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地域管轄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1
房地產企業為提高經濟收益,降低運營成本,需要在單個項目資源的基礎上,以多項目視角為重點,使多項目管理在不同項目之間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并對項目的管理要素、管理組織等相關程序進行協調。多項目管理在建筑企業內部實行的意義重點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多項目視角下房地產預算是一種戰略方式
為企業下一步能夠更好運營制定一套成功的戰略方案,降低企業成本費用,提高項目施工進度,加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2)通過多項目視角下的預算管理
能夠使企業進行科學合理的項目資源協調,解決資源沖突問題,實施資源合理分配與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率。以良好的資源配置保障項目進度,確保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以此來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3)多項目視角下的運算
能夠使項目預算進一步的協調與平衡;并且企業的整體預算可以根據多項目預算結果進行規劃和落實,使企業的工程項目進行最優組合,這樣,不僅可以降低企業各類風險,還能充分發揮企業優勢。(4)多項目預算視角下的預算編制、協調、平衡過程也是一個評估經驗風險,可以優化企業的資源配置和業務流程。
二、多項目視角下房地產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缺乏戰略統籌
房地產預算管理是一套比較科學、嚴謹的管理體系,以大量的數據和資料為戰略目標,推動預算效果的高效實施,并指引企業長期發展的方向和節奏。但是,從我國目前大多數房地產企業多項目預算的狀況和效果來看,房地產企業政策容易多變,存在大量隨機應變的權變策略,再加上周期調整,導致房地產企業很難制定出適合其多項目預算管理的發展戰略,使多項目視角下的房地產預算管理難以有效進行,造成房地產企業缺乏長、中、短期的戰略統籌。
(二)預算管理與技術管理沒有緊密結合
房地產企業的管理方案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技術管理;另一部分是財務管理,這兩個部分由兩個部門進行管理。而這種管理方式,使兩個部門彼此之間缺少有效的溝通交流,以至于造成財務人員不了解項目的工程進度,技術管理人員不了解多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導致多項目預算管理難以順利進行,使房地產企業難以及時發現多項目預算執行與項目進度之間不匹配的問題,造成房地產企業經營決策失誤。(三)沒有與多項目預算配套的企業文化由于房地產多項目預算管理是一個新管理體系,員工和管理人員對多項目預算沒有明確的概念,加上傳統預算方式的長期影響,使員工們一時間難以接受這個新體系,而大多數企業往往都是“重編制,輕貫徹”,企業在編制階段時進行全面預算,而預算目標一旦確定,預算的相關事情都由預算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處理,預算考核也只是走走形式,缺少相互間的分析與反饋,總結與創新,使多項目預算管理體系不能深入員工的工作中,以及工作理念中,造成員工對多項目管理沒有學習興趣和探索精神,以至于企業沒有形成與預算配套的企業文化。
三、多項目視角下預算管理的改進對策
(一)做好房地產戰略統籌工作
在房地產多項目預算管理中,公司應建立成本管理小組和成本控制小組,使他們分別對項目經理部的預算管理實施考核和監督,以此建立起嚴謹的管理體系,加強戰略統籌。企業在接到項目后的當務之急就是調整其戰略思想,讓商業運營成為整盤的操作綱要,一切的策略都應圍繞商業運作的工作開展,包括開發、工程、設計、招商等工作事項,都應圍繞著商業的主題展開推進。房地產應保持中心平衡,并在開展多項目數據預算時采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對涉及到的相關費用要進行詳細準確的核對,保證數據的客觀真實性,真正做到實事求是。此外,要想從根本上做好戰略統籌工作,除了做好以上所述的操作層面工作外,還需國家有關部門加強政策研究,進一步完善預算標準,要充分考慮地質工作的復雜性,適當增加標準的靈活性。再就是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爭取盡早下達年度項目預算,使多項目預算管理能從根本上做好戰略統籌工作,
(二)加強預算與技術管理的相互配合
房地產企業應從兩方面加強預算管理與技術管理的相互配合;一方面是加強預算工作與財務工作的結合,預算人員與財務人員的溝通,以及做好交接工作,使財務人員了解多項目的預算組成情況及特點,同時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多項目成本費用科目,明確各科目的適用范圍和內容,并建立財務科目與多項目預算的統計表,使財務人員入賬時能夠做到心中有數。另一方面應做好多項目預算管理與技術管理的結合;從項目立項開始,預算人員就必須介入,深入了解多項目的工作內容,工作量等相關情況,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預算,并且企業應加強對項目負責人的培訓,提高項目負責人的預算編制水平,是搞好多項目預算工作的重要環節。在設計審查過程中,預算審查專家要充分聽取技術審查專家的意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房地產企業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對技術技術與預算管理進行嚴格檢查,使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能夠及時解決,必要時也可以調整預算。使多項目預算向科學化、精細化方向發展。
(三)積極創造與多項目預算配合的企業文化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2
引言
一般我們將與人類社會用水有密切聯系而且能夠不斷進行更新的淡水統稱為水資源,這其中也包括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水。在這眾多水資源中,地下水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它更新的周期也是最大的,因而對于地下水資源的保護也是當今世界各國在環境保護中的首要任務。通過相關調查數據顯示,地下水資源具備兩種特性,一個可再生性,另一個是不可再生性。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更新周期一般是一千四百多年,因而對其在參與現代水循環中的補給速度就比較小,而且地下水的大部分儲存資源都不能進行到現代水的循環之中,所以這部分水資源就是地下水中的不可再生部分,所以我們在對地下水的利用和開發過程中就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在含水系統中,地下水資源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統一水力的聯系,而且對于地下水資源本身來講就具備著系統性,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在整個含水系統中,地下水的任何一部分水資源的加入或是排出,所造成的影響都會涉及到整個含水系統,這也正是地下水資源系統性的體現。
1 當前我國地下水資源的現狀分析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近二十年內,我國的地下水的平均開采量都是逐年增長的,與此同時,我國百分之九十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到了污染,這其中包括有毒物質的污染。地下水資源污染的狀況由而向面的進行擴展,每年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也高達近百億。近幾年來,相關部門對我國的一百一十八個大中型城市進行了地下水的監測,從檢測的結果來看,地下水污染情況比較嚴重的城市就占據了百分之六十四,而污染較輕的城市占據了百分之三十三,從區域上來看,我國地下水的三氮污染最為嚴重。在農村中,有近三點六億的人已經喝不到健康的、符合標準的飲用水了。另外從我國的地質環境公報中可以看出,我國的三十一個省、自治區以及直轄市的地下水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污染,因而也存在些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由此可見,地下水污染所帶來的消極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隨著工業化發展的推進,眾多環境問題紛紛涌現出來。森林的無休止砍伐,大氣污染程度的加劇,使得沙漠化,全球變暖等環境問題逐漸上升為國家的政治問題。其中水污染的嚴重性引起了人們的恐慌,成為當下社會最熱點的話題。
由于工業用水量之大,排污及處理污水的系統的不完善,商家環保意識薄弱,人們用水危機意識的淡薄,導致地下潔凈的水資源越來越少。隨著地下水水位的不斷下降,原有的生態環境遭受到巨大的威脅。許多生態景觀遭到破壞,例如聞名遐邇的中國第一大淡水湖--鄱陽湖,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湖面幾經干旱,水面大起大落,嚴重影響到魚蝦的繁殖,破壞了原有的自然景觀。馳名中外的濟南泉水,山西的晉祠泉等都因水位年年下降,最終導致泉水的枯竭。由于氣候干旱,蒸發量過大,周邊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使得青海的湖水水位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青海主要補給的河流出現多次斷層,甚至有些小河已經干涸。這一系列自然生態景觀的破壞都源于地下水資源供給的不足,導致環境不斷惡化及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
2 我國地下水資源/!/稀缺惡化的原因
我國的建設的起步相對于西方國家較晚,許多專家學者稱,國家的工業化發展都是要以犧牲自然環境為代價。如今我國工業的發展正進入一個飛速發展的階段,水資源被大量的開采,工廠的污水處理系統不能被很好的使用,導致工業污水大量排入江河湖海,最終導致水污染的產生。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節約用水的意識比較淡薄,對地下水污染的危害認識存在欠缺,沒有把對地表水的保護灌輸到對地下水的保護中來,這導致地下水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加之我國降水量分布不均,很多城市的地下水得不到及時的補給,當地人們對地下水的依賴需求不斷增加,導致了地下水資源過度開采。
3 保護地下水資源的對策與措施
3.1 加快地下水資源組織結構的建設步伐,構建水資源開發與利用中心
從我國地下水資源保護機構的建設可以分析,尚需完善的水資源組織結構在聯網系統構建以及水資源開發利用方面還有所欠缺,往往生態災難之后水資源流失問題才被發現。從避免水資源災難性后果方面考慮,關于地下水的開采問題需要積極構建專業的國家地下水資源保護中心,通過先進的信息技術來對地下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進行管理,合理設置地下水資源動態管理網絡,在不間斷動態網絡監控過程中實現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從儲量及水資源更新速度我們可對水資源的利用量進行合理估算,并在此基礎之上加快地下水資源預警系統及地面預警系統的建設步伐,完善地下水資源的早期預警工作。此外,針對西部水資源嚴重匱乏地區還應采取嚴密的水資源監控管理制度,及時預警沿海地區的海水倒灌問題,盡可能阻止地下水資源生態災難等嚴重問題的發生。
3.2 做好地表水與地下水的統籌規劃工作,平衡水資源的利用率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民族國家;主權權利;知識產權;跨國保護
經濟全球化給人類生活帶來了積極的變化,使得原本在民族藩籬隔閡下的主權國家緊密聯系,使散居各地的人們建立起彼此互通有無的“地球村”。全球化引起了人們思維方式的變革,信息的瞬時傳播便利創新思想的相互借鑒,同時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仿制”、“貼牌”、“冒牌”甚至“抄襲”現象的泛濫。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社會若要合作保護知識產權必然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難。
經濟全球化給知識產權帶來的巨大變化隨處可見。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產權法伴隨經濟基礎的變化而呈現嬗變之勢。國際社會雖然缺乏國內那樣有組織的政府,缺乏對所有民族國家行使權威的超國家組織,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國際社會是有法律秩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國際法律體系是一個松散的、碎片化的規則集合體,不過,隨著全球化的深入拓展,知識產權國際統一法運動不斷升級、政府間國際組織的相關立法運動正深入到國內立法活動的傳統領域。從知識產權的產生、效力到權利的期限,從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到超地域性、從知識產權的私權性、壟斷性到公益性、社會化,從純粹的私有財產權到與人類生命健康權的關聯關系,等等,凡是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都存在知識產權國際統一立法的痕跡。國際知識產權法軟性約束的形象正在被改觀。需要指出的是,傳統知識產權立法無法化解的三對矛盾:知識產權的地域性與普遍保護的需要、各民族國家知識產權立法的歧異與知識產權的有效性、屬地管轄權與屬人管轄權形成的主權沖突,均仍困擾著經濟全球化形勢下的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保護事業,其中以主權為最大桎梏。
一、屬地管轄權與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根據一國法律創設的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并不當然在其他主權者領土上被承認為權利。這是主權在知識產權領域最常見的注解。主權原本是一個國家政治學概念。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一書中對主權的來源——公意——進行解說后,寫道:“主權既然不外是公意的運用,所以就永遠不能轉讓;并且主權者既然不過是一個集體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來代表自己;權力可以轉移,但是意志卻不可以轉移”。由此,我們將主權的特性之一概括為“主權不可轉讓”。在盧梭的著作里主權是對政府與人民關系的詮釋,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在國際法上,主權是一個法律術語,是對并列存在的國家人格的高度抽象。所以,在國際法學者眼里主權對內是最高的、對外則是獨立的。在一國之內,主權所及之處,沒有較之更高的權威。主權對內、對外的兩個方面中,以對內的向度為我們考察的基礎。對于他國的知識產權在內國是否應當給予保護,需要求助于屬地管轄權。
就此而論,主權不對知識產權的設權行為發生直接的調整與約束作用,是需要借助知識產權保護權為中介手段的,沿著“主權——管理權——知識產權”而起作用。傳統國際法對主權進行二分結構的劃分,分割為“屬地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需要申明的是,此處的劃分是人為的,是純粹基于理論探索的方便。因為實質上主權是不可以分割的,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基于屬地管轄權的措施主要表現為知識產權認可制度,比如,對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發明、商標是否予以承認、外國專利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中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的客體限制及審批,等等。屬地管轄權的行使在不違反該管理者所屬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與公約義務的時候,其效力是不容置疑的。
二、屬人管轄權與知識產權保護
當論及屬人管轄權的時候,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問題上,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是:主權者對位于主權者領土之內的和旅居非本國領土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憑何種根據確立其隨人所至的管轄權力?盧梭在論述主權權力的界限時寫道:“如果國家,或者說城邦,只不外是一個道德人格,其生命全在于它的成員的結合,并且如果它最主要的關懷就是要保存它自身;那末它就必須有一種普遍的強制性的力量,以便按照最有利于全體的方式來推動并安排各個部分。正如自然賦予了每個人以支配自己各部分肢體的絕對權力一樣,社會公約也賦予了政治體以支配它的各個成員的絕對權力。正是這種權力,當其受到公意指導時,就獲得了主權這個名稱”;“凡是一個公民能為國家所做的任何服務,一經主權者要求,就應該立即去做”。按照盧梭的理解,國家的各個成員有服從主權者管轄的義務,這是主權者對其公民行使屬人管轄權的正當理由。在現代國際法的視野里,屬人管轄權是國家主權對人管轄權力的自然衍生。也就是說,既然一國公民通過國籍的紐帶與其母國發生政治的和法律的聯系,那么,當位于本土之時,母國對之行使管轄,順理成章。即使居于海外,也不得因地理距離的阻隔,而誤認為主權權力因空間范圍的阻滯而失去效力。對于法人,情形與自然人類似。當一國公司在海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屬人管轄權也對之當然發生控制、約束及保護作用。
具體到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而言,當一國自然人到海外發表著作,或一國的公司在境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并使用在母國登記注冊的商標或專利,比如中國溫州某打火機公司在歐盟境內設立分廠,其使用在中國注冊的商標的行為仍然要受到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管轄,也即屬人管轄。至少,歐盟在考慮是否賦予其商標權效力時,必然要考慮到根據中國商標法創設的“既得權”問題。這也是為國際知識產權條約法規范與國際慣例所肯認的。其理由就在于此等知識產權主體與母國之間的“人身性質的”法律聯系。
三、知識產權保護管轄權的沖突與協調
在分析知識產權保護活動的屬地性和屬人性的時候,我們是以主權可分為假設前提的。事實上,對主權作屬地管轄權與屬人管轄權的劃分,是基于邏輯的需要,并非現實存在的可量化、可切割的權力的。再者,當我們分析知識產權保護管轄權的屬性時,我們還隱含了一個推論:一國的屬地管轄權與另一國的屬人管轄權是平行的、不沖突的。這個推論是一種理想的狀態。真實的情況是,當一個國家在其本土主張屬地管轄時,其主權權力所及的對象同時包括了本國的和外國的知識產權持有者。換言之,一國的屬地管轄權必然觸碰另一國的屬人管轄權,甚至有不可調和的危險。比如,對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所得報酬的稅收征納關系的調整,就會發生屬地管轄與屬人管轄的激烈碰撞。外國知識產權持有者根據稅收來源地原則要向東道國承擔所得稅的繳納義務,與之同時,它還是其母國的納稅人,要向其母國就同一所得承擔納稅義務。在兩個主權者沒有達成意志的妥協與安排之前,這種管轄權的沖突是不可調和的。
如何協調知識產權跨國保護領域的管轄權沖突呢?這是現代國際知識產權法的謎題。就單個國家主權而言,它是在其領域范圍之內的最高意志,是全體人民意志的聯合;對外,主權則是主權者身份的表征,是此法律人格者區別于彼法律人格者的符號。于“平等者之間無管轄”,主權者的意志都具有最高的地位。因此,作為主權者意志的外化形式,屬地管轄權與屬人管轄權若發生沖突,唯一可行的方案是主權者意志的相互妥協、協調一致。鑒于此,國家之間的知識產權協議成為了最好的工具。雙邊的、區域性的或者全球性的知識產權條約在特定主權者之間將產生法律的約束力。若缺乏此類條約,在具體事項的管轄下不可避免地發生抵觸與沖突。
四、結論
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是主權者意志在知識產權領域的自然延伸,是主權權力效力運行的自在空間。那么,保護知識產權的管轄權是否可以脫離孕育其效力的主權者而讓渡給其他主權者或主權者之集體,統一加以行使呢?我們認為,此類權利是可以讓渡的。因為代表公意的主權意志可以轉換其表達形式?;谝庵颈磉_方式的可轉化性,此類權利的可讓渡性也就不難證立了。事實上,截至目前國際社會已經有了讓渡護知識產權的若干先例。比如,歐盟成員國通過區域性條約的形式從組織成員手中受讓了知識產權保護策的制定權。盡管歐盟獲得的管轄權并非徹底的面的權力,但是它的成功運作至少表明了主權者意是可以轉化表達形式而讓渡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功推動并締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同樣驗證了一個命題:保護知識產權的權利完全可以經主權者意志的協調一致而向主權者集體讓渡的。
需要強調的是,我們說“保護知識產權之權利可讓渡”,并非是指知識產權的保護權一定要經讓渡才可產生其實效;再者,此類權利的讓渡是有期限的、附條件的讓渡,這種讓渡是暫時的,并非永久的、不可回復的讓渡。因為一個國際組織的成員國可以選擇退出該組織而收回其管轄權。比如,退出世界貿易組織而中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原成員國的約束力,或者自愿取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會員資格而不再承受其約束,等等。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 虛假廣告 行政管轄 垂直管轄
一、我國現行虛假廣告治理中的行政管轄
(一)我國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級別管轄之現狀
廣告是客戶利用一定的媒介向公眾傳播商品信息和其他信息,以達到某種目的(如推銷商品,介紹服務事項等)的宣傳方式。而近年來,有些商品生產者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嚴重影響我國正常的經濟秩序。
虛假廣告按其傳播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本地虛假廣告和跨區虛假廣告。筆者認為跨區虛假廣告是指虛假廣告的影響范圍跨越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無論廣告主、廣告經營者以及廣告者是否在同一地區。
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行政級別管轄的法律依據為《廣告法》第六條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法律規定虛假廣告的管轄機關為基層工商行政機關,由此可知虛假廣告行政執法的重心較低。
(二)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管轄效率優勢的缺失
一般違法行為中行政執法的效率優勢十分明顯,但是當用這種高效的行政手段治理跨區虛假廣告時,卻出現了行政效率缺失之狀況,行政機關之所以沒有發揮其效率之專長,筆者以為有以下兩個原因: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跨區虛假廣告的增多,這種情況與我國基層執法的現狀存在著巨大的沖突,這種沖突就使得現行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管轄其應有的效率優勢蕩然無存。無論是那個基層工商行政機關,都無權對本轄區以外的行政相對人進行管轄,對于全國范圍內的虛假廣告,理論上擁有管轄權的應當為對全國均有管轄權的高級別的行政機關,但是法律卻規定基層行政機關擁有管轄權。這就導致虛假廣告的認定權限之歸屬級別上不合理、地域上不明確。
其次是由于地方利益的保護,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地方政府的自主權不斷的擴大,這在調動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的同時,也使得濫用行政權力進行地方保護之現象十分普遍。地方與地方之間沒有法律關系,這就使得地方行政機關往往出于地方保護的目的怠于行使職責,使得原本以效率為生命的行政行為變得甚為拖沓,這也是現行行政執法效率優勢缺失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我國當今虛假廣告如此泛濫之根本原因在于基層執法與跨區虛假廣告的矛盾以及地方保護主義之庇護。
(三)解決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管轄效率缺失之建議
筆者在上述行文中已闡述我國虛假廣告屢禁不止的原因是跨區虛假廣告管轄主體的不確定性和級別上的不合理性以及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而全國性垂直管理的行政體系恰好可以解決此兩原因造成的虛假廣告屢禁不止之現象。全國性垂直管理行政體系的構建具體有以下兩個方面:
1.確定級別較高的行政管轄主體治理跨區虛假廣告
筆者認為在我國需要確定一個級別較高的行政機關主管全國的虛假廣告,提高我國行政執法的重心,以解決基層工商行政機關雖擁有立法上的管轄權,但面對跨區虛假廣告卻無權實際進行管轄之尷尬。我國可以通過該機關設在各地的派出機構管轄全國范圍內的廣告,解決跨區虛假廣告管轄權不明和行政執法級別過低之現狀。
2.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建立垂直管理體系
筆者認為我國在明確較高級別的虛假廣告管轄主體的同時,對于該機構應當以垂直管轄的模式進行構建。垂直管轄的制度設計,使其不受地方利益控制,保持較高的獨立性和效率性,特別適合跨區虛假廣告的治理。
二、對美國虛假廣告治理之借鑒
當今穩坐第一經濟體交椅的美國,是市場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虛假廣告的治理也頗有建樹。筆者將通過美國虛假廣告治理經驗的介紹,以論證我國在虛假廣告治理中應當建立全國性垂直管轄體系。
(一)美國行政執法的模式
在美國,行政執法的方式與我國大相徑庭。簡單以行政處罰來說,行政機關認定行政相對人違法后,如行政相對人與行政主體達成和解,則相對人直接接受處罰;如若雙方達不成和解,則行政機關向相應的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認定相對人的行為是否違法及是否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所以,美國虛假廣告的行政執法不僅涉及行政機關還涉及司法機關。對于這一模式,筆者認為現階段在我國還是難以實現的。
(二)美國虛假廣告治理中的行政管轄機關
在美國,虛假廣告的最主要管轄機關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但不是唯一的管轄機關),其管轄權源于《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的規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是獨立于政府的權威最高、勢力最大的行政執法機關,相當于我國的部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不對任何行政機關或上級機構負責,它的工作直接受國會監督,是獨立于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力機構”,通常也稱為獨立管制機構。
筆者認為我國可以借鑒美國虛假廣告的管轄,由最主要、最權威、最綜合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管轄,該機構通過司法模式管轄全國范圍內的廣告。所以我國也應當構建一個級別較高的全國性的行政機關主管全國的虛假廣告,以解決跨區虛假廣告管轄權不明的現狀,和由于管轄級別的不合理,導致基層行政機關在立法上有管轄權但在執法中卻管不了的現狀。
(三)美國虛假廣告治理中的司法管轄機關
美國虛假廣告的管轄法院是聯邦法院。在美國共有兩個相互獨立的法院系統,包括聯邦法院系統和由50個州法院組成的州法院系統。聯邦最高法院是全美國的最高法院,其決定對美國各級各類法院均具有約束力,但聯邦法院系統并不高于州法院系統,二者之間并沒有管轄或隸屬關系,二者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是平行的,一邊是聯邦法院,另一邊是州法院,最后到聯邦最高法院。
筆者認為無論是美國貿易委員會還是美國聯邦法院均保持了高度的獨立性和高效性,這種優勢的產生源于垂直管轄的制度設計。所以,在虛假廣告這類社會影響力大,受害者分布廣的案件的治理中,兩機構的垂直管轄制度無疑成為了最有利的保障。我國在確立虛假廣告管轄的主體和級別的同時,也應當借鑒美國聯邦法院的垂直管轄體制。
三、虛假廣告治理中行政管轄制度的改進
(一)明確我國虛假廣告的管轄主體和級別
由《廣告法》第六條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笨芍覈摷購V告的管轄權屬于基層工商行政部門,但這種基層執法的狀況無力解決跨區虛假廣告的治理。
(二)構建虛假廣告管轄主體的全國垂直管轄體系
借鑒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管轄模式,筆者認為全國虛假廣告的管轄機關即國家工商行政機關,應以垂直管理的模式進行構建,由中央直接控制,獨立于地方政府行使管轄權。
1.垂直管理機構的性質
我國自建國起便有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如海關、鐵路、航運等,近十年來中央政府更是加大了垂直管理力度,越來越多的部門和地方已經或計劃采用垂直管理”。垂直管理一般是指中央政府部門對其在地方設立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的一種組織形式,又稱部門垂直管理、中央垂直管理。垂直管理是當代各國中央政府廣泛采用的一種組織形式,可分為實體性和督辦性兩種模式。與督辦性垂直管理相比實體性垂直管理擁有更強的獨立性,與地方利益關系不大,故應當建立實體性的國家工商行政垂直管理體系以解決虛假廣告治理中的級別管轄問題。
2.垂直管理機構的管轄對象
筆者認為國家工商行政系統不是對所有虛假廣告均行使管轄權,僅是管轄那些其影響輻射不同地區乃至全國的跨區虛假廣告??鐓^的虛假廣告由于三方責任主往往不在同一行政區域,且此類虛假廣告的影響范圍廣,受害者眾多,社會危害性大,僅憑一地基層工商行政部門根本無能為力,基層機關雖有權管轄卻無權跨區管轄。故跨區虛假廣告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機關管轄。
3.垂直管理機構的設置形式
垂直管理機構的設立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按照行政區域設立,也可以跨區設立;可以設立一級,也可以設立多級。關于垂直管理機構的設置形式(本文所指的管理機構設置僅限于中國大陸),筆者有以下構想:
第一,垂直管理機構的區域劃分。筆者認為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域已非常成熟,有一套完整的行政體系,為了節省行政資源,直接運用現行的行政區劃作為垂直管理機構的區域劃分也未嘗不可。
第二,垂直管理機構的層級設置,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眾多省份的轄區廣大,筆者認為國家工商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以設置省縣兩級為宜,基層派出機構設立在縣級地方政府所在地,中層派出機構設立在省會城市。由于直轄市轄區相對較小亦可設置一層派出機構機構。
第三,關于垂直管理機構的地域管轄問題,筆者認為,應當根據虛假廣告者所在地來確定。根據新聞傳播學的理論,媒體(廣告者)是“把關人”,即在向受傳者傳遞信息的過程中,有權控制信息的流量和流向,影響受眾對信息的理解,決定讓哪些信息通過以及如何通過的個人和機構。根據“把關人”理論,廣告者是決定信息是否傳遞給受眾的最后一道閥門,控制了這一閥門就控制了傳遞給受眾的信息。
4.垂直管理機構的人員構成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5
關鍵詞:公益訴訟;案件范圍;管轄法院
一、概念分析
公益訴訟包括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和刑事公益訴訟。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公益訴訟的概念定義,學界觀點并不統一,大致有以下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就是指人民檢察院認為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行為觸犯了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損害了國家或社會公眾的民事合法權益,基于其法律監督職能,代表國家或社會公眾向法院提訟,追究違法者民事責任。這種觀點認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只能是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只有檢察院才能代表國家和社會公眾提訟,同時也只有檢察機關能夠擔當起保護公共利益的重任,公民個人和民間組織不能成為民事公益訴訟的提起主體。第二種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是指國家特定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違法行為,可以代表國家或社會,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該觀點認為民事公益訴訟的提起主體應該包括:特定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這種觀點最大的不同是,能夠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開放的,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理所當然成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合法主體。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從具體的法條可以看出,我國目前的立法是屬于第二種觀點的,事公益訴訟的原告資格目前僅限于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例如具體到環境公益訴訟就可以由環保行政機關和合法環保組織提訟。
二、適用案件范圍
梁慧星教授對“公共利益”的范圍的表述,“包括公共道路、交通、公共衛生、災害防治、科學及文化教育事業、環境保護、文物古跡及風景名勝區保護、公共水源及飲水排水用地區域保護、森林保護事業等事項。第二,排除性規定。公共利益的范圍應排除下列情況:公共權力機關自身的經濟利益,如政府用于改善辦公條件和職工福利各項費用等;借公共利益之名干預市場所得的商業利益;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進行干預所實現的利益等?!笨梢姺ɡ硪饬x上的公共利益相當寬泛,而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以適用公益訴訟的范圍是“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條列舉的只有兩項,而其他有損公共利益的行為是否適用公益訴訟,就給了法官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就近十年的典型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類型上來看,仍然幾乎全部是環境污染案件,這并不表示在侵犯眾多消費者權益方面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就不存在,而是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于哪些侵犯眾多消費者權益的民事案件屬于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存在著較大爭議,所以仍然需要法律對公益訴訟的范圍做出具體的規定以便更多的有關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納入到公益訴訟的范圍中來。
三、管轄法院
從各地法院現有的內部規定和實踐操作來看,絕大部分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管轄,只有個別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才由中級人民管轄。這一現實情況是符合司法資源合理分配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的,因為公益訴訟在本質上仍然是民事訴訟,因此應當在顧及其特殊性的同時盡可能保持其與整個民事訴訟制度的協調一致。第二,從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性質、繁簡程度、影響范圍和爭議標的金額等因素考量,也宜由基層法院管轄。根據已有的案例顯示,很多案件之所以耗時長、難判決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往的實踐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有法官造法和突破現有法律框架之嫌,因此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層層上報并只能在獲得最高院和相應司法部門的默許后才能正式進入訴訟程序。但這些因素都不能作為提升法院管轄級別所應當考慮的內容。第三,從民事公益訴訟的長遠發展來看,隨著實踐上的豐富和立法上的完善,進入法院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必然是一個增長的趨勢,因此由中級法院管轄的可能性不大。最重要的是,社會公共利益在內容和主體上的寬泛并不代表著民事公益訴訟就一定是影響范圍較大的案件。地域管轄方面,民事公益訴訟也應當遵循一般民事案件管轄規則,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針對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案件,例如因船舶排放、泄漏、傾倒油類或其他有害物質,海上生產、修船作業造成海域污染損害而提起的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則由污染發生地或者損害結果地、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專門管轄。
參考文獻:
地域管轄論文范文6
關鍵詞:赤峰;方言;綜述
中圖分類號:H1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3)12-0200-02
赤峰方言作為北京官話區朝峰片方言的一個站點,既與東北官話、冀魯官話、北京官話等其他區域的語言特征有相近相似之處,也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和不同,這些憑著聽覺就能感受到的差異,構成了赤峰漢語方言的鮮明特點,就像紅山玉、巴林石一樣成為獨特的地域性文化標志。本文將就有關赤峰漢語方言研究方面的內容進行梳理,試圖將這些研究成果,甚至爭議質疑呈現給讀者,以便我們對有關赤峰方言方面的研究成果有更深刻的了解,從而推進赤峰漢語方言研究。
一、國內權威機構及專家的研究成果
從地理位置上看,赤峰市(原昭烏達盟)地處燕山南麓、大興安嶺南段與內蒙古高原、遼河平原的交接部位。西北與錫林郭勒盟、東與哲里木盟為鄰,東南與遼寧省朝陽市、西南與河北省承德地區接壤,處于東北官話區與北京官話區的過渡地帶。從歷史上看,赤峰的漢語方言隨著不同時代移民的增減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清朝末年,山東、河北等地并以山東為主的內地漢族移民大量涌入,與本土性方言匯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存在形式,赤峰漢語方言實際上就是魯、冀、晉、豫、京以及東北多種方言經過長期滲透、逐漸融合而成的。從語言構成的三要素具體分析,詞匯、語法方面差異不大,而在語音方面,方言中韻母的發音明顯帶有山東漢語方言痕跡,聲調、語調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東北方言影響,從而形成了有別于東北官話和北京官話的比較接近普通話的漢語方言。從地理位置上看,赤峰地處東北,加之行政區劃分的變化(先歸熱河省、遼寧省,后歸內蒙古),所以1987年以前,基本將赤峰漢語方言歸入北方官話區中的東北次方言區或華北次方言區。
最早關注赤峰漢語方言的是已故著名語言學家、音韻學家張清常教授,他利用上世紀50年代在內蒙古大學工作的機會,通過方言使用情況的調查,對全區25個典型調查點調查所得的材料進行整理,撰寫并發表了《漢語方音與普通話語音對應規律》(《內蒙古大學學報》1959年第1期)、《漢語方音概略》(《內蒙古大學學報》1963年第2期)等論文,論文闡明赤峰漢語方音的特點,并明確提出“只有八里罕調值特殊”。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方言》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賀巍先生是當代頗有影響的方言學家,他先在《東北官話的分區(稿)》(1986年)中把赤峰的寧城、敖漢、林西、翁牛特等地一起歸到東北官話哈阜片長錦小片,之后不久又將寧城、克旗等地列入北京官話區朝峰片,這種變化證明赤峰方言具有東北官話和北京官話的過渡性方言特點。
上世紀80年代,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李榮教授的主持下,中國社會科學院與澳大利亞人文科學院合作編纂出版了《中國語言地圖集》?!吨袊Z言地圖集》將漢語方言分為10大方言區,其中將赤峰方言歸為北方官話大區中的北京官話區里的朝峰片(朝陽市和赤峰市首位相加)。盡管受條件所限,對于朝峰片的區域范圍劃分不夠全面,但這是國家權威部門首次明確將赤峰漢語方言單獨劃片,即北京官話區朝峰片。赤峰漢語方言的特殊表現曾經引起過有關專家的注意,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熊正輝、張振興在論文《漢語方言的分區》中的《新版地圖集對漢語方言區的主要調整》里的“東北官話圖”和“北京官話圖”說明中補充擴大了朝峰片區域。
北京科普研究所的張志敏在論文“北京官話”中不但從語音的構成中的聲母、韻母、聲調諸方面提及朝峰片的特征,還逐一列出將朝峰片中的少數民族地區、被漏掉的地區、被錯誤劃入的地區,并明確指出《方言地圖集》中的紕漏,認為朝峰片應該由23個縣市構成,主要在內蒙古和遼寧,而赤峰市的的所有旗縣均在其中。
二、地方高校、業余愛好者的研究成果
在赤峰地區,較早對赤峰漢語方言進行調查研究的是赤峰教育學院李敬堯教授。1979年李老師根據長期在語文教學研究和在中小學教師推廣普通話中的探索和積累,編寫了《昭盟語音辨正》(印刷本),首次對赤峰漢語方言語音從聲、韻、調諸方面進行了歸納總結,盡管現在看來不夠完整細致,但是在當時對于學校教師學習普通話、各旗縣地方志中關于語言部分的撰寫發揮了很大作用。
赤峰漢語方言研究的集大成者是赤峰學院文學院的張萬有教授,張老師畢生從事高等學校中文專業的現代漢語教學,在漢語修辭、規范漢字、辭書編纂、方言研究等方面成果豐碩,影響廣泛。僅就赤峰漢語方言研究而言,可稱得上是一位開拓者和領路人。他長期堅持方言調查,注重方言事實的歸納和總結。多次參加全國或國際漢語方言學術會議,是漢語方言學會的會員。先后發表在國內學術期刊上發表了近22萬字的20多篇論文,涉及到赤峰漢語方言語音、詞匯、語法的諸方面。還有一些文章涉及到方言區劃分、方言島的發現等。歸納起來如下:
首次厘清了赤峰漢語方言的概況(見《湖南科技學院學報》2001年1期《赤峰漢語方言概述》、《赤峰漢語方言的特點》等文章)。首次歸納出赤峰漢語方言的完整系統。語音方面如《赤峰漢語方言音系說略》(《昭盟師專學報》1999年4期)等論文;語匯方面成果較多,《赤峰漢語方言詞匯說略》被收入《內蒙古語言學會第二次學術討論會論文集》;《赤峰漢語方言詞匯》共76500字,按意義分成天文、地理等30多類,分10篇發表于國內有關高校學報。首次揭示了赤峰漢語方言的語法特點(見《昭盟師專學報》1999年3期《赤峰漢語方言語法特點初探》。其《赤峰漢語方言詞綴簡論》在首屆官話方言國際學術會議上交流,并收入文集。《方言動詞“整”簡說》一文,收到了學界的關注。
他通過深入調查和全面深入得比較,首次提出了“八里罕方言島”,并撰寫論文《八里罕方言島音系略說》,糾正了以往有關專家結論的偏誤,被收入《內蒙古語言學會語言學論文集》,獲內蒙古教育系統2001年語文學科論文評比一等獎,《八里罕方言島的聲調》還被提交全國漢語方言學術會議進行交流。
1998年隨著國家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展開,全市的普通話培訓測試在教育系統率先進行。為了配合各級各類教師普通話培訓測試,提高培訓的效果和測試的等級,國家級測試員、赤峰學院初等教育學院王素珍、顧會田教授根據多年的現代漢語教學經驗和在推廣普通話實踐中掌握的大量語料,編寫了輔助教材《赤峰漢語方言辨正》,對赤峰漢語方言語音聲、韻、調的表現、成因等諸方面進行了研究,并成為普通話考級的辨正材料。
王素珍教授在《關于北京官話朝峰片的分區》(《赤峰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中,對1987年的《中國地圖集》中朝峰片所劃分的區域提出質疑,同時根據對赤峰市所轄各旗縣及周邊毗鄰地區的語言調查分析,提出了補充和調整意見,對朝峰片的范圍作了適當調整,內容大致包括:(1)將原地圖集中劃歸少數民族語言地區的赤峰市管轄的三個旗縣歸入朝峰片。(2)將原地圖集歸東北官話區的五個赤峰市管轄的行政旗縣歸回朝峰片。(3)個別方言片點的增減調整。(4)再次提出確認八里罕方言島的建議。建議調整的結果:將朝峰片由原《中國語言地圖集》的9個旗縣市擴大為18個,其中遼寧省5個(朝陽市、朝陽縣、建平、凌源、喀喇沁左翼),12個(包括赤峰市全部旗縣區和通遼市的開魯縣和奈曼旗),河北省一個(平泉縣);同時將原朝峰片的遼寧省建昌劃入東北官話哈阜片長錦小片。這些調整與后來張志敏先生和即將修訂出版的《中國語言地圖集》中關于朝峰片區域劃分調整的意見基本一致。
赤峰學院顧惠田教授2010年出版的著作《赤峰漢語方言概說》,在多方面考察、長期積累、廣泛涉獵的基礎上,詳細地描述了赤峰地區漢語方言的面貌及在語音、語匯、語法諸要素中的表現,不僅對赤峰地區的語言教學和推普工作提供了理論依據,也對朝峰片方言的研究起到了促進作用。
《敖漢方言例釋》(2012年)的作者張紅民是地方方言民間業余研究者,他利用多年擔任敖漢旗基層行政領導、長期工作在農村牧區的便利,搶救性地搜集敖漢地區民間口頭語言中的方言土語,并整理出版。《敖漢方言例釋》使地域性的文化遺產得以記載傳承,為赤峰漢語方言的研究提供了語料素材,成為記載赤峰漢語方言區域性詞匯的首部語料匯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