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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申請書范文1
申請人:張凱
單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8號富華大廈 *座 **層
聯系方式:186116***501
申請事項:本人在“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中,接受當事人盧光明之子盧冠宇的委托,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毕蛸F院申請“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的證人:牛君佩、梁士印、周金平、盧明亮、盧曉更、杜曉鳳、馮勇、程寶軍、劉靜、牛長衛,出庭作證。
此致
聽證申請書范文2
學生家庭貧困證明申請書1
尊敬的學校領導,老師:
我叫xxx,是xx學院xx級電子商務x班的學生,家住湖北省xx市xx鎮xx村,那里是個空氣清新毫無污染的地方,可是那里無論是經濟還是交通都是那樣的落后,對我而言,出生于貧困的農村再加上家庭狀況的不景氣,只有好好讀書沖破現狀才是唯一的出路。
我們一家四口人,父母是地道的農民,爺爺在很早就已經病故,留下奶奶一個人,而奶奶現在也是重病癱瘓在床,不能動,吃喝等都需要有人在旁邊照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親則一邊照顧奶奶,一邊操持家務,再加上母親也是體弱多病,所以全家的經濟來源就靠父親一人辛苦種田和農閑之時出門給人幫下工。
我們家地勢較低,夏季多雨時廚房還會被淹沒,而每到下雨,家里的盆啊桶的都要被水滴的丁冬的響,父親開玩笑卻滿是無奈的地說:“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家還演奏著交響曲。”可是我聽著心里酸酸的。
進入大學深造后,家庭生活負擔進一步加重,經濟上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進入大學以后,我都一直堅持在課余時間做兼職來賺取自己的生活費以減輕父母的壓力。
我平時生活習慣良好,無不良嗜好,團結同學,樂于助人,學習成績優秀,為了能夠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學業,也為了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故備此文學校領導,老師,證明本人家境貧困,特此申請校貧困生,懇請學校能夠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申請期:xx年x月x日
學生家庭貧困證明申請書2
尊敬的學校領導:
你好!
我是日喀則地區小學x年級x班學生,我叫xxx,本人在校期間品行優良,無違反違紀行為、樂于助人、城市守信、尊敬師長、熱愛集體。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貧困生助學金。
家里共有六口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我和弟弟,爺爺長年患有老年癡呆,長期吃藥經常醫治,需要花大量醫療費,無經濟來源,奶奶身體又不好,也無經濟收入,母親因爺爺奶奶年事已高,在家照顧二老。爸爸在外打工收入也不高,這對于本身就貧窮的家里更是雪上加霜,所以經濟更加困難。
因此,特向學校申請貧困助學金,希望得到學到的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期:xx年x月x日
學生家庭貧困證明申請書3
我是xx中學x班的xx,我家住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勞動力只有父親和母親,可是他們一直有病在身。因為沒有文化,沒有本錢,只好以做苦工短工為生,十幾年來一直過著貧苦的生活。小時候,家中四個小孩一起讀書,父母親為了讓我們都能上學,日夜勞碌奔波,但是他們那些辛苦賺來血汗錢根本不夠我們幾人的學費,只能想親戚借。貧困生申請理由。那時候真的太困難了,大姐初中沒有畢業就輟學回家幫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畢業,也想讀高中,可是家里真的無法擔負我們的學費,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機會讓給了我,自己回家幫忙。
我家只有1.5畝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獲的水稻勉強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經濟來源也只有依靠那一點點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xx元左右,除去還債、日常開支,所剩也就無幾了。所以學費一直困擾著我們。但是為了將來,我必須讀書,上大學。
聽證申請書范文3
【關鍵詞】 家庭訪視; 精神分裂癥; 負性情緒; 生活質量
由于精神分裂癥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患者的社會功能,患者的家屬長期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患者的治療效果、藥物的不良反應、患者病情的波動都會影響患者家屬的心理狀況[1]。本研究探討家庭訪視對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負性情緒及生活質量的影響。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將2011年3月-2012年3月在本院住院“臨床痊愈出院”的100例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按出院的先后順序分為訪視組和對照組各50例,其中男55例,女45例。入組標準:(1)患者均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精神分裂癥診斷標準[2],且無嚴重軀體疾患。(2)出院時達到“臨床痊愈”標準:臨床癥狀消失,BPRS評分≤28分,自知力因子分≤2分。(3)為患者親密家屬且愿意參加并配合本研究。(3)年齡19~56歲。(4)小學以上文化程度。
1.2 方法
1.2.1 家庭訪視方式與方法 兩組患者出院時均給予家屬常規針對性出院指導和一般健康教育。訪視組出院時由定責醫師與家屬簽訂知情同意書,出院后家庭走訪為每半月一次,每次50~70 min;電話隨訪1~2次/周,深入家庭給予有效干預,對照組家屬不給予任何形式干預。由經過培訓的主管醫生和護師共同完成。
1.2.2 訪視內容 了解患者家庭成員及經濟狀況,社會支持情況,患者及家屬對疾病的認知情況。具體訪視內容:(1)向患者及家屬講解精神分裂癥的相關知識;(2)精神疾病的治療措施、如何觀察和判斷治療反應、常用抗精神病藥物不良反應的預防及處理;(3)維持治療的重要性和預后;(4)精神疾病復發先兆;(5)指導患者和家屬改變不良生活習慣;(6)講解家庭環境對康復的影響,指導家屬和患者溝通技巧及恰當情感表達方式等;(7)定期隨訪重要性;(8)講解心理學有關知識,如何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及心理危機的應對方式;(9)了解家屬焦慮及心理問題產生的根源,怎樣尋求家庭及社會最大支持。
1.3 評定方法 于出院時、出院后8個月時分別采用焦慮自評量表(SAS)、抑郁自評量表(SDS)、生活質量綜合評定問卷(GQOLI)評定患者家屬負性情緒和生活質量。
1.4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3.0軟件包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x±s)表示,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 字2檢驗,P
2 結果
2.1 兩組家屬出院時、出院后8個月時SAS、SDS評分比較見表1。
由表1見,訪視組家屬焦慮、抑郁情緒在訪視后有明顯改善。訪視前兩組間SAS、SDS評分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訪視組的SAS、SDS評分在訪視8個月時優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2 兩組家屬出院時、出院后8個月時GQOLI評分比較,見表2。
由表2見,訪視組家屬生活質量在訪視后有明顯改善。訪視前兩組間GQOLI評分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訪視組的軀體功能、心理功能、社會功能、物質生活、GQOLI總分在訪視8個月時優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精神分裂癥患者臨床痊愈出院后家屬各種負性情緒如焦慮、抑郁、悲觀、絕望等非常突出,家屬的心理健康狀況顯著差于國內常模[3]。精神分裂癥不僅給患者本人帶來了痛苦,還給其家庭帶來了病恥感和經濟負擔,嚴重影響了家庭成員的生活質量[4]。
精神分裂癥患者出院后,家屬失去醫護人員的幫助,成為唯一的監護人,心理壓力較大,易于產生焦慮、抑郁情緒,其原因主要來自心理、社會經濟因素,如復發率、致殘率、年齡、婚姻、經濟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其中應對方式起著關鍵作用,所以對患者家屬實施以健康教育為主的家庭訪視具有重要的作用。
健康教育是通過信息傳播和行為干預,幫助個人和群體掌握衛生保健知識,樹立健康觀念,自愿采取有利于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動與過程。家庭訪視護理的根本目標是協助服務對象提高生活質量[5]。電話隨訪能維持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態度,使之繼續較好地遵守醫囑[6]。家庭隨訪把醫療過程延伸到患者家中,不僅是一種連續性的護理服務,而且能體現社會這個大家庭的溫暖。
實施家庭訪視,定期家庭巡診不僅能改善患者的家庭環境,而且對提高患者的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促使其全面康復有著積極的作用[7]?;颊吆图覍俦容^樂于接受醫務人員的康復指導。通過以健康教育為主的家庭訪視,不僅為家屬提供了相關的應對知識和技能,使家屬對疾病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學會了一些識別精神癥狀的本領,還極大地調動了家屬參與患者康復的積極性;明白了家庭支持與教育是一種治療手段,提高了家屬的照料水平,對患者流露出來的不健康心理活動能給予正確疏導,對其異常行為也能有所識辯,改善了對患者的態度,改變了不合理的期望,改善了治療依從性,減輕了心理壓力,有利于促進患者的康復。
本研究訪視組家屬經過8個月的家庭訪視,其焦慮和抑郁程度與訪視前比較均有明顯好轉,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通過使患者和家屬得到更好的社會支持和信任,進而能得到患者和家屬的廣泛接受,使患者和醫生間建立起更加融洽的關系,使患者獲得了戰勝疾病的勇氣,增加了對治療的依從性,從而減輕患者和家屬焦慮、抑郁的情緒。
綜上所述,在對出院精神分裂癥患者進行繼續治療的同時,對家屬實施以健康教育為主的家庭訪視,能有效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統,既有利于患者的康復,也可防范。研究表明,支持心理療法、行為、認知心理學可通過家庭訪視融為一體,能有效減輕不良情緒及加強患者對疾病的認識。此外,家庭訪視還能起到促進交流的作用,從而減少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產生新的心理疾病。通過家庭訪視,與家屬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指導,能改善家屬的焦慮、抑郁情緒,讓家屬參與整個康復過程,共同提高患者和家屬的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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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分會.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M].第3 版.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75-78.
[3]馮慧,盧山.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心理健康教育現狀及模式探討[J].國際護理雜志,2007,26(5):547-549.
[4]李艷,崔蓉,羅小年.精神分裂癥對患者家庭的影響[J].精神醫學雜志,2009,2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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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俞桃英.護士對出院患者實施電話隨訪的體會[J].中華護理雜志,2006,41(3):24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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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申請書范文4
中國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和進出口貿易在持續快速增長。但是在我國對外貿易迅速增長發展的同時,外國對中國出口產品開展反傾銷調查的案件迅速增加。同時,許多外國產品以傾銷的方式大量進入中國市場,對國內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因此,應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抵制不公平的貿易競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正常發展的必然趨勢。
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和企業法律意識的不斷加強,以及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逐步履行降低進口關稅、減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承諾的情況下,反傾銷措施作為世界貿易組織允許及國際通行的維護公平競爭的手段,應成為中國政府和產業界優先考慮和選擇的措施,以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和公平競爭,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的合法權益。
以下主要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結合中國反傾銷調查的實踐和基本程序,簡要介紹我國企業在遇到國外產品以低價傾銷的方式進入中國市場時,如何提起反傾銷申訴。
一、我國反傾銷調查機構的設置與職責分工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我國負責反傾銷事務的機關主要有: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在涉及農產品的反傾銷案件中,農業部也是負責反傾銷事務的機關之一。
(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相關規定:外經貿部的主要職責為:
1、受理反傾銷調查申請并對申請是否由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申請書內容及所附具的證據等進行審查,經商國家經貿委后,決定立案調查或者不立案調查;
2、負責傾銷及傾銷幅度的調查和確定;根據調查結果就傾銷作出初裁決定和終裁決定;
3、對采取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的臨時反傾銷措施作出決定;提出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和最終反傾銷稅的建議。
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是外經貿部具體負責反傾銷調查的部門,該局設有專門的處室處理反傾銷申訴事宜。
(二)國家經貿委
國家經貿委的主要職責為:
1、國家經貿委負責與外經貿部共同決定是否對反傾銷申請立案調查;
2、負責產業損害及損害程度的調查和確定,在涉及農產品的反傾銷國內產業損害調查時,由國家經貿委會同農業部進行。根據調查結果,就損害及損害程度作出初裁決定和終裁決定。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設立了產業損害調查局,該局設有專門的處室處理反傾銷申訴事宜。具體案件的處理,由產業損害調查小組負責,最后的裁定有產業損害調查委員會作出,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名義。
(三)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是我國反傾銷措施的具體執行機關。負責執行臨時反傾銷措施和征收反傾銷稅以及退稅等事宜。
(四)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稅則委員會根據外經貿部的建議作出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和最終反傾銷稅以及追溯征稅、退稅、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傾銷稅等與“稅”有關的決定。
二、具有法定資格的申請人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除了調查機關自主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情形外,在其他情況下,反傾銷調查應當在收到由國內產業或者國內產業的代表提出的書面申請之后發起。
(一)申請人資格
通常情況下,提起反傾銷調查書面申請,是反傾銷立案的依據。那么,哪些主體可以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呢?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第三章第13條的規定:凡中國境內生產與傾銷進口產品同類的產品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向外經貿部提出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在反傾銷法律中,判定提出反傾銷申訴的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定資格的標準是考察其是否為國內產業或者可以代表國內產業。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第11條規定,所謂國內產業系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全部生產者。這是從生產者的數量出發的,即從所有中國生產與進口產品同類產品的生產者情況來衡量國內產業的構成情況。2、總產量占國內同類產品全部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的生產者。這是從國內生產者的產量所占全國總產量的份額來衡量是否構成國內產業。所謂“主要部分”,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為總產量要達到或超過全國總產量的50%。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關于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的確定,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當申請人為我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全部生產者或者其生產的與傾銷進口產品同類的產品的產量占到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時,則申請人作為“國內產業”,符合申請反傾銷調查的主體資格。
2、在申請人的產量占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不足50%時,則要視支持反傾銷調查申請的生產者的生產產量而定。如果表示支持申請和反對申請的國內生產者中,支持者的產量占支持者和反對者的總產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請的國內生產者的產量不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25%的,則該申請應被視為“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符合申請反傾銷調查的主體資格。
案例實踐:
在目前中國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例中,其中17起案件均是以國內企業的名義提出的,有兩起案件則是以協會名義提出,即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反傾銷案件。
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兩起反傾銷案件的申請人均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w協會是中國社團法人,擁有會員單位達400余家。在上述案件中,該協會分別提供了18家國內滌綸短纖維生產企業和12家國內聚酯切片生產企業作為支持提出反傾銷申請的代表企業,這些代表企業的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合計產量均占到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最后認定化纖協會作為申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條件,并與去年8月3日對兩案件予以了立案調查。
在反傾銷申訴實踐中,在產業受到損害最為嚴重的時候及時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申請企業過多或分散,或者提供數據企業過多,容易造成協調不利,口徑統一困難、收集和提供資料遲延而影響反傾銷調查申請的進度。如果反傾銷申請準備時間過長,錯過了最佳立案時期,對今后的調查工作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鑒于反傾銷案件的時間性很強的特點,對于企業過多,比較分散的產業而言,如果準備提出反傾銷申訴,可以借鑒滌綸短纖維和聚酯切片反傾銷案的經驗,由協會統一牽頭,作為申請人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同時提量比較大、損害比較嚴重、比較有代表性的會員企業積極配合調查,由協會統一協調,以便加快反傾銷立案調查申請的進度。
(二)制作反傾銷調查申請書
反傾銷調查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書作為調查機關決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請人的主張、證據以及相關必要的信息。具體來講,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反傾銷調查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并附具相關證據材料:
1、申請人的有關情況;
2、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已知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
3、申請調查進口產品、國內同類產品的完整說明及二者的比較;
4、估算的傾銷及傾銷幅度;
5、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的情況;
6、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7、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關于上述每一項具體需要包括的內容和應提供的證據材料,在我國相關法規(如外經貿部《反傾銷調查立案暫行規則》)及實踐操作中,均有較為具體的要求,由于時間的關系,在此不再進行詳細說明了。
另外,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及證據應當采用中文印刷體形式;國家有統一規定術語的,應當采用規范用語。同時,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是外文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該材料的外文全文,并提供相關部分的中文翻譯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書中會涉及大量的商業秘密材料,因此所起草的申請書,應分為申請書非公開部分和公開部分兩種版本。
同時,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如果申請人認為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商業秘密,其被泄露對申請人或有關利害關系方會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申請人在提出申訴時應予注明,并向調查機關提出對該材料按保密材料處理的申請并說明理由,同時應提供一份非保密性材料概要,以使案件的其他利害關系方能夠對保密材料一個合理的了解,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當說明理由。按保密處理的材料,未經提供材料的當事方同意不得被泄露(《反傾銷條例》第22條)。(三)遞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書
申請人初步完成反傾銷調查申請書之后,即可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的公開文本和非公開文本各正本1份,副本6份提交的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公開文本除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外,還應當按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數量向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提供副本,如涉及的申請調查進口產品的出口國(地區)政府的數量過多,可以適當減少但不能低于5份。如果外經貿部有要求,申請人還應當提供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的電子版本。
在向外經貿部遞交申請的同時,申請人還應向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書及其概要、相關附件的公開文本和非公開文本各一式五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本(計算機軟盤或光盤)一式三份。
申請人可以以郵寄或直接送達等方式將書面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遞交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和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
申請人正式遞交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后,公平貿易局和產業損害調查局將予簽收。
三、初步審查
在對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簽收之日起60天內,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將對申請書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對案件立案調查。在此期間內,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可以要求申請人對其反傾銷調查申請進行調整和補充。申請人應按照調查機關的要求,對申請書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補充。如果申請人不調整或補充的或者未按要求的內容和時間調整或補充的,調查機關將駁回申請,并通知申請人。
四、立案
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在對申請書進行審查后,商國家經貿委決定是否立案調查。
另外,根據《反傾銷條例》第18條的規定:在特殊情形下,外經貿部沒有收到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但有充分證據認為存在傾銷和損害以及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經商國家經貿委后,可以決定立案調查,即所謂的“自主立案調查”。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很罕見,目前,此程序在中國尚未開啟過。
但是,無論哪種方式,按照法律規定,外經貿部應當將立案調查的決定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請人、已知的出口商和進口商、出口國(地區)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關系的組織、個人。另外,外經貿部應當在立案公告之前通知出口國(地區)政府。反傾銷調查立案決定公布之日為案件的立案日期。
五、調查期限
反傾銷立案后,調查機關應該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反傾銷調查。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反傾銷調查,應當自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延長期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我國反傾銷案件調查期限最長時間為自立案調查決定公告之日起18個月。
六、終止反傾銷調查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27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并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
(三)傾銷幅度低于2%的;
(四)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的;
可忽略不計,是指來自一個國家(地區)的傾銷進口產品的數量占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國家(地區)的總進口量超過同類產品總進口量7%的除外。
(五)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認為不適宜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的。
案例實踐:
在目前中國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例中,已經作出裁定的案件有7起(即新聞紙、硅鋼片、聚酯薄膜、不銹鋼、丙烯酸酯、二氯甲烷和聚苯乙烯反傾銷案件)。其中6起為肯定性的最終裁定,有1起即聚苯乙烯反傾銷案件,國家經貿初步裁定認為國內聚苯乙烯產業并沒有因為傾銷產品的進口而遭受到損害,因此,該案件根據法律規定被終止調查。
在目前我國反傾銷案件中,因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量屬于可忽略不計的范圍而終止對某些國家被的被調查產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的案件有兩起,即丙烯酸酯和二氯甲烷反傾銷案件。在我國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德國進口丙烯酸酯開展的反傾銷案件中,調查機關在最終裁定中認定原產于德國的進口丙烯酸酯的數量在調查期內不足中國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3%,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終止了對德國進口丙烯酸酯的反傾銷調查,而只對日本和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采取反傾銷措施。
在我國對原產于韓國、英國、美國、德國、荷蘭和法國6國的進口二氯甲烷反傾銷案件中,調查機關在最終裁定中認定原產于法國的進口二氯甲烷的數量在調查期內不足中國同類產品總進口量的3%,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終止了對法國進口二氯甲烷的反傾銷調查,而只對其他5個國家的進口二氯甲烷采取反傾銷措施。
在目前的案件中,尚未出現因為申請人撤銷申請而終止反傾銷案件的情況。
七、調查機關的調查
(一)反傾銷案立案之后,就進入調查階段。外經貿部將對傾銷及傾銷幅度進行調查,國家經貿委對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二)調查機關進行調查時,包括申請企業在內的各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反傾銷調查的方式有多種,主要有:向利害關系方發放調查問卷、進行抽樣調查、聽證會、現場核查、向有關利害關系方提供陳述意見和論據的機會等等。
在調查階段,對于申請人企業,主要的工作如下:
1、填寫國家經貿委的調查問卷
通常情況下,在立案調查公告后約1個月左右,國家經貿委將成立產業損害調查小組,調查小組一般由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官員、財務專家、產業專家、經濟專家和法律專家等人員組成。在此期間內,國家經貿委將向申請人企業發放《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
除了上述《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之外,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國家經貿委在調查階段還可能發放補充調查問卷或者其他類型的問卷。同時,在整個反傾銷調查階段,國家經貿委除了在初步裁定前發放調查問卷之外,還可能在初步裁定之后(初步裁定為肯定性的情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再次發放《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以及其他相關補充問卷。
2、接受實地核查或者調查
根據案件的具體進程,通常情況下,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小組將會在收到申請人的答卷(初步裁定前填寫的問卷以及初步裁定后填寫的問卷)后1-2周內,到申請人企業的生產現場進行實地核查(如果申請企業數量很多,則選擇部分企業。如滌綸短纖維反傾銷案件中,國家經貿委對18家企業中的6家企業進行了實地核查)。有的時候,根據案件的需要,在案件調查階段,調查小組也會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針對專門的問題到企業所在地進行實地核查或相關調查工作。
經貿委初步裁定前實地核查的主要內容為核實申請書和申請人填寫的問卷中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以及核查調查期間內以及核查期間申請人企業的公司結構、生產運營、設備工藝、會計制度和財務狀況、安全、產品質量、企業管理模式、投資、技改和發展等情況,核查時間一般每個企業3-5天。
肯定性初步裁定后,在經貿委收回申請人填寫完畢的調查問卷后1-2周左右,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小組可能再次對申請人企業進行實地核查。這個階段核查的主要內容為進一步核實申請書及問卷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并了解反傾銷立案及初步裁定后申請人企業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和銷售等的變化情況。
另外,外經貿部在整個調查階段也可能根據案件的需要,對申請人企業進行實地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外經貿部實地調查主要側重于與同類產品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產品的用途、原材料使用、產品的理化性質等方面的內容。
3、參加聽證會
在反傾銷調查開始后一定時間內,應案件有關利害關系方的書面申請,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應當分別進行聽證會。如果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自行分別舉行聽證會。根據目前中國的反傾銷實踐做法,在初步裁定作出之前或之后,調查機關均可能召開有關傾銷或者損害方面的聽證會。
按照法律規定,外經貿部應當在收到利害關系方的書面聽證會申請后15天內決定舉行聽證會,并通知各利害關系方,發放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同時,外經貿部應在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中所確定的各利害關系方登記參加聽證會的截止日期起20天內對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聽證會會議議程等作出決定,并通知已登記的利害關系方(外經貿部《反傾銷調查聽證會暫行規則》第9、12條)。申請人企業在收到決定舉行聽證會的通知后,應該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向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登記參加聽證會,并根據通知的內容提交相應的發言概要和相關證據。
根據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裁定聽證規則》的相關規定:國家經貿委應當在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舉行前30日,將舉行聽證的案由、時間、地點、聽證會主持人以公告方式或者書面方式通知各相關利害關系方。利害關系方在公告發出之日起20日內或者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應當按照規定的方式向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舉行登記,并提交聽證會發言概要和相關證據。
無論是外經貿部的傾銷裁定聽證會還是國家經貿委的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參加聽證會的利害關系方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參加聽證會,或者可以在提交書面授權后委托1-2名人參加聽證會。另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傾銷裁定聽證會和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均一律公開舉行。
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聽證會的程序基本相同,主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核對檢驗聽證會參加人身份證明以及人資格;
(2)宣布聽證會開始、宣讀案由和聽證會紀律;
(3)利害關系方陳述;
(4)各利害關系方作最后陳述;
(5)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結束。
聽證會的目的在于為各利害關系方提供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不設辯論程序。當事人在聽證會上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材料是調查機關做出裁定的重要依據。
4、參加上下游企業座談會
在反傾銷調查階段,國家經貿委認為必要時,可以就采取反傾銷措施對公共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調查。就此問題,通常情況下,經貿委將組織由國內生產企業(通常為申請人企業)、申請人企業的上游和下游企業,反傾銷案件所涉及產品的下游消費者、貿易商、進口商、相關行業協會等參加的上下游企業座談會,以綜合考慮采取反傾銷措施對上下游企業的利益可能造成的影響。
在目前的反傾銷申訴案件中,不銹鋼冷軋薄板、丙烯酸酯、賴氨酸、己內酰胺等案件均召開過上下游企業座談會。
5、對各利害關系方的抗辯或評述意見進行相應的反駁和評論
《反傾銷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調查機關應當為有關利害關系方提供陳述意見和論據的機會”。因此,在整個反傾銷調查階段,被調查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進口商和下游企業等各利害關系方均隨時有可能針對案件提出大量的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以及相關請求。針對上述意見和請求,申請人應及時提出反駁及或評論意見并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
為了及時充分的提交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在反傾銷調查階段,一方面,在國家反傾銷調查機關將相關利害關系方的材料轉至申請人企業予以評論的時候,申請人應及時按照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評述;另一方面,申請人企業應隨著案件的進程主動地向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提出申請,查閱法律規定的申請人可以獲得的相關利害關系方提交到調查機關的材料,對其提出相關抗辯和評述意見。
6、及時更新和補充材料,并提出相關請求。
案件立案調查之后,申請人企業應該繼續跟蹤和收集被調查產品的進口數量、價格變化情況、被調查產品在其本國或地區境內的生產經營和市場狀況以及其他國家針對被調查產品的相關貿易救濟行等情況和信息,及時向調查機關反映并提交更新和補充材料。對有關問題提交進一步補充說明和評論意見,并根據案件情況及時提出諸如追溯征稅、要求調查機關披露相關調查信息等的請求。、初裁決定及臨時反傾銷措施
初步裁定在立案后60天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在目前我國已經作出初步裁定的反傾銷案件中,初步裁定時間一般在立案后6-9個月作出。
經過初步階段的調查,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根據調查結果,分別就傾銷、損害作出初裁決定,并就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決定認為:傾銷、損害、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中的任何一項結論是否定性的,則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并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
如果初步裁定為肯定性,反傾銷案件將繼續進行。同時,調查機關將給予各利害關系方15-20天的時間對初裁決定予以評論。申請人企業應按照要求對初裁決定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評論,在相關利害關系方提交初裁評論意見后及時申請查閱并相應提出抗辯意見。
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性的,則調查機關將對被調查進口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可以采取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形式,或者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而且臨時反傾銷稅稅額或者提供的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擔保的金額,應當不超過初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目前,中國反傾銷案件所采取的臨時反傾銷措施均為現金保證金的形式。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的規定,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九、價格承諾
在反傾銷案件的調查過程中,如果被調查產品的出口經營者承諾采取修改其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其產品的行為,從而使得調查機關確信傾銷的損害性影響已經消除,則調查機關可以中止或終止反傾銷調查程序,而不采取臨時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傾銷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可以向外經貿部提出價格承諾的請求,外經貿部也可以向出口經營者提出價格承諾的建議。但是,調查機關不得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而出口經營者不作出價格承諾或者不接受價格承諾的建議的,不妨礙國家調查機關對反傾銷案件的確定。
如果調查機關認為接受價格承諾可以消除傾銷所造成的損害,而政府部門具備行之有效的措施對承諾予以監控,并且接受價格承諾符合國家利益,則調查機關可以接受價格承諾。
根據我國反傾銷法律規定,價格承諾只能在調查機關對傾銷以及由傾銷造成的損害作出肯定性的初步裁定后進行,否則調查機關不得尋求或者接受價格承諾。
價格承諾的期限與最終反傾銷稅的期限相同,為五年。
在調查機關與相關被調查產品出口經營者磋商簽訂價格承諾協議的過程中,調查機關一般會向國內申請人企業詢問意見和建議,申請人企業應及時將意見反饋調查機關,同時應注意和考慮以下問題并及時向調查機關提出:
1、出口經營者承諾的措施是否足以消除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如果承諾中價格的提高幅度沒有達到足夠的水平,則該承諾將會不足以消除傾銷的損害;
2、承諾協議一旦達成,其有效期為5年,因此還要考慮到承諾協議期間可能發生的原材料成本變動、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以及匯率波動等多方面的因素。承諾協議中應當規定在上述情況發生變動時可以采取的相應調整機制,以保證協議價格的合理性;
3、承諾協議的簽訂,還應該考慮到承諾協議的可行性。可行性的考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實際或潛在的出口商數量是否眾多;
(2)產品的種類規格是否繁多;
(3)產品經常更新換代,規格或技術參數是否經常發生變動;
(4)產品價格是否容易發生波動。
上述因素的存在可能會對承諾的監控造成極大的困難。如果無法對承諾的遵守進行有效的監督,則該承諾應不被接受。
4、出口商不合作的態度通常也是考慮的因素之一。因為如果大部分的出口商對反傾銷調查不予合作,則他們可能會通過受益于承諾的其它出口商對我國出口產品,從而達到規避反傾銷稅的目的。案例實踐:
在中國立案公告的19起反傾銷申訴案件中,不銹鋼冷軋薄板反傾銷案件中出現了簽訂價格承諾協議的情況。在該案件中,日本川崎制鐵株社會社和以浦項綜合制鐵株社會社為代表的6家韓國公司與外經貿部分別簽訂了價格承諾協議。上述公司同意從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不低于協議規定的參考價格向中國出售被調查產品。外經貿部在商國家經貿委后認為該承諾可以消除這些公司傾銷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的損害,最終接受了日、韓企業的申請,并于2000年12月15日就價格承諾協議達成了一致,該協議于2000年12月18日生效。從協議生效之日起,對這些企業不采取征收反傾銷稅的措施,而實施價格承諾協議。
十、終裁決定和反傾銷稅
在肯定性初裁決定作出后,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將對案件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別作出終裁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終裁決定一般應在立案公告后一年作出,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180天。如果案件需要延期,則調查機關將在1年期滿之前合理時間內延期申明。
如果最終裁定是否定性的,則調查程序結束;如果是肯定性的,則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征收反傾銷稅。
我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這一期限規定,被稱之為“日落條款”(SunsetClause)。但是,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十一、行政復審
《反傾銷條例》第49條的規定,反傾銷稅生效后,外經貿部經商國家經貿委,可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決定對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也可以在經過一段合理時間,應利害關系方的請求并對利害關系方提供的相應證據進行審查后,決定對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
第50條規定,根據復審結果,由外經貿部依照條例的規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外經貿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外經貿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外經貿部依照條例的規定,商國家經貿委后,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價格承諾的決定并予以公告。
復審程序參照條例關于反傾銷調查的有關規定執行。復審期限自決定復審開始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同時,在復審期間,復審程序不妨礙反傾銷措施的實施。
案例實踐:
目前,中國僅有一起行政復審案件,即聚酯薄膜反傾銷案件。
2000年8月25日,外經貿部與國家經貿委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聚酯薄膜的反傾銷調查做出最終裁定,決定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聚酯薄膜征收反傾銷稅。其中適用于韓國世韓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33%(其后稅率由韓國東麗世韓公司承擔)。
韓國東麗世韓公司于2001年10月11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提出申請,要求對上述的進口聚酯薄膜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審查認為其申請存在一些缺陷,如未提交申請書的公開卷,未提供過去一年對中國出口聚酯薄膜不存在傾銷的初步證據。該公司又于2001年11月12日提交了補充后的申請書。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審查認為,東麗世韓公司的申請提出了修改反傾銷稅及變更適用反傾銷措施的產品范圍的初步證據,符合《反傾銷條例》第49條的規定,經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后,決定自今年1月4日起開始進行復審。目前,該案件處于調查階段。
聽證申請書范文5
[關鍵詞] 美國337調查 現狀 法律分析 對策
美國337調查是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簡稱“337條款”),對不公平的進口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實踐中,337調查主要針對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果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有效的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權利人(無論其是美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可以向ITC提起337調查申請,并要求ITC采取相關救濟措施。
一、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現狀分析
1.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現狀
我國電子產業是我國外貿出口的主要行業,已連續多年居工業產品出口首位。據德國聯邦對外經濟信息局于2007年1月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電子產品出口額為780億美元,已超過了德國,躍居世界第一位,2007年我國電子產品的出口繼續擴大。 美國是我國電子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隨著我國電子產品出口美國的份額不斷增加,再加上中美貿易摩擦加劇,我國出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漠,所以我國是近年來遭受美國337調查最多的國家。在所有涉華337調查的案件中,電子產品占絕大部分,已超過50%??梢娢覈娮赢a品已成為美國發起337調查的重點。
截至2008年4月底,涉華電子產品337調查的具體情況見下表:
注:上表資料來源于中國商務部網站:topic.mofcom.省略
從上表可以看出,從2003年至2008年4月,38起涉華電子產品337調查案件中,專利類侵權調查有36起,占95%,商標類侵權調查有2起,占5%。在上述所有案件中,除了12起未做出裁定外,其余26起已結案的337調查案件中,只有2起勝訴,即被ITC裁定未侵權,占所結案件的5%,有17起案件與控方達成和解,以交納專利費來換取和平,占以上所結案的45%。有7起被ITC裁定侵權成立,占上述所結案的19%,其中1起發出了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另外6起發出了有限排除令。
2.涉案電子企業的回應情況
過去,由于我國電子企業大多對美國337調查不大了解,更不了解不應訴的后果,再加上訴訟費用昂貴(一般在100萬至1000萬美元),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所以我國電子企業多采用不應訴的回應方式。結果被訴企業不應訴,就自動敗訴,ITC就會作出缺席裁決,裁定申請人陳述的事實成立,發出永久排除令,使得我國所有生產該產品的企業無法進入美國市場。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國企業逐漸認識到不應訴的嚴重后果,開始主動應訴。在主動應訴的過程中,為了保證不會因敗訴而被ITC下達禁止令,從而達到保住一定市場的目的,大部分企業通過努力爭取庭外和解來解決問題,庭外和解可以通過互相交換知識產權技術進行合作,也可以通過向專利權人交納一定的知識產權使用費來達到和解的目的。這樣,不但可以免除高額的訴訟費用,還可以保住市場。到目前為止,面對337調查,積極應訴的企業很少。
二、我國電子產品遭遇美國337調查的法律分析
1.美國337調查的法律依據
337調查的基本框架最初由美國《1922年關稅法》第316節確立,后來在《1930年司莫特-郝利關稅法》第337節中被進一步明確。經過《1974年貿易法》、《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以及1994年《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等三次修改,337調查的申請門檻被大大降低,美國國內企業能夠更容易地證明進口產品侵犯其知識產權。越來越多的美國企業開始利用337條款對進口產品提起侵權調查。在實體法方面,337調查主要適用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款的有關規定、美國聯邦和各州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認定的各種法律,以及其他關于不公平競爭的法律等;在程序法方面,337調查主要適用包括《聯邦法規匯編》關于ITC調查的有關規定、《ITC操作與程序規則》、《聯邦證據規則》關于民事證據的規定、《行政程序法》關于行政調查的有關規定等。
2.美國337調查的主要程序
(1)發起調查:337案件可以由原告提起或由ITC自行發起,但多數都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提交調查申請應以書面方式提交至ITC秘書處。ITC收到申請書后將進行審查,并在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決定立案,ITC將在《聯邦紀事》中登載原告和事項,并向每位被告送達申請書和調查通知。如果ITC決定不立案,應當向原告說明理由。
(2)開始調查:立案后,ITC會立即向申請書中列名的美國被告,以及外國被告所在國駐美國大使館送達申請書副本及調查通知。如果申請書及調查通知未能由ITC送達,原告可以在行政法官同意的情況下自行送達。 被告應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20日內針對調查通知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決定是否應訴。被告沒有做出反應的,視為缺席(不應訴)。調查開始后不遲于90天內,ITC根據原告的請求發出臨時驅逐令,這適用于不需要證明國內工業損害的侵權案件。
(3)聽證與裁定:在調查期內,當事人和ITC指定的行政法官要舉行兩次聽證前會議,之后,將由行政法官主持召開聽證會,根據聽證會記錄和相關證據事實,行政法官做出初裁決定。初裁決定決定一經做出將自動地為ITC所接受并把它作為ITC的最終裁定。除非至少有一名ITC委員在45天內建議對初裁決定進行復審。
(4)復議和上訴:在ITC做出裁定后的14天內任何一方都可以請求對裁定進行復議。如果當事人不服該裁定可以在終裁決定生效后60天內向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對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不服,還可以再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對于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具有終局性的裁決,當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訴。
3.美國337調查的救濟措施
如果ITC經調查認定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的知識產權,ITC有權采取以下救濟措施:
(1)有限排除令,即禁止申請書中被列名的外國侵權企業的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2)普遍排除令,即不分來源地禁止所有同類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3)停止令,要求侵權企業停止侵權行為,包括停止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銷售、庫存、宣傳、廣告等行為。任何違反停止令的企業將會被處以每天十萬美元的罰款,或等同所涉商品當日銷售額兩倍的罰款,兩者中取高者。
(4)沒收令,如果ITC曾就某一產品過排除令,而有關企業試圖再次將其出口到美國市場,則ITC可沒收令。根據該沒收令,美國海關可以沒收所有試圖出口到美國的侵權產品。
救濟措施沒有確定的有效期,除非ITC認為侵權情形已不存在,否則排除令和停止令可在涉案知識產權有效期內一直執行。
三、我國電子企業應對美國337調查的策略分析
1.對337調查應對策略研究的總結
從目前的應對策略研究現狀來看,研究最深入、發展最系統的是法律類應對策略分析,具體內容如下:
(1)事先預防策略。我國電子企業應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推動新技術的研究和現有技術的保護,培養自主知識產權。在出口前應進行周密的市場調查,特別要進行必要的專利和商標檢索,在合同中對于侵權和應訴責任進行相關的認定,訂立仲裁協議,排除ITC的管轄權。
(2)應訴策略。一旦企業遭遇337調查,應主動、及時、聯合應訴,聘請有經驗的中外專業律師通力合作,分攤費用,積極配合調查機構,尋找對方的權利瑕疵,如原告是否為權利的合法持有人,原告的權利技術與商標是否與我方構成相同或類似,原告是否符合國內產業的定義。另外,企業為了贏得更多的準備時間,可以利用中止程序。最后企業也可以選擇適當時機進行和解。
(3)進攻策略。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利用337條款,在美國及時申請專利,獲得相關的知識產權,排除美國國內競爭和來自國外競爭對手的壓力。
(4)事后策略。即使被裁定敗訴,企業首先可以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降低損失。如在侵權被訴中有與自己有合同關系的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敗訴后,應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糾紛解決條款向第三方要求損害賠償;其次對產品進行技術改進,繞開原告所持有的專利,積極地向ITC申請撤銷有限排除令或普遍排除令。最后,企業要為產品尋找生路,應積極開拓美國以外的海外市場,減輕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程度。
2.關于建立、完善對美337調查應訴機制的若干建議
(1)明確應訴主體。337調查的應訴主體不是政府和行業協會,而是企業自己。雖然政府和行業協會起來很大作用,但如果讓政府和行業協會完全包辦了訴訟,有關訴訟的企業就會置身事外,認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企業要重視開發自有知識產權,同時應積極在國外申請和維護知識產權。所有涉案企業應積極應訴,才能維護自身在國際市場上的利益。
(2)充分發揮政府、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政府的角度來看,應加強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建立相關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重視知識產權的開發、積累和轉化,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讓知識產權所轉化出來的強大生產力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助推器。同時,政府還應建立預警制度,在信息提供、政策指導,以及對外交涉等方面發揮作用。最后,政府不妨考慮建立反337調查的基金會,專門為我國企業應訴337調查提供經費支持,減少應訴企業的應訴風險。
行業協會作為社會中介組織,是連接政府與企業的橋梁,能夠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所帶來的社會職能分工缺陷。由于行業協會對本行業情況比較了解,其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在企業遭遇337調查后,行業協會應積極、主動地與涉案企業聯系,幫助企業想方設法應對337調查。
(3)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在對美337調查反訴的過程中,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自己的337調查制度,采取進攻策略,保護我國涉外知識產權。該制度的建成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在與外國貿易時因知識產權糾紛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國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已經為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提供了最直接法律依據,該法第五章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對外貿易以及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第29條規定“進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并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禁止侵犯人生產、銷售的有關貨物進口等措施。”但從實踐來看,這一法律規定并不具備任何可操作性。
要建立中國式的337調查制度,首先我國立法機構應制定保障貿易知識產權的《反知識產權侵權法》,其次,要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在改進知識產權立法的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加強有效的司法審查制度對反知識產權的規則和調查裁決進行合法性控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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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申請書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排污口的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我縣水資源環境,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慶市水資源管理條例》、《重慶市排污口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的河道、水庫新建、改建或擴大排污口,以及對排污口使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排污口設置必須符合經批準的水資源保護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防洪規劃、城市規劃、水功能區劃、水環境功能類別劃分等要求,實行排污總量控制制度,要符合國家或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四條本辦法中所稱排污口,是指通過溝、渠、管道等排放設施向河道、水庫排放污水的出水口;新建排污口,是指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對原來不具有排污功能或已廢棄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排污口,是指對已有排污口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項的重大改變;擴大排污口,是指對已有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擴大。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擴大,以下統稱排污口設置。
第五條對在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和規范化整治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由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申請與審查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建設單位)設置排污口,應當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一)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建設項目,在河道、水庫設置排污口的,按照取水許可管理權限規定,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審查時,一并對排污口設置進行審查。
(二)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建設項目在河道、水庫設置排污口的,按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管理權限的規定,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時,一并對排污口設置進行審查。
(三)其他排污口的設置,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和市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七條建設單位在提出排污口設置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依據;
(三)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四)排污口設置對第三者有利害關系的,應提交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書;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材料。
第八條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排污口所在水域水質、水功能區要求、接納污水及取水現狀;
(二)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
(三)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種類以及排放濃度和總量;
(四)污水對水域水質和水功能區的影響;
(五)排污口設置對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的影響;
(六)水質保護措施及效果分析;
(七)論證結論。
第九條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應當委托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單位編制:
(一)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
(二)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
(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
第十條需要同時辦理取水許可和排污口設置申請的單位,可以將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的有關內容納入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一并編制。
第十一條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完備、符合法定形式的排污口設置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同意設置排污口的,應當作出同意設置排污口的審查意見;不同意設置排污口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組織專家評審。排污口的設置審查需要聽證的,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組織聽證。
專家評審和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所需時間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排污口設置申請之日起5日內,通知申請單位補正申請材料的全部內容:
(一)申請書(表)內容填寫不完整或不明確的;
(二)應提交的材料不完備的;
(三)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申請單位應在接到補正通知之日起10日內按照要求提交補正材料。否則,其排污口設置申請無效。
第十三條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排污口設置的審查意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排污口設置地點、排污方式和排污口大??;
(二)廢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總量;
(三)水資源保護措施;
(四)特殊情況下對排污的限制;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十四條排污口的設置直接影響他人重大利益的,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決定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利害關系人。申請單位、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同意設置排污口:
(一)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
(二)向排放總量已超過污染物限制排放總量的水域排污的;
(三)可能破壞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條設置排污口,應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排污口的建設或管理單位應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設立標志牌和安裝污水排放自動監控裝置,并保證其正常運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在河道、水庫設置的排污口,未按法律規定履行審查程序的,應當重新進行登記。排污口的建設或管理單位應在接到排污口登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材料到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登記。排污口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污口登記表;
(二)對受納水體的水環境影響分析報告;
(三)污染物種類及排污量;
(四)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簡要說明;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有關材料。
第十九條在河道、水庫設置排污口的建設單位,每年1月30日前,應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及排放量統計表。
設置排污口的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交報表或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條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排污口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委托有法定資質的水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監測。
設置排污口的建設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監測工作,不得拒絕或逃避監測。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在河道、水庫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重慶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排污口設置申請書和排污口登記表等文書采用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