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施工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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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施工合同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_______環境景觀工程委托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范圍和內容

工程范圍:按甲方批準的施工圖為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 設計周期

本合同簽訂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簽設計合同。

第四條 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包干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并經甲方認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設計尾款即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 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準的施工報告為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為______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并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 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______定額:sgd1-20xx至sgd7-20xx,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檔。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注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并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范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核實后協商解決。

第七條 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為  萬元(大寫:?。┤嗣駧?,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為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其中______%為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余______%作為在成都采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______日內審核并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雙方于______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余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造價的______%,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后,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于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采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采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為乙方采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核定價格后,認為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于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為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于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為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范圍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______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钜荒辍?/p>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范,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系。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______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______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后,甲方應于______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辦好驗收手續。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采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______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范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為暫定價。

2、結算范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結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 包 人:(章)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2

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71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承包商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經濟效益,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根據國外經驗,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合同管理。

一、加強全員法律知識教育,嚴格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必須要強化全員管理意識,普及相關法律知識,通過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使得人人都明確工程施工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規范業主、承包商雙方法律關系的依據,都熟悉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合同觀念和合同意識,嚴格依法進行合同管理,才能減少合同糾紛,有效解決建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及經濟效益。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企業項目管理的核心,沒有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就失去了目標,更無從談起其他管理。當前,合同管理體系雖已建立,但職能部門之間、各環節之間合同管理崗位職責界限不明,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全過程、各層次之間的有效管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一是有些自身業務學習不夠,知識更新緩慢,二是年輕的管理干部工作經驗和能力不足,制約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合同管理職責,認真做好合同的商談、評審、簽訂、履行、變更等各項合同管理工作,各管理環節要環環相扣,規范合同管理全過程,使合同管理工作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配備相應的合同管理人員,選拔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管理人員充實到合同管理的隊伍中來,營造良好學習氛圍,采取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合同管理輪訓、合同管理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做好相關人員的繼續教育、合同法律實務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及綜合素質,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三、完善合同管理各項制度,強化制度落實

體系的良好運行,要依靠科學的、操作性強的制度作保障。只有建立一套嚴謹的、操作性強的、科學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評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臺賬、統計、檢查制度,充分運用現代化的管理工具,做好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認真照章辦事,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們的合同管理行為才能有效,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隨著當前形勢的變化,項目精細化管理要求越來越高,公司各項制度措施日趨完善,但由于有些制度制訂缺乏科學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使制度在具體落實上與現場實際相脫離,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有些制度雖然制定的較完善,可在制度的落實與執行上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具體落實上存在打折扣現象,有章不循的現象還不時出現,制度執行缺乏嚴肅性。因此,企業一要結合自身需要及不斷出現的新問題,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措施,使各項制度能夠起到指導、監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斷促進企業的管理水平,各項管理達到精細化管理。二要加強制度措施的貫徹執行力度,使得員工真正理解各項措施的意圖與要達到目標,積極主動的做好落實,三要開展好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活動,強化制度的執行力。

四、抓好合同的簽訂管理工作,保證施工合同的嚴密性及可操作性

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往往比較復雜,合同內容的約定往往不在狹義的合同文本中,有些在工程數量表中,有些在當事人約定的質量標準中,因此,合同文件的組成應包括訂立文件時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過程中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兩大部分。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的標的必須明確、具體,符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數量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填寫,避免由于當事人產生不同的理解,造成雙方當事人權力義務不明確,而產生合同糾紛;合同必須準確具體描述本工程及主要部位應達到的質量要求,以及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質量檢測、試驗的時間、試驗內容、地點和方式等具體約定,合同協議書還應要對工程的開竣工時間、合同日歷總天數進行明確,對合同價款以及計價方式、預付款總額、支付階段、支付時間、付款比例或金額、扣回時間及扣回計算方法、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進行明確規定;此外,對于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屬于發包人義務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合同內也要明確約定,分清責任范圍,工程施工合同目前主材往往由發包人供應,對于發包人供應的物資設備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等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爭議,為使爭議發生后能夠有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確約定雙方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及最終解決爭議的方式。

五、做好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1、按照合同約定認真履行合同義務

按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由于外界環境條件、人為因素、現場條件等因素影響,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不符時,要及時進行進度計劃的修訂,并制定相應糾偏措施;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制,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認真做好質量控制策劃,嚴格按照質量策劃書做好過程控制,做好各項原始記錄的記載,確保資料的完整與可追溯性;遵守政府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做好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時間,定期提報本階段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做好工程進度款的回收工作;及時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申請。

2、加強變更、索賠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目前,由于我們的各項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淡薄,合同依法賦予的權利不會行使,導致項目工程款拖欠不能及時收回;項目人員索賠舉證意識不強,導致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簽認等工作不及時,各種原始記錄等較為欠缺,造成后期索賠困難。因此我們應當加強變更索賠管理,提高索賠意識,按照合同約定,有理、有據的行使合同賦予我們的權利。

項目管理人員要樹立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平等的合同管理理念、施工與經營同步的經營觀念,充分認識索賠時效的效力,一定要在變更或索賠事件發生后,按照合同約定的時效內提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和索賠報告,這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也是履行合同權利義務的表現;提高對工期索賠的認識,由于社會條件、人為因素、自然條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按照合同責任,對非施工單位造成違反合同的情況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送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備案,做好工期及費用的索賠,減少由于窩工、趕工而造成的損失。

索賠證據是關系到索賠成敗的重要文件之一。要充分認識索賠證據的重要性,加強舉證意識,合同條件變化時,要及時辦理工程洽商記錄,及時辦理各種簽認手續。建立健全原始資料積累制度,加強施工過程索賠基礎資料的收集積累工作,并確保資料及時得到有效的確認,收集整理雙方來往文件,會議紀要,工程圖片,變更單等重要資料,保證以合同為依據,以詳盡的資料為基礎,把握工程索賠機遇,找準切人點,有理有據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有效轉移合同風險,對于不可抗力因素要積極投保,減少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3

論文摘要:本文介紹了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重點,針對施工合同審計審計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和難點,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并對進一步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進行了思考和探討。

0引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法律文書,現代建設工程規模越來越大,相應的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合同條款越來越多,為更好的促進施工合同合法簽訂和履行,促進建設工程投資的監督管理,必須切實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計工作。

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計,應重點針對施工合同實質性條款中的核心條款——工程造價,隨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在國內的實施,工程計價模式由傳統的定額計價“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改革為工程量清單計價“企業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形成價格”,工程計價模式的改革深刻影響了施工合同價格的形成,從建設市場的經濟活動來看,由于缺乏與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在運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計價時出現了一些問題,如何順應計價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設工程投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切實做好施工合同的審計,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工作面臨的新課題。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的重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要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工作,必須要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施工合同實質性內容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確定雙方當事人基本權利與義務的條款。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是按期保質完成施工任務,并享有按合同約定得到工程款項的權利;工程施工發包人的主要義務是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并享有按合同約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約定質量目標的工程產品。從中分析出工程價款、工程質量和施工工期對簽訂施工合同雙方的利益影響最大,決定了雙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屬于施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因此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行審計的重點必然是針對施工合同實質性內容,其中對工程價款的審計更是施工合同審計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條款的審計重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審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備性首先要熟悉招標、投標文件,關注施工合同條款與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承諾的符合性,檢查是否存在背離條款;其次檢查對于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補遺,修改、書面答疑、詢標紀要、各種協議等是否均已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是否明確解釋順序。

1.2 審計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內容的重點檢查合同當事人的法人資質、合同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檢查合同的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檢查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法律手續是否完備;檢查合同雙方是否具有資金、技術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檢查合同是否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檢查合同是否存在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等導致合同無效的風險;檢查合同是否有過錯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檢查合同是否有按優先解釋順序執行合同的規定。

1.3 審計施工合同專用條款內容的重點檢查合同是否明確規定工程范圍,工程范圍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數量、結構、建筑面積、工程批準文號等;檢查合同的工程質量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檢查質量保證期是否符合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規定,是否有履約保函;檢查合同是否明確規定工期,以及總工期及各單項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證項目工期目標的實現;檢查合同工程造價計算原則、計費標準及其確定辦法是否合理;檢查所規定的付款和結算方式是否合適;對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結算調整條件應在合同專用條款部分針對招標文件作詳細約定,避免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在施工、竣工結算階段產生爭議;檢查合同是否明確規定設備和材料供應的責任及其質量標準、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確認程序及有關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無防范價格風險的措施;檢查中間驗收的內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驗收是否以有關規定、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和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檢查合同所規定的雙方權力和義務是否對等,有無明確的協作條款和違約責任。

1.4 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施工合同重點審計其條款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有關規定:合同中只有類似的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約定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給與差價補償原則,防止不平衡報價;尤其是對于清單中沒有涉及到的項目變更,其定價原則、方式要明確,建議可以采用參照定額組價的模式,即工程人機材耗量參考定額,人機材單價采用信息單價,取費參照投標報價;對于工程量變化綜合價格的調整,建議事前約定工程量變化超過規定幅度值時綜合單價的調整公式;對材料價格較大幅度變化等因素造成的價格調整,應約定分擔原則或調價公式;在施工過程中變更施工方案、采取趕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費用,也應加以明確。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中常出現的一些問題及對策

2.1 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的造價爭議由于建設工程項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點,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在實際工作中常常遇到因為工程變更的費用問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互相扯皮,影響工期,甚至工程質量。如某體育館工程合同約定:如工程變更的數量超過工程量清單該項工程量的±15%時,應考慮調整該部分工程單價。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單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單位要求調整超出部分土方挖運的綜合單價。建設單位則認為:施工單位在中標后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淸標,對工程量清單的土方量沒有異議,應視為對工程量清單的認可,應執行中標單價,不予調整。施工單位認為是地址勘探報告深度不夠,招標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不夠準確等原因。為此雙方扯皮,互不相讓。因此在合同審計時應特別注重對工程變更索賠條款的審查,不能把工程變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兩方,應根據產生工程變更的根本原因,本著“誰的責任誰負責”原則,對參建建設工程的勘探、設計、招標、監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確規定雙方的責、權、利。各方各司其職,工程變更中扯皮現象將會大大減少,有利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2.2 工程投標中不平衡報價的應對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采用不平衡報價策略已成為施工單位的慣用策略,不平衡報價法是相對通常的正常報價而言的,是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投標總價確定后,投標方根據招標文件的付款條件,合理地調整投標文件中子項目的報價,在不抬高總價以免影響中標的前提下,實施項目時能夠盡早、更多地結算工程款,并能夠贏得更多利潤的一種投標報價方法。由于建筑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有經驗的施工單位可能比建設單位更清楚工程量實際會發生的數量,當發現有缺項、漏項或兩者之間有較大差別時,大多會采用不平衡報價法。在進行施工合同審計時應采取對施工單位此部分超額利潤的反索賠措施,當此此部分超額利潤超過一定比率時,應約定可以按實調整合同價格。

2.3 “陰陽合同”的危害及的對策“陰陽合同”,又稱“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現在《招標投標法》頒布之后,“陰合同”是建設雙方私下簽訂的合同,未經合法的招投標程序且未在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反之是“陽合同”。 “陰陽合同”區分針對的是招投標和備案程序?!瓣柡贤背绦蚝戏?,對外公開,但不實際履行,主要應付政府監管;“陰合同”私下簽訂,只為當事人所知但實際履行。雖然“陰陽合同”的標的完全一樣,但在具體的合同價款、工期、工程款撥付條件等實質內容方面則有較大差異。分析“陰陽合同”產生的原因,建設單位大多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監管等,施工單位因為建設市場競爭激烈,大多屬于被動接受?!瓣庩柡贤辈粌H擾亂了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而且使雙方的權責失去約束,極易產生爭議,影響工程進度,甚至工程的質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審計時應嚴格依照《招標投標法》第43條規定: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第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在文件發出后30日后簽訂合同,雙方不得再簽訂違背原來合同實質內容的其他協議。對“陰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盡管“陰合同”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但“陰合同”為私下協議,未按《招標投標法》進行招投標程序,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等43條、第46條強制性規定,且該合同未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為無效合同。當然合同審計只是一種防范手段,要從源頭上治理 “陰陽合同”,應該建立行業誠信體系,制訂行業自律規范,促使各主體之間及內部自覺維護建設市場正常秩序,自覺抵制“陰陽合同”,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聯合管理,從制度上杜絕“陰陽合同”的出現。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計的一些思考

當前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簽訂前審計,但實際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仍會出現不少合同違約現象:發包方未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價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漲價風險過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絕驗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對施工合同的審計應該是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施工合同跟蹤審計事先必須有著非常明確的、恰當的目的或目標,跟蹤審計模式很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正確的定位而侵入項目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監督不能越位參與建設過程中的項目管理,因為介入了項目管理,反而使審計監督的作用弱化,客觀性受損,審計風險加大。所以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過程跟蹤審計應準確把握跟蹤審計的控制點和介入深度,重點針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的監督,同時應在積極探索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已有的經驗,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審計程序和審計規范,使合同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防范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張靜.淺談高校固定總價合同包干工程的審計[J].長江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2.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4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改進措施

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核心內容,其不但能夠使項目管理效率大幅提高,而且能夠使管理水平得到增強。雙方簽訂的一系列承發包合同是任何建筑工程項目實施的基礎前提。對于人力資源、溝通工作以及工程風險等綜合管理,合同管理具有十分中重要的意義。

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規范的招投標工作。承包方與發包方在建筑工程的招標與投標工作中都存在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一些發包方故弄玄虛,將應該執行的公開招標行為改為邀請招標的方法,對潛在投標人存在排斥的現象。部分建筑施工企業為了能夠應對發包方的強勢壓力,采取違法違規的手段私下進行建設項目工程的串標和圍標,使招投標工作存在不公平現象。同時,不規范、不合理的條款出現在招標文件中,部分招標文件沒有清楚合理的表述發包范圍,而且缺乏清晰的采購以及支付規定。比如,在文件中發包方規定在三天之內承包方必須完成報價,另外全面負責工程量清單的數量,不過總價包干的承包方式是大部分承包方所應用的,這就將隱患留在了為雙方在履行合同中。部分發包方不允許對合同條件進行調整,其理由是無權修改招標文件,造成雙方在不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約大部分合同。與此同時,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缺乏科學的評標的方法。滿足一己私利是更多工程在評標時所追求的,采用“最低價中標”原則,引起循環式的惡性競爭。而承包方為了高額利潤的獲取,不得不壓低造價應用于施工過程中,造成較為嚴重的安全缺陷和質量問題存在于建筑工程項目中。(2)缺乏合理的合同簽訂。在簽訂合同時,部分發包方會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條款,比如發包方在合同的重要事項中列入了帶資、墊資承包工程,讓承包方承擔著材料價格上漲以及發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同時,發包方有時會對工期進行盲目壓縮,施工工期因資金匱乏、供料不足以圖紙設計不到位而更加緊張。另外,一般按照天數計算工期拖延的罰款,導致無法保證施工單位的合理利潤。(3)缺乏規范的合理履行。一些承包商在實際工作中違反中標合同約定,向較低資質的施工隊伍私自轉包工程。一些承包商假借分包的名義倒手轉包工程,只為獲得更大的利益。有的承包商甚至層層轉包已承包好的工程,使安全隱患存在于建筑工程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以及安全生產方面。現如今,通過分析建筑行業隊伍管理的發展情況,大型的施工企業的建筑工程對眾多的小型施工企業過于依賴,導致越資質承包情況越來越嚴重。另外,發包方沒有按照合同期對工程款進行足額支付,通過各種渠道對結算時間進行拖延。所以,合同期限方面存在的問題沒有相關的約束措施進行約束和控制,從而無法回收施工單位的大量資金,主要原因在于發包人手中掌握著施工時間。(4)缺乏到位的合同監管?,F如今,全國的建筑活動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權力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多數地區在日常實際工作中,沒有嚴格要求備案的合同,對于合同中涉及的事項的監管基本上都處于空白的狀態,監督途徑相對較少,反饋機制不完善,具有較差的實際操作下。另外,部分盲區存在于公眾對自己這方面的權利與義務中,導致公眾日常的監督力量無法起到約束作用。

2改進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措施

(1)對風險預控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對合同中過程化風險控制手段加強管理,將風險控制系統建立起來,并確保其有效性和科學性。一是對風險評估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等級化的區分研究不同的風險,在具體分析時采用合作對象的信用度進行考量,將按等級進行劃分,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預防對應其等級化風險。工作人員在具體工作中需要對合同中存在的潛在風險因素進行認真審核,根源性的改進明顯的風險點,通過報告的形式列明改進意見,將風險以最優方法降至最小。另外,還需要建立跟蹤管理制度來應對風險的流動性,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2)對工程招投標加強管理。招投標工作存在地區保護主義,明招暗定的情況可能會存在于這個過程中。相關人員在資格預審階段沒有嚴格保管機構資質,造成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問題出現,因此需要對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不斷強化,對承包商資質及誠信度進行嚴格考察。對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進行有效控制,使壓價情況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從而規范建筑市場。(3)對法律意識進行強化。在建筑行業中,人們能夠重視合同的重要性,但很多人在實際操作中對相關法律意識有所忽視,因此進行法律意識的強化,避免違約現象的出現。在合同簽訂時,承包商需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以及公平性進行嚴格審查,防止合同糾紛。(4)對合同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對工程項目管理技術進行優化,將國外一些現有經驗借鑒引用到國內的合同管理中,將符合我國市場發展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盡快建立起來,可以對FIDIC文本格式進行參考,對施工合同不斷規范,從而實現建筑市場的健康可持續發展。(5)對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的建立有利于合作雙方的相互了解,增進彼此信任,另外,該體系也能夠確保合同的順利簽訂實施。所以,信用評價系統需要在合同雙方之間建立起來,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資金財務情況;二是日常經營狀況;三是對方的組織結構。要等級化的對其進行分析,將相應的專屬檔案建立在主要的合作對象之間,并在專屬檔案納入信用評價等級。

3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施工企業一般是圍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開展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建筑工程管理也是合同履約的過程。在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只有使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施工單位才能夠在合同義務履行時更加恰當和全面,應得的權利和權益在合同中才能夠得以體現,從而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使建筑工程項目的市場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切實維護好建筑市場的發展秩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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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箏.淺析建筑施工合同的談判、簽訂和履行[J].科技創新導報,2011,(10).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5

關鍵詞:合同文本苛刻條款問題建議

火電施工因其項目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等特點而決定了其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盡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風險,防止企業利益受損是每個電建承包方都應十分重視的問題。但隨著國內火電市場的不斷萎縮,節能減排力度的不斷加大,國家對新增火電項目的審批和控制將更加嚴格。由于發包方基本都采取“最低價中標”的原則,致使電建承包方之間的競爭加劇,絕對的、無序的、原始的最低價中標結果的現象越演越烈,承包方的投標文件往往也被迫承諾放棄預付款、趕工費等應得利益。造成承包方嚴重困境一方面是電建市場惡性競爭過度導致中標價過低,但苛刻的合同條件更限制了竣工結算中合理費用的調整和正常的索賠,造成了火電施工企業普遍效益大步滑坡甚至巨額虧損。

應該說目前適合火電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的有99版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發改委等九部委施行的2007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2008清單計價規范》等。目前電建市場的發包方主要為五大發電、華潤、國華、國網能源、神華等大集團公司(實際多為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對應的火電建設項目施工合同文本基本都是上述集團公司自己制定的“合同文本”,大多不采用國家層面的“合同范本”,即使采用也處處修改,取消了對己不利的條款,或在專用條款中加入了許多對承包方苛刻的條款。發包方在合同方面更多采用了集團化優勢,一個項目的招投標得失會在下一個項目中得到所謂的“修正”,幾乎把所有風險全都轉移到承包方身上,而對自己幾乎都是“開脫性條款”。顯失公平的“苛刻條款”及其建議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有關材料價差調整的條款

火電施工合同絕大部分是單價(或總價)不可調的閉口合同,有的甚至很明確地約定“不因原材料價格的任何上漲情況而調整”,因此一個項目材料價差的損失風險少則幾百萬元,多則數千萬元,對一個施工企業整體來說,這個損失可能達到幾億甚至更大。在競爭激烈的火電工程招投標階段,施工企業為避免報價過高而失去中標機會,材料價格往往只根據現行信息價格組價,施工期間如果遇到主要材料大幅度上漲,承包方將根本無力也無法承受。盡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實施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所謂的“情勢變更“,從“人情”上 對解決材料價差補償問題增加了砝碼,但仍不解決實際問題。

建議:參照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條款”執行,發包方與承包方應合理分擔市場風險,本著“真情合作、相互理解、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來處理材料漲價問題,施工企業承擔材料漲價風險的部分應不超過5%。

竣工結算有關審計的條款

合同(包括招標文件)一般約定:承發包雙方結算存在爭議的部分,以發包方聘請的工程造價事務所的最終審計意見為準辦理結算。實際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大多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處理,發包方為了進一步控制工程造價,大多不合理的壓制施工企業的竣工結算額度,就大多與被委托的審計單位簽訂按照“審計額付費”的協議,甚至同一工程委托多家審計單位多次進行審計,結算時間過長(一般都在項目投產后2年以上)。有的被委托的審計單位對行業也不甚了解,在專業問題上存在蠻不講理。

建議:結算存在的爭議,應以行業權威部門(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電力規劃院等)的答復解釋為準,行業權威部門也應多主動出面給予指導、協調、解決。

有關量差風險的條款

應該說,實際施工圖工程量與初設的招標工程量的差異是發包方承擔的風險?;痣娛┕ろ椖客ǔJ窃诔醪皆O計階段就開始招標,有些甚至初設未完成就開始招標。初步設計深度不夠,地質勘查工作不詳細,導致招標工程量與施工圖工程量存在較大差異,造成實際工程量普遍不足甚至出現重大缺口。而根據合同(包括招標文件),這部分量差屬承包方要承擔的風險,往往不給予結算或不能足額結算。

建議:由行業協會承擔合同范本編制的組織工作,修訂適合火電工程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嚴格執行清單強制性條文即工程量的準確性和風險應由發包方負責和承擔。

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條款

目前合同中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預留金等)支付條件都很差甚至要求承包方墊資施工。主要為:預付款比例過低甚至沒有;進度款結算不及時,有的合同規定進度款雙月才結算一次;各種預留金過多比例過大,造成實際支付的比例很低。施工承包方處弱勢地位,大多不敢貿然提出訴訟。農民工工資的瘋漲和支付時限的要求,進一步造成承包方經營舉步維艱。

建議:預付款比例不應小于10%,進度款的審核及支付要及時,要求在承包方提交后的14天內完成審核及支付。預留的款項最高合計不應超過6%,過程中總的支付比例不應低于90%。合同外項目、簽證項目、變更項目等結算款項支付應隨月度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期限應遵守《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

有關施工工期的條款

現在的項目,工期要么過短,要么過長(因各種原因中間停工或緩建等),與國家工期定額相差很遠。依據合同風險約定,承包方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趕工費用或窩工、停工等費用,且合同約定的誤期賠償金額過高。

建議:工期應以國家(行業)的標準定額工期為依據,工期提前必須有合理限度。發包方不得回避影響工期的責任,如甲供物資、圖紙的供應。如因發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延誤,工期應順延。如發包方要求承包方趕工的,發包方必須及時支付趕工費用。

有關設計變更條款

變更應是承包方結算的重要一部分,但目前火電發包方為了規避承包方的合理索賠,普遍把變更的索賠門檻設置得很高,大多項目合同(包括招標文件)約定,每單項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費增減總和在30萬元以內不予調整。

建議:變更應屬于施工圖的一部分,應納入施工圖結算,不應單獨設置額度結算。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工程,應明確設計標準和費用范圍,當發生變更時,應按照清單相同或相近子目的報價按實結算。

合同是施工企業一切風險的源頭,施工企業接受如此顯失公平的“苛刻條款”也是出于無奈。針對招標文件的嚴重苛刻和施工企業的弱勢地位,簽訂一份相對合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顯得尤為重要。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應以一種“實事求是、合作長遠”的精神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最低價中標和苛刻的合同條件引起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已是不爭的事實,履約率與合同的質量也有很大的關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約,也有利于市場的有序競爭。

設計施工合同范文6

關鍵詞 水利工程 ,合同變更 ,索賠控制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signing and change of the content, to the contract change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to handle claims events control, to control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sts, ensure smooth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tract changes, claim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引言

隨著國家加快水利建設的意見出臺及中省水利工作會議的召開,水利建設迎來了又一個春天。在大量的水利建設項目中,因為多種原因,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合同變更事項,這就牽扯到水利工程合同變更與索賠,而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的變更、索賠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從合同管理方面講,水利工程建設中的成本控制主要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合同簽訂階段,另一則是合同履行階段。隨著我國《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實施,以及各部委、各地方招標投標制度的不斷完善,工程建設合同的簽訂基本上按照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從而做到了有法可依、程序規范、科學公正。公開招標的全面實施,在節約國有資金,保障國有資金有效使用、控制建設成本以及從源頭防止腐敗滋生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由于水利建設工程合同“標的物”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具有履行期限長、合同條款多而復雜的特點。在漫長的履行過程中,必然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實際問題,因此,合同的變更和索賠(反索賠)是在所難免的。有了變更和索賠,就會改變原來建設工程合同的范圍、價款和工期,影響建設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在施工階段,影響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的因素很多,除人、機料價格上漲因素外,工程計量、變更、施工索賠是引起投資失控的主要因素,必須嚴格控制,以確保實現水利建設項目投資的控制目標。據統計,由于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而調整的工程造價一般占整個單位工程竣工結算的比例多則接近20%,少則也在6%左右,因此,合同的變更與索賠管理對于控制工程建設的成本非常必要。

2合同變更的內容

水利施工合同是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水利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水利施工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一般應 格式合同 即 按照示范文本簽定。示范文本不具有法定性,僅僅是總結經驗教訓,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建議使用的合同文本。

一般情況,水利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大致劃分為五個階段:準備階段、招評標階段、決標及合同簽署階段、合同實施階段、完工驗收決算階段。在以上各階段因工作質量或其他情況都可能產生變更和索賠。水利合同內容的變更是工程合同的特點之一,在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相對原合同條件的變更,統稱為變更。變更分為合同條件變更和工程變更。水利合同條件變更是指由業主與承包商共同協商后,對原合同文件所做的變更。水利工程變更是由于施工現場、設計等發生變化而對原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調整和改變,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原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3合同變更的管理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第39條規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可根據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商進行以下各種類型的變更。

⑴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

⑵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百分比);

⑶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方或其它承包商實施);

⑷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⑸改變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⑹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順序;

⑺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

3.1一般來說,水利工程項目在實施中都會存在變更。變更可能是參建任何一方提出來的。對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來說,對任何一方提出的變更,都需要經過一定的審查程序,使提出來的“變更”合法或取消該變更。沒有取得合法資格的“變更”,監理工程師不得發出指令讓承包人組織實施。

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包括設計缺陷處理及優化設計,應編制設計變更文件,送達業主審核后,由監理審查并發出變更指令,交承包人實施。業主提出的變更,若屬于重大方案變更,應按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需要報批的應經有關部門審批。業主提出的變更,由監理審查,設計部門設計,監理機構簽發,承包人實施。承包人提出的變更應由監理機構審核,設計部門設計或核準,監理機構簽發,承包商實施。

水利工程現場條件導致的變更,由監理主持,業主、承包人、設計方商定方案,由設計單位設計,監理機構簽發,承包人實施。

3.2監理工程師對變更的管理。水利工程的變更,將對工程造價、進度、質量造成影響。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的規定與承包單位協商,達成一致后通報業主,并由業主與承包人在變更事件上簽字,方可生效。

當變更的費用業主與承包商未達成協議,監理工程師應提出一個暫定價格,作為臨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在最終結算時,再依業主與承包商達成的協議為依據結算。

4索賠的控制和處理

4.1索賠的提出和處理應符合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在合同中,承包人應提交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核查承包人的當時記錄,對索賠事件作認真,全面的調查后,并與業主和承包商充分協商后做出處理索賠的決定。業主和承包人收到監理機構處理決定意見后,若雙方或一方不接受監理機構的決定,可提請爭議評審組評審,或可交由仲裁機構仲裁。

在以上程序的每一個節點, 合同都規定了明確的時限。若承包人不遵守索賠規定,就將影響其索賠所得金額。

4.2索賠處理的原則。索賠處理的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合同、法律、法規為準繩,對索賠事件的責任做出合情合理的界定,科學公正的處理索賠事件,簽發處理報告。

4.3編制好水利施工合同文件,可使索賠事件較少發生。周密、系統、全面地編制施工合同文件,合理分擔工程風險,不但能減少索賠事件,而且使處理索賠事件有據可尋并得以順利處理。我們在一個發電樞紐引水洞工程中,認真分析了地質報告,450m長的引水洞地質差的有50多米,且洞子內有地下水。監理工程師認真察看了地形,洞子所處的位置三面臨河道,只有一邊有地下水補給,認為地下水對成洞影響不大;洞子基巖為薄泥砂層,洞子進出口局布風化嚴重。在技術規范中,要求洞子開挖斷面尺寸誤差在0—+15CM。對基巖比較差的地段,由施工、設計、施工、監理共同認定的情況下,重新確定技術要求。這樣把地質差的風險,合理的留給了業主方,承包商報價合理(不偏高),做到了工程造價合理,風險分攤合理。

4.4監理系統做好臨理日志,并監督承包商做好施工記錄、日報、旬報、月報等資料管理,使索賠事件的處理,能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就在上述的洞子施工中,做好了進度記錄,對地質條件好的地段的施工進度拖后,監理才予以合理認定。若不做好班進度資料,就無法認定好地質段的工期拖后的責任為施工方。

4.5在編制合同時,把一些責任難分清的工序或事情,最好由一方完全承擔。在某一個水利樞紐工程中,業主方承擔了砼料的采購和拌合,由施工單位拉運上壩。在施工中,砼出現了裂縫,檢查砼添加劑不合格,砼強度偏低。這對監理工程師處理問題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對工程的影響相當大。雖然業主在砼材料中獲得了一定的利益,但工程出現了問題,責任相互扯皮,影響了工程進展,業主最終是要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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