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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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1

一、主要內容

我市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一)家電下鄉產品。我省家電下鄉中標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

(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持有我市農業戶籍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所有人員,但每戶農民四年每類產品最多補貼一臺(件)。

(三)實施時間。從2009年2月1日開始,到20*年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四)銷售網點。由商務部、財政部通過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以下稱“銷售企業”,名單見附件),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地縣級經貿部門備案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3)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4)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操作人員。中標銷售企業設定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應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中標企業的加盟協議、授權書或證明及作為中標企業網點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縣(區、管委會)經貿(發)局(科)登記確認備案并簽署銷售服務責任書。

(五)補貼申報。農民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農業戶籍的戶口簿原件、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儲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補貼。

二、主要任務

(一)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組織調配貨源。要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2.健全銷售網絡。要加強縣鄉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3.進行網點備案。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完整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隨帶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4.加強經營督導。要組織家電下鄉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錄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并報市經貿委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6.提供優質服務。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級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級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7.積極開展宣傳。要配合經貿、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經貿部門報告。

8.規范市場營銷。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保證全市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家電產品的中標價格進行銷售,中標企業不得因實行補貼商品熱銷而提高供貨價格。如發現或舉報查實中標企業隨意提高供貨價格,由市經貿委上報取消其銷售企業資格。

9.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每月底向經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二)經貿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要代本級政府制定本區域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

2.開展業務培訓。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培訓縣鄉有關工作人員,培訓內容主要是學習有關政策、工作要點、信息管理系統、網點備案及審核發放補貼資金程序等。確保各級管理部門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3.廣泛宣傳政策。由經貿、財政部門統一制作“*省家電下鄉政策解答”、宣傳頁等材料,印發宣傳單,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郵政函件、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推動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4.受理網點備案。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5.規范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6.做好協調服務。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7.加強監督管理。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掌握工作動態。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上級經貿部門備案。

8.建立投訴舉報制度。要設立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三)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2.及時支付補貼資金??h級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購買人使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等賬戶且其開戶銀行不是特設專戶開戶銀行的,縣級財政部門可以將補貼資金通過特設專戶,直接支付到專用存折開戶銀行,由其分解到購買人專用存折的賬戶。

3.建立資金臺賬??h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實行封閉運行。

4.加強監督管理。按照省財政廳下發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管理辦法》,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顚S煤图皶r足額兌付;要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5.安排工作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安排落實家電下鄉工作經費,切實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莆田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經貿工作的副市長為組長,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統籌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負責家電下鄉有關日常工作。各縣(區、管委會)也要成立家電下鄉工作協調機構,切實搞好協調服務,確保我市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2

2020年已經過去了,在部門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取得了一些成績,同時也存在很多問題,為了彌補不足,在2021年中能更好地完成工作,總結經驗,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和各方面協調能力,現將2020年度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工作管理

及時收集、匯總國家相關部委、省、市等部門出臺的關于低碳方面的政策、法規等;分析研究適合本公司的政策法規;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做好內審及外審工作。出版低碳簡報5期。

二、低碳港口建設

編制省交通廳、無錫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領導實地調研低碳港口建設進展情況材料。

收集、整理江陰港創建綠色低碳港口主題性項目驗收材料,并順利通過了省級預考核和部級考驗驗收工作。

參加了中國港口協會、省交通運輸廳、無錫市交通運輸局等單位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會議工作。

編制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申報材料(風光互補供電系統、輪胎吊油改電、分布式風力發電系統)。

編制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現代化創新成果申報材料。

三、降本增效

積極申報省交通運輸廳、市經信委等上級主管部門節能減排項目補貼資金,2020年共獲得省交通運輸廳115萬元、江陰市經信委7.33萬補貼。

與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合作,對港區內內燃驅動起重機和卸船機進行效率檢測,獲得資金10萬元。

四、項目管理

積極做好項目實施和維護工作,如能效管理平臺和樓宇電能在線監測系統。

針對新上的集團公司節能減排項目進行項目前期的備案工作。

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如通用碼頭港池泊位的備案、岸線、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批復。

五、會務工作

編制長江港航物流聯盟綠色航運專委會會議資料,并做好會務工作及日常事務。

配合辦公室做好八省市港口(港航)協會聯席會議的會務工作等。

六、完成領導交辦事宜

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事宜。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通過實施家電下鄉,引導建立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生產和流通體系,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和銷售企業到縣以下建立家電銷售網絡,構筑農村便捷、順暢的家電產品銷售與服務體系,提高農村家電商品擁有率,改善農民生活,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實施時間和主要內容

實施時間: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為期4年。

主要內容:針對農民消費升級的新趨勢,開發和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性能可靠、質量保證、物美價廉的家電產品,并提供滿足農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務,同時對農民消費給予適當的補貼。初步選擇銷售既有利于改善農民生活,又有利于促進生產發展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摩托車、電腦、空調、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太陽能)、微波爐、電磁爐等十類家電產品(其中摩托車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由中央和省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貼,以提高農民購買能力,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擴大農村消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三、產品標準和補貼對象及申報

(一)家電下鄉產品及最高限價。家電下鄉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摩托車、電腦、空調、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太陽能)、微波爐、電磁爐十類。其中,摩托車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彩電單價不超過2000元,電冰箱(含冷柜)單價不超過2500元,手機單價不超過1000元,洗衣機單價不超過2000元,空調單價不超過2500元,電熱水器單價不超過1500元,燃氣熱水器單價不超過2500元。摩托車、電腦、微波爐、電磁爐、太陽能熱水器的最高限價待上級部門確定后另行下達。各型號產品的最高終端零售價不得高于產品中標價格。

(二)補貼對象和標準。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我縣具有農業戶口并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的所有人員,每戶農民對每類家電下鄉補貼產品最多可購買2臺(件),農戶憑身份證、戶口簿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中央和省財政對其給予產品銷售價格13%的補貼。

(三)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提供如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報貼補手續:1、購買產品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原件;4、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5、購買人農資綜合直補一卡(折)通(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金融機構開立儲蓄賬戶)。

鄉鎮(街道)便民中心負責統一集中受理;鄉鎮(街道)財政所負責辦理補貼申報手續。

四、家電下鄉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

(一)家電下鄉銷售企業。經過省經貿委、財政廳推薦和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承擔我省家電下鄉銷售企業36家(名單見附件)。

(二)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1、具備的條件:一是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二是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四是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五是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日用品承辦企業鄉級店凡有家電經營業務且具備條件的,與銷售企業簽訂加盟協議后可作為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2、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于規定時間到縣經貿局申請集中備案,并簽訂《*縣家電下鄉銷售網點保質量優服務講誠信責任書》。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經貿局申請備案,并簽訂《*縣家電下鄉銷售網點保質量優服務講誠信責任書》。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3、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4、登錄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及時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在產品售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縣經貿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經貿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貿易糧食局、市財政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5、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按照“先退補貼后退貨”原則,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稅務發票到鄉鎮(街道)財政所審核,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街道)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稅務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五、貨源供應及價格

(一)組織好貨源。銷售企業要制定家電下鄉商品的供應計劃,盡快與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全縣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做到不斷檔、不缺貨,滿足購買需求。要加強經營網絡銷售信息溝通和市場預測,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供貨計劃,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二)嚴格執行零售價格。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生產企業中標的家電下鄉產品零售價格或低于中標零售價格銷售,不得隨意提高價格,如自行提高價格的,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

六、補貼資金的審核、發放與管理

(一)細化資金管理辦法??h財政部門要按照《*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我縣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

(二)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街道)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稅務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稅務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稅務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2臺。鄉鎮(街道)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財政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

(三)及時支付補貼資金??h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四)建立資金臺賬??h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五)加強監督管理。縣財政部門要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足額的預撥資金,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縣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顚S煤图皶r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應急預案

(一)網點供應不及的處理。縣經貿局在選定鄉鎮(街道)銷售網點時,要擬定1個備用網點,一旦核準的銷售網點出現供應不及和其它緊急情況,在報請上級核準后,立即啟動備用網點。

(二)網點銷售管理。為了防止家電下鄉期間集中購買所引發的供貨間斷、排隊爭購等情況,緩解供需矛盾,方便農民購買,各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可采取預約登記、組織團購、送貨上門等切實可行的得力措施,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和安全。

(三)市場出現混亂的處理。對出現搶購、擠購等市場秩序混亂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銷售活動;情況嚴重的,縣公安部門要出面維持秩序,并采取措施進行整頓,秩序穩定后再開始銷售。

對群眾舉報經營設施不足、服務態度差、經營秩序混亂的網點,各有關部門要立即停止其銷售,并取消其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資格。

(四)貨源出現斷檔的處理。銷售網點出現貨源斷檔、銷售中斷時,不準關門停業。有關網點要主動向待購者做好解釋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諾,同時立即與上一級銷售機構或總部緊急報告,并在最短的時間內補充貨源。對由于貨源不能及時補給而引起市場波動和其他不測情況的,要追究有關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的責任。

(五)規范促銷行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第16號),加強對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促銷行為的監管。任何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不得就家電下鄉搞限時限量促銷;促銷活動要與售貨現場相分離;組織較大規模促銷活動時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等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六)對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處理。對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要嚴肅查處,追回補貼款,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認真做好家電下鄉工作的政策宣傳

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是實施家電下鄉工作的重要環節。相關單位要采取得力措施,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公告、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將家電下鄉補貼產品、銷售網點、補貼辦法、申領手續等有關政策和辦法宣傳清楚、解釋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讓老百姓知道買什么、在哪里買、如何申請補貼,讓農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實把國家對廣大農民的關懷落到實處。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4

一、提升農業科技含量,增強農業支撐能力

1、推進先進技術應用。每個鄉鎮安排一個村試點,實施大豆大壟密植連片500畝以上每畝補貼10元,玉米“通透密”連片300畝以上每畝補貼15元,小麥“早高密”連片300畝以上每畝補貼10元。

2、強化科技園區建設。按照“四化”、“五統一”標準,切實提高農業標準化種植水平,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級核心示范園區補貼2萬元;鄉鎮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達到標準的,補貼1萬元;村級科技示范戶每戶補貼200元。

3、促進耕地土壤有機質提升。實施有機肥補貼政策。2011年,重點在村、村、村等村,實施2.5萬畝的生物有機肥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20元/畝,即直供50萬元的生物有機肥。

4、擴大農業陽光保險規模。對參加農業陽光保險的地塊,每畝補貼2.25元,全縣計劃補貼40萬畝。以有效提高全縣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

二、優化生產經營形式,提高農業發展后勁

5、鼓勵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沿江鄉鎮組織l0戶以上農戶流轉土地并發展規模經營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山區鄉鎮組織10戶以上農戶流轉土地并發展規模經營連片面積達到1500畝以上,并且達到“五統一”標準的,經縣、鄉、村相關部門實地調查、核實、認證后,實施深松起壟的享受補貼15元/畝,實施淺翻深松的享受補貼10元/畝。并優先安排農田基本建設投入等優惠政策。

6、鼓勵加強農機投入。對鄉鎮、村及發展規模經營的經營主體和農戶,給予優先扶持農機作業合作社建設和農機單機購置補貼。

三、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7、扶持發展特色經濟作物。積極引導農民發展特色農業,穩步提高高產高效農作物種植比例。單塊地種植馬鈴薯在300畝以上的,對購買馬鈴薯播種、收獲機械的每臺機械給予購機款30%的補貼,最高補貼限額為5萬元。對新建日光節能溫室3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20元/平方米的補貼。支持萬畝水飛薊示范基地、萬畝麥豆輪作示范基地、萬畝雜糧示范基地、萬畝小麥和玉米示范基地建設,并給予優先立項,優先扶持發展。

8、大力發展外向型農業。大力支持從事境外農業生產的企業和個人,扶持培育境外農業生產開發的龍頭企業,并保證享受縣政府發展外向型農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力爭2011年實現境外開發土地面積20萬畝的目標。

9、積極發展勞務經濟。鼓勵和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對參加由政府指定機構組織開展的技能培訓的勞務人員,實行全部免費培訓。對將耕地通過轉包、租賃、轉讓等形式全部流轉的農戶,在轉移到其它行業過程中享受優先審批權,優先給予政策扶持。

四、全力開展場縣共建,實現兩地資源共享

10、推進跨區作業。農場跨區到地方各村開展“三代”作業的,享受與農民同等待遇。

11、推廣農場栽培模式。對整村推進實現農場代耕、代種、代收和實行農場栽培模式的,每畝補貼20元。

五、補貼管理辦法

(一)領導組織。成立以縣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縣農業局、財政局、農機局、監察局和審計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落實農業生產優惠政策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審批、監督和驗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局,負責受理項目申報、管理及召集領導小組成員議事會議等工作。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5

一、家電下鄉補貼范圍、對象及標準

家電下鄉推廣時間從20*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底止。*市從2009年1月15日開始正式全面啟動家電下鄉銷售及補貼工作。農牧民在此期間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可以申領補貼。家電下鄉推廣納入補貼范圍的產品是:彩電、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類,產品的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體品牌、規格以商務部、財政部招標公告為準。補貼對象為*市境內具有當地農業和牧業戶籍的農牧民。補貼標準為銷售價格的13%。在家電下鄉推廣期內,農牧民每戶每類產品最多可購買一臺(件)。

二、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應堅持的原則

一是推廣產品和流通企業雙認定原則。推廣產品和流通企業必須是商務部、財政部公布的中標對象,每個產品隨機附帶唯一的產品標識卡,中標流通企業的銷售網點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并經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二是網點管理責任可追溯原則。同一個銷售或維修服務網點,只能由一家中標企業進行備案并承擔管理責任,不得多頭備案,導致責任不清。中標企業除直營網點外,對加盟和授權網點應允許其經營者自愿選擇中標企業,并不得限制其下屬銷售網點經營、銷售其他品牌產品,防止人為造成斷檔脫銷。

三是購買不受屬地限制和補貼領退屬地化原則。農牧民可以在自治區境內任何一家由自治區商務和財政部門公告備案的家電下鄉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憑有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蘇木)辦理補貼領?。ɑ蛲诉€)的審核認定手續后,由旗縣市區級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支付(或收回)補貼資金。

三、銷售企業、銷售網點備案條件和補貼申報

(一)承擔銷售任務的流通企業。由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中標的20家生產和流通企業作為承擔我市家電下鄉銷售任務的流通企業。分別是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青島海爾銷售公司、青島海信營銷有限公司、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國美電器集團、TCL集團股份公司、廣東美的電器集團股份公司、青島澳柯瑪商務有限公司、河南新飛電器有限公司、四川長虹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通信集團公司、江蘇白雪電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創維—RCB電子有限公司、陜西寶雞長嶺冰箱有限公司、赤峰海達電器有限公司、星星集團有限公司、飛龍家電集團有限公司、*東鴿事業有限公司、呼倫貝爾龍風經貿有限責任公司。

(二)銷售網點必須具備以下備案條件:(1)屬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4)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5)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三)補貼申報:農牧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15日內,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蘇木)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儲蓄存折(可以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金融機構開立儲蓄賬戶。鄉鎮(蘇木)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旗縣市區財政部門,旗縣市區財政部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四、主要職責任務

(一)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銷售企業要按與自治區商務廳簽訂的責任書,在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絡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兌現承諾,作為檢查、考核的依據。銷售企業不履行承諾以及有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旗縣市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可取消其家電下鄉網點備案資格,并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備案,或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報請自治區商務廳、自治區財政廳取消銷售企業資格。

2、成立領導機構。銷售企業要認真研究制訂切合本企業實際的工作方案,包括領導班子組成、市場測算和預期目標、農村牧區網絡建設計劃、保障和應急措施等,按規定報旗縣市區商務、財政部門,并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備案。

3、組織調配貨源。銷售企業要按家電下鄉產品的類型、規格準備充足的貨源,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牧民手中。

4、健全銷售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強旗縣市區、鄉鎮(蘇木)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蘇木)覆蓋面,完善農村牧區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牧區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要采取多種措施保證在較短時間內對旗縣的銷售和服務覆蓋面達到100%(含直營、加盟、授權的網點)并逐步向鄉鎮(蘇木)延伸。為保證農牧民方便購買和就近維修家用電器,減輕農牧民購買費用,引導支持家電下鄉中標企業在每個鄉鎮(蘇木)設立銷售和服務網點。其中要對有經營能力且具備條件并與中標流通企業簽定加盟協議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鄉鎮(蘇木)級農家店優先選擇。對暫不具備設立銷售服務網點條件的邊遠鄉鎮(蘇木),要采取組織農牧民進行團購、設立臨時銷售點或大篷車送貨下鄉等形式,滿足農牧民購買需要。

5、銷售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中標企業的銷售網點需持《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申請書》、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以及與中標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店無需提供協議書即可進行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6、加強網點經營管理。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牧民購買須知;要為農牧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牧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7、及時錄入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錄入信息的備案網點,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導致農牧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8、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牧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銷售網點首先依據標識卡號碼及產品生產編號查詢購買人是否申報或領取補貼。對未申報補貼的,直接進行退貨操作,錄入退貨信息,收回并銷毀產品標識卡(以下簡稱退貨手續)。對已申報補貼備案,但未領取補貼資金的,銷售網點應立即幫助聯系其原補貼備案機構,注銷該購買人的補貼申報備案信息后,辦理退貨手續。對已領取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向購買人出具《家電下鄉補貼資金退還表》(見附件1),會同購買人填寫相關內容,指導購買人辦理補貼退還手續以及到原補貼備案機構審核簽章,最后據此辦理退貨手續,并逐筆建立退貨記錄,附上《家電下鄉補貼資金退還表》原件、作廢發票復印件(加蓋企業營銷簽章),留存5年備查。

9、準確開填稅務發票。對補貼類產品購買人,要準確開具稅務發票并提交隨機標識卡。開具發票可以一人(一戶)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戶)共開一張發票。發票除完整清晰填寫品名、規格型號、價格、購買日期等外,還須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產品標識卡號碼(一票多品均需填寫),并實時將標識卡號碼及產品生產編號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

10、積極開展宣傳。銷售企業要配合商務、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牧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旗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11、規范市場營銷。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得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

12、加強制度建設與培訓工作。銷售企業要從購、銷、存到配送、維修、服務和信息上報等工作方面,建立健全家電下鄉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實政策、執行制度為重點內容,對企業和各相關的業務、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確保推廣工作順利推進。

13、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定期向商務、財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二)商務主管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各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本地區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細則,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要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搶購、脫銷、斷檔、不正當競爭以及農牧民不能及時領到補貼等,事先制訂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2、開展業務培訓。市、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中標企業要積極組織開展家電下鄉政策宣講和家電下鄉信息管理操作系統的業務培訓,確保各級管理部門以及銷售網點能夠準確了解政策內容和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3、廣泛宣傳政策。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通過新聞會及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牧民家喻戶曉,充分調動農牧民的積極性。

4、受理網點備案。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在接到銷售網點提交的備案申請后,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加快網點備案進度,及時組織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備案材料并到現場核查完畢,同時進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將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予以確認。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在受理網點備案時,不得放松備案標準和要求,不得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5、規范市場秩序。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牧區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6、做好協調服務。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牧區消費特點,向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7、加強監督管理。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并于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分別向市商務、財政主管部門報告。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旗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8、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三)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市、旗縣市區財政部門按著《*自治區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可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2、分解撥付補貼資金。市財政局測算全區及各地補貼資金規模,做好補貼資金計劃,將補貼資金分解預撥到各旗縣市區財政部門。

3、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蘇木)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牧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

4、及時支付補貼資金。旗縣市區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5、建立資金臺賬。旗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6、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顚S煤图皶r足額兌付。

7、安排工作經費。市及旗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五、搞好推廣信息報送與總結協調工作

(一)搞好信息報送

各級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和各中標企業要認真學習和正確操作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登錄、查詢相關信息。各旗縣市區財政、商務部門務必于次月3日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務必于次月5日前對口報送上月推廣工作統計數據、進展情況、經驗和推廣效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立即書面上報。其中:旗縣市區及市財政部門按月填報《*自治區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安排及支付情況統計表》(見附件),旗縣市區財政部門于次月3日前將上月統計表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于次月5日前將上月統計表報送自治區財政廳。推廣工作結束后,旗縣市區財政部門同時填制紙質報表,簽字、蓋章后于2012年12月10日前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于2012年12月15日前匯總后報送自治區財政廳,分別作為清算依據。旗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按月填報《*自治區家電下鄉銷售情況統計表》、《*自治區家電下鄉售后服務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附件3),旗縣市區商務部門于次月3日前將上月統計報表報送市商務局,市商務局于次月5日前將上月統計匯總表報送自治區商務廳。

(二)做好推廣總結

各旗縣市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和各中標企業每年要從農牧民受益、企業擴銷、農村牧區家電流通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補貼落實到位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總結,并形成文字材料報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

(三)搞好工作協調

市政府成立全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由是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財政、商務、經委、公安、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為成員,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

培訓補貼資金申報材料范文6

一、扶持重點和主要建設內容

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扶持重點是能有效提高特色農產品生產能力和質量、品質的基礎設施必要的設備建設。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產基地內土地整治(清淤)、基地道路、排灌溝渠、護坡等;為生產基地配套的倉庫、場地等生產輔助設施以及水電設施;少量溫室大棚、植保機具等設施;分級包裝、保鮮儲藏及冷鏈設備;必要的農產品安全、質量檢測和培訓設備。不得安排辦公、生活等非生產性設施建設。

二、建設要求

(一)各區縣(市有關單位)是區域特色農產品示范基地建設的責任主體,各區縣農委是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各區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的籌措監管。

(二)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必須納入農業發展規劃,按照突出重點主導產品、布局合理、一次規劃、分步實施、規范運作的要求穩步推進。

(三)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范圍,不應與設施糧田、設施菜田等已建農業基礎設施項目范圍相重復。

三、扶持政策

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資金籌集采取政府投入和項目建設單位配套投入相結合的方式。申請扶持的項目投資規模原則上不超過600萬元。項目建設單位自籌資金比例不低于項目投資總額的20%。

根據不同區縣財力狀況,財政資金實行差別政策。其中,浦東新區、閔行、寶山三區由市財政承擔35%,區財政承擔65%;嘉定、松江、青浦三區由市財政承擔50%,區財政承擔50%;南匯、奉賢、金山三區由市財政承擔70%,區財政承擔30%;崇明縣由市財政承擔90%,縣財政承擔10%。

市有關單位按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給予市財政補貼。

四、項目申報與立項

(一)申報條件

1、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非自然人)。

2、申報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項目需具有區域化、專業化、規?;a特點,資源優勢明顯。種植業核心區域集中連片的面積原則上不低于300畝。

3、項目建設單位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與農民建立了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4、區(縣)財政局和項目建設單位對項目投資所需的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分別出具承諾書。

(二)申報審批程序

1、各區縣農委(市有關單位)依據本市“十一五”農業發展規劃以及本區域農業發展重點,指導組織項目建設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2、區縣農委、財政局,有關單位對項目實施方案審查后,符合條件的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報市農委、市財政局。

3、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評審機構對區(縣)上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和整改情況,由市農委會市財政局聯合批復項目計劃。

(三)申報材料

1、填報**市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標準文本;

2、項目建設明細內容與投資概算;

3、提供項目基地的區位示意圖、現狀圖和規劃圖,比例為1∶5000,需詳細標明原有道路、渠道、水系等現狀以及需建設內容的布局位置與工程數量,圖紙需委托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

4、提供項目實施單位的法人證書和上年度財務報告;

5、相關的建設管理措施等。

五、項目管理

(一)市農委負責指導、協調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市財政負責對項目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管。

(二)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批復計劃,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調整建設內容和改變資金用途,對確需調整項目建設方案的,必須報市農委、市財政局核準同意后,方可實施。

(三)建設項目符合政府采購規定的,均應由區縣負責實行政府采購。

(四)項目資金實行區(縣)級財政報賬制管理和專帳核算,項目建設資金按照工程進度撥款,預留10%市級補貼資金,待項目驗收通過后按批準的項目決算結清。

(五)強化項目質量管理,實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各區(縣)、市有關單位應擇優委派工程監理機構,對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理,并定期向項目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六)項目竣工決算實行審價制,項目完工后各區縣(市有關單位)應統一擇優委派工程審價機構實施工程審價,并根據審價報告及時上報工程項目決算。

(七)各區縣應及時組織區縣有關部門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預驗收,若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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