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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1
領導廣大農民組織起來,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則,發展勞動互助和農業生產合作社,這是農業生產從分散的個體經營,走向集體化,走向社會主義的必經道路,是黨在農村經濟發展方向問題上的基本方針;也是保證農業豐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于一九五二年農業生產的決定》中,也具體地要求“老解放區要在今、明兩年把農村百分之八、九十的勞動力組織起來,新區要爭取在三年左右完成這一任務。”要克服農民傳統的分散經營的保守思想,普遍地組織起來,這是一項重要而又艱巨的任務。青年團應該在這一工作中,積極發揮黨的助手作用,特別應該加強關于農業互助合作的宣傳教育工作。
各地青年團的組織在進行關于農業互助合作的宣傳教育工作時,應特別注意到要結合當地互助運動的具體情況。在新解放區或是互助運動薄弱的地區,主要是要大量發展簡單的和季節性的勞動互助組,所以在這些地區,應該廣泛宣傳互助合作的意義,打破各種思想顧慮,如“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和“埋頭生產”“革命成功、自耕自足”等自私自利思想。說明互助合作要根據自愿和互利的原則;說明農民要想克服分散經營中所發生的困難(如缺乏耕畜、農具或因疾病耽誤農時等),迅速地增加生產,走向豐衣足食,并使國家能得到更多的糧食和工業原料,一定要提倡農業的互助合作。在宣傳中要克服部分團員和青年群眾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的錯誤思想。在已經有初步互助運動基礎的地區,要宣傳如何進一步鞏固和提高互助組,將簡單的、季節性的勞動互助組提高為常年互助組。在群眾互助經驗較豐富而又有較強領導骨干的地區,要宣傳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好處,說明農業生產合作社是農業生產互助組織在現時的高級形式,它具有集體經營土地、統一使用勞動力,有較健全的民主制度等優點,可以便于計劃生產,使地盡其用,更方便地調劑勞動力,發揮勞動分工的積極性。此外,還應該向團員和青年群眾根據報上登載的國營農場、集體農場的介紹,聯系當前的互助合作運動,進行前途教育,指明未來的幸福遠景,以擴大他們的眼界,增強他們對生產的信心。在宣傳中對于有些團員和青年的急躁思想,應及時批判,糾正某些把青年從家庭里抽出來組織青年互助組,或是不根據自愿原則,簡單地拉人編組的辦法。
在農村中,讀報組的骨干和黨的宣傳員中,團員占很大的數量、團的組織應在黨的領導下經常注意對他們的幫助,使他們在協助黨進行農業互助合作的宣傳工作中能充分發揮作用。此外,青年團還應充分利用傳授站、黑板報、廣播臺等宣傳武器,來向廣大群眾進行宜傳。
近來人民日報連續發表了《耿長鎖領導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三月十九日)《川底村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三月二十一、二日)《一個集體農莊的成長》(三月二十四、五日)《湖北省浠水縣徐定學互助組》(三月二十八日)等文章,各地報紙上也有許多先進互助組、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經驗介紹,這些都是生動有力的宣傳材料。青年團在進行關于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宣傳時,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材料 。(明英)
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2
關鍵詞:農業合作社;新農村建設;作用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深入,“三農”工作成為關乎改革與發展命運的重要工作內容和戰略思路,其中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也成為目前的社會主義建設的具體工作目標和要求。在當前如火如荼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充分利用和高效配置現有的資源、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成為農業發展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新興的農業合作組織發揮出了重要的作用。以農業合作社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業合作組織是農民在進行農業產業化經營和新農村建設中的一個創新性舉措,也是一大創新。因此,本文將結合目前的農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以山東省利津縣陳莊鎮農業合作社發展案例作為基礎,就新時期農業合作組織在新農村建設中所起到的重要的作用進行闡述。
1 生產發展
發展農業合作組織是適應農業發展形式,實行農業產業化的重要途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生產要想提升效應以或得長足的發展,提升勞動者的勞動素質和產品市場的競爭力成為重要的途徑。然而,目前的農業生產受到傳統農業習慣以及落后思想的影響,加之自身科學素質較低和市場信息的閉塞,使得傳統農業生產處于市場劣勢狀態。以家庭作為組織單位的個體是無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獲得市場的主動權的。新時期,農業生產要想提升自身的經濟效應和市場競爭力也就必須進行有機地組織與管理,實行產業化經營的道路,以自愿加入的形式,“抱團”生產,將有限的科技、人力、機械、市場、資金和土地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機的融合,進行高效組織、擴大規模、提升水平、降低成本和提升質量為目標的產業化經營,以此來獲得更大經濟效益。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業產業化經營成為主要發展方向,依托良好的農業基礎,陳莊鎮先后組織和發展了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組織達到70多個,其中經濟規模較大的達上千萬元以上,經營領域涵蓋了經濟作物、漁業生產、良種養殖、林果業和蔬菜種植等多個領域。這種以服務農民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的農業合作社必然為廣大農民所接受,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2 生活寬裕
農業合作組織是增加農民收入、提升經濟效應的重要渠道。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農村發展的宏偉藍圖和精彩揭示,其中“生活寬裕”也是對農民生活幸福的最好愿景;農業合作社成為農民增產增收的重要渠道。農業合作社具有單個家庭組織生產所不具備的發揮優勢,諸如:農戶組織程度高,成本降低;信息通暢;統一良種、施肥、病蟲害防治等生產管理。常言道 “眾人劃槳開大船”,農業的集約化生產模式有機地化解了各種風險,這些優勢有效地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了農業產出。以陳莊鎮臨合蜜農業生產合作社為例,這一傳統意義上的農業村,在實施了以農業生產合作社作為主要生產模式的集約化經濟之后,村級經濟整體發展規模擴展了30%以上,農民增收達到20%以上,一時間臨河村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榜樣和標桿。據陳莊鎮的一項經濟調查數據顯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與一般農戶比較,年人均純收入通常要高出15%~30%。在目前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進程中不難發現,農民通過自主合作的組織形式,使得農業生產呈現產業化經營的狀態,經濟收入實現再分配,是增加農民收入重要渠道。
3 村容整潔
農業合作組織是完善村級管理、改善農村面貌的重要力量。整潔的村容和良好的生活環境對于生活在農村的農民來講,是其世代追尋的發展目標。農業合作社作為新時期農業發展的新興經濟組織,與村兩委一道稱為建設新農村的重要力量,因其自身的組織優勢發揮作用。農業合作社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下,進行組織和從事經營活動,提供具有經營性、盈利性的農業服務的同時,也可以積聚自身的經濟力量和社會力量為農村建設服務,這是社區所不能替代的。諸如:在陳莊鎮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業合作社為村容、村貌的改善,基礎設施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v觀郭屋村、臨河村、新發村、一千二村等新農村建設的先進村建設過程中,不難發現農業合作組織忙碌的身影,他們“有錢的出錢、有人的出人、有機械的出機械”,他們成為農村建設的榜樣。
4 管理民主
農業合作組織是創新農村管理和構建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農村所實行的“”為主經濟形式客觀上分散了農民參與民主管理的經驗與熱情,而農村基層組織也因此缺乏對農村進行有效和建設性社會管理,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的和諧與穩定。而農業合作組織多堅持的“民辦、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組織原則,因其內在的可操作性和人性化獲得農民的認可,內在體現了推進新農村建設對民主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農業合作組織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將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有機利用,消除了農村因為閑散人員聚集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同時,依托自身的人力優勢和經濟基礎,參與到化解公共矛盾、解決基礎設施“欠賬”、個人糾紛等社會問題的解決實踐之中,為農村的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此外,農村合作組織還在傳播科學技術、破除封建迷信、和諧黨群關系、落實國家政策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成為創新農村管理和構建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
5 結語
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3
自主經營,多戶家庭農場優勢明顯
這家農場兼營牛奶和種植。農場負責人洛塔爾·帕夫洛夫斯基告訴筆者,他所在的卡施泰特農業生產合作社從上世紀50年代起開始生產牛奶,目前農場1200多頭奶牛年產奶1.2萬噸,這是合作社的主要收入來源。
在農場里,筆者很少看到工人。“農業生產的自動化程度越來越高,所需要的勞動力也就越來越少了。”帕夫洛夫斯基解釋道:“你剛剛看到的那個開拖拉機的女人,她家里有30公頃土地,但她不愿自己單獨經營,而是愿意在這里工作,于是加入了合作社,把土地租給了我們,來這里上班了?!迸练蚵宸蛩够f,比起一些家庭農場,這種多戶家庭農場的形式有很多優勢?!皢螒艏彝マr場很可能要一年365天工作,可在我們這里,工作的時間是固定的,生病了可以有人頂替。農場還有很多福利,讓人感覺是在一個團隊里面。”
卡施泰特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經營狀況良好,農民在這里工作,工資可以拿到每小時10歐元,此外,股份持有者還享受每年的分紅,退休撤股的時候能夠根據工齡和職務的不同獲得一筆津貼。合作社的發展決策都由農民自己做主,“未來20年我們的發展經營都將不成問題”。帕夫洛夫斯基說。
目前,德國農業生產模式趨向靈活。2010年,德國近30萬家農場中,90%以上為家庭農場。德國農民聯合會的發言人約翰內斯·豐克說,德國農場大部分為家庭自主經營,很多農場不再自己購置大型設備,而是租用其他公司的設備以及服務,他們的耕作方式越來越靈活。
明確用途,通過政策調控土地價格
走在卡施泰特農場的核心區域,筆者看到很多新購置的農用耕種設備,還有新建的牛舍、屋頂上新裝的太陽能板、自動化轉盤擠奶臺等現代化設施,牛舍擴建計劃也正在籌備中。
帕夫洛夫斯基介紹說,在過去3年里,公司用于生產擴建、設備更新換代的投資共550萬歐元,其中150萬歐元是自有資本,300萬歐元來自銀行貸款,還有100萬歐元是從聯邦州獲得的資助。歐洲農業基金與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資助一起用于幫助農場提高競爭力、改善環境、提高農產品多樣性。聯邦州在制定資助條件時擁有一定的自。
此外,德國政府通過政策調控農業用地的價格。根據德國農民聯合會的統計,近年來德國農用土地價格增長迅速,僅2011年土地價格就增長了14%,達到每公頃1.35萬歐元,其中東部聯邦州的土地價格增長了19%。德國的法律規定,保障農業用地不能用作非農業用途。近年來,聯邦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使得很多企業投資種植谷物和油菜籽用于生物能源領域,目前這類用途的農業用地占230萬公頃。
豐克認為,過去幾年,生物能源在政府的引導下發展很快,隨著政府減少對生物能源補貼的討論,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也相應大幅減少,目前德國農產品用于食品和能源的比例處于較為平衡的階段。
注重環保,政府資助不與產量掛鉤
德國是歐盟第二大農業生產國,也是歐盟最大的牛奶、豬肉生產國。2011年,德國農業產值為523億歐元,占歐盟的13.6%,僅次于法國。考慮到歐盟市場與世界市場的農產品存在價格差,為了保證歐盟食品安全和農民收入,歐盟向農場提供直接津貼補助。
豐克向筆者介紹,在德國,這一津貼不再與產量多少掛鉤,而是重視農場對環境保護等理念,比如要考量農場對動物、自然、環境和消費者保護標準的遵守情況,這些是與農產品津貼掛鉤的重要因素。日前,歐盟農業部決定,未來將30%給農業的補貼與環境掛鉤。
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4
1984年提出的被稱為中國農村的第一次革命,調動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繼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的又一次革命,激發了農民的市場積極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并非新產物,自1980年代產生以來,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在以后幾十年的發展中,一直難以跨越,其成長面臨著不少的困惑與難題,很多專業合作社名存實亡。這種尷尬的局面一直持續到2006年。2006年10月31日,十屆人大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很多專家、媒體都斷言:有法可依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
中央在嘗試,地方也在思考?!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是今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此時山西省晉中市榆社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大放異彩,兩社(農村信用聯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手模式被省委、省政府確立為全省學習的典范,專家、媒體稱之為“榆社現象”。
“榆社現象”
“榆社現象”是山西省政府省長助理劉維佳提出來的,他曾先后四次前往榆社調研,對“榆社現象”頗為熟悉。劉維佳屬于學者型官員,琢磨農業模式有幾十個年頭了,他堅信:“好的模式可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榆社現象”的成功,劉維佳不是決策者,但是獻策者。
2006年11月,劉維佳與省信用聯社以及省農業廳領導前往榆社調研。此時榆社縣的農村信用社、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是毫不相干,各自為政,信用社艱難度日,合作社名存實亡。信用社難在沒有業務可做,而合作社的最大難題是缺少啟動資金。雙方存在聯手的可能性,劉維佳以及省信用聯社、農業廳建議榆社縣采取“兩社”合作,并研究了試點的啟動工作。“榆社現象”就這樣發端了。
劉維佳對“榆社現象”的解釋是:這種模式的核心是農村信用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聯手,關鍵是雙方都能獲得好處,農村信用社在增加業務的同時扶持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這也是雙方能持續合作的根本。
追溯源頭,“榆社現象”并非“無中生有”。2007年初,省委、省政府結合山西農村實際,提出“三千三百惠民工程”,即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1000億,創建1000個省級信用村,重點支持1000個能帶動農民致富的縣域企業,創建300個信用市場,扶持30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300萬戶以上農戶提供信貸服務。針對此,晉中市執行力度最大,他們提出了“雙千雙百惠民工程”。
無法追究是什么原因,“也許因為榆社是省級貧困縣”縣政府工作人員猜測,省委、省政府將“三千三百惠民工程“的試點選在了榆社縣。試點形式是“農戶加兩社”,試點文件的解釋是:依托農村信用社熟悉合作組織經營管理的經驗及資金優勢,幫助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通過信用社、合作社兩輪驅動,解決信用社長期面臨的市場生存空間問題,為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破解“三農”難題探索新思路。
榆社縣是山西省省級貧困縣。全縣13.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占到了12萬,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僅1906元,列晉中市倒數第一。為此,榆社縣委、縣政府多年來做了多種嘗試,發展過蠶桑、林業、藥材、養殖業等現代化農業,但因資金制約和無法解決小規模生產帶來的問題,見效甚微。農業專業合作社也做過嘗試,但因無法解決資金、技術、管理問題,最終只是有名無實。
作為農村最基礎的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誕生已有半個多世紀,一直以來的定位就是服務“三農”。本質上,農村信用社與農村是唇亡齒寒的關系,農業發展需要農村信用社的支持;同時,如果沒有農業的需要,農村信用社意味著“失業”。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滯后,榆社縣農村信用聯社長期以來一直是晉中市規模最小、效益最差的一家縣聯社。2006年雖然是近幾年該社新增貸款最多的一年,也僅為2700萬元,還不及南方同級縣聯社一月的貸款額,全年收入僅有1700多萬元。
2007年,隨著“農戶加兩社”試點工程的展開,榆社農民收入、農村專業合作社、農村信用聯社都在巨變。
據榆社縣政府提供的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最初的7家發展到102家,注冊資金340萬元,入社農戶1083戶,帶動和服務農戶9930家,占全縣農戶近30%,預計這些農戶今年人均收入可增加30%左右。與過去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僅是數量的膨脹,關建是這些合作社已經成為真正的農村市場主體,開始循環運行。本刊記者了解到的現狀是目前當地農民創建合作社、加入合作社的積極性很高。
與此同時,榆社農村信用聯社也不再蹣跚徘徊。據縣聯社信貸股負責人段國清介紹,上半年各項存款凈增10753萬元,同期增長42%,占全縣金融系統85%以上。貸款增加突破一億元,增長33%,占全縣農業貸款凈投資的95%以上。截至8月末,信用卡經營收入已經達到2500萬元,增長40%以上。反映一個縣聯社效益最好的指標是員工收入,據段國清介紹,今年部分聯社員工平均月薪在3000元以上,增加部分主要來源于獎金。
這些生硬的數據就是“榆社現象”半年交出的答卷。
“新合作”
在中國農村,“合作社”并非什么新鮮事物,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
1956-1978年,農業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被成為中國農村的“三駕馬車”。這個時期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重在生產,對鞏固政權、集中資金建設基礎工業、開展農田基本建設、保證城市供給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僅僅適用于計劃體制。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三駕馬車”只能被迫進行不同程度的改革。最后,供銷合作社已經成為歷史,信用合作社仍在嘗試改革,而農業生產合作社已經被農民專業合作社取代。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市場經濟產物。1980年代,最先認識市場經濟的南方農民發現,他們需要做的已不僅僅是生產,還要考慮如何銷售,如何增強市場競爭力。這時,他們想到了聯合,一批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應運而生。這類以農戶、農民為主體的合作社、協會,被稱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但這種合作經濟組織一直未得到官方“承認”,也找不到“主管單位”,民間稱之為“沒奶的孩子”,直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設立與登記,成員,組織機構,財務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法律責任都做了明確規定。性質為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屬于市場實體,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與農業生產合作社相比,專家稱農民 專業合作社為“新合作”。生產合作社是大綜合,可同時生產糧食、果品、蔬菜等;專業合作社則可以搞生產,也可以搞運輸、加工,關鍵詞是專業,包含一個產品的生產、技術、銷售等環節。生產合作社有很強的區域性,比如在一個村、一個自然村的范圍里組建,因此上就有了行政的影子;專業合作社強調的是同一個專業,一個區縣內、甚至外區縣的農民均可以參加。
劉維佳談道,“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點是摒棄了生產內容的大綜合,集中精力搞一個產品、一個行當,其實宗旨就是搞集約經濟,搞農業產業化,有利于把某個產業的蛋糕做得更大,有利于創出自己的品牌,有利于帶領成員走向國內國際大市場”。
市場困惑
自1980年代農民專業合作社出現后,初期高歌猛進,各地紛紛效仿,但隨后一直難以突破,面臨著種種困惑。專家稱之為“市場困惑”,產前無法解決資金,產中技術不到位,產后銷售不暢通。
“市場困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困惑,也是市場經濟下所有中國農民的困惑。隨著農業范疇的擴展,農業已不僅僅是種地,農業在產業化,產業鏈不斷在延伸,農民遙望的是市場。
與南方相比,榆社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起步晚,但起點高,正如縣農經辦負責人所言,“我們是帶著其他縣域的經驗和教訓出發的”。
在榆社縣新聞中心和縣信用聯社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本刊記者走訪了榆社縣的幾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留給記者印象最深的是文鎖養殖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張文鎖,“這個合作社讓我富裕了,我就認它”,樸素的語言中傳達出了一位普通農民的渴望與欣喜。
張文鎖,是榆社縣云竹鎮清風村的一位普通青年農民。沒有人甘于貧窮,為了養家糊口,早年他曾同同村的青年前往煤炭大市陽泉打工,當地人稱此為“下煤窯”,“那是頂著命干的”,張文鎖說。一次事故,張文鎖的命保住了,但右手殘廢了,最后只能返鄉種地。
土地貧瘠,靠天吃飯,張文鎖被迫開始養豬?;貞浧饚啄甑酿B豬路,張文鎖總是唏噓嘆氣。同大多數農村養豬戶一樣,雖然規模很小,但仔豬、飼料等前期投資都是向親戚朋友借的,如果“風調雨順”,還能略有盈余。事實是沒有任何科技保障的養殖業不可能一帆風順,“幾年下來總是賠多賺少”張文鎖告訴記者。
然而,最讓張文鎖痛心的并不是資金、技術,而是“窩里斗”。清風村共有60余戶人家,近年來大部分都從事養殖業,主要是養豬戶和養雞戶。同行是敵人,如果有客戶來村里收購豬或雞蛋,就會出現村民互相詆毀、壓價的情景。各行其事、各自為政,最后只能是把利潤拱手相讓給收購商。村委會也曾嘗試調解,但無濟于事,這種情景一直持續到了文鎖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立。
2007年3月,文鎖養殖專業合作社正式注冊成立,張文鎖任理事長。合作社設有理事會、監事會、獸醫和業務部,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據張文鎖介紹,這個合作社最初只有社員15戶,大部分村民持觀望態度,隨著合作社的良好運行,社員數量不斷增加,目前已達56戶?!艾F在入社我們有嚴格要求,要從多個方面綜合評定是否允許入社?!睆埼逆i說道。
當下的中國農民沒有太多奢求,正如榆社縣信用聯社信貸股負責人段國清所言,“他們首先需要的是富裕,利益是最好的誘惑”。農民專業合作社能給他們實惠,他們就會積極擁護這個農村經濟組織。也就不難理解清風村村民為何積極呼吁讓張文鎖取代現任村長。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關鍵在于“統一”,聯保貸款,統一購買仔豬、飼料,統一價格,統一銷售,統一管理。通過此,社員可以最大程度減少投資、降低風險、增加利潤。張文鎖告訴記者,現在統一購買飼料每袋可便宜8元,并且送貨上門;技術人員由合作社統一聘請,不僅降低技術資本,也能保證技術水平;銷售價格由社員大會根據市場狀況討論決定,統一銷售,保證了利益的最大化。本質上,與過去最大的區別是,社員的聯合增強了風險防范能力和市場談判砝碼。
數據最有說服力。張文鎖告訴記者,今年文鎖養殖專業合作社社員的平均收入預計在12萬元至15萬元之間,這相當于過去榆社縣普通農民十年的總收入。
近幾年,國家大力提倡科技富農,榆社縣車莊生態菌專業合作社的社員走的就是這樣一條路。曾在此地工作過的段國清告訴記者,“搞高科技農業,是車莊村農民過去想也不敢想的事”。
與張文鎖相比,車莊生態菌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游德華更像是個商人。據村民介紹,游德華經商多年,是村里的能人,種植生態菌就是他的意見,他也是這個村的村長。“能人效應”在合作社比比皆是,很多合作社都是以某人名字命名的,這些人是村里的能人,也是合作社的創建者。
據游德華介紹,車莊生態菌合作社目前以種植白靈菇為主,黑木耳也在計劃范圍之內。種植生態菌的關鍵是科技過關,為此,游德華經人推薦高薪聘請來河南的一位農業專家。月底就能出菇了,游德華和村民們都盼這一天,目前白靈菇市場價高達每斤18元?!爸辽倏梢员WC收回300多萬元的基礎建設投入?!庇蔚氯A告訴記者。經商多年的游德華市場域很開闊,明年準備自己加工、包裝,爭取進入超市等高端市場,與中間商爭利潤。
文鎖養殖專業合作社、車莊生態菌專業合作社、芳飛養豬專業合作社、河峪小米合作社、太行養驢專業合作社……榆社縣102家專業合作社雖還處于初期發育階段,但正向集約經濟、農業產業化邁進。
“兩社”雙贏
“全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這是榆社縣委、縣政府下達給榆社縣信用聯社文件中最常見的詞語,表面上信用聯社扮演的還是“慈善家”,事實是信用聯社迫切需要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據記者了解,縣信用聯社今年業務的三分之二來自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是一次“兩社”雙贏的合作。
農村信用社已有60多年的歷史,60年的路坎坷不平,但國家對其“農民銀行”的定位一直沒有改變。業務單一、管理混亂、服務低劣……至今也理不清的原因導致農村信用社近十幾年日漸式微,合作制?股份制?各地仍在嘗試不同方向的改革。
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很單一,就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利潤就來自于兩者之間的利息差價,存貸款額度直接決定著一家信用聯社的“富裕程度”。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在農村,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民和鄉鎮企業。實際上,很多農村信用聯社為擴大業務,已經將觸角伸向了區域內所有企業。
服務對象直接決定了榆社農村信用聯社的生存狀態。農民以外出打工和務農為主,沒有投入,不需要貸款,也沒錢存款。據縣聯社信貸股負責人段國清介紹,他們直接扶持的鄉鎮企業只有兩家塑料公司:永泰福利塑料制品公司和山西美岳塑料制品公司,目前貸款1100多萬元。因為整個榆社縣企業本來就寥寥無幾。
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也為增加信用聯社業務量,2007年年初,山西省農業 廳與山西省農村信用聯合社聯合下達《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這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村信用聯社都是一次發展的契機,前者需要資金,后者需要業務。
山西省政府省長助理劉維佳評價“榆社現象”說:“感覺他們力度大,效果好,解決了多年來想解決而難以解決的問題”。力度大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也包括縣信用聯社,縣聯社工作人員這樣評價他們的新理事長魏樹斌,“膽子大,動作大”。魏樹斌是2006年從和順縣調來的,恰逢“兩社”合作之際。
在“兩社”合作中,縣信用聯社一改過去“財大氣粗”的作風,態度頗為積極,主動合作。不僅親自上門服務,還幫助合作社聯系市場,建立財務制度。河峪小米合作社的天津市場就是縣聯社幫助開辟的,使其小米年銷售增加20噸。
為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需要,信用社在貸款條件、貸款用途、貸款流程、貸款利率等方面實施了創新。通過引入授信機制,對合作社在評級、利率、期限、付息都給予優惠待遇。前提是??顚S?,否則收回貸款,利率低于同期利率20%,政府還為合作社貼息部分,上半年已經貼息50萬元。
作為金融單位,信用社需要業務,但不會忘記防范風險。對合作社的貸款分為兩類: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前提是合作社、社員信用等級評定,任何不良貸款、借款記錄都會影響等級評定。信用等級分為三級,合作社三級授信標準分別為: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社員三級授信標準為:8萬元、5萬元、2萬元,根據還貸狀況,信用級別隨時波動。
擔保貸款分為政府擔保與聯合擔保兩種。為扶持合作社發展,榆社縣政府專門成立了信達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注冊資本150萬元,屬于政策性擔保機構,最大放大倍數為五倍,實際上跟合作社直接發生信貸關系的是此機構。
聯合擔保即合作社擔保。部分合作社實施了社員保證金制度,為社員貸款做風險擔保。會員每戶交納500-2000元的風險保證金,合作社建立專門臺賬管理,合作社與信用社簽訂擔保協議,為社員貸款實施擔保。目前存入信用社的社員保證金已達86.3萬元。
據段國清介紹,截至9月底,全縣10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共有64家在信用社建立了信貸檔案,為35家合作社累計發放貸款7600多萬元,占到了全年預計凈增貸款的70%。合作社貸款來自信用社,那獲益后的存款將何去?段國清對此毫不擔憂,“互利互惠是‘兩社’長期合作的根本原則”。
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5
摘要:由于流通體系價值鏈的不平衡,農產品交易市場當中農民的經濟權益受到很大的沖擊。這是由于我國現有的土地制度、法律政策、生產方式、市場秩序與市場經濟發展相比較為滯后導致的。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經濟體系,維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國應當不斷地完善農民經濟權益保護立法與制度,切實維護和穩定我國農產品交易體系中農民經濟權益與國家農業安全。
關鍵詞 :農產品交易體系;農民經濟權益;市場主體
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快速發展,開始進入到鞏固夯實、做大做強農業的時期。而做大做強農業,最主要的參與主體是占我國總人口一半多的農民,農民經濟權益的實現是農民參與和諧社會構建的首要推動力,而農民進行農業經濟建設積極性是需要經濟利益予以調動的。農民從事的主要生產活動是以生產市場需求的農產品為主,而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能夠以較強影響力激勵農民的農業生產活動的,是對于農民的市場經濟利益的保護。
一、農產品交易體系及其價格形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當中對于農產品的定義是: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產品是居民生活的物質基礎,農產品的價格甚至決定了居民的生活水平。農產品的流通并不像工業產品或服務那樣環節簡潔,農產品在從農田到達我們餐桌之前都要至少經過五到六個環節。(如圖1)
而從消費地綜合市場到零售商之間還可能存在著多級的中小批發商,所以農產品交易流通的鏈條普遍較長。這就使得農產品零售價的上升帶來的收益被至少六個主體瓜分,而且各個主體之間的分配還具有不平衡性。在農產品經過的各個環節中,相對于其他群體,農民在價格決策中的話語權十分微弱,農民在利益的分配與再分配活動中成為遭蠶食的對象。假如流通中的各個環節都稍微擴大利潤或者增加成本,那么便會引起最終零售價格的大幅度提高。故農產品零售價格的攀高,并不表示生產農產品的農民的經濟收益一定得到提高。
在整個農產品流通交易體系中,農民作為一個基礎參與者,是整個農產品交易市場的根基,沒有農民的生產種植,也就不存在整個農產品交易流通體系。農民生產種植的多少、好壞、遲早都會對農產品的零售價格造成很大的影響。農民生產種植增產,由于農產品市場需求的剛性,出現增產不增收、“谷賤傷農”的現象。農民生產種植如果減產,農產品交易市場零售價格必定會大規模地上揚,這主要是在流通鏈條上各個主體借機發揮哄抬農產品價格,且農產品在市場中的短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解決,供求矛盾的一段時間的持續也必然導致價格的波動。但實際上農民因減產而帶來的農產品價格上升的幅度是很小的,減產的幅度大于價格上升的幅度,最終也引起農民的經濟收益下降。農產品的生產質量和生產周期都很大地影響農產品市場零售價格,但對于農民的種植收購價卻變化不大。農民在與田間收購商的經濟權益博弈中,農民只能接受田間收購商給出的價格,而且他們影響不了農產品被收購走以后環節的價格制定。
二、現有農產品交易體系中農民經濟權益受損的原因
農民經濟權益就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農民經濟權利及其他未受法律明文規定保護的經濟利益。在眾多的觀點中,專家學者意見較為一致的是分兩個方面加以概括:一是農民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人,在社會交往中與其他主體的活動中產生的可以增加自身效用的權利和收益;二是農民作為市場的基礎主體,在農產品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環節上的市場主體權益。
現在已有的數據顯示,我國農產品的田間收購價在農產品的最終零售價中只占10%-20%,剩余的80%-90%都被農產品流通領域的主體所攫取。在發達國家成熟的農產交易體系中,農產品的一手收購價(田間收購價)大約占零售價的50%的事實來看,我國的農產品交易流通體系還有很大的發展前進空間。以下我們將著重分析一下在農產品交易市場中,農民經濟權益受損的原因。
1.現有的法律法規在對農民的經濟權益保護過程中沒有得到充分的適用
我國對于農產品市場中農民經濟權益的保護立法,包括《農業法》《價格法》《反壟斷法》《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管理指南》等。我國《價格法》第六條與第十八條規定,除了實施政府干預價(包括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以外,市場經營者對于其所經營的商品具有依據產品的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定價。在農產品交易市場中,《價格法》并沒有給出相應的有約束力的保護,有的商家就故意人為抬高物價,而給農民的收購價卻是很低。
我國已有的關于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管理的法律只有農業部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管理指南》以及一些地方制定的農產品批發流通的地方性法規。但是該《指南》和地方性的法規的法律地位太低,而且對于農產品市場的準入和市場建設和交易商資質、規范都只做了原則性和一般規定,缺乏具體的操作辦法,不能有效地規范農產品收購、批發的相關市場行為。
2.目前農業家庭分散生產的局限性
自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我國實行統分結合的,將農村土地所有權統一劃歸村集體所有,而土地經營權、收益權交由分散的農戶。由于農業生產規模小,家庭農業生產暴露出分散性和無組織性的缺點。在科技生產力急速發展、市場經濟日益完善的今天,的土地制度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家庭聯產承包的土地都是按戶分割的,土地面積小直接導致農業生產規模受限,即使在農業科技發展的今天也不可能實現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生產。農業生產規模的限制,引起小農民相對于大市場的矛盾,這就造成與“店大欺客”類似的“商大壓農”現象。當小規模生產的農民遇到財大氣粗實力雄厚的收購商的時候,農民收成就會按照收購商認為“最合理”的價格出售產品,而農民對價格的影響幾乎為零。
3.農產品交易市場信息不對稱
⑴農產品生產者與農產品的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消費者會根據自身的喜好、價格判斷、相關物品、潮流影響等等信息來形成自己對于農產品的需求,而這些影響因素又是不太可能被農產品生產者掌握。雖然存在一條農產品流通鏈條,但是消費者真正的消費需求信息很難從這條鏈條上得到傳遞。這樣就導致,農產品生產者根據自己對市場的信息的估計進行生產,這樣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導致市場運行的無效率。
⑵農產品生產者與田間收購商存在信息不對稱。農產品交易流通鏈條上與農民聯系最密切的就是田間收購商,他們之間就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農產品的田間收購商擁有來自上下游眾多的市場信息,而農民只能從田間收購商這里獲得市場信息。這里就存在一個市場信息不實傳遞的情況,包括信息的不實傳遞或者信息的選擇性傳遞。比如,田間收購商會給零散農戶一個收購價格,而這個價格是低于平均的市場收購價的。而相對于實力雄厚的一些田間收購商,他們的出價就直接壓縮了農民的獲利空間。
⑶農產品的生產者與政府的之間存在市場信息不對稱。農產品生產者雖然是農產品流通市場的主體,但是其所占有的市場信息極為有限。而作為市場的監管主體,政府部門幾乎掌握著各個交易環節的市場信息。而作為掌握有可觀市場信息主體的政府不能把有效信息及時地傳輸給農民,那么這本身就存在市場低效率。
4.農產品交易市場中農產品自身的短期性
農產品從收獲到消費的周期較短,因為農民生產的規模受限,不可能擁有大量先進的保鮮設備,農民迫于產品保質期短的原因不得不及時處理收獲的農產品,以低價甚至虧損的價格售出。所以每當遇到農產品豐收或者市場需求小的時候,農產品的收購商給出的收購價格極低,以至于根本不能抵消農民收獲農產品的成本(人工、機械費用),這就造成了近年來頻發的白菜、橘子等等農產品爛在地里的現象。對農民來說是傷害,對社會來說是浪費。
通過以上分析,農民經濟利益受損是由主客觀多方面的原因構成的,其中,已存在的法律執行不力和在目前的市場經濟體系下農民自身的弱勢構成了農民經濟利益得不到最有力的保護的根本原因,但同時,其他原因的存在,對農民經濟利益的受損起著不可估摸的影響。
三、我國農產品交易當中農民經濟權益保護應該完善的方面
1.完善和健全現有的農產品交易流通體系的立法
在農產品交易市場當中,農民處于弱勢地位,國家有責任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和農民所處的具體的市場地位,完善和制定相關的農產品交易法律。我國應該對現有的《價格法》相關條款進行充實和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細則。比如,在市場經營主體的定價應該設置一個上下限,下限為產品自身的成本,上限則可以根據當時整體的市場價格水平予以調整,如若出現經銷商自身出現虧損,則由政府建立一個市場價格調節基金,補貼虧損的經營商。這在農產品收購當中,具體化為市場收購價如若太低甚至低于農民的生產成本,那么由農產品收購價格調節緊急來給予收購商補貼。在收購價格的確定上,可由國家創設一部新的《農產品價格法》,完善和規范農產品交易市場各環節的良好運行秩序,重點在于維護農民在農產品交易流通市場中的市場地位。通過新的法律,改變現有的農產品交易市場當中的農產品定價模式,對于農產品田間收購價實行政府指導,收購商與農戶進行協商的方式。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由于現在我國的土地制度制約和生產技術落后,導致農民生產缺乏規模效應,生產成本偏高,我們應當改革現有的土地制度以及提升農業生產效益。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把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吸納到城市建設當中,造成農村出現有田無人耕的局面,出現大量土地閑置。因此,我們可以將農村承包到戶的土地再一次大規模連片承包給一些有能力經營的農民,使之能夠形成大規模的農產品生產,進而可以消除農戶生產的分散性,避免農產品生產者對于農產品的定價無能為力的現象。這樣就可改變田間收購商“商大壓農”的現象,使農業生產者和農產品收購商處在一個平等的市場地位,能夠確保農產品生產者在收購價的制定上具有話語權。
3.合作經濟組織主體制度的發展
規范我國現有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與此同時完善國家農業農民合作組織的立法。隨著我國對“三農問題”的重視,農業生產在部分領域和地區也出現了合作社的組織形式,推動了農產品生產規?;?,在農產品的市場定價方面也具有一定話語權。但是近年來,由于缺乏有約束力的法律保障,出現合作社與收購商相互勾結,壓低農產品收購價格,擠壓農民經濟權益。我們應該加強對農業生產合作組織的規范,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性質是作用聯合廣大農民的生產和銷售,提高市場地位,與收購商進行議價的組織。通過擴大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覆蓋面,使之真正成為農民自己的合作社,成為代表農民在農產品市場議價的代表,積極爭取農民的市場權益,并且規定合作社的完全非盈利性。
4.開拓適應市場發展的新型農產品營銷模式
國家應該以政府為主導,改革農產品交易流通渠道,縮短農產品從地頭到餐桌的距離,減少中間環節的數量。
首先,我們應該大力提倡“農超對接”,即實現大型商貿集團直接與農產品生產銷售合作社進行交易,省略中間若干流通環節,這樣既可以降低農產品的零售價格,還可以適當地增加農民的經濟收益。農產品生產合作社可以充當一定區域內特定產品的唯一供應主體,以其大規模強實力與農產品零售終端的商貿公司進行定價協商,這大大降低了農產品從菜田到餐桌之間的交易成本,為農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都帶來了切實的實惠。
其次,鼓勵市場主體,推動“訂單農業”的發展。針對一些大型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或者大型的農產品消費終端(比如大企業、高校),農產品流通還可以實現中間零環節的“訂單農業”,也就是在農產品的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通過契約的形式約定生產的品種、數量、價格和交貨期限,農業合作社按照此“訂單”組織農業生產。這樣的契約型生產可以幫助農民規避市場風險,確保經濟收益。
5.多元主體共創農產品交易流通信息平臺
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與發展,建立一個多市場主體參與與共享的商品市場信息交流平臺就顯得尤為重要。由政府農業部門牽頭,創建一個政府市場監管主體、農產品生產合作社、農產品流通商及時農產品市場信息(數量、價格與時間)的平臺,廣大消費者參與與監督。這樣一個多方聯動的信息共享平臺可以有效地解決農產品流通商利用農民的市場閉塞性來擠壓農業生產者的獲利空間的問題,避免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農產品交易效率損失和保障農民在農產品交易流通體系中的經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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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生產合作社范文6
關鍵詞:土地流轉;規?;洜I;農業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 F30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4)-06-11-2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和農民承包經營權不變的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這為我國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1 土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是農業現展的必由之路
黨的以來,我國廣大農村普遍實行了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了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使廣大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的推進,這種家庭經營方式規模小、成本高、利潤低、抵御風險能力差的缺陷也一步步顯示出來。農業比較效益低的現象越來越明顯,使農民收入提高的速度明顯落后于城市居民,原有的城鄉差距有進一步拉大之勢。為提高收入,大量的農村青壯年勞力離開土地進入城市打工,在農村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兒童。個別農村甚至出現了土地無人耕種,以至于荒蕪的現象。因此,加快土地流轉,發展規?;洜I也成為必然趨勢。
1.1 農村家庭經營規模小,不利于農業機械化和先進技術的推廣,也不利于農民戰勝各種自然災害
在市場經濟中,單戶農民信息量小,很難把握市場規律,經營風險越來越大。這表明原有的家庭經營方式,使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及農民收入都進入了發展的瓶頸期。要化解這些矛盾,推動農業走上健康快速發展的軌道,就必須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步伐,走規模化的經營之路。這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1.2 在工業化的進程中,需要大批有技能的青壯年成為城市工人
自上世紀70年代末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我國青壯年勞動力的人數和規模到2010年達到了頂峰后,呈現逐年下降趨勢。這就是所謂“人口紅利”下降的“劉易斯拐點”。今年春節后珠三角的用工荒也證實了這一點。沒有大批農村勞動力離開土地來到城市就不會有工業化。從某種意義上說,工業化的進程就是農業人口減少的過程。因此,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步伐,搞規?;洜I,不僅是農業現代化的要求,也是工業化的必要條件。
1.3 城鎮化的發展戰略也要求大量的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市民
我國農村80后、90后的大批年輕人大都很早就來到城市,他們不熟悉農業生產,也不愿再回到農村務農,而是希望在城市留下來成為市民。未來幾年將有大量的農民轉化為市民。城鎮化是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結果。這一切都表明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實現規模經營,讓大量的農業人口轉化為城市市民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要求。
2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是確保我國糧食安全的必要條件
我國有近14億人口,糧食安全至關重要。除少量品種可以通過進出口調劑外,絕大部分糧食必須靠我國自己生產。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能養活中國人。規模化經營使那些懂農業、會經營、有資金、懂市場的人真正充實到農業生產經營第一線。這不僅有利于采用農業機械化作業,采用新的耕種技術、化肥、種子等先進工藝改善農業的生產經營,也有利于提高經營者把握市場規律的能力,提高抗擊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從而確保農業增產增收,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確保我國糧食生產安全,有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土地規模化經營有利于推動品牌農業、綠色農業、高效農業、有機農業、生態農業的健康發展。目前,人們對舌尖上的安全極為重視,渴望農產品安全。而原有的一家一戶經營很難實現這種綠色生態有機農業的發展。人們也很難相信在千家萬戶狹小的經營模式下生產者經營者能做到綠色生態安全。一些農戶種植糧食蔬菜把自家食用的和拿到市場出售的嚴格分開也說明了這一點。在農業規模經營后,企業經營者才有能力有可能加大綠色有機生態上的投入,推動大批優質品牌農產品出現。規?;洜I為企業做大做強、提高誠信度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這將提高食品安全,改善國人的生活質量,為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
3 土地流轉和規?;洜I必須堅持自愿的原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的發揮政府的作用。這就為我國當前土地流轉和規?;洜I提供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化經營是我國農村經營方式的一次變革,也是我國農村經濟資源和社會資源的一次重新配置。這種資源配置必須根據市場的需求進行,政府起輔助和引導作用。這場變革搞好了會推動我國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提高廣大農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搞不好也會加深農村社會矛盾。因此,必須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自愿的原則。在充分尊重廣大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必須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在確保農民對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的前提下,讓農民得到實惠,讓農村和農業得到發展。
4 土地流轉和規?;洜I的基本方式
農村土地流轉的方式有許多,近幾年從多地的實際看,有下列幾種:
4.1 建立農業生產合作社
農民自愿將土地、資金入股成立生產合作社。合作社統一經營土地和收益權。這種方式比較簡便易行,農民的民利更容易得到尊重。遵守契約精神,實現權利和責任義務的統一,是農業合作社的真諦所在。切不可將新型農業合作社搞成以前的生產隊。
4.2 種植大戶經營或成立家庭農場
這種方式主要是根據自愿原則,訂立契約,把土地集中在少數種田能手和大戶手中,或成立家庭農場。轉讓土地的農民可選擇受雇于農場當農業工人,也可選擇進城務工。
4.3 農業經營公司經營
農業公司和農民雙方訂立契約,農民定期獲得收入。這種轉讓方式一般周期長,農民在轉讓土地經營權后可選擇各種其他務工方式。這種農業經營公司就是農業企業,它的特點是通過契約取得土地經營權后,統一經營,不是過去的公司加農戶的經營方式。
由于土地經營需要投入,需培植地力,因此,經營權的轉讓一般周期相對較長,要5~10年,甚至更長,這樣才能確保土地的長期規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