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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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包合同

專業分包合同范文1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專業分包合同范文2

【關鍵詞】 建設工程 勞務分包合同管理 風險防范

隨著中國的入世,我國建設行業的發展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進駐中國,他們憑借雄厚的資金,先進的管理經驗與技術給我國的建設工程企業造成了很大的沖擊。國內建設工程企業要想提升自身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必須提高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現實生活中,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較低等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設工程企業的健康發展。對管理勞務分包合同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是當前擺在人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而又艱巨的任務。

1.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1.1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設項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對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管理,缺乏一整套嚴密的合同監督管理制度。對于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與執行方面沒有嚴格的規定,沒有體現出勞務分包合同監督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與法制性。勞務分包合同的授權管理機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確。有些勞務分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于一些應該執行的手續不能夠及時地執行,管理部門缺乏相關的審查與評估。一些建設單位在遇到一些勞務分包合同的時候,沒有余力進行監督與管理,就將監督管理的責任委托給有關監理企業。但當前這些監理企業的設置往往是不規范的,對于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無法肩負監理勞務分包合同的責任。另外,有些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過分地重視財務預算管理與媒體公關,比較輕視對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與管理,導致勞務分包合同管理風險的發生。

1.2勞務分包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

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很多勞務分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比較單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勞務分包合同內的文字措辭相對不嚴謹,合同中的條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執行與監督;二是雙方當事人對有關勞務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規相當陌生,缺乏正確的認識;三是勞務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條款有失公正;四是勞務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條款在可以變更的地方沒有得到有效地變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擔責任,就利用其他建設承包商簽訂的合同來套用當前勞務分包合同規定,形成合同風險。

1.3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低

勞務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條文比較多,專業面比較廣,作為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人員來說,需要豐富的法律知識與專業知識來支撐。但目前很多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不扎實,也缺乏相關知識的培訓,只是簡單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種日常管理工作,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與緊迫性。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的風險。

2. 防范管理勞務分包合同風險的方法

2.1健全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管理機制

國家相關部門依據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合同的監督管理機制。首先要設置專門的勞務分包合同管理部門,設置專門的崗位與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實時的監督與管理;其次要制定嚴格的勞務分包合同監督管理制度與規定,并制定嚴格的處罰制度,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合同雙方當事人要給予嚴厲地處罰,規范他們的工程建設行為,從而達到降低合同風險的目標。

2.2規避勞務分包中的轉包風險

建筑工程當遇到轉包情況時,承包全部工程的轉包人要把任務轉給轉承包人,這其中有工程任務的經濟責任、勞務作業責任以及合同管理責任。而勞務分包的情況是勞務作業的發包人把工程的勞務作業分包給作業承包人。要想防止勞務分包合同被認定是轉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內容:首先要明確好既定的承包人對承包工程要承擔項目管理機構派出的義務。項目管理機構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規模、復雜技術的技術管理人員以及經濟管理人員。這些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管理人、財務負責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單位簽訂過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單位的人員。合同要明確出約定承包人需要對工程施工承擔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施工方案制定、質量檢查責任等相關的合同義務,此外約定的承包人還需要提供設備、施工大型機具等義務,這些施工設備、施工大型機具要屬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賃的,租賃施工設備、施工大型機具的人員不能是勞務分包人。

2.3規避勞務分包工程分包風險

要想防止勞務分包合同誤認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內容。首先是勞務分包合同有工程勞務的標的,勞務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務還有有勞務屬性。合同的任務要按照規定資質的企業范圍或業主應許的類型進行歸類,這其中勞務內容要通過勞務工作量的狀態表現出現。其次還要注意勞務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單價要和勞務活動對應,結算依據是工費和工天。約定承包人的管理義務以及技術指導義務要進行明確,勞務分包方沒有工程技術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義務。勞務隊伍不能自行組織工程項目的質量檢驗以及試驗檢測。承包人通過合同承諾的施工設備、施工大型機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賃,租賃施工設備、施工大型機具的人員也不能是勞務分包人。

2.4強化專業知識的培訓,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要提升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與技能,就要對他們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首先,企業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員之前,要制定相關的招聘規則與要求,在新員工入職之前,要加強對他們的培訓,提升他們的職業道德意識與素質;其次,企業要對合同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專業知識與時事信息的培訓,提高他們辨別違法行為的能力與水平;三是企業可以在本企業內部實行崗位競聘制,對于企業內部的優秀員工,要給予充分的信任,選擇他們擔當合同管理人員;四是要將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責任與義務進行劃分,明確每一個合同管理人員責任范圍,對于工作積極認真的人員,要給予適當的獎勵,提升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結語:

在二十一世紀經濟高速發展的新時期,加強對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對促進建設工程單位的健康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個簡單的問題,它已經演變成為了一個重要的風險管理問題。對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現的風險問題進行細致地研究,找出產生風險的原因并提出正確的解決措施,是當前建設工程單位必須面臨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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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段培鶴.施工企業勞務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建筑經濟,2009(07).

專業分包合同范文3

傳統的三邊工程是違背工程建設基本程序的,施工過程中的不可預見性、隨意性較大,工程質量和安全隱患比較突出,工期不能按計劃保證。在新的時展背景下,現在的三邊工程經過嚴格的規劃和過程的嚴密控制,可以有效壓縮建設工程周期,降低財務成本和管理費用。可以說,三邊工程是一種很值得提倡的項目管理方式,關鍵在于過程控制。建設工程涉及的參與方較多,勘測、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都需要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一個工程下來合同數量可能要多達上百個,尤其是費率招標、甲指分包的工程合同數量要多達數百個。這其中占合同數量多數的主要是建設方與總包單位簽訂的合同、甲方指定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的合同,所以要對這兩類合同及成本重點控制。

2總包合同

2.1總包單位的確定建設單位在圖紙不齊、工程量清單不全的情況下,采用費率招標的方式確定總包單位。招標文件明確規定合同計價方式采用標準清單計價,執行合同規定的總價下浮,即結算工程總造價=工程總造價×(1-總價下浮系數)。投標單位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在保證一定管理費和利潤的情況下,選擇一個下浮系數作為對招標單位的讓利,建設單位會根據下浮系數、投標單位的綜合實力確定中標單位。費率招標的優缺點:優點:(1)在圖紙不齊、工程量清單不全的情況下,最短時間內確定總包單位,盡早開工;(2)簡化前期招投標工作,節省了復雜的編制清單、標底及投標報價的時間;(3)選定總包單位的條件比較簡單,能盡量公平公正地選擇中標單位,減少暗箱人為操作的因素。缺點:(1)費率招標對招標人的風險較大,總包單位為中標下浮系數報得過大,一旦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無利潤可掙,便會降低工程質量,極易與建設單位發起糾紛;(2)對招標人的管理水平要求較高,工程造價在招標時不能體現出來,待工程竣工結算才能完整計算工程造價,過程付款很容易付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辦理結算,費工費時,結算工作量較大。

2.2總包合同的管理總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通常會簽訂兩份建設工程合同:一份用于政府備案作為備案合同;一份對內作為雙方的實施合同,即我們通常說的陰陽合同。

2.2.1備案合同。備案合同是用于政府備案的,為了簡化政府備案手續,建設單位會把房建、樁基、裝飾、空調、消防、鋼結構等專業工程打包在一起發包給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對各專業工程進行工程管理。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了建設單位與各專業分包單位簽訂多個專業分包合同,減少了政府備案合同的數量,簡化了政府備案手續。

2.2.2實施合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將房建工程發包給總包單位,各專業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單位自行發包。因備案合同已將各專業工程打包給總包單位,為規避審計,故建設單位與各分包單位不直接簽訂合同,而是甲方要求總包單位與各分包單位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內容由建設單位起草制定,總分包單位雙方蓋章,交政府備案。同時在專業分包合同生效前,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私下簽訂三方備忘錄,明確合同關系、付款方式,同意按照備忘錄的內容進行工程施工。這種由甲方指定單位的專業分包合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工程款如何付給分包單位。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私下簽訂一份建設工程合同,將各專業工程打包給總包單位,作為內部實施合同。此合同僅作為建設單位支付給分包單位工程款所用,合同范圍內工程均以總包單位名義發包給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總包單位只履行總承包職責,只收取總包服務費。

2.2.3陰陽合同的利與弊。利:甲方指定分包單位進行施工,省去總包單位對專業工程的管理費和利潤,節省項目成本。弊:(1)由甲方自行對分包工程進行管理,需要投入較大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建設單位對合同和施工的管理難度;(2)建設單位承擔較大的合同風險,雙方一旦發生工程糾紛,總包單位會拿備案合同進行維權。

2.3總包合同的付款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房建合同,作為內部實施合同。因招標時是費率招標,房建合同為費率合同。費率合同是一種可調價格合同。因三邊工程是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有時候甚至是先施工后深化圖紙,故施工過程中很難及時做出一份準確而且全面的工程量清單。合同總價按平米造價暫定,作為過程付款用。過程付款按工程節點進行付款,在合同中劃分幾個關鍵的工程節點,如完成單體基礎正負零付至合同額的30%、主體結構封頂付至合同額的60%、砌筑完成付至合同額的75%。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設計單位要加快施工圖紙的深化,當工程主體結構封頂前,設計院至少能出一份完整的施工圖紙或竣工圖紙,此時建設單位停止按暫定合同額進行過程付款,以防合同總價暫估偏高,過程付款額超出結算額。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按新版施工圖紙核算工程量,重新確定工程總造價。因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不可能拿出充足時間去確認每一項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及價格,總包單位又為了能盡快拿到主體結構封頂及之后節點的款項,會與建設單位按平米造價暫估一個比招標時較準的工程總造價,作為此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的合同額進行后續付款。工程完工,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進入結算階段。因費率合同招標時工程總價按平米造價暫估,過程付款簽訂的補充協議合同額也是協商確定的,而結算需要確認每一項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及綜合單價,故結算耗時耗力??偘贤忻鞔_規定結算的計價方式及計量計價依據,采用標準清單計價,總價下?。徊捎?013年清單計價規范,哪個地區哪一期的定額及信息價。因土建工程工序做法比較清楚,工藝比較簡單,故在對清單項套定額時雙方能較容易達成一致。

3專業分包合同

3.1分包單位的確定在工程主體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要開始裝飾、空調、消防、鋼結構等專業工程的招標工作。因工期緊,建設單位沒有專業工程的施工圖紙作為招標圖紙,沒有一份準確的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清單。建設單位采用模擬清單進行招標。建設單位根據本工程的建筑面積及使用效果,找一份類似工程的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清單,施工單位根據此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合同總價按照平米造價暫估,認可甲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及合同總價的作為中標單位。模擬清單招標的利與弊:利:(1)省去了招標清單編制的過程,可以盡快確定分包單位,節省招標時間;(2)施工過程中有時為了加快工程進度,根據工程功能特點由分包單位先施工后深化圖紙再報甲方審核,部分圖紙深化設計的工作量轉嫁到分包單位。弊:(1)因模擬清單不完全符合工程的項目特征,故施工過程中需要不斷對工程量清單進行修正,重新確定每項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工作量大而且繁瑣;(2)要及時調整合同金額,簽訂的補充協議較多。(3)建設單位承擔較大的價格風險,設計變更引起的清單漏項與清單描述不一致,會導致工程造價過高過低,不利于建設單位的成本控制。

3.2專業分包合同的管理在總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已經介紹了專業分包合同為陰陽合同。專業分包單位由甲方指定,專業分包合同由建設單位起草制定,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簽訂三方備忘錄,明確合同關系及付款方式。專業分包合同的管理對建設單位要求較高,一方面合同內容由建設單位起草制定,工作量較大;另一方面合同需要總分包單位蓋章,甲方需要協調總包單位及時對分包合同蓋章。對于分包工程,總包單位更喜歡自己承攬并施工,在分包工程上獲取更多的利潤,而不是僅僅收取總包管理費??偘鼏挝辉诜职贤仙w章,總包單位就要承擔一定的工程風險,分包工程一旦發生質量或安全事故,總包單位要與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簽訂分包合同時工程主體已進入完工階段或結算階段,總包單位會因建設單位付款不及時,加上內部實施合同為陰陽合同,總包單位會拿分包合同作為要款的條件,遲遲不在分包合同上蓋章。為不影響專業分包合同的實施,建設單位要與總包單位處理好關系,同時專業分包合同應盡早提前簽訂。

3.3專業分包合同的付款專業分包工程付款按照已完成工程整體形象進度進行付款。合同中約定付款節點,如完成工程整體形象的30%、60%、75%,按合同總價的30%、60%、75%進行過程付款。因完成工程整體形象的百分比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面劃分,故分包單位為早日拿到進度款,一方面要加快工程進度;另一方面要把工程干好,與建設單位處理好關系,早日確定已完工程形象,及時申請進度款。分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設計院要加快施工圖紙的深化。當工程完成整體進度的60%時,設計院至少能出一份現階段的施工圖紙,此時建設單位停止按暫定合同額進行過程付款,以防合同總價暫估偏高,過程付款額超出結算額。因分包工程工序多,工藝較土建復雜,加上施工過程圖紙變更、材料的更換、工藝的變化,故招標時多數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征與實際描述不符,雙方要確定每一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需要很長時間。為不影響工程付款,建設單位與分包單位按平米造價重新核算工程造價,簽訂補充協議按概算合同額進行60%的付款。分包工程付款方式通常是按工程完工,甲方付給分包單位75%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甲方付給分包單位85%的工程款;工程結算,甲方付給分包單位95%的工程款。按概算合同額60%付款后,合同約定依據施工圖紙轉清單合同作補充協議后,方可申請后續付款。這個階段需要雙方單位有經驗的專業造價工程師進行工程量的核算及綜合單價的談判。這個過程對建設單位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工程總造價越來越清晰,可以有效控制過程付款;另一方面為雙方結算做好準備工作,綜合單價確定了結算時只需要確定好工程量。

4結語

專業分包合同范文4

勞務輸出保潔合同書甲方: 乙方:xx市z清洗保潔中心地址: 地址:xx市解放路69號(紅旗大劇院對面)聯系人: 聯系人:z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z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勞務合同書3篇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

食堂勞務承包合同范本飯堂承包是指以專業、先進的物流基礎設施和大規模的統一采購、源頭采購形成品種、價格、數量、質量上的突出優勢,為各企業單位、學校、工廠和自營餐廳的客戶或其他餐飲服務企業配送所需的肉類、蔬菜、豆制品、主副食品及調味料等。

勞務承包合同范本以下合伙合作合同范本由查字典為您提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

工程勞務承包合同范本勞務承包,是指企業由自己的員工來完成對外承包項目的勞務經濟活動。在勞務承包中,承包企業從發包方獲得項目及承包費用,賺取利潤并為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與發包方沒有關系。

勞務分包合同范本 護坡號: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勞務合同書公司勞務合同書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

勞務分包合同范本編號: 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合同范本 護坡號: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公司職工勞務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

公司借用人員勞務合同法人代表:住所:郵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 出生時間: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現住址:郵編: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員。

公司用工勞務合同協議編號( )甲方:某公司住所:郵編:聯系電話: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住址:郵編:聯系電話:第一條、 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工程項目勞務合同樣本第一部分 協議書勞務使用方: (以下簡稱甲方)勞務提供方:甲方在 高速公路 合同段工程項目tranbbs施工,經過對乙方資格審查,同意將部分勞務工程的勞務作業委托給乙方,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

企業人員勞務合同??甲方:????地址:????電話:????電傳:????傳真:??乙方:????地址:????電話:????電傳:??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食堂勞務承包合同范本飯堂承包是指以專業、先進的物流基礎設施和大規模的統一采購、源頭采購形成品種、價格、數量、質量上的突出優勢,為各企業單位、學校、工廠和自營餐廳的客戶或其他餐飲服務企業配送所需的肉類、蔬菜、豆制品、主副食品及調味料等。

簡單勞務用工合同書范本【勞務用工合同書(一)】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工人)姓名:所有制性質: 性別: 年齡: 民族:地址: 文化程度:法人代表: 現居住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健康證號碼: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規定,經

勞務文藝演出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演出方:(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甲方; ??受演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編號: 發包人:承包人:分包工程名稱:施工地址: 區(縣)北京市建設委員會xx年印制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

兼職的勞務合同甲方(用戶):_________乙方(兼職人):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兼職為甲方進行_________網站的建設。為明確雙方義務及權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兼職勞務協議:第一條 勞務的內容、報酬、工作進度、交付方式、款項劃轉方式_________。

主體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名稱: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

人員勞務合同(3篇)本文目錄2017人員勞務合同派遣人員勞務合同范本借用人員勞務合同甲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乙方:性別: 出生時間: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現住址:郵編: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

員工勞務合同4篇本文目錄員工勞務合同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范本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員工勞務合同范本( )第____號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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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4篇)本文目錄2017勞務合同鐵道部勞務合同公司間勞務合同范本最新勞務派遣合同模板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相關的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確保本工程主體內外裝飾,以低耗高效,順利地完成所有承包工程,經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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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勞動合同3篇本文目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本合同僅適用勞務派遣勞動者)標準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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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錄勞務合同范本中外勞務合同新公司勞務合同樣本臨時工勞務合同甲方: 省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為保證雙方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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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4篇本文目錄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合同書范文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編號:____甲 方:____乙 方: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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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包合同范文5

關鍵詞:地暖工程 工程分包,風險,對策

1、引言

新建小區的地暖工程由建設單位直接承包給了總包單位(無地暖資質)以外的有資質的施工單位,而且雙方簽訂了協議。這樣的方式應該屬于正常的建筑承包,因為工程總包大都是由一家單位進行大包,然后再針對分項工程進行招標或者選擇分項專業公司來分包,例如:地暖,基本上都是分包出去的,很少有總包自己來完成這些項目,再加上這些項目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大包的建筑公司一般不具備這樣的專業人才,所以分包給行業專業、有資質的公司,是最好的合作方式。

2、地暖工程及特點

地暖工程是地板輻射采暖工程的簡稱,英文為Radiant Floor Heating ,是以整個地面為散熱器,通過地板輻射層中的熱媒,均勻加熱整個地面,利用地面自身的蓄熱和熱量向上輻射的規律由下至上進行傳導,來達到取暖的目的工程項目。

地暖具有環保、節能、節約工程造價、施工簡單、工期短,采暖管的壽命長達50年等優點,另外地暖符合“腳熱頭涼”的人體生理要求,是當今先進的采暖方式。隨著建筑節能技術的強制執行,分戶控制與分戶計量的技術要求,建材的發展等都使得地暖越來越受到住戶的喜愛。

3、分包地暖工程的問題與存在的風險

由于地暖工程是專業分項工程,必須選擇專業公司來分包實施,畢竟不是總承包負責完成,所以必須對地暖工程進行風險控制與質量管理。實際中,發現地暖工程分包出去后,會存在:(1)

3、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的風險

在地暖工程分包的實踐中,往往會出現總包單位忽視對分包單位主體資格審查的情況,無意地將部分工程分包給資質條件不符合規定的單位甚至是無法人營業執照、無資質證書的個人承包,即為分包合同的履行預埋了巨大的潛在危機。由于地暖分包方不具備建設工程分包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的風險有:行政處罰、工傷責任、民事責任、收繳管理費等。

3、2轉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風險

少數施工企業,包括項目經理部風險意識較為淡薄,只為賺取幾個點的管理費而將所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或分包人再次分包,就是所謂的“一腳踢”。有的表面上成立項目經理部,實際上僅派一兩個人到工地參與管理,甚至有的根本不派人管理,完全由接受轉包的一方施工,埋下并開啟了“殺傷力”難以預料的“定時炸彈”。一是難以保證總包合同工期、質量及安全,二是往往造成總包單位所承擔的實際損失遠遠大于原收取的管理費。行政處罰及民事責任等法律風險的承擔與違法分包法律責任、后果及風險基本相同。

3、3分包合同訂立不規范,缺漏必備條款的風險

若是對分包合同的形式、條款及訂立審查程序等存在較大的隨意性,時常出現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質量、安全、驗收結算、違約責任等其中一項或幾項缺漏或用詞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難以順利履行,必然影響總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違約發生糾紛后,總包單位也無合同約定追究其民事違約責任。

3、4以包代管的風險

在分包管理中,往往總包單位特別是其下屬二級單位的少數領導,誤以為分包合同訂立后分包工程出的任何事均應由分包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與總包單位無關。就實際而言,不少分包單位總體實力較弱、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且普遍不高、人員構成復雜且流動性較大、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如果總包單位忽視分包管理,確實隱患巨大,給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產生重大影響及挑戰。甚至會嚴重損害總包單位良好的市場信譽、形象等無形資產。

4、預防地暖工程分包風險的措施建議

4、1必須選擇有專業的資質的地暖公司

一般在審查或者招標中,應對地暖工程的單位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核。對于政府管理部門,應該定期對地暖專業分包備案登記,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出示原件、遞交復印件);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要求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報告表;經監理審查,建設單位審批的專業施工方案;地暖相關材料的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及復試報告;等等。對于開發總承包單位來說,要對地暖工程分包公司進行案例工程的實際考察和觀摩,尋找有實力、有工程案例、有口碑的專業隊伍進行分包施工。

4、2精細化合同文件,實行動態管理

完善分包合同條款,規避合同風險:分包地暖工程合同管理,不僅要研究確定合適的分包方案和合同方式,還要制定分包計劃、確定合同范圍、詢價、進行合同談判直至形成合同文件,重點是對分包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違約索賠、爭端處理、終止或收尾結束等全部活動實施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對于專業工程分包合同,除了監管分包商的工程進度、質量與安全外,關鍵是要留有足夠的履約保證金和風險抵押金,嚴格簽證與支付,絕不可超支超結。要根據總體施本進度制定分包工程的節點控制目標,對每一個節點進行考核,進度、質量與安全考核都要與經濟掛鉤,制定獎罰辦法,及時進行調控。

4、3創建分包管理臺帳,嚴肅進度管理

管理臺帳的建立包含項目預算臺帳、項目施工圖臺帳、分包合同清單臺帳、分包計量支付臺帳、分包變更臺帳及對比臺帳等的建立。以上述臺帳為基礎建立起項目工程臺帳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建立一種投資控制及信息反饋手段,以加強對項目的投資動態管理,及時分析分包及投資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使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能有效地控制成本、控制工程變更及工程的計量與支付,以利于工程結束時進行分包工程的決算工作。整個工程分包管理臺帳建立起來后,如何運用好各臺帳就顯得很重要,它方便計量與支付,控制工程分包成本,而且便于制定工程計劃,反映工程進度,管理工程變更,避免分包重復計量,還利于分包工程的決算工作。同時,嚴肅對地暖工程分包過程中的進度進行監控防范。

5、結束語

對于地暖工程的分包,預防和控制風險,還應該從設計規劃、施工審圖、施工質量監控、隊伍管理、合同管理、技術管理、進度管理等多個環節進行考量分包公司,只要用心去考察和選擇,選擇和交給專業的實力型、經驗型的專業公司,一定會得到滿意的投資經濟效益和既定建設工程目標。

參考文獻

1、馬青有。地暖技術在實際工程中的應用[J],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0年12期

專業分包合同范文6

[關鍵詞]合法的工程分包 總包 風險管理

工程分包普遍存在于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中。總包單位成功地進行分包管理,不僅能使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還能提高總包單位的市場競爭力。根據分包方式的不同,分包形式主要是:1、合作分包;2、切塊分包;3、專業分包;4、勞務分包。就我國目前的現狀,在分包管理上大致是具有專業施工資質的工程隊是專業承包的主力軍,而大量農民工則是給勞務分包隊充數,在工程施工的實際操作中占有絕對主導的地位。這樣,事實上導致了我國目前與法規不相對稱的分包現狀,與國外先進的管理比較,我國的合法的分包管理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一、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風險:

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的風險。

在工程實踐中,往往會出現總包單位忽視對分包單位主體資格審查的情況,有意或無意將部分工程分包給資質條件不符合規定的單位甚至是無法人營業執照、無資質證書的個人承包,為分包合同的履行埋下了巨大的潛在危機。由于分包方不具備建設工程分包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的風險有:行政處罰、工傷責任、民事責任、收繳管理費等。

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合法的風險。

《建筑法》第29條第1款及《合同法》第270條均規定:“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完成”。然而在不少工程項目中,違背業主招標文件及總包合同中均明確規定不許分包的條款、置之不理,有的甚至將工程主體結構也分包出去。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給施工質量帶來了巨大的隱患,導致總包單位付出慘重代價,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也損害了我國法律權威,其負面影響不可小視。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與分包合同主體違法情形基本相同的法律風險及后果。目前,大部分施工企業對總包合同的簽訂較為重視,而對分包合同的形式、條款及訂立審查程序等存有較大的隨意性,時常出現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質量、安全、驗收結算、違約責任等其中一項或幾項缺漏或用詞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難以順利履行,必然影響總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違約發生糾紛后,總包單位也無合同約定追究其民事違約責任。

3、非法轉包及肢解后分包的風險。

在工程實踐中,少數施工企業,包括項目經理部風險意識較為淡薄,只為賺取幾個點的管理費而將所承包的工程非法轉包或肢解后再轉包給他人,就是所謂的“一腳踢”。給以后埋下了巨大的風險和隱患。一是難以保證總包合同工期、質量、安全。二是往往造成總包單位的損失遠遠大于收取的幾個點的管理費。

4、以包代管的風險。

在分包管理中,往往總包單位的少數領導,誤以為分包合同訂立后分包工程出的任何事均應由分包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與總包單位無關。就實際而言,不少分包單位總體實力較弱、隊伍參差不齊、人員結構復雜、流動性大,如果總包單位忽視分包管理,不僅隱患巨大,而且給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產生巨大影響。在此情況下,總包單位難以擺脫由此發生的重大法律責任及風險后果。不僅如此,還將嚴重損害總包單位良好的市場形象、信譽等無形資產。

二、工程分包管理的對策與措施:

1、創建分包管理臺賬,列清楚明細。

管理臺賬的建立包含項目預算臺賬、項目施工圖臺賬、分包合同清單臺賬、分包變更臺賬及對比臺賬等的建立。以上述臺賬為基礎建立起來的項目工程臺賬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建立一種投資控制及信息反饋手段,以加強對項目的投資動態管理。使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能有效的控制成本、控制工程變更等,以利于工程結束時進行分包工程的結算工作。

2、細化合同文件,實行動態管理。

完善分包合同條款,規避合同風險。分包合同管理,不僅要研究確定合適的分包方案,還要制定分包計劃、確定合同范圍、詢價直至形成合同文件,重點是對分包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違約索賠、收尾結束等全部活動實施有效的監督控制。關鍵是要留有足夠的履約保證金和風險抵押金,嚴格簽證與支付,對每一個節點進行考核,進度、質量、安全考核都要與經濟掛鉤,制定獎懲辦法,及時進行調控。

3、嚴肅分包過程中的進度監控制度。

工程建設項目一般都是投資大、工期長,影響工期的因素多,進度監控風險大,以至于一些工程工期一拖再拖,建設工期成為了工程建設整體效益中最敏感的因素。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各方都要是千方百計地促使工程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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