰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無配套實施細則,使執法操作難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規范、標準不健全
燃氣行業設計規范和相關產品標準是設計、施工的技術依據,是燃氣安全管理的技術法規。而現行的技術標準存在多方面問題: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較晚,同時為了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規范的內容也就是當時實際操作的翻版,先進的技術內容少,無法體現通過提高燃氣設備設施本身的高技術含量來實現的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其二,技術規范修訂的周期較長,與迅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和城市環境不相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所帶來的新措施無法在實際應用中找到法律依據。
其三,主要技術指標缺乏科學依據。如在關鍵的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問題上,俄羅斯地廣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這種消極防護觀念,在規范標準中較少強調科技含量和質量等技術措施,來保證燃氣設施自身的運行安全。我國現有標準規范的制定中較多沿用這種理念。然而該理念并不適應我國,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區的燃氣建設的發展。一是上述地區寶貴的地皮很難實現這種遠距離的安全隔離設計;二是一旦高壓燃氣設施發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離也無法保證安全。而歐美、澳洲和日本等國則采用高技術含量以確保安全,標準規范制定部門的科研和實驗基礎較強,他們以實驗數據為依據確定保證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并根據不同地區級別和技術措施來確定不同的安全距離。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氣設施標準與工程規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壓天然氣管道工程技術規范》、各類燃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等。此外,燃氣用膠管的質量和老化問題、家用燃氣報警器等技術,至今尚無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設計、建審和驗收的可操作性不強
由于規范標準不健全,彈性大,給設計、建審和驗收帶來操作性不強的弊端。
作為設計部門,在業主控制投資的要求下往往難以采用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及措施來確保燃氣設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難以達到安全距離的規范要求,只能采取有關部門協調的辦法,而這種協調往往缺乏實驗技術依據。
目前燃氣項目的建審主體為公安的消防部門,鑒于燃氣設施的工藝流程和專業設備的復雜性,消防部門的專業水平遠低于燃氣行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其建審難度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門認為消防部門不應承擔不能勝任的技術環節方面的建審工作。
此外,現階段燃氣設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質量水平與工業發達國家尚存在較大的距離,如各種閥門、管道等。燃氣規范標準對產品要求的不嚴格,將可能使一些低技術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氣設施的關鍵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隱患。
5)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的安全問題,缺乏有效解決辦法,造成日常運行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城市燃氣管網老化現象比較嚴重。部分管道已連續使用幾十年從未進行檢測維修,其安全可靠性無法確定,隨時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帶來問題。許多城市的燃氣管網隨著城市建設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發生了變化,道路拓寬及新出入口的開設致使燃氣管道置于車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礎卻沒有加固,防火間距不足是一個方面,更為嚴重的是極易造成管道受壓損壞,發生燃氣泄漏。此外,在燃氣管道的上方搭建違章建筑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旦受建筑影響管道發生破裂,會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
(3)違章施工也是影響燃氣管道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是燃氣管道的施工質量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工程層層轉包,質量監理不到位,埋地管道達不到國家技術規范的規定,而且又是隱蔽工程,有些問題較難發現。二是外來施工損壞燃氣管道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征求城市規劃或燃氣管道管理單位的意見,盲目施工,損壞管道,造成燃氣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氣管道產權歸屬不明。城市燃氣供應系統中,從企業至用戶之間的輸送管線的產權歸屬至今未明,隨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清。
(5)居民室內裝潢隱患較多。目前對家庭內燃氣管道的敷設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氣鋼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為取代煤炭的優質燃料,自80年代開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大量進入居民家庭和餐飲行業,90年代開始在液化氣經營、銷售、運輸等領域,惡性競爭、惟利是圖情況突出,因此產生了較多安全隱患。
6)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燃氣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和公安消防應急處置能力。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重點為切斷氣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蔓延以及保護周圍重要設施。
全國在這方面的情況差別較大,如哈爾濱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氣為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用戶20-30%),由于幾十年的經營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消防部隊的滅火技術裝備也較先進,一旦發生事故,企業專職消防隊、公安消防隊以及醫療救護三方在事故現場有效地配合,事故處置成功率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隨著近年來城市煤氣向石油液化氣、天然氣轉變的勢頭不斷增強,事故發生頻率較高,其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其中包括企業搶險和公安消防的現場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技術裝備的配備、以及消防站的規范設置等等,許多地區消防部門到事故現場受掌握資料和裝備的制約,不能及時查明情況,處于盲目狀況下,難以決定正確的戰術,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顯一例。
此外,我國公安消防實行兵役制,消防戰斗員服役2年,其技術水平的積累難以適應復雜的燃氣事故現場。鑒于現場泄漏氣體品種、濃度、設備流程、容器壓力難以清楚,消防部門在事故現場僅能起到搶救人員和冷卻保護的有限作用。
7)培訓不規范、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首先,從業人員的規范操作是杜絕人為燃氣事故的關鍵。隨著燃氣行業多種經營體制的發展,出現了兩頭重的現象:一是規范經營的大型企業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內外的嚴格監督管理下,對操作人員的培訓較為嚴格,二是部分經營不規范的中小型企業,單純追求企業效益,嚴重忽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其次,從事燃氣經營的作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還不夠高,有些人員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或沒有定期復訓,對安全知識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識知之甚少,沒有能力發現安全隱患,更不用說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
此外,全國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專門的專業培訓機構,各地區操作人員培訓情況差異很大,有的搞形式主義,開兩天會就發證書,或者以盈利為目的搞各級重復培訓。不同部門基于各自安全責任或經濟利益,多頭培訓、一崗多證現象嚴重,一些培訓單位的資質無權威部門認可授權,而燃氣經營單位受條件和水平限制,對自身的安全培訓只是走過場。8)保險行業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國外保險業作為與風險直接發生經濟效益關系的市場經濟實體,在介入燃氣行業各運行環節的安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實施保險。保險公司與業主、政府防火部門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約,成為燃氣安全運行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國目前保險行業尚未真正以市場經濟模式操作,參與燃氣行業風險評估和安全運行管理監督的意識淡薄,只是關注"彩票?quot;受保規模的業務擴大,同時希望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對產業的消防安全監督,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應承擔的理賠責任。
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外保險業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國的各行各業,我國的保險業也必將改變運行模式,順應國際形式。
4、結束語
在撰寫本文之前的調研過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處、上海、四川、廣東、黑龍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總隊、支隊、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經營企業和本所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謹向所有提供幫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謝意!
5、參考資料
[1]《落實"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精神,鞏固清理整頓城市燃氣市場成果確保燃氣安全》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楊魯豫2001.8.9
[2]《強化行業管理,確保燃氣安全》河南省建設廳2001.8.9
[3]《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公安部、勞動部(第10號令)1991.3.30
[4]《中國城市燃氣事業現狀及發展前景》中國城市煤氣協會張永革
[5]《加大清理整頓力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設廳
消防管理論文范文2
高層建筑的消防管理,與一般建筑的消防管理相比,大致有以下特點。
1、高層民用建筑內部的陳設和裝修材料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物品;高層工業建筑使用和儲存的易燃、可燃物更多火災負荷很大建筑內的
樓梯間、管道井、電纜井、排氣道、垃圾道等各種豎向管井,就象一座座高聳的煤囪,加上高樓受氣壓和風速的影響,一旦發生火災,火勢猛烈、蔓延迅速。而且建筑物高、樓層、垂直疏散題離遠,需要疏散的時間長、人員集中,疏散設施又少、人員疏散困難,容易造成很大的人員傷亡加之樓層高、建筑結構的特殊性,對撲救造成很大的困難。因此,高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搞好高層建筑的消防管理,應是建筑消防管理的重點。
2.高層建筑消防功能與其建筑結構和使用功能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在進行建筑設計的同時,必須搞好其防火設計,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如果在建筑設計、施工階段,各項消防技術措施得不到貫徹和落實,等到工程竣工后,才發現存在有不安全因素,不符合防火要求,為時晚矣。即使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則已影響工程的投產和使用,而且在資金、材料等方面都將造成巨大浪費,有的甚至無可挽回,將會貽患無窮。因此,對高層的建筑消防管理,必須嚴格控制這幾個環節,才會有管理的主動權。
2、高層建筑消防存在的問題
隨著高層建筑的興起,我們還看到,在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方面,各地已經走出了路子、提供了經驗、也提出了許多尚待進一步探索的問題,目前主要有:
1、建筑設計消防管理方法落后、控制能力不強,致使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消防責任不明。一些設計人員憑經驗設計,依*消份;部門把關的依賴思想,發現了不少不合格的施工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難以落實。
2、消防安全意識薄弱,一些建設單位對消防設備、設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往往為增加使用面積,壓縮投資而擅自降抵消防安全標準,裁減消防建設項目。
3、一些施工單位不具備施工能力,只是為了賺錢而從事消防工程的施工不能正確領會設計意圖,對現代消防設備的性能缺乏足夠了解,缺乏實際施工、安裝的經驗,無法保證工程的質量。
4、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簿弱,有的不設專業崗位人員,由兼職人員管理,甚至不經過崗位技術培訓的人員也頂崗,未建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有的雖建立了制度也不能嚴格執行,對消防系統技術功能不熟悉,更不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故障和維修,甚至不懂技術而誤操作。
5、隨意改變高層建筑使用性質和功能,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在施工中破壞建筑內部的防火、防煙分隔、安全疏散和原有消防設施、設備的現象屢見不鮮。
6、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高層建筑一家所有多家使用的現象比比皆是,大多沒有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消防管理機制,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無人問津,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死角或流于形式。
7、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法規、消防工程技術法規目前尚不健全、不配套。
3、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問題的對策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把“三關”。
高層建筑存在的隱患,是設計不合理、不完善,施工不符合要求,驗收不嚴格帶來的。把好三關,是消除隱患,預防火災最基礎的工作。
(1)設計的防火審核關。在實施審核中以法律為后盾,貫徹技術規范。一是加強消防技術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建設;二是積極、靈活地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設計院、室成立防火審核機構,明確防火負責人。
(2)施工檢查關。施工單位是否有消防安裝許可證,是否有安裝經驗及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按圖施工,消防隱蔽工程是否能滿足要求等情況,只有在施工期間進行檢查,才不致于完工后因既成事實或隱蔽無法看到而造成隱患。
(3)施工驗收關。消防驗收的好壞不僅直接反映出消防監督力量和依法監督的水平,而且關系到消防工程的質量的高層建筑的安全度。為此一是把握技術關,消防驗收必須有工程設計的技術負責人參加,由他們對各項專業的消防設備、設施技術負責、共同參與質量評價;二是應制定一系列的驗收標準,進行定性、定量地評價高層建筑消防工程的質量。
2、實行技術培訓,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工程管理。
高層建筑消防工程的通過驗收并交付用戶投人運行后,重點是要加強管理,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選派的崗位值班人員要經過技術培訓,經消防監督部門考核,發給崗位工作證以后,方可值班頂崗,培訓工作可以由消防監督部門組織生產廠家或安裝調試進行,并對系統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3、進一步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每個人都有的義務,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經營、使用的高層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單位牽頭,租用單位參加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租用單位要有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樓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按時進行防火檢查,制定嚴格地消防管理制度,樓內各處、科、室要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
4、普及高層建筑消防常識,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全民對高層建筑的消防意識,是一個社會問題。只有全社會都來重視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覺遵守消防規定,關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
研究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探索如何實施和加強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我們已邁出一大步。在不少方面、不少環節上有待進一步總結、完善和提高。
五、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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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娟.多業態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初探[J].消防月刊,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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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曉文.我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現狀與發展趨勢[J].時代消防,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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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譚連生.高層建筑火災特點與滅火對策[J].時代消防,1997,(04).
消防管理論文范文3
消防工作是電力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內容,隨著電力部門設備和管理的現代化,大量新的設備、組件、材料被廣泛的應用到電力部門消防工作當中去,本論文由
的系統工程。
過去,對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基本上都采用單純的人工管理方式,這種方式工作量大、耗時長、現勢性差,給工作和生產帶來了不便,已經不能適應電力部門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如果能夠建立一個消防設備管理系統,將這些消防設備的基本信息存儲到計算機上,讓計算機協助管理人員分析和處理這些繁瑣的重復性工作,使管理人員可以即時地了解到這些消防設備器材的信息,為合理有效地管理這些消防設備,及時迅速地更新、更換消防材料提供保障,為火警受理、實力調度、預案實施提供有力的輔助決策,從而為電力部門的安全生產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針對這一需要,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我們為某電力部門開發了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本文將結合該系統的開發過程,重點闡述了該系統中所涉及的數據組織方面的工作。
二、系統的數據組織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在VisualBasic的開發環境下,以吉奧之星公司的基礎模塊GeoMap為開發平臺,采用GeoStar的dws格式文件管理空間數據,采用MicrosoftAccess管理屬性數據,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之間通過目標標識OID進行關聯,如圖1所示。
1.空間數據的來源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所配套的數據格式轉換工具可將多種已有的數據格式像ESRI的shp格式、MapInfo的mif格式、AutoCAD的dxf格式轉化成該系統所需要的GeoStar的gws格式,同時,該系統可對掃描后的地圖進行交互式矢量化,經編輯處理后直接存儲為gws格式文件。
2.空間數據的組織GeoMap是GeoStarNT版的二次開發工具,由一個OLE控件(GeoMap)和一組近20個OLE自動化對象構成,應用于標準Windows開發環境。
在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中,反映數據組織的自動化對象有3種:工作區對象(Workspace)、地物類對象(Feature)和層對象(Layer)。在該系統中,一幅廠房的平面圖的范圍定義為一個工作區,在這個工作區范圍內,包含了廠房平面的全部空間數據。GeoMap采用“面向對象”的數據模型,在這種模型中,單個的地物實體為數據組織和存儲的最小基本本論文由
,或是面狀地物,例如,所有的
1211滅火器是一個地物類。為了顯示、制圖和查詢的方便,定義了邏輯層,例如,廠房的平面分布圖定義為一個邏輯層。
邏輯層相當于容器的功能,可以被任意定義,而且一個邏輯層可以包含任意多個地物類,并且允許交叉。在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中,為了制圖、查詢、顯示和空間分析的方便,我們約定一個邏輯層只有一個地物類,廠房的平面分布圖定義為一個地物類,稱為底圖地物類,同時也是一個單獨的邏輯層,每一種消防設備定義為一個地物類,設計封堵部位(消防用詞)定義為一個地物類,每個地物類都有與之對應的邏輯層,這樣整幅圖的內容抽象為以下的地物類:底圖地物類、手推式滅火器地物類、
1211滅火器地物類、消防栓地物類、端子箱滅火器地物類和封堵部位地物類,以上地物類皆為線狀地物類,為了查詢,顯示的方便(例如,當查詢時,需要只點擊到一個滅火器的附近就顯示它的屬性),又由于消防設備器材和封堵部位是消防設備管理人員最為關心的地物類,我們又增加了與消防設備和封堵部位相對應的面狀地物類。系統中空間數據的組織如圖2所示。
假設一個GeoMap對象的名稱為map,則其中的多個工作區對應一個工作區對象集合map.Workspaces,每個工作區對應一個工作區對象map.Workspaces(i),一個工作區上的所有地物類對應該工作區的地物類對象集合map.Workspaces(i).Fea2tures,每個地物類對應于該集合中一個地物類對象map.Workspaces(i).Features(j),每個對象都有它自己的屬性,方法,事件,這樣,通過操作這些對象就可以實現對空間數據的管理。
3.屬性數據的管理由于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需要操作和處理的數據量不大,采用MicrosoftAccess數據庫管理屬性數據,在該系統中,空間數據的每個工作區對應于一個Access數據庫,數據庫中的每個表對應一個地物類的屬性數據。在表中,每條記錄對應于這一地物類中的一個地物實體的屬性信息。例如,同一個廠房內的手推式滅火器對應描述這些手推式滅火器信息的一個表,每個手推式滅火器的信息都是這個表中的一條記錄。
4.空間數據與屬性數據的關聯目標標識(OID)是惟一連接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的關鍵字。在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中,通過OLEDB提供者“Micorosoft.Jet.OLEDB.4.0”利用ADO數據庫訪問對象實現對數據庫中數據的訪問和操作。在GeoMap本論文由整理提供中,每個地物類對象都有一個屬性DBTableName,該屬性用于連接該地物在數據庫中對應的表。
例:假設1211滅火器地物類對象為map.Workspaces(0).Features(1),其在數據庫中對應的表格的名稱為“1211滅火器信息”,這樣,通過賦值的形式就可以實現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的關聯,map.Workspaces(0).Feature(1).DBTableName=“1211滅火器信息”,當操作(查詢,分析)該圖幅中某個1211滅火器的時候,通過數據庫訪問對象對表格“1211滅火器信息”進行操作,同樣,也可以根據屬性通過表格的關聯找到相應的一個空間幾何對象。改系統中空間數據與屬性數據的關聯如圖3所示。
三、系統的主要功能及其實現方法
1.編輯功能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可以從創建一個工作區開始,編輯出電力部門廠房的平面圖,在進行編輯的時候,首先要獲取當前要添加的地物應該在的邏輯層,例如,添加一個
1211滅火器的圖元,則首先要獲取
1211滅火器地物類所在的邏輯層,這樣才能與當前地物類的屬性關聯起來,添加圖元后系統自動存儲,自動分配相應的OID。
2.查詢功能在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中,查詢功能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根據空間對象訪問屬性,例如,想知道某個消防設備的名稱、購置日期、檢修時間等,這時候,系統根據選擇的查詢方式(主要是點查詢,面查詢)執行相應的落入查詢、緩沖查詢,查詢到地物以后,高亮化顯示要查找的空間對象,返回查詢對象的OID,然后在數據庫中搜索匹配當前OID的記錄,并把記錄本
4。另外的一種查詢方式是由屬性到空間對象的查詢,例如,想知道使用日期大于3年的設備,用戶輸入相應的參數,系統將在對應的數據庫中進行搜索與之匹配的記錄并返回OID,然后將與OID對應空間對象進行高亮化顯示。
3.顯示控制由于每個地物類都可以作為一個地物類對象進行操作,這使得顯示控制極為方便,用戶可以根據自己關心的內容選擇顯示,例如,用戶希望顯示出所有端子箱的方位,只需要單擊相應的端子箱圖標,就可將當前圖幅中所有的端子箱以醒目的顏色顯示出來。每個地物類都有一個FeatureVisible屬性,若要顯示該地物類,只需要將這個地物的該屬性設為True,反之設為False。若需要同時重點顯示同一類地物,則只需要將該地物類對象的填充色選擇為相應的顏色。4.輔助決策空間分析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可處理一些常用的空間分析,例如當火災發生后,可以協助分析撲火的最佳位置,利用緩沖區分析可以幫助消防人員分析撲火的重點等。
四、結論
電力消防設備管理是地理信息系統的一個新的應用領域,本文結合電力消防設備管理系統的開發過程,對系統開發中的數據組織工作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該系統已經投入使用,實踐證明,該系統實現了電力部門消防設備的數字化管理,維護方便,極大地減輕了消防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量,為電力部門的安全生產提供了一道保障。因此,在VisualBasic環境下,采用面向對象的數據模型,以GeoMap為開發平臺開發電力部門的消防設備管理系統是切實可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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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論文范文4
關鍵詞:消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精細化工企業;管理措施;安全事故
精細化工企業直接為社會各個領域、各個行業服務,而且直接關乎到各領域、各行業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因此,精細化工企業目前已經成為最具發展前景的新興產業。精細化工不但具有使用用途廣、產業關聯度大等特點,而且其生產經營的產品還具有品種豐富、單位生產能耗低、產品經濟附加值高等優勢,因此是國家進行重點扶持的戰略性產業,其發展水平甚至成為一個地區其工業化程度的重要指標。[1]
近些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精細化工產業的發展,甚至已經將化學工業的發展重點放到了精細化工產業上,并且將其歸入到國家多項發展規劃中,給予相應政策、資金支持,從而逐漸使得精細化工產業成為化工行業的前沿領域。由于精細化工與材料、生物化工、信息和能源等行業之間的緊密聯系,因而在我國現代化建設中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關鍵一環,擁有光明的發展前景。因此對精細化工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進行相應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作用。
1精細化工企業行業特點
精細化工企業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范圍十分廣泛,品種繁多,如果按照大類屬性進行劃分,可以分為精細生物化工產品、精細高分子化工產品、精細有機化工產品以及精細無機化工產品四大類,然而這種分類方法顯得較為粗糙,因此一般按產品的功能進行分類。主要有農藥、醫藥、有機顏料、合成染料、粘合劑、涂料、化妝品、香料、表面活性劑、洗滌劑、印刷油墨、肥皂、照相感光材料、有機橡膠助劑、試劑、催化劑、石油添加劑、高分子絮凝劑、獸藥、食品添加劑、紙及紙漿用化學品、塑料添加劑、芳香消臭劑、飼料添加劑、汽車用化學品、金屬表面處理劑、脂肪酸、殺菌防霉劑、精密陶瓷、稀土化學品、生化制品、功能性高分子、酶、穩定劑、混凝土外加劑、增塑劑、有機電子材料、健康食品等。精細化工企業其生產技術主要以下幾點共同特點:(1)品種多、更新快,需要不斷進行技術開發;(2)產品質量穩定;(3)整個生產過程不但包括化學合成,還包括產品加工和商品化;(4)需要精密的技術,間歇式小批量生產;(5)產品附加值較高。
2精細化工企業火災事故特點
和一般化工企業發生的火災事故有所不同的是,精細化工企業其消防安全事故有著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極容易給企業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這主要是因為精細化工企業其儲存的化工原料,生產和加工的化工產品一般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或者其他消防安全事故,不僅會造成生產設備損壞,使得企業生產停頓,而且還極容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產生,從而給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2)火災事故容易擴大蔓延。由于精細化工產品多具有易燃易爆性、有毒性和易腐蝕性等特點,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常常伴隨著大面積的、立體的、多火點爆炸、復燃復爆等形式的燃燒,如果再受爆炸飛濺或者風力等因素影響,很容易擴大蔓延至附近其他廠房,從而造成火勢的蔓延擴大。[2](3)火災事故救援難度大,很容易使得救援人員出現傷亡。精細化工企業其火災事故發生現場具有非常復雜的情況,因為精細化工產品其燃燒可能隨時引發爆炸,火勢迅速蔓延擴大,而且除了燃燒與爆炸之外,還存在著有毒氣體以及腐蝕性危險化學物品等危險因素。因為精細化工產品燃燒產生的有毒氣體蔓延在空氣中,因此對火災現場救援人員的安全時刻產生著嚴重威脅。而腐蝕性危險化學物品不僅會灼傷救援人員的皮膚,還容易腐蝕滅火救援器材和裝備。除此之外,燃燒爆炸引起的建筑物倒塌等情況,也可能使得救援人員出現傷亡事故。等等上述因素,給精細化工企業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4)帶來持續的環境污染。精細化工企業生產經營所使用的化工原料,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很容易因為火災事故的產生而擴散到大氣中,從而污染了區域空氣,嚴重危害群眾的身體健康。
3我國精細化工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伴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化工企業在其中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之而來的消防安全問題卻頻頻發生,給事故發生企業帶來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危害了社會安定和諧和健康發展。[3]比如:2015年8月23日山東淄博某精細化工企業發生丙烯腈儲罐爆炸事件,事故最終造成1人死亡9人受傷。據悉當時事發精細化工企業內還存有化工品己二腈,己二腈為無色油狀液體,略有氣味。是制造尼龍的中間體。微溶于水、醚,溶于醇。遇明火、高熱可燃。與強氧化劑可發生反應。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還好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從濟南、東營、濰坊、泰安4地調集包括4部通信指揮車、3套遠程供水系統、7部泡沫消防車在內的41部消防車輛及184名消防官兵,及時趕往事故現場增援,使得安全事故未進一步惡化,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3.1廠區規劃布局不合理
許多精細化工企業都是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成立的,由于當時政府的招商引資政策較為優惠,工業園區產業布局規劃較為滯后,消防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夠完善,致使許多精細化工企業倉促上馬,而政府在這一過程中缺乏對把關過程的嚴格審批,使得這些企業其廠區布局在最初建造時就不合理,從而埋下了安全隱患。比如生產車間與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廠房與辦公樓之間、相鄰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足。按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4]有關規定,甲、乙類廠房之間其防火間距應當不低于12m,丙、丁、卯類廠房之間其防火間距應當不低于10m。而現實情況是,大多數精細化工企業由于在建造之初,規劃布局不合理,廠區內廠房之間其防火間距不足,相鄰建筑物之間沒有明顯的防火隔離,沒有滿足當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和要求。
3.2沒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當前許多精細化工企業其消防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仍然較為落后,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堪憂。一些企業由于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待遇與風險不對應、獨立性差等原因,其管理方式方法通常是“事后型”和“經驗型”,這種管理方式對消防安全事故的定量分析少、定性分析多,過于看重經驗,當事情發生了才知道吸取教訓。[5]而具體到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來說,大多數精細化工企業通常采取制定計劃實施檢查過程總結的管理方法,沒有制定和建立日?;?、系統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比如沒有制定詳細的企業消防安全制度、企業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日常防火檢查制度等等。由于沒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使得無法對消防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當事故真的發生的時候無法及時采取相應的應對機制,最終使得企業產生難以換回的重大經濟損失。
3.3消防設施設備不足以及維護管理不到位
一些精細化工企業其廠房由于是在原有舊建筑物基礎上改造而成,使得其規劃布局、內部結構和設施依然沿用原有建筑,造成廠房內外相應的消防給水系統存在給水嚴重不足。還有些精細化工企業由于位置較為偏遠,消防給水系統壓力不足,一旦火災事故發生,消防給水系統難以發揮應有作用。相關消防配套設施設備也存在不足的情況,使得火災剛發生時候,無法及時使用滅火設備控制火勢,阻止火勢蔓延擴大。除了消防設施設備不足,還存在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一些精細化工企業由于沒有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管理,致使一些滅火設備已經失去了應有功效都不知道,從而為企業消防安全埋下了安全隱患。
3.4未做好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一些精細化工企業管理者由于自身就缺乏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識,過于注重企業生產效益,忽視了對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使得企業職工不僅缺乏消防安全意識,還缺乏基本的消防設施運用技能。一旦出現火災事故,從業人員無法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致使火勢擴大,從而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比如2010年10月5日廣東南雄市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出現的爆炸火災事故,事故最終造成6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五人嚴重燒傷,一人被爆炸震碎的玻璃劃傷。這起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為該企業未做好從業人員的相關消防安全培訓事故,使得從業人員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忽視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致使悲劇出現。
4加強精細化工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可行措施
4.1對廠區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與布局
精細化工企業應當根據企業自身生產流程、生產特點以及各廠房火災危險性類別,對廠區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與布局,相鄰廠房之間布局要安全合理,從而減少相互之間的影響,有利于預防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后的滅火工作。對于精細化工企業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廠房防暴、防火間距以及安全疏散等,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都對這些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比如易燃易爆?;窇攩为殐Ψ庞诮ㄖ突鸬燃壊恍∮?級的倉庫里,并且要和明火散發地點有25m以上的間隔距離,存在潛在爆炸危險的車間不能夠設在半地下室或者地下室內。[6]因此精細化工企業在工廠規劃設計階段以及后續廠區擴建階段,一定要注重審核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設計圖紙進行審核,對廠區進行合理布局,杜絕廠區建筑物先天安全隱患。
4.2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精細化工企業要想切實走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丟掉原有不合理的管理方式,通過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以各項管理制度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加強。[7]比如企業負責人應當對相關消防法律法規予以貫徹執行,掌握本企業的消防安全情況,并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和為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和經費。制定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與獎懲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對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應當給予一定獎勵,而對于違反企業消防制度的個人要予以懲處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制定詳細的日常防火檢查制度,組織專人對廠區各個位置進行日常防火檢查,確保企業按規則制度用火用電、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以及應急照明燈完好等等。企業各部門也應當對自行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整改。
4.3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首先,精細化工企業的消防設施設備不能在非消防性救援中使用,對擅自移動、使用或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的相關人員,要依照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應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安排專人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了解滅火器材的使用期限,及時更換無法使用或者已經過期的滅火器材,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這些滅火器材隨時處于正常狀態,以便關鍵時刻能夠發揮其應有作用。最后,可以采取通過與消防設施安裝企業或者消防設備生產廠家等對消防設施設備有維修能力的企業簽訂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合同的形式,對企業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4.4切實加強企業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首先,精細化工企業應當加強消防安全的宣傳力度。消防安全意識是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礎與前提,精細化工企業應當運用多方式、多途徑來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懸掛橫幅、布置消防警示牌以及企業宣傳欄等途徑在整個企業構建一種消防安全氛圍,并利用安全生產月或消防宣傳日,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從而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日?;?,讓企業全體上下認識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比如企業可以利用安全生產月或消防宣傳日在公司舉行消防安全致使競賽活動,讓企業員工熟悉消防安全常識以及預防對策。其次,精細化工企業應當切實加強企業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比如充分利用員工學習室,定期分批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進行相應的考核,切實使培訓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在培訓過程中,培訓老師可以借助多媒體手段給員工播放相關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并當場組織員工對該事故進行討論分析,讓員工主動從這些安全事故中汲取經驗教訓,讓消防安全警鐘長鳴,以此樹立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最后,為了讓全體員工能夠切實掌握消防滅火器材使用方法和應急逃生手段。精細化工企業還應當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在演練過程中,企業安全員應當向全體員工演示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護技巧,并同時傳授不同火情的不同滅火辦法以及應急逃生技巧。安全員演示完畢后,還應當讓員工練習使用滅火器材,并在旁進行相關指導,確保員工切實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在應急逃生演練完畢后,安全員還應當對演練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予以指出,并給予糾正建議,確保員工切實掌握應急逃生能力。
5結論
綜上所述,對于精細化工企業來說,不斷增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和常態化,是企業實現健康快速發展的前提之一。因此,精細化工企業應當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從廠區科學合理的規劃與布局,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加強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四個方面,以制度、思想、行動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多層次推進,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最后,希望能夠通過本文的相關研究探討對其他精細化工企業就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給予一定的參考與借鑒,共同提高我國精細化工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動精細化工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作者:劉兆文 單位:江西省贛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定南縣大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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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論文范文5
校本教研的基本研究方法是行動研究。行動研究最初由美國心理學家勒溫(K.Lewin)提出,現已廣泛運用于教育領域。行動研究本質上就是用教育科學理論解決教學實踐中的問題,因此,它是校本教研中比較適宜于教師的一種方法。作為研究者的教師,應當在持續的教學實踐中養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探究問題——討論問題”的思維習慣,使“研究的意識”貫穿到日常具體的教學生涯中。
行動研究的具體方法有:
多角分析。主要用于問題診斷和課題立項階段。對學校學科建設、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召開由學科教師、學生、研究人員、教學行政管理人員和校長參加的多角分析座談會。大家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教學現象和問題,尋求共同認可的教改方案。教師通過自我反思,了解教學目標、教學期望與實際教學效果之間的差距;研究人員、教師通過與學生座談,了解學生的感受、變化和想法。
訪談。主要用于問題診斷和課題立項階段。包括學生訪談、家長訪談和教師訪談,了解和征求各方意見。
問卷調查、態度量表和能力測量表。主要用于問題診斷和課題立項階段。設計相關量表對教師和學生進行態度調查和水平測試。
日記/教學反思錄。主要用于研究過程階段。研究人員和教師堅持寫試驗研究的日記/日志,記錄每次研究活動的情況并反思存在的問題和改進建議。
課堂觀察。主要用于研究過程階段。對每次試驗課進行課堂教學觀察和記錄。
數碼照片記錄。主要用于研究過程階段。對研究活動和試驗課的情景運用數碼相機進行照片記錄。
錄像記錄。主要用于研究過程階段。運用錄像機對每次試驗課進行課堂教學全程實錄。
個案研究。主要用于研究過程階段。對教師、學生進行個案研究。
(二)嘗試校本教研的“問題——設計——行動——反思”模式
對于如何開展校本教研,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院劉華良博士提出了校本教研的一種操作模式:“教學問題——教學設計——教學行動——教學反思”。
第一、基于教學問題的課題研究
校本教研強調解決教師自己的問題、真實的問題、實際的問題。不過,并非任何教學問題都構成研究課題,只有當教師持續地關注某個有意義的教學問題(即追蹤問題),只有當教師比較細心地設計解決問題的思路之后,日常的教學問題才可能轉化為研究課題,教師的問題意識才上升為課題意識。
強調對問題的追蹤和設計意味著所研究的課題來自教師自己的教學實踐,課題產生的途徑往往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它是教師自己的問題而非他人的問題;它是教室里發生的真實的問題而非假想的問題。
強調對問題的追蹤與設計,意味著校本教研不是隨意性問題解決或經驗性問題解決。教師雖然在日常教學中從來就沒有遠離過解決問題,但如果教師只是以日常經驗和慣用策略去解決問題,而不是想方設法(設計)之后采取行動并持續地反思其效果,那么,這種問題解決只屬于日常性教學活動,算不上研究。
強調對問題的追蹤與設計,能使日常教學中的問題意識與校本教研中的課題意識區分開來。不過,這不是說問題意識就不重要。在教學研究中,常見的障礙既可能是課題意識太弱,也可能是課題意識太強。課題意識太弱的教師容易滿足于以日常經驗解決那些瑣碎的日常問題,自下而不上,不善于在解決日常教學問題的過程中捕捉一些關鍵的,值得設計、追究的研究課題。由于缺乏必要的追究與設計,那些日常的教學問題雖然不斷被解決,但教師卻很難從整體上轉換自己的教學觀念、改變自己的教學行為;與此相反,課題意識太強的教師容易熱衷于熱點問題、宏大問題,自上而不下,對自己日常教學中的實際問題視而不見,或以善小而不為。滿足于大問題、大課題的后果是忽視、輕視了教室里每天都在發生的真問題和產生的真困惑。
第二、基于有效教學理念的教學設計
在確認了日常的教學問題只有經過設計才能轉化為研究課題這個觀點之后,接下來需要澄清的是設計究竟意味著什么。教師日常的教學設計(即備課)所形成的方案即教師的教案。校本教研意義上的設計雖不完全等同于一節課或一個單元的教學設計,但它實際上離不開教師日常的、具體的、以一節課或一個單元教學為單位的教學設計。校本教研中的設計意味著教師在發現某個值得追究、追蹤的教學問題之后,在接下來的一系列的課堂教學的設計(備課)中尋找和確定解決該問題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不過,設計與其說是個體化的備課、寫教案,毋寧說是具有合作意義的(不是形式化的)集體備課和說課。集體備課和說課實際上是借鑒他人的經驗或他人的智慧。當教師在集體備課、說課中借鑒他人的經驗或他人的智慧來設計解決教學問題的基本思路與方法時,這種備課活動或教學設計活動就具有校本教研的意味。
就此而言,校本教研就是以研究的意識來強化教學設計活動。但校本教研中的設計又不只限于備課或集體備課?;蛘哒f,當教師期望借鑒他人的經驗、他人的智慧來設計自己的教學方案以便解決某個教學難題時,教師還可以從另外的地方獲得他人的經驗或他人的智慧,比如與專家對話,以及閱讀相關的教學論著。也就是說,一個有責任感的教師總是想方設法地教學,而想方設法又意味著教師既反思自己的經驗,又琢磨他人的經驗。當教師將自己的經驗與他人的經驗做比較時,自己想方設法的教學便有了著落、有了靈感。
第三、基于教學對話的教學行動
行動是指將已經設計好的方案付諸實踐。如果校本教研所設計的方案是一節課或一個單元的教學過程,那么,接下來的行動既包括教師的上課,也包括相關的合作者的聽課(即一般所謂的集體聽課,此時教師的上課被轉化為公開課或稱之為研討課)。
就教師的上課而言,行動不僅意味著觀察事先所設計的方案是否能夠解決問題,而且意味著在教學對話中創造性地執行事先設計的方案。教師一旦進入真實的課堂,面對具體的學生,教師就不得不保持某種教學對話的情境,在教學對話中根據學生的實際學習狀況、根據教學過程中發生的意想不到的教學事件,去靈活地調整教材、調整教案。
第四、基于問題解決的教學反思
在整個校本教研的過程中,反思實際上是貫穿始終的。問題之所以能夠被提出來,設計之所以可能,行動之所以能夠創造性地執行方案的過程,都有反思的介入和參與。也有人因此將設計的過程稱為行動前的反思,將行動的過程稱為行動中的反思,將回頭思考的過程稱為行動后的反思。不過,所謂反思一般指回頭思考,它指教師以及合作研究者在行動結束后回頭思考解決問題的整個過程,查看所設計的方案是否能夠有效地解決問題;如果問題沒有很好地被解決,就需要進一步搞清究竟是由于所設計的方案本身不合理,還是因為方案的執行發生嚴重偏離,如此等等。
由于校本教研常常是一種基于教師個體自主思考的合作研究,因此這種反思也可以稱之為集體討論,它與此前的集體備課、集體聽課相呼應。事實上,校本教研需要經常性地與中小學已經存在的集體備課、集體聽課、集體討論等教學研究制度相結合。這樣看時,校本教研與其說是對傳統的教學研究方式的改變,不如說是對傳統教學研究方式的一種落實和恢復。在課后討論的過程中,教師們一般能夠提出問題,但對于如何解決問題卻往往感到無計可施。教師們的困惑是不知道別人是怎么做的,或者不知道他人的經驗是什么。
由此看來,無論是教學設計,還是教學反思,其關鍵都在于開放自己的眼界,汲取他人的經驗,并將他人的經驗轉化為自己的設計和自己的行動。其實,由于對別人的經驗缺乏了解,教師不僅無法解決問題,而且無法提出問題,導致教師對自己的教學問題因為習以為常反而視而不見。只有反思自己的經驗并使自己的經驗與他人的經驗相互關照,教師才能真正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校本教研的“發現問題——組織團隊——學習準備——設計實施——總結反思”模式
上海教科院周衛先生根據美國圣路易部新城小學“推動多元智能行動研究”提煉出來教師校本教研的過程應當是“發現問題——組織團隊——學習準備——設計實施——總結反思”五個階段。他還以臺北縣一所小學的案例對這一模式作了說明:
第一階段是發現問題。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聽課、觀課和研討交流,參加者要發現學校原有教育現場中的問題;而后是整理和收集相關的文獻資料;接著要確定研究的方向,并且擬訂研究計劃。
第二階段是組織團隊。大學研究人員和學校的教師自愿組織成專業發展團隊,努力尋求校方關于課表的安排、人員、經費、時間和設備等各方面的支持。同時,向實驗學生說明開展這次研究項目的意圖,并要征得家長的同意(這是學術道德,即開展一項研究的時候必須征得家長的同意和學生的愿意,而不是隨便把學生當做一種實驗品)。
第三階段是學習的準備。第一,要研讀、研討多元智能的理論,構建團隊的共同愿景。第二,讓每個兒童都親歷各種智能的教學。第三,團隊成員要填寫每個學生多元智能的核對表,教師通過其在實踐中的表現,來診斷和發現每個學生的多元智能。第四,在實驗的全過程中,專家和教師平等對話,分享經驗。
第四階段是設計和實施。這個階段主要摘了兩個單元教學活動,第一個單元叫“歡樂中國年”,就是圍繞過春節的活動來開發學生的多元智能。先是討論教學方案:怎樣才能使每個學生在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中發揮自己的智能優勢?在此基礎上制訂教學目標,而后把教學目標轉換為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還要和家長座談,讓所有學生、家長理解開展這一活動的意義和實施計劃,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在實施過程中,研究人員和教師要觀察學生的表現情況,如果出現問題要及時調整教學內容或者給予指導。隨后,學生要完成“歡樂中國年”寒假作業,整個活動持續幾個月。春季開學后,他們又開展了以“親情”為主題的單元教學活動。讓學生完成圍繞“親情”這一主題的相關報告,并組織全班交流,觀察學生在活動中的表現和他們各自能力提升的情況,同時對學生進行個別訪談。
第五階段是總結和反思。即對兩個單元數學活動的所有有關資料進行整理,完成論文撰寫,然后進行經驗的分享。最后要反思最初提出的兩個問題解決得如何并思考后續研究。
整個研究過程,要非常注意資料的收集。第一,要把所有活動的過程記錄下來。第二,在每次活動中,對研究者要進行現場的觀察和記錄(這叫做“第三只眼睛”):研究人員和教師是如何互動的?最初的觀點是如何發生碰撞的?研究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發生了哪些改變?通過研究如何提煉出一個主題?等等。第三,是教師和家長的反思札記。第四,是多元智能的分布表和每個學生多元智能的檢核表,每個學生的學習成長檔案袋(從最初的表現到完成一段學習任務后的情況,前后可以作對比)以及對教師、學生和家長的個別深度訪談記錄。
另外,每次活動后都要進行初步的資料分析,就好像我們上完課以后,都要有一個簡單的評課活動:這節課上完以后的感受怎么樣?是不是達到了預期的教學目標?遇到了哪些困惑或者突發事件?這里面有哪些有價值的事件或故事,把它們整理出來,從中可以提煉哪些觀點?等等。還要注意對原始材料進行編碼分類,然后理出一個研究的線索,或者逐步概括出一個主題來。此后,通過反復的比較和思考,形成一個描述性的研究報告框架。最后,要對所有資料進行檢核和加工,完成研究報告。
(四)敘事研究——表達校本教研的成果的一種方法
所謂“敘事研究”,也就是由研究者本人(“我”)敘述自己在研究過程中所發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包括所研究的問題是怎樣提出來的;這個問題提出來后“我”是如何想方設法去解釋問題的;設計好解決問題的方案后“我”在具體的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又遇到了什么障礙,問題真的被解決了嗎?如果問題沒有被解決或沒有很好地被解決,“我”后來又采取了什么新的策略,或者“我”又遭遇了什么新的問題?
當“我”這樣敘述在研究的過程中發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時,已經在思考或反思,這也就使“我”的經驗性教學轉化為某種反思性教學。
更重要的是,當“我”這樣敘述在研究的過程中發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時,“我”已經在收集研究資料和解釋研究資料。敘述的內容也就構成了“我”的可供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這種研究報告使以往的“議論文”、“說明文”式的研究報告轉換為某種“記敘文”式的、“散文”式的、“手記”式的、“口語”化的心得體會。它顯得更親近讀者或聽眾,更容易使有類似經歷的人通過認同而達到推廣。
這樣一來,校本教研的基本過程就轉換為由中小學教師講述自己(“我”)的教育故事:
第一,是我講我自己的故事,而不是他人的故事。從這個意義上說,任何行動研究的報告都可以視為一種教師的“自傳”。
第二,講述的是一個過去的、已經完成的教育事件,而不是對未來的展望或發出的某種指令。它所報告的內容是“實然”的教育實踐,而不是“應該”的教育規則或“或然”的教育想象。
第三,所報告的內容往往是我參與的研究過程中所發生的一系列真實的教育事件。
第四,所敘述的教育事件具有某種“情節性”?!扒楣澬浴憋@示為某種偶然性節外生枝,使人感覺既突然波折,又真實可靠。
第五,采用的是歸納法而不是演繹法。這種歸納的研究方式使校本教研在提升相關的教育理論時顯示出某種“扎根理論”的道路。
教師在敘述自己的個人教育生活史的過程中,實際上是在研究、反思自己的教育生活經歷,反思自己在教學中到底發生了哪些教育事件。這種敘述使教師開始進入“研究性教學”的境界。
消防管理論文范文6
一、保護購房消費者權利的依據和條件
(一)判別購房消費者的依據和標準
《批復》第2條規定,“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首次采用了購房“消費者”的概念,將商品房列入“商品”的范圍,確認了審判實踐中可以援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對購房“消費者”進行特殊保護,購房“消費者”有權請求依照《消法》的規定保護其合法權益?!杜鷱汀肥状蚊鞔_規定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即購房消費者可以對抗工程款的優先權,解決了購房消費者與工程款優先權人的受償順位問題。購房人基于“消費者”的特殊身份請求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的,人民法院裁判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能夠對抗承包人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應以《批復》第二條規定為依據。
在適用《批復》時首先要解決的是“消費者”的識別問題。筆者認為,對《批復》規定的“消費者”應當按照《消法》關于“消費者”的規定進行識別。根據《消法》第2條“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的規定,判斷“消費者”的標準是:(1)行為目的以生活消費所需。購買、使用商品有可能基于消費的目的,也有基于經營的目的;同樣的商品,可能因使用于生活活動而構成消費品,也可能因使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而成為生產資料。如果為自己的生活消費而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該行為為消費行為。對于購買者是否以生活消費為目的,可以憑一般人的社會生活經驗,結合購買者的主觀動機和客觀行為表現加以判斷。凡是和人類生活有關,基于求生存便利或舒適的生活目的,為滿足衣食住行娛樂等方面生活欲望的行為,原則上均屬于生活消費行為。(2)行為主體為處于弱勢地位的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組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自然人的集合體,具有團體之法律人格,不存在缺乏專門知識、交涉能力的問題,即使其購買的商品最終由自然人用于生活消費(如公司購買日用品發給職工),法律也并無給予特殊保護的必要。正是基于此,國際標準化組織消費者政策委員會于1978年首屆年會上將消費者定義為“以個人消費為目的而購買或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注1],我國國家標準局于1985年頒布的《消費品使用說明總則》也規定“消費者為滿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p>
根據《消法》和《批復》的規定,并非所有的購房人都能成為消費者,只有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而購房自然人才屬于購房消費者的范疇。判別購房人是否為消費者,通常有兩點外在表現:一是所購買的房屋為住宅而非營業用房;二是供自己或家人居住。判別購房者是否以生活需要為目的面臨的難題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需要的范圍難于界定。例如,已有一套甚至多套住宅的自然人,又購買房屋用于居住,可否認定其為生活需要?自然人所購房屋用于出租,以租金為家庭生活主要來源,其購房行為可否認定為滿足生活需要?筆者認為,即便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既供自己使用,同時又用于經營用途時,如果其購買產品的目的是偏重自己使用或者作為家庭生活主要來源的,則應屬于生活消費所需。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購房人所購房屋為住宅或非住宅而推定購房人是否為消費者,消費者只需證明其所購房屋為住宅為已足。即如購房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則應推定為生活消費行為;如要證明購房人非基于消費目的而購房,則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訴訟對方當事人舉證證明,此符合舉證責任分配規則的要求。
(二)購房消費者優先于工程價款優先權的理由和適用條件
1、工程款優先權的性質為法定擔保物權,為何不能對抗消費者?
原因即在于消費者的利益為生存利益,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維系其存在和發展首先應保護的基本問題。當經營利益與生存利益相沖突時,法律首先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存利益。雖然購房消費者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僅享有合同債權,但由于其購房的目的在于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并維系其生存之必需,故對該項特殊債權有賦予其物權性予以特殊保護的必要?!杜鷱汀妨⒆阌诋敶藱啾Wo的價值觀和法律理念,規定購房消費者的生存權能夠對抗工程價款優先權,即消費者對房屋的所有權獨立于工程款優先權,不為工程款優先權效力所及?!杜鷱汀返倪m用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有利于實現社會公正和維護社會穩定。但該規定由于具有很強的政策性,缺乏必須的法律依據,應是臨時之舉。
適用《批復》的規定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除滿足購房人是消費者特殊身份的前提條件外,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購房消費者已經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購房款。消費者交付的款項為購房款,而非為為定金、保證金等;購房款數額應超過約定的購房款數額的50%.購房消費者交付的款項非為購房款,或者交付的購房款未達到約定購房款數額的50%以上,不能適用《批復》的規定。在按揭中,如果消費者已交付合同約定的首期購房款,銀行將購房人所貸款項直接支付給開發企業,應認定購房消費者已付清全部購房款。(2)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此為法律保護合法行為原則的體現,也是購房人享有請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前提條件。如果合同無效,購房人即使基于消費者的特殊身份,也不能基于無效合同請求取得房屋所有權。并且,現實中還大量存在房地產開發商利用便利條件,以家人、親戚、朋友、職員等的名義簽訂大量的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虛假按揭合同,損害工程款權利人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利的現象,因此應嚴格審查合同效力。購房合同無效或被撤銷,不能適用《批復》的規定。(3)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為登記或者房屋所有權已登記轉移給購房人。在適用《批復》第2條時,是否以商品房預售合同經過登記為要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筆者此前認為,由于我國目前還面臨著解決人們的基本生存權問題,法律體系上至今尚無物權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僅為備案登記,效力相對較弱,沒有預告登記的準物權效力,同時《批復》也未對購房消費者的優先保護是否以合同登記為前提明確作出限制性的規定,因此,購房消費者權利得以對抗工程款權利人的優先權,不以合同登記為要件。但經認真思考,這一觀點并不妥當。我國實行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主義,即經登記后才取得物權,未經登記,權利人僅享有債權,不能與物權的受償處于同一參照系上。由于不動產物權登記是不動產權利彰顯的外觀形式,具有公示公信力,且預售合同登記(預告登記)具有保全債權的物權效力,實踐中認定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雖《批復》主要在于解決當前購房人權利無保障的實際情況,但應維護法律規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遵循物權法原理進行分析。如果合同未為登記,或者購房人尚未轉移產權,該購房人僅享有合同債權,是不能對抗物權的。我國正在制定民法典,物權法的完善是指日可待的事情。預售合同經登記后,使債權轉化具有了物權屬性;如果購買的為現房,經登記后發生所有權的轉移,購房人因而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只有債權具有物權屬性后或者權利人已經取得所有權,才有與該物上并存的物權受償順序進行比較的可能性。因此確定購房消費者身份并受法律保護,若為預售,應以合同經登記為要件;若為現房買賣,應以所有權已經登記轉移為要件。如果不以登記為要件,將使我國的房地產登記制度及預售合同登記制度失去應有的作用,不利于物權法原則的貫徹,同時還將擾亂人民的思想以及房地產交易的正常秩序,并且在目前市場信用已經發生危機的時候,將進一步促成信用制度的坍塌,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十分有害。
2、如何處理購房消費者的?
在購房人要求辦理房屋“兩證”案件審理中,人民法院應首先審查該購房人是否符合購房消費者的優先保護條件,同時應審查該房屋是否已經竣工并經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至于是否交清土地出讓金不應在審查的范圍內。依筆者之見,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和44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4、25條的規定,頒發房屋預售許可證的行為為行政許可行為,人民法院在房地產民事糾紛案件審理中不應對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的行政許可行為進行審查。開發企業是否繳清土地出讓金,是否達到“三證一投入”的條件為另一法律關系,屬行政機關審查或核查范圍。人民法院對該類案件的審理,在確認合同有效的前提下,還應查明該房屋是否已經竣工并經驗收合格達到交付條件。《建筑法》第61條、《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断婪ā穼ξ唇浵莉炇栈蛘呦莉炇詹缓细癫坏媒桓妒褂靡灿袕娭菩砸幎?。如果房屋未經驗收合格,即使房屋已經交付給購房人,人民法院亦不宜判決購房消費者享有房屋所有權而履行辦理“兩證”義務,而應該中止案件的審理,轉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處理,在經有關部門組織對房屋驗收合格后方可判決交付房屋并辦理房屋“兩證”。否則,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判決將未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強行視為已經驗收合格,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本身是違法的。不發生事故便沒有問題,一旦真出了問題,人民法院如何承擔責任?
房屋竣工后,購房消費者要求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的,如果與工程款權利人對該房屋主張優先受償權相沖突,只要預售合同有效并經登記,該購房人滿足購房消費者的條件,應當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2條的規定作為基本依據,優先保護消費者權利。判決說理中應闡明購房消費者的權利能夠對抗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判令出賣人履行向購房消費者交付房屋并協助其辦理“兩證”的義務。
二、購房消費者的生存權能否優先于抵押權?
是否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是一個時代的政策價值取向問題。本文無意于對此問題進行探討,僅從現有法律規定出發對消費者權和抵押權的受償順位問題提出淺見?!杜鷱汀穬H解決了購房消費者權利與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受償順位以及工程款優先權與抵押權的受償順位問題,對購房消費者與抵押權間的受償順位問題未作明確規定。根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理,購房消費者能夠對抗工程款優先權的權利性質應為一種物權,或為一種具有物權性質的特殊債權。在同一財產上并存多項物權性質的權利時,其受償的先后順位應由法律明確規定。在法律及司法解釋未對購房消費者與抵押權人間的受償順位作出明確規定時,應怎樣處理二者的關系?通常而言,同一標的財產上并存多項物權或物權性質的權利時,應遵循法定權利優先于意定權利,同一性質的權利并存時以權利成立的時間先后定其受償順位,成立在先的權利優先于成立在后的權利。雖然消費者對房屋有請求轉移所有權的主張,但法律對抵押權的實現有明確規定,在法律未對購房消費者權和抵押權的受償順位作出明確規定時,我們不能以三段論推出消費者對房屋所有權的請求優先于或者能夠對抗抵押權,應以權利成立的先后次序,優先順位保護有效成立在先的權利。購房消費者權能否優先于抵押權,應區分不同情況而定。
1、房屋先出售后抵押,消費者與抵押權人受償順位問題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后,出賣人在標的房屋上設置了抵押權,購房消費者請求取得房屋產權的,可分別以下情況處理:(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為登記,由于該房屋上沒有權利設定的外觀顯征,經登記的抵押權具有物權效力,可以對抗購房消費者的權利。但如果購房消費者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明知該房屋已出售,而后為債權的實現就該房屋設定抵押權的,由于惡意損害第三人的行為違反了民法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該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2)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登記后,出賣人就該房屋向他人設定抵押權的,抵押權不能對抗購房消費者的請求權。因為登記的主要目的在于確保房地產管理部門對商品房預售活動的監管以及有效防范出賣人重復預售損害購房人利益的行為,登記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權人應當通過登記簿查詢抵押物的權屬狀況,其未盡審查義務所致損失不能由購房消費者承擔。(3)如果商品房的所有權已登記轉移給購房人,出賣人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就購房人的房屋設定抵押,由于購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成為所有權人,出賣人對他人房屋設定抵押權的行為屬于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除非該行為經所有權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取得處分權,該合同無效。
2、房屋先設定抵押后又出售,消費者與抵押權人的受償順位問題
房屋設定抵押權并經登記后,出賣人將該房屋又予以出售,涉及抵押權與購房消費者權益沖突的,(1)如果出賣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根據《擔保法》第49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抵押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的規定,抵押權人可主張房屋轉讓行為無效。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登記的目的在于確保財產的穩定和交易的安全,購房消費者應通過登記簿查詢房屋上的權屬狀況,其疏于審查而遭致的損失不應轉嫁給抵押權人承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7條的規定,即使出賣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人仍可就經登記的抵押物行使物上追及權實現其債權,受讓人亦可行使滌除權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因此,不管該房屋已轉移至何人之手,即使已轉移給了消費者,消費者的所有權仍然不能對抗該房屋的抵押權,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以取得房屋所有權,然后就滌除房屋上負擔所支付的價款向抵押人追償。(2)如果出賣人已通知抵押權人的,對該物的處分已獲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提前實現其債權;如果已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購房人仍然買受的,屬于買收人自愿承擔風險,自無反悔并受法律保護的依據。
三、購房消費者與被拆遷人權利的沖突問題
房屋拆遷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被拆遷人屬于弱勢的、被動的群體,法律應當重點保護被拆遷人的利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商品房解釋》)第7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的,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從該規定可以推知,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其基于安置協議而取得對約定的安置房屋所有權的請求權,并非一種純碎的債權,而是對其原有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延伸,至少具有物權性質。根據房屋性質的不同,被拆遷人的房屋可分為住宅用房和商業用房。商業用房所有權人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而住宅房屋所有權人的主要目的是以該房屋滿足其居住的基本生活需要。被拆遷的住宅房屋所有權人選擇產權調換,與購房消費者購買商品房的目的一樣,都是為了滿足其居住需要的基本生存利益,因此,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的安置權與購房消費者權利均屬于基本生存權范圍,應受到同等的保護。
當購房消費者與住宅房被拆遷人的權利發生沖突時,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產權調換補償安置協議,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積等進行具體約定后,拆遷人將同一房屋出售給購房人的,由于拆遷協議對標的房屋的安置時間上先于房屋買賣合同對房屋的出售,被拆遷人就明確具體的標的房屋享有的權利是原房屋所有權的延續,因此應優先保護被拆遷人對安置房屋的權利,此時應適用《商品房解釋》)第7條的規定。
2、出賣人將標的房屋出售后,又就該房屋與被拆遷人簽訂安置協議的,(1)如果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登記,由于登記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且買賣合同成立在前,應保護購房消費者的權利。(2)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未為登記,應分別情況處理:①被拆遷人已入住的,由于入住的行為表明拆遷人已經履行拆遷協議的房屋交付義務,被拆遷人已接受交付并對房屋為占有使用,應優先保護已入住的被拆遷人;②購房消費者已入住的,同理應優先保護購房消費者,此時不宜適用《商品房解釋》)第7條的規定;③均未入住的,基于雙方均無權利的外觀顯征以及權利優先保護的法定性,應按照合同有效成立的時間順序,優先保護合同成立在先的權利人。
四、房屋重復出售,各購房消費者相互間利益沖突的處理
《批復》對房地產開發商重復出售,各購房消費者之間就同一標的房屋發生權利沖突時如何處理無明確規定,而這一問題是司法實踐中必須面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部分合同已經登記,部分合同未登記,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理論界傾向于將預售登記解釋為預告登記,其效力為一種債權的保全手段,審判部門采納登記對抗原則,即預售登記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記合同的權利不能對抗已登記合同的權利。(1)各購房消費者均未入住,但有的合同已為登記,有的合同未登記,購房消費者都要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宜并案審理,根據合同登記的對抗效力,優先保護已為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房屋產權給登記購房消費者的義務。未經登記的購房消費者不宜列為訴訟第三人,但登記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應由未登記購房消費者優先受償。(2)如果購房人明知該房屋已經預售,而惡意簽訂買賣合同并辦理登記的,根據民法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原理,惡意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權利不受保護,其登記合同的權利不能得到保護。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可以行使撤銷權,請求撤銷登記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應承擔舉證責任。
2、合同均已登記,但房屋均未入住的,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產生兩方面的效力,一是對出賣人就該標的房屋的處分權進行限制,二是產生公示公信力并得對抗第三人。房屋買賣合同已登記,各購房消費者均未入住時,由于合同登記是權利外觀顯征的標志,應當根據登記的先后順序確定順位,登記在先的權利人應當相對于登記在后的權利人得到優先保護。如果各購房消費者均請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按照登記的先后順位,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所有權給登記在先的購房消費者的義務。登記在后的購房消費者可以向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并可就前登記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優先受償。同樣,應區分善意登記與惡意登記的不同情況,體現惡意不受保護的誠實信用原則,維護交易的安全。
3、房屋已經入住,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不動產房屋的權利外觀顯征是登記而非交付,此與動產的權利外觀顯征不同。購房消費者入住房屋的行為,表明出賣人已為交付(部分履行),消費者已為占有使用。不同的立法對占有賦予了不同的效力,但占有具有準物權的效力是各國立法共通的屬性。在購房消費者占有使用該房屋與其他購房消費者發生權利沖突時,首先應審查其行為是有權占有還是無權占有,無權占有不受法律保護。(1)至發生糾紛或時,各購房消費者均未進行預售合同登記,如已有購房消費者入住,各購房消費者均要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由于出賣人對房屋已為交付,入住購房消費者為有權占有,應優先保護已入住的購房消費者,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產權給已入住購房人的義務。對其他未入住的購房消費者,可判令因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并可就已入住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優先受償。(2)合同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已入住,而與已登記的購房消費者發生權利沖突時,盡管未登記合同的購房消費者已占有使用該房屋,但由于不動產權利的外觀顯征是登記而非交付,未經登記的權利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的權利,因此經登記的購房消費者應優先于已入住但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受到保護。由于房屋入住的情況較為復雜,人民法院不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熟悉情況,且處理不好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在已有購房消費者實際入住的情況下,為爭取最好的社會效果,人民法院不宜就案辦案,即使已登記的購房消費者請求保護其對爭議房屋的優先受償權成立,也宜中止訴訟,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后辦理相關手續。經政府部門努力協調仍不能解決的,由法院依照上述原則裁判。
4、合同均未登記、房屋均未入住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債權具有相對性和平等的順序性,基于債權平等的原則,債權之間本無所謂優先的問題,人民法院可判決出賣人向任何先的買受人履行合同。但由于同一標的房屋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不能由多個購房消費者對同一房屋分別享有所有權。在各購房消費者均已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但均未辦理合同登記,且房屋均未入住時,購房消費者請求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原則上應以訴訟的先后,結合合同有效成立的時間先后順序為判斷標準,就同一財產對已經的當事人按照合同權利有效成立的先后順序確定所有權歸屬。為避免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就同一標的房屋分別判歸不同購房消費者所有的尷尬現象,確保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對于各購房消費者分別的案件在同一法院的,宜按照一般共同訴訟合并審理,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依法判令被告履行轉移房屋產權給最先成立合同的購房消費者的義務;案件在不同法院的,能移送的盡量移送到同一法院合并審理。
五、房屋被司法查封,申請人與購房消費者權益沖突的處理
購房消費者所購買的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購房消費者對該房屋上的權利必然會因此而受影響。如果購房消費者對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審查購房消費者的權利是否應該得到保護。(1)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先于保全查封,購房消費者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經購買了該房屋,應優先保護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房屋被保全查封而妨礙購房消費者辦理“兩證”的,購房消費者可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按照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對查封予以解除;異議不成立的,予以駁回。(2)人民法院對房屋予以查封保全后,購房人與出賣人以查封房屋為標的簽訂買賣合同的,由于司法查封的絕對效力,查封標的物在查封期間禁止處分和流通,雙方的行為均是違法行為,除買賣合同因違背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外,其行為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涉及同一標的房屋上并存工程款優先權、消費者所有權、抵押權、被安置權等諸方面權利的處理中,至今為止審判環節中尚沒有有效銜接和協調處理的手段和程序規定,對此問題的協調解決應在執行過程中根據上述處理意見和原則妥善處理。不同的受案法院在審判、查封保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購房消費者所購房屋采取相應措施時,應相互溝通,協調處理。案件可移送管轄的應依法及時移送;可合并審理和并案執行的宜合并審理和并案執行;需要協調處理的,應積極與受案法院協商或者報上級法院協調處理,以避免司法沖突,產生不良社會后果。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