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監督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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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監督論文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1

(一)

財政是政府的分配活動,是政府從收入的取得、錢款的保管、支出的安排、錢款的撥付和使用直至最終報賬等一系列過程的總和。所謂財政監督,就是依據既定的法律法規制度,對政府整個收支活動過程的每個環節和項目,甚至每一文錢所進行的監督,其實質是對政府權力的約束與規范,使政府只能在法律規章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開展財政活動。財政監督是財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財政活動是由政府所有的科層(包括附屬于各級政府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下同)以及其官員具體進行的,因而財政監督應當是對于政府所有科層及其官員收支活動的監督,而不僅限于對財政部門活動的監督。

在市場經濟下,任何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都需要監督,而財政活動又由于自身特點,更需要監督。

財政監督不同于企業財務監督。企業(包括私人,下同)的活動是經濟主體追求自身個體利益的行為。對企業財務的監督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為了確保無數獨立的企業活動形成有機統一體,需要政府制訂相應的法律制度去約束企業的財務活動,由此產生的是企業財務的外部監督,這是社會通過政府對企業的規范;另一方面為了確保企業內部活動的規范有序,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也必須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去約束和規范企業內部各組成部分與人員的財務活動,由此產生的是企業財務內部監督,這是企業的自我規范。

政府的活動是政權組織服務于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對于政府財務活動的監督與企業財務監督有其相似之處:一方面,社會公眾必須通過人代會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去約束政府的財政活動,由此產生的是財政的外部監督,這是社會對政府的規范;另一方面,為了確保由各科層組織所組成的政府活動有機統一和規范有序,中央政府或上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還需要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以約束和規范政府各科層組織及其官員的收支行為,由此產生的是財政的內部監督,這是政府的自我規范。

財政監督根本不同于企業財務監督,它們的主要差別有:

1.約束經濟權利與約束政治權力的差別。這是兩者外部監督的差別。企業財務外部監督的根本點,在于它是政治權力對于經濟權利的約束和規范。這是政治權力如何約束他人的問題。企業只是經濟組織,只擁有經濟權利。政府是憑借政治權力對企業財務進行監督的,這是政治權力對于經濟權利的約束和規范。一旦建立了為市場所認可的法律制度,政治權力對于經濟權利的約束和監督是相對有力的,也能夠得到相對有效的執行。盡管經濟組織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可能弄虛作假、巧取豪奪等,但畢竟受到法律的規范和約束,而基本上只能通過市場交換來實現自己的目的,甚至弄虛作假和強取豪奪等也建立于經濟權利的運用之上。此時政府對企業財務的監督,是“革”他人的“命”,其執法也相對容易下手。

相反,政府財政外部監督的根本點,在于它是政治權力對于政治權力的約束和規范。政府是政權組織,它本身就擁有政治權力。對于社會公眾和人代會依靠法律權威對自己活動的監督,政府及其官員總會情不自禁地以自己擁有的政治權力進行對抗。一旦政府權力強于法律權威,則政府將一方面不尊重人代會和社會公眾,另一方面對企業則予取予與,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盡可能地搜刮社會財力,嚴重危害市場以至根本否定市場。此時社會要想以法律約束和規范政府行為,其遇到的抵制是強有力的,監督可能是軟弱無力的。

2.監督競爭主體與監督壟斷主體的差別。市場經濟是由無數的企業進行的,企業相互之間存在著平等的競爭關系,每個企業的活動都受到其他企業的制約,都必須服從自動形成的市場規則的約束與規范。政府對于企業及其財務的監督,只要從彌補市場失效的角度,形成統一的正式法律制度以規范企業行為就行了;主要的和基本的監督活動,實際上通過企業之間的相互約束與限制,以非正式制度的方式,通過市場的自動約束機制解決了。所以,監督企業財務活動來說相對容易。

政府則不同。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政府,并不存在幾個政府相互競爭和制約。政府內部結構是垂直的寶塔式結構,它的各科層組織及其官員都擁有一定的政府權力,都承擔著部分政府職責,都從事一定的具體行政工作,它們相互之間是上下級的行政領導關系,而不是平等競爭的關系,社會從外部以法律形式約束政府權力有著巨大的難度,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3.法律監督有無延伸至內部監督的差別。由于企業是獨立自主的市場主體,因而企業能夠獨立自主地確定自身內部的監督制度和機構,采用自己認為適當的監督方式方法,只要它們不與既定法律法規相抵觸就行了。這是企業所有者能夠獨立自主地擁有和支配企業活動的具體體現,是經濟權利自我實現的基本內容之一。

政府則不同。它是整個國家政權機構的組成部分,必須受到整個權力構架的約束與規范。我國的憲法規定人代會是權力機構,而政府只是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為此,財政的內部監督,是在外部監督的約束下進行的,具有社會公眾和人代會從外部對財政的監督向政府內部延伸的實質。這是整個國家的政治權力必須形成有機統一體在財政監督上的具體體現。

(二)

不同的經濟體制有著不同的財政類型,形成不同的財政監督內容與范圍。

計劃經濟下不能說不存在財政的外部監督,如此時的憲法也規定了人代會是國家權力機構,而政府只是其執行機構等,絕對地說此時的社會公眾和人代會不具備監督財政活動的能力顯然是不確切的。但就具體實踐來看,此時的政治權力格局中畢竟政府居于主導和決定地位,整個政治生活幾乎只圍繞著政府運轉。在這種背景下,財政的外部監督更多只是名義上和形式上,真正存在并實際發揮作用的只有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只是內部監督的陪襯。換言之,此時的政府幾乎是只依靠自我監督來完成財政的監督。

財政監督的這種狀況,是由計劃經濟決定的。作為國營企業,企業是國家的所有物,企業活動所取得的收益,都屬于所有者即屬于國家。此時財政收入幾乎全部來自國營經濟,其實質就是國家集中原本就屬于自己的財務,財政支出則是國家在安排使用自己的財力。在這種背景下,企業和個人對國家財政活動是無權說三道四的。此時政府無須對繳款人負責,繳款人也無權決定和監督政府的財政活動。所以,盡管社會公眾擁有法律上的主人身份,但實際上是無法監督政府及其財政活動的。此時有能力監督財政活動的只有國家自己。由于國家權力格局中政府居于主導的和決定的地位,又使得此時的財政監督只是政府的自我約束,是不受社會公眾和人代會監督的。

這樣,計劃經濟時期的財政經濟活動是否能正常運轉,與政府是否能自我約束、自我克制直接相關聯。當政府能自我約束和監督時,其財政活動取之有度、用之有法,財政經濟活動就相對正常和平穩發展;反之,社會經濟就難以正常發展,嚴重者還出現災難性后果。和“”時期政府的為所欲為使國民經濟崩潰,其中財政的過度集中和無序使用財力是直接的和關鍵性的原因之一。其后政府被迫進行的自我調整之所以能夠很快扭轉局面而走上正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對財政活動的自我約束和規范。

市場化改革否定了這種性質的財政監督。改革使得企業和個人擺脫了行政附屬物狀態,成為獨立自主的市場主體。經濟基礎的這種變化,根本改變了財政活動是政府集中和使用自己財力的狀況,而逐漸顯示出財政的公共性質,即此時的財政收入來自社會公眾,來自納稅人;財政支出是政府在替社會公眾、替納稅人用錢,因而必須按照他們的意愿行事。因此,所有的財政活動都必須對社會公眾、對納稅人負責,都必須由他們來決定和監督。正是這種變化,使得此時的財政轉變成為社會公眾的財政,即公共財政。

這種變化也就是財政監督模式的變化:首先,是社會公眾和人代會對財政監督,即外部監督的逐步形成,并且其約束力度隨著改革的推進而不斷增強;其次,由于改革導致了政府職能、運行方式、制度構架等的不斷變革與更新,也引起了財政內部監督的相應變化,形成了外部監督約束下的財政內部監督的新機制。于是,一個嶄新的財政監督模式逐步形成。相對于舊的模式,新的財政監督的最大特點,就是財政成為社會公眾約束政府活動,監督政府權力的關鍵性直接手段。它由財政的公共性所決定,反過來也具體體現了財政的公共性。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化社會是法治社會。市場化改革正逐步將財政活動置于法律的有效約束之下,其中包括財政監督。然而,目前我國正處于體制轉軌時期,法治社會也遠未建成,它表現在財政上就是社會公眾和人代會以及法律還難以有效約束和監督財政活動,財政的法律建設還很不完善,財政監督主要還是政府的自我監督和內部監督。這種狀況,是由市場化改革艱巨性所決定的,也是財政制度公共化改革還沒到位的具體體現之一。

計劃經濟是依靠中央政府的高度集權來維系的,相應地,財政的內部監督也是以中央(上級)政府的集權和行政監督為基本特征的。它依靠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各級政府對本級所屬各部門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部門和單位,財政部門對同級兄弟部門和單位以及各級政府對本級財政部門的行政監督等等,來構成統一的財政監督體系。此時行政權力是構成財政監督威懾力的基本依據,監督是依靠行政權威和行政命令來貫徹的。

市場化改革強有力地影響著財政的內部監督:一是改革的分權性質,使得地方政府、部門和單位的自大大增強,僅僅依靠高度集中統一的中央和上級的行政權威進行財政監督的傳統模式,已難以為繼;一是財政的外部監督正在逐步形成,各級政府的自我監督活動日益被置于社會公眾和法律的約束與規范下,隨心所欲的程度正逐步減弱。

這種背景下的財政內部監督,關鍵是形成各級政府各自的自我約束力。此時中央政府的監督當然還需要,但更多的應當依靠地方各級政府去監督。否則在分權狀態下,中央政府仍然要監督數以萬計的科層組織的活動,顯然是不現實的。為此,應當加強財政法制建設,提高財政法治化程度,通過憲法和財政法律,來約束與規范各級政府的自我監督活動。財政監督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監督制度的真正形成。

20余年的改革,我國財政的內部監督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法律對財政的監督力度逐步加強,法律對財政內部監督的根本約束正在形成,財政的制度化建設也逐步得到法律的規范和加強,財政內部監督正在從人治狀態向法治狀態轉化。傳統的單純依靠行政權力進行的財政內部監督,也逐步轉到依據法律和制度的監督上來了。隨著政府預算的逐步透明化,社會公眾、社會輿論和人代會越來越多地參與到財政監督上來,越來越多地決定著財政活動,財政的內部監督也更為公共化了。另一方面,由于分稅分級的財政體制逐步形成,各級財政活動的約束和監督將更多地由本級的人代會來進行,從而各級財政受到上級財政的監督將會有所弱化。這樣,都表明在我國建立法律對財政內部監督是完全可能的。

總之,我國財政監督模式的改革,其根本點在于:立足于財政的內部監督,按照市場化改革要求變革財政內部監督,同時將改革重心放在財政的外部監督上,全力推進財政法制建設,使整個財政監督法治化。

(三)

企業活動是市場的活動,其目的是市場利潤的最大化。為此,企業必須通過市場交往,依靠經濟方式去獲得盡可能多的利潤。對企業財務監督的基本點,就在于尋求市場收益的激勵與其約束之間的均衡點,以確保企業通過合法正常的市場交往和自身的努力,去追求自身經濟收益的最大化。政府活動則是非市場活動,其目的是權力和政績的最大化。對于官員來說,工資等貨幣收益盡管是重要的激勵因素,但職位的升遷,權力的擴大,聲譽的提高,鮮花、掌聲和人們的擁戴等,都是政府及其官員所追逐的,更高層次的還追求青史留名,等等。所有這些都不是通過市場活動,而是通過更多權力的攫取來實現的。由于政府的每一項活動都需要相應的財力,因而政府的各科層組織及其官員,也追求自身支配的公共財力的最大化。但這不是靠市場運營,而是更多政治權力的獲得,和已有權力不受限制的使用。

這樣,企業監督的實質是確保企業必須通過正當的市場活動才能獲取利潤。相反,財政監督的實質則是約束和控制政府權力,因而公共財政監督的最佳化,就是尋求公共財力支配權的授予與約束之間的均衡點,以確保政府及其官員不能濫用權力去危害正常和正當的市場活動,但又能夠有效地服務于市場,確保整個社會福利函數的最大化。然而,我國財政監督的這一均衡點至今尚未達成。觸目驚心極度紊亂的政府分配秩序就是其典型表現。

我國有著數千年的官本位傳統,計劃經濟又賦予了政府及其官員前所未有的權力,使得政府權力幾乎到了為所欲為的地步。20余年改革使得市場和資本因素有了長足進展,但未能根本改變這種狀況。分權化改革在某種程度上放松了政府權力的約束和控制,經濟規模的急劇擴張,又大幅度地放大了原有的政府權力失控狀態,使政府各科層組織及其官員獲得前所未有的財政財力;新的市場誘惑與刺激,使他們逐利動機大為膨脹更加自行其是。與此同時,改革否定了傳統的制衡與協調體系,卻沒有相應地形成由社會公眾、人代會和社會輿論約束政府行為的能力。進一步看,至今為止整個改革仍然是由政府主導,而不是由市場推進,這又加劇了社會監督政府及其財政活動的困難度。這些都使得傳統政府的無限權力狀態繼續存在。這就是目前財政監督嚴重困難、軟弱無力的癥結所在。

然而,要想真正建立起市場經濟,市場和資本對于政府的約束和規范又是須臾不可或缺的。政府是市場的直接對立物,因為政府不是按等價交換的市場方式進行活動的,政府活動的領域不是市場領域。所以,如果市場不能有效約束和規范政府活動于市場允許的范圍與限度內,市場經濟就是一句空話。

財政的公共化改革,恰好提供了最佳的手段和方式。財政是政府的直接經濟基礎,沒有財政提供的資源和要素,政府就難以存在,就寸步難行。任何一項政府活動都直接間接地反映到財政上來,都或多或少地耗費一定的財力,財政的一收一支也就直接與政府的一舉一動相聯系,社會公眾就可以通過監督政府的收支,而約束和規范政府的行為。財政的這種外部監督,是市場經濟下所特有的,它直接體現了社會公眾對政府及其財政活動的監督,是此時的財政之所以是公共財政的直接體現。通過監督財政活動,市場和社會也就直接約束和規范了政府的行為,從而確保了政府活動不僅不能侵犯和危害市場活動,反而只能為市場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務而支持和促進市場的發展,也將使得改革從政府主導轉到市場主導上來,確保市場經濟在我國的最終建立。

總之,在市場經濟下之所以需要財政監督尤其是外部監督,就在于如果沒有公共財政監督,就沒有正常的政府活動,從而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

(四)

20余年的改革開放,使得我國的財政監督有了很大的變化,其主要有:則政監督職能逐步從對企業財務檢查為主轉向對財政收支監督檢查為主,從事后監督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相結合,財政監督機構從始于1962年的財政駐廠員機構到如今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財政監督體系;財政監督工作方式也從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清理檢查“小金庫”、清理預算外資金等到近年來的日常監督檢查。不過,這些變化盡管很大,但仍未使我國則政監督根本擺脫傳統模式,與公共財政監督仍有很大距離,亟需進行根本性的改革。

為此,目前我國的財政監督方式應當有—個根本性的改革,這就是應當以強化法律對財政的監督為核心,以形成社會公眾和人代會對政府財政活動的監督為基本內容,著重抓好以下的工作:

1.抓好政府預算的監督。政府預算是公共財政賴以形成和存在的基本制度,因而政府預算監督也就是公共財政監督的核心和基本內容。政府預算直接規定著政府的年度收支活動,政府的一收一支都必須在年度預算中確立,都必須獲得年度預算的認可。正是通過年復一年政府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審計和決算,社會公眾以法律的權威約束和規范了政府行為。為此,對于政府預算的監督,就是對于財政活動的監督。社會公眾、人代會、社會輿論、政府各機構尤其是審計部門等,都必須加強對政府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財政部門更要通過加強自身的內部監督來做到這點。因此,財政監督的要點應放在檢查政府各科層組織與官員是否嚴格遵循了政府預算的有關程序,是否依據已確立的政府預算進行活動上面。

2.抓好預算外和基金的監督。預算外是依據有關制度規定形成的,但又沒有納入政府預算的政府財力。在體制轉軌時期因其特殊的歷史作用而急劇膨脹起來,但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其副作用也開始嚴重起來,對公共財政的構建形成了直接的否定。為此,政府預算制度改革,其中主要是部門預算改革正逐步取消預算外范疇。但在目前尚難以一步到位,一時還難以真正的和完全的取消預算外。在這種背景下,對于政府的預算外和基金收支的監督,就應當側重于依據已有的法律制度行事,既要檢查預算外和基金活動中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的行為,更要阻止政府各科層組織和官員情不自禁地擴大預算外和基金的范圍與規模的行徑,配合政府預算制度的改革,盡快從根本上取消預算外范疇,同時更要否定制度外范疇的存在,將政府財力基本上都納入政府預算。

3.抓好依法課稅的監督。就歷史上看,公共財政直接起源于依法課稅,即議會通過法律對政府的課稅行為的約束。依法課稅并不是簡單的稅收如何征納的問題,而是關系到稅收的課征是由政府決定,還是由社會公眾決定的根本問題。只有當稅收必須由議會或人代會批準才能征收時,政府必須依據社會公眾的根本意愿安排使用財政支出之時,才能避免政府對市場的根本危害。然而,半個世紀以來,我國稅收的決定權都在政府手中,人代會或者只能同意政府的稅法提案,或者政府干脆避開人代會以稅收暫行條例的方式執行。至今為止,各級稅務部門的課稅活動,除了稅收立法和稅收暫行條例以外,還依據上級政府的稅收計劃任務來進行。一旦稅收計劃與稅法發生沖突時,人們往往依據的是稅收計劃,而不是依據稅法課稅,或收過頭稅,或該收不收。于是,企業和私人不依法納稅與政府不依法課稅的現象并存,都極為嚴重。為此,我國目前財政監督的—個重要內容,就應當是依法課稅,是對于政府亂收稅的督察和禁止。

4.抓好政府收費的監督。政府收費是公共財政收入的補充形式,但并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稅收所無法替代的財政收入形式。然而,近年來我國的亂收費現象越演越烈,苛捐雜費多如牛毛。更為嚴重的是,盡管政府已下大決心和花大力氣進行稅費改革,但困難重重歷數年而無根本進展。應當說,亂收費是亂收稅的派生物,只有能夠亂收稅,才能夠亂收費,它們都是社會公眾無力根本制約和控制政府行為的產物,是財政尚未真正“公共化”的具體體現。為此,我國目前財政監督的重要內容,就應當抓好政府收費的監督。

5.抓好財政其他活動的監督。就我國目前的財政監督來看,上述數項應當是其主要的和基本的內容,但財政活動并不僅僅只有上述幾個方面,對于其他方面的財政監督同樣是不可或缺的。諸如對于政府債務的舉措、管理、使用和償還等的監督,對于財政資金向國庫的繳納、劃分、留解、退付、保管、調度和撥付等的監督,對于國有資產(本)的運營、處理、收益、股權等的監督,政府各科層組織和官員執行財務制度、財稅制度、法律制度等的監督,等等,都是財政監督的重要內容,也是應當注意抓好的。

【參考文獻】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2

【關鍵詞】財政部門;會計監督;思考

會計監督是財政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會計監督、規范會計秩序,是《會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賦予財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如何正確認識使命,履行好會計監督職能,做到守土有責,是擺在各級財政部門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本文結合基層財政部門在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方面的一些實際工作,就如何履行好該項職能作些思考,并提出若干建議。

一、財政履行會計監督職能的現狀分析

(一)對會計監督認識不到位

1.受傳統認知理念的影響,一個普遍的認識是財政部門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財政收支,特別是財政資金的分配,因此,財政部門的核心工作還是抓預算的編制、執行,對會計監督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會計監督工作形成了“可抓可不抓”的工作意識。

2.對會計監督工作內容存在簡單化的認識。當前,會計監督與會計信息失真客觀上存在著力量懸殊的問題,再加上每年也僅以文件的形式布置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從而形成“會計監督就是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就是查幾家會計師事務所或企業,查賬就是到現場翻翻賬”的認識。

3.受編制和人員的限制,沒有太多的人員從事專職會計監督工作,在實際操作中,這項職能放在了財政監督科,從而在認識上又進入了一個誤區,即“會計監督就是財政監督科的任務,再進一步也就是財政監督科1—2個人的事情”。

(二)會計監督執行有偏差

1.沒有綜合性的執行方案。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往往被視為會計監督的全部,什么都往里裝,沒有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綜合性的監督方案,實現綜合治理。在實際操作中,只是機械式的執行上級文件,完成上級下達的檢查任務,為文件而文件,為執行而執行。

2.監督有畏難情緒?;鶎迂斦块T的工作與行政事業單位接觸得多,不同于國稅、地稅部門與企業有廣泛的接觸,覺得會計監督沒有稅務稽查、審計檢查那樣的知名度和威懾力。

3.檢查方式單一。主要是采取重點檢查的方式進行,沒有很好的日常檢查與之相配合。此外,在檢查對象上也不是很平衡,存在著企業或會計師事務所多,而行政事業單位少或沒有的現象。

4.檢查處理力度不夠。雖然有《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出臺,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更多的是采取責令整改的方式以及“只對事不對人”等,造成檢查處理過輕的問題。

(三)會計監督成效不佳

1.因受限于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特定對象,全年的檢查任務也就是1—2家。先且不談檢查的質量如何,單在會計監督的面上就存在過窄的問題,談不上量的勝利,對會計信息失真施力不夠,從而也就無法提高會計監督的知名度和成效。

2.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這種一筐式的檢查與當前會計監督面臨的形勢極不相稱,相反,由于太追求目的意義,而降低了對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基礎工作等問題的關注度,給人一種欲速不達的感覺。

3.沒有建立與稅務、銀行、審計、紀檢、檢察等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沒有形成一種會計監督工作合力,一定程度上處于一種孤軍奮戰的境地。

(四)會計監督隊伍不強

1.從量上講,受編制限制存在著人手不足的問題。另外,在個別會計監督崗位上存在著借用事業人員和無行政執法證的問題,為會計監督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2.從質上講,隨著會計改革的不斷深化,會計要實現與國際接軌,以及企事業普遍實行會計電算化,對會計監督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具有法律、計算機、會計等綜合知識積累的會計監督人員不多。

二、對做好會計監督的若干建議

(一)明確職責,樹立會計監督新觀念

一要充分認識到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和責任,若不履行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為此要承擔法律責任。二要充分認識到會計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是整個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內容。三是要將會計監督當作財政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以綜合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為目的,樹立會計大監督的理念。

(二)整合資源,形成會計監督合力

一方面,要形成以財政監督科為牽頭單位,其他科室通力合作的監督運行機制。另一方面,要爭取稅務、審計、監察、檢察等部門的聯合,建立健全案情通報制和案件移交等制度,互相支持協作,形成一種全方位監督格局。如通過所得稅匯繳清算,掌握被檢查對象成本費用核算的真實性和涉稅項目的合法性等;通過紀檢監察對腐敗案件的查處,實現前期介入,發現被檢查對象在內控制度建設方面的漏洞等。此外,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等形式,加大對外宣傳力度,最大程度地爭取社會公眾的理解,并建立健全舉報、保密制度,擴大工作影響力。

(三)堅持創新,改進會計監督方式

一要做到重點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財政部可在全國范圍內布置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而作為基層財政部門應該結合當地實際,每年推出1—2個檢查主題,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檢查等,將會計監督的基礎性工作做實、做大和日?;?。二要通過建立健全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引入計算機技術,對企事業單位和會計人員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并實行動態管理和網上查詢,進一步增強執法剛性。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可以借鑒交通警察在駕駛證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實行12分制和扣罰規定或對相關負責人實行有償會計知識培訓等,以增加會計違法成本。

(四)加強培訓,提高會計監督效益

一要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作為財政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將會計從業人員培訓落實到位,提高他們的從業水平和職業道德,為會計監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二要加強對會計監督隊伍的培訓。除業務知識外,還要注重培養他們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格遵守監督人員職業道德,樹立財政人的良好形象。

【參考文獻】

[1]李視友.論財政部門對會計工作的監督[J].會計之友,2008,(1中):86-87.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本文結合當前社會發辰的實際需要,分析了在信息化背景之下進行葉政信忠化建設的必要性及實施條件,并就如何構建和完善時政監資信息化體系給出了相應的時策和方法。

    一、財政監督信息化建設的必要性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持續深入,經濟信息量急劇增大,這迫切需要財政監督機構改變傳統手工作業的監督方式,實現監督手段信息化,使監督工作人員從繁瑣的數字運算、法規查證中解放出來,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隨著計算機、數據庫、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運用,被監督單位在管理手段、信息存儲等方面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這些對財政監督的對象、范圍、線索以及監督程序造成很大影響,傳統的以審查紙質賬目為基本手段的監督工作方法己經不能適應新環境的要求。因此,財政政監督手段必須順應發展趨勢,加快信息化建設,改變監督方式、手段和技術。

二、信息化建設的作用和實施條件

2 .1信息化建設的作用

    目前,財政監督系統存在著信息不暢通、信息鏈脫節、監督手段落后和監督資源浪費等問題,而實現監督手段信息化正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

    2.1.l可以有效改善時政盆資環境

    信息化建設是改善財政監督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通過信息系統的支持,監督人員不僅可以方便地對和數據進行檢索、查詢理,而且不必大量重復地手關材料,進而快速完成文字組織工作。

    2.1.2可實現對政府時政生甘的全程拉側

    只有在建立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完成與業務處理系統的網絡實時連接,財政監督部門才能實時得到業務數據和信息,實現對業務開展情況的動態監測,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或可疑點,為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提供幫助,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督的作用,實現遠程網絡監控。

    2.1.3能夠顯著提高時政盆專質量

    信息化建設是規范監督行為,提高監督質量控制水平的可靠工具。財政監督手段信息化與財政監督機制建設的目標具有內在統一性,是機制建設的進一步深化。通過信息系統,能夠建立起計算機模塊化和工作流程。使監督項目都實現標準化,這為制訂統控制監督質量,檢驗監督信息技術的發展給財政監督了重要的支持。信息技術進行信息處理,利用現代事信息采集、存儲、加工、隨著電子計算機技術,現代信息技傳遞、處理、面已經相當成熟,能夠輕過程控制、計算機輔助功能,信息技術的支持信息化成為可能。通過數存儲技術,財政監套完整的信息平臺和監適合不同監督任務需要助監督人員完成數據采麥詢、檢索,復核、分網絡平臺,實現據的動態監控的信息化建設及搭建政府財政息化需要先進的硬督事業的長遠發叢ir寸計算機硬件建續加大對計算機設政監督信息網絡息資源,建設完資料庫,建設依,拓寬與有關部信息通道,建成監督部門同政府財政、稅務等主要經濟管理部門之間聯接的橫向網絡,形成高速暢通的信息高速公路,為推進監督手段信息化提供網絡通道。

2.2加強對信息化專業人才的培養

    計算機知識和技能培訓是財政監督手段信息化建設、推廣應用的關鍵。財政監督機構可以通過不定期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講授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知識,加強日常的實際應用,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技能,盡快培養一支會熟練使用數據庫技術和計算機監督軟件技術進行監督的信息化監督人才隊伍。一是建立完善的計算機培訓和考核機制,進一步普及計算機知識教育和計算機監督檢查操作技能訓練,切實提高廣大監督人員的素質和水平。二是要創造條件,逐步調整隊伍結構,進一步充實培養復合型人才。

2.3推進信息資源共享

    在推進監督手段信息化建設的過程中,應注意加大信息資源共享力度。目前,財政監督信息共享程度較低,各個監督機關之間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信息共享鏈,造成現有監督資源浪費以及重復建設。因此,應該采取措施加強各個監督機關在監督手段信息化上的交流與宜傳,整合監督資源,實現監督信息的有效共享,如實現監督機關的網絡聯通、建立監奮經驗庫、定期召開監督研討交流會等。通過各機關間的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配監任資源,提高監督效率,并且在相互借鑒和共同開發下,可以有效促進監督手段的不斷更新升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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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先清.如何建立完善財政監督新機制[j].財政監督.2004(10)

3、梁云朝.政府材政時務管理信息一體化之探討[j].時務與會計,2008 (01)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4

各地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以來,通過會計核算中心的努力探索,在發揮會計監督作用方面成效顯著。因為一是會計人員能獨立于單位履行監督職能;二是實現了事前監督,從源頭扼制了財務違規行為的發生;三是體現了集中的優勢,一有制度出臺,都能及時、全面實行。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還有許多困難制約著會計監督作用的充分發揮,而且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會計核算中心在履行會計監督職責的同時還需兼顧公平、倡導服務。本文擬就如何充分發揮會計集中核算的會計監督作用,提幾點建議。

一、統一標準,健全會計監督制度

會計核算中心最能全方位、第一時間地實施會計監督,只要有一套切實可行、統一的經費支出標準作為依據。而現今,很多財務行為仍然沒有相應的制度來規范;有的規定不明確;有的現行的標準與實際有較大差距而操作性不強。這就急需出臺一套切實可行,細化、統一的支出標準并經常更新(要細化到具體費用支出,如辦公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項目經費的使用等),再借助會計集中核算自身的優勢,相信全面、嚴格地履行好會計監督是沒有問題的。會計核算中心也可以通過積極收集、總結日常會計監督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主管單位財政部門或通過財政部門向政府報告,在不違反上級有關制度、文件規定的前提下,及時制定適合本地區、本部門的經費支出標準。

二、上下聯動,構筑會計監督體系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5

摘要: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才剛剛起步,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亟須解決的問題。本文通過選取S市的典型案例,從實踐層面剖析了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存在問題,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 :政府采購;案例;對策

政府采購作為一種先進的公共支出管理制度,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在推進政府采購制度建設的進程中成效明顯,但也存在很多問題。本文通過選取S 市的典型案例,對S 市政府采購制度存在問題進行了評析,由此推及一般,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對策措施。

一、S市的政府采購案例分析及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存在問題

(一)S 市政府采購的現狀概述

S市政府采購中心成立于2002 年10 月,是直屬于S 市政府的專職集中采購機構,主要負責S 市采購主體項目的集中采購工作。S 市政府采購中心成立十多年來,制定了《S 市政府采購條例》,實施標準化建設,采購業務量逐年攀升,采購規模多年在全國各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見附表)。

(二)S市的政府采購案例介紹和評析

1.某學校批量采購鋼琴的案例介紹和評析

2010 年,某校通過詢價采購方式購置了64 臺雅馬哈數碼鋼琴。2012年7月,該校再次申報采購51 臺雅馬哈數碼鋼琴,預算金額39.9 萬元,采用詢價采購方式。詢價公告3 天內,采購中心收到質疑函,質疑認為,公告中指定了唯一的品牌和型號,具有明顯的排他性。收到質疑函后,采購中心決定暫時中止該項目采購,并進行市場調研。數月后,該校重新申報采購計劃,此次采購數量翻了一番:包括102 臺雅馬哈數碼鋼琴,預算金額79.8 萬元。項目需求說明材料中明確推薦了參考品牌和型號為羅蘭MPi-6 和雅馬哈CLP-430。針對此情況,采購中心隨即組織市場調研,廣泛聽取本市多家琴行的意見,就可能存在爭議的評分標準和分值設置咨詢專家意見。最終,招標文件列出了3個參考品牌,并在項目需求里明確告知“可投參考品牌也可投參考品牌以外的品牌”。當采購中心準備將招標文件上網公示時,采購單位遞交了一份書面說明,要求撤回采購計劃,暫不采購。

評析:該項目雖已撤銷,但仍值得深思:一是新項目采購應進行市場調研。接到質疑函后,采購中心通過市場調研了解到,前2 年詢價采購時,各家琴行已頗有想法,今年再次詢價采購,各家決心討個說法。二是采購單位指定品牌型號不符合規定。市場調研發現,雅馬哈品牌通過制進行區域保護,每個區域一般只設一家。采購單位指定雅馬哈品牌,質疑出現后,采購單位增加了價格非常高的羅蘭品牌,但非同一檔次的品牌根本無法真正實現競爭。三是采購單位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被質疑后,采購數量翻了一番,采購單位顯然原本想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2.某空調投標供應商起訴財政部門案例介紹和評析

2008 年9 月,S 市政府采購中心就某區醫院空調安裝采購項目進行了公開招標。2008 年11 月4 日,經評標委員會按規定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對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格力被推薦為第一候選成交供應商。2008 年11月10 日,采購人某區醫院向S 市政府采購中心發函,并抄送S 市某區政府采購辦公室,稱格力的投標設備技術實質上不能滿足招標文件打星的條款。2008年11月18日,S 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對采購結果進行復審。2008 年11 月21 日,S 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復審結果中標通知,確定S 市石化公司為中標供應商,中標金額比格力高出400 多萬元。2008 年11 月24日,格力向S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2008 年12 月22 日,因對S 市政府采購中心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格力向S 市某區財政局提出投訴。2009 年1 月22 日,依據2008 年11 月18 日復審結果,S 市某區財政局作出不支持格力投訴請求的投訴處理決定。2009 年4 月22 日,格力向其上級主管部門S市財政局提起行政復議。S市財政局做出行政復議,認為“在該項目中,原評審專家參與了評審,已經與該項目形成了利害關系,認定事實依據不足且有失公正”。此時采購方早已與S市石化公司簽署合同。

評析:此案至少反映出以下問題:一是政府采購評審環節不夠規范。本案中,第二次評審,S市政府采購中心直接指定原評審專家進行評審,而原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人后,投標文件也不再處于保密狀態,其已然喪失了再次評審的前提條件,且專家第一次評審后已具有利害關系,也違反了政府采購相關規定。二是政府采購監管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S市財政局作出認定第二次評審違法的行政復議決定,只要求S 市某區財政局重新作出投訴處理決定,并未對格力所提出的復審、中標結果違法作出實質性處理,實際上S 市石化公司已依據有異議的中標結果被確定為中標人,并履行政府采購合同,這也是此案被廣受爭議的關鍵所在。

(三)從S市的實踐層面分析,當前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主要問題

1.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不夠規范

2003 年以來,我國大部分省市相繼成立政府采購中心,但各省市的政府采購機構設置的隸屬關系不一,組織架構、管理模式差異大。同時均根據需要制定管理辦法、設置管理權限,影響了政府采購的有效運作。在政府采購工作中,采購程序不規范、采購流程隨意性、工作效率低下的情況仍時有發生。

2.監督體系不健全,監管部門間協作有待加強

一是大多數的政府采購執行機構,其主管單位仍是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財政監督往往流于形式。二是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政府采購監督的立法,難以從法律角度實施質疑、申訴和救濟程序。三是政府采購公告未及時在規定媒體上,社會公眾對于政府采購行為知之甚少,媒體輿論和公眾監督的效果難以體現。四是監察、財政與審計等政府采購監督部門,存在著職責不清、重復監督、交叉監督等情況,影響了監督的效率與效果。

3.信息化建設滯后,電子化政府采購亟待推廣實施

首先是沒有形成統一的信息網絡平臺,特別是各地區的信息網絡技術發展很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發展較快,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比較落后,阻礙了政府采購電子化的全國推廣。其次是政府采購電子化法律法規有待健全完善。第三是政府采購電子化進程比較遲緩,跟不上政府采購工作發展的需要。

4.法律體系不健全,政府采購專業人才匱乏

截至目前,我國頒布實施了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兩部法律,均無具體的實施條例,實際可操作性不強,制約了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更好發揮。同時我國還未真正建立起一支政策和理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專業人才隊伍,采購活動中方式不得當、方法不科學、流程不規范等問題仍然時有發生。

二、改革和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法律規章制度,完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

1.構建完備的政府采購法規體系

一是立法意圖要明確。要合理確定政府采購的涵蓋范圍,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采購范圍、方式、程序和監督管理等各類事項。二是配套制度要健全。要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效解決政府采購實際操作依據不足的的問題。三是要注重區域協調。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既是舉國的政策出發點,也是各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鼓勵各地推進經濟發展、實現公共利益,也要通過制度防止地方保護主義的抬頭。

2.明確采購機構的屬性和法律地位

各級政府應嚴格規劃機構設置,嚴肅集中采購機構的法律地位,明確規定采購機構的級別和性質,賦予其必要的組織實施和執行管理職能,讓其有能力約束采購當事人依法進行采購,規避違規采購行為的發生。

(二)完善信息化體系,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建設

1.充分利用信息與網絡技術,為政府采購的規范化運行提供技術支持

建立以網上招投標、網上評審為主要內容的電子化采購系統,建立政府采購信息傳遞系統,實現成采購機構、采購單位、供應商、國庫支付中心的信息實時傳遞。建立電子網絡監控系統,實現政府采購全過程網上遠程實時監控。

2.建立全國范圍政府采購信息系統,實現各地政府采購信息與資源的共享

先做區域采購網絡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借鑒國外電子化政府采購的做法,在條件成熟時實現電子化采購的全國聯網,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化采購平臺。

(三)健全政府采購監督機制,強化采購廉政建設

1.完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

健全完善《政府采購監督實施細則》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規,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依法管理和監督,保證采購活動的正常、有序、高效運作。

2.完善社會監督,全面公開

推行政府采購的事務公開制度,事關民生工程的重大采購事項,可舉行聽證會,將聽證意見作為決策重要參考。鼓勵民眾積極檢舉采購違法違紀行為,查實后給予舉報人員應有的獎勵。加強新聞宣傳,積極宣傳政府采購政策,全面監督政府采購行為。

3.完善職能分工,規范運作

明確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監察機關三個部門的職能分工,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信息共享,避免監督過程中缺位、錯位、越位的現象。

(四)加強交流培訓,推進政府采購專業化隊伍建設

1.建立全面培訓體制

明確政府采購培訓主體、培訓任務和培訓對象,形成定期培訓、全面考核的培訓制度,逐步提高采購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實現政府采購人員的專業化、技術化。

2.建立政府采購執業資格制度

探索建立政府采購執業資格制度,實行執證上崗,采購機構的采購人員、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應取得政府采購執業資格,從制度上保證采購人員具備相應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

政府采購制度不僅具有提高公共財政支出效益的效應,更具有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意義。深入研究和發展完善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使之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世界接軌,需要我們不斷改革和實踐,不斷創新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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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宏.我國政府采購組織結構的經濟學分析[D].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博士論文,2011.

財政監督論文范文6

一、總體目標

通過在全縣財政系統開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切實做到“五個規范”,即:收入管理規范、支出管理規范、行政管理規范、監督管理規范、隊伍管理規范;努力做到“五化”,即:執法規范化、管理科學化、工作標準化、支出精細化、監督經?;?,使全縣財政系統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內容

(一)規范收入管理。根據“十二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結合財政上年預算收入執行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收入目標;進一步完善與國稅、地稅等收入征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保障收入穩定增長和均衡入庫;深入推進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改革,進一步完善非稅收入管理信息化平臺,理順非稅收入繳庫級次,加強非稅收入稽查,完善非稅收入收繳機制;加強社會保險等基金收入收繳,不斷壯大基金收入規模,增強保值增值能力,確保專戶管理,??顚S?;制定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效率,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收益、處置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加強縣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債務風險。

(二)規范支出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法》,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精細化。完善公用經費定額標準體系,細化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加強項目庫管理,逐步建立項目支出預算滾動安排的管理機制,推行項目預算評審制度,加大對重點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管;依法執行《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實施部門預算審查,建立和完善規范的預算追加、調整制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權威性;在保證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提高預算執行率;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提高資金籌集、分配、撥付、使用的規范性、科學性;改進標準收支測算辦法,完善縣對鄉鎮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繼續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規范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健全惠農資金管理制度,加大整合力度,改進和加強涉農項目的檢查和驗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制度體系,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加大監管力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清理現有涉及稅收、罰沒收入返還比例,稅收及基金征管手續費等政策,在國家統一政策內,充分考慮部門利益和征管單位積極性,進一步規范具體執行標準及期限,減少地方性政策對財政資金的再分配,防止財政性資金被“肢解”,增強政府財政的調控能力。加強縣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建立績效考評制度,加強考評結果的運用,將績效考評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安排預算支出的重要依據。

(三)規范行政管理。按照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有關政務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優化管理機制,明確操作步驟;完善財政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事前聽證、公示制度,規范行政復議,實行財政行政許可審批的“陽光”操作;實行政務服務窗口的“一站式”服務;繼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責任,執法人員一律實行持證上崗;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機要保密規定,完善來信來訪工作制度,規范受理、登記、處理、督辦等工作;規范會議計劃管理、公務接待管理、收發文管理和檔案管理;細化落實督辦查辦制度,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加快“金財工程”建設,機關率先實施辦公自動化,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向鄉鎮財政推進。

(四)規范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財政監督制衡機制,將財政監督納入財政運行的各個環節,逐步形成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財政運行機制;利用金財工程各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對預算編制、執行進行全面監控;強化財政系統內部監督,切實開展對專項資金、重大項目資金跟蹤問效,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控;科學地制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嚴格依照工作計劃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按財政部《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到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確保監督檢查質量;強化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以及專業技術資格管理。

(五)規范隊伍管理。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把德才兼備、業績突出、清正廉潔、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推薦到適合發揮才干的工作崗位;制定規范、長效的干部培訓計劃,健全干部培訓制度,積極創造條件,搭建教育培訓平臺,大規模實施干部培訓,提升干部隊伍政治業務素質;按照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加強業務考核,實施財政重點工作量化考核,注重綜合運用考核結果;加強以提高執行力為重點的作風建設,以完善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以落實為民理財為重點的財政文化建設;以開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為抓手,推進創建“五型機關”,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優良、廉潔高效的財政干部隊伍,塑造財政部門的良好形象。

三、實施步驟和總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成立開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各鄉鎮財政所、各股室應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全縣財政系統上下協調聯動,推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扎實有序開展。

(二)拓展活動載體。

一是開展法律知識講座?;顒訒r間為2011年第一季度,請有關專家,結合財政經濟發展的新形勢,輔導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行政許可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是開展計算機應用能力知識競賽?;顒訒r間為2011年第三季度,通過競賽,確保全體財政干部掌握并熟練運用財政業務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全面提升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財政信息化水平。

三是開展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檢查活動。活動時間為2011年第二、三季度,隨機確定部分重點財政專項資金項目,采取調賬、進點檢查、互查互審等多種方式,對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情況、撥款情況、項目實施情況,以及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單位的財務管理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是開展資金管理制度建設專項檢查?;顒訒r間為2011年第一季度,對有關股室和財政所,對其職責范圍內的資金管理、內部管理等制度建設及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五是開展民生工程等專項調研?;顒訒r間為2011年第四季度,對全縣民生工程、惠民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開展對績效考評及創新管理方式、存在問題等進行專題調研,形成專題調研報告,總結推廣典型經驗,進一步改進工作。

六是不斷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充分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形式,教育黨員干部,增強黨員干部改進作風的自覺性,善于發現黨員干部作風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采取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必要的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嚴格執行紀律??h局將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和明查暗訪力度,加大追究的力度,對違反紀律,不落實縣委、縣政府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確保我局黨員干部作風明顯好轉。

七是開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有獎征文?;顒訒r間為2011年10月,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和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及財政工作實際,組織干部職工撰寫理論文章,對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

(三)精心組織實施。

一是宣傳發動階段(3月初至3月底),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印發開展加強財政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同時,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發動,增強干部職工的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統一認識,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查擺問題、細化方案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單位對照目標任務,進行全面自查,認真查擺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礎上,各單位制定細化的活動方案,把任務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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