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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1
1、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免受損失。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部門及場所。
3、職責
3.1總經理對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責任,并保證隱患整治所需的資金投入。
3.2安全員負責組織公司安委會有關成員對工廠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整改的跟蹤和驗收。
3.3各部門負有對廠區內各項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隱患整改和督查的責任。
3.4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測,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3.5安全員負責對提出或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申請獎勵,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或員工提出懲罰措施。
3.6
安全員負責統計事故隱患,向公司管理者匯報。
4、程序
4.1定義與分類
4.1.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為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隱患分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治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而難以排除的隱患。
4.1.3安全檢查的類別應該包括: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日常檢查、重大節日前檢查、政府安全主管部的門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查領導管理、查制度落實、查防護措施、查隱患整改、查教育培訓、查各種記錄。
4.2工作程序
4.2.1安全員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編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報公司總經理核準實施。
4.2.2各部門及各級人員,在規定時間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完善各種記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檔案,并實施監控治理。
4.2.3各部門、各相關人員所進行各種安全檢查,應建立完善安全檢查臺賬,并統一報到人力資源部存檔。
4.3安全檢查
各項安全檢查,必須要有安全檢查表,且每種安全檢查表都要有編制單位、審核人、批準人,檢查表至少包括: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或依據、檢查結果,簽字等。
4.3.1綜合性檢查
(1)公司級綜合檢查:安委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組織編寫《廠級綜合性檢查表》,每季度末對廠區,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一次綜合性的事故隱患檢查,包括部門、車間事故隱患整改和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安委會將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匯總,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安全員跟蹤、復查各部門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形成相關記錄,并連續保存。
(2)車間級綜合性檢查:部門(廠)經理、車間主任、有關技術人員,結合公司及車間實際,編寫《車間級綜合性檢查表》。每月下旬對轄區的車間,進行一次安全綜合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連續保存相關記錄。
4.3.2季節性檢查
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針對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產特點,組織人員編制季節性安全檢查表,并組織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1)春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雷、防靜電、防解凍跑漏等。
(2)夏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火、防凍保溫等。
(4)冬季安全檢查的內容為:防火、防爆、防凍、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專業性檢查
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壓力容器、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建(構)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檢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
各相關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專業檢查表,每半年組織一次專業檢查,并填寫、保存相關記錄。
4.3.4節假日檢查
重大節日(春節、十一)放假前,各部門須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結合生產實際,編制《節假日檢查表》,檢查轄區動火、高空、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安全情況;對管轄的機械、電氣設備及附件、安全設施設備,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等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4.3.5日常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日每班安全檢查,各班組內自查,班組間互查。各班組在作業前后、交接工序時對自身的環境,機臺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并互相監督。公司每個員工發現事故隱患,有責任向本部門領導或者安全員進行匯報,公司給予一定獎勵。
(2)安全員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發現內部員工和委外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和糾正;規范廠區生產、建設、生活秩序;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如可當場整改,要當場整改,如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相關部門限期整改,保存好相關記錄。
4.3.6政府主管部門安全檢查
政府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安全員負責接待,公司主要負責人、各生產部門主管、安全專管配合檢查,安全員準備安全檢查的基礎資料和安全工作匯報材料;各部門做好檢查準備,政府查出的事故隱患,由安全員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督促相關部門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管理
4.4.1在隱患排查前完善隱患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和要求。每次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責任部門治理。治理結果也會在下次的安全例會中匯報;安全員按治理期限組織治理驗收。
4.4.2對查出的隱患,責任部門或人員應完善隱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隱患治理措施要求針對性強;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等;隱患治理工作形成閉路循環。
4.4.3對確有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相關車間必須在限定期限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說明原因,并將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報本部門負責人和安全員,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延期,須同時報至總經理。
4.4.4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事故,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整改進度及整改存在問題等情況,相關領導要及時指揮、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事故隱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對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包括政府安全主管部門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員上報總經理,同時組織責任部門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安全員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及時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反饋隱患整改情況。安全員負責建立重大事故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6)備案文件。
對暫時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隱患所在部門或車間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全員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無力解決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對不具備整改條件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納入隱患整改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書面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報告要說明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原因、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全員組織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風險分析,并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生產現場和生產過程、環境存在的風險和隱患進行辨識、評估分級,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2)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辨識,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根據相關方提供的服務作業性質和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采取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對其安全績效進行監測。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2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各縣(市、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組檢查、日常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經?;?。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賬制度、監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制訂整改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實施,并報送有關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一)市、縣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縣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三)市、縣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指定責任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四)市、縣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定期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關部門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二)有關部門在下一季度15日內,應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有關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下級部門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
(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公告一次,縣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各級有關部門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并徹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部門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各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賬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照晉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要求辦理。
第十一條各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3
一、工作目標
在2010年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排查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市旅游行業所有經營單位。主要包括:A級旅游景點、星級飯店和旅行社。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10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操作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4、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5、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6、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7、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9、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
本次全市旅游行業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三是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是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實施步驟
共分五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時間2011年4月1日-7日
各旅游經營單位要根據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充分利用宣傳欄、過街條幅、宣傳口號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確保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家喻戶曉,形成人員抓安全、人員要安全的安全生產氛圍。
第二階段: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時間2011年4月8日-20日
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具體活動方案,明確專人具體組織實施本次活動,通過企業自查,鎮辦、部門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整理、建檔、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整改“五定”,確保安全隱患查的出、整改徹底。
第三階段:重大安全隱患提報階段,時間2011年4月21日-25日
各單位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梳理,對已經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復查,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徹底、到位要及時上報市旅游局市場科。認真填寫附件《2011年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表》,并于4月20日前報市旅游局市場科。
第四階段:重大安全隱患評估、掛牌督辦階段,2011時間4月26日-30日
各單位提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市旅游局將集中上報市安委會辦公室,由市安委會將召開安全生產部門聯席會議,針對每條安全隱患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并由市政府掛牌督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意見,對這項工作做出具體部署,貫徹落實到基層。各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個重點,旅游交通運輸和飯店、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同時,要組織力量對各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市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由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
為進一步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今年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要求和部署,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是2009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工作。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見》(浙安委〔2009〕1號)文件要求,現就“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消除隱患就是保護生命”的理念,著力深化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著力整治各類事故隱患,為我市經濟“強工業、興三產、優環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對象和任務
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運輸企業和設施;農機、水利、旅游等單位;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一)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監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
(三)道路交通設施及臨水臨崖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組織實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牽頭組織實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糧食局組織實施。
(六)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設局牽頭組織實施。
(七)電力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電局牽頭組織實施。
(八)漁船捕撈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實施。
(九)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農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一)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體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二)醫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質量技監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四)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隊牽頭組織實施。
(十五)文化娛樂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廣新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六)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牽頭組織實施。
三、工作重點
各鎮鄉、街道、各相關部門要在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對隱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組織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不留死角;要重點突出企業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加大打擊“三非”、“三違”工作力度。
(一)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責任主體,必須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1.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小組,制定活動方案,動員全體員工,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全面排點部位、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大對本單位重點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確保做到動態管理。
2.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隱患治理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要求,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3.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撥出專項資金用于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立即進行監控和整改。對一般隱患應做到立即整改;對重大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4.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當地鎮鄉安監站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對重大事故隱患,一經發現,必須立即上報,并逐級上報至市安委辦備案。
(二)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指導主體。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切實組織、監督、指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責任制考核工作,認真查找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整改,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要將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工作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的領導、協調、信息報送、數據統計等相關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及相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齊抓共管、攻堅克難、形成合力。
3要嚴格落實事故處理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處理決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建立健全較大以上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檔案,督促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責任人處理落實情況的收集歸檔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對“三合一”火災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別要加強重點區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現象“回潮”,積極推廣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
(四)進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違”工作力度。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的“三非”行為,對發現的“三非”行為,必須立即取締,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督促和引導企業開展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消除事故隱患滋生根源。對存在“三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責令其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五)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經?;灰酱偕a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事故隱患;要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認定、驗收標準,建立隱患登記和銷號制度,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對隱患分布和治理情況進行登記建檔,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實效。
四、實施步驟
(一)發動部署階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礎上,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對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牽頭單位要制訂本行業(領域)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體指導意見;要按照市安委會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方案,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牽頭單位制訂的指導意見、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請于3月底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實施階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本單位進行隱患排查。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組織、督促、指導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通過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并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和建檔。
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安全隱患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計劃,落實整治資金和整治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隱患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要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督查驗收階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鎮鄉、街道、開發區應組織督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請各鎮鄉、街道、開發區于11月1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委會將組織由市級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對開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提高對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切實加強領導,將隱患治理與中心工作緊密聯系起來。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統籌兼顧,分管領導要在分管范圍內精心組織,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和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防搞形式,走過場。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根據活動的總體目標和活動內容,按照職責進行分工,把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項工作內容布置到基層,分解到各行業主管部門,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查。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切實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治,集中攻堅整改,著力解決一批老大難問題,嚴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把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與日常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強化行政許可,嚴格依法監管,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門檻;要把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與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結合起來,大力開展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工作,積極推行生產經營單位動態分級分類管理,切實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整改一般隱患;對重大隱患應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到治理目標、治理經費、治理機構、治理時間、安全措施“五落實”,加強對隱患整改的過程監管,實行跟蹤問效、問責,并根據情況責令企業全部或局部停產進行整改;對整改無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市政府依法予以關閉。要加強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規定上報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的督促檢查,檢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給予處理。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記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五落實”和整改銷號情況;完善對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臺帳建設。要建立公共設施事故隱患檔案,并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
近年來,我市安全生產形勢呈現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態勢。但是,一些行業和領域安全隱患仍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隱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著力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電〔2008〕1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8〕8號),結合**實際,現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著力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創新監管手段,強化安全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確保各級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確保不突破省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各項考核指標,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對象和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礦山、船舶修造、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漁業、農機、水利、水務、旅游等單位;醫院、學校、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
(三)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設施、橋梁、隧道及臨水臨崖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隊牽頭組織實施。
(五)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市航管局、**海事局按各自職責牽頭組織實施。
(六)船舶修造、民爆器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組織實施。
(七)建筑施工領域、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城建委牽頭組織實施。
(八)電力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電力公司牽頭組織實施。
(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圍墾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一)水務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二)農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農林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三)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四)民航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航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五)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六)醫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質量技監局牽頭組織實施。
以前文件規定與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五、實施步驟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3月31日前)。各牽頭單位要加強與各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抓緊制訂本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工作意見。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按照市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安排、排查范圍、隱患治理要求等向社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隱患的自覺性。各牽頭單位制訂的工作意見,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制訂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請于3月31日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階段(2008年全年)。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和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要根據不同時段安全生產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點要圍繞確保全國、全市“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加強對交通運輸、電力、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5月至9月,圍繞臺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礦山、船舶修造、水上交通、漁業捕撈、危險化學品、水庫、海塘、學校、旅游、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夏季事故易發行業和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針對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惡劣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工礦企業、漁業捕撈、交通運輸、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過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臺賬,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
(三)隱患整改階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要逐級上報,并實行分級登記、核銷。對年度內未完成整改核銷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級各牽頭部門要于11月30日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有關主管部門,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督查驗收階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由安全監管和其他有關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等。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于11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市政府將組織由市級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區)、市新城管委會、普陀山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以及各牽頭單位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查處情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由虞潔夫副市長任組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副主任及各牽頭單位的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監管局,負責這項活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區)、市屬各部門也應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同時,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報送工作制度,落實人員和工作責任,有關工作情況于每季度結束后5日內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政府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和內容,納入2008年對各縣(區)、市屬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各地各部門要注重結合本地區的產業特點以及各行業領域的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規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開展各種形式的督促指導,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要強化安全生產執法,創新監管機制,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要把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與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結合起來,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三)廣泛發動,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門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擴大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6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解決事關師生安全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及時、全面、有效地開展校園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安全教育,完善長效機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學校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1.各責任單位有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排查隱患并及時整改。
2.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重大隱患報告督查等相關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隱患動態資料基本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園安全的各項制度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進一步加強,事故預防預警應對機制進一步細化。
4.努力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排查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應急預案完善、執行情況;
2.推行“一崗雙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落實情況;
3.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和啟用)執行情況;
4.各種化學藥品的使用、保管情況;
5.安全生產設施、裝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
6.各類場所(學生宿舍、圖書館、實驗室、食堂、活動中心等)防火、防盜設施的完好情況;
7.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情況;
8.各類危險建筑的修繕情況;
9.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實施排查,加強整改督查。各責任單位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整改隱患,切實落實措施,防范事故發生。校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隱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檢查、指導。
2.規范統計報告。按照全校統一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告的要求,明確工作范圍,掌握工作進度,科學統計分析,匯總重大隱患,落實工作責任,為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及長效機制建立提供保證。
3.及時總結提高,構建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邊排查治理,邊總結經驗,完善規章制度,提高隱患排查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有效性,構建長效機制。
五、工作階段
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校實際,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日前)
1.學校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訂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師范大學校園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2.各責任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辦公室。
(二)排查治理階段(年9月—11月)
1.各責任單位依照本方案、相關部門指導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單位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治理。堅持邊查邊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校排查治理辦公室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統計,督促協調各單位開展工作,在重要時段分別組織對各重點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綜合督查指導。
3.各責任單位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總結于11月3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衛處安全生產科)。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12月)
1.校領導小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況組織驗收,驗收結果作為各單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2.建立隱患數據庫,尚未整改完畢的校園隱患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落實整改措施。
3.出臺相關隱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負責的責任體系。要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各單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認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突出重點,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圍內容要求,結合實際和重點時段特點,突出工作重點,建立重大隱患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同時,要及時上報《校園安全隱患自查自改月報表》(附件1)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分析月報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