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統計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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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統計論文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1

【關鍵詞】行政指導;賠償之訴;內部行政指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四)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這一條規定似乎是攔在法院面前的一道屏障,阻斷了對行政指導行為的司法審查和賠償請求。然而,無論在實務界還是法學界,對這一條解釋的爭執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不少人認為雖然“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不在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內,但是“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是不能排除在受案范圍內的。也有人認為既然是行政指導,那么就當然存在不具有強制力的特征,司法解釋中的“不具有強制力”是一個描述性修飾詞,而非限定性修飾詞。行政法中發展出“行政指導”的概念就是為了與那些具有強制力的行政行為加以區分,只有突出這一點,才能降低行政機關的法律風險,讓它有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同時這也賦予了相對人自治性,使得行政法律關系的雙方能夠相互合作,共同應對快速發展的風險社會。行政指導的出現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現代行政正在不少領域內由消極行政向積極行政轉變。然而,任何一種“善治”的美好設想如果不輔以對“惡”的防范,我們就難以獲得一份不偏離正軌的保險。行政指導也是如此。在這個問題上,理性的德國人倒是相當清醒,他們將與行政法律行為相對應的行政事實行為中分解出強制性事實行為和非強制性事實行為。行政指導在他們的語境中被稱作“非正式行政行為”,歸入事實行為門下,但無論這種非正式行政行為是否具有強制性,都與行政法律行為一道統稱為權力行為,與民事行為相對,在司法審查時受到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控制。德國人所堅信的理念是,有權力的地方就要防止腐敗。談到這里,似乎我們尚未切入本文的正題——行政指導的賠償問題,但其實行政指導是否可以納入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卻是在我們研究賠償所不可回避的問題。因為,直到目前為止,我們對行政行為侵權請求國家賠償的前提仍然是確認違法(行政法上違法),行政指導行為是法律行為還是事實行為在我國仍存在爭執,如果行政指導是法律行為,那么是否意味仍然必須首先滿足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要求嗎?如果行政指導不是法律行為而是事實行為,雖然可以直接提起賠償之訴,但是因為它沒有強制力,是否意味著無法建立起行為和結果的因果關系呢?下面,本文將由此出發,逐步分析對行政指導提起賠償之訴所面臨的問題。

1對行政指導提起賠償之訴是否以提起行政訴訟確認違法為前提

如上所述,按照現行《國家賠償法》,對行政法律行為和行政事實行為提起國家賠償是采取不同路徑的,前者必須首先確認違法,而后者則不然。于是,問題指向了識別行政指導是行政行為還是行政事實行為。這種做法無疑會將問題復雜化,因為準確地區分兩者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區分有充分的必要嗎?或者,在提起賠償之訴前,對任何一種行政行為的確認違法有必要嗎?

我們比較了西方國家的賠償制度,可以看出,例如日德美三國,盡管在制度上有很多差異,但在賠償方面都有一個特點,即將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與國家賠償分開處理,這顯然區別于我們國家將行為的違法性確認作為申請國家賠償的必要前提。西方國家的制度設計實際上是區分了兩者的價值取向,因為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是為了保證行為的公益取向,而國家賠償則強調對公民個體利益的保護,前者立足于公,后者立足于私。這樣做法的帶來的結果是當某個行政行為在公法上沒有或不能被確認違法時,受害的公民仍可能因為其違反私法獲得救濟。在這方面,有一個例子可以提供充分印證,[1]在日本鳥取縣確認指教賠償一案中,開發商在得到環保部門某負責人的確認指教后,違法侵占國家森林公園的土地,最后受到該縣知事不予許可和恢復原狀的命令。該縣先違法指導后合法處分,雖然可以視為一個行為過程,但要根據當事人請求分步審查,對于違法指導進行公法上的復審確認違法已無意義,因為行為已經轉化,但從其對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失來看,在私法上確認違法還是有意義的,最后,法院認為:一方面,出于公益考慮,不能同意開發公司侵占國家森林公園;另一方面,出于當事人利益保護的考慮,又要讓作出違法助成性指導的政府承擔開發公司的信賴利益損失。可以說是公私并行不悖。與日本相比,德國是做得相當徹底而有前瞻性的,他們直接把國家賠償放在民法典里,與行政法規范作了分離。

將國家賠償法定性為私法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這可以直接回避是否要確認行政行為在公法上違法的問題,對于像行政指導這樣的在公法上尚未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可以在它的實質強制性與損害后果之間建立起侵權法上所要求的因果關系。而且,行政行為的程序和形式要件對其生效是必備的,民事行為則不然,行為通常作出或成立就生效。因為行政指導是靈活的行政活動,要想將它納入行政法律行為那樣的模式化研究往往是徒勞的,在沒有對應的行政行為法規制的情況下,以我們簡易而又實用的私法來避免它對公民產生不當損害有什么不合適呢?這樣還可以極大的減少立法和司法的成本。

2不同類型行政指導賠償之訴的構成要件

當我們解決了對行政指導提起賠償之訴的前置性問題后,接下來就應當探究它的賠償要件,行政指導有好幾種類型,按照日本的分類,主要包括規制性行政指導、助成性行政指導和調整性行政指導。(1)規制性行政指導,是指以規制作為行政相對人的私人企業等的活動為目的而進行的行政指導。有為維持居住環境而進行的行政指導、圍繞提高收費

+問題而進行的行政指導等。規制性行政指導,有時在不存在規制法律的情況下進行,但大多數是作為行使法律的正式規制權限的前階段來使用的。(2)助成性行政指導,是指對私人提供情報,以助成私人某種活動的行政指導。例如,對欲將農作物從稻谷轉換為蔬菜的農戶,進行技術性或者農業經營性建議的指導。這首先應該和作為單純服務的情報提供區別開來。在前者的情況下,該情報的提供是實現政策目的的手段,而后者則是以直接為私人的活動提供便利為目的進行的服務活動。(3)調整性行政指導,是指作為解決私人間糾紛的手段而使用的行政指導。如對建筑業主和附近居民的建筑糾紛進行調整就是其例之一。[2]

目前,對行政指導賠償之訴的構成要件,國內外學者尚未從以上幾種類型進行分析,筆者以為:在構建救濟制度中,依照我們上文對于行政指導行為賠償的定性,既然是一種民事賠償責任,那么就應當從四方面考慮:過錯、違法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前三個要件都是比較容易把握的,而第四個要件因果關系則根據指導行為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區分。這里的過錯是一種職務上的過錯,具體判定要根據法律上對公務人員注意義務的規定,其標準應采取“同等條件下一般公務員”的標準。違法行為中“違法”的認定如前文所述,不應局限于違反行政法,而應當是違反保護相對人人身、財產等各項憲法權利的法律。至于損害結果,則既包括現實利益,也包括期待利益。上述三要件是所有行政行為引發的國家賠償都必須考慮的,不是行政指導特別予以關注的,而第四個要件——因果關系,是賠償責任認定的關鍵點所在。對于規制型指導,首先應當考慮的是權力背景(如不接受指導就強制),因為它直接決定了因果關系的成立,可以設想,如果相對人仍有充分的兩可選擇的自由的化,我們很難說損失的造成不是相對人的原因而是行政機關的原因。至于助成型指導,雖然它仍有權力背景,(因為獲得廣泛的信息要依憑公權力),但是,它的強制力弱,不同于規制型指導,在規制型指導中,相對人如本可選擇一個更好的方案,但行政機關不當的事實強制使得他違心地選擇了一個次優方案,造成損失,雖然行政機關指導的內容可能是合法的,但相對人仍可追究損失,這猶如民法上的“脅迫”,構成了手段上的違法。但在助成性指導中,相對人的意思是自由的,行政機關給他的選擇可能并不是最優的,但他接受指導就代表對行政機關的信任,只要指導的內容不違法,行政機關也盡了客觀注意義務,哪怕造成損失,也不能追究行政機關的責任。但是如果助成性指導的內容本身就違法,而相對人善意并接受指導,由此造成損失顯然可以向行政機關追究賠償之責??傊?對規制性指導強調不接受指導就強制的權力背景,而助成性指導強調指導內容的違法性。調整性行政指導則比較復雜,因為行政機關并不當然與雙方直接發生關系,行政機關往往居于相對中立的地位,在介入較淺,給雙方相對人較多選擇的時候,接近助成性指導的救濟思路;而介入較深,有事實上的強制力,則可借鑒規制性指導的救濟方法。

上述分析主要針對積極作為侵權的情況,如果不作為會不會產生責任?日本有一個例子:行政機關沒依法給相對人提供有關涯塌方的指導,也沒有預防措施的命令,使得相對人未采取措施遭受損失。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法律已有明文規定政府行政指導的義務而政府未履行,在追究責任方面和行政法律行為沒有差別,可見,行政指導對相對人可能是“軟”的,但對負有作為義務的政府并不“軟”。

還有一個容易忽視的問題是指導是“軟硬兼施”的行為,不僅包含有事實強制力的指導,還有對某些個體好處的“誘導”,如果誘導不公平實施,會不會對未被公平對待的一方的競爭利益構成損害?這在日本是可以行政指導不合法而撤銷的,但是否可以追究賠償責任?在WTO規則中,進口國可以針對出口國政府對出口企業的直接補貼發起反補貼調查,并可以通過調高關稅來彌補國內損失,這是否可以借鑒到國內?而且,我們發現這種所謂的“誘導”在我國國內是十分普遍的,是地方保護的一個相對緩和的措施,如果出于拓展海外市場而對所有國內的企業補貼尚有國家利益作為理由的話,那么,國內的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找到保護地方利益的理由呢?我國的《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已經給競爭利益的妨害提訟開辟了途徑,那么作為內容上相像,只是措施上有別的行政指導似乎找不到不納入行政訴訟的理由,至于國家賠償,從保護相對人利益的角度出發,也不是沒有提起的可能。這就如同反補貼中征收的高關稅。

3“內部行政指導”是否可以追究賠償責任,如何追究

在行政指導制度最發達的日本,學者鹽野宏認為:“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實現一定的公共行政之目的,期待行政客體的一定行為(作為、不作為)而實施的,其本身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可對行政客體直接起作用的行政的一種行為形式?!盵3]在我國學者姜明安主編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認為:“行政指導是行政主體基于國家的法律、政策的規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導行政相對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為或者不作為,以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種非職權的行為?!盵4]德國學者毛雷爾在他所著的《行政法學總論》中指出:“非正式行政活動或非正式活動是德國行政法學討論的一個新課題,主要是指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進行協商或者其他形式的接觸的行為?!盵5]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有行政指導制度的這三個國家都把行政指導(或非正式行政行為)界定在外部行政行為的范圍內。那么是不是說,當我們談及行政指導的賠償責任時,就完全排除了所謂“內部上下級間的指導”呢?如果下級因為執行了上級的“指示”或者“批復”而侵害了相對人的利益那么是否仍舊由下級背黑鍋呢?尤其是下級受到上級的違法“指導”時。在考察《行政訴訟法》時,我們發現當提起撤銷之訴時,是以最后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的,但在《國家賠償法中》,從最初到最后,只要對當事人損失負有責任的行政機關都會成為被告。(如復議加重處罰的行為)所以,筆者以為,既然“內部行政指導”通過下級機關的行為對相對人造成損失,那么它就不應該被排除在賠償責任之外。所以在賠償法上區分“內部”還是“外部”行政指導承擔責任是沒有太大意義的。但是緊接著還有一個問題:發出指導的上級行政機關到底承擔多少責任?在這方面是有國外經驗可供借鑒的。依照德國《民法典》的國家責任條款,如果下級官員因為接受上級的指示而以自己的名義作出違法行為,那么雖然撤銷之訴針對下級違法行為,但是賠償之訴向上級提出。[6]這種規定使得內部行政有了外部效果,對于明確責任很有幫助,可以在相當程度遏制上級機關及首長濫用自由裁量權,但是這種賠償制度設計的前提是內部程序能夠完善地建立起來,并且明確地記錄下來。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如果一個行政處罰的決定經過上級的復議而加重,那么加重部分由上級機關承擔。上級的復議決定是一個新的行政行為,那么上級在下級行為作出前的批復又是什么性質呢?它如果對下級是有法律上或事實上的強制力,那么下級在服從了指示后作出違法行為,我們便無法排除上級的批復和相對人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我國的《公務員法》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后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边@里區分了上下級官員的內部責任,但是上下級機關的國家賠償責任是否也應當區分呢?德國法的規定顯然是受到特別權力關系說的影響,這種學說強調行政機關及其官員體系內部奉行命令服從的原則,所以在賠償責任要件中也有“組織過錯、首長責任”的概念,相當明確地分清了上下級政府及官員的責任,防止下級為上級(包括公務員和政府)的錯誤買單。所以,參照德國的做法,我們也應當讓發出違法“內部指導”的上級行政機關而不是它的下級承擔賠償責任。這在我們這樣行政等級觀念濃厚的國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莫于川.法治視野中的行政指導[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393

[2][日]鹽野宏.行政法[M].楊建順譯.法律出版社,1999,144

[3][日]鹽野宏.行政法.楊建順譯.法律出版社,1999,142-143

[4]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334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2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成因;控制對策

隨著當前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內部審計的風險控制、工作目標和要求等均隨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改變,企業經營方式的復雜化和企業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使得內部審計的風險和任務更加艱難,內部審計風險日益增加。筆者認為只有認真分析和對待內部審計的風險成因并制定控制對策,樹立和增強風險意識,防范和避免審計風險,并制定切實有效的控制對策,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的功能,為現代企業有效運作、防止舞弊、堵塞漏洞與提高生產效益和管理科學化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1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單位的經濟活動、財務報告、專項經濟等業務審計后,對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審計報告結論不當或不全面而導致存在的審計風險。筆者認為,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內部審計傳統工作形式的影響

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往往僅僅定位于查錯和發現問題方面,內審方法的工作形式仍以財務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主要是既成事實的事后審計,缺失了在經營過程方面的事前、事中審計,很難避免經營風險和舞弊漏洞所造成的損失。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控制風險、控制程序等均隨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改變,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各種業務趨于隱性化和數字化,導致舞弊行為更易發生;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單一性、滯后性影響了工作創新的積極性,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特別是經營方面過程控制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審計職能單一,審計技術落后,不能跟上形勢變化,極易形成審計風險。

1.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應有的相對獨立性

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在加強組織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防止重大舞弊、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的共同目標等方面,具有外部審計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現實企業運行管理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缺乏應有的獨立企業地位,僅作為企業擺設或應付上級檢查的部門,以致出現內部人控制的現實非常普及,不能確保審計范圍的廣泛性,審計行為受到限制,即使提出了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也難以得到落實,以及審計建議的適當采納。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許多審計事項不可避免地涉及企業管理者和決策者,也有可能會引起這部分掌握企業實權人的抵觸情緒,在這種環境下,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甚至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而帶來巨大審計風險的隱患,這無疑會給企業的財務和經營帶來損失。

1.3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

傳統審計基本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而對單位的經營管理、工程預決算、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綜合性管理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和鉆研,特別是在當今互聯網絡經濟盛行,電子信息經濟的應用技術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業務能力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知識結構單一,往往面臨來自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判斷水平低下的審計風險。

1.4審計工作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

許多企業由于沒有制定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好壞無從考核,缺少與之配套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往往不高,不能主動參與到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對審計任務敷衍了事,審計報告不嚴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僅在報告中進行表象描述,而沒有進一步提升存在問題的實質,輕易得出結論。由于沒有制定審計人員應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風險責任制度,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內部審計人員并沒有真正樹立起必要的審計風險意識。

2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對策

2.1改進傳統的內部審計方式,真正發揮審計內在作用

企業傳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查錯和發現問題方面,內審方法仍以財務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仍停留在“查錯防弊”的階段,這種審計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各種業務趨于隱性化和數字化,導致舞弊行為更易發生的嚴峻經濟環境下,內部審計面臨新的挑戰。為適應形勢的變化和企業管理的新要求,急需將內部審計工作重心從以往的財務審計轉向富有建設性的經營審計上來,更加重視對經濟和管理的過程審計工作,讓審計參與企業的經營,使內部審計更多地關注風險和事前控制,使管理層決策更科學合理。只有將經營融入到審計中,才可真正發揮審計內在作用,從而改變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僅僅定位于查錯和發現問題的工作局限性和單一性,規避企業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

2.2確立內部審計的地位與獨立性

獨立性既然是內部審計的生命,內部審計沒有了獨立性就無法真正發揮其作用?,F代企業制度強調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審計是企業自我監控和約束機制、保障所有者權益的手段,是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其組織地位應是超然獨立于企業的其他管理部門,而且這一地位在企業中必須通過正式章程加以規定。針對內部審計角色面臨的尷尬定位和錯位,以及存在于企業內部審計角色缺失或可有可無的現象,那么作為現代企業應在企業制度建設中,就應明確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企業地位,內部審計機構才能更好地體現其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從而為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奠定良好的基礎,才能真正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功能,內部審計是否獨立,是內部審計工作能否真正起到監督作用的關鍵所在。例如:可在公司治理的高度,構建新的內部審計管理模式,建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領導下的內部審計機構,以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3建立完善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制定內部審計的激勵機制

建立完善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內審機構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要建立一套審計質量指標體系,以加強對內審人員工作質量的考核,對涉及的各項審計業務,尤其是要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審計出具的報告、結論、建議等文件進行考核等關鍵性工作建立質量控制制度,減少或消除人為審計誤差,及時發現和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保證審計計劃的順利進行,得出公正、客觀、有效的審計評價,降低審計風險。另外,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制定內部審計的必要的激勵機制非常重要,審計機構除了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相關制度的規定完成審計程序和任務外,還需要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與審計人員的績效評價掛鉤,對單位被審計事項提出的建議起到了規避風險或提高了企業良好的經營管理和效益作用的審計人員予以獎勵,對審計工作人員為了完成審計工作而流于形式,沒有起到監督和防范風險作用或對企業造成損失的予以懲罰。通過制定內部審計的激勵機制,與審計人員的績效評價掛鉤,不但可以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而且使審計人員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風險責任,樹立審計的風險意識和效益意識。

2.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

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業務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是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關鍵性因素,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特別是互聯網絡經濟普通應用的環境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內部審計的工作難度、風險控制、目標要求等都對內部審計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戰,在工作過程中應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技能,能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針對不同的審計案例,分析了解被審計對象的不同表現形態,運用辯證的邏輯思維方式,去感知審計事項中可能出現的實質性問題。同時,還應具有通過收集到的審計資料、信息等,通過系統化整理、進行綜合分析,獲取全面有效的證據,以透過現象看本質。可見審計人員不但要具備很強的審計專業水平,對經濟法律、金融知識甚至是電子信息的應用技術都要掌握,所以說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是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另外,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也很關鍵,對于審計工作,不僅要考核業績,還要評價誠信,防止因審計人員自身道德問題導致審計結論失真而帶來的風險。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與應對各種復雜局面的能力,對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起著根本性作用。

2.5更新審計思維,提高防范審計風險的能力

在當今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下,筆者認為更新審計思維,可以提高防范審計風險的能力,也是符合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勢發展的時代要求,具體做法是:(1)變被動審計為主動審計,重視審計的事前和事中監督功能。傳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任務往往是事后審計,工作被動,事先存在的風險沒能及時規避和化解,在經濟業務過程中很難杜絕舞弊行為,很顯然已不符合當前的經濟高速發展形勢,我們可以更新審計思維,變被動審計為主動審計,變被動行為為積極行為,使內部審計工作始終貫穿于經濟運行工作中,做到事前審計,事中審計的內部監督職能。(2)參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加強和完善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除了依照法律、法規來進行工作外,在企業的實際管理工作中還應更主動地參與企業有關管理制度的設計和制度建設,運用專業優勢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出更科學的符合企業實際利益的內部控制制度,使內部審計工作更易操作,堵塞漏洞,加強和完善監督職能,確保企業管理的科學化、效益化。

3結語

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內部審計的工作挑戰和困難在加大,重視內部審計的風險防范和應對措施,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勢變化,內部審計工作大有可為,必將為企業實現管理現代化、科學化,提高經營效益和管理水平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鄭怡.企業內部審計問題探討[J].當代經濟(下半月),2006,(9).

[2]黃志華.淺議內部審計風險控制與防范[J].消費導刊•理論版,2007,(2).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3

內部控制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與財務報表審計息息相關。由于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能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來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即確保企業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和適宜性。而財務報表審計則是需要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公允性發展審計意見。兩者之間的目標雖然側重點不同,但其目標是相似的,都是為了能夠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而且在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涉及了較多內部控制審計的部分,而且內部控制審計的諸多內容中也與財務報表審計息息相關,兩者之間可以在成果在相互驗證,而且通過內部控制審計可以為財務報表審計提供重要的依據。兩者在程序執行上存在著差異,但其在目標上基礎是一致的,即向公司外部財務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兩者之間相互作用,并相互產生影響,而內部控制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則主要來源于對財務報表審計質量提高的影響,加強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可以為財務報表真實公允性發揮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通過將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有效的整合,從而有效的提高審計質量。

二、完善內部控制審計,提高審計質量

1.擴大重點審計范圍由于我國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開展的時間較晚,目前還處于實施的初步階段,特別是在當前內部控制環境對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實施不利的情況下,更應該加大對重點審計范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實施的目的是為了起到對管理者監督的作用,從而確保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所以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審計重點需要找出內部控制制度的漏洞和不足之處,同時還要根據行業和企業規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審計計劃,同時可以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重點范圍,同時還要對其他內部控制信息加強審計。

2.吸取別國經驗與創新審計方法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最早由美國開始實施,所以目前各國內部控制審計準則都是以美國為范本而制定的,這就需要我們在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過程中要做好吸收和借鑒工作,趨利避害,做好提前預防工作。目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步伐不斷加大,但這并不意味著全球內部控制控制或是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準則都要具有一致性,其實在具體實務中,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都是針對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的,所以差異性較大,這就決定了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也不可能都如出一轍。所以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需要根據我國的實際國情,制定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符合的內部控制系統審計準則,這親不僅有利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康刀菜,而且對于降低社會成本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3.重視實務操作過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由于我國內部控制系統審計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大一部分企業對于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重要性還缺乏了解,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企業員工對于內部控制的具體流程也無法保質保量的完成,這就需要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人員城朵充分的發揮其敏銳的職業判斷力,提出適當的建議,通過嚴謹的職業態度,從而在內部控制制度下使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公開,這不僅對于企業管理者能夠更好的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內部控制狀況進行充分的了解,而且也有利于社會監督職能的實現,所以對于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人員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確保審計質量的提升。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4

一、會計信息系統的應用對內部會計控制的影響

(一) 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授權批準控制與手工會計系統存在差異

授權批準控制要求單位明確規定涉及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會計程序、責任等內容,會計論文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能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在手工會計系統中,對于一項經濟業務的每個環節都要經過具有相應權限人員的簽字或蓋章。但在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中,業務人員可利用特殊的授權口令,獲得某種權利或運行特定的程序進行業務處理,由此引起失控而造成損失的案例數不勝數。

(二) 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改變了會計核算的環境

隨著遠程通訊技術的發展,會計信息的網上實時處理成為可能,業務事項可以在遠離企業的某個終端機上瞬間完成數據處理工作,原先應由會計人員處理的有關業務事項,現在可能集中在一個部門甚至一個人完成,因此要保證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系統對企業經濟活動反映的正確和可靠,達到企業管理的目標,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范圍和控制程序較之手工會計系統更加廣泛、更加復雜。

(三) 內部會計控制的程序化使得內部會計控制具有一定的依賴性并增加了差錯反復發生的可能性,電算化系統中內部會計控制具有人工控制和程序控制相結合的特點。電算化系統許多應用程序中包含了內部控制功能,這些程序化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取決于應用程序,如程序發生差錯或不起作用,由于人們依賴性以及程序運行的重復性,使得失效控制長期不被發現,從而使系統在特定方面發生錯誤或違規行為的可能性較大。

(四)在電算化會計系統中,會計和財務的業務處理方法和處理程序發生了很大變化,各類會計憑證的生成方式,會計信息的存儲方式和儲存媒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原先反映會計和財務處理過程的各種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等作為基本會計資料的書面形式資料減少了,有些甚至消失了,原來在核算過程中進行的必要的核對、審核等工作有相當一部分變為由計算機自動完成了,原來書面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轉變為以文件、記錄形式儲存在存儲介質上,因此必須要求確保系統網絡安全,確保備份安全,確保硬件設備安全。

二、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條件下內部會計控制的特殊形式和實施

(一)操作系統控制

操作系統作為一個計算機系統的核心部分,其主要職責是對計算機系統中所有軟件和硬件的資源進行管理、調度與分配。在計算機內部會計控制中,操作系統控制的目標是在可靠保證系統資源程序的處理和利用效率的基礎上,有效執行系統控制的安全管理策略,以抵御和防范各種偶然或人為的系統入侵或資源破壞。主要有幾個方面。

資源保護。該保護策略主要表現為根據會計控制工作的制度和特點,利用操作系統提供的系統訪問控制功能對有關的系統工作人員的操作和數據訪問等方面的設置與控制,從而對會計控制工作的操作獨立性和數據保密性等到方面提供相應的安全保證。

崗位隔離:崗位隔離是操作系統的資源保護功能在計算機會計內部控制系統中的延伸,其本質是,通過操作系統的用戶管理和資源保護機制,使得具有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的會計控制人員只能執行自己相應職權范圍內的模塊,此外,經過合理的設置操作系統的用戶認證和管理機制,還能夠實現對用戶進入系統進行操作的過程和狀態進行記錄,從而實現會計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職能。

災難防護:災難防護本質上也屬于計算機安全的范疇。該策略的實施反映到計算機會計控制工作中主要包括:病毒防護和故障恢復兩個方面。

病毒防護是利用操作系統提供的系統資源保護和控制功能來實施有關的病毒防護處理,而故障恢復控制的作用是保證計算機會計控制系統在遇到諸如停電等環境故障時能夠維持會計信息系統中的應用和數據資源的完整。

(二)數據資源控制

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中的數據控制主要通過系統中數據庫管理系統提供的數據信息控制管理機制實現和實施。

完整性控制:計算機會計系統的完整性控制主要通過現代數據庫管理系統的完整性控制機制來實現。當前,一個功能完善的數據庫管理系統都能夠對其管理的數據庫中的數據,在邏輯關系上提供語義參照關系機制來檢驗和保證數據庫存系統中的有關數據在進行了相關控制應用操作后仍然保持邏輯上的語義完整。

數據加密:數據加密策略的實施主要通過數據庫管理系統的數據加密和存放功能實現,其作用不僅維持了數據信息的保密,而且使得合法操作人員只能通過系統規定的程序實施操作和控制活動。

數據備份:數據備份控制的實施過程為,管理和存儲信息的計算機數據庫管理系統,根據會計系統的數據處理特點與要求,定期將系統中的關鍵數據從系統中的硬盤設備中,轉存或備份至可以長久保存的存儲設備中,比如光盤、移動硬盤。

(三)組織結構控制

在手工會計系統中,企業的財務部門一般主要從組織形式和組織程序上實行崗位控制,其中,組織形式控制是通過財務部門按經濟業務的性質分為幾個不同的職能組來實現相互牽制和相互監督的控制作用,而組織程序則是通過賬賬核對、賬證核對、賬實核對、財物核對以及會計主管對憑證、賬簿和報表的審核制度來實現處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在引入了計算機等先進的信息處理控制技術與工具之后,盡管計算機會計系統運作的主要原則沒有改變,但是計算機內部會計控制的過程與方法上的許多變化與發展,使得實施計算機會計控制的企業或組織也必須相應的在組織機構、工作條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所變化,從管理和控制功能的角度看,計算機會計系統中的組織結構控制主要包括部門設置、運作協調和監督管理等三個方面。

部門設置:由于引進了基于計算機的信息處理控制技術和處理工具,根據系統中操作人員任務和目標,計算機會計系統可以根據系統運作的特點與要求,將有關人員分別劃分到崗位和職能相對獨立的不同部門或工作小組中,例如,根據所擔當的角色與任務,在企業或組織中設置:系統開發、系統維護和會計操作等幾個相應的職能工作部門。

運作協調:運作協調的主要作用是在明確了各職能組織部門的職責與處理范圍的基礎上,建立和執行各部門協調處理和控制的規章與制度,以保障控制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控制的作用則是在明確各職能組織部門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與處理范圍的基礎上,建立和執行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與考核制度,以保障會計控制工作能夠高質量的進行和完成。

(四)系統維護控制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5

論文格式由以下6部分組成:論文題目;作者署名、工作單位和郵編;摘要(目的、方法、結果、結論);關健詞;正文(資料與方法、結果、結論);參考文獻。內容由期刊天空結合期刊對論文格式要求以及長期經驗給出的參考,如有較為明顯的錯誤,請及時到期刊天空網找編輯反饋,便于及時更正。

一、題目

題目是概括文章性質和內容的重要標志,是最先提供給讀者的直接信息。文題與內容要相符,應能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讀者常是以文題為主要依據來判斷論文的閱讀價值,故文題要概括、簡練、準確、新穎:

1.概括:即用簡短的文字囊括全文內容,體現全文精髓,使人一看就能對全文的含義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引人入勝,便于記憶。

2.簡練:就是要簡短、精練,一般以不超過20個字宜,切忌冗長繁雜,用詞要字斟句酌,可用可不用的字應盡量免用。

3.準確:就是要用詞準確,正確反映論文的主題與內容,避免出現文題不符的情況。

4.新穎:題目要有特色和新意,不落俗套,避免與已有文獻的題目雷同。

二、作者署名和單位

題目下面要寫上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以便于編輯、讀者于作者聯系或咨詢,也是對文章內容負責的表現。

三、摘要

即文章的內容提要,是用最扼要的文字概括說明本研究的目的、步驟與方法、主要發現及結論,著重說明研究工作的創新和發現,使讀者概略了解全文內容,以決定是否有閱讀全文的必要……摘要不列圖或表,不引用文獻,一般在正文之前,大約200~300字為宜。摘要一般在署名之下,正文之前,書寫時“摘要”二子頂格寫,空兩格后接摘要內容。

四、關鍵詞

是最能反映文章主要內容的單詞、詞組或短語,目的是便于讀者了解論文的主題,利于人們在檢索中迅速查到文獻。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可從文題、摘要、正文別是文中小標題中選擇,關鍵詞一般不用縮寫詞,在提要之下,頂格寫”關鍵詞“,空兩格后依次列出,之間可用分號隔開,最末一詞不加標點。

五、正文

正文是文章的主題部分,一般分為前言、材料與方法、結果和討論4個部分。

(一)前言

又稱導言、引言或序言,主要介紹該課題的研究背景及依據、研究目的及意義等。前言不宜過長,避免作自我評價和過多引用文獻,點明主題即可。

(二)材料與方法

應詳細說明研究對象和采用的方法,內容包括:研究對象的條件、來源及數量、抽樣方法、研究步驟、觀察指標、選用的儀器或研究工具、資料整理與統計學處理方法等,都要交代清楚。目的是使讀者了解研究的具體內容,便于對研究進行評價和驗證。

(三)結果

結果是論文的關鍵部分,是作者論述本研究的價值和討論觀點的依據。包括觀察到的現象和收集的數據,經過科學的整理歸納和精確的統計學處理后,按照邏輯順序,用文字、統計圖或表格的形式報告出來,圖和表不宜過多,能用文字表達清楚的就不必用圖表,圖或表能更清楚表達者,則應壓縮文字。必須注意研究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遵循實事求是的態度,既要詳細敘述新的發現和正面的、陽性的結果,也要如實敘述反面的、陰的結果,作、出客觀的分析與報道。

(四)討論

討論是論文的精華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論文的學術水平和價值。討論是結果的邏輯延伸,對結果進行闡釋、分析、論證和評價,從感性認識上上升到理性認識,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討論部分的寫法不一,一般內容可包括:本研究的原理和概念;所的結果的分析和評價;結果的含義和事物的內在聯系;從結果因出的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推理和結論;指出結果和結論的理論意義,對實踐的指導作用和應用價值;今后要解決的問題與展望及該項研究的不足之處或出現的誤差等問題。討論部分注意與本文的結果緊密聯系,同時分析過程最好多結合理論。還可把研究結果與有關文獻報道的異同處進行比較,從不同角度分析,提出新的觀點和概念,以充實作者的論點。

六、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是科研論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論文最后列出本次研究工作所參考過的主要文獻目錄,目的在于表明論文的科學依據與歷史背景;反映出作者對他人成果的尊重;為讀者進一步查閱和探索有關問題,了解文獻的詳細內容提供線索。

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

1)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

2)一般只限于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章,文摘、內部刊物、內部資料及未發表的文章均不列入參考文獻中;

內部統計論文范文6

本研究使用語料庫語言學的定量方法,結合樣本定性分析方法,具體操作步驟如下:(1)收集2008年至2010年3年間來自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和應用語言學4個學科的社科論文30篇,組成字數約30.9萬字的小型語料庫(其中教育學8.09萬字;心理學7.41萬字;社會學7.21萬字;應用語言學8.19萬字)。論文收集主要根據學科內部專家推薦在本學科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刊載實證性研究較多的學術刊物。這些論文均為實驗性報告論文,由簡介、方法、結果和討論4部分組成。然后,對論文進行必要的加工,刪除有關作者的信息以及論文的附屬部分,如摘要、致謝、作者簡介、參考文獻、注釋等。另外,用EXPRESSION代替論文中的公式;圖和表用CAP-TION代替。最后將每篇論文中的簡介、方法、結果和討論部分剪貼組成新的語料庫(其中,簡介部分7.31萬字,方法部分5.29萬字,結果部分7.09萬字以及討論部分11.21萬字)。(2)運用軟件AntConc3.2展開詞頻統計,生成出現頻率大于(含等于)60的詞匯(這意味著這些詞匯在每篇論文中出現的次數大約為60/30=2次),最后所得詞匯總數為401個。(3)對上述詞匯逐條分析,剔除不包含評價意義的詞匯(如一些介詞、代詞和冠詞等),最后得出含有評價意義詞匯128個。其中主要為形容詞,兼顧其他詞性如名詞、副詞和動詞等,形成了語料庫中出現頻率大于(含等于)60的評價詞匯表。(4)運用評價參數方法,對上述詞匯進行分類,具體情況參見表1。我們重點考察總頻率數最高的4種評價類型,即優劣性、相關性、新穎性和規模性評價。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出于以下兩點考慮:首先,考察所有的評價詞匯既無必要也不可能,因為所涉及的語料庫數據較大;其次,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較不同學科和論文內部的評價特征,使用出現頻率最高的4種特征也是可行的,因為前4種類型的評價占所有評價頻率的54.46%,超過一半。前4種類型的評價詞匯及其出現頻率參見表2。表2中的詞頻是指該詞在語料庫中出現次數,而“頻率”是指該詞在語料庫中充當評價意義的次數。

(5)對表2中的詞匯進行同義和反義詞轉換或者詞性轉換,生成表3。這里,只需對表2中部分詞匯進行轉換,因為表2中有些詞匯本身具有同根、同義或者反義特征,不需要進行此類轉換。之所以要生成表3,是因為這樣能夠更為全面地收集語料中所包含的4種類型的評價詞匯,而這些詞匯可能沒有出現在表2中。(6)運用語料庫軟件中的語境共現(concor-dance)和搭配(collocation)功能,結合定性分析,對表2和表3中詞匯的上下文進行細讀,刪除評價詞匯的非評價功能的實例,如詞匯new如果出現在NewOrleans中,就不具有評價功能。主要包括:1)專有名詞,如NewJersey,GreatBritain;2)慣用法或固定短語,如oldword,generalmanager,aswellas;3)同(多)義詞,如keytothelock,thisno-vel.所得部分詞匯充當評價功能的頻率,見表中的頻率欄。(7)排除非評價意義詞匯現象之后,逐一統計各種評價類型在不同學科和學科論文內部不同部分(IMRD)中的分布,比較4個學科中評價類型分布上的差異;比較論文內部4個組成部分評價類型分布上的差異。所得結果參見表4和表5。

2結果與討論

我們將表4和表5中4類評價詞匯在學科論文和論文不同部分中所出現的頻率與各個部分的詞匯總數結合起來,得出4類評價詞匯在各個學科和論文各個部分中的萬字比率,參見表4和表5的萬分比欄。然后,我們依據兩個表中的萬分比數據生成圖1和圖??梢钥闯?,4種評價類型在4個學科中出現的頻率各有不同。其中,使用評價最多的是教育學,其次分別是應用語言學、心理學和社會學。這可能與學科本身內在屬性、研究對象和知識結構有關。一般說來,如果一個學科的理論比較成熟,研究范式或者分析方法比較一致、規范,那么該學科的學術論文中使用的評價手段或者說評價詞匯的頻率較低;否則,則相反。如自然科學論文中所使用的評價詞匯和手段要低于社會學或者人文科學,就是因為后者研究對象更為復雜,而且學科內部理論知識尚不穩定,尚存爭議,研究界限尚未完全厘清,仍然存在很多探索性和未知性,作者在寫作過程中不得不通過各種評價手段來達到說服讀者或者同行作者的目的。Cole曾經指出,一個學科內部一致性越強,所使用的評價或者評價詞匯越少(Cole1983)。圖1說明,相對來說,心理學和社會學這兩門學科比教育學和應用語言學更為穩定,也就是說,它們的知識界限更為明晰,研究范式更為成熟穩定,所使用的理論更為成熟。

另外,從這4種類型的評價分布來看,社會科學論文中的相關性評價和優劣性評價要遠遠多于規模和新穎性評價。這表明,社科論文作者更加愿意對于研究的質量和研究的重要性或相關性進行評價,而不是過多地評價研究的規模和研究的新穎性。這體現了學科論文所倡導的價值觀,學者更為看重的是學術中的質量,而不是開展研究的規模。從詞匯出現的頻率看,社會科學中4類評價詞匯的使用頻率大約為每一萬字50個左右,與Giannoni的研究比較,他得出的數據要略大些,可能是因為我們的研究所考察的詞匯數量較少。Grape&Kaplan認為,“作者在學術論文語篇中使用多種方式來表達禮貌,已經達到說服和評價的目的”。這些不僅可以與學術論文的權威建立穩定關系,而且可以預防來自同行研究者的批評和攻擊。

從學術論文內部看,討論和簡介部分評價詞匯的使用頻率要高于方法和結果部分,這也正好體現出這些次語類本身的交際目的。對于學術論文中這4種次語類的特征,Hyland指出,對簡介部分的研究表明,簡介部分的3個目的分別是建立研究領地,指出研究空白,占領研究領地。這就意味著,學術論文作者將會充分利用各種修辭策略來避免對他人的研究提出挑戰,或者盡力維護語篇社區同行的面子,評價他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對討論部分而言,Hyland也指出,這一部分將對結果部分的數據進行解釋,也是學術論文中最具說服力的部分。討論部分始于對結果的陳述,接下來將會對結果進行評價,其目的是從結果中小心謹慎地提煉出論文的主要觀點,并試圖從其他文獻研究中尋找支持其觀點的證據。至于結果和方法部分,方法部分只是直截了當地描述數據的收集過程、實驗使用的材料以及程序,為的是其他研究者可以復制研究過程。結果部分是論文的核心部分,它主要通過所獲得的數據來說服讀者接受數據的有效性;當然,有時也對數據進行必要的陳述和解釋。因此,這兩個部分在社會科學論文中使用的評價詞匯相對較少,評價特征相對不明顯。用Swales的話說,“對作者來說,簡介和討論部分是論文中最容易產生麻煩的部分,主要原因就是這兩部分所具有的人際特征、所具有的闡釋性特征”。

3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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